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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11100信息报送和采用统

101111100信息报送和采用统
101111100信息报送和采用统

信息报送和采用统计

单位:沛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7月

国家级媒体:10条其中:人民网-理论频道1;中国医药报6;中国食品药品网1;全

国药品联合打假维权协作网1;中国财经网站1;

省级媒体:6条其中:省食品安全网2、省《稽查动态》4;

市级媒体:30条其中:《徐州日报》3、《彭城晚报》1;市局网站16、市食品安全网

9、《徐州食品安全动态》1;

县级媒体:75条其中:沛县新闻报13、沛县电视台(新闻综合)4、沛县电视台(经

济生活)58;

常识:106条其中:沛县电视台20、沛县广播电台86。

1、对格式的要求

知网学位论文检测为整篇上传,上传论文后,系统会自动检测该论文的章节信息,如果有自动生成的目录信息,那么系统会将论文按章节分段检测,否则会自动按每一万字左右分段检测。格式对检测结果可能会造成影响,需要将最终交稿格式提交检测,将影响降到最小,此影响为几十字的小段可能检测不出。都不会影响通过。系统的算法比较复杂,每次修改论文后再测可能会有第一次没测出的小段抄袭(经2 年实践经验证明,该小段不会超过200 字,并且二次修

改后论文一般会大大降低抄袭率)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是应急管理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为规范突 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根据铁路总公司、广铁集团相关规定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分部向项目分部值班室(应急办)报送突发事件信息,项目分部向建设单位报送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以及项目分部值班室(应急办) 对突发事件信息的处理。 第三条各分部应及时向项目分部值班室(应急办)报送本管段突发事件信 息。 第四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应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结果以及后 续处置和应对措施等要素。 第五条项目分部值班室(应急办)收到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后及时审核、处理。按照重大突发事故报送标准,经领导同意后,以《中铁三局怀邵衡项目分部突发 事件信息专报》(附件1)形式报送建设单位。报送地方政府的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通过电传方式报送。 第六条上级领导对上报信息作出批示或者指示的,项目分部值班室(应急办)要及时传达、落实,有关分部要及时跟踪续报有关情况并落实领导批示精神。第二章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种类和主要内容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突发事件 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其他紧急重要情况等。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管段内发生的台风、暴雨、冰雹、洪涝、雨雪冰

冻等气象灾害,破坏性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可能或已经影响施工生产、造成人员伤亡。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管段内发生的火灾爆炸、高墩深水、隧道冒顶涌 水突泥、桥梁制运架、支架造桥、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既有铁路公路运河交通,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管段内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 原因疾病、集体性职业中毒、食物中毒及重大动物疫情等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 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管段内发生的各类重大社会治安事件,涉外 突发公共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冲击公司机关,阻断铁路交通,非法集会和集体静坐、上访请愿、越级集体访等群体性事件。 (五)其他紧急重要情况。 1.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兆信息。 2.管段周边不稳定的因素可能影响施工生产的信息。 3.影响职工队伍稳定的诱发因素,以及职工队伍倾向性的思想反映。 第八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一)可能发生、即将发生、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单位和涉 及的相关人员。 (二)突发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三)突发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已采取的初步处置措施、下一步将采取的处置措施、 事故控制情况及未来走势预测。 (五)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单位、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第三章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责任制 第九条突发事件发生地分部是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发生地分部主要承担

新媒体信息报送管理及奖励办法

新媒体信息报送管理及奖励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媒体工作信息和舆情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应对新媒体发展的迅猛形势,促进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发挥信息工作在科学决策、落实工作、交流情况和总结经验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规范新媒体的运用、信息报送及奖励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1.本办法现阶段仅针对学院官方开设的新媒体平台(网站、微博、微信),其他新媒体平台暂不涉及。 2.各单位要大力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工作,及时、真实地推送本单位的各类动态、服务师生的各类信息。 3.各单位要确定专门领导负责,挑选政治素质过硬、新闻意识敏感、文字表达能力强、思想贴近师生的人员担任信息报送员和新媒体维护员。 4.信息员要明确信息报送职责,增强信息报送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微博微信维护员要紧密结合宣传工作和服务群体的实际情况,打造特色话题,增强与青年的互动,及时更新微博内容,确保发布微博的数量和质量。 5.各单位的信息报送及新媒体维护工作将作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优秀信息员等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应根据报送信息情况对信息员的工作在本单位经费二次分配时给予考虑。 二、新媒体信息奖励办法 1.以新闻事件为基础的原创题材,在各单位新媒体平台刊发后,以微博规定格式报送,并刊发的,每条按20元计酬。以微信规定格式报送,并刊发的,每条按100元计酬。 2.专题策划组织的原创题材,在学院官方微信、微博中独家首发的,微信阅读量(微博转发量)每达到关注人数20%,每条奖励100元,每增加20%阅读量(转发量),奖励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500元。百度贴吧发布西航校园相

关原创题材,有效互动量达到200人的,奖励100元。如微信、微博、贴吧同时刊发的,按其中达到标准的最高一项奖励。(统计结果截至该稿刊发后七天) 3.微信转载的优秀作品,阅读量达到10000以上的,奖励推荐人50元。 4.官微参与全国职业院校排名,以国家级权威媒体公布排名为准,官微排名第一,奖励微信运营团队500元,第二奖励300元,第三奖励100元。院内各单位微信由党委宣传部进行排名并公布,每月第一名奖励运营团队500元,第二名奖励300元,第三名奖励100元。 5.所有个人奖励均以署名作者为准,作者为一人以上的,由第一作者自行分配奖励。上报文章应注明原创、转载,文责自负。 三、信息报送及管理要求 1、新闻等信息上报规范要求 (1)微博类字数不应超过140字,可适当配图,特殊情况需长微博发送的,应特别注明。 (2)信息员应对新闻事件或策划信息进行语言整理,符合新媒体受众兴趣,微信标题应生动有趣的反映,能够吸引阅读者点击兴趣,能直接、准确体现信息主体内容; (3)信息应及时报送,新闻类稿件距事件发生时间不超过2天,最好当日报送; 2、各单位微博、微信维护规范要求 (1)完善微博、微信头像和认证信息,及时更新简介类资料; (2)官方微博、微信不得发布各类违法信息,不发布涉密内容,不发布未经证实或许可的信息; (3)各单位官方微博、微信要保证内容的数量和质量,及时更新,每天原创微博数不少于1条,转发微博数不少于3条,每月开展微博话题讨论或互动活动不少于1次;微信信息推送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三次;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2016年金溪镇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为规范我镇应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送原则: (一)分级负责,逐级报送; (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报送和系统报送相结合; (三)即时报送与阶段汇总报送相结合。 二、报送方式: 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各村要在10分钟内报告镇党政办,由领导决定以适当方式报上级有关部门,不能擅自越级上报。特殊情况下,可先通过口头等方式报送,必要时书面报送。 三、需要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种类: 下列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协调处置的同时,应在事发后立即报送: (一)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暴雨、冰雹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二)事故灾难。公路重大交通运输事故;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以及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

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 (四)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刑事案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 四、报送内容: (一)可能发生、即将发生、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时间、地点、单位和涉及的相关人员。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四)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已采取的初步处置措施、下一步将采取的处置措施、事故控制情况及未来走势预测。 五、报送要求: 各村要及时掌握重大突发信息情况,严格按规定时限上报;未处理完结的重大突发事件,报送单位要跟踪事件处理进展情况,随时续报信息,及时与相关部门和领导取得衔接,确保事件妥善处理。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1081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 制度正式样本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正式样 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校园安全稳定形势动态, 及时妥善高效控制处置校园发生安全稳定事故事件, 切实将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控制、消灭在萌芽状态,防 止事故的扩大,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做到“四个不发 生”(不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不发生重大交通、 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事故、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群体 事件和上访事件、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特制 度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 一.安全稳定信息报送范围 1.学校存在或发生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交

通、消防、食品卫生、传染病疫情、校舍环境建筑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事故或事件; 2.不稳定安全因素:师生因对教学、管理、后勤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以及影响社会或学校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心理障碍因素、精神病人肇事、师生擅自离校出走、请假逾期未归、失踪、自杀等事件事故; 3.自然灾害性天气引发的暴风雨、雷电、山洪、泥石流、地质滑坡、房屋坍(倒)塌灾害隐患险情、事故事件和公私财物失窃被盗、校园暴力侵犯伤害及其他危及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与社会稳定重大事故事件。 二.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原则 1.安全稳定信息的报送必须快速准确、实事求是、详实完整。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保部17号令)2011年

环境保护部令 部令 第17号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已由环境保护部2011年第一次部务会议于2011年3月24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 周生贤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环保 法规 突发环境事件 令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提高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核与辐射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报告按照核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条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 部门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 对初步认定为一般(IV级)或者较大(II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事件发生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四小时内向本级人民 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对初步认定为重大(II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事件发生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两小时内向本级人 民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同时上报环境保护部。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进行核实并在一小时内报告环境保护部。

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 第四条 发生下列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事件发生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重大(II级)或者特别重大(I 级)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程序上报: (一)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 (二)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的; (三)涉及重金属或者类金属污染的; (四)有可能产生跨省或者跨国影响的; (五)因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 (六)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 第五条 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先于下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 部门获悉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可以要求下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实并报告相应信息。下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报告信息。 第六条 向环境保护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的,应当报告总值班室,同时报告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环境保护部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根据情况向部内相关司局通报有关信息。 第七条 环境保护部在接到下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重大(II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以及其他有必要报告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当及时向国务院总值班室和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报告。 第八条 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件发生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区域同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向相邻区域人民政府通报的建议。接到通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了解情况,并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第九条 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下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 部门以电话形式报告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当如实、准确做好记录,并要求下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时报告书面信息。 对于情况不够清楚、要素不全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要求下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时核实补充信息。

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公司名称: 批准人: 批准依据::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版本:2013-1 发布范围:普发 体系名称:行政综合编码:GM-01-12

目录 1 目的 (1) 2 适用范围 (1) 3 编制依据 (1) 4 释义 (1) 5 职责分工 (2) 6 管理要求 (2) 7 附则 (3)

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1 目的 围绕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心工作,反映公司改革发展实际,为上级领导了解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促进公司及所属单位的信息交流。实现企业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2 适用范围 公司及所属单位。 3 编制依据 3.1 《中央企业信息工作暂行办法》,2006,国资委。 3.2《中央企业报送公文评价办法》,2010,国资委。 3.3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行政综合管理制度》,GM-01,2011,总公司。 3.4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行政综合管理制度》,GM-01,2012,公司。 4 释义 4.2公司 指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机关,包括公司管理层和公司机关各部门。 4.2 各部门 指公司机关各业务管理部门。 4.3 信息 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改革和发展等方面的信息及相关资料,主要分为动态类信息和综合类信息两类。 4.4 动态信息 动态信息是反映重要工作进展情况的简要信息,主要包括: a) 各部门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总公司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情况; b) 各部门组织召开的重要会议情况; c) 上级部门领导来本部门视察或调研情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中油办字〔2007〕94号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内容和程序,畅通报送渠道,明确相关责任,确保集团公司及时准确掌握和有效指导处置突发事件,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包括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 第三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 出现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以及可能引发次生事故或公共事件的事故及重大隐患,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以下称各单位)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报送信息。 第四条集团公司办公厅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接收应急信息、持续跟踪事件动态、及时向上级汇报和统一对外联系。 第五条事故灾难信息报送范围主要包括: (一)井喷失控事故:海上油(气)井井喷;陆上油(气)井发生井喷失控;陆上含超标有毒有害气体的油气井发生井喷;发生井喷并伴有爆炸、着火,严重危及现场作业人员和作业现场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井内大量喷出流体对江河、湖泊、海洋和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二)火灾爆炸事故: 1. 可能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受伤; 2. 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要或可能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0人以上; 3. 火势燃烧抢救时间超过半小时及以上未能有效控制,可能造成周边生产设施大面积停产,或引发次生灾害; 4. 油气运输船舶火灾爆炸,可能致使重要港口损毁,或油品泄漏导致水面火灾,可能致使主要航道封航; 5. 油气运输火车火灾爆炸,可能致使铁路设施损毁,主干线行车中断; 6. 海上钻井平台、采油平台火灾爆炸,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影响。 (三)海难事故:平台遇险(包括平台失稳、漂移、拖航遇险、被碰撞或翻沉)、船舶海损(包括碰撞、搁浅、触礁、翻沉、火灾)、潜水作业、人员落水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事件。 (四)溢油事件:海(水)上石油设施及油轮溢油量超过或可能超过50吨的溢油事件。 (五)危险化学品事故: 1. 企业现有救援设施无法对事件进行有效控制,可能引发重大次生事故,需要紧急求援; 2. 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或一次重伤、死亡10人及以上的事故; 3. 一次急性中毒10人及以上的事故; 4. 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0人以上。 (六)长输管道事故: 1. 造成站场工艺区或周边生产设施严重破坏,可能影响油(气)主干线输送中断1天或1天以上; 2. 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重伤;

乳业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与信息报送

乳业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与信息报送 1.1预警级别发布 (1)依据突发事故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将水泥厂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分为Ⅰ级(区域级)、Ⅱ级(厂界级)、Ⅲ级(车间级),并依次采用区域级预警、厂界级预警、车间级预警来加以表示。 区域级预警(Ⅰ级):预计将要发生Ⅰ级(区域级)突发事件,如:硝酸储罐、液氨储罐泄漏流出厂外、浓硝酸泄漏产生大量浓硝酸烟雾、液氨泄漏产生大量氨气、废水流出厂外、洗消水流出厂外。厂界级预警(Ⅱ级):预计将要发生Ⅱ级(厂界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如:硝酸储罐、液氨储罐泄漏流到厂内、污水流到厂内、洗消水流到厂内。 车间级预警(Ⅲ级):预计将要发生Ⅲ级(车间级)以上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如:硝酸储罐、液氨储罐发生轻微泄漏、产生少量洗消水。 (2)各类突发事件,依照以上预警级别的划分标准,在各自制定的预案中对事故的预警级别具体加以细化。 (3)预警级别发布首先由应急办公室依照突发事件不同类别制定的预案所确定的预警等级提出预警建议,并报应急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准。 (4)车间级预警由应急办公事提出预警建议,相关应急部门按照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其职责并完成任务;厂内级预警的信息发

布或取消,须报请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准,由应急办公室负责实施,相关应急部门配合完成;区域级预警的信息发布或取消,需应急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上报应急指挥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由应急办公室负责实施,相关应急部门配合完成。 (5)预警信息发布后,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办公室、相关部门应立即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同时各部门应依据已发布的预警级别适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履行各自所承担的职责。 (6)应急办公室应按照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的要求或依据事件的变化情况,适时提高或降低预警级别,并对应急工作状态做出适当调整。 1.2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1.2.1报警装置 公司内事故报警方式采用内部电话和外部电话(包括手机、对讲机等)线路进行报警,由指挥组根据事态情况通过公司通讯系统向公司内部发布事故消息,做出紧急疏散和撤离等警报,需要向社会和周边发布警报时,由总指挥向山阴县环保局以及周边单位发送警报消息。 在生产过程中,岗位操作人员发现危睑目标发生故障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操作人员无法控制时,立即向现场领导报告,现场领导依据事故的类别和级别,应立即向应急救援办公室汇报,确定应急救援程序,并通知领导小组和其它成员。

局机关信息报送制度

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推动信息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各项事业和谐、健康、快速发展,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条我局信息工作由局领导直接负责,归口办公室管理。办公室综合协调指导全局的信息工作。 第三条本局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上级的要求,研究和制订信息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结合本局工作,组织开展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综合信息。 (四)负责本局各种信息的报送工作。 (五)及时、准确、全面向上级报送重要信息,同时将上级要求的信息报送领导和各股室。 第四条本局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局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一)根据本局信息工作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工作,完成本单位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 (二)负责在第一时间迅速收集上报本局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动态、重要紧急情况,并随后续报送事态进展、处置措施、起因后果和吸取教训的情况。 第三章信息采集范围 第六条我局收集和报送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在本单位工作范围内的执行落实情况。 (二)本单位对上级重要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三)本单位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上级领导来我局指导、检查工作或参观、访问情况。(五)其他需报知局领导的重要信息。 第四章信息报送程序及要求 第七条各单位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信息报送: (一)各股室信息材料进行收集、整理,经信息工作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及时在最短时间内报送。 (三)对于各股室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或其他重大紧迫事项,各股室负责人应首先及时告知分管领导报告;并在口

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推动信息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和谐、健康、快速发展,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条我校信息工作由分管校领导直接领导,归口党政办统一组织管理。党政办综合协调指导全校的信息工作,校内各单位分级负责。 第三条党政办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教育部、教育厅和校行政、校党委的要求,研究和制订信息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结合学校中心工作、领导和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开展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综合信息。 (四)及时、准确、全面向上级报送重要教育信息,同时将上级要求的信息报送要点及时通报各单位。 (五)负责统计校内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并计算积分向全校公布。 第四条各单位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本部门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校信息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完成本单位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每月定期向党政办报送院(系)部门信息。 (二)根据上级工作报送要点,结合学校工作中心和重点及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信息调研工作,每季度至少报送有价值的综合或专题调研类信息1篇。 (三)负责在第一时间迅速收集上报本部门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动态、重要紧急情况,并随后续报送事态进展、处置措施、起因后果和吸取教训的情况。 第三章信息采集范围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调查报告0001

甘肃省九连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15 版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版本号: 甘肃省九连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编制单位:甘肃省九连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一日

1. 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工作的目的 2. 公司环境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情况 认真编制 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资金投入 强化应急救援演练 深入开展应急知识宣传 3. 公司内部救援资源 预案的制定 组织体系的建 立及职责 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保障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4. 外部救援 请求政府协调应急救援力量 外部应急有关单位联系电话 专职队伍救援 应急救治 5. 存在的问题 救援力量的不适应 目录 10 10 应急管理体制工作的诸多方面不够适应 10 10

6.应急资源调查的总结10

1.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工作的目的 在任何工业活动中都有可能发生事故,尤其是随着现代化工业的发展,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巨大能量和有害物质,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往往造成惨重的生命、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由于自然或人为、技术等原因,当事故或灾害不可能完全避免的时候,建立重大事故环境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已成为抵御事故风险或控制灾害蔓延、降低危害后果的关键甚至是唯一手段。 在本公司发生环境事故后能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置行动,阻止和制污染物向周边环境的无序排放,最大可能避免对公共环境(大气、水体)造成的污染冲击,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发布了《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原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编写了《环境应急响应实用手册》。 2.公司环境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情况 认真编制切实可行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应急预案编制小组的成立,为我公司安全生产、突发环境事件及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专业指导。 资金投入 2014年公司投资5 万元购买了救援器材和宣传材料。 强化应急救援演练 为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经常性组织演练活动,处置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演练活动。进入2015 年公司举行了一次环境事故演练,此次演练公司50 人参加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有效地提升了各级应急处置能力。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doc

洪山区中医院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贯穿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全过程,是应急管理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为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1〕41号)及《自贡市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自府办〔2011〕37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需要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种类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事件等。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类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二、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范围 已经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信息;涉藏、涉稳、涉外突发事件信息;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敏感人群,已经或可能在社会上形成舆论热点的突发事件信息;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以及其他可能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造成重要影响的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信息;其他可能引发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险情信息。 三、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内容 (一)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过程等基本情况; (二)涉及人数、造成环境污染、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 (三)领导是否到场、是否需要支援等处置情况; (四)事件态势是否可控,事件发展趋势分析等; (五)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单位、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程序 书面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必须经过相关领导审签。报送一般突发事件信息必须由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审签;报送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信息必须由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或遇特殊情况,事发地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并同时向区委区政府值班室报告。对按规定需向市级有关部门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各有关部门必须先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信息必须经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审签后,统一向市有关部门报送,以确保上报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五、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时限 凡向区委、区政府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事发地乡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必须坚持“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原则,凡属报送范围的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在事发后20分钟内向区委区政府值班室电话报告事件概况(涉密信息通过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13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校园安全稳定形势动态,及时妥善高效控制处置校园发生安全稳定事故事件,切实将校园安全稳定隐患控制、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故的扩大,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做到“四个不发生”(不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不发生重大交通、消防、食品卫生等安全事故、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群体事件和上访事件、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特制度学校安全稳定信息报送制度一.安全稳定信息报送范围 1.学校存在或发生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交通、消防、食品卫生、传染病疫情、校舍环境建筑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事故或事件; 2.不稳定安全因素:师生因对教学、管理、后勤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以及影响社会或学校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心理障碍因素、精神病人肇事、师生擅自离校出走、请假逾期未归、失踪、自杀等事件事故; 3.自然灾害性天气引发的暴风雨、雷电、山洪、泥石流、地质滑坡、房屋坍(倒)塌灾害隐患险情、事故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 案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预防和消除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控制排污、控制扬尘、降低噪音、减少大气污染,杜绝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环境保护达标。创建环境友好型项目部,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适用范围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第三条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在项目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立即按照本预案的相关规定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章组织体系与职责权限 第四条应急组织职责

一、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安质环保部、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综合办公室、财务管理部、各作业队 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项目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实施,并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备案; (2)负责与当地相关部门、上级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建立应急通信、报警及协调工作机制; (3)负责应急救援过程中项目部各部室协调、统筹工作; (4)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和组织工作,并对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进行总结。 应急响应期间,由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指挥各组织、成员进行救援,副组长负责集中人力、物力,调配救灾物资协助组长进行救援活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项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应急预防、物资保障、信息宣传、治安等四个工作组。各组按照以下职责分工开展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应急预防组:由安质环保部牵头,组织制定和实施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的预防措施,包括污染源调查、现场污染物处理等。

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各科室中心的信息报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我校在各项工作中的最新动态,为我校全面掌握工作进展,对重大问题作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特制定信息报送制度。 一、各科室中心必须将报送信息作为一项政治责任,建立和健全灵敏高效的信息渠道,及时向校外、校内报送有价值的工作进展信息。 二、各科室中心要指定一名人员承担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搜集和整理本科室中心的工作信息,经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审核把关后及时上报。 三、信息中心负责收集各科室报送的各类信息,对其进行整理、筛选,将筛选后的信息报送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并按领导批示发布。 四、信息报送内容 信息内容要与我校具体工作结合起来,注重反映本科室中心工作中的新动态、新成绩,为网站提供有价值的、深层次的信息。上报信息要简明扼要,文字精练,重点突出,标题醒目,数字准确,减少空话、套话,要实事求是。 五、信息报送原则 1、注重实效。报送信息要注重实效性,要准确、及时地反映我校的工作动态和精神风貌。 2、严格质量。报送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准确无误,言简意赅,文字通畅,确保稿件无需改动即能刊发。

3、严格审核。报送信息、稿件须严格程序,认真审核。 六、信息报送任务 各科室中心的工作信息由各科室中心实时更新,随报随送。全年党校信息报送任务45篇(报送的信息为本科室内新动态、新成绩,其他信息报送可以奖励,不作为任务),信息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如下: 七、信息报送奖励措施 由办公室牵头,信息中心协助,将信息及时上报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信息中心,但没有被发表的不奖励,可以作为年终考核参考。信息报送奖励办法如下: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

2016年金溪镇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为规范我镇应急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送原则: (一)分级负责,逐级报送; (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报送和系统报送相结合; (三)即时报送与阶段汇总报送相结合。 二、报送方式: 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各村要在10分钟内报告镇党政办,由领导决定以适当方式报上级有关部门,不能擅自越级上报。特殊情况下,可先通过口头等方式报送,必要时书面报送。 三、需要报送的突发事件信息种类: 下列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协调处置的同时,应在事发后立即报送: (一)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暴雨、冰雹等气象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二)事故灾难。公路重大交通运输事故;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以及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

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 (四)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刑事案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 四、报送内容: (一)可能发生、即将发生、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时间、地点、单位和涉及的相关人员。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四)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已采取的初步处置措施、下一步将采取的处置措施、事故控制情况及未来走势预测。 五、报送要求: 各村要及时掌握重大突发信息情况,严格按规定时限上报;未处理完结的重大突发事件,报送单位要跟踪事件处理进展情况,随时续报信息,及时与相关部门和领导取得衔接,确保事件妥善处理。

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统计信息报送管理,规范公司统计信息报送行为,提高统计信息报送质量, 更好地发挥统计工作服务和监督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计管理暂行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公司及计划单列市分公司,地市级分公司(以下简称“各级公司”)。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统计信息是指公司对外依法履行报送义务或内部经营管理所需要的、反映公司经营情况(含代理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业务)的有关报表、报告、文件和资料。它包括统计数据、统计分析报告以及所需的其他资料。 统计数据包括:中国保监会保险统计制度要求报送的统计指标;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其他各级政府机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及其地方协会(以下简称“行业协会”)、集团公司等要求报送的各类统计报表和资料;公司内部经营管

理所需报送的统计指标、统计报表和资料等。 统计分析报告是指利用各类统计数据对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行业状况以及公司运营情况等进行各种定期或不定期、常规或专项分析所形成的各类统计分析材料。 本办法所称保险统计信息是指公司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统计制度及相关文件要求向其报送的统计信息,主要包括:人事、财务、标准保费、资金运用、在售产品、业务、再保险、个险和政策性医疗经办业务等统计信息。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统计信息报送是指对统计信息进行采集、整理、审核、上报的行为。 第四条统计信息可以采用统计指标、调查表、调查问卷等形式,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传真等方式进行报送。 保险统计信息主要通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计信息系统—信息报送系统”(以下简称“信息报送系统”)进行报送,实现保险统计信息采集、传输、汇总、报表生成和功能管理的电子化。 第五条各级公司应按照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其他各级政府机构、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和公司等关于统计信息报送内容、方式和时间的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统计信息报送工作,为中国保监会等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集团公司等提供信息资料,为公司经营决策及信息披露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第六条统计信息报送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报送、各负其责”的工作体制。

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有关规定汇总

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有关规定汇总

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有关规定的 汇总和小结 2010年9月 安全二处 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是安全监督、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基本要求。公司对这项工作一直高度重视,多次印发通知、文件进行规定,同时也及时依据国务院、安监总局、国资委、电监会最新规定提出相应要求。下面对这些文件、规定和要求进行梳理汇总,力求形成一个清晰的结论。 一、国家有关部门印发的主要文件 国务院、国家安监总局、国资委、电监会对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有关法规、文件主要包括: 1. 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2. 国资委《中央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1号); 3. 电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办安全〔2007〕1号)。 二、公司印发的系列文件 1.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5〕145号,以下简称《事故调规》),和2005年底印发的补充完善条款(国家电网安监[2005]846号),是公司对生产

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做出规定的主要文件; 2. 《关于加强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紧急通知》(安监一〔2006〕17号); 3. 《关于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通知》(安监一函〔2007〕1号); 4. 《转发电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办安监〔2007〕7号); 5. 《关于深入做好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报告及分析工作的通知》(安监一〔2007〕23号); 6. 《进一步规范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要求》(安监综〔2009〕35号)和《关于加强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补充要求的通知》(安监应急〔2010〕86号),这也是公司最新印发的文件。 三、有关内容和规定 (一)事故定性 1. 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根据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分为四类:特别重大事故(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重大事故(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较大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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