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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综[2010]111号2010-11-28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1号)发布后,有关中央部门和地方财政部门来电来函,询问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拨入经费、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资金,应使用什么票据等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行政事业单位取得财政部门拨付的资金,可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其中,已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1]54号)规定,可凭《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或《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及相关银行结算凭证入账。

二、行政事业单位取得上级主管部门拨付的资金,形成本单位收入,不再向下级单位转拨的,可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转拨下级单位的,属于暂收代收性质,可使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三、行政事业单位取得具有横向资金分配权部门(包括投资主管部门、科技主管部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出版基金管理委员会等)拨付的基本建设投资、科研课题经费等,形成本单位收入的,可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转拨下级单位或其他相关指定合作单位的,属于暂收代收性质,可使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四、没有财务隶属关系的行政单位之间发生的往来资金,应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

五、没有财务隶属关系事业单位等之间发生的往来资金,如科研院所之间、高校之间、科研院所与高校之间发生的科研课题经费等,涉及应税的资金,应使用税务发票;不涉及应税的资金,应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适用范围

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适用范围 一、行政事业性统一收费票据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规章的规定,在收取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征收政府性基金时,向被收取单位或个人开具的收款凭证。 二、对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并通过市场取得的服务性、经营性收费,如技术咨询、开发、转让和服务费;组织展览、展销会收取的展位费;创办刊物、出版书籍并向订购单位和个人收取的费用;开展演出活动、提供录音、录象服务收取的费用;组织短期出国培训、为来华工作的外国人提供境内服务等收取的国际交流服务费;非强制性培训办班收费;中介机构提供的中介服务收费以及复印费、打字费、资料费等,应使用税务机关的发票,依法纳税。这种票据相当于收据,表示的是一种往来款项,不能作为费用凭证核销。 第六条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基本内容包括票据名称、票据编码、票据监制章、付款单位、开票日期、收款项目、数量、金额、收款单位、收款人以及联次。第七条下列行为,可以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一)行政事业单位暂收款项。由行政事业单位暂时收取,在经济活动结束后需退还原付款单位或个人,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如押金、定金、保证金及其他暂时收取的各种款项等。 (二)行政事业单位代收款项。由行政事业单位代为收取,在经济活动结束后需付给其他收款单位或个人,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如代收教材费、体检费、水电费、供暖费、电话费等。

(三)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其他资金往来且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 (四)财政部门认定的不作为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的其他资金往来行为。 第八条下列行为,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一)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提供下列服务,其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当依法使用税务发票,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1、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和技术服务收费; 2、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部门规章规定强制进行的培训业务以外,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培训、会议的收费; 3、组织短期出国培训,为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员提供境内服务等收取的国际交流服务费; 4、组织展览、展销会收取的展位费等服务费; 5、创办刊物、出版书籍并向订购单位和个人收取的费用; 6、开展演出活动,提供录音录像服务收取的费用; 7、复印费、打字费、资料费; 8、其他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按照规定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罚没票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等相应的财政票据,不得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项目资金是指在投资项目总资本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投资者可按其出资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 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对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 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下文是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欢迎阅读!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资料,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一样专项资金的要 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状况,务必请示。 三、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资料和 文件要求为准。 四、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五、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六、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局《资金管理办法》及《预算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集中管理、统一使用、以收定支、加快周转、开源节流、提高效益。 第三条项目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即项目工程款回收后全额转入公司(本办法均指公司或分公司)帐户,项目各项 支出由公司按计划统一支付,零星支出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对远 离公司所在地单独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则由公司根据审定的资金 需用计划划拨给项目,由项目按计划支付。 第二章项目资金管理职责 第四条各级财务部门是本单位项目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项目资金回收及使用的日常工作,向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并接 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是项目资金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工程款回收与项目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 (一)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款回收第一责任人,领导和管理项目资金工作,对项目资金回收、合理使用负责。 (二)项目内业技术员(或预算员、统计员)负责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业主报量及工程进度款的申报,并催促业主在规定时间内审定,为项目回收工程款提供可靠依据。 (三)项目预算员负责编制和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及签证等工作,协助项目内业技术员办理每月工程进度款和向业主报量的 核对工作。 (四)项目成本员负责按月编制资金收支计划,并办理收取工程款相关手续。 第六条公司预算部门应及时解决涉及工程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协助项目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签证、工程进度款申报工作。

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速资金周转, 提高资金利润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机构 1. 公司设立资金管理部,在财务总监领导下,办理各二级公司以及公司内部独立单位的结算、贷款、外汇调剂和资金管理工作。 2. 结算中心具有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与下属公司在资金管理工作中是监督与被监督,管理与接受管理的关系,在结算业务中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客户关系。 第三条存款管理 公司内各二级公司除在附近银行保留一个存款户,办理小额零星结算外,必须在资金部开设存款账户,办理各种结算业务,在资金部的结算量和旬、月末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 _ % 万元以上的大额款项支付必须在资

金管理部办理,特殊情况需专题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保留其他银行结算业务。 第四条借款和担保业务管理 1?借款和担保限额。集团内各二级公司应在每年年初根据董事 会下达的利润任务编制资金计划,报资金管理部,资金管理部根据公司的年度任务,经营发展规划,资金来源以及各二级公司的资金效益状况进行综合平衡后,编制总公司及二级公司定额借款,全部借款的最高限额以及为二级公司信用担保的最高限额,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年度中,资金管理部将严格按照限额计划控制各二级公司借款规模,如因经营发展,贷款或担保超限额的,应专题报告说明资金超限额的原因,以及新增资金的投向、投量和使用效益,经资金管理部审查核实后,提出意见,报财委、董事会审批追加。 2. 集团内借款的审批。凡集团内借款金额在万元(含万元,外币按记账 汇率折算,下同)以内的,由资金管理部审查同意后,报财务总监审批;借款金额在_____________________ 万元以上的,由资金管理部审查,财务

销售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销售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营销系统资金管理制度为了使资金信息及时全面地供领导决策参考,充分发挥资金在经营活动中的作用,保障营销系统资金合理地安排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应营销系统。 一、资金计划:营销系统实行资金分级计划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一级计划:指营销系统各职能部门。 2、二级计划:指一级计划单位下属的各部室或分公司。 3、计划的分类:资金计划分为周计划、月计划,上报计划时一定要有相应的材料依 据,例如:合同(或协议)、发票、已批开支报告(方案)、测算明细等。 4、资金计划时间要求: ?周计划:各部门每周四的下午报下周计划至营销财务部,并对各项开支事项的付款营销财务部每周五下午报集团财务部。 ?月计划:各部门每月26日报下月资金计划至营销财务部,营销财务部在本月底报集团财务资源部。 5、资金计划的安排要与销售和回笼情况挂钩,保持基本平衡。营销财务部有权对各 职能部门的计划进行调整和否决。 二、资金信息: 1、资金信息汇入《营销系统经营管理日报表》中,本日报表包含冰箱、空调的信 息,内容主要有资金回笼、销售量、销售额、费用开支情况等。 2、经营日报表所需信息资料,营销系统各职能部门在每天上午11:00务必将资料 报营销财务部,营销财务部经汇总整理后当天将日报表报公司领导。 三、资金计划执行与监控

1、各职能部门的资金计划和实施必须严格按预算控制,超预算的项目未经集团财务 资源部批准,一律不得在资金计划中列支,各部门必须设立台帐,对每一笔开支都要登记入帐,营销财务部每月将每月实际开支反馈至各部并与各部对帐。 2、各部门建立与完善各自系统的资金计划工作流程,明确下一级网络的责任人员、 工作项目内容、完成时间等。 3、原则上营销系统的每一笔开支都必须有计划,对于无计划的开支只能在各部已做 计划的总金额中调整,营销财务部有权优先安排紧急和重要的项目。 4、每一开支项目严格按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执行。营销财务部对每一项目进行审 核,包括:项目计划审批、项目审价、项目领导审批以及其他财务手续,审核符合要求后,报营销财务部部长审批后支付。 5、资金计划实行分级考核:营销财务部对各部门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四、附表(附在本制度后) 1、附表1、《营销系统资金动态管理体系流程示意图》 2、附表2、《营销系统经营管理日报表》 3、附表3、《科龙集团资金计划表》 附表4、《部门资金付款计划明细表》。

资金管理办法

XX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名称: 批准人: 批准依据: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版本:2012-1 发布范围:普发 体系名称:财务管理编码:FC-01-03

目录 1 目的 (1) 2 适用范围 (1) 3 编制依据 (1) 4 释义 (1) 5 职责分工 (1) 6 银行账户管理 (2) 7 资金支付管理 (2) 8 融资管理 (4) 9 理财管理 (5) 10 资金计划管理 (5) 11 资金收入管理 (5) 12 现金管理 (5) 13 备用金的管理 (6) 14 银行票据与银行预留印鉴管理 (7) 15 资金报告制度 (8) 16 相关细则 (8) 17 对违反资金管理制度的报告 (8) 18 附则 (8)

XX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资金运作,规避资金运营的风险,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适用范围 公司。 3编制依据 3.1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资金管理办法》(海油总风险办〔2012〕8号),FC-01-03,2012,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3.2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FC-01,2012,公司。 4释义 4.1 现金 指企业的库存现金(人民币)。 4.2 备用金 指公司借给职工用于差旅费、零星采购或零星开支使用的资金。 4.3 股东方 指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5职责分工 5.1 公司领导 依据授权审批权限审批资金相关事项,包括:开立与关闭金融机构账户、公司资金支付、资金调度等。 5.2 资金财务部 a)贯彻国家资金管理的法律法规、股东方的资金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公司 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制定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及其操作细则,监督检查执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统一收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省级各部、委、办、厅(局),各地(州、市)财政局、地税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完善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活动和票据管理制度,满足行政事业单位在非经营性收费、非行政事业性收费、非政府性基金收费等财务活动中票据管理使用的需要,经研究并多方征求意见,依照中央和省有关票据管理的规定,现下发《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统一收据管理暂行办法》,从二00一年七月一日正式启用,省级各单位和各地财政部门请于6月15日前向省财政厅报送领购计划。 请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统一收据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票据管理,加强财务管理和财政监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我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含社会团体,下同)业务工作中发生往来款项所需的票据,一律使用由云南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统一收据》(以下称“往来款项统一收据”),不得再使用其他票据。 第二条《往来款项统一收据》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之间发生的往来款项,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种代收、代垫款项。 第三条以下事项不得使用单位《往来款项统一收据》: 1、通过市场取得的经营性、服务性收入; 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罚没收入、附加等; 3、预算外资金在部门或系统内上缴分成收入。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同级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统一收据》。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和中央驻昆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统一收据》领购证和票据的发放工作由省财政厅负责。各地、州、市、县财政局、地税局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辖区行政事业单位的领购证办理和票据发放工作。 省财政部门负责全省《往来款项统一收据》的印制、发放和核销等管理工作。地、州、市财政部门统一向省财政厅领购《往来款项统一收据》,并负责发放给所辖各县、市。 第五条《往来款项统一收据》由省财政厅指定的印刷企业印制。《往来款项统一收据》套印省财政厅印制章。印章的式样和印色由省财政厅统一制定。 第六条《往来款项统一收据》由单位凭领购证领购,实行验旧领新、按月使用量限量供应的购票方式。 行政事业单位申领《往来款项项统一收据》领购证的,应由本单位财务人员持法人代码证书、财务专用章、行政介绍信到同级财政部门票据监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申领单位要如实填报《往来款项统一收据》使用申请表,经地方税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查同意后,予以核发领购证。 第七条各单位要按规定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统一收据》的管理,建立健全

资金管理方法和仓位

要达成稳定获利目的,正确的资金管理是最关键的一环! 制定合理的资金管理规则,是因未来市场的根本性质在于它的测不准性。 正确的崇高的资金管理规则,能够最大限度的回避风险,同时开创了灿烂的利润。 合理的资金管理,能尽力冲淡操做主体--人(一直是买卖中最薄弱一环)在买卖所产生的恐惧和贪婪的情绪化成分(不可能完全消除),迫使你按计划行事! 正确的资金管理能够最大限度的回避风险同时赢得灿烂的利润。 A、平均分仓的原则(永久不能孤注一掷)。即便大盘不佳,有时也能闪现出“个别”的较好的技术买点(无法建立全仓)!此时能够按照信号买入一仓,即便失败也只是一个仓位的丧失,保证了其它账户的空仓。 B、风险与收益的比值能否合理。原则上,开仓头寸必须符合一比三的最低原则,即:获利预期至少要达所承担风险的三倍的水平才可考虑开立头仓。比如:我将止损额度设定为-4%(含手续费)那么预期的获利潜能(空间)就应是:+10---+15%!如果没有较高的获利预期是绝对不能随便开立头仓的。如果能把成功率稳定在:30---40%(特殊实况下的个别时段只能保持20%,也是少数情况下)之间说明你的炒股水准已经有相当厉害了,确实相当高了!切断丧失,让利润奔跑,绝对是稳定获利的关键性理念。 C、止损的原则。在准备开仓时,首先要考虑的是止损,要将止损设在那里,该区域能不能设立合理的止损点位!设置“合理”的止损点(注意是点,绝对不是区域的概念)即是科学又是艺术。科学合理的止损点应当以“重要”支撑线为基准,原则上有效跌破支撑线(注意:绝对不是面的概念),并得到确认(我的做法是跌破支撑-%3或-4%坚定出局而无论今后如何!)立马出局!毫不迟疑!坚定完全! D、止赢的原则。实际上就是跟踪止损。它有双重功效:保护利润,放大赢利空间!止赢保护线的设置同样是以支撑线为基准设置的,有科学根据(市场心理为依据)的合理的点线位(要根据本人的经验而定,但大原则不变)。 E、加仓的原则。一旦买对了(股价很快远离了头仓,并呈楼梯状上升。要区分:天然回撤和做头),要勤奋寻求加重该股持仓量的时机(赚大钱的目的)!在正确建立了“市场领导股”的头寸之后(龙头和强有利的基本面为支持),有效达成再仓的目的就比较好实现了!反之,你建立了是市场弱势股的头寸,要再仓就困难了。因而,正确的操盘必须要选择市场强势股(具有充分

江苏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本装票式样及印制说明

附件1 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社会团体)(本装票)式样及印制说明 (社会团体) (社会团体) (社会团体) 《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社会团体)》(本装票)印制说明 1、字体、字号:标题为汉仪大宋,15磅;内文字体为方正书宋,10磅;表格尺寸为156mm×56mm; 2、成品尺寸:190mm×101.6mm,误差不超过0.1毫米; 3、联次及纸张、墨色、套章等要求; ①票据一式三联;

第一联:存根。克重:45g/㎡;纸张:无碳复写上纸;墨色:红色;号码:10位,红号; 第二联:收据。克重:52g/㎡;纸张:无碳复写中纸;墨色:棕色;号码:10位,红号; 在标题正中位置套印财政票据监制章; 第三联:记账。克重:47g/㎡;纸张:无碳复写下纸;墨色:黑色;号码:10位,红号。 附件2 江苏省社会团体会费收据(本装票)式样 江苏省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苏财准印(2011)XXX -XXX 号 收费日期 年 月 日 收款单位(章) 收款人(章) 江苏省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苏财准印(2011)XXX -XXX 号 收费日期 年 月 日 收款单位(章) 收款人(章) 江苏省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苏财准印(2011)XXX -XXX 号 (XXA )N o (XXA )N o (XXA )N 第一 联 存 根 第二 联 收 据

收款单位(章) 收款人(章) 附件3 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本装票)式样及印制说明 第三 联 记 帐

《公益事业损赠统一票据》(本装票)印制说明 1、字体、字号:标题为汉仪大宋,15磅;内文字体为方正书宋,10磅;表格尺寸为156mm×50mm; 2、成品尺寸:190mm×101.6mm,误差不超过0.1毫米; 3、联次及纸张、墨色、套章、防伪等要求; ①票据一式三联; ②票据纸张采用财政票据防伪无碳复写纸。其中: 第一联:存根。克重:45g/㎡;纸张:无碳复写上纸;墨色:红色;号码:10位,防伪荧光红号; 第二联:收据。克重:52g/㎡;纸张:无碳复写中纸;墨色:棕色(黄色底纹);号码:10位,防伪荧光红号;在标题正中位置套印财政票据监制章; 第三联:记账。克重:47g/㎡;纸张:无碳复写下纸;墨色:黑色;号码:10位,防伪荧光红号。 附件4 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滚筒机打)式样及印制说明

云南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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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统一收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标 签】单位往来款项 【颁布单位】云南省财政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云财票﹝2001﹞7号 【发文日期】2001-05-25 【实施时间】2001-05-25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征收管理 省级各部、委、办、厅(局),各地(州、市)财政局、地税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管理,完善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活动和票据管理制度,满足行政事业单位在非经营性收费、非行政事业性收费、非政府性基金收费等财务活动中票据管理使用的需要,经研究并多方征求意见,依照中央和省有关票据管理的规定,现下发《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统一收据管理暂行办法》,从二○○一年七月一日正式启用,省级各单位和各地财政部门请于6月15日前向省财政厅报送领购计划。请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统一收据管理暂行办法》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统一收据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票据管理,加强财务管理和财政监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我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含社会团体,下同)业务工作中发生往来款项所需的票据,一律使用由云南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统一收据》(以下称“往来款项统一收据”),不得再使用其他票据。 第二条 《往来款项统一收据》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之间发生的往来款项,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种代收、代垫款项。 第三条 以下事项不得使用单位《往来款项统一收据》: 1.通过市场取得的经营性、服务性收入;

往来结算管理规定

往来结算管理规定 第一条往来结算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账务的记录、核算等,统一由资财部管理。第二条财务部门对往来账户应明确专人负责。 第三条建立分户明细和辅助台账,逐笔登记往来增减变动情况,月终结出账面余额,编制分户清单,送有关部门作为督促催款清偿的依据,年度结转时,应详细列明业务发生的时间,内容及金额结转下年。 第四条往来账户要实行经办人员责任制。 (一)主要由合同订立各部门负责,经公司相关法律部门确认使用,要建立健全客户档案,包括:客户全称、详细地址、邮编、电话、账号、开户银行、法人。 (二)客户与公司发生经济关系的历次时间、经办人、批准人、货物种类、单价等凭证。并由经办人保存。 第五条往来资金的清查。 (一)年中、年末前必须对各往来账户进行全面清理,填写对账单,寄往对方进行核对。 (二)对内部往来,要每月进行核对。 (三)对账龄超过6个月的往来,应进行逐项分析,查明原因,报总监及总经理审查。 (四)对超过合同期的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收票据,要责成经办人,将全套资料移交有关部门备案,并按合同约定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五)对长期未能收回的应区别不同情况,报总经理办公会明确责任人,予以处罚,决定: 1、或有坏帐(符合坏帐确认标准); 2、或虽目前无能力还债,但在一定时间后有可能偿还的,要订立还款协议; 3、或在必要时通过法律形式,进行诉讼。 第六条对确实需作坏账损失的往来必须经过下列确认及审批: (一)坏账确认:按本制度第二章节第十条(一)款的规定的情形进行确认。(二)坏帐审批程序 有关业务部门提出意见,经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调查落实后,认为符合坏账条件需

往来资金管理办法

往来资金管理办法 (讨论稿) 为了进一步规范往来资金的管理,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要求,充分发挥往来资金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作用,根据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往来资金管理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一、往来资金的构成 往来资金指本级财政拨款以外,各校按照相关规定收取的(不包括三限生费、学费、住宿费等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具体区分为: (一)往来可用资金。即各学校收到的可由学校使用的各类资金。如:其他财政部门拨款、社会捐赠助学收入、日托班费、高中书抄费等; (二)往来结算资金。即各学校与其他单位及个人之间发生临时性暂存、暂付和代收、代付等结算款项。如:学生保险赔款等。 二、往来资金收入管理 (一)各校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所明确的项目、范围

和标准收取往来资金,不得随意增加新的征收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变更收取标准。 (二)各校收取各项费用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各单位不得使用自制票据或其它非法票据。 (三)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要求,各单位往来资金收入要全额缴存到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零余额帐户”,不得挪用和坐支。 三、往来资金支出管理 各校往来资金,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财务制度的要求使用。 (一)往来可用资金 1.使用原则: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 2.使用范围:往来可用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用经费支出,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①购置维修类:主要用于购置教学设备、小型维修等,所占比例不低于往来可用资金总收入的15%; ②培训办公类:主要用于补充教师培训、购买办公用品等支出,所占比例不低于往来可用资金总收入的35%; ③劳务支出类:主要用于外聘人员和教师超额劳动补助

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发文字号】云财非税[2010]10号 【发布部门】云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0.06.28 【实施日期】2010.06.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 (云财非税(2010)10号2010年6月28日) 省级各部、委、办、厅(局),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州、市财政局、非税局: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适用范围按照财政部规定执行,使用项目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审查同意。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拨入经费、财政补助收入、上下级补助收入等形成本单位收入,单位凭银行的资金划拨凭证入账,不得使用资

金往来票据。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原则上由主管部门统一向同级财政部门领购,并切实履行对所属单位的票据监管责任;情况特殊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可以由独立核算的基层单位向财政部门领购;省垂直管理的单位向所在地财政部门领购。 三、《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票样附后)于2011年1月1日启用,2010年12月31日前沿用原版《云南省往来款项统一收据》,原版《云南省往来款项统一收据》的适用范围和使用项目从2010年7月1日起按照财政部规定执行。原版《云南省往来款项统一收据》自2011年1月1日停止使用,各部门和各单位对已领购使用及库存的原版《云南省往来款项统一收据》清理登记造册,于2011年3月31日前按照管理权限报送财政部门核销。 四、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军队、武警部队,未经财政部批准,各级财政部门不得提供我省印制的资金往来票据。 五、《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统一收据管理暂行办法》(云财票〔2001〕7号)自2010年7月1日废止。 附件:1.云南省往来结算票据票样(手工-机开) 2.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略) 附件1: 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手工票样) 付款单位:年月日云财票印(00

黑龙江省单位往来资金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黑龙江省单位往来资金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黑龙江省单位往来资金结算票据使用和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防治乱收费、乱集资和各种摊派行为,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根据《黑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票据管理办法》,参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黑龙江省单位往来资金结算票据(以 下简称往来票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机构和企业(以下统称单位)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往来资金结算等经济活动时开具的凭证。 第三条往来票据是单位与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之间和单位与个人之间往来款项的收款收据,不同于收费、非税收入票据和税务发票,不能作为报销凭证。 第四条往来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五条往来票据的印制、领购、核发、使用、保管、审核、销毁和稽查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本省往来票据的统一管理,并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各级财政收费票据监管机构负责本地往来票据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七条往来票据由省级财政部门依法确定的印刷企业统一印制,并套印黑龙江省财政厅票据监印章。 第二章往来票据的内容和使用范围 第八条往来票据基本内容包括票据名称、票据编码、票据监制章、付款单位、开票日期、收款项目、数量、金额、收款单位、收款人以及联次。 第九条往来票据的使用范围: (一)单位暂收款项。由单位暂时收取,在经济活动结束后需退还原付款单位或个人,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如押金、定金、保证金及其他暂时收取的各种款项等。 (二)单位代收款项。由单位代为收取,在经济活动结束后需付给其他收款单位或个人,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如代收教材费、水电费、电话费等。 (三)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其他资金往来且不构成本单位收入的款项。 (四)未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的单位取得的拨款经费、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收入可暂时使用往来票据。 (五)财政部门认定的不作为单位收入的其他资金往来行为。 第十条下列行为,不得使用往来票据: (一)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提供下列服务,其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当依法使用税务发票,不得使用往来票据。 1、信息咨询、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和技术服务收费; 2、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部门规章规定强制进行的培训业务以外,由有关单位

资金管理办法

XXX公司 资金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资金运作,规避资金风险,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适用范围 公司资金管理。 3编制依据 《资金管理办法》(2014),上级公司 4职责分工 4.1计划财务部 a)参与制定、审核、修订、解释公司资金管理内控制度; b)依据公司业务权限手册的相关规定审批或提请公司领导或上级公司领导 批准如下事项: 1)公司开立或关闭各类金融账户; 2)依据《业务权限手册》规定需公司领导或上级公司领导审批的资金 支付; 3)公司取得银行授信; 4)公司债务融资的方案及实施; 5)化公司委托贷款业务; 6)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的保函和备用信用证; 7)报董事会批准的各类担保,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等; 8)公司商品及债务套期保值交易; 9)公司金融投资及理财业务; 10)公司票据贴现业务。 c)凭证及档案管理; d)办理提交的申请; e)负责公司外汇业务操作外汇业务的管理; f)资金管理报表分析及上报; g)公司资金支付。

5账户管理及金融机构的选择 5.1在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账户开立、关闭的审批 5.1.1公司开立及关闭外部银行账户,由计划财务部提交申请,依据公司业务 权限手册规定按权限报批。 5.1.2公司必须在财务公司开立账户,在关连交易额度内将财务公司作为存款、结算的主要金融机构。 5.2选择银行及金融机构的标准 5.2.1以结算、常规性存款或理财为目的选择银行,需以资本充足率(或政府支持度)、资信、治理结构、资产规模、服务质量为主要指标。 5.2.2以理财为目的选择非银行金融机构,国内候选机构应具有良好的市场业绩和信誉,且已经实现委托资金的第三方托管;海外候选机构应为国际一流。 5.2.3以债券、股票发行为目的选择投资银行(证券公司),国内候选机构必须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创新类业务资格、且综合指标名列同行前五位;海外候选机构应为国际一流。 5.2.4金融机构选择及管理参照上级公司《账户管理及金融机构选择实施细 则》的要求。 5.3银行账户的日常管理 5.3.1各账户管理单位应与开户金融机构说明账户的用途、授权的情况。 5.3.2严禁设立帐外小金库,严禁将账户出借(租)他人使用。 5.3.3在发现银行账户出现异常变动时(如违规支付、挪用等)需立即报告上级公司资金部。 5.3.4公司需严格按照上级公司《账户管理及金融机构选择实施细则》执行。5.4银行印鉴管理 5.4.1公司银行预留印鉴,需分人管理。 5.4.2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级公司《银行印鉴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6资金支付管理 6.1资金支付必须有预算;预算动用审批与资金支付审批必须分离,即实行预算动用审批与资金支付审批的双重批准制度。 6.2动用预算审批不能代替资金支付审批,反之亦然。预算外及超预算资金支付,需经预算外及超预算项目审批后,方可办理资金支付。

我旗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票据管理使用情况说明

我旗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票据管理使用情况说明 市非税局: 根据市局的安排,为加强资金往来票据管理,我旗财政局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对本级旗行政事业单位的往来款票据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充分收集资料,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往来票据的范围及使用原则: (一)使用范围: 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苏木镇等单位内部代收、代付、上下级往来结算等非行政事业收费及非经营服务性的款项业务。 主要适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代收代付款(如:内部房租费、水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代收书本费、保险费等)、上下级拨付款、单位之间及单位内部往来款的结算等事项。 (二)使用原则: 1、统一性原则:财政部门是票据的主管部门,我们严格按照票据管理权限分别负责票据的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管理工作,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自行制定出售承印财政票据。各单位资金往来票据的领购、发放、核销应由专人专管,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

2、完整性原则:开具票据必须按号填写,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印章齐全;如填写错误,应加盖“作废”戳记,保存其各联备查,不得涂改、挖补、撕毁。如发生票据丢失,应及时声明作废,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报同级财政部门处理。 二、资金往来票据在部门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核算中的主要作用 资金往来票据是单位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检查监督的重要依据。在实际工作中,对确保我旗财务工作规范化、合理合法化的运行,使各单位的账目有凭可查,有据可依,为各单位的监督检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并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三、往来票据使用存在的问题: 一是代收代垫行为不清晰明确;二是对资金往来票据法律规范性认识不足;三是部分单位把“往来票据”认为是“万能票据”,想开什么想什么,认为都是合法票据;四是单位领导对往来性资金“不认识”或“认识”不够,只“管”钱不管“票”,导致往来票据丢失。 四、相关建议 一是将往来票据的管理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系统,统一管理;二是不断完善往来票据管理办法,规范其使用和管理;三是用往来资金票据收取的资金上缴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及

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资金管理,降低筹资和用资成本,防范经营和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作,实现公司资产和股权资金收益最大化的目标,根据国家有关财政、金融、财会等法规、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资金包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公司资金管理主要包括资金筹集管理、资金调拨管理、财务担保管理、对外投资管理、日常收支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包括公司所属部门、直属机构、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二、资金管理体制 第四条公司资金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预算资金管理体制,遵循“量入为出、确保重点、有偿占用、安全高效”的管理原则。 第五条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及其职能、组织机构和议事规则。 (一)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 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是对公司和所属单位的重大资金筹措、基建、技术改造及其他重大资金收支进行决策的资金管理专门机构,围绕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开展资金检查和管理工作。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总会计师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其他公司分管领导和公司财务、生产经营、基本建设等方面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财务部,负责资金收支事项议案的准备和公司日常资金管理工作。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应每月召开一次议事会议,如遇紧急事项,由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主任或委托副主任负责召集临时会议。 (二)权限职责 公司资金管理委员会在总经理领导下,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以及董事会授权,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听取公司财务部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审定公司资金收支预算; 2.听取公司财务部汇报中期财务会计报告情况; 3.听取公司财务部对所属单位资金管理情况的检查汇报; 4.听取内部审计对公司及所属单位资金管理及预算执行情况抽样审计汇报; 5.审定公司及所属单位的招标(采购)、投标合同所涉及的资金收支预算等事项; 6.审定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贷款、担保事项; 7.根据董事会决议,审定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对外投资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事项;

上海票据交易所系统参与者资金账户业务操作规程

附件 上海票据交易所系统参与者资金账户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海票据交易所(简称票交所)资金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保障票据业务资金清算结算有序开展,根据《票据交易管理办法》《上海票据交易所票据登记托管清算结算业务规则》等制度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资金账户是指票交所系统参与者用于票据业务结算及资金收付的电子簿记账户,包括人民银行清算账户和票交所资金账户。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系统参与者包括银行类系统参与者、非银类系统参与者和非法人产品系统参与者。 银行类系统参与者、非银类系统参与者分为法人系统参与者和分支机构系统参与者。 第四条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简称交易系统)的系统参与者,应当将符合本规程规定的资金账户指定为其唯一清算路径。 系统参与者使用票交所资金账户作为清算路径的,应当按照本规程要求办理资金账户开立、变更、注销等相关手续。 第二章清算路径

第五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银行类系统参与者、非银类系统参与者应当指定人民银行清算账户作为其清算路径,并通过该清算账户办理票据业务资金清算结算: (一)其法人系统参与者在人民银行开立清算账户的; (二)其法人系统参与者未在人民银行开立清算账户但作为大额支付系统间接参与者(简称支付系统间参)取得其关联的大额支付系统直接参与者(简称支付系统直参)出具的清算账户使用授权书的(模板见附件1)。 第六条以下系统参与者应当指定票交所资金账户作为其清算路径,并通过该资金账户办理票据业务资金清算结算:(一)不符合本规程第五条规定的银行类系统参与者(包括但不限于外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信社、民营银行和村镇银行)、非银类系统参与者; (二)非法人产品系统参与者。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类系统参与者、非银类系统参与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变更清算路径: (一)原使用票交所资金账户作为清算路径,后符合本规程第五条规定的,应当由其法人系统参与者申请将清算路径由票交所资金账户变更为人民银行清算账户; (二)原使用其关联的支付系统直参清算账户作为清算路径,后被其关联的直参取消或者暂停使用该清算账户的,应当由其法人系统参与者申请将清算路径由人民银行清算

资金管理常用方法

期货资金管理常用方法 一、最大亏损法 F=最大单笔亏损/平均亏损*保证金/权益 该方法较简单适用,尤其对一般的投资者来说,易于理解和操作,更重要的是该方法考虑了投资者的心理承受能力,使用该方法使得投资者在整个交易过程中能够保持一种养好的交易心态,对行情的分析和把握上更加准确合理。 二、凯利公式法 凯利公式:F = ( (A + 1) * P –1 ) / A= P-(1-P)/A A 为盈亏比,P为胜率 假设A =5,P =0.3,则 F = 0.16,根据历史的数据通过一定的公式来推测未来的走势,但是在实际的交易中收益情况不大可能与历史的平均水平一致的。 三、凯利公式修正法 本方法利用特定的交易方法代替历史数据方法,以得到最佳交易比例。在kelly的修正法里假设收益比和成功比在每次交易中是变化的,这是符合日场交易的情景的。它的结论是:每次交易的比例都是独特的。 在计算中,Kelly修正法有两种方法: 1、估计计划的风险和收益: F=( (A1 + 1) * P –1 ) / A1 A1=A*P-(1-P) 该方法假设交易者在交易前就估计可能的风险和收益。 假设一个交易者买入一份大豆合约,可能有20元的利益和8元的风险损失,且他过去的胜率P=0.45,则盈亏比为:A = 20/8=2.5 我们根据胜率再计算收益比: A1= 胜率* 盈亏比—败率= 0.45 * 2.5—0.55 = 0.575 则:F = ((2.5+1)*0.45 —1)/2.5=0.575/2.5= 0.23 or 23% 2、历史收益法 该方法是通过对一系列的历史数据的统计归纳出一个最佳方法。 HPR是指在所选数据期间的收益。 HPR (I) = 1 +f *(-单笔收益/数据段内的最大损失) TWR (terminal wealth relative):最后收益相关值。TWR= (HPR1)*(HPR2)*(HPR3)……*(HPRn),我们将选择TWR最大的F值。 例如:假设在五笔交易中,得到如下的收益情况如下: +0.25,-0.35,+0.40,-0.10,+0.30;根据上述公式计算HPR:

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及“票据池”模式初探

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及“票据池”模式初 探 摘要、“票据池”是最近几年流行起来的新的集团化管理概念,是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新模式。从理论角度分析和阐述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基本内容和特点,探讨了“票据池”模式的基本原理及业务流程。 关键词、票据池;资金集中管理;集团公司;业务流程 中图分类号、F27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9255(2016)01-0044-05 票据作为企业尤其是制造企业在日常交易中的一种主要支付手段,对其进行有效管理能够为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提供有力保障。然而,目前传统的纸质票据管理模式正显现出较大的弊端,如票据信息处理低效、管理成本大、风险高等。在跨区销售的业务处理中,采购、销售存在时空差异,票据现时支付力弱,管理难度很大,资金集中难度大,使得集团无法掌握各子公司销售以及现金回笼状况。“票据池”模式作为一种近几年流行起来的新型资金集中管理模式,有效地补充和丰富了资金集中管理的内容。票据池和现金池的结合使用,有利于整合集团财务资源,集中集团财务信息,提高资金营运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这就使得集团公司能够站在更高的角度,拓展集团公司的发展潜能,通过资产重组、资源整合以及并购等运营手段增强融资能力,优化资本结构,更好地实现长远规划和发展。“票据池”模式的构建及顺利推行能为企业集团有效应对中长期融资困难提供支持,将使集团财务管理和票据管理登上-个更高的台阶。 一、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基本内容 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是指资金由集团总部根据实际需要统一安排和分配的一种高度集权的资金管理模式,资金集

中管理模式在经历了多年的发展后,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账户的集中管理 账户管理是资金集中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账户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资金集中管理的程度。账户体系规范有序的构建,资金划拨路线的有效设置,与电子银行间的结合运用等是账户集中管理的重要内容。而在账户集中管理中,各成员单位要按“收支两条线”来设置账户,即同时设置收入专用账户和支出专用账户,同时,子公司还需设立总分类账,逐级逐层建立分账户,掌握公司内部资金的流动方向,进而完成资金的集中管理。 (二)集团资金的统一结算 当今社会,资金主要有两种结算方式,即现金结算方式和银行票据结算方式,但随着国际问贸易活动的日益增多,信用证等其他结算方式也相继出现,这些结算方式的出现为资金的结算提供了更多更有效的方式。利用集团内部结算体系,集团子公司进行货币给付及清算,使得内部交易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作为结算差额。伴随网络技术的运用,不同的银行、不同的地域之间应用网络平台以实现实时结算,从而构建集团内部间的结算体系。实现集团内部间的结算体系,其重点在于强化预算控制,通过对预算的管理,降低内部资金流动的频率,提升内部资金的使用效率。银行联合对接这一功能为建立统一结算体系提供了技术基础,集团则可运用预算来进行转账和下拨资金的工作,进而从根本上监管企业的资金。 (三)票据的集中管理 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这两种票据都可以用于对外支付,票据的集中管理是指把企业集团所属子公司的全部票据收支活动,集中到资金管理部门,按计划进行控制。票据的收支活动包括多种业务,如采集下属子公司所收取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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