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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税费制度及其国际比较分析

中国矿业税费制度及其国际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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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税费制度及其国际比较分析

对我国矿山企业税费负担情况的调查主要是一国有矿山企业为基础的,而我国国有矿山企业目前大多数处于亏损状态,几乎没有所得税税源。如果我国国有矿山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全国矿山企业的平均税费负担率将超过 24%。据对两个拟由中外合资开发的矿山投资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分析,按国际先进矿业技术经济水平,这两个矿产项目的矿业税费负担率为28%和 29%。另据对部分盈利的地方国有矿山企业的调查,其矿业税费负担率均在25%以上,有的高达40%以上。

对我国矿山企业税费负担情况的调查主要是一国有矿山企业为基础的,而我国国有矿山企业目前大多数处于亏损状态,几乎没有所得税税源。如果我国国有矿山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全国矿山企业的平均税费负担率将超过24%。据对两个拟由中外合资开发的矿山投资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分析,按国际先进矿业技术经济水平,这两个矿产项目的矿业税费负担率为28%和29%。另据对部分盈利的地方国有矿山企业的调查,其矿业税费负担率均在25%以上,有的高达40%以上。

自1994年初以来,随着我国税制改革,矿业税费制度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1994年2月27日,国务院以第150号令发布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该行政法规与分别于1989年和1990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发布的《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缴纳矿区使用费的规定》以及《中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缴纳矿区使用费暂行规定》使国家对矿产资源所有权的经济权益得以体现。1994年税制改革之前,我国仅对铁矿石、石油等部分矿产的超额利润(级差收益)征收资源税。税制改革后改为对矿山企业全面征收资源税。除对上述矿业部门适用的专门税费以外,1994年税制改革中调整的所得税和增值税也适用于矿山企业。

笔者根据对我国和国外部分矿业大国的矿业税费的调研和比较分析结果,得出两点结论:第一,目前我国矿山企业税费负担比1994年税制改革以前显著增加,比国外矿山企业税费负担重得多;第二,造成矿山企业税费负担过重的主要因素是增值税和资源税。

一、国外矿业税费的基本情况

据对国外特别是矿业大国矿业税费制度的调查研究分析,矿业经济活动适用的税费制度基本上由两大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包括矿业在内的所有工业企业都适用的普通税制,如所得税;另一部分是矿业特有的税费制度,如权利金。矿山企业适用的普通税制也针对矿业的特点作了特别规定。各国矿业专门税费制度是由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特殊性所决定,并随着矿业的发展而逐步形成和完善的。

1、国外与矿业有关的专门税费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特别是市场经济国家与矿业有关的专门税费,概括起来主要有:权利金、资源超额利润税、矿业权租金等,其中权利金是各国普遍征收的和主要的费种。

(1)权利金

权利金就是矿业权人开采和耗竭了矿产资源所有权人的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而支付的费用。开采矿产资源,不管其是否赢利,均须向矿产资源所有者(通常是国家)缴纳权利金。权利金制度所调整的是矿产资源所有权人与矿产资源开采人即采矿权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制定了权利金制度。不过,九十年代以来,随着国际矿业投资环境的变化,一些国家为鼓励和吸引矿业投资,促进矿业的发展,而降低了权利金的费率,有的国家如智利、阿根廷还决定暂时不征权利金。

从各国已实行的权利金制度分析,各国权利金制度在其宗旨、目的、调整的范围和对象等方面都基本一致,在征收原则和方式上有一定区别,并有一定的灵活性。特别是近年来,有些国家对其矿业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灵活性又大大加强。大多数国家采取从价计征或从量计征方式来征收权利金。从价权利金是按照生产或采出的矿产的价值(价格)征收一定比例的费用;从量权利金则是按照生产或采出的矿产数量来征收的。还有一些国家按照矿山企业利润的一定比例计征。

世界各国根据本国经济社会水平、矿业发展状况、矿产资源丰度和矿种的不同及国际矿产品市场价格状况和其他国家权利金费率水平,制定了一套不同矿种的矿产权利金费率标准。权利金费率标准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根据经济发展的要求和世界矿业的发展变化进行不断调整。通过对几十个国家现行的矿产资源权利金费率标准的分析,可以看出:不仅各国权利金费率标准相距甚远,就是同一国家内不同矿产资源的权利金费率也有很大差别,但多数国家、多数矿产资源的权利金费率都保持在2%-8%之间。如美国对联邦土地上可租让矿产的权利金费率为:石油、天然气、煤炭(露天矿)12.5%,地热10-15%,其他矿产多为 5%。西澳大利亚多数矿产的权利金费率为5%。南澳大利亚权利金费率为2.5%。泰国为5%,巴布亚新几内亚对所有矿产采用统一的权利金费率即 1.25%。

80年代后期以来,世界范围内矿业立法和矿业政策开始进入大调整时期。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至少有102个国家(其中包括75个发展中国家,17个经济转轨国家,10个发达国家)调整了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这次调整的主旨是要改善矿业的投资环境和促进矿业发展。许多国家都采取了种种措施,努力改善矿业投资环境,其中包括加强矿业立法和外商投资立法及调整矿业税费制度。调整矿业税费制度的重点之一是对权利金制度的调整。例如:菲律宾权利金费率从5%下调到2%,泰国对黄金征收的权利金费从10%调到2.5%,等等。各国权利金调整的趋势是降低费率,征收方式灵活多样,有的还与利润或投资收益率挂钩。

各国权利金一般由各国矿业法(或矿产资源法)而不由税法规定。而且权利金一般不由国家财税部门,而是由代表所有权人利益的政府矿业主管部门征收管理,这是因为权利金的计征方式和原则有其特殊性,财税部门往往对矿业的特点和特

殊规律性缺乏了解。对所征收的权利金的使用,不同国家也不尽相同。一般情况下,除一部分作为国家财政收入外,还分给矿床所在地的地方政府一部分,还有较大的一部分作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以及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等活动的基金。

(2)资源超额利润税

资源超额利润税就是对矿山企业超过基本的投资收益水平以上的利润征收的税收,其目的在于通过国家的干预,调节因不同矿山企业的资源丰度等自然条件不同而造成的采矿权人收益上的显著差距,促使采矿权人在同等条件下公平竞争。

资源超额利润税并不是国外特别是市场经济国家矿业税制中的常见税种。自1975年澳大利亚首次提出该税种以来,对其争论一直未停止过。目前世界上只有少数国家在推行资源超额利润税。

根据对各国矿业税费制度的调查研究结果,我们仅发现四个国家有类似我国资源税性质的税收,但其征收方法与我国资源税差异很大。

1)巴布亚新几内亚征收附加利润税( additional profit tax ):如果现金流量的收益率超过20%或超过美国优惠利率加上12%(由纳费人选择其中之一),在矿业公司回收其初始投资后就要征收35%的附加利润税。

2)巴西对按一定公式计算的超额利润征收10%的超额利润税。

3)加拿大新布伦瑞克省在公司所得税和权利金之外,对纯利润超过100,000加元的超额利润征收16%的采矿税,对纯利润在100,000加元以下的利润不征采矿税。

4)加纳规定,对投资收益率超过35%的净现金流量(利润)开征超额利润税,税率为45%。

据国外矿业经济专家介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矿山企业都不征收类似于我国资源税性质的超额利润税,原因主要有两条:

第一,经济活动有一个重要规律,即:高风险投资要求有高报酬。矿业投资风险非常高,因此矿业投资者要求得到比其他行业更高的投资回收率。

第二,因矿山企业的资源条件差异而产生的收益差别可以通过征收所得税加以调整。矿山企业利润越高,它向国家缴纳的所得税也就越多。

(3)矿业权有偿使用费

国家有偿出让矿业权是指矿业权人依法向国家缴纳矿业权使用费。它体现的是国家与矿业权人之间的经济关系。

矿业权有偿出让与矿业权有偿转让是性质和法律关系主体都不同的两种矿业经济关系。矿业权有偿转让是指矿业权转让人向矿业权受让人索取其矿业投资的报偿。它体现的是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

根据不同国家矿业投资体制的特点,国家有偿出让矿业权可分为两种情况:

1)对于国家未进行勘查投资的矿产地,矿业权人取得探矿权或采矿权后,按年度、面积向国家缴纳探矿权租金或采矿权租金。这是国外管理矿业权普遍采用的做法。目前,澳大利亚各州(包括西澳大利亚、南澳大利亚、昆士兰、新南威尔士、北部准州)、美国、智利、印度尼西亚、印度等国均向矿业权人征收矿业权租金(又称作固定租金)。联合国开发技术合作部在起草《某国矿产开发法》参考样本时也设计了矿业权租金。

2)对国家投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矿业权人持有矿业权的条件除按年度、面积向国家缴纳矿业权租金外,还要对国家投入的勘查投资予以报偿。后者属于勘查投资回报性质,它可以被看作是矿业权有偿出让的一种形式,也可以看作一种特殊形式的矿业权有偿转让,只不过矿业权转让人是国家而已。

2、国外矿业活动适用的普通税收

(1)公司所得税

所得税(利润税)是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都征收的最主要的税收形式,一般按应税所得(销售收入扣除经营成本、权利金、固定资产折旧及其他法定可扣除项目后的余额)的一定百分比(所得税税率)计征。

在某个特定的国家,矿业与其他行业的所得税税率相同,但对矿山企业征收所得税的应税所得的确定普遍采取优惠政策,如允许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允许矿业研究与开发费用加倍摊销,允许在应税所得中扣除资源耗竭补贴(Depletion allowance)等。不同国家所得税的税基(即应税所得)的确定方法不同。

不同国家的所得税税率各不相同。如澳大利亚为36%(1991年以前为39%),智利为17%,加纳为45%,马来西亚为30%,免税期为5 年,泰国为35%,印度尼西亚为:利润在500万美元以下的,税率为15%;利润为500—3000万美元的,税率为25%;利润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税率为30%。我国为33%。

(2)增值税

世界上只有部分国家征收增值税或类似增值税性质的税收(如销售税),如阿根廷、智利、巴西、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匈牙利等,其中阿根廷对矿产品征收18%的增值税(但不征收权利金,所得税税率为30%),印度尼西亚对出口矿产品不征收增值税,对内销矿产品征收10%的增值税,其他国家对矿产品都不征收增值税。

二、我国矿业税费制度与国外情况的对比

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我国矿山企业税费种类主要包括:增值税、所得税、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城建税、土地使用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外的销售税金以及其它税费。其中增值税和资源税在税费总额中所占的比例最大,是矿山企业税费的大头。

(一)矿产资源补偿费与权利金

1994年2月27日颁布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管理规定》标志着我国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的建立。《规定》在立法的宗旨、目的、调整对象、范围、征收方式、征收机关及其内涵等方面,与国外的权利金大体一致或接近。矿产资源补偿费所调整的是国家作为矿产资源所有者与采矿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是采矿权人开采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而对作为矿产资源所有者的国家的补偿。

我国对中外合作开采陆上和海洋石油资源征收的矿区使用费与矿产资源补偿费属同一性质。根据《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对中外合作开采石油资源征收矿区使用费后不再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

我国实行的矿产资源补偿费与国外的权利金相比,一是名称不同,二是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普遍过低,国外权利金费率一般为2%—8%。我国石油、天然气、黄金等矿种的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更低,如:石油和天然气,美国费率为12.5%,澳大利亚、马来西亚为10%,我国仅为1%。

我国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方法是国际上较普遍采用的,是在从价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了采矿权人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率,既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又具有中国特色。

我国征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直接进入中央金库。中央与省、直辖市的分成比例为5∶5;中央与自治区的分成比例为4∶6。矿产资源补偿费主要用于地质勘查,此外有一部分用于矿产资源保护和矿产资源管理补充工作经费。

自1994年4月国务院第150号令发布实施以来,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运行基本正常。从1994年4月1日到1996年底,全国征收入库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共计达20多亿元。

从征收管理工作实践看来,这项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1)开征矿产资源补偿费结束了矿产资源无偿开采、不同经济成份采矿权人吃国家“大锅饭”的历史,从经济上维护了国家对矿产资源所有权;

(2)增强了采矿权人的“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观念。开征矿产资源补偿费后,不同经济成份的采矿权人明确了“矿产资源是属于国家的,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法律关系。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矿业秩序的好转。两年多来,多数国有矿山企业依法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确有困难的矿山企业经法定程序申请批准后得以减、免;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也普遍依法纳费;外商投资矿山企业认为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是合理合法的。

(3)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制度把矿产资源补偿费费额与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系数挂起钩来,也把矿产资源补偿费减免与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结合起来,从而为采矿权人充分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提供了一个经济激励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资源税与资源超额利润税

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条例(草案)》,对矿山企业开征资源税。其主要目的在于调节矿山企业因地质条件等自然丰度的差异而产生的级差收益,以保证企业之间平等竞争。

在1994年税制改革以前,我国只对铁、石油、天然气等部分矿产征收资源税,计征方法是对超过一定利润额以上的利润按一定的比例(百分比税率)计算。即:

销售(收入)利润率<12%时,资源税税率为0%;

销售(收入)利润率>12-20%部分,每增加1%,税率增加0.5%,累进计算;

销售(收入)利润率>20-25%部分,每增加1%,税率增加0.6%,累进计算;

销售(收入)利润率>25%部分,每增加1%,税率增加0.7%,累进计算。

由此可见,1994年以前征收的资源税用于调节级差收益的超额利润税性质是十分明显的,与国外征收的超额利润税是相当的。

在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资源税征收对自然丰度不同的矿山企业适用差别税率,采用从量法征收。但资源税对所有矿山企业普遍征收而不管其是否赢利。我国的资源税就其性质而言,勉强可以与国外的超额利润税相对比,但又与超额利润税有很大的不同:

(1)国外超额利润税是对采矿权人在开采矿产资源中所产生的超额利润的征税,这种超额利润来源于矿床内在的质量或品位,且必须扣除掉为吸引矿业新项目的投资所必需的最低收益之后的利润。而我国的资源税是对矿业企业销售矿产品数量征税。

(2)我国资源税的税率过高,尤其对冶金矿山的资源税税率太高,使矿山企业无法承受。

(3)国外资源税为中央政府的有关部门负责征收,纳入中央政府财政。我国资源税名义上是共享税,实际上是地方税。因为陆上矿产资源的资源税全部归地方,如何使用完全由地方决定,仅海洋矿产资源的资源税归中央。而海洋矿产资源数量很少,其开采规模很小,因此资源税税源极少。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资源税不是以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作为征收依据的。此外,应当指出的是,目前征收这种税的国家并不多,即使征收也不采取这种方法。

(三)所得税

我国所得税制度基本与世界各国的所得税制度一致,但在对矿山企业的应税所得的确定上与国际上的通用做法相差很大。如国外普遍允许矿山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允许在应税所得中扣除资源耗竭补贴,允许勘查费用在税前摊销等。我国目前对这些问题尚在研究,实践上对矿山企业与对其他工业企业无差别。 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国所得税税率为33%,其中30%为归中央,3%归地方。

由于我国目前国有矿山企业大多数处于亏损状态,所得税税源很少。

(四)增值税

1994年税制改革后,增值税成为最主要的税种,这与国外普遍以所得税为主要税种的情况相反。除极少数国家对矿产品征收增值税外,一般不对矿产品征收增值税。

1994年以来,经过几次政策性调整,目前对石油、天然气的增值税税率仍为17%,固体矿产的增值税税率为13%,暂对黄金免征增值税。

(五)矿业权有偿使用费

根据198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矿产资源法修正案》,我国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这是根据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借鉴国外矿业权管理的成功经验而建立的矿产资源管理的重要法律制度,它将有利于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投资,有利于促进矿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1998年2月国务院发布的《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对由国家投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矿业权有偿取得的费用由矿业权使用费(相当于国外的矿业权租金)和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业权价款两部分构成;对不是由国家投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矿业权人只需缴纳矿业权使用费。

三、当前我国矿山企业的税费负担状况

对国内外矿山企业税费负担情况的调查研究表明,我国矿业税费负担与国外相比是较重的,造成我国矿山企业税费负担较重的主要因素是增值税,它在矿业税费总额中的比例为66 52%;其次是资源税,所占比例为11 44%;矿产资源补偿费在矿山企业税费总额中的比例很小,仅为5 80%。

对我国矿山企业税费负担情况的调查主要是一国有矿山企业为基础的,而我国国有矿山企业目前大多数处于亏损状态,几乎没有所得税税源。如果我国国有矿山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全国矿山企业的平均税费负担率将超过24%。据对两个拟由中外合资开发的矿山投资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分析,按国际先进矿业技术经济水平,这两个矿产项目的矿业税费负担率为28%和29%。另据对部分盈利的地方国有矿山企业的调查,其矿业税费负担率均在25%以上,有的高达40%以上。

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官方版)

编号:QJ-HT-0154 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官 方版) Both parties shall perform their obligations as agreed in the contract o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within the term of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官方版) 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署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合同编号:(部或省简称)国土资矿评合字[200]第____号 签字时间:二O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_拟出让______采(探)矿权,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该采(探)矿权进行价款评估。 2.______公司(事务所)具有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质(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字[200__]______号),并已于200年月日经__________以公开方式选择为承担______采(探)矿权评估咨询的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订立合同如下,以兹信守。

中国矿业大学简介及历史沿革

中国矿业大学简介及历史沿革 中国矿业大学简单介绍 中国矿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的高校之一。中国矿业大学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以矿业为特色,理工文管法经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目前,学校设有20个学院,61个本科专业;设有1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9个博士点,173个硕士点;现有8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个部级重点学科,15个省级重点学科,8个"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岗位设置学科,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中国矿业大学历史沿革 中国矿业大学的前身是创办于1909年的焦作路矿学堂,后改称焦作工学院。1950年,以焦作工学院为基础在天津建立了新中国第一所矿业高等学府——中国矿业学院。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唐山铁道学院采矿科系并入中国矿业学院。1953年,迁至北京,改称北京矿业学院,1960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高校。"文革"期间,迁至四川,更名为四川矿业学院。1978年,在江苏省徐州市重新建校,恢复中国矿业学院校名,1988年,更名为中国矿业大学。1997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2000年,划转教育部直属管理。

中国矿业大学设置极其所有专业 中国矿业大学现设研究生院;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力学与建筑工程学院;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理学院;管理学院;文法学院;安全科学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地球科学与测绘工程学院等院。 中国矿业大学历任校(院)长: 彭世济:(1982至1993,任中国矿业大学校长、中国矿业学院院长);郭育光:(1993至1998,任中国矿业大学校长);谢和平:(1998至2003,任中国矿业大学校长);王悦汉:(2003至2007,任中国矿业大学校长);葛世荣:(2007至现今,任中国矿业大学校长);乔建永:(2003至现今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校长)。 本文来自:https://www.wendangku.net/doc/ea11956584.html,/beijing/yangb/zgkydx.html 由:https://www.wendangku.net/doc/ea11956584.html, https://www.wendangku.net/doc/ea11956584.html, https://www.wendangku.net/doc/ea11956584.html, https://www.wendangku.net/doc/ea11956584.html, https://www.wendangku.net/doc/ea11956584.html,整理上传

浅谈中国古代土地赋税制度的变迁

浅谈中国古代土地赋税制度的变迁 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为“租也,从禾从兑”。禾就是田禾、农作物,这也就意味着税的诞生从一开始就与农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马克思曾经说过,“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税收”。从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诞生开始,税就出现在中国这块广袤而肥沃的土地上。《孟子·滕文公章句上》就有对夏商时期国家公田(即国家占据所有权的土地)制度的描述:“并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其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 中国从封建王朝开始一直是以农业立国,因此可以说土地赋税的轻重将直接影响朝代的兴亡。中国古代的秦朝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 春秋战国时期的秦国,为了调动农民垦荒的积极性,朝廷在三晋之地,许下了若其在秦国境内开垦荒田可“三世不服徭役”的承诺。这一举动大大激发了人们的积极性,吸引了大量人口前往开发和利用广袤的荒地,极大地促进了秦国农业和经济的发展。笔者认为这一举措是秦国后来横扫六国的重要根基之一。而当秦始皇一统六国之后,为了建长城、修直道、浚通水路等国家建设以及建骊山陵墓、造阿房宫等个人享受,短短数十年间征用百万“徒隶”,调动上万“刑徒”的事

经常可见。在田赋方面,更是对民众征收“泰半之税”(即将田地三分之二的收入缴纳给国家),如此繁重的赋税和徭役让秦朝的百姓苦不堪言。最终,在陈胜吴广起义反秦这一导火索下,农民爆发了,推翻了仅仅延续了几十年的中国第一个大一统国家—大秦帝国。 中国历史上曾经出现的盛世更是与当时国家执行的土地赋税制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汉朝建国时,由于长期战乱人口锐减,大量土地荒废无人耕种,汉高祖刘邦就提出“与民休息”的国策,执行“十五税一”的田赋制度以求恢复民生。等到了汉文帝、汉景帝的时候,更是将其降至“三十税一”,这在整个中国古代农业史上都是十分罕见的。《汉书·食货志》上就有对这段时期的记载:“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余财;京师之钱累百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文景之治”。随着历史的变迁,到了康熙五十一年(即公元1712年),雄才伟略的康熙皇帝更是提出了“盛世滋丁,永不加赋”(即以康熙五十年全国的丁银数额为永久的丁银征收定额,以后额外添丁,不再多征)的政策。这一举措将全国丁银总额基本固定,从中央到地方不得随意增加,加上当时国家稳定、不轻起刀兵,广大农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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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评估合同书 签字时间:二○一八年月日 鉴于: ________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拟出让 矿业权,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该矿业权进行评估。 2. 具有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质(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字〔20 〕号),并已于2017年月日经______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以公开方式选择为承担矿业权评估咨询的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______〔2008〕___号)规定,订立合同如下,以兹信守。 一、甲方和乙方: 1.甲方:______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通讯地址:______市中新路__号 法定代表人:XXX 授权负责人:XXX 电话: 邮政编码:__________ 2.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二、约定事项 甲方要求乙方对矿业权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书,并正式提交甲方。 三、评估范围 矿业权,矿区范围由以下拐点圈定: 拐点_ _ 开采标高:米至米 矿区面积:平方公里 四、评估目的 本合同所约定 矿业权评估的目的是为甲方出让矿业权提供参考意见。 五、评估基准日 本合同为该项矿业权评估所定基准日为2017年月日。 六、评估期限 本合同所约定的矿业权评估报告,自本合同生效并乙方获得甲方提供的本合同所约定的基础资料之日起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正式提交。但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而超时限,可由双方重新议定评估期限。 七、评估费 评估费由甲方为乙方完成并正式提交本合同第二项下所述事项所付报酬,矿业权评估报告正式提交给甲方并经甲方验收之日起___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万元整)。 验收指甲方按合同规定对评估报告审查后出具回执。

土地和赋税制度

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是经济制度的一部分,赋税不但是维持公共权力的经济基础,对于经济发展也起着重要的杠杆作用。政府通过对税种和税率的调整,可以有效地控制或鼓励某一经济行为或其他行为。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比如减免田赋,加重商税,以减轻农民负担,鼓励和发展农业生产,以达到其重农抑商的目的;严格控制盐、铁和茶税,以增加财政收入;多次进行大幅度的税制改革,以适应变化了的社会和经济情势等等。 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主要内容 ①以人口为依据的人头税和以人丁为依据的丁税。 ②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即调。 ③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田租)。 ④以成年男子为依据的徭役、兵役和其他苛捐杂税。 赋役:在古代赋税和徭役的合称 赋税指历代统治阶级用强制方法向人民征收的实物、银钱等; 徭役即历代统治者强迫人民从事的无偿劳役,包括军役、力役、杂役等。 先秦时期(夏商西周):贡赋制,先秦赋税多以“贡赋”的形式存在。商代臣民向国君进献的财物称为“土贡”。西周土贡有皮帛、宗庙之器、绣帛、木材、珍宝、祭服、羽毛等九类,称作“九贡”。此外,还有军赋。 先秦时期(春秋战国):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新的赋税制度。齐国“相地而衰征”和鲁国“初税亩”:春秋时期,管仲在齐国进行改革,实行“相地而衰征”,是指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好坏征收赋税,实质上承认了私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公元前594年,鲁国的“初税亩”.国家法律规定把公田交给耕者,“履亩而税”,即是承认了耕者对所耕土地的私有权。前590年作丘甲,按土地征收军赋。战国时,各国赋税制度不一,不能一概而论。 秦朝:秦代赋税分为田租、口赋和杂赋三种。田租是按土地征粮,租率约为十分之一。口赋是按人头征钱,每人约缴120钱。杂赋一般是临时性的征调。这种土地制度和赋税制度对封建地主有利,但也有利用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汉朝:编户齐民:①含义: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当时农民的负担有:田租(土地税)、人头税、更赋、徭役、兵役等②特点:田租轻而人头税重③影响:赋役制度正式形成 汉代的赋税主要是人头税和田租,此外还有一定的徭役。人头税分算赋和口赋两种。汉初规定,15至56岁的人,不管是男是女,每人纳赋120钱,叫算赋。7至14岁的小孩,每人每年纳赋20钱,叫口赋。田租按产量征收,一般三十税一。徭役分为劳役和兵役。成年男子一生要服两年兵役,每年服一个月劳役。 曹魏时期: 实行新的赋税制——租调制,“收田租亩四升,户生绢两匹,绵三斤”。以定额田租代替汉代的订率田租,以户税代替汉代的人头税。租调制的田租租额较低,而且租额固定,增产不增租;户调以户为单位,增人不增调。 西晋:

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2015)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编制 二〇一五年十月

目录 一、考试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考试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一)《矿业权评估经济法律专业能力》科目... 错误!未定义书签。(二)《矿业权评估地质与矿业工程专业能力》科目错误!未定义书签。(三)《矿业权评估实务与案例》科目......... 错误!未定义书签。三、考试样题............................... 错误!未定义书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助理矿业权评估师、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5号),国家设立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制度。其中,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为使应考人员了解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要求,现对有关考试事宜说明如下: (一)考试目的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客观评价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能力,加强矿业权评估专业人员队伍建设,规范矿业权评估行为,充分发挥矿业权评估师在矿业权市场中的作用。 (二)考试性质 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是一项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制度,面向全社会提供矿业权评估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评价的服务,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评价结果与经济系列相应级别职称衔接,是用人单位使用该专业人员的依据。凡考试成绩合格者,由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监制的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三)考试科目 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矿业权评估经济法律专业能力》、《矿业权评估地质与矿业工程专业能力》和《矿业权评估实务与案例》三科。

矿业权评估中关于折现率的几个问题之浅见

矿业权评估中关于折现率的几个问题之浅见 四川天地源土地资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周朝林 摘要:在折现剩余现金流量法、剩余利润法中,其折现率的构成项中,不应再包括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行业风险报酬率、财务风险报酬率;剩余利润法评估采用的折现率应与收益口径一致,而不应该与折现现金流量法折现率内涵一致;收入权益法评估中,折现率的内涵中除了无风险报酬外,还包括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行业风险报酬、财务风险报酬;咨询性评估中,折现率的内涵和取值,可以根据委托方的投资需求和估算要求确定。 关键词:矿业权评估、折现率、内涵、取值 我国矿业权评估主要有收益途径、成本途径、市场途径三种技术途经,而收益途径的评估方法是目前矿业权评估中最为主要、应用最为广泛的。在运用收益途径的评估方法评估矿业权价值时,折现率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评估参数,它取值的高低,会直接对评估结果产生较大的影响;它的取值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从客观上说,折现率也是采用收益途径的评估法评估矿业权价值时最难合理确定的一个参数。 有几个关于折现率的问题,反复思索,不得正解。现将笔者对这几个问题的肤浅认识向领导、专家以及同行敬呈,期望得到指点,以开茅塞。 一、折现率与报酬项的对应问题 1、关于折现率内涵的表述 折现率是指将预期收益折算成现值的比率。折现率与利率不完全相同,利率是资金本身的报酬,只表示资产(资金)本身的获利能力,而与使用条件、占有和使用用途没有直接关系,而折现率与使用条件、占有和使用用途有直接的关系。

折现率的实质是收益率,所以不同的折现率对应不同的收益口径。矿业权作为矿业企业收益产生的要素资产之一,分割企业整体收益、或分解收益率使二者的口径一致,是确定折现率的基本原则。 折现率的确定方法中,折现率的基本构成为: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用风险累加法估算风险报酬率时,风险报酬率的构成如下: 风险报酬率=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行业风险报酬率+财 务风险报酬率; 以上为《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的表述(《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编,中国大地出版社,2008年10月,P72-74)。 从《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的表述可以看出:这里的折现率体现的是投资人期望获得的全部投资收益。其中,既包含了投资资本的回收部分,也包含了投资回报(即投资利润)部分。投资中包含了全部的风险报酬。 2、折现率的构成与报酬项的对应问题 由前述可看出,折现率的基本构成是:无风险报酬加风险报酬;风险报酬又由勘查开发阶段风险报酬、行业风险报酬、财务风险报酬构成。这里的问题是:折现率的各项构成与企业收益的分割如何对应?或者说与收益率的分解如何对应?能否正确分解和对应,直接关系到折现率的内涵和结果确定,是否能正确体现折现率确定的基本原则,这也间接决定了评估结果的合理性。

徐海学院会计实习报告

徐海学院会计实习报告 篇一:徐海学院会计学毕业实习报告杨佳 第一章企业的地理位置、隶属关系及历史前沿 (1) 第二章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概况 (2) 第一节公司的治理结构与组织结构设置 (2) 第二节企业的生产管理概况 (3) 第三节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概况 (8) 第四节企业营销管理概况 (9) 第三章企业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概况 (9) 第一节企业会计岗位的设置和岗位的核算业务情况 (9)

第二节企业应用会计电算化的情况 (13) 第三节企业财务管理概况 ................................................ 14 第四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与评价 (18) 第一节历年经济总量指标情况及评价 (18) 第二节企业的财务状况分析 (19) 第三节企业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分析 (23) 第四节专题分析 ................................................ . (31) 第五节企业经济效益综合分析 (31) 附录: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

表 (33) 附录一:企业近三年资产负债表 (33) 附录二:企业近三年利润表............................................... 36 附录三:企业近三年现金流量表 (38) 第一章企业的地理位置、隶属关系及历史前沿 一、企业背景 中国石化集团管道储运公司(以下简称管道公司)是石化集团公司从事油气、设计、施工、储运的专业化企业,基地位于江苏省徐州市,占地面积平方公里,紧临京沪、陇海铁路、104国道和徐州观音机场。创建于1975年2月17日,始称“华东输油管线指挥部”,1978年9月经石油工业部批准,改称“华东输油管理局”,1998年,石油、石化两大集团公司重组,华东输油管理局由中石油整体划转到中国石化集团,成立了“中国石化集团管道储运公司”。 二、企业概况

中国古代土地、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主要的土地制度 井田制: 【发展过程】形成于商代,盛行于西周,瓦解于春秋,废除于战国。 【内容和实质】是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所有权属于周王,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诸侯臣下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 【作用】适应并促进生产力发展。 【瓦解】随着春秋时期铁器牛耕的使用,大量井田之外的荒地得以开垦成为私田,奴隶主破坏井田制,井田制开始瓦解。各诸侯国的改革客观上承认土地私有的合法性,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 屯田制: 【形成与发展】汉末饥荒之际,曹操总结汉朝西域屯田经验,在许下屯田,后大范围推广。 【方法】统治者招募流亡农民,按军事编制,几十人一屯,开垦荒地,并设官管理。 屯田农民享有土地使用权,按比例向官府交纳收获物。 【性质与作用】屯田是一种封建土地国有制,它使流民与土地结合,稳定了社会秩序,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后来蜀、吴两国也在边境、军镇和其他一些水土条件适宜的地方,实行过不同规模的屯田。 均田制: 【形成与发展】485年,北魏孝文帝采纳汉族谋臣建议,在不触动官僚地主土地前提下,颁布均田令,推行均田制。隋朝和唐朝前期基本的土地制度。 【目的】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内容】①国家将掌握的土地实行分配。丁男受露田40亩,桑田20亩;妇女受露田20亩,奴婢和耕牛也相应受田。②土地不得买卖。受田者年老或死亡,露田归还国家,桑田传给后代。③官吏在任时可按级别在官府所在地就近受田。均田制是我国历史上较完备的一种土地制度。它以法律形式确认受田者的土地占有权和使用权。 【性质与作用】①封建社会土地国有制度。②确认了受田者的土地占有权和使用权。 ③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有利于恢复经济和民族融合。 【瓦解】隋朝和唐朝前期推行的均田制,限制了土地的买卖和无限占有,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土地兼并。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天宝年间,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减少,均田制无法推行。 更名田: 【概念】1669年,康熙帝宣布原来明朝藩王的土地,归现在更种人所有,叫作“更名田”。 【作用】一定程度满足农民土地要求,对清朝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1)封建土地所有制大体分为四种类型:君主土地私有制、封建国家土地私有制、地主土地私有制、农民(自耕农)土地私有制。其中地主土地私有制占主要地位,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农民土地私有制虽不占支配地位,但却广泛而分散,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建立和长期存在的基础。 (2)关于封建土地国有制的形式:曾出现过屯田制、均田制等具体形式。屯田制在西汉、曹魏、金朝、元朝、明清初年都曾实行过。均田制始于北魏,流行隋唐。这两种形式,往往是在经历了一场战乱和社会动荡之后,国家控制了大量无主土地的情况下实行。授田时,既不触动地主的土地,又能使农民得到一定土地,因此,都有利于缓和阶级矛盾和经济的发展。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一、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概况夏商周(奴隶社会):实行贡赋制度,这是赋税制的雏形。

压覆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业权评估方法与参数研究

压覆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业权评估方法与参数研究 建设项目实施后导致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称为压覆矿产资源。建设项目压覆了矿产资源,建设项目业主(建设方)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对所涉及的矿业权人给予补偿。压覆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业权评估 是为建设项目业主(建设方)与压覆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业权人,提供因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业权补偿价值参考依据而开展的专 业评估。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颁布的评估准则所推荐的成本途径评 估方法中的勘查成本效用法、地质要素评序法和收益途径评估方法中 的折现现金流量法、收入权益法,比较适合用于压覆矿产资源涉及的 矿业权评估。此外,本论文针在遵循评估原则的前提下,对压覆矿产资源涉及的低勘查程度的探矿权评估,提出可以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探 矿权补偿价值。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颁布的《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推荐了28个一级参数,它们可以被归入税费类参数和包含 矿产品市场价格在内的技术经济类参数两大类。税费类参数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企业所得税、安全费用、维简费、矿产资源补偿费、资源税、保证金和基金、存贷款利率等10个。在云南省开展矿业权评估增加一个矿产资源有偿使用费参数。包含矿产品市场价格在内的技术经济类参数包括产品方案、矿产品市场价格、 矿山生产能力、评估计算年限、后续地质勘查投资、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残(余)值、固定资产更新投资、流动资金、土地使用权及土 地费用、总成本费用、销售收入、采选(冶)技术指标、采矿权权益系数、矿产开发地质风险系数、效用系数和调整系数、投资收益率与投

资利润率、折现率等18个在前述一级参数下还有二级参数、三级参数,…,构成矿业权评估参数体系。在这个评估参数体系中,资源储量、地质工程实物工程量虽然处于二级参数的地位,但他们是矿业权评估的基础。针对压覆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业权评估中经常出现的将矿业权 划分为不同部位的特点,本论文提出了两个专门用于此类评估的参数——探矿权取得成本和压覆位置差异性调整系数。探矿权取得成本一般应包括探矿权价款、探矿权出让金、探矿权使用费和申请登记探矿权所发生的费用。通过二级市场取得的探矿权,则取得成本中还应包括探矿权转让金。压覆位置差异是指压覆区域在被压覆矿业权范围中 的位置差异。在评估实务中将压覆位置分为重要位置、次要位置和一般位置。矿业权评估师应根据压覆位置的差异性选取调整系数。前述用于低勘查程度探矿权评估的重置成本法,以及取得成本和压覆位置差异性调整系数两个参数是本论文针对压覆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业权 评估的特点提出的,填补了现行评估准则的空白,应用于评估实务中,可以使评估结论能更公允地反映评估对象的价值。压覆矿产资源涉及的矿业权评估能有效地化解建设方与矿业权人双方因建设项目压覆 矿产资源而引发的争纷,促进社会和谐;可以加快建设项目征用地办 理速度,促进国民经济建设。

中国矿业大学校车调度方案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第七届数学建模竞赛 承诺书 我们仔细阅读了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数学建模竞赛规则. 我们完全明白,在竞赛开始后参赛队员不能以任何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件、网上咨询等)与队外的任何人(包括指导教师)研究、讨论与赛题有关的问题。 我们知道,抄袭别人的成果是违反竞赛规则的, 如果引用别人的成果或其他公开的资料(包括网上查到的资料),必须按照规定的参考文献的表述方式在正文引用处和参考文献中明确列出。 我们郑重承诺,严格遵守竞赛规则,以保证竞赛的公正、公平性。如有违反竞赛规则的行为,我们将受到严肃处理。 我们参赛选择的题号是(从A/B中选择一项填写): B 我们的参赛报名队号为:201206 所属学校(请填写完整的全名): 参赛队员(打印并签名) :1. 2. 3. 指导教师或指导教师组负责人(打印并签名): 日期: 2012 年 11 月 18 日赛区评阅编号(由组委会评阅前进行编号):201206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第七届数学建模竞赛 编号专用页 评阅编号(由数学建模协会进行编号): 统一编号:

中国矿业大学校车调度方案 摘要 本文针对中国矿业大学校车在南湖校区和文昌校区之间运行的安排问题,通过合理的抽象假设,把校车安排问题建设成多目标模型,求解。在问题解决过程中使用了佛洛依德算法,排队论,满意度等数学模型,并利用MATLAB、Excel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给出了必要的图表直观的说明问题,并用C语言实现某些算法,最终得出结论。我们充分考虑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一些情况,提出一些建议,以提高乘车人员的满意度,而且可以有效节省运行成本及相关费用。 对于问题一,我们根据现阶段校车的运行状况,调研两个校区内停靠点处教师和学生乘车的一些数据,通过合理假设,用excel对数据处理得到图表(文中表1、表2、图1、图2),再对图表分析分别得出了教师和学生的排队规律。利用图表直观表明影响校车调度的方案,采用排队论设计出工作日和双休日校车的调度方案(文中表3、表4)。 对于问题二,建立多目标模型。目标有:校车的运行成本、经济效益、教职工和学生的满意度。将校区划分为六个区域。添加满意度的约束条件H k>h,建立车辆数模型。根据多目标函数的约束条件,既要满意度满足,又要使运营成本最低。 对于问题三,根据模型一与模型二的分析,得出附件中给出的调度方案的中数据的满意度值0.7546。又结合与问题一所得调度时间基本符合,从而得出方案合理的结论。 对于问题四,根据实际的情况,分析一些具体的因素,导致影响校车的调度,一切都要从实际出发。我们结合模型对校车的安排问题提供了建议。 关键词:弗洛伊德算法;总体满意度;经营者的利益;校车调度; 多目标规划;Matlab; Excel;排队论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细则(2015年修订版)【模板】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细则(2015年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国家自2012年起建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为做好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推荐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细则(2015年修订版)》。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面向全院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每年评审推荐一次,同一学年内,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不得兼得。 第三条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院长、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书记、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学科带头人、研究生教学工作秘书、辅导员和研究生会主席组成。具体分工: 主任委员:管理学院院长、管理学院党委书记 委员:管理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副书记、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各学科带头人、研究生教学工作秘书、辅导员和研究生会主席 第二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设置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根据每年中国矿业大学下达给管理学院的推荐名额确定。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年3万元/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年2万元/人。 第三章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办法第四条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在每年9月份进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主要依据研究生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实践、创新能力和社会活动情况等五个方面进行评定。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主要依据研究生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实践、专业能力和社会活动情况等五个方面进行评定。其中,研究生思想品德是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研究生才有资格获得国家奖学金。对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再依据课程学习、科研实践、创新能力(或专业能力)和社会活动等四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11年起施行)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 公告 2010年第5号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现予发布,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录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2011年起施行) (1) 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规范 (2) 矿业权评估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4) 矿业权转让评估应用指南 (7) 矿业权评估利用矿产资源储量指导意见 (22) 矿业权评估利用地质勘查文件指导意见 (27) 矿业权评估利用后续地质勘查设计文件指导意见 (31) 矿业权评估利用矿山设计文件指导意见 (33) 矿业权评估利用企业财务报告指导意见 (38)

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规范 (CMVS 11200-2010) 1 总则 1.1为规范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的编制和管理,明确矿业权评估执业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矿业权评估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所称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是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在执行矿业权评估业务中形成的,反映评估程序履行情况、支持评估结论的相关依据、记录和资料。 1.3执行矿业权评估业务,应遵守本规范。从事与矿业权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可参照本规范。 2 分类 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通常分为管理类工作底稿和操作类工作底稿。 管理类工作底稿是指为承接、计划、控制和管理矿业权评估项目所形成的行为依据、工作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 操作类工作底稿是指反映尽职调查、评估参数确定等评估过程的工作记录,取得的产权证明文件、取价依据及收集的其他价值估算依据的相关资料。 3 基本要求 3.1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在执行矿业权评估业务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矿业权评估准则的相关规范,编制和管理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 3.2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应做到内容真实、要件齐全、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完整。 3.3矿业权评估项目工作底稿的介质形式可以为纸质,也可以是电子或其他形式。可以根据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合理选择工作底稿的介质形式。采用何种介质形式,都必须满足归档、查阅的需要。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撰写规范

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试行)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实践性环节,对巩固、深化和升华学生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工程实践能力起着重要作用。毕业设计(论文)同时也是记录科研成果的重要文献资料,是申请学位的基本依据。为了规范我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中国矿业大学徐海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一、论文印装 毕业(设计)论文用A4纸单面打印。正文用宋体小四号字,行间距固定值20磅;版面页边距上、下、左、右各2cm;装订线位置为左,0.5cm;页眉从正文部分开始添加,正文部分加“大章节序号和名称”,“参考文献、翻译部分、附录”不加序号,中文用宋体小五号,数字及英文用Times New Roman,小五号字,居中;页码用Times New Roman小五号字放在页脚中,居中,“摘要”至“英文目录”部分为罗马数字,正文部分为阿拉伯数字。页眉距边界1.5cm,页脚距边界1.75cm。 二、论文结构及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⑴封面;⑵扉页;⑶原创性声明;⑷致谢;⑸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⑹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书;⑺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评阅书;⑻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综合成绩;⑼中文摘要;⑽英文摘要;⑾中文目录;⑿英文目录;⒀正文;⒁参考文献;⒂翻译部分;⒃附录。 ⒈封面和扉页 封面采用院教务处统一发放的封面打印。扉页的内容主要包括本科生姓名和学号、所属系别和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专题,以及指导教师姓名和职称等。(详见模板,下同) ⒉致谢 “致谢”二字中间不空格、小二号字、黑体、居中。内容限1页,采用小四号楷体。 ⒊任务书

2017矿大北京管理学院第一志愿复试名单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管理学院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第一志愿统考生复试名单 学术型硕士生(复试分数线:国家线) 序号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三专业课总分 1 关琦凡114137*********金融学687889140375 2 李成国114137*********金融学6168125120374 3 敖咏超114137116300219金融学5759107126349 4 王雪娇114137*********金融学6461102119346 5 王雅佳114137116300221金融学667171134342 6 李振宇114137116300218金融学676379130339 7 李肃114137116300223产业经济学596999140367 8 张冉冉114137*********管理科学与工程6872128135403 9 陈伟楠114137*********管理科学与工程6473103130370 10 肖懿轩114137*********管理科学与工程6265100136363 11 贾宇婷114137116300214管理科学与工程5267114127360 12 历颖超114137*********管理科学与工程666695125352 13 田文杰114137131401588管理科学与工程6471101116352 14 刘丽君114137*********管理科学与工程6049122119350 15 孙兴恒114137412502963管理科学与工程6560107118350 16 郭锦华114137415403208管理科学与工程5465112115346 17 祁国强114137153202014管理科学与工程6062101120343 18 王姿114137211702110管理科学与工程6149107125342 19 刘玲竹114137116300225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5459119135367 20 董雪114137*********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5364108138363 21 武秀琴114137*********会计学6172117147397 22 张泽瑞114137116300228会计学7056125144395 23 张聪114137*********会计学6472116124376 24 余洁114137131801652会计学6163105142371 25 孔书敏114137*********会计学5865106141370 26 韩孟雨114137*********会计学716997130367 27 陈超群114137116300234会计学5559118129361 28 刘卫敏114137*********会计学696390134356 29 李安琪114137116300231会计学665993137355 30 任崇宝114137371302768会计学675896131352 31 詹娟114137116300227会计学587875140351 32 滕娇114137*********会计学6257103123345 33 张娟114137141901939会计学556898122343 34 牟翔羽114137*********企业管理5877121132388 35 潘莹雪114137371402779企业管理7066122130388 36 魏素静114137*********企业管理676396135361 37 戎喜珍114137*********企业管理576395128343

什么是矿业权评估司法鉴定

什么是矿业权评估司法鉴定 题要 司法鉴定是指在一个案件的诉讼过程中有专门的部门或者鉴定师对案件中的问题进行判断和鉴别,并对此提出专业意见,方便法院对这个案件作出正确的裁决。司法鉴定中包含资产,房屋,矿业权,建筑工程,农业等等行业。那么,下面就由小编和大家一起来看看矿业权评估司法鉴定内容是什么? 司法鉴定是指在一个案件的诉讼过程中有专门的部门 或者鉴定师对案件中的问题进行判断和鉴别,并对此提出专业意见,方便法院对这个案件作出正确的裁决。司法鉴定中包含资产,房屋,矿业权,建筑工程,农业等等行业。那么,下面就由小编和大家一起来看看什么是矿业权评估司法鉴定。 ▲一、什么是矿业权评估司法鉴定 矿业权评估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矿业权评估司 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依据国家的规定和有关资料,根据特定的目的,遵循适用的原则,选择适当的价值类型,按照法定的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矿业权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

动。 从原则上说,矿业权评估业务和价格类型应该是严格匹配的,不存在矿业权评估准则的相互替代问题。但在实践中出于种种原因和评估条件的需要,具体操作时可能产生价格类型替代的必要性。 ▲二、矿业权评估司法鉴定的范围 对司法活动中的诉讼、仲裁、执行等所涉及的价值纠纷或争议,通过现场勘察取证及市场调查,并在分析、研究、鉴别后作出鉴定结论的活动。 ▲三、司法鉴定项目特点 司法鉴定项目因其涉及司法活动中的诉讼、仲裁、执行等,相对于一般的资产评估业务,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主体的特定性 司法鉴定项目的委托方为司法部门,具体包括各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部门、各级仲裁机构等,受托方为具有资产评估资质且进入司法鉴定机构备选库的各类评估机构,具体包括资产(动产)评估、房地产评估、土地估价、矿业权评估和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等。 (二)涉案当事人利益的对立性 司法鉴定项目的评估对象为涉案资产,进入诉讼的涉案当事人利益是完全对立的,对司法鉴定结论均极为敏感,这就要求评估机构在评估时必须站在超然的中立立场上,谨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聂锐考博参考书-考博分数线-专业课真题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聂锐考博参考书-考博分数线- 专业课真题 一、专业的设置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共招生15人,分为4个专业,分别为管理科学与工程、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能源资源管理、安全管理。 二、考试的科目

三、导师介绍 聂锐男,博士,中国矿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执行院长。先后担任中国煤炭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煤炭企业管理协会会员等职务。主持承担“苏北地区创新体系的研究”、“企业兼并重组及集团化发展战略研究”等工作。出版《企业竞争学》、《企业管理》、《企业经营管理案例》、《成功策》专著和教材4部。 育明教育考博分校解析:考博如果能够提前联系导师的话,不论是在备考信息的获取,还是在复试的过程中,都会有极大的帮助,甚至是决定性的帮助。育明教育考博分校经过这些年的积淀可以协助学员考生联系以上导师。 四、参考书目 专业课信息应当包括一下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关于参考书和资料的使用。这一点考生可以咨询往届的博士学长,也可以和育明考博联系。参考书是理论知识建立所需的载体,如何从参考书抓取核心书目,从核心书目中遴选出重点章节常考的考点,如何高效的研读参考书、建立参考书框架,如何灵活运用参考书中的知识内容来答题,是考生复习的第一阶段最需完成的任务。另外,考博资料获取、复习经验可咨询叩叩:捌九叁,二肆壹,二二六,专业知识的来源也不能局限于对参考书的研读,整个的备考当中考生还需要阅读大量的paper,读哪一些、怎么去读、读完之后应该怎么做,这些也会直接影响到考生的分数。 第二,专题信息汇总整理。每一位考生在复习专业课的最后阶段都应当进行专题总结,专题的来源一方面是度历年真题考点的针对性遴选,另一方面是导师研究课题。最后一方面是专业前沿问题。每一个专题都应当建立详尽的知识体系,做到专题知识点全覆盖。 第三,专业真题及解析。专业课的试题都是论述题,答案的开放性比较强。一般每门专业课都有有三道大题,考试时间各3小时,一般会有十几页答题纸。

矿业权转让评估应用指南

矿业权转让评估应用指南 (CMVS 20200-2008) 1. 适用范围 本应用指南适用于矿业权转让行为所涉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矿业权评估。境外矿资产(矿业权)的评估,可以参照本应用指南。 证券业务、企业改制设立公司等涉及的矿业权评估,应遵循相应的评估应用指南。 2. 定义 为本应用指南的需要,使用下列定义: (1)矿业权转让,是指矿业权人依法将其合法拥有的矿业权转移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包括出售、作价出资、合作、非货币资产交易、债务重组等。 (2)矿业权出售,是指矿业权人依法将其合法拥有的矿业权出卖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招标、拍卖和挂牌等是出售的特殊交易方式。 (3)矿业权作价出资,是指矿业权人依法将其合法拥有的矿业权作为出资非货币资产投入企业,并按其价值作为出资数额行使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的行为。 (4)合作勘查或合作开采经营,是指矿业权人依法以其合法拥有的矿业权作为基础,引进他人资金、技术和管理等,通过签订合作合同约定权利义务,共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5)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为非货币性资产。 (6)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

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有以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或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等。 3. 应用指南 执行矿业权转让评估业务,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矿业权转让的有关规定。 3.1评估委托方 委托方可以是合法拥有矿业权的矿业权人,也可以是矿业权拟受让人(合作方)以及相关当事方。 企业股权转让或资产组合转让涉及的矿业权评估,委托方可以是股权持有人和资产占有单位,也可以是股权或资产受让人。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评估目的 (1)应当根据转让合同或协议(意向书)确定评估目的。企业股权转让、资产组合转让涉及的矿业权评估,应当关注同时进行的资产评估评估目的的确定。 (2)应当根据矿业权转让具体方式和评估报告使用情况表述评估目的。矿业权评估报告中评估目的应清晰、准确表述为,为某具体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不得使用保证转让价格实现的任何表述。 企业股权转让涉及的矿业权评估结论,不是直接为股权转让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而是为股权转让行为涉及的矿业权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作价出资矿业权评估结论,不是为确定注册资本(或股本)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而是为出资矿业权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非货币资产交换涉及的矿业权评估结论,是为非货币资产交换涉及矿业权提供价值参考意见。矿业权评估结论并不涉及补价和税费等。 债务重组涉及的矿业权评估结论,是为清偿债务涉及矿业权提供价值参考意见。矿业权评估结论不涉及债务账面值与评估价值差异的处理。 (3)招标、拍卖和挂牌等方式出售转让,成交价格是特殊交易环境下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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