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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落实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doc

证监会落实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doc
证监会落实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doc

市公司应当督促备忘录涉及的相关人员在

备忘录上签名确认。

除上述事项外的其他重大事项,上市公司仅需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规范主体

在证监会推出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中,其规范主体主要针对上市公司这一主体的内幕信息管理进行调整和规范。

而这实际上是对《证券法》所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具体操作层面的细化规定,有上位法依据,且在实际操作中更具有可行性。

因此在此前的试点操作中,监管层发现在执行过程中有着一些难题,其中最为突出的是规范主体的范围问题。由于在很多的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中,上市公司是被动方,而且大股东往往涉及范围较广,比如此前在一个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就有十多个,而在目前的行政体系下,涉及到过多的行政管理部门时,则很难从上市公司的层面推动落实内幕知情人信息登记制度。

因此,证监会在此次的征求意见中规定,如果产生股价敏感信息的重大事项的发起方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征求意见稿)》相关要求加强内幕信息的管理并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如果产生股价敏感信息的重大事项的发起方是除上市公司

以外的其他方,《规定(征求意见稿)》要求其他方均有配合上市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的义务。

没有常性见改革之口招摇!

经济若真硬着陆,这些新股还有发行理由吗?发行后这些公司都没生意做都有倒闭危险了!

哈哈,春雷

放屁。还不臭。没能力管好股市和国家,又霸着位置,占着茅厕不拉屎。

为什么大跌没有窗口指导?

停止滥发新股扩容,维护市场稳定!

证监会能够管好你们高层,要求一个受贿不要超过一个亿,股市就可以健康一些了。

哈哈哈笑死人了

信息数据管理制度.1.doc

信息数据管理制度.1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冀劳社办[2008]34号) 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厅各类劳动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安全,现将《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厅劳动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安全管理,确保网络数据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加强对劳动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保护工作的目的是:确保劳动和社会保障业务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维护数据信息应用工作的正常开展,预防、打击利用或针对劳动

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提高我厅劳动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整体安全水平,净化网络信息环境。 第三条本规定中所指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是指各常规工作中所建立和存储在电子设备和计算机内的业务、财务、人事等电子数据。 第四条劳动保障系统内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保护工作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制度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原则,逐级建立数据安全管理领导问责制和岗位责任制,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实现数据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第五条劳动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内部数据实行安全等级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建设和存储应符合相应的安全等级标准,使用的安全产品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其等级应与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确定的安全等级相适应。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厅长是全厅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第一责任人。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为全厅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全厅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建立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数据安全管理小组”)。 第七条数据安全管理小组负责确定本厅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等级,并组织有关人员制定、评审本厅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策略、安全标准、系统实施方案、安全工作流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广西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广西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2014年2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陈武主持召开自治区十二届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西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等] 2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3月1日起,我区将实施《广西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改革将取消“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的门槛,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改为认缴登记,强化诚信体系建设。 【改革分“两步走”】 第一步:于2014年3月1日启动在全区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建立市场主体信息信用公示平台,公示相关信用信息,推动各项配套监管制度的出台;将《广西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纳入年度立法计划;启动全区涉及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审批事项清理工作。 第二步:在2014年7月以后,逐步推行“先照后证”、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等改革措施。 【改革有五大亮点】 ●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方案》内容: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亮点:改革前,公司在筹备设立时必须准备两笔资金:一笔是作为筹备公司设立的启动资金,用于租赁场地、购置办公设备、筹办公司开业等费用;一笔是作为公司注册资本的资金,用于存放银行,且不得动用。而且公司登记对实收资本有严格的限定,包括法定最低限额、两年缴付到位期限、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等,公司登记时还必须提交验资报告。这些规定不但使开办公司耗时长、门槛高、效率低,还导致公司设立筹备期内资本运用效率低下。

工商登记事务管理规定

工商登记事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工商登记事务管理,提高办事效率,本着“合法、快捷、有效”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工商登记,是指公司在法定部门,经过法定程序,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工商登记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工商登记的相关事宜和对分、字公司工商登记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公司的设立登记应依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办理。 (一)公司设立登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名称。公司的名称应由字号(或商号)、行业和组织形式三部分要素组成,并冠以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原则上,公司设立登记的全资分、字公司名称应遵循“行政区划名++行业+组织形式”模式命名;与其他方合作设立登记的公司名称应遵循“行政区划名++合作方简称+行业+组织形式”的模式命名(合作方控股的可以例外)。 2、经营范围。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房地产的开发与经营,如有可能,应尽量扩大到房地产开发的其他相关领域,如建筑材料的销售等。 3、资质。在工商色合理登记时,公司的经营场所应是固定的自有或租用的房屋、场地。在色合理登记当地,有自有房的,应以自有房作为经营场所;无自有房的,可租赁场地作为经营场所。 5、注册资本。根据项目的开发经营需要,由股东会确定。 (二)公司设立登记时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董事会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 1 O、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设立登记必须报经审批的有关文件。 (三)公司设立登记应遵循的操作程序: l、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企业名称预核准; 2、取得有效的验资报告; 3、将以上材料报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 4、补充相关材料;. 5、取得相关证照。 (四)各分、子公司在设立登记完成后,应将在工商设立登记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资料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和企业发展部备案。 第五条公司的变更登记应依据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办理,变更登记时 应注意: (一)变更登记应依法办理;

成都燃气: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交易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组织具体实施。战略管理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公司监事会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条未经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及登记报备工作。 第五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内幕信息及其范围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 第七条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营企业、 1

信息部岗位职责

信息部岗位职责 信息部门工作流程贯穿于公司各个部门,是公司各部门信息连接的中心,也是公司各部门有序高效运行的重要后勤保障部门,部门担负着提供公司各部门运营及决策所需数据汇集、整理、分发等重要工作,同时也是保障公司各部门信息设备的主要职能部门,肩负着设备维护、异常数据监察、信息安全监管等管理工作,为确保信息部能安全、高效、有序、稳定工作特制定如下岗位职责: 一、岗位设定: 为更好明确管理及信息沟通,信息部门分设如下岗位: 1、部门经理一名 2、部门主管一名 3、信息系统维护员两名 4、文员一名 二、岗位职责: 部门经理岗位职责: 主要职责描述:信息部主要负责人,是公司信息系统安全、高效、有序运行的第一负责人,主要工作是对公司信息系统的规划、实施、管理制度的制定。指导各部门信息系统使用及信息系统相关考核指标制定。对信息系统部门进行有序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1.全面负责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可靠、有效运行: (1)管理正在开发或已实施的信息建设项目,建立和实施企业内信息系统使用的指南和制度; (2)监督公司IT管理制度的执行,参与公司会议并就系统的改进提供专业意见; (3)设计和实施恰当的安全控制措施,以达到公司安全标准; (4)评估信息安全状况,预测未来需求,提出安全计划的改进建议。 2.负责信息系统的建设、安装、维护和扩展工作: (1)对企业信息系统 (ERP、CRM、OA等)的建设提出规划与优化方案,收集、分析来自公司各部门的需求,提出信息化实现的方案; (2)对相关软、硬件的选型、采购提出建议,并负责检查硬件维护人员所做维护和管理工作情况报表和数据; (3)依据网络管理员定期对公司网络进行优化和安全性测试报告对网络优化提交相应方案和措施;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完整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04121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完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条总则 1.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幕信息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以及由此形成的具体方案;3.公司订立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要合同;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出现重大损失; 6.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7.公司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公司总经理的任职发生变动,或者公司董事长或公司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8.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11.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无效; 12.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14.公司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15.公司获得政府大额补贴并因此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16.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17.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18.公司主要经营资产发生抵押、质押、出售,或者一次性报废超过该项经营资产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19.公司主要经营资产被依法查封、扣押、冻结; 20、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2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22.公司尚未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报、半年报、季报)。 第三条内幕信息知情人 本制度所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在公司内幕信息公开披露之前直接或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信息系统日常运维管理制度及相关记录_共4页

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确保系统硬、软件稳定、安全运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制度包括信息机房管理、服务器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管理、信息系统变更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控制。 一、信息机房管理 1、硬件配备及巡检 1.1、各单位信息机房按规定配备防静电地板、UPS、恒温设备、温湿度感应器、消防设备、防鼠设施等相关基础设施。 1.2、各单位机房管理人员应定期(如每月或每季度)对机房硬件设备设施进行巡检,以保证其有效性。 1.3、各单位机房应建立相关的出入登记、设备机历登记、设备巡检、重大故障等记录,并认真填写。 2、出入管理 2.1、严禁非机房工作人员进入机房,特殊情况需经信息中心批准,并认真填写登记表后方可进入。 2.2、进入机房人员应遵守机房管理制度,更换专用工作鞋。 2.3、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3、安全管理 3.1、操作人员随时监控中心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上报和详细记录。 3.2、未经批准,不得在机房设备上随意编写、修改、更换各类软件系统及更改设备参数配置; 3.3、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必须按规定详细记入相关记录,并对各类记录和档案整理存档。 3.4、机房工作人员应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信息资料与数据。 3.5、机房内严禁吸烟、喝水、吃食物、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保持机房安静。 3.6、严禁在机房计算机设备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聊天、玩游戏),对外来存储设备(如U盘、移动硬盘等),做到先杀病毒后使用。 3.7、机房严禁乱拉接电源,应不定期对机房内设置的消防器材、烟雾报警、恒温设备进行检查,保障机房安全。4、操作管理 4.1、机房的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脱岗,遇特殊情况离开时,需经机房负责人同意方可离开。 4.2、机房工作人员在有公务离开岗位时,必须关闭显示器;离开岗位1小时以上,必须关闭主机及供电电源。 4.3、每周对机房环境进行清洁,以保持机房整洁;每季度进行一次大清扫,对机器设备检查与除尘。 4.4、严格做好各种数据、文件的备份工作。服务器数据库要定期进行双备份,并严格实行异地存放、专人保管。所有重要文档定期整理装订,专人保管,以备后查。5、运行管理 5.1、机房的各类计算机设备,未经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编写、修改、更换各类软件系统及更改设备参数配置。 5.2、各类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5.3、为确保数据的安全保密,对各业务单位、业务部门等送交的数据及处理后的数据都必

XXXX公司工商登记和证照管理规定

制度编号: GZ/HT 012-2015 施行日期: 2015-04-21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 工商登记和证照管理规定 发布文号:中油建〔2015〕6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商登记和证照管理,保障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依据集团公司颁发的《企业工商登记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公司工商登记和证照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总部经营证照的年审和登记事项的变更,新设分支机构的设立(报批、注册)和注销及相关证照的申办、年审和变更等,现有分支机构相关证照的申办、年审、变更和分支机构的注销等。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和国内分公司、子公司,以及海外分公司、子公司、项目部、办事处(以下统称公司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和证照管理。 第三条合同条法处是公司工商登记和证照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本规定和部门职责,负责公司工商登记和证照的规范化管理。 - 1 -

第四条在工商登记和证照管理过程中,公司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各司其职,按照本部门/单位职责协助合同条法处共同完成所需承办事项,保证公司工商登记和证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单位,以及公司所有与工商登记和证照管理相关的人员。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合同条法处负责公司工商登记和证照的综合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制、修订公司工商登记和证照管理规定; (二)负责办理公司总部相关工商登记事项和相关证照的申办、变更、注销等; (三)负责办理公司国内和海外新设分支机构在当地的原始注册; (四)协助公司各分支机构办理相关工商登记事项; (五)负责建立公司各分支机构台账和公司总部及各分支机构证照台账; (六)本部门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公司相关部门/单位按照本部门/单位职责负责以下工商登记和证照管理事项: - 2 -

信息管理制度

信息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司信息流通的管理,提高司的信息传递规范性,保证信息流通的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司全体员工三内容一信息管理职责:…→信息管理部负责本司内部所有信息的存档更新和查询;职责:确保信息提供的准确性和信息流通的安全性。 …→各部门主管负责对本部门人员所查询相关信息的审核批准监管;职责:对本部门人员所需求的信息起审批权和所掌握的信息起监管权。 …→各部门人员负责对所查询信息的保密和安全保管;职责:对自身所有信息的安全保管直至归还和所查询信息的保密要求。 二信息管理流程:信息查询说明:查询一般客户信息如联系人电话地址两卡号等,可由信息查询者作好《一般查询登记》,即可提供信息给相关人员;查询业务信息如企业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决策相关人员等,各部门人员需填写《申请查询信息表》上交给部门主管汇总,部门主管审核后交由部门经理批准,审批完后提交给信息中心经理,再由信息中心经理交由信息查询员,查询完后返还给各部门主管。

信息传递说明:信息转交给他人时需作好《信息转交登记》,由信息转交者保存;信息接收后需作好《信息接收登记》,由信息接收者保存。 信息借阅说明:借阅一般资料如安装单培训名单等,可直接进行《一般借阅登记》;借阅司重要,需由部门经理批准后,填写《特殊借阅登记》,方可借阅。 信息查询流程图如下所示:《信息查询流程图》查询者一般信息业务信息信息查询员结果部门主管申请查询信息表部门经理审核批准信息中心经理审阅结果结果附:相关表格于后一般查询登记时间询问人询问内容询问用途处理结果备注申请查询信息表申请人申请时间查询内容查询用途待处理紧急度备注审核人:批准人:信息转交登记交接人接受人转交时间转交内容接受人责任范围备注信息接收登记转交人接受时间接收内容责任要求处理结果备注一般借阅登记借阅人借阅内容借阅时间借阅用途归还时间备注(本权属之音所有,更多请登陆查看)特殊借阅登记借阅人借阅内容借阅时间借阅用途归还时间审核人备注

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度 一、会时间 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一般不得延期召开,确有特殊情况延期召开的,要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 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为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生活会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者,要写出书面材料,并委托有关同志在会上代读,会后由生活会主持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本人。 除上级组织派员参加生活会外,有关人员也可列席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二)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所作的决定、决议情况。

(三)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廉政建设与监督和干部谈话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持原则和遵守党纪、政纪情况。 (五)调查研究,联系群众,艰苦奋斗,改进领导作风情况。 (六)立党为公,廉洁自律,公仆意识,勤政为民情况。 (七)领导班子成员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的情况; (八)领导班子成员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九)上级规定的其它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四、民主生活会遵循的原则 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批评要敞开思想,实事求是,与人为善;自我批评要襟怀坦荡,畅所欲言,严于律己。

领导班子除参加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还必须以普通党员身 份自觉参加所属基层党支部的活动,过双重组织生活。 五、民主生活会的基本程序 (一)准备 1、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2、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报告上级党组织; 3、确定有关学习内容,组织好会前的自学和会议的集中学习; 4、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5、党组或委托人事部门征求党内外群众 __和建议,并于会前转 告出席人员或在会上通报。 (二)主持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发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号: 证监会公告[2011]30号 日期: 2011年10月25日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等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意见的通知》,加强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工作,我会制定了《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现予公布,自 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 月二十五日 第一条为完善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证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有关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涉及上市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第四条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五条上市公司应当根据本规定,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及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作出规定。 第六条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规定填写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必备项目见附件),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 第七条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条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研究、发起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以及发生对上市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时,应当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 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该受托事项对上市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填写本机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 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以及涉及上市公司并对上市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事项的其他发起方,应当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档案。 上述主体应当根据事项进程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分阶段送达相关上市公司,但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的时间。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六条的要求进行填写。 上市公司应当做好其所知悉的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做好第一款至第三款涉及各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汇总。

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江苏澳洋顺昌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4号: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相关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需要报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包括: (一)可以接触、获取公司内幕信息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 (二)公司内部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第二章职责及分工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日常工作。负责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信息,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报备,或应其他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报备。 第四条内幕信息知情人负责在知悉内幕信息的第一时间内向董事会秘书提供个人相关资料,并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第三章报备流程 第五条当公司出现下列情形,董事会秘书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公司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提供个人相关资料,董事会秘书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提供的个人相关资料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进行报备: (一)公司在编制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相关披露文件时; (二)公司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时,若有关方案为高送转方案时; “高送转方案”是指:每10股送红股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超过6股(含6股)。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再融资或并购重组等相关事项; (四)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等相关事项; (五)出现重大投资、重大对外合作等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时。 第六条公司依法对外报送统计报表时,如报送统计报表中涉及未公开的年报、半年报等相关信息的,负责报送统计报表的经办人应要求外部单位相关人员提供个人资料以供公司进行报备,同时提示外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报送统计报表的经办人应第一时间将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个人资料提交给董事会秘书。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4号: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相关事项》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监管部门进行报备。 第四章责任及处罚 第八条公司内幕信息尚未公布前,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内容、不得将有关内幕信息内容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他人谋利。 第九条对于违反本制度、擅自泄露内幕信息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以及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依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追究法律责任;涉及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规则之修订及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产品流向登记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流向信息登记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及时掌握购进渠道、销售流向,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仓库管理部门、经营管理部门对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运输、储存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并对危险化学品的购进渠道、销售运输去向及其合法性、合理性进行有效的管理。 3.主要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11年第591号令)、《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3号),《湖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2013年第364号令)。 4.工作职责: 4.1仓库管理部门职责: 4.1.1根据公司危险化学品购进的每一供货单位,填写《供货单位信息登记表》。 4.1.2根据公司危险化学品流向的每一购买单位,填写《购买单位信息登记表》。 4.1.3根据公司购进的危险化学品信息填写《产品信息登记表》。 4.1.4根据公司销售的危险化学品信息填写《产品流向登记表》。 4.1.5根据公司购进产品、销售产品状况,每月底如实提供进仓清单和销货清单。 4.2经营管理部门职责: 4.2.1公司设置微机管理员,隶属经营管理部门管理,其职责是: 4.2.1.1根据公司要求,将《供货单位信息登记表》、《购买单位信息登记表》、《产品信息登记表》、《产品流向登记表》输入微机形成电子文档。 4.2.1.2根据仓库部门提供的进仓清单和销货清单,按会计账户处理的要求,输入微机形成危险化学品流向登记。 5.管理要求: 5.1微机管理人员负责危险化学品流向登记工作,并采用计算机管理。 5.2仓库保管员按照《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3号)要求,建立危险化学品登记台帐,对危险化学品的购进、销售等进行如实、逐笔登记,不得虚填、漏填,并写明产品流向的供(购)货方、时间、数量、品种等。本公司流入、流出和库存的危险化学品与登记记录的内容一致。 5.3微机管理人员应及时核对危险化学品的来源和去向,不合法的应立即通知仓库管理部

工商局各项规章制度

工商局各项规章制度 【篇一:工商所内部管理制度】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 内务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分局的内务管理,全面加强内务建设,根据各级工商局的内部管理规范和基层**分局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分局内务建设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分局所有工 作人员。 第三条 **分局是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 机关)。**分局的人员编制、经费开支、干部管理和业务工作等由派 出机关直接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 **分局的基本任务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的 市场主体及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第五条 **分局职责: (一)根据委托办理辖区内企业年检;对新设立的企业进行回访; 根据上级机关传送的企业登记资料,建立辖区企业经济户口,并对 辖区内企业进行巡查和监督管理;向企业登记机关反馈监督管理及 回访企业的情况; (二)负责辖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维护辖区市场交易秩序; (三)监督、指导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 (四)根据委托,办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注销、变更、歇业、验照,建立辖区个体工商户经济户口; (五)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正确申请商 标注册,并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 (六)对辖区内设臵、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 (七)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派出机关委托授权,对本 辖区内发生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八)按规定收取、上缴各项工商规费及罚没款物; (九)受理、处理消费者的申诉和举报; (十)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十一)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公安部网站备案

网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发布登记制度 1. 在信源接入时要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网络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2. 我公司是以虚拟主机方式接入,系统要做好用户权限设定工作,不能开放其信息目录以外的其他目录的操作权限。 3. 对委托发布信息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登记并存档。 4. 对信源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不得有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5. 发现有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情形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信息内容审核制度 1、必须认真执行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情形出现。 2、对在本网站发布信息的信源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认真检查,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

3、对在新闻公告板等发布公共言论的栏目建立完善的审核检查制度,并定时检查,防止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言论出现。 4、一旦在本网站发现用户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的:(1).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8).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络中含有上述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关闭网站。并保留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为促进公司网站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制度适用于本网站发布信息及部门人员在网站发布信息。

工商登记管理办法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工商登记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管理办法办理公司工商登记。 第三条公司工商登记主管部门是总裁事务部。公司各部门在总裁事务部的指导下开展公司工商登记工作。 第四条未履行前期审批程序,公司各部门不得擅自进行工商登记。 第二章登记事项 第五条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六条公司的登记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章开业登记 第七条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提出申请;没有主管部门、审批机关的企业申请开业登记,由登记机关进行审查。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后三十日内,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 第八条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二)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组织章程;

(四)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六)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七)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第九条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 第四章变更登记 第十条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分支机构、或分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十一条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第十二条变更名称时,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变更住所时,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第十四条变更法定代表人时,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五条变更注册资本时,应当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应当提交国务院授权部门或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是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11、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12、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13、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信息安全指导方针 保障信息安全,创造用户价值,切实推行安全管理,积极预防风险,完善控制措施,信息安全,人人有责,不断提高顾客满意度。 二、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1、计算机的使用部门要保持清洁、安全、良好的计算机设备工作环境,禁止在计算机应用环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强腐蚀、强磁性等有害计算机设备安全的物品。 2、非本单位技术人员对我单位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本单位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 3、严格遵守计算机设备使用、开机、关机等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允许带电插拨计算机外部设备接口,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电脑负责部门报告,不允许私自处理或找非本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及操作。 三、操作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操作代码是进入各类应用系统进行业务操作、分级对数据存取进行控制的代码。操作代码分为系统管理代码和一般操作代码。代码的设置根据不同应用系统的要求及岗位职责而设置; (二)系统管理操作代码的设置与管理

1、系统管理操作代码必须经过经营管理者授权取得; 2、系统管理员负责各项应用系统的环境生成、维护,负责一般操作代码的生成和维护,负责故障恢复等管理及维护; 3、系统管理员对业务系统进行数据整理、故障恢复等操作,必须有其上级授权; 4、系统管理员不得使用他人操作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5、系统管理员调离岗位,上级管理员(或相关负责人)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系统管理员代码; (三)一般操作代码的设置与管理 1、一般操作码由系统管理员根据各类应用系统操作要求生成,应按每操作用户一码设置。 2、操作员不得使用他人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3、操作员调离岗位,系统管理员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操作员代码。 四、密码与权限管理制度 1、密码设置应具有安全性、保密性,不能使用简单的代码和标记。密码是保护系统和数据安全的控制代码,也是保护用户自身权益的控制代码。密码分设为用户密码和操作密码,用户密码是登陆系统时所设的密码,操作密码是进入各应用系统的操作员密码。密码设置不应是名字、生日,重复、顺序、规律数字等容易猜测的数字和字符串; 2、密码应定期修改,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发现或怀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加强对工商企业的管理,保障合法经营,取缔非法活动,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国营工商企业; (二)合作社营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 (三)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 (四)铁道、民航、邮电通信部门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所属的工商企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 第三条工商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在中央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地方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企业除全国性公司外,一律在所在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 第四条申请登记的工商企业,应当是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并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工商企业所属的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由该工商企业统一申请登记。 第五条工商企业应当登记的主要事项:企业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筹建或者开业日期、经济性质、生产经营范围、生产经营方式、资金总额、职工人数或者从业人数。 第六条工商企业只准登记和使用一个名称。在同一市、县境内,不得使用已登记的同行业工商企业的名称。 第七条开办工商企业,需要进行基本建设的,应于建设项目批准后三十日内,向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筹建登记。工商企业建成后,应于投产或者开业前三十日内,向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开业登记。 第八条开办工商企业,不需要进行基本建设的,不办理筹建登记,直接申请开业登记。申请开业登记,应于开办企业批准后三十日内,向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 第九条工商企业申请筹建或者开业登记时,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开办工商企业审批程序及有关规定,分别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文件副本: (一)开办企业申请报告及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信息输入管理制度

第4节电子信息交换流程 第1条外部非涉密信息导入信息系统 (一)信息系统计算机终端用户需将外部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公共网络、 其他非涉密计算机)通过移动存储介质(光盘、USB盘等)导入到涉密信息 系统,填报《信息导入操作审批表》,经审批同意后,将需导入信息的移动 存储介质交非密中间机管理员进行信息转换操作。 (二)中间机管理员将需要导入的信息拷贝到非涉密中间机硬盘,拔出信息导 入介质,使用防病毒软件对需要导入的信息进行病毒、恶意代码查杀,查杀 完毕后使用非涉密光盘将需要导入的信息刻录成一次性刻录光盘,同时将硬 盘内暂时保存的信息进行彻底删除,中间机管理员在完成以上操作的同时填 写《非涉密中间机操作记录表》。 (三)输入输出口管理员通过其管理的输入输出口将一次性刻录光盘信息内 导入信息系统并传递给申请人,并及时填写《信息导入操作记录表》。 (四)光盘存储形式的外部非涉密信息在经过中间机进行病毒、恶意代码查 杀,没有发现病毒、恶意代码,不再刻制光盘,直接通过输入输出口将信息 导入信息系统。 第2条外部涉密信息导入信息系统 (一)信息系统计算机终端用户需将外部涉密信息(来源于外部涉密计算机 等)通过移动存储介质(光盘、USB盘等)导入到涉密信息系统,填写《信 息导入操作审批表》,经审批同意后,领取光盘,将需导入信息的移动存储 介质交由涉密中间机管理员进行信息转换操作。 (二)中间机管理员将需要导入信息系统的信息拷贝到涉密中间机硬盘,拔出 信息导入介质,使用防病毒软件对要需要导入信息系统的信息进行病毒、恶 意代码查杀,查杀完毕后使用定制涉密光盘将需要导入信息系统的信息刻录 成一次性刻录光盘,同时将硬盘内暂时保存的信息进行彻底删除,中间机管 理员在完成以上操作的同时及时填写《涉密中间机操作记录表》。 (三)输入输出口管理员通过其管理的输入输出口将一次性刻录光盘内需要 导入信息系统的信息传递给申请人,并及时填写《信息导入操作记录表》。 (四)光盘存储形式的外部涉密信息可直接通过输入输出口将信息导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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