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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

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
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草案)

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劳动者求职与流动、用人单位招聘人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人力资源服务,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指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第三条[市场功能] 发展和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应当与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结合,最大程度激发和释放人力资源创业创新活力。

第四条[基本原则] 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应当遵循合法、诚信、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五条[管理机构] 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人力资源市场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公安、财政、编制、商务、

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工作。

第二章劳动者求职与流动

第六条[自主择业权利] 劳动者依法享有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年满十六周岁,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可以直接联系用人单位或者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方式求职。

第七条[求职要求] 劳动者求职,应当向用人单位或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如实告知与应聘岗位直接相关的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就业现状等情况,不得有隐瞒、欺诈等行为。

第八条[职业能力] 国家帮助劳动者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在就业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或者职业培训。

第九条[人员流动要求] 劳动者流动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对服务期、竞业限制等有关人员流动的规定。

第十条[保障顺畅流动] 国家采取措施逐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畅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力资源流动渠道,为人力资源跨地区、跨行业、跨体制流动提供便利条件。

国家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

第三章用人单位招聘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自主用人] 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参加招聘会、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公共媒体上发布招聘信息或者自行组织招聘等途径招聘劳动者。

第十二条[信息提供]用人单位或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的招聘人员简章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聘人数、工作内容、招聘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内容。招聘信息应当合法、真实。

第十三条[告知义务]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时,应当依法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劳动报酬、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第十四条[特殊工种招聘要求]用人单位招聘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职业(工种)劳动者,应当依法招聘持相应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招用未持相应工种职业资格劳动者的,须组织其在上岗前参加专门培训,使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五条[保密义务] 用人单位在招聘劳动者时,应当对劳动者的个人信息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劳动者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和使用劳动者个人信息资料,不得使用、转让劳动者拥有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技术成果。

第十六条[招用合同]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不得设置限制性条件和流动障碍。

第十七条[禁止招聘人员] 用人单位不得招用下列人员:

(一)正在承担国家、省重点工程、科研项目的技术和管理的主要人员,未经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同意的;

(二)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要机密工作的人员,未经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同意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人员。

第十八条[禁止行为] 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或者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劳动者,不得欺诈和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也不得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第四章人力资源服务

第十九条[经营性服务许可] 从事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应当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互联网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还应当取得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内容]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

咨询服务;

(二)求职招聘服务;

(三)人力资源信息网络服务;

(四)就业创业指导;

(五)人力资源管理咨询;

(六)人才测评;

(七)人力资源培训;

(八)人力资源服务外包;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服务。

第二十一条[外资机构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条件]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拟在中国境内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应当与中国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资或者合作经营设立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不得设立外商独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拟在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家规定的特定区域内投资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对中外合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要求] 中外合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中方合资者的出资比例应当占多数。具体比例由国家规定。

第二十三条[许可权限]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工作。

国务院所属事业单位、中央管理的企业和全国性社团申请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的,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的,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并报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规范]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求职、招聘信息应当合法真实,不得发布虚假、误导性的信息。

第二十五条[举办现场招聘会规范]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举办现场招聘会,应当制定相应的组织实施办法、应急预案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核实参加招聘会的招聘单位的主体资格和招聘人员简章真实性和合法性,提前将招聘会信息向社会公布,并对招聘中的各项活动进行管理。

举办大型现场招聘会应当符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人力资源信息网络服务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人力资源信息网络服务,应当在网站主页明示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录入、发布审查机制和投诉核查处理机制。

第二十七条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接受用人单位委托提供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外包的,不得非法改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不得与用人单位串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条[明示义务]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在服务场所明示下列各项,并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一)许可证;

(二)营业执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

(三)服务项目;

(四)监督机关和监督电话等。

第二十九条[建立服务台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服务台账,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情况等信息。服务台账应当真实、完整、连续。

第三十条[禁止行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介绍劳动者从事违法活动;

(二)以欺诈、暴力、胁迫等方式进行人力资源服务活动;

(三)泄露、违法使用委托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劳动者的个人信息;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五章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

第三十一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完善延伸到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的基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窗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安排政府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应当将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场所建设纳入整体规划,按照一定标准合理安排服务场地并配备服务设施,为城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一站式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

第三十二条[公共服务机构职能] 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统筹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统一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制度。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根据政府确定的就业创业和人才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服务项目计划,开展人力资源状况调查分析,并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经办落实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等相关事务。

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基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窗口加强就业援助服务工作,并承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排的其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工作。

第三十三条[免费服务内容]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

构应当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和人才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职业培训信息和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见习;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

(六)办理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续;

(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八)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免费服务项目。

第三十四条[信息系统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统一规划的标准和规范,建全完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网络体系,推进全国联网并进行监测分析。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加强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完善求职招聘信息、职业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市场供求状况分析等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发布制度,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信息数据资源交换共享。

第三十五条[内部管理]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服务功能,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公开服务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六条[经费管理]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编制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经费年度预算,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举办的招聘会,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章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七条[随机抽查制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施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制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八条[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

(二)询问有关人员,查阅服务信息档案;

(三)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与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

(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检查措施。

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和信息。

第三十九条[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依法公示或者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公示年度报告有关内容。

第四十条[报告抽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交的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依法开展抽查或根据举报核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经营情况报告。

第四十一条[行政信息公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等公布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的依据、程序、期限、条件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以及监督电话,并向社会公布获得许可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及其许可变更、延续、撤销、吊销、注销以及行政处罚等情况。

第四十二条[统计监测] 国家建立人力资源市场监测体系,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统计发布制度。

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采集和发布制度,定期分析市场供求状况。

第四十三条[诚信建设] 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开展人力资源市场诚信建设,建立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第四十四条[标准化建设] 国家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在行业引导、服务规范、市场监管等方面的作用。

鼓励人力资源行业协会、服务机构制定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

第四十五条[政府购买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专场招聘、人才引进、人才测评、人力资源培训等人力资源服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规定提供公益性就业和人才服务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相关财政补贴。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信息提供和保密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招聘行为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六规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招聘人员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九条[服务机构未经登记许可的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登记和许可,擅自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按照就业促进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条[服务机构违反服务规范的责任]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行政许可证。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一条[服务机构公示责任]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未明示许可证、服务项目、工作流程、监督机关和监督电话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第二十八条第(二)项规定,未明示营业执照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十二条[服务机构未建服务台账的责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第五十三条[服务机构违反禁止行为的责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处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

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违法从事经营性活动的责任]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事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向劳动者收取费用的,应当将违法收取的费用退还劳动者,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五条[渎职责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在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三)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境外就业] 我国劳动者到境外就业以及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十七条[港澳台服务提供者在内地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的条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者在内地

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按照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执行。

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大陆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参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施行时间] 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

(整理)市场部岗位职责及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市场部岗位职责及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一、工作原则 1、以公司信誉、利益为出发点,市场为导向、客户为中心。 2、诚实守信、品德高尚、热诚服务、勤奋努力、团队精神、开拓创新。 二、工作范围 1、公司市场开拓。 2、客户信息管理。 3、市场调研,开发方案的制定,安排实施。 三、管理范围 1、完善市场管理制度。 2、业务员日常业务活动的指导、招聘、培训。 3、营销网络的维系,拓展。 4、业务员业务行为与业绩的考核。 ◆市场部人员岗位职责 一、部门经理岗位职责: 1、守国家法律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管理部门,协同全体员工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 3、按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案例分析; 4、指导监督市场部主管抓好小区管理; 5、巩固已开发小区的同时开发新小区使工作有延续性; 6、重点落实团购装修合作事宜; 7、重点落实大型房产公司楼盘的样板房合作事宜; 8、准确掌握市场动向、分析市场发展及时定位市场的航向; 9、分析竞争公司优势并及时总结出应对方案,及时反馈给公司; 10、逐步建立房产、建材、装修等市场部门共同合作的网络; 11、协调设计师、施工队、企划公司各职能部门共同发展名门世家品牌 12、监督促进协调各小区施工队及工程部的关系,坚守第二营销阵地; 13、管理部门同时协助市场部主管、开发项目负责人同业主洽谈,扩大市场的整体业绩;

14、以名门世家品牌为核心发展开拓加盟店及直营店发挥品牌效益; 二、市场部主管岗位职责: 1、遵守法律制度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协助部门经理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 3、各小区合作方式的起草协议书的落实; 三、市场部经理助理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协调部门经理、市场部主管、开发项目负责人开展工作并为其提供服务; 3、日常工作管理; 四、营销人员管理办法: 1、家装顾问每日下午应将当日业务情况以日报表方式向上级主管汇报,并根据 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2、高级家装顾问(开发项目负责人) 每周日应整理本星期区域业务进展和完成情况。分析原因,以书面方式向上级主管汇报,并根据情况调整业务战略。 3、家装顾问不得回答客户的专业性问题。 4、家装顾问不得随意答应客户任何的实质性要求。 5、家装顾问对公司及保障性应实事求是,不得夸大。 6、员工应遵纪守法。 7、根据上级指定分配的工作与职责,接受上级指导。 8、尊重同事的职责,本着分工合作精神,互为联系,力求配合。 9、公司的宣传资料除正常运用外,不可另作它用。 10、应保持个人仪表,衣着。 11、在外进行业务期间,不得私自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其它工作。 12、确保业务机密。 13、不得积压任务。

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一、聘用原则: 1. 聘用培养高素质员工 公司力求聘用及培养高素质员工,以求达到公司对员工应具备高水平表现的要求。 2. 人力资源规划 为了增加员工在公司内发展的机会,公司会定期进行人力资源计划与规划工作。 3. 增加晋升机会 充满朝气蓬勃的企业应不时需要补充新鲜血液。如有职位空缺,首先考虑公司内部的晋升机会。若公司内部没有合适人选,不排除到公司以外招聘员工。 二、聘用程序 1. 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1)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应遵循严肃、精简、高效的原则。 2)各部门经理需于每年1月初制定次年《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报管理部。分公司经理于每年12月末报计划。 3)管理部汇总、分析、协调各部门及分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提交总经理审批。 4)管理部根据经批准的《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安排次年全公司招聘工作。 2、部门招聘申请 1) 用人部门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时,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须填写《部门/分公司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根据审批权限规定,经部门或分公司直属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确认后报管理部。 2) 在《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内的职位空缺招聘,管理部核准该部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并确认需求申请。 3) 当员工离职需另填补空缺时,缺员的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必须填报《部门/分公司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时需明确招聘原因,由管理部核准并确认需求申请。 4) 当招聘需求数量或职位超出《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时,即预算外招聘,由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招聘需求申请。 3、发布招聘信息 1) 对已经确认需求的招聘信息,管理部首先在公司内部公布一星期(通过网站、公告形式),公司内部员工经本部门或分公司经理同意后可向管理部申请该职位,亦可推荐适合人选,对推荐被采用的公司员工将根据被录用人的职级给予相应的奖励。(详见《员工内部推荐表》) 2) 同时为满足招聘的全面需求,管理部将根据招聘职位的不同通过如下渠道对外发布招聘信息:专业网站招聘,参加人才现场招聘会,刊登报纸及专业杂志;委托猎头服务等具有针对性的方式。3) 招聘信息内容将根据公司组织结构中的岗位描述,部门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请表等公布。 4、管理部初步筛选应聘者 1) 管理部负责收集所有应聘者的求职信及履历。 2) 管理部根据履历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以减少不必要的面试次数及时间。 3) 管理部负责将初步筛选后的履历分发给用人部门或分公司,用人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确定需面试者及确定的面试时间,由管理部通知应聘者面试。 4) 对应聘者在分公司当地的情况,可由分公司直接通知应聘者在当地面试。 5、面试流程

市场部部门管理制度

市场研究部规章制度 市场研究部人员构成及职责要求 一、营销经理一名,职责: 1.制定销售方案及策略; 2.本部门的日常工作组织与管理; 3.定期对所属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4.对销售员定期培训; 5.制定销售管理的规章制度等工作; 6.组织针对行业或客户等进行调研; 二、客户主管一名,职责: 1.负责客户服务标准、业务标准和流程标准的制定,规范客户服务行为; 2.负责大客户关系的重点维护与管理; 3.负责客户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负责客户回访制度的建立及监督实施工作; 5.负责客户服务及销售人员的培训工作; 6.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三、营销主管一名,职责: 1.负责对销售代表的日常管理; 2.组织和领导销售团队进行相关市场及行业竞争对手的调研; 3.协助销售代表进行公司相关产品的销售; 4.及时收缴销售代表填写的各种资料及日常工作汇报; 5.完成营销经理交办的临时性任务,配合经理完成日常工作; 四、销售代表两名,职责: 1.按照公司要求统一宣传口径,向目标客户销售相关产品;

2.严格执行工作流程; 3.认真填写各项登记报表; 4.定期追踪客户; 5.及时反馈客户意见和销售问题; 6.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确保每月完成销售任务; 五、销售内勤一名,职责: 1.负责销售合同、销控、台帐、客户资料及各种销售资料的管理; 2.完成营销经理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3.协助客户主管完成相关客户管理工作; 考勤管理制度 1.销售人员正常上班时间:8:50AM 下班时间:5:35PM。 2.销售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销售人员比正常或规定时间晚到视为迟到一次(因公司班 车原因除外)迟到每次罚款20元,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每月三次迟到辞退处理。 3.应严格按开会时间到场,迟到每次罚款20元,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 4.病假:(1)临时有病,需提前上班前一小时电话申请经部门经理同意后休假。 (2)病假三天以上需有医院证明,无证明按事假处理。 事假:事假须向部门经理提前一天请假,超过三天需书面报告向总经理请假,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5.病假扣除本人日工资额的___,事假扣除本人当日工资。 6.旷工:无故不上班,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当事人100元,累计3天开除处理。 7.考勤卡是统计出勤的依据,除总经理或内勤、人力资源部主管外,任何人不得更改, 由内勤负责。 8.员工当班过程中如需外出办事(因公),须向部门经理请示,填写《人员外出登记表》 经批准后方能外出。 人员外出登记表

人力资源场暂行条例.doc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就业创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适用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对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人力资源市场的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商务、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在行业引导、服务规范、市场监管等方面的作用。 第六条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推进行业诚信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对会员的人力资源服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诉求,促进行业公平竞争。 第二章人力资源市场培育 第七条国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人力资源开发机制,激发人力资源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繁荣发展。 第八条国家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公平竞争、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的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机制,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有序流动。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运用区域、产业、土地等政策,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鼓励并规范高端人力资源服务等业态发展,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水平。 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覆盖城乡和各行业的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系统,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为求职、招聘提供服务。

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苏州市重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管 理 制 度 ******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3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聘 2.1. 招聘目的与范围 2.2. 招聘原则和标准 2.3. 招聘申请程序 2.4. 招聘组织程序 2.5. 招聘费用管理 2.6. 招聘文件或表格 第三章试用期员工管理 3.1 目的与适用范 3.2 试用期管理程序 3.3 试用期薪酬福利 第四章临时用工管理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六章任职资格评审 6.1. 目的与原则 6.2. 评定者与组织者 6.3. 岗位任职资格评审标准6.4. 任职资格定期评定程序6.5. 任职资格不定期评定程序

第七章岗位调动与行政级别调整7.1 目的与范围 7.2 岗位调动程序 7.3 行政级别调整程序 第八章人事奖励与处分 8.1 目的与范围 8.2 人事奖励 8.3 人事处分 8.4 人事奖励与处分程序 第九章员工福利 9.1 目的与范围 9.2 员工福利分类 9.3 员工休假 9.4 员工保险 第十章离职管理 10.1 目的与范围 10.2 离职程序 10.3 有关文件和表格 第十一章人事申诉 第十二章劳动争议与劳动诉讼

第十三章附则附录 相关表格

第一章总则 1.1为保证公司人力资源工作顺利开展,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人力支持,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各个章节分别适用于所有宝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和临时用工。 第二章招聘 2.1招聘目的与范围 1、为完善规范员工招聘录用程序,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 2、人力资源部应确保招聘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并不断拓宽招聘渠道,改进测试评价手段,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3、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内和对外招聘信息的发布形式和内容。 4、公司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内部招聘是指根据机会均等的原则,公司内部员工在得知招聘信息后,按规定程序应征,公司在内部员工中选拔人员的过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现

市场部管理制度大全

市场部管理制度大全 一、目的:规范本部门人员工作范围及方式 二、适用范围:本部门所有人员 三、职责 1. 内勤 l 来电的接听、传真的收发及处理 l 销售合同的签定、执行、归档 l 发货与跟踪 l 各类销售档案的管理 l 销售台帐的管理 l 销售信息的收集及反馈 l 客户定期进行电话回访

l 网络宣传 l 行业展会信息的收集、反馈 l 文案处理 l 各部门间相关工作信息的接收与传达 l 销售用品的管理 l 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2. 成品库库管员 l 成品库产品的保管 l 成品入、出库 l 成品库保管帐登记 l 机加车间入库产品包装

l 库房产品摆放及标识 l 成品库相关报表的统计 3.市场部部长 l 业务报表的汇总归档 l 年、季、月销售结果统计 l 年、月生产计划 l 货款催收、查收与确认 l 重点客户、重大项目的跟踪 l 制定部门月计划,总结部门月工作内容 l 团队建设与管理 l 部门间工作沟通、协调

l 本部门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补充、完善 l 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业务管理 1、合同实施过程 1.1、合同的生成 1.1.1、接听来电、接收传真、收发邮件后,了解客户需求,确认发货、付款方式等,记录 1.1.2、了解库存及生产情况,价格、交货期、付款方式等达成共识后,由内勤专门人员编制正式合同,或以口头订货记录单形成合同 l 正式合同:通常为需款到付货客户、单次订货金额较大客户、非定型产品客户 l 口头订货记录单合同:通常为往来多次客户、月结客户、累计结款客户、金额较少客户

1.1.3、合同类型的确定: l 有库存:可直接发货的,按合同要求正常操作,为A类合同 l 无库存,属我方正常生产的产品,按之前与生产部门沟通情况,下《生产任务通知单》,登记,跟踪,产成后按合同要求正常操作,为B类合同, l 非定型、初次生产的产品,签订合同前需填写《产品要求评审表》,与相关部门沟通,按照《产品要求评审表》的结果,给客户报价及交货期,达成共识后按照“无库存”情况正常操作,为C类合同 B类、C类合同所下生产任务应专门登记,并有专人跟踪生产情况,如合同部分现货,部分需生产的情况,需下《备货单》给库房,提前准备现货产品。 1.1.4、合同编制后,需由市场部部长核对,再由销售厂长审批后方可正式实施 1.1.5、形成正式合同后,由专人编号,按照合同类型进行分类,并进行合同登记

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法

兖州煤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滩煤矿 关于印发《内部人力资源市场运行管理办法》的 通 知 矿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推进内部市场化建设,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经矿党政研究、矿职工代表团(组)长与各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特制定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滩煤矿 2015年2月2日 -1-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东滩煤矿 内部人力资源市场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推进内部市场化建设,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人员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新机制,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力资源市场运行原则: (一)坚持双向选择、平等交易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坚持效率优先,人尽其才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东滩煤矿内部人力资源市场运行、交易、流动管理(具体办法见附件1)。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范围 第四条为加强我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领导,矿成立由矿长、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副总、人力资源科(组织科)、经营管理科、内部市场办、党委工作科、综合办公室、纪委监察科、工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力资源市场运行领导小组,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的全面指导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组织科),人力资源科(组织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其他成员由相关 -2-

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组建,制定相关管理培训制度,建立人力资源市场培训、交易平台,办理人力资源相关手续,提供政策咨询结算服务。负责人力资源交易需求信息发布和市场内人员管理、培训、考核,制定市场价格指导线和市场日常运行管理、综合协调和各级市场人力资源定员需求审核工作。 第六条各基层单位成立内部人力资源市场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单位定编定员标准制定及人员管理、培训、考核制度的实施工作。负责本单位人力资源需求上报,单位内部人力需求信息发布,负责制定实施本单位人力资源交易、培训管理办法。 第三章 市场主体与客体 第七条市场主体 我矿内部人力资源市场共设四级市场主体:矿(包含各职能部门)为一级市场主体、各基层单位为二级市场主体、班组为三级市场主体、个人为四级市场主体。 第八条市场客体 各市场主体间提供的劳务服务。 第四章 运行管理 第九条矿设立内部人力资源市场再就业中心,日常挂靠矿职工培训中心,负责富余人员转岗培训和再就业指导工作(具体办法见附件2)。 第十条矿设立人力资源市场交易服务大厅,地点设在人力资源科(组织科)4楼407室,配备业务精干、思想作风端正、工 -3-

人力资源内控制度

第一节内控概述 第一条:定义及范围 本章所指的人力资源内部控制指对人力资源规划与设计、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薪酬与福利,考核与评价、劳动关系管理等六大模块进行全面监控和管理。 第二条:控制目标 通过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内部控制,对人力资源进行有效的规划和配置,充分做到“因岗设人,人岗匹配”,减少人力资源的浪费,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实现人力资源战略目标。 第三条:主要控制点 1、人力资源的短、中、长期规划; 2、组织机构的设置; 3、人员定岗、定编; 4、人员招聘与甄选; 5、人员入职、离职审批; 6、薪酬与福利方案的制定; 7、岗位评价与绩效考核; 8、人员的培训与开发; 9、劳动关系的管理; 11、各部门工作职能及员工职位说明的规定; 12、考勤管理; 第四条:关键环节风险控制 1、岗位职责和认知要求应当明确,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应当合理; 2、招聘及离职程序应当规范,培训工作应当以提高员工道德素养和专业胜任 能力为目标; 3、人力资源考核制度应但可续合理,应能引导员工实现企业经营目标; 4、薪酬制度应当能保持和吸引优秀人才,薪酬发放标准和程序应当规范。 第二节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第一条:组织机构

第二条:部门职责 与人力资源内部控制有关的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职责要求详见《公司各部门工作职能规定》。 第三条:岗位职责 与人力资源内部控制有关的人力资源管理岗位职责详见《职位说明书》。 第三节授权体系 人力资源管理授权,是指在公司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和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根据既定的权限级别及对应的有关职责,执行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授权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管控内容发起部门审核部门/审核人核准人 1 组织结构图及定岗定 编表的审批 人事行政部分管人事行政副总总经理 2 人员需求计划审批公司各部门部门分管领导/分管人事 行政副总 总经理 3 各部门工作职能审批人事行政部分管人事行政副总总经理 4 员工职位说明书审批人事行政部分管人事行政副总总经理 5 定编外人员增补审批申请部门部门经理(主管)、部门 分管领导、分管人事行政 副总 总经理 6 定编内人员需求审批申请部门部门经理(主管)、部门 分管领导、分管人事行政 副总 总经理 7 招聘实施的审批人事行政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 8 面 试 的 组 织 初试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经理 复 试 主管级以下 用人部门 (人事行政部经办) 部门经理、部门分管领 导、分管人事行政副总 部门经理主管级 用人部门 (人事行政部经办) 分管部门领导、分管人事 行政副总 总经理

广告公司市场部管理制度样本1.doc

广告公司市场部管理制度样本1 市场部考勤、纪律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市场部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市场部全体工作人员正常上班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六; 2、星期一至星期六的上班时间为早晨八点三十分,下班时间统一为下午六点,考勤管理实行自觉主动管理,不计具体出勤。每天定时给主管打电话汇报当日工作具体情况,并且每周以书面的形式上交。违反者视为旷工。 3、公司实行例会制度:每周六早8:30—12:00开周会;每月25日早08:30至18:00为月总结会议;不按时参加会议视为旷工。 5、无工作记录、无会议记录者按旷工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病假者,须事先向行政人事部请示批准;请假需报经理批准并填写假条,否则按旷工处理。 7、办公场所内禁止高声喧哗、打闹、嬉戏及做与工作无关之事,违者按公司规定给予罚款300元; 9、市场部人员按规定如实填写当日的工作报表,业务人员每天必须有效拜访6个客户如当月完成销售任务可放宽要求(有效拜访4个客户即可),否则未完成罚款10元/个,管理人员未完成的双倍罚款。对未交报表者视同无出勤,罚没当月工资。

10、市场部主管负责工作报表的审核签字,并两日内对工作报表进行检查并处罚,对虚报信息的罚款400元;行政人事部在审核报表时,发现虚假行为,将对市场部主管一并处罚200元,如管理人员对未完成工作报表者不及时检查并处罚,对相关管理人员处以罚款600元,严重者给予降级或辞退.特殊情况请提交书面证明; 11、对于公司分配的客户信息,如未能及时处理,罚款30元/次,部门主管连带罚款50元/次,一月累计6次,停止对该小组本月所有资源调配; 12、获得资源分配的销售人员,必须反馈提供项目最新进展。一周内未反馈任何信息者按 处理不及时处理,罚款30元/次,部门主管连带罚款50元/次; 13.市场部所有人员每周六例会前下班前须将本周的工作报表交至部门主管处。否则每次罚款10元; 14、市场部管理人员对外出人员每天至少2次电话查岗,少一次罚款20元;每周至少一次亲自到现场检查市场部工作人员工作,否则罚款100元;凡不在岗位、虚报岗位者罚款400元;如发现管理人员监督不到位,不及时检查,每次处以600元罚款,如发现管理人员有包庇行为的罚款600元; 15、市场部片区主管必须全面负责所辖区域的销售、服务、收费及投诉处理等所有工作,如有推诿每次罚款50元,当月超过三次予以辞退;

企业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法

企业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人力资源市场(以下简称“内部市场”)建设,促进人 力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内部市场是指在公司范围内, 以盘活存量、优化配置、集约提效为目标,通过构建人力资源供需平台,运用组织行为或模拟市场机制开展员工流动,促进人力资源高效利用,实现供需平衡的内部机构、场所及相关活动的总和。 第三条内部市场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政策规定,坚持“集约管理、分级负责;信息公开、双向选择;统筹规范、流动有序;优化配置、双效提升”等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控股单位,代管单位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内部市场建设运营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公司内部市场管理制度。 (二)负责协调解决内部市场建设运营中的突出问题。 (三)负责建设、维护、完善公司内部市场信息平台。 (四)负责组织实施跨单位管理、技术和技能岗位人才 帮扶;负责公司系统内员工跨单位调入省公司、省公司所属

非在京单位员工调入在京单位、公司系统外人员调入省公司的审批等具体工作。 (五)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公司系统单位内部市场的 建设运营。 (六)负责公司安排的内部市场建设运营等其他工作。 第六条公司人事董事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实施总(分)部的岗位竞聘工作;组织 实施直属单位员工的跨单位岗位竞聘工作。 (二)负责组织实施总(分)部的挂职、挂岗锻炼工作;组织实施直属单位员工的跨单位挂职、挂岗锻炼工作。(三)负责组织实施处级及以上干部的跨单位人才帮扶 工作。 (四)负责总(分)部及直属单位人员借用的审批,以 及公司系统员工借用到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的审批。(五)负责公司系统内员工调入总(分)部和直属单位、直属单位所属非在京单位员工调入在京单位、公司系统外人员调入总(分)部和直属单位的审批。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应干部的退出管理工作。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力公司(以下简称“省 公司”)和直属单位(省公司和直属单位统称“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明确了A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之后,必须制定一系列完善的制度来落实改进建议。A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五个部分,有招聘制度、培训制度、考评制度、员工职业发展制度、薪酬制度。招聘制度规定了招聘需求的制定、招聘政策和招聘程序。培训制度规定了培训的组织实施过程、职前教育管理办法、岗位技能培训管理办法、外派培训管理办法等。考评制度规定了不同人员的考评主体、考评周期、考评内容、考评程序等。员工职业发展制度规定了不同职务类型员工的职务评审方法,为员工发展提供了多种通道。薪酬制度规定了公司的工资体系、不同人员的工资制度、奖金分配以及其他福利措施。这些制度几乎涵盖了人力资源制度的所有方面,具有极高的借鉴意义。 第一节招聘制度 A公司招聘制度 人员招聘和录用是公司为了自身发展及时获取所需各类人才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招聘录用要补充有较好素质和能给公司带来价值的新员工。 第一章招聘需求 第一条缺员的补充。因员工异动,按规定编制需要补充。如因员工调动、退休、晋升等原因。 第二条突发的人员需求。因不可预料的业务、工作变化而急需的特殊技能人员。如技术变革、或引进新工艺等。 第三条扩大编制。因公司发展壮大,而需扩大现有的人员规模及编制。 第四条储备人才。为了促进公司目标的实现,而需储备一定数量的各类专门人才。如大学毕业生、专门技术人才等。 第二章招聘政策 第一条招聘工作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杜绝任何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和任人唯亲的现象。 2、考用一致的原则,考试合格者方予试用,试用合格者才能聘用。 3、择优录取。 第二条人员招聘规范化。人员招聘要经过招聘程序进行,对于聘用人员要签订劳动合同,与现有员工在薪酬、考评、培训等方面同等对待。

市场部管理制度大全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 。。. . . . . 。.。。。.. . . 。. . . 3 一、管理大纲. 。。. . . ..。。. . .. . 。.。 . . 。3 二、员工守则。 . .。 . 。。 . .. . . 。 . 。 . 。 . . . 。4 第一部分管理制度。。。 . 。。。.。.。..。。. . . 5 第一章文件管理制度..。 . ..。 . . . . 。.。. . . .5 第二章档案管理制度。 . . 。。。。 . 。 . 。。.. 。。 . 7 第三章保密制度. 。.. . 。.. . 。. ...。。 . . . 。9 第四章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度. . . .。。 . 。. . . . . 。10 第五章证照管理制度..... . . 。。。...。.。.15 第六章证明函管理制度. . .. . 。.。. 。。。。 . . 。 15 第七章会议管理制度. . . 。.. . . . .。 . ...。。16 第八章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 . . 。。。.。。。

18 第十二章考勤管理制度. . 。 . 。 . . . 。.。。 . . 。. 24 第十三章出差管理制度。 . 。。 . . 。。.。. . .。。。 26 第十四章通讯管理制度.. ..。.。 . 。..。. . . .29 第十五章公司宴请接待制度。。.。 . . .。。 . . 。。 29 第十七章借款和报销的规定. 。. . . . ..。。。. . 32 第十九章计算机管理制度. . . 。 . . 。。。.....。36 第二十章合同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36 第二十一章卫生管理制度。. . .. . . .。。。. . 。 45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部门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部门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部门管理制度大纲。 一、部门管理制度大纲 1、部门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2、部门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个人做有损部门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3、部门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销售、经营水平, 不断壮大部门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部门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专业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条件和机会,努力

公司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意见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为全面贯彻集团公司“两调整、两提高”战略举措,持续深化企业内部改革,充分发挥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的高效配置资源作用及“蓄电池”作用,加快人力资源有序流动,提高人力资源利用效率,实现企业和谐稳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对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引导 当前,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结构调整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加强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是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有序分流富余人员、实现人力资源价值最大化的重要手段,是集团公司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稳运行、保增长、促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加快管理升级、实现发展转型的必然趋势。 内部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涉及广大员工的切身利益,关乎集团公司改革发展与和谐稳定大局。各级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把握工作时机和工作力度,提高工作针对性、预见性和实效性,畅通富余人员退出渠道,

做好转岗培训,有条不紊地推进人员调剂与分流,保障企业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形势教育,做好正向引导,要切实让广大员工明白:推动企业科学发展必须按市场规律办事,企业可持续发展是员工利益的根本保障,是“以人为本、人企合一”的真正内涵。要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和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取得共识,赢得支持,形成“同舟共济战危机”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领导,分级负责,协同推进 进一步健全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机制,成立集团公司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与人力资源结构调整领导机构合并管理。各成员企业及其所属区域公司、矿(厂)等单位,也要根据自身实际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强化管理。要配备配齐熟悉相关法规、政策及各项业务的专兼职人员,健全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 落实成员企业主体管理责任,加快建立成员企业、区域公司、矿(厂)内部人力资源市场分级管理体系及相应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分级负责,逐级落实。各单位“一把手”为本单位内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人力资源工作分管领导、内部人力资源市场办公室主任及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为主要管理责任人,其他相关专业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专业责任。

人力资源部内部管理制度

部门内部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 1、要严格按照工作时间上、下班,做到不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串岗;上班 打考勤卡、签到,下班打考勤卡、签退,不得委托别人或代别人打考勤 卡、签到(签退)。 2、上班须提前到达工作岗位并整理办公室内务,下班前要整理好办公桌面, 保持室内整洁。 3、尽职尽责坚守岗位,及时并准确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当班时间不 准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拨打和接听私人电话、私自会客、干私 事;看与业务无关的书、报,或在工作岗位上吃东西。 4、保守酒店秘密,不准乱翻、乱看上级或同事的文件、资料。 5、办公区域内不准大声喧哗、嬉笑;保持办公环境的清洁卫生,不准随地吐 痰、丢烟头、纸屑、杂物等。 6、办公设施要整齐放置,办公室内外不准张贴、悬挂、放置任何与工作无关的 照片、图画或其它物品。不得随意变动办公区域内的各种公用设备设施, 如有特殊情况需作变动的,必须报经理批准。 7、礼貌、热情、快捷、耐心地接听来电和接待工作来客,不与来客谈及与工作 无关的话题。 8、节约办公用品,爱护办公设备设施;节约水、电,下班前关闭所有电 源、门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文件传阅的规定 1、凡要求传阅的文件、资料由内勤在文件批出12 小时内(遇节假日类推)存 放在文件传阅本中,并做好记录。需要发至班组员工传阅的,由内勤在 上述规定时间内印发给各有关班组,由各班组主管安排员工学习、签阅。 2、对传阅文件中需同时转交有关人员办理的,先由内勤复印一份交有关人员签 收、跟办。 3、根据传阅文件的范围,员工每天下班前应将需传阅的文件签阅,阅后必须

签上姓名及日期。 4、传阅文件时间为一周(从批出之日起计算),传阅完毕或超出传阅时间的 文件,内勤或班组指定人员负责及时收存、归档。 5、未能按规定的传阅时间签阅文件的,由其直属上级给予教育批评并督促其完 成。经教育批评,仍未按要求完成,部门将视情节给予签发《员工纠正 违规通知书》。因未能按时、按要求签阅文件而耽误工作的,引致的后果 由当事人负责。 三、行文收发文制度 1、部门各类公文,如报告、请示、合同、计划、总结等,由承办人拟稿,部门 经理核稿,由部门内勤登记编号后才能送总经理办公室,报请总经理批 示。 2、部门发文应按公文格式书写文稿,并由部门经理签发、内勤盖章后才能发 出。酒店内指令性文件须由总经理批准后,以总经理办公室名义发文。 3、部门因工作需要,请求有关部门协助工作的,须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再 转发文。 4、各部门上呈的文件,除财务部经办的批文外,由部门内勤在每年二月底前 将上一年上呈的文件收集、整理送酒店档案室存档备查。 5、部门内勤接到总经理批复文后须立即报给部门经理阅示,并按部门经理要 求承办或转办。 6、凡部门安排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文件、资料,应及时送回部门存查。 7、部门对上级或外单位行文,须按内部行文的规定,由拟稿人拟稿,部门经 理签字,附情况说明,报请总经理批准后发文。 8、员工承办公文所指定的工作时,必须认真负责。对自己经手处理的公文, 应 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下文,转办要及时,催办有结果,防止积压误 事,办理过程中出现问题须及时向上级汇报或请示。 9、公文办完后,应根据文书立卷、归档的有关规定及时将公文交内勤进行文 件归档。 10、各级员工在调动时,应将文件进行清理,向接任人移交。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全文最新修订版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全文最新修订版(2001年9月11日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号公布根据2005年3月22日《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5年4月3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9年12月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最新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全文【修订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第三章人事代理 第四章招聘与应聘 第五章罚则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和完善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优化人才资源配置,规范人才市场活动,维护人才、用人单位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人才市场管理,是指对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事人才中介服务、用人单位招聘和个人应聘以及与之相关活动的管理。

人才市场服务的对象是指各类用人单位和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以及其他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人才市场活动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 第四条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人才市场的综合管理部门,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监督管理人才市场。 第二章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是指为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中介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的专营或兼营的组织。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设置应当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人才市场发展的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第六条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开展人才中介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 (二)有5名以上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三)有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和制度; (四)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按本规定第六条的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但学历证明除外。其中设立固定人才交流场所的,须做专门的说明。

市场部管理制度

市场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开拓市场,做好公司产品的宣传、推广、销售以及公司的形象宣传,提高销售工作的效率,并加强市场部的管理,严肃纪律,特制定本部门管理制度。所有的市场部员工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严格遵守。 1. 市场部人员要牢固树立公司、部门与个人之间利益相一致的观念。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作保证,向市场要效益,充分挖掘,发挥个人能力,群策群力,在公司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 2. 市场部人员必须对公司负责,严守公司产品、商业机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 市场部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及部门考勤制度(市场部考勤制度见附1)。 4. 市场部人员应严格遵守客户申报制度(客户申报制度见附2)。 5. 市场部人员应严格遵守各岗位责任制制度(各岗位职责见附3)。 6. 市场部人员如需办公用品、固定资产领用,需先在部门内部由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助理统一上报申请。 7. 市场部人员跟客户联系,应使用普通话,面访时应衣着得体;如有宴请、招待需公司承担费用时,需提前上报经理审批。 8. 市场部人员如离职或部门调动,需提前上报经理,做好客户、项目情况交接。 9. 在建项目,市场部相关项目负责人应配合公司其它部门积极与客户方沟通,负责尾款催要等工作。 10.市场部人员应积极参与配合公司集会等活动安排,积极参与部门组织的会议、活动等。 11.销售人员可自行安排客户会见时间,每周五18:00前必须以周报形式上报经理一周客户会见行程及联系方式,以备确认查证。 12.市场部人员必须遵守部门奖罚制度(市场部奖罚制度见附4) 13.市场部人员必须遵守部门优胜劣汰制度(市场部优胜劣汰制度见附5) 14.完成公司或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完整版)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XX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强化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职务、任免、调迁、解职、交接、休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司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各项规定。 第二章“五定”工作 第四条定机构、定职责、定岗位、定编制、定人员(以下称“五定”)工作是指公司根据经营、管理业务流程的变化和需要,在设置组织机构的基础上,明确机构职责、岗位设置、编制岗位人员数额、配备人员等。它是实现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的有效手段,也是编制企业人力资源预算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业务流程的梳理和再造,如因经营管理业务流程发生变化可适时调整。 第六条“五定”工作应遵循“精简机构,以职定责,以责设岗、定编、定人”的原则。在具体实践中,应按以下步骤操作: 1、根据经营、管理业务流程的实际需要,提出合理设置各级组织机构、明确各组织机构的工作范围(管理界区)、核定各

2、科学、合理、规范地设置各组织机构内的工作岗位,统一岗位名称,对各岗位进行划分归类; 3、定期核定各岗位的人员编制,调整各类岗位人员比例; 4、根据经营管理工作情况的变化,不断修订各级组织机构及各岗位的工作职责; 5、根据已确定的机构及岗位职责,合理配置岗位人员。 第七条公司综合管理部在熟悉和掌握本公司管理情况的基础上,深入各岗位调查、评价,结合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岗位。 第八条对一些虚岗、空岗、重复设置的岗位予以撤岗。 第九条对确定设置的岗位,由岗位所在部门负责起草岗位职责或岗位说明书,综合管理部统一编制,岗位职责要求条理清楚,语言精炼,工作范围和任务明确。 第十条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提出岗位完成任务所需要的程序及人员素质要求,以岗位定员编制为标准,通过招聘录用或考核竞聘的方式安排人员上岗。 第十一条确定岗位编制要从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推行满负荷工作法,确定某岗位能完成任务而需要的最合理的人员编制职数。 第三章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十二条公司根据“五定”结果并结合实际岗位的缺员情况,定期编制人员需求计划(见附表),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汇总,上报公

XX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汇编(全面)

ABC交通股份公司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经年月日审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招聘 第三章试用期员工管理 第四章临时用工管理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六章培训 第七章任职资格评审 第八章岗位调动与行政级别调整 第九章人事奖励与处分

第十章绩效考评 第十一章薪酬管理 第十二章员工福利 第十三章待岗与离职管理 第十四章人事申诉 第十五章劳动争议与劳动诉讼第十六章项目人员及工资管理第十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人力资源工作顺利开展,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人力支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各个章节分别适用于所有某某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和临时用工。 第二章招聘 2.1.招聘目的与范围 第三条为完善规范员工招聘录用程序,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应确保招聘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并不断拓宽招聘渠道,改进测试评价手段,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内和对外招聘信息的发布形式和内容。 第六条公司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内部招聘是指根据机会均等的原则,公司内部员工在得知招聘信息后,按规定程序

应征,公司在内部员工中选拔人员的过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从社会中选拔人员的过程。 第七条招聘范围原则上以招聘具有拉萨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常住户口、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经验的各类人才为主,包括录用正规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特殊岗位可面对国内外公开选聘。 第八条招聘渠道主要有各地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大中专院校的需求见面会及媒体广告招聘等。 2.2.招聘原则和标准 第九条公司的招聘遵循以下原则和标准: 1)机会均等原则:在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员工享有和外部应征者一样的应征机会,具体程序见内部招聘有关条款。 2)双重考查原则:所以招聘都需经过业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的双重考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发录用通知。 第十条所有成功的应征者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特殊岗位和经验特别丰富的应征者可以适当放宽要求。 2.3.招聘申请程序 第十一条各部门经理应在每年做次年工作计划的同时拟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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