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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修》大学生法律素质情况调查报告(推荐文档)

大学生法律素质情况调查报告

一、调查背景

大学生是新生代的力量,是未来社会的主要生力军。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准之一。高校大学生法律素养如何,将直接影响当前和未来一个阶段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影响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

目前我国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堪忧。亟待进行教育,引导和提高。

二、调查结果

在接受调查的学生中,以大一学生为主(占74%),其次是大二学生(占17%)、大三学生(占9%),无大四同学(占0%)参加此次调查。而接受调查的学生中,主要来自文科(占78%)、理科(占22%),无艺术、体育科同学(占0%),也无来自法律专业的同学(占0%)。

在对“您对法律知识了解多少”的回答中,有83%的同学选择了答案“了解一点”,有13%的同学选择了“不了解”,有1%选择“非常了解”,而答案“不太关心”则无人选择(占0%)。

在对“您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义务吗”的回答中,有87%的同学选择了答案“大体知道我有什么权利和义务”,有9%的同学选择了“知道,我的行为就根据这个来确定”,有4%的同学选择了“我只知道不犯法”,而答案“不知道,做人凭良心,那些无所谓”则无人选择。

在对“您生活中的法律知识是从什么地方获取的”的多选题回答中,有91%的同学选择了答案“在学校课本”,有87%的同学选择了“在电视上”,有74%的同学选择了“在报纸上”,有39%的同学选择了“通过政府宣传”,有30%的同学选择了“家庭影响下”,而回答“其他”的同学则占9%。

在对“您心目中理想的法律是什么”的多选题回答中,有87%的同学选择了“用以保护人民,让人民能够自由、安全、幸福生活的盾牌”,有74%的同学选择了“体现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要求和愿望,维护人与人之间公平的规范”,有65%的同学选择了“反应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维护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利益的社会规范”,有48%的同学选择了“真善美的统一”,有43%的同学选择了“概括,普遍,严谨的行为规范”。

在对“您觉得您的法律程度如何”的回答中,有43%的同学选择了“法律知识浅薄,但有实际运用的意识”,有30%的同学选择了“懂得法律知识但不会运用”,有17%的同学选择了“缺乏法律意识”,有9%的同学选择了“能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并解决问题”。

在对“您觉得‘思想道德与法律修养’这一门课程对我们了解法律知识有用吗”的回答中,有70%的同学认为“很有用”,有22%的同学认为“一般”,只有9%的同学认为“没有用”。

在对“您认为大学生不维权的原因有哪些”的多选题回答中,78%的同学认为“不知道怎么维权”,74%的同学回答“难度大,成功率低”,57%的同学回答“维权成本高,觉得不值得”,39%的同学回答“害怕被打击报复”。

在对“您觉得学校应该通过什么途径来增加学生的维权意识”的多选题回答中,有83%的同学回答“组织学生参与法院旁听,举办模拟法庭活动”,78%的同学回答“加强维权意识方面的教育,增加有关法律维权课程”,61%的同学回答“组织普法讲座”,48%的同学认

为“开展有关维权意识的竞赛”。

三、调查结果分析

1. 学生普遍对法律知识不了解。在法律知识方面,学生大致只了解一般的法律规范,法律基本原则,以及一些最新法律大事。没有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没有法律意识,即使当自己的正当权益受侵犯时,也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学生对自己的权利义务不够清晰。法律知识的缺失导致大学生权利义务观念淡薄,不能依照法律的要求来思考认识社会中的各种复杂现象,法律思维难以形成,依法维护个人和社会合法权利的能力难以提高。

3. 学生及时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理论知识,在现实生活中也不会运用。由于传统法律意识的思维惯性,以及教育与宣传舆论的局限,大多数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处于一种被动的守法状态。譬如,现在一些高校内的法制宣传栏中的内容都以描述违法犯罪的案例及其所受的惩罚居多,往往使得大学生感受到的更多的是法律的铁面无私和无情,甚至有个别大学生得出了只要自己不违法,就无需学法的错误结论。守法教育固然是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但如果将守法教育代替整个法制教育,以守法为法制教育的初衷和归宿,则不仅不利于培养出具有现代民主意识和现代法律意识的人才,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现代法的基本理念和基本价值取向的悖逆。只有彻底转变法观念,以培养人们的法律信仰和权利的积极行使为出发点,才能在更深层面上对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和建设法治国家做出回应。

4. 学生大部分情况下不懂得该如何维权,也不敢维权。大学生虽然大多数能分辨是非善恶,但敢于以自己的行为来维护法律权威和合法权利的少,而是寄希望于他人来维护。对社会上和自己生活环境中所接触到的一些不良行为和非法利益,其正义感不能得到坚持,并且自己也容易陷入到不良行为中去,从而危害社会。大学生对公平、正义和秩序等观念有认识,但意志不够坚定,控制自己行为的意志有待提高。学生的价值观、利益观和法治观还没有走向成熟,其诉讼意识、证据意识和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5. 学生学习法律知识与现实生活中的守法相脱节,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守法的自觉性不够。一方面,大学生缺乏权利观念,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另一方面,一些学生损人利己,不懂得对他人权利的尊重,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

6. 当代大学生有着较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制意识。随着知识的积累,视野的扩大,大学生开始学会对现实行进行深层次的理性思考,关注国家的法制建设,更关注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他们又往往富于幻想,急于求成,缺乏对国情的全面了解,缺乏冷静、理性的分析,常常又表现出情绪化的倾向。有些学生对西方的三权分立制度比较欣赏,主张在法制建设上全盘照搬西方的那一套。也有些学生受到我国传统法律文化消极因素的影响,轻视法律的作用。还有相当一部分学生虽然法律知识懂得不少,然而现实生活中,其行为与法律规定背道而驰,守法的自觉性较差,形成“学而不用”,“知而不信”现象。学生对法律的信任度不乐观,对待是非基本上是清楚的,但态度不够坚决。

四、对策和建议

(一)学生

1. 大学生应当树立均衡发展的观念,全面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尤其法律修养。不断充实自己的文化品位与法律修养。踏踏实实的学一些有用的法律知识。以备日后之用。

2. 认真学习理论,不断提高自我修养的自觉性。理论是行动的指南,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越彻底,认识越正确,进行修养的自觉性就越高,在修养实践中的盲目性就越少,就能及时地识别错误倾向,少走弯路,免遭挫折。

3. 客观、理性的看待所处国家、社会的状况,对自己的祖国的民主法治进程保持信心与希望,向西方学习的过程中注意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增强爱国精神。

4. 积极进行社会实践,多接触社会,使自己的知识、意识、在服务社会的过程中得到提高,增强现实中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5. 了解身边发生的时事,通过网络媒体、图书馆等方法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律观念。

6.在学校里,认真遵守学校所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遵守校规校纪,不做有损他人、有损集体和有损学校甚至社会的事。

(二)学校

1. 学校应更新教育观念、教育思想,不断完善教育制度改革,从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加大资金投入,重点关注学生法律素质成长状况。

2. 采取措施,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应该开设心理教育方面的课程,成立心理协会对大学生提供咨询。

3. 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学生通过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把我国一些诉讼法程序掌握,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提高他们守法的警惕性,从而自觉守法。

4. 多组织学生进行与法律有关的活动。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学生除了在课堂学习到一些理论知识,还应结合实践参与到用法过程中去。如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组织法学方面的知识智力竞赛等。有条件的学校还可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或组织学生看录像,或请有法学专家来校开讲座,既能让学生了解时事,也能更深切地体会法律的权威,树立“法大于权”的论点。

5.实行“依法治校”。营造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氛围。高校的法治环境如果是民主、平等的,必然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正确树立起到积极正面的影响。学校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活动要有章可循,程序合法。学校制定校纪校规时,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管理者、教师的法律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

6. 开展校园法制文化活动,以适应素质教育对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要求。积极拓展法学选修课的开设门类和开设范围,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兴趣和需求,使学生从理性的层面对整个法治、法律及各部门法的基本价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个宏观把握,从而逐步培养出适应现代素质教育要求的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的大学生。

7. 高校应营造对大学生进行法律意识教育的学校环境。高等院校的管理应做到“依法治校”,“以法育人”。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和提高。为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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