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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合同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据《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集团公司与其他平等主体(包括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种协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全资、控股子公司、全资、控股三级公司及集团公司拥有实际控制力的其它企业(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全资、控股三级公司及集团公司拥有实际控制力的其它企业以下统称子公司)。本条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集团公司持股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子公司和集团公司持股虽未超过百分之五十但拥有实际控制力的子公司。本条所称控股三级公司,是指全资、控股子公司持股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三级公司和全资、控股子公司持股虽未超过百分之五十但拥有实际控制力的三级公司。

第四条合同管理的原则:

(一)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原则;

(二)事前防范为主,事后补救为辅原则;

(三)归口管理原则;

(四)分级管理原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总部法律事务管理机构是集团公司总部合同管理的职能部门,对集团公司总部合同实行统一管理。集团公司总部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设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管理本部门合同。子公司法律事务机构是子公司合同管理的职能部门,对子公司的合同实行统一管理。集团公司总部合同管理部门对子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及其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三)办理授权委托事宜;

(四)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招投标活动;

(五)负责合同的审查、管理与监督;

(六)完善合同的基础管理工作;

(七)处理合同纠纷;

(八)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提出奖惩建议:

(九)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及承办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总结、交流合同管理工作经验;

(十)集团公司总部合同管理机构对子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分类实行事前备案和事后备案制度。

第三章合同的订立

第七条合同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订(见附件1),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代表企业对外签订合同。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应当持有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明确委托范围、授权权限和有效期限。

第八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使用。

第九条合同的起草应尽可能由本企业或以本企业为主承担,语言应严谨、准确。合同中的术语、特有词汇及重要概念应在合同中以专门条款的形式进行注释。合同中涉及定义范围时,应注明是否包含范围的上限及下限。合同文本应当正式打印或印刷制成。

第十条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合同各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和质量;

(四)价款或者报酬:

(五)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六)变更或解除条件;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十一条合同应当约定纠纷管辖地,合同的纠纷管辖地应尽可能约定为企业所在地。

第十二条合同应当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订立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和保密条款。第十三条合同签订前,应当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进行了解和审核:

(一)主体资格合法。对方当事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履约信用,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出示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以及通过年检的税务登记证;

(二)经营范围与合同标的相一致,注册资金与标的总额相当,具有相应的支付能力或生产能力。

第十四条合同管理部门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对合同对方单位的履约能力和资信情况进行审核和评价,可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根据定期或者不定期的评价结果进行动态管理。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瑕疵的,不应与其签订合同,或者要求其提供充分、真实、有效的担保。

第十五条对方由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载明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与范围、代理期限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六条重大合同以及所有通过招投标程序订立的合同的谈判、招投标活动应有企业法律顾问或法律事务机构相关人员参加。

第十七条合同报审程序:

(一)合同承办人填写合同相关签报报本部门领导审核;

(二)合同承办部门将本部门审核后的签报、合同草案及相关材料提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合同管理部门审核、会签。设立总法律顾问的单位,总法律顾问审核签字,或者由总法律顾问授权的人审核签字;

(三)合同承办部门将上述审核后的合同报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

第十八条合同承办人对其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业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及合同管理部门在审核时,可根据需要要求承办人提

供与合同有关的补充证明材料。

第十九条报审合同是外文文本的,合同承办人需同时提交中文翻译件。外文翻译人员应审核外文文本,确认合同的外文意思表示与中文翻译件意思表示一致。第二十条公司相关业务部门重点对合同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合同管理部门重点对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审核。

第二十一条子公司签订的合同依照本办法应当进行事前备案的,应按要求提交集团公司总部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第二十二条签订合同应当使用公司印章(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相关审核人员在审核或讨论交流后对签订合同没有异议的,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企业印章保管人员才能在合同上加盖企业印章。加盖企业印章的,应同时符合印章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二十五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漏合同涉及的商业秘密。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六条合同生效后,应全面履行合同。

第二十七条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未按规定加盖企业印章的(有特殊要求的除外),财务部门不得办理结算支付事宜。

第二十八条由于客观情况变化导致企业不能全面履行合同的,承办业务部门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同时告知合同管理部门,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九条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承办业务部门应敦促对方履行,并将对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情况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同时告知合同管理部门,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十条企业相关业务部门收到合同对方提出的履行异议时,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合同管理部门,征求合同管理部门的意见后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以法定或约定方式予以回复。

第三十一条变更或解除合同,须符合法定或约定的条件。

第三十二条企业拟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承办业务部门应向主管领导说明理由,经主管领导批准并按照合同报审程序征求相关合同审核部门的意见后,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变更或解除通知应注明要求对方回复的期限和逾期不回复的法律后果。承办业务部门应收集有关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往来资料,将有关变更或解除情况及时告知合同管理部门。

第三十三条对方拟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承办业务部门应及时告知合同管理部门并提出是否同意变更或解除的意见。拟同意变更或解除的,按照报审程序征求相关审核部门的意见后回复对方;不同意变更或解除的,征求合同管理部门的意见后及时回复对方。

第三十四条变更或解除合同未达成书面协议前,原合同有效。

第五章子公司合同的备案

第三十五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分类实行事前备案和事后备案制度。

第三十六条子公司在以自身为主体签署下列合同前应报集团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进行事前备案:

(一)对外担保,对外借款合同;

(二)对外投资合同;

(三)涉外合同;

(四)其他标的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合同(不包括子公司常年经常性发生的购买原材料合同和产品销售合同,但子公司应对该同类合同的标准文本上报备案);

(五)集团公司总部合同管理部门认为需要事前备案的其他合同。

第三十七条子公司进行合同事前备案时一般应当在需要签订合同前5个工作日内向集团公司总部合同管理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一)合同签订方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法人、自然人名称,主体资格,资信情况等);

(二)项目、交易的可行性报告、尽职调查报告等;

(三)拟签订的合同的文本;

(四)集团公司总部合同管理部门认为需要备案的其他材料。集团公司总部合同管理部门如需提出意见,应在收到备案材料 5 天内反馈签署意见的合同备案表;如在10天内不反馈意见的,视为同意。

第三十八条子公司在以自身为主体签署下列合同后应报集团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一)已报集团公司进行事前备案的相关合同;

(二)标的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对外承包合同;

(三)子公司出让经营性财产或其所拥有的股权的合同;

(四)其他标的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合同(不包括子公司常年经常性发生的购买原材料合同和产品销售合同,但子公司应对该同类合同的标准文本上报备案);

(五)集团公司总部合同管理部门认为需要事后备案的其他合同。

第三十九条子公司进行合同事后备案时应当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一)已签署合同的复印件;

(二)合同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包括委托书,合同附件,从属协议,对外借款﹑担保合同中抵押物登记文件,对外投资合同中资产评估协议等;

(三)合同备案表,表中应列出合同的性质,合同双方,合同标的,合同发生时间地点、合同履行情况等(见附件2)。

(四)集团公司总部合同管理部门认为需要备案的其他材料。

第六章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四十条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应依合同签订程序签订书面协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依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第四十一条合同发生纠纷时,业务部门应及时告知合同管理部门,同时提供下列有关证据材料:

(一)合同文本;

(二)有关的票据、单证;

(三)法定或约定的质量标准、鉴定报告、检测结果;

(四)其他有关材料。第四十二条合同纠纷的处理按照集团公司法律纠纷处理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合同正式文本,集团公司方面应至少留存两份。合同承办人应在合同签订完毕后三日内将合同原件送档案室存档,同时复印两份,一份送承办部门合同管理人员存档,一份送合同管理部门存档。

第七章合同事务的管理

第四十四条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合同台账,登录合同相关资料。台账主要包括合同编号、合同类别、合同承办单位或部门、合同名称、标的金额、合同签订方名称等内容(见附件3)。

第四十五条合同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第四十六条合同承办人应定期将与合同有关的文件、电报、信函、收货通知、授权委托书、提货单、还款协议书等分类整理入卷,移交合同管理人员保管。合同管理人员应按照企业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将相关资料整理后移交档案室存档。

第八章检查与奖惩

第四十七条集团公司总部合同管理部门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对子公司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四十八条集团公司对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造成经济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领导予以通报批评;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

刑事责任:

(一)不按本办法规定签订合同的:

(二)签订有重大缺陷或无效合同的:

(三)未依法律和本办法规定变更或解除合同的;

(四)丢失合同专用印章、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的;

(五)提供虚假资料的;

(六)超越授权或滥用授权签约的;

(七)发生合同纠纷后,隐瞒不报或不及时报告的;

(八)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与对方或第三人恶意串通或徇私舞弊的;(九)泄漏商业秘密的;

(十)不按本办法规定对合同进行备案的;

(十一)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条劳动合同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十一条子公司应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办法,报集团公司总部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子公司合同备案表 3.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合同台账

附件1:授权〔20 〕号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XXX

受委托人: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

委托事项:兹委托上列受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与ХХ公司签订《ХХ合同》。受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截至Х年Х月Х日止。

委托人:(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职务)

年月日

附件2: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子公司合同备案表

附件3:XXXXXXXXX公司合同台账

附件4:

宝钢集团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宝钢集团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学院:商学院 专业:市场营销 年级: 08 级 姓名:张伟楠 学号: 24080304

宝钢集团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一、企业简介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系依法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并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宝钢是中国最具竞争力的钢铁联合企业,是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全球合作伙伴和钢材总供应商。2009年,宝钢营业总收入1,953亿元,利润总额149亿元,资产总额4,020亿元,净资产2,430亿元;宝钢从业人员总数为106914人;2010年宝钢连续第七年进入《财富》杂志评选的世界500强企业,列第276位,并被评为2009年度“全球最受尊敬企业”,成为中国内地唯一获得此称号的企业。2009年宝钢产钢3887万吨,位列全球钢铁企业第三位。 1978年12月23日,宝钢在上海动工兴建。1998年11月,宝钢与上钢、梅钢实现联合重组。2006年重组新疆八一钢厂。2008年与广钢、韶钢重组,成立广东钢铁。2009年3月,宝钢收购了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近年来,宝钢重点围绕钢铁供应链、技术链、资源利用链,加大内外部资源的整合力度,提高竞争力,提高行业地位,已初步形成了包括钢铁主业及相关多元板块的业务结构。

宝钢钢铁主业立足于生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钢铁精品,已形成普碳钢、不锈钢、特钢三大产品系列,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电、石油化工、机械制造、能源交通、建筑装潢、金属制品、航天航空、核电、电子仪表等行业。目前宝钢产品通过遍布全球的销售网络,畅销国内外市场,不仅保持国内板材市场的主导地位,而且将钢铁精品出口至日本、韩国、欧美等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宝钢重视环境保护,实施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追求可持续发展,是中国冶金行业第一家通过ISO14001环境贯标认证的企业,也是中国冶金行业和上海市首家获得“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称号的企业。 2004年,宝钢成为最先加入“全球契约”的三家中国企业之一。2006年,宝钢加入“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成为国内第二家加入WBCSD的企业,也是全球钢铁行业的首批WBCSD成员。 宝钢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始终把回报社会、奉献社会作为宝钢自觉的使命和责任,先后设立了宝钢教育基金、“中华宝钢环境奖”基金、捐资“希望工程”、捐建南极长城站和昆仑站站房。第一时间向汶川地震、台湾海啸受灾地区伸出援手,对口支援云南普洱地区和西藏仲巴县,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注入了强大动力。 公司使命:致力于成为世界一流的钢铁产品、技术和服务供应商。

集团合同管理办法

某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1、总则 (3) 1.1 目的 (3) 1.2 合同管理原则 (3) 1.2.1分类分权管理原则 (3) 1.2.2既注重程序管理、又注重实体管理的原则 (3) 1.2.3 集体谈判与程序化决策的原则 (3) 1.2.4 实行专业归口、法人委托的二级管理原则: (4) 1.3 适用范围 (4) 1.4合同管理的内容 (4) 2、合同的招投标及相关管理 (4) 3、合同订立 (5) 3.1 订立合同的基本要求 (5) 3.2 合同分类管理 (6) 3.3 合同风险防范 (8) 4、合同审查、审批 (8) 4.1 合同审查要点 (8) 4.2 合同会签管理 (9) 4.2.1合同会签表填写要求 (9) 4.2.2 合同基本会签人职责 (10) 4.2.3合同专业技术会签人职责 (10) 4.2.4合同审批人职责 (10) 4.2.5合同确认盖章要求 (10) 4.3 合同分级批准权 (10) 4.3.1合同审批分级的划分 (10) 4.3.2销售合同审批说明 (11) 4.3.3人事聘用合同审批说明 (11) 4.4 合同分类管理 (11) 4.5 合同编号规定 (12) 5、合同履约过程管理 (14) 5.1 合同管理负责人 (14) 5.1.1 合同负责人及其职责 (14) 5.1.2 合同管理执行分析 (14) 5.1.3 合同条款执行风险分析 (15) 5.1.4 合同履约过程控制管理 (15) 5.2 合同管理台帐与合同文件备案管理 (16) 5.2.1合同管理台帐编制 (16)

5.2.2执行的合同文件的备案要求 (16) 5.2.3 合同计量支付与变更管理、用款计划及联签要求 (17) 5.3 合同结算管理 (17) 6、合同变更、转让和解除 (17) 6.1 合同的变更管理 (17) 6.2 合同的转让管理 (17) 6.3 合同的解除管理 (18) 6.4 变更、转让和解除合同文件形式 (18) 7、合同索赔与纠纷管理 (18) 7.1 合同的索赔管理 (18) 7.2 索赔的原因 (18) 7.3 索赔管理基本程序与方法 (19) 8、合同档案管理 (19) 9、合同执行评估及奖惩 (20) 9.1 合同执行评估 (20) 9.2 奖惩 (20) 9.2.1 罚则 (20) 9.2.2 奖励 (21) 10、附则 (21) 10.1 附件: (21) 10.2 与“本规定”相关的管理文件 (21) 10.3 其他 (22)

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XXX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范集团公司投资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企业与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各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或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最低要求。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劳动合同管理,按集团公司下发的《国有独资、控股企业党政主要领导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三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用人单位劳动政策法规的学习及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劳动监察部门检查督促各企业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配套措施,自觉遵守和执行各

项劳动政策法规。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订立、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程序办理。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自用工之日起,依法与劳动者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采用劳动部门监制的合同文本。 第七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要有具体的书面录用条件及客观的考核标准,并告知劳动者。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告知书》要由劳动者签字。用人单

0154--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2005 年第 15 号
1 目的 规范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合同 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防范经营风险,提 高管理效能。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 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依据法定程序执行。 3 定义 3.1 所属单位:特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全资企业、其他直属单位, 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应当执行本制度的集团公司控股企业。 3.2 合同:是指除劳动合同外,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成员企 业及其他直属单位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 以及集团内各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 系的协议。 3.3 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 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 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自 2005 年 2 月 3 日起施行)

4 管理体制、组织形式与相关规定 4.1 合同管理实行分级归口管理与有限的集中控制相结合的管 理体制,具体组织形式包括: 4.1.1 所属单位下列合同,如果是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 项目,由集团公司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非 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以及其他属于集团公司授权 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管理的项目,需经具有相应管理权限 的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签订,并由审 核或直接办理单位报集团公司备案。其中,需由集团公司提供 担保的项目合同,应当经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签订: 4.1.1.1 电力项目利用外资合同。 4.1.1.2 投资、借(贷)款及其他融资、企业财产保险、资产 转让、出售、收购、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除外)。 4.1.1.3 集团公司直管所属单位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 电厂运营、机组检修合同。 4.1.1.4 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以及担保合同。 4.1.1.5 限额以上的买卖合同。 4.1.1.6 集团公司或具有管理权限的所属单位认为有必要审核 或备案的其它合同。 4.1.2 集团公司本部各类合同,以及所属单位除 4.1.1 规定范

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

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年月日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总部)的劳动合同管理,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总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集团(总部)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均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 年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该员工与公司签订书面返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三条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集团(总部)劳动合同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劳动合同订立 第四条订立劳动合同前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被录用员工进行劳动主体资格审查,对不具备劳动主体资格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条对于具备劳动主体资格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建立合法劳动关系。 第六条新进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分为主件和附件两部分,主件为《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公司执二份,员工执一份),附件为《竞业限制协议》(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保密协议》(一式两份,公司与员工各执一份),具体规定如下:

第八条公司或员工提出需在劳动合同中特殊约定内容的,由双方依法进行协商。 第三章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 第九条公司需要变更劳动合同时,将以书面形式向员工送达《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员工应在收到《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7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载明变更的内容、日期由双方签字、盖章。 第十条续签劳动合同按在劳动合同到期前30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书面了解员工本人及所在部门意向,即由人力资源部向劳动合同到期员发放《劳动合同 续签意向调查表》; 2.员工本人同意续签的,公司安排合同到期考核,即按《合同到期业绩考评表》、《合同到 期能力考评表》、《合同到期态度考评表》,将结合部门意见决定是否继签; 3.人力资源部根据劳动合同到期考核进行汇总,制定《劳动合同到期汇总表》并报上级领 导审批; 4.人力资源部依据最终审批,安排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5.公司不再续签的,给予书面通知; 6.续订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 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 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员工协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建立和完善以事前防为主、加强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为辅的企业经营风险管理体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签订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订立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实施的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纠纷处理、监督检查、奖惩等行为。 第四条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统一授权、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评审合同,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围; (二)有效监控过程,保证经营管理活动处于可控状态; (三)及时处理纠纷,确保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 第五条各公司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健全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合同评审、签订、履行、纠纷处理等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和质量,保证合同的规性和有效性,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管理工作负有第一领导责任。 第七条集团公司主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各子公司应当指定一名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条集团管控部为集团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制定、修改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黄金工业项目设计方案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黄金工业项目设计方案 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团公司)矿山项目的设计管理工作,保证初步设计工作质量,根据黄金矿山建设项目设计工作的特点,特制定本“设计规定”。 2.初步设计是基本建设工作中的重要技术文件,是指导施工图设计的依据,是工程建设设计程序中的重要阶段,是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和有关设计基础资料所作出的具体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必须做到内容完整并达到一定的深度,以满足项目工程招标、投标、推行限额设计、控制工程造价、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土地征用和施工准备的要求。 3.初步设计的编制必须依据集团公司授权委托并具有集团公司审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遵守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主要原则方案,在做具体实施方案中一般不应有较大的变动。同时对在初步设计中引用可行性研究报告所推荐的原则方案和结论时,应进行必要的验证和补充论证。但当基础资料及有关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确定的主要工艺方案有较大的变动或设计概算同原投资估算有较大的出入(超过原投资估算±1O%以上)时,须经集团公司原审批部门批准。 4.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和集团公司有关设计工作的要求,作出切合实际、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工程设计。 5.编制的初步设计,经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组织审查批准后,即为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6.编制的初步设计,必须取得必要的有关基础资料;一般应具备下列文件和设计基础资。 (1)初步设计的托书或工程(咨询)设计合同。 (2)经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评审意见; (3)大型矿山建设项目,须有地质勘探报告及国家或省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资源/储量备案证明;中、小型矿山建设项目须有地质详查报告及省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的资源/储量备案证明;

集团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集团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劳动合同管理 1范围 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在试用期和劳动期限内的劳动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签订、员工试用期满考核和合同期满考核

2控制目标 2.1确保公司劳动用工制度的合法性、规范性,有效预防劳动争议的发 生 2.2确保对全员劳动合同管理的重视,加强对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 变更、终止、解除等日常工作的管理,使劳动合同真正对企业和员工起到约束和规范的作用 3主要控制点 3.1相关部门经理或主管及时对员工试用期满考核、合同期满考核并上 报考核情况 3.2人力资源部经理签批试用期满考核结果,确定员工是否转正 3.3人力资源部经理签批合同期满考核结果,确定员工是否续签合同 4特定政策 4.1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都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报劳动 部门鉴证 4.2人力资源部将鉴证后的劳动合同交给部门,相关部门自行建立本部 门员工的劳动合同信息并将劳动合同返还员工本人,人力资源部保留一份 4.3劳动合同中应包含相应的试用期协议

试用期的确定应根据合同期的长短及岗位级别确定,但不应超过3个月。试用期满,部门经理认为有必要进行延长试用考察的,可根据规定进入延长试用期阶段,但是试用期与延长试用期的总和不应超过6个月,延长试用期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不同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含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15 日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含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含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 4.4劳动合同签订期限: -劳动合同签订期限应根据岗位的任职标准、工作职责和新进人员的自身资质、合同续签人员从事本工作岗位期间的绩效表现分别 判定 -劳动合同签订和续签期限可分为:半年、1年、2年、3年、5年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从严控 制 -公司高级管理层基于部门人员需求情况的分析,对各类续签合同期限的比例作出决定,根据员工个人绩效得分按比例签订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细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试行) 目录 一、总则 (1) 二、合同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1) 三、合同的拟定及谈判 (2) 四、合同的审核及签订 (4) 五、合同的履行 (6) 六、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6) 七、合同的归档 (7) 八、附则 (7)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合同的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减少经济纠纷的发生,使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协议(以下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具体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委托合同、采购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行纪合同以及其它各类民事合同等。本办法所称职能部门是指本公司各业务执行部门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本公司对所签订的合同进行拟定、审查、监督、登记、归档等处理。具体包括资信调查、意向接触、商务谈判、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二、合同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第四条本公司合同的综合管理工作统一由财务部和法务负责,具体包括全公司合同的登记、编号、送审、统计等工作。 第五条各职能部门合同的拟定、洽谈由本部门负责人委派专人负责,具体负责本部门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的合同管理职能: 1. 负责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并按规定使用合同专用章。 2. 负责合同管理日常工作,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妥善保管合同文本、相关文件、重要数据及证据材料。 3.对合同进行财务层面的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4. 对各职能部门合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配合主办部门的合同签订工作,参与合同的起草、论证、审查、谈判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工作。 6.协助办理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手续。 7.指导配合各部门办理合同的报批、鉴证和公证等事项。 8.承办其他有关合同管理工作。 第七条法务的合同管理职能: 1.制定、完善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办法和合同审查流程,并组织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实施。(流程见附件) 2.宣传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总结推广合同管理工作经验,通报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一)规章概述 劳动合同管理是企业劳动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相用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1.劳动合同的特征 劳动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具有f般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特征,如协商一致、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意思表示真实、权利义务对等等特征。但劳动合同乂具有其独特的特征: (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固定的,旦具有从属性。在劳动合同中,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 二者之间具有从属性。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就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必须接受用人单位对劳动过程的管理和指挥。 (2)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主体是受限制的:一是年龄限制。劳动法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于有毒、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特殊行业对年龄的限制是不得低于18周岁。二是性别限制。女职工不得从事矿山、井卜.及第四级以上体力劳动;每次负重不得超过25公斤;每小时连续负重六次以上的,每次负重不得超过20公斤。三是技术限制。有些行业对劳动者有技术能力方面的限制,如汽车司机必须有驾驶执照。四是身体健康状况限制。比如炊事员、保育员不能有传染病:天车工、外线电工不能有高血压病;司机不能有色盲病,等等。五是自由状态限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必须是自由状态不受限制的人。换句话说,不能被迫究刑事责任。 (3)劳动合同具冇身份性质:一方面,劳动合同的签订必须由劳动者木人签订,不得代签。另一方面,劳动者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未经合法手续解除原合同不得再与其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应向用人单位赔偿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强调的是过程而不是结果。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不管结果如何,水平高低, 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2.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 招收录用职工应当遵循“十六字方针”,即血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面向社会, 是指面向全社会招工,不能内招;公开招收是指招工信息向全社会公开,让社会知晓;全面考核是指对应 聘人员在政治、业务、命体状况等多方面进行考核的基础上,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确定考核标准;择优录 用是指录用程序必须要公开,要张榜公布,根据确定的标准择优录用。 同签订其它合同?样,劳动合同也耍经过要约和承诺程序。被招收录用的职工在报到后,由用人单

集团股份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办法 本办法释义: 集团——指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构成的企业集团 集团总部——指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指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中的任一个体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的合同管理,适应集团发展的需要,使合同谈判、签订、履行、监督的过程和程序科学化、规范化,保障集团在经营活动中的合法权益,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任何公司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参与合同谈判、审查、签订、履行的人员或知悉合同内容的公司员工,均负有保守合同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补充协议(含会

议纪要、备忘录)及其它与合同有关的承诺函、签证、函电等形式的书面文件。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以及所属全资和控股公司,非控股的参股公司可以参照执行。劳动合同的管理按国家及深圳市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六条任何公司和个人一律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担保协议或为担保行为。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集团法律事务部为合同管理机构,全面负责集团的合同管理工作。各公司须根据需要设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其中年营业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公司,必须设专职合同管理人员,经过集团法律事务部培训后方能上岗。合同管理人员为公司从事合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员,接受集团法律事务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修改合同管理制度; (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并提供法律意见,为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三)参与重大法律文件的起草、修改; (四)监督、检查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交易风险揭示-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交易风险揭示 尊敬的客户: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以下称我公司)敬请客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以便正确、全面地了解交易风险。 我公司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最大限度地采取了有效措施和当前先进技术保护客户资料和交易活动的安全,并将随着新技术的出现不断进行必要的更新,保持本公司交易系统的安全、快捷、稳定。尽管如此,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我公司在此郑重提醒,交易存在且不限于以下风险: 一、客户交易前必须认真了解《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有关清算、交收、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业务规则,了解因违约需承担的风险。 二、我公司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专线拨入交易,交易指令在互联网上传输,由于线路、硬件交换设备、供电系统、通讯、电信等多种技术原因,会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客户有可能面临不能及时增大收益或止损的风险; 三、客户不具备交易所需硬件设备、软件环境和相应的操作技能,无法下达委托或委托失败的风险; 四、客户密码泄露或客户的身份有被仿冒的可能;由于投资人不慎将登录名称、口令、交易帐号及交易密码遗失,或黑客入侵与计算机病毒被他人盗用,可能存在被他人盗买盗卖的风险; 五、其他无法预测的风险。 本《交易风险揭示书》无法列举市场交易的全部风险,在客户入市交易之前,应对市场交易作仔细的研究,针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心理能力作出客观判断,再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如果您申请由我公司代理从事上海黄金交易所相关品种的交易业务,我们将认为您已完全了交易的风险,并愿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可能的损失。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以上《黄金交易风险揭示书》,在本单位与中国黄金集团公司签订《代理协议书》之前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同时予以认可。 客户(开户授权人)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xx通信公司合同管理办法(1)

xx通信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合约文件的形成、实施工作,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xx通信有限公司合约文件管理办法。 一、管理原则 1、实施权限管理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主要指在拟签订合约文件阶段,各单位按照各自的权限范围和分工职能进行合约 文件的拟定、谈判工作; 2、建立合约文件管理委员会 监督和管理合约文件的全过程,并在下设的管理工作组中形成一定的制约关系。 二、权限管理 1、合约文件分类 (1)按合约文件内容分类 ●业务类合约文件,指为发展公司业务,与用户签订的合约文件; ●技术类合约文件,指为实施公司发展计划所需签订的设计、工程、线路、设备 采购等合约文件; ●经济类合约文件,指为战略合作、融资、资产变动、项目合作等所需签订的合 约文件。 (2)按合约文件年合约金额或次合约金额分类 ●人民币x00万元以下(含)为三类合约文件; ●人民币x00万元-x00万元(含)以下为二类合约文件; ●人民币x00万元以上为一类合约文件。 2、签订权限

(1)三类业务类合约文件由业务部门或分公司总经理提出,并视为合约谈判的责任人,主持该合约的谈判。合约拟定后报副总裁审定,再经合约管理办公室审核,报请总裁授权,按公司标准合约文件签约; (2)三类技术、经济类合约文件由部门或分公司总经理提出,并视为合约谈判的责任人,主持该合约文件的谈判。合约文件管理办公室及各组派员参与该合约的谈判,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并在合约文件草稿中签字。合约拟定后报相关副总裁审定,经合约管理办公室审核,报请总裁授权,进行签约; (3)二类合约文件由副总裁提出,并视为合约谈判责任人,主持该合约的谈判。 合约文件管理办公室及各组派员参与该合约的谈判,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并在合约中签字。合约拟定后经合约管理办公室审核,报请总裁批准,并授权进行签约; (4)一类合约文件由副总裁提出,报请总裁办公会议研究,由总裁批准。在谈判工作中,由总裁或委派副总裁主持合约谈判。谈判中的业务、技术、商务谈判阶段,分别由业务、技术、商务、法律各谈判组参加谈判并履行职责,合约拟定后经合约管理办公室审核,报请总裁批准并签约。 3、管理机构及职能 (1)管理机构:合约文件管理委员会,是公司总裁领导下的决策机构,对总裁负责,完成总裁交办的各项任务。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了加强合同管理,预防纠纷,避免损失,维护长庆事业部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长庆事业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长庆事业部(以下简称事业部)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对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主要有以下合同:测井技术服务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委托合同。 1.3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事业部的合法权益。 2.合同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2.1市场部为合同管理部门,统一负责事业部合同管理工作。 2.2合同管理职责是: 2.2.1统一管理事业部合同,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事业部下属各单位合同管理工作; 2.2.2制定和修改事业部合同管理办法及有关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2.3审查对方的资信情况、履约能力和合同的合法性; 2.2.4指导事业部承办人员办理合同审批手续,审查合同签订,监督合同履行,审查合同结算; 2.2.5指导事业部承办人员办理合同鉴证、公证,处理合同纠纷; 2.2.6主持重大合同的洽谈、起草和签订工作; 2.2.7主持事业部招标工作和负责事业部投标事宜; 2.2.8对事业部代理人进行资格许可管理,组织业务培训,颁发《签订合同资格证书》;统一管理和正确使用“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长庆1)(长庆2)”、“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长庆事业部合同审查章”、《签订合同委托代理证书》、《合同审查审批表》、《合同评审会签记录》(CQCJ/JL7.2-03)、《合同结算通知单》和合同示范文本; 整理合同文本和合同管理基础资料,按规定归档保存。 3.职能部门业务审查范围 3.1市场部审查范围及适用合同: 3.1.1审查合同项目是否有计划、是否有资金预算。 3.1.2审查合同项目是否规避了招投标要求。 3.1.3对对方主体资格进行审查,主要查验对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签订合同委托代理证书》等证明资料。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降本增效活动 工作简报

内部资料注意保存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降本增效活动工作简报 第22期 降本增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24日 一、太白公司“四线合一”,推进降本增效取得实效 太白公司以“降本增效”为支点,平衡“低品位”、创造高效益,形成了成本连续负增长的良好态势。深挖成本下降空间,寻求成本要素突破口,从“将降本增效工作与公司阶段重点工作结合,齐抓共管;开展全员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研讨技术创新,依靠技术创新,挖掘降本增效方法;转变工作作风,培养节俭节约意识”四条工作线抓起,合力实现“干毛巾再拧三滴水”,取得了降本增效的良好收益。 太白公司要求干部职工要转变工作作风,培养节俭节约意识。并且组织召开多次“技术创新”专题会议,从技术革新的角度,寻求降本增效办法。采矿专题会围绕“如何改进采矿方法,降低矿石大块率、提高矿石回收率”这一主题展开讨论,讨论细致入微,针对耙矿效率低、材料消耗大、贫

化损失大等问题,提出了优化爆破参数,改进爆破工艺、创造良好爆破条件、选择合理的微差间隔时间等解决方案,针对公司采矿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提出了解决办法;电气技术专题会为解决当前电力供应难问题,展开讨论,提出了合理的解决办法。截止目前,太白公司累计节约成本约45万元,实现了降本增效的良好收益。 二、茂源矿业举行以“以人为本,齐心协力,共创降本增效”为主题的演讲比赛 5月15日,茂源矿业举行了以“以人为本,齐心协力,共创降本增效”为主题的演讲比赛,本次比赛共有19人参加。 茂源矿业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比赛现场紧张而激烈。机动部孙坚以选矿车间六台潜水泵更换为一台由变频器控制的新型节能离心泵为素材,热情洋溢的讲述了新型节能离心泵替代六台潜水泵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他的演讲慷慨激昂,演讲稿真实生动,征服了现场的评委,最终一举夺魁。 通过本次演讲比赛,更加坚定了茂源员工将“降本增效”活动作为长期坚持的工作进行落实的信心。 三、李子公司“两手抓”,降本增效见成效 李子公司借着降本增效活动的春风,掀起了一场“两手抓”重点整改提升的浪潮。一手抓重点物资消耗定额管理,

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427

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集团公司与员工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由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员工签订,并加盖集团公司公章。其中,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公司,由分公司负责人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加盖分公司公章。 第四条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集团公司与员工应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与员工订立的其他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与续订 第五条集团公司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并在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员工花名册备查。 第六条劳动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由集团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七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一)集团公司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员工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基本信息;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九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集团公司根据员工基本素质、工作岗位、专业特长和集团公司对员工的职业发展规划等因素确定,原则上5年,最长不得超过8年。

劳动合同全套管理制度及全部表单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一、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确立、维护和发展集团公司及各单位与员工之间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续订和终止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降低企业的用工风险以及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原则。 劳动合同是员工与公司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若公司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愿意签订的,公司有权在三日内解除用工关系。 第三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下属各单位的劳动合同管理。 第四条劳动合同管理执行部门 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劳动合同管理执行部门职责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 3、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第六条劳动合同类型与内容 1、劳动合同类型 1.1 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2 固定期限的合同期以年为单位,最短为一年,特殊情况可签订6个月; 1.3 新入职员工按不同岗位签订不同种类的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试用期 2.1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2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2.3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劳动合同主体说明 3.1 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劳动者必须是有劳动能力、年满18周岁的劳动者。所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与原单位仍有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校学生等不得签订劳动合同; 3.2 如系法人单位的,则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系非法人单位的(分公司),由所在地法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若无法人单位的,则由分公司签订。集团公司特别要求的人员由集团公司统一签订。 4、劳动合同内容说明 4.1 劳动合同范本由集团公司统一制定。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签订 1、员工一经聘用,须在自用工之日起30天内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本人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有权即时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 2、各单位与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3、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单位和员工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签订劳动合同之前,人力资源部应向新入职员工说明工作要求、工作岗位名称、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签订过程中新入职员工提出的问题应耐心解答。 5、人力资源部及时在劳动合同上盖章并存档。 6、劳动合同签订说明 6.1、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应当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已经签订既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6.2、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公章和法人章盖章、职工签字确认后方可有效。 6.3、劳动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认后填写清楚,不需要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6.4、签订劳动合同时请用黑色签字笔或水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涂改,单方涂改视为无效。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变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采用书面形式,双方盖章或签字确认,并作为合同附件存档。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集团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合同管理,明确职责,防范风险,正确签订和履行合同,保障集团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各产业集团及下属公司(学院)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控股公司、各产业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学院)(以下统称“集团系 成员企业”)。 各产业集团应根据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制定本集团内部的相关管理规定,但其内容不得违背本办法的制定宗旨和相关限制性规定。 本办法如作修订,各产业集团应根据本办法对其相关管理规定作出相应修订。在各产业集团对其相关管理规定作出修订前,暂按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 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集团系所有成员企业之间,或与其他组织或公民之间签署的合同、协议、契约及其他文件资料,但劳动合同除外。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法务人员所在部门为集团系各成员企业的合同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有:制定合 同管理制度;管理公司合同事务;合同文本审查;起草合同范本及重要合同文本;开展合同法律知识培训;监督、检查、指导下属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合同纠纷。 各产业集团合同主管部门每半年至少应对下属公司进行一次合同检查,主要检查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流程、合同履行情况及合同归档情况,形成合同检查报告,通报各相关单位并上报控股公司合同主管部门。 控股公司合同主管部门有权对各产业集团的合同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各产业集团的合同检查情况进行评估,形成合同评估报告并通报各相关单位。 第三章合同的委托代理 第五条签订合同时,应由双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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