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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违规设置及破旧户外广告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城区违规设置及破旧户外广告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城区违规设置及破旧户外广告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城区违规设置及破旧户外广告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为加强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全面清理整治城区违规设置及破旧户外广告,进一步规范城区市容环境秩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规划合理、设置规范、美化亮化”的原则,集中时间、人力、物力,大力开展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整治、拆除、清理各类不符合规划设计要求、未经批准设置以及破旧的户外广告,规范户外广告管理秩序,全面提升城市形象。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专项整治活动顺利进行,成立城区违规设置及破旧户外广告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任办公室主任,XX任成员,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实施工作。

三、整治区域

县城规划区

四、整治重点

(一)整治大型立柱式户外广告牌。在规划区范围内,无规划设置手续或设置手续超期的大型立柱式户外广告牌要依法予以拆除。

(二)整治楼(屋)顶广告、墙体广告、立式平面广告等大型广告牌。未办理规划设置手续或者规划设置手续超期的,要依法拆除。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城市容貌的,要依法拆除或者整改。

(三)整治交通标志广告、路灯杆广告、公交站牌广告等。不符合规划设置要求的,要依法拆除(清除)或者整改。未办理规划设置手续或规划设置手续超期的,要依法拆除。

(四)整治沿街门店门头招牌。按照“一店一牌、左右相接、立面平齐、高低一致、材质优质”的设置要求,整治道路两侧门店的门头牌匾,对未经批准、规格档次不高、造型样式简陋、破旧污损严重的,要依法拆除。

(五)整治小立柱广告牌、活动式广告牌等。对城区道路两侧私设乱摆的广告牌全部清理。

(六)整治临时性宣传广告。对城区道路两侧建筑物、构筑物、电杆等上张贴、悬挂的宣传条幅全部清理。

五、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月日—月日)

各股、室、队要召开动员会议,明确目标、落实任务,

针对户外广告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研究整治方法及措施,并利用车体、电台、网络等宣传媒体,全方位、立体面的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工作,争取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参与,凝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调查核实、限期整改阶段(月日—月日)各中队要结合辖区实际,做好整治范围内户外广告的核查登记工作,核实户外广告产权人,按照整治要求提出处置意见(可保留、须整改、应拆除),建立系统化管理档案。通过上门宣传、下达整改通知,督促须整改(应拆除)户外广告产权人自行整改(拆除),对调查核实无规划手续或设置手续已超期的户外广告,责令限期自行拆除。

(三)强制拆除阶段(月日—月日)

结合整治重点,集中时间、人力、物力,对逾期未能自行整改(拆除)的违规设置及破旧的户外广告,依法组织强制拆除。

(四)检查验收阶段(月日—月日)

由户外广告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户外广告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整治效果。整治后,应严把审批关,严格按要求设置户外广告,防止出现反弹。

六、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户外广告集中整治工作任

务重,时间紧,要求高,涉及面广,各股、室、队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区域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合理调配人员,突出工作重点,整合执法力量,确保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落实、整治目标落实。

(二)严密组织,措施到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和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定期报告整治进展情况;各股、室、队负责人要亲自抓,严格落实责任制,将整治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做到工作部署有序,把握节点有力,工作推进有效。

(三)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及整治的标准、要求、步骤开展整治活动。在查处或强制拆除过程中要严密组织、听从指挥,注意维持现场秩序,认真做好劝导工作,防止出现突发事件。

(四)强化督导,确保成效。要切实加强对这次整治活动的领导和督导,及时掌握情况,把握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适时做出调整部署。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严格督导检查,定期进行通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到位,确保整治任务顺利完成。

(五)稳妥推进,长效管理。各股、室、队要结合实际情况,深化整治措施,细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要本着先易后难、先主后次的原则,逐步深入推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深入探索户外广告长效管理机制,预先筹划安排好整治中及整治后的后续管理工作,逐步完善户外广告设置

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程序,防止出现重整轻管和整治后问题反弹现象,提高户外广告长效管理水平。

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规划

一、控制分区 根据对城市发展各要素的统筹考虑,《广告阵地规划》中将按照禁设区、控 制区、展示区来划示控制分区,并针对各分区提出不同的控制要求、规划管理要求以及适用区域。 (一)分区定义 禁设区:是指禁止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区域。图 1 展示区:是指在满足安全、有序前提下,允许设置多样化户外广告设施,塑 造繁荣、丰富城市景观的区域。 控制区:除禁设区和展示区以外的区域。即是指在满足有关规定的前提下, 可以适量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区域。该区域只可以在道路及道路两侧第一界面 (见图1)的建筑上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严禁在街坊内部设置。 (二)规划管理要求 禁设区:不得在禁设区内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展示区:宜编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广告阵地 实施方案》),并按其进行管理,编制时须遵循控制通则中的“禁止性条款”以及“控制性条款”中针对展示区设定的条款。如未编制《广告阵地实施方案》,则按 控制通则中所有条款进行管理。 控制区:宜编制《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阵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广告阵地实施方案》),并按其进行管理,编制时须遵循控制通则中的“禁止性条款”以及“控制性条款”。如未编制《广告阵地实施方案》,则按控制通则中所有条款进行管理。 (三)划定依据 1.禁设区 以“保护城市历史风貌和景观环境、保护交通和公益设施环境、保护生态和 居住环境”作为禁设区的划定依据。 (1)保护城市历史风貌和景观环境 禁设用地用地示例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优秀历史建筑的建筑控制地地带范围内如一大会址、孙中山故居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图2 如汇丰银行、江湾体育场等632处优秀历史建筑 居住性质的风貌保护道路如康平路、武康路、山阴路等 文物古迹用地C7 如福泉山遗址等具有保护价值的古遗址、古建筑、革命遗址等用地 人民广场地区南京西路-西藏中路-福州路-云南中路-延安东路-黄陂北路以西约100米范围所围合区域内 建设区内河流水系两侧从河道蓝线至沿河第一街坊及第一界面建筑(见图2)

户外广告实施方案

篇一:管理城市户外广告的实施方案 管理城市户外广告的实施方案 、基于户外广告管理现状应采取的对策 1、坚持“规划先行”原则。 凡未做规划或规划中未包括的路段、地点,任何人、任何单位均不得设立户外广告;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许可设立户外广告。这样,可避免因“先斩后秦”、先设后审而带来的随意设立等违规设置弊端。 2、建立“批、管联席小组”工作制度。 行政审批与执法通力合作,相互及时通报户外广告审批情况和对无手续广告的查处情况,以便执法人员按审批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广告设施完工后再处理,导致执法难度加大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这符合“执法前置、预防为主”的理念,更能体现“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服务社会”的思想。 3、出台一套管理实施细则。 相关部门应从基本概念、外形特征、内容要求、设置标准以及审批程序、管理办法等方面,尽快对“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都作出明确规定,以规范对户外广告的管理。 4、加大对户外广告的管理力度。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对户外广告的管理行为和户外广告设置单位的经营行为,每季度或每半年应组织辖区内户外广告设置单位(包括广告公司和)召开一次座谈会。组织学习《邳州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等相关内容,宣传政府对广告设施管理方面的相关要求,倾听户外 告设置单位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使行政执法工作从事后的行政处罚转向事前的监管和教育预防。 5、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城市管理部门与辖区内的户外广告设置单位签订《户外广告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主要包括:不经审批不得随意乱设置户外广告;对经过审批设置的户外广告及霓虹灯,要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对广告画面破损、污浊以及霓虹灯夜间不亮或显示不全的要及时更换、清理、修复;违规责任追究等。通过责任书的签订,增强户外广告设置单位的责任心,充分发挥其主动性,形成设置单位与管理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户外广告管理和执法中应把握的环节 1、预防为主,注重宣传。 教育执法人员树立“预防比惩处重重要”的理念,改变过去“轻事前监管、重事后处罚”的工作方法。对非法广告设置单位,要注重宣传教育,使其学法、知法、懂法,进而做到守法。预防为主,注重宣传,可减少违法设置广告的数量,减轻城管执法人员的工作量,实现城管执法的良性循环和城市的净化、美化。 2、及时发现,温馨提示。 各管辖中队要加大巡查管理力度,做到腿勤眼尖,对辖区大型户外广告设置情况了如指掌。发现未经审批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及时向设置单位或广告公司发出温馨提示,告知该行为已违反了某法规的某条某款,提示其在一周内自查自改(拆),及时纠正自己的违法行为,积 配合城管执法工作。通过温馨提示,给违法设置单位充足的时间认识其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自觉组织人力自行拆除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实现人性化执法效果的最大化。 3、督促整改,鼓励自拆。 在温馨提示的基础上,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经常询问整改情况,积极指导协调。对于正在整改的,监督其按审批的规格施工,不得超标;对于正在拆除的,提醒其注意安全、文明施工。深入设置单位(广告公司),进一步做政策宣传及思想教育工作。对于需要拆除的,积极鼓励自拆;

潮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知识分享

潮州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整体城市景观,美化城市环境、繁荣商业气氛。充分发挥户外广告的社会经济效益,景观文化效益,提高城市户外广告设置水平和合理布局提供城市户外广告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的法定依据,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是《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中有关城市市容市貌与景观规划等的深化与细化。 第三条本规划范围系本期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期末(至2015年)城市建设用地44平方公里内。及城市建设用地外沿的主要景点景区和文物点相关地带。 第四条本规划称的户外广告包括: (1)利用公共和在自有场地的建筑物、构筑物、空间设置的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灯箱、橱窗实物造型等广告。 (2)利用公共、自有或他人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场地、空间等设置的彩旗、条幅、拱门、气球、张贴物等临时设施和城市标识、旅游导引牌、楼宇内设的公司导引牌以及其他相关的设施等。 (3)利用交通工具(包括各种水上漂浮物和空中飞行物)设置、绘制、招贴的广告。 第五条规划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4号) ◆《广告管理条例》(国务院国发[1987]94号) ◆《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国家工商局工商广字[1998]第13号)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局令第42号) ◆《潮州市总体规划(2000-2015)》(潮州市人民政府) ◆《潮州市建筑立面管理办法》(潮州市人民政府) 第六条规划指导思想: ◆户外广告的设置应遵循城市总体规划部署,根据城市设计原理和城市景观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使之既能促进城市商业活动的繁荣和多样化,又能点缀美化市容市貌。促进城市整体景观环境的提升。 ◆户外广告按其目的性划分为公益服务性广告(非营利型)和商业服务性广告(营利型),其设置应既重视营利型的商业服务性广告,也应做好非营利型的公益服务性广告,这对于城市特征和城市特色较为突出的潮州历史文化名城尤为必要。规划应尽可能地增加公益服务性广告,以宣传潮州名城优秀的文化品

加强城市户外广告规划策略分析

加强城市户外广告规划策略的分析摘要:本文从我国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出发,研究完善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管理,提出可操作性较强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管理对策,为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依据,从而使户外广告逐步走向和谐化、美观化和秩序化。 关键词:户外广告;规划管理;规划战略 abstract: this text is from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of the our country city outdoor advertising, study and improve the city outdoor advertising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put forward practical outdoor advertisement planning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s for the installation of outdoor advertisements, and to provide specific guidance and basis for management, thereby allowing the outdoor advertising gradually harmonious, beautiful and order. key words: outdoor advertising; planning management; strategic planning 中图分类号:s731.2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户外广告已成为城市环境建设布局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城市政治文明和经济繁荣的视觉显现,不但具有商业价值,而且具有个性化特征和人文价值,能够准确地折射出城市的文明程度和文化特征,是打造特色城市的主力军之一。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的户外广告缺乏统一规划,广告设

户外广告清理整治的方案【最新版】

户外广告清理整治的方案 根据市委九届七次全会“两区互动,强工兴城”的战略目标,按照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要求,为规范户外广告管理,使户外广告以规范、健康、美观、靓丽的面貌,为城市建设增光添彩,现决定对全市的户外广告开展一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为指导,通过依法清理整治户外广告活动,拆除一批违法违规、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整改一批档次较低的户外广告,规范广告市场秩序,提高户外广告的档次和质量,合理使用公共资源,促进户外广告业健康、有序、协调发展,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优化美化人居环境,实现城市容貌整洁、优美,提升城市品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行政。清理整治工作以《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市城区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为依据,以《2009年户外广告清理整治方案》

为标准,统一要求,透明操作。拆除户外广告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各责任单位应积极支持和配合清理整治工作,对阻挠、破坏清理整治工作的,将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2、分类整治,区别对待。未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的户外广告设施实行限期补办或强制拆除(重点解决大中路上的问题);行政许可已期满的户外广告设施,应主动办理续办手续,否则停止发布广告或予以强制拆除;行政许可有效期内的户外广告设施,未按规定设置或已影响市容的,应责令户外广告经营者进行改造,改造费用由户外广告经营者承担。 三、组织领导 成立局户外广告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 四、工作安排 清理整治工作从2009年4月起至5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贵港市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

《贵港市城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13-2030)》 (征求意见稿)简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任务确定的规划设计范围为贵港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即98平方千米的范围。规划重点区域:火车站广场周围、港口周围、汽车站周围、步行街、沿江两岸、主要道路节点等;详细设计为中山路、金港大道、迎宾大道、建设路、仙衣路、荷城路、桂林路、江北大道、江南大道路段等市中心城区主干道。 二、总体目标 本次规划的总体目标分为整治和建设两部分。 整治:通过大力整治城区户外广告,还原建筑美,形成静闹分区、整治有序的广告面貌。 建设:通过建设一批设计精美、技术先进的户外广告,展示贵港的城市文化,推动贵港广告业的整体发展。 三、户外广告一般性要求 1.各种形式户外广告应符合相应城市景观规划(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 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要求,合理布局,对城市环境起到美化、亮化的作用。 2.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不得损害建筑物、街景和城市轮廓线的重要特征, 不得破坏被依附载体的整体效果,其设置位置、形状、尺寸、色彩、图 案必须与建筑及其他所依附的载体相协调。 3.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制作精良,支架不得裸露,金属材料应作防锈处理。 4.在残旧的建筑立面设置户外广告,应进行建筑立面装修,整体设计制作。 5.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应注重昼夜景观协调。属同一形式多处设置的,应 统一规格、材质。 6.户外广告牌位不得空置,如合同期满未能及时发布广告的应以公益广告 补充版面。 7.社会公益性广告优先,公益广告数量不得低于户外广告总量的10%,其 中LED电子显示屏发布公益性广告的数量不低于广告总量的20%。 四、户外广告安全设置要求 1.户外广告设置不得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使用, 不得妨碍生产、生活及损害市容市貌;道路上不应设置易与交通标志牌 混淆的广告牌,LED广告不得对交通信号灯造成干扰。 2.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不得影响被依附载体的使用功能,不得影响建筑物 的立面形象和安全,不得影响消防通道和行人安全。

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规定样本

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规定

附件 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修订征求意见稿) (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删除内容,黑体部分为增加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和招牌的发布登记、内容审查及其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设置,是指以发布商业性或者公益性广告内容为目的,利用户外场地、建(构)筑物等设置广告的行为,包括: (一)利用户外场地,道路、隧道等市政设施,建(构)筑物设置展示牌、霓虹灯、发光字体、电子显示屏、电子翻板装置、公共广告栏(包括宣传栏、启示栏、警示栏、布告栏、招贴栏等)、实物模型等广告设施的行为;

(二)利用公交站场、候车亭、报刊亭、电话亭等公共设施设置展示牌、灯箱、橱窗等广告设施或者利用工地围墙绘制、张贴广告的行为; (三)以布幅、气球、充气装置等其它形式在户外设置广告设施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招牌设置,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在经营地、办公地,设置表明单位名称、字号、标志的标牌、灯箱、霓虹灯、文字符号的行为。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及综合协调,组织实施本办法。区、县级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权划分,负责本辖区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的法定职责,负责户外广告和招牌内容发布的审查和监督管理,并对招牌内容实施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负责查处违反本办法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行为。 说明:本条是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工作中相关职能部门及市区两级管理职责的规定。根据国家《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在本单位的登记注册地址及合法经营场所的法定控制地带设置的,对本单位的名称、标识、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进行宣传的自设性户外广告,不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市工商局已没有对招牌进行登记,因此,对本条第三款作了修改,删除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招牌内容发布的审查的内容,但对招牌内容的日常监督管理仍属于市工商局。

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

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减量治乱、调整置换、出新提档、规范有序的原则,实现我镇农村户外广告设置规范、美观、安全、有序的总体要求。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农村户外广告管理秩序,提高户外广告档次和质量,全面提升镇容村貌,使农村户外广告秩序得到根本性的好转。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以县城至镇公路主干道沿线为重点整治区域,内容包括: (一)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 (二)商业与公益广告,主要包括以洁具、美容、名酒等形式发布的商业广告以及创卫、计生广告等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广告和社会公益广告; (三)年久失修、无人问津,已影响市容的公益广告牌、指示牌和导向牌; (四)已经设置多年,未纳入管理的商场广告牌、灯箱条幅等有碍市容市貌的广告; (五)设置杂乱的建筑工地广告;

(六)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公路控制区内的招牌广告; (七)乱涂、乱画、随意张贴、散发的小广告; (八)墙体广告。 三、整治目标 xxxx年10月底前,分期拆除辖区公路范围内所有招牌广告,覆盖辖区内所有医疗、药品、食品、保健品广告和不符合规划以及陈旧破烂不堪的墙体广告,清理整治其它各类广告,做到设置规范、整洁优美、品味高雅。从xxxx年7月1日起,所有农村户外广告设置均应通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广告位实行有偿使用,其收益归乡镇人民政府所有,主要用于改造公共环境。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分为前期准备、宣传发动、强制拆除、检查验收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xxxx年6月10日——6月xx日) 1、召开动员会议,各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2、领导小组按照要求和整治内容,组织力量对镇域范围内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分别列出应拆、应整改的户外广告清单,建立户外广告数据库。 (二)宣传发动阶段(xxxx年6月21日——7月10日) 通过召开广告从业单位代表会议、上门宣传、车辆游行宣传、下达整改通知或拆除通知等形式,公布整治决定,教育引导违法当事人自行整改或拆除。 (三)强制拆除阶段(xxxx年7月11日——9月30日) 对逾期未能自行整改(拆除)的,由镇人民政府依法组织联合执法队强制拆除。属于无主广告的,一并组织强制拆除。 (四)检查验收阶段(xxxx年10月1日——10月31日) 由领导小组对农村户外广告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整治效果。整治后,应严把审批关,严格按规划要求设置户外广告,防止出现反弹。 五、职责分工 成立镇农村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城建办主任、工商所所长任副组长,督查室、

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

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 规范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加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管理,科学合理地利用城市空间资源,确保户外广告设施安全可靠,创造健康、有序的户外视觉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城市之间交通干道周边的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 1.0.3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 2.0.1 表2.0.1 户外广告设施分类 2.0.2 户外广告设施严禁在下列位置设置:

1 交通信号设施、交通指路牌、交通标志牌、交通执勤岗设施、道路隔离栏、人行天桥护栏、高架轨道隔声窗(隔声墙)、道路及桥梁防撞墙与隔声窗(隔声墙); 2 国家机关、文化教育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名胜风景点及其建筑控制地带; 3 危房或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和设施安全的位置; 4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区域。 2.0.3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不应影响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使用,并不应在下列位置设置: 1 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 2 除道路隔离栏外的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lorn范围内: 3 河道、防洪堤的安全防护范围内; 4 各类地下管线、架空线及其他生命线工程保护范围内: 5 人行天桥落地扶梯、过街地道、过江(海)隧道、公路收费口、高架道路落地匝道及轨道交通等人和车流出人口10m范围内。 2.0.4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不应妨碍生产和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或者建筑形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跨越城市道路、公路设置户外广告; 2 沿街毗邻建筑物之间的空间不应设置户外广告; 3 坡屋顶建筑顶部不应设置户外广告; 4 大量车流集散的公共建筑出入口外两侧各5m范围内不应设置户外广告。

城市户外广告规划设计-户外户外广告

城市户外广告规划设计 一、城市户外广告的整顿与规范 城市改革与形象塑造中,户外广告发挥重要作用。由于经济发展,城市功能增强,人们的生活需要与审美水平提升,加上城镇化步伐加快,出现人口、房多和车多等现象,需要重视、整顿和规范户外广告。城市改造和建设离不开户外广告。在整顿规范中,首先回顾过去和当下户外广告在规划、设计、投放中的特点和存在的不足。改革开放后,人们的观念发生变化,广告普遍得到重视和发展,户外广告的发展尤为迅速。从纵向上看,数年来,曲靖中小城市受经济为先的观念影响,户外广告前期规划缺失,造成混乱成长;中期规划笼统,形成集约粗放;后期监管不力,使得强势拆除。从横向上看,曲靖中小城市户外广告定位不清、规划混乱、特色模糊、技术落后、设计滞后、公益缺失、文化薄弱。针对目前户外广告的现状和不足,加以整顿规范。一是安全上,包括广告牌悬挂、广告架安放、LED视屏灯箱线路布控等安全性检查处理。二是美观上,凡是碍眼刺眼、挤占空间的广告均需要处理,力求简洁、轻便、大方、美观。三是内容上,要求健康积极向上,杜绝低俗陈旧的广告内容。四是文字上,要求使用规范正确的语言文字,避免使用错别字和简化字(创意图案文字和标志除外)。五是节能上,革新技术、科学管理和控制播放时限

可以做到节能。六是环保上,凡是有视觉污染和听觉污染的广告需要处理,包括非指定的墙面粘贴广告、街头巷尾随意发放的宣传单广告、音响广告等。整顿重在规范,规范立足发展。如何进行有效地整顿和规范?一是建立一支专业性的城市整顿、规划、设计、管理队伍,加强管理,革新技术;二是整顿规范循序渐进,以人为本,避免强势拆除。三是依据国家广告法规,建立健全地方性广告法规,依法行政。通过整顿规范户外广告,形成和谐的城市经济环境和良好的城市文化氛围。 二、城市户外广告的规划与设计 (一)户外广告投放与城市整体规划统一 城市的形象离不开规划,把统筹规划置于城镇建设首位,城市的规划与户外广告的规划同步。规划是城市形象的整体思考与宏观把握,规划也是城市未来的开始和发展的起点。“城市规划不仅能对城市未来的空间发展做出调控与安排,更能理顺城市社会、经济、人居等多方面要素关系,进而实现城市的健康、和谐发展。”[2]城市的规划建设离不开户外广告的参与,户外广告与城市形象息息相关,需要同户外广告的设计投放同步共生。户外广告对城市形象的影响在于广告投放的时限和位置,这涉及到城市整体规划问题。城市的记忆和识别首先在于整体形象布局,在规划中力求个性突出,特点鲜明。避免千城一面,千篇一律,个性模糊。城市的形象

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报审要求

关于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及报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政管委: 根据近期我委专家组对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方案的评审情况,反映出部分区、县报送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方案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为了进一步做好规划评审工作,加快工作进度,保证今年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编制的质量及此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请各区、县市政管委在报送街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方案前,需按照《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及专业规划的要求,对其进行预审,并请注意以下内容,以确保规划方案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项目概述。 包括:规划范围、背景介绍、街区功能定位及控制类别、控制总量、规划设计原则等。 二、户外广告现状情况展示及分析。 现状户外广告在总平面图中要逐一标示清楚(进行编号),每处广告要注明属性(设置位置、媒体形式、规格等)并配有现状照片。 对现状户外广告根据能否纳入规划(违规广告除外)逐一提出拆除或整改、保留的意见,并简要陈述原因。 三、户外广告规划设计方案。

(一)规划范围总平面图(1:5000左右),按照统一的图例用不同符号标示出新建及拟保留列入规划的各种类型的广告设施的位置,并统一进行分类编号。 (二)户外广告设施设计图:方案中所涉及的全部广告设施类型设计,要明确各类广告设施的形式、规格、材料、色彩及其特点。 (三)实景效果图及设置平面图(标明快慢行路、隔离带、便道、绿地、建筑物的位置和宽度)。每一处广告设施都配有实景效果图(能够兼顾周边环境),并按照实际比例在设置平面图中标明广告设施的确切位置。 (四)广告设施汇总表。按照类别对所有广告设施进行列表统计,其中列示:媒体编号、形式、规格、面积、设置位置、设置间距等情况。汇总表中应对拆除或整改的广告进行统计,将减少的广告数量及面积与新建的广告数量及面积进行对比分析。 四、规划方案汇报演示文稿(限时15分钟)。 特此通知。 二OO五年四月十八日

县城管局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县城管局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情 况汇报 县城管局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县委督查室: 根据5月16日召开的全市户外广告专项治理推进工作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旧城区景观打造的总体工作部署,xx县城管局围绕“减量、规范、美观、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有情操作、依法推进的原则,精心组织实施户外广告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城管执法大队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项工作组,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头。把深入广告专项整治作为深入开展“五乱”治理,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打造优美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来抓。为迅速落实市县安排部署,我局迅速召开专题会议。 (二)调查摸底、做实工作。为准确掌握县城规划区户外广告设置情况,我局于5月17日迅速安排8名工作人员,分4个小组,采取查阅审批档案、现场拍照取证、电话联系业主等方式,对县城规划区内未经批准擅自设置、超期设置和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城市容貌秩序的大型户外广告进

行了为期1周的全面摸底,逐个登记造册,建立治理台账,为迅速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治理做实了基础工作。 (三)强化宣传、广泛动员。通过当地电视台、大型led 显示屏、出租车顶灯滚动播放宣传字幕,设置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组织社区宣传队巡回宣传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对户外广告业主,通过召开会议、电话联系、上门宣传等方式耐心沟通,做细工作,得到了业主们的理解和支持。 (四)分批推进、成效显著。 1、第一批:5月26日至8月10日。 从5月26日起,我局开始组织对县城规划区内以及规划区公路沿线未经批准擅自设置、超期设置和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城市容貌秩序的大型户外楼顶、墙体广告实施拆除。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我局积极与住建、公安、交警、研城镇政府等部门和单位沟通协调,共同做好等施工安全、交通疏导、秩序维护、现场安保等保障工作。 2、第二批:9月26日至10月22日。 根据旧城区景观打造工作总体部署,对县城规划区内的路边大牌、单立柱以及第一批未到期的楼顶、墙体广告等一律进行拆除。

城管局户外广告管理新模式经验交流材料_1

城管局户外广告管理新模式经验交流材 料 城市户外广告,从个体的功能作用来看,它是介绍商品或者服务的重要载体,从城市的整体形象来看, 它是城市环境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户外广告设置得好,有助于美化城市容貌,提升城市形象,设置不当,则会损害城市形象。如何规范管理好城市户外广告已成为城市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一大难题。近年来,xx城市管理部门通过不断的改革创新,大胆实践,走出了具有xx特色的户外广告管理新路子,使户外广告管理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和科学化的轨道。户外广告正成为xx市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一是确立规划先行理念,注重源头管理控制。xx市区主要道路、重点区域和标志建筑曾一度被杂乱无序的各类户外广告牌匾占领,严重损害了城市的形象。这种混乱状态症结的核心是当时在户外广告日常管理中缺乏适应城市发展规划的要求,具有前瞻性和指导性的管理依据和体制。为适应城市发展要求,提高设置管理水平,我们在日常管理中探索引入规划管理的理念,根据城市规划中对区域性功能的划分,立足于区域性的整体构想,邀请专家编制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理顺日常管理体制,从源头进行规划控制和统一管理,

使日常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一是编制总体设置规划。早在20**年初,我们聘请专家、教授在全省率先编制了《xx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并通过了由国内业内知名专家、教授组成的专家组的评审,报请市政府审批同意实施。规划从城市功能定位、城市空间布局、景观特点要求,确定城市各区域、重要道路、重要节点户外广告的整体定位,确定了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的总体要求,对广告密度、色彩、形态、造型、亮度进行规划要求。后又陆续出台市区12条主要道路户外广告设置详规,明确道路、绿化带、沿街建筑物、街道设施等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具体布局、色调、数量、体量、形式和高度。凡不符合总体规划的,一律分期分批拆除,不再新建或改造。二是严格控制新建设施。市政府明确,城管部门是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综合部门,并将城管部门列为市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时参加沿街新规划建设项目方案评审,提出市容管理方面尤其是户外广告牌匾设置的具体要求,包括建筑物空间广告标识的安排和限定,从而实现了建筑设施户外广告设置的源头规划控制。三是出台专项管理办法。 结合市区户外广告设置与管理的实际情况,20**年6月,提请市政府出台了《xx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调整理顺了户外广告管理体制,在明确城管部门综合管理户外广告的同时,明确了规划、建设、工商等部门的相关职责,有效解决

泗阳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策划案

泗阳县户外广告设置简要规划 目录 第一章户外广告的创新思考 一、传统户外媒介表现手法的创新 1、高炮立柱平面广告的立体效果 2、道旗画面的组合效果 二、文字的视觉化效果及艺术性 三、创意—户外广告的灵魂 四、户外媒介表现形式的创新 1.灯箱形式的创新:Zeno互动式动画灯箱 2.投影技术技术的运用 3.LED显示屏、水幕电影、五维立体影像 第二章商业街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一、商业街的户外广告设置要求 1.门头形式统一 2.外部景观风格 3.夜晚亮化效果要求 二、商业街广告位置的选择 第三章北京路淮海路众兴路等主要路段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一、北京路 二、人民路 三、淮海路 四、众兴路

第一章户外广告的创新思考 一、传统户外媒介表现手法的创新 我们经常看到的各种户外广告大都是平面作品和移植,只是用了更大字体的广告语,更加明显的品牌标记,再就是加一幅醒目的图片。广告物品或代表物伸出广告牌以外,造成立体效果的作品,时常可见,很是吸引过客的目光,具有极强的视觉冲击力。如何改变户外广告传统而固定的形式,在户外广告表现手法上进行创新,才能赋予户外广告新的生命力。 1、高炮立柱平面广告的立体效果

2、道旗画面的组合效果 道旗由左右两块画面组成,以往都是两个画面对称,内容相同,或是每个画面单独显示一个内容。 画面的组合效果。 画面的组合创新,利用两面道旗,将画面组合成一个整体,既独立又兼顾整体的组合使面画构图最大化,又不失对称性,不仅让视觉距离变更加的深远,也更能够吸引人们的目光。 过于传统的表现形式难以吸引大众的眼球,道旗广告的创新,不仅要在画面设计的创意上突破,还应该尝试更多的表现形式。 二、文字的视觉化效果 公交站台、灯箱等户外广告的文字不应局限于普通文字效果形式,或许应该根据不同要求,设计背景,周围环境,打造全新的视觉化效果,吸引人们的注意力,提升户外广告的设计水平。

深圳市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方案

深圳市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方案 为打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景观容貌,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环境,现就开展全市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的工作部署和治理城市管理突出短板问题的工作要求,全面拆除违法设置户外广告,提升户外广告设置品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市容景观水平,加快推进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环境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拆除违法设置广告。 1.全面拆除建筑立面违法设置广告。对全市建筑立面未经审批擅自设置、不符合设置要求、存在安全隐患,以及其他有碍市容观瞻的户外广告,全面进行拆除,还复建筑本来面貌。二楼以上非法设置招牌和广告全部拆除。2017年12月前全面拆除所有市政道路两侧建筑立面非法广告,同时推进城中村等其他区域的拆除工作,2018年6月前完成全市违法广告拆除。(责任部门:市城管监察支队牵头,各区城管局、福田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执法队具体实施) 2.全面拆除路名牌广告牌、的士招停站广告牌。在已拆除原特区内路名牌广告牌、的士招停站广告牌的基础上,2017年底

前完成全市路名牌广告牌、的士招停站广告牌的拆除工作。(责任部门:各区城管局、福田区综合执法局会同各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各街道执法队具体实施) 3.全面梳理整治立柱和LED显示屏广告。按照《深圳市立柱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控制指引》和《深圳市户外LED显示屏设置专项规划控制指引》,全面梳理全市立柱和LED显示屏广告,对违法设置的广告立即进行拆除,对合法设置但不符合规划的,按政策给予相应过渡期后给予拆除。2017年底前完成违法广告梳理工作,梳理与拆除同时进行, 2017年底前拆除违法设置立柱广告100根,2018年6月前全面拆除违法LED显示屏广告,2018年底前全面拆除违法立柱广告。(责任部门:市城管局、市城管监察支队,各区城管局、福田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执法队) 4.进一步完善违法广告监督举报机制。将合法审批设置户外广告信息向社会公布,鼓励市民对非法广告进行举报。2017年10月底前完成。(责任部门:市、区城管局) 5.建立日常巡查管理机制。结合城管执法勤务模式,建立健全市容动态巡查和实时管控机制,防止新增违法广告。(责任部门:市城管监察支队牵头,各区城管执法部门、各街道执法队具体实施) (二)严格规范户外广告审批。 1.严格审批延期户外广告。对不符合设置指引、专项规划的户外广告,到期后不同意继续设置,或者按政策给予一定过渡

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文本

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整体城市景观,美化城市环境、繁荣商业气氛。充分发挥户外广告的社会经济效益,景观文化效益,提高城市户外广告设置水平和合理布局提供城市户外广告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的法定依据,特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是《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中有关城市市容市貌与景观规划等的深化与细化。 第三条本规划范围系本期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期末(至2015年)城市建设用地44平方公里内。及城市建设用地外沿的主要景点景区和文物点相关地带。 第四条本规划称的户外广告包括: (1)利用公共和在自有场地的建筑物、构筑物、空间设置的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灯箱、橱窗实物造型等广告。 (2)利用公共、自有或他人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场地、空间等设置的彩旗、条幅、拱门、气球、张贴物等临时设施和城市标识、旅游导引牌、楼宇内设的公司导引牌以及其他相关的设施等。 (3)利用交通工具(包括各种水上漂浮物和空中飞行物)设置、绘制、招贴的广告。 第五条规划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4号) ◆《广告管理条例》(国务院国发[1987]94号) ◆《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国家工商局工商广字[1998]第13号)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局令第42号) ◆《潮州市总体规划(2000-2015)》(潮州市人民政府) ◆《潮州市建筑立面管理办法》(潮州市人民政府) 第六条规划指导思想: ◆户外广告的设置应遵循城市总体规划部署,根据城市设计原理和城市景观要求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使之既能促进城市商业活动的繁荣和多样化,又能点缀美化市容市貌。促进城市整体景观环境的提升。 ◆户外广告按其目的性划分为公益服务性广告(非营利型)和商业服务性广告(营利型),其设置应既重视营利型的商业服务性广告,也应做好非营利型的公益服务性广告,这对于城市特征和城市特色较为突出的潮州历史文化名城尤为必要。规划应尽可能地增加公益服务性广告,以宣传潮州名城优秀的文化品质,展示名城的传统风情和观光点。 ◆户外广告应重视艺术性与安全性。以生动的标志造型和书面、简明的文案,传达广告信息,以优质材料和精良的工艺制作优美而安全的图件。一些大型显眼的广告更强调美感和灯光效果设计,做到白昼同辉,为名城增色。 第七条规划原则: ◆服从城市总体规划的原则: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建设的依据,户外广告的设置布局格

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说明书

宿迁市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设置规划文本4 1、导言4 1.1规划目的4 1.2规划范围4 1.3规划深度4 1.4规划原则4 1.5规划依据5 1.6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的分类及名词解释5 2、通则7 2.1禁止使用的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7 2.2建筑广告及牌匾标识开发强度分级:7 2.3非公共地块落地式广告及牌匾标识设置规范:8 2.4居住权益保护规定:8 2.5突出式广告及牌匾标识设置规范:9 2.6悬挂式广告及牌匾标识设置规范:9 2.7动画广告及牌匾标识设置规范:9 2.8墙面式户外广告设置规范:10 2.9墙面式户外招牌设置规范11 3.0楼顶广告设置规范12 3.1门头式户外招牌设置规范12 3.2户外广告的照明亮化规定12 3、各类控制区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控制导则13 3.1、分类规划13 3.2一类控制区——户外广告开放设置区14 3.3二类控制区——户外广告一般限制设置区15 3.4三类控制区——户外广告一般限制设置区17 3.5四类控制区——户外广告一般限制设置区20 3.6五类控制区——户外广告严格限制设置区24 3.7六类控制区——户外广告严格限制设置区26 3.8七类控制区——户外广告严禁设置区29

成员组名单: 工程负责人:王海峰 王均总规划师:马静生 校对:王晶 审核:马静生 批准:桑志云

文本

宿迁市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设置规划文本 1、导言 1.1规划目的 宿迁市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设置规划是规范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设置的指引性文件,为政府部门提供经管操作的技术依据,以逐步实现城市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经管的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 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是城市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规划通过规范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的设置,对宿迁市的市容建设和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使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与宿迁的城市性质和地位,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风貌相适应。 本次规划力求达到以下目标: 强化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经管,规范设置,减少数量、提高质量、做精做美,改善城市景观,保障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 1.2规划范围 本规划适用于宿迁市一环路范围内公共地段的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与在公共地段可见的位于非公共地段内的的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的设置以及与其相关的经管活动。 1.3规划深度 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根据城市功能、布局、用地性质、城市公共空间布局、建构筑物特征和城市景观等因素来确定户外广告布局,明确广告特色分区,提出总体控制技术规范和分类技术规定,为进一步深化设计提供控制性依据。 1.4规划原则 本次宿迁市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的规划总原则是分区设置、突出特色;美化城市环境、塑造城市形象、展现城市精神文明;统一规划、分期整治、强化经管和控制。 1.3.1安全性原则 确保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本体的安全性,并确保其设施不对交通、绿地、电力、通讯、避灾、建筑物、行人等造成妨害。 1.3.2公平性原则 为所有户外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提供平等的发布信息的平台,在广告主之间、广告商与普通公众之间取得利益均衡。 1.3.3协调性原则 设置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设施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与所处区域的区位、环境、文化氛围相适应,与所在地段的功能要求相适应,合理布局、规范设置。 1.3.4严肃性原则 本规划经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具有强制效力。在本规划控制范围内进行的户外广告及牌匾标识设置及其相关经管活动应严格按照本规划中的各项条款执行。 1.3.6创新性原则 本次规划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光源、新材料,使户外广告尽量满足高品质、智能化、信息化、艺术化、多样化和规范化的要求。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 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广告管理 【发文字号】市政办[2008]80号 【发布部门】桂林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7.18 【实施日期】2008.07.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2008〕80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桂林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八年七月十八日 桂林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规范我市户外广告的设置,美化我市的市容市貌,提高我市的城市品质,制定我市集中整治户外广告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整治规范大型户外广告和临街牌匾设置,美化城市市容景观,提升城市品位为目标,按照“国际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的市容环境要求,高标准整治规范我市的户外广告和临街门店牌匾,改变我市户外广告设置零乱的局面,以崭新的面貌迎接自治区50周年庆典。 二、组织领导 成立桂林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明昱副市长 副组长:樊伊宁市政府副秘书长 陆华军市市容管理局局长 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陆华军(兼)市市容管理局局长 副主任:李滨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谷海洪市建规委副主任 谢裕江市市容管理局副局长 王传爱市工商局副局长 柳茵市市容管理处主任 成员:毛献青市市政局副局长 李兰市园林局副局长 蒋小钦市公路局副局长

黄光年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易立林象山区副区长 宁静秀峰区副区长 秦伟七星区副区长 李玉清叠彩区副区长 石自强雁山区副区长 张洪伟中山路改造工程项目指挥部副指挥长 贺兴凤机场路管理公司总经理 办公室设在市市容管理局(电话:3844053 2136680)。

户外广告日常维护方案

户外广告日常维护方案 针对户外广告工程存在其设施分布范围广、点位多、任务单工程量小而琐、应急任务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我们做出如下维护方案: 一.成立固定户外广告日常维护小组,有项目组长进行组织工作,小组成员具体工作如下: 1.熟悉招标人所有户外广告设施的分布情况、设施内外部结构、电源接入走向及各类广告设施经营单位情况。对各类设施的亮灯情况实施养护、维修。 2.根据招标人要求,定期(一年至少二次)对灯箱定时器进行时间调整(定时器时间调整不计工程量),如定时器发生定时误差,立即进行修复。 3.对各类设施发生的结构性破损进行修复或重建,对相关数字城管案卷、网络问政等进行及时解决。在收到数字城管案卷信息后,需在1小时内到达案卷现场,在数字城管案卷规定的处理时间范围内完成维修或维护,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招标人,确保服务期内城发公司数字城管案卷解决率与及时解决率均达到100%。 4.按招标人要求对相关设施进行巡查养护、维修、拆除、迁改、新建、清洁和画布的设计、制作、安装以及亮灯设施维护、改造等工作。 5.工作组全年随时待命,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并在第一时间对招标人下达的任务进行落实,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6.在防汛、防台、防雪等特殊时期,成立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小组,并做好抢险的人员、机械等准备工作,配合招标人做好巡查工作,确保能在第一时间顺利完成抢险工作。 7.在收到数字城管案卷信息后,在1小时内到达案卷现场,在数字城管案卷规定的处理时间范围内完成维修或维护,并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招标人,确保服务期内城发公司数字城管案卷解决率与及时解决率均达到100%。 8.在施工时做好周边安全围护,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穿警示背心,并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特殊工种务必持证上岗。施工结束必须做好施工现场清洁工作,保证招标人广告设施及周边受施工影响区域的干净、整洁。 9.工程完工后,必须立即通知招标人相关工作人员,并在一周内及时提交真实、完整的工程量清单(招标人认为必要的,须提供竣工图纸),以供招标人确认并审核。 二.对于需要维修、更换、清洁的设备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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