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文件
【期刊名称】《江西教育》
【年(卷),期】2019(000)016
【总页数】1
[新/闻/广/角]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近日印发实施。该文件从8个方面对全市社会力量办学有关政策进行了阐述和明确,通过政策引导、政策扶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推动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在提高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实施办法》指出,要保障民办学校收费、招生和办学自主权。引进培育优质教育资源,加大政策推介和教育项目引资力度,加强民办学校品牌培育。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依法确保民办学校教师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法律地位,不断健全专业成长机制、合理流动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
《实施办法》强调,要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管理,全面加强民办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文件同时还就相关部门建立协调和监督管理机制、改进政府管理方式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徐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