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2009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2009

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一)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第1.1.1.6目细化为:

技术规范:指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技术标准和要求”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第1.1.1.8目细化为: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5)。

本项补充第1.1.1.10目:

1.1.1.10 补遗书:指发出招标文件之后由招标人向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的、编号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书。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本项补充第1.1.2.8目:

1.1.

2.8 承包人项目总工: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

1.1.3 工程和设备

第1.1.3.4目细化为:

单位工程:指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

第1.1.3.10目细化为:

永久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永久占用的土地,包括公路两侧路权范围内的用地。

第1.1.3.11目细化为:

临时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以及生产(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

本项补充第1.1.3.12目、第1.1.3.13目:

1.1.3.12 分部工程:指在单位工程中,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的若干个工程。

1.1.3.13 分项工程:指在分部工程中,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的若干个工程。

1.1.6 其他

本项补充第1.1.6.2目~第1.1.6.8目:

1.1.6.2 竣工验收: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竣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国家验收”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1.1.6.3交工: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通用合同条款中“竣工”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1.1.6.3交工验收: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竣工验收”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1.1.6.4交工验收证书: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验收证书。通用合同条款中“工程接收证书”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1.1.6.5 转包:指承包人违反法律和不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将中标工程全部委托或以专业分包的名义将中标工程肢解后全部委托给其它施工企业施工的行为。

1.1.6.6专业分包:指承包人与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签订专业分包合同,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委托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其它工程,整体结算,并能独立控制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采购、生产安全的施工行为。

1.1.6.7劳务分包:指承包人与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由劳务企业提供劳务人员及机具,由承包人统一组织施工、统一控制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采购、生产安全的施工行为。

1.1.6.8雇佣民工:指承包人与具有相应劳动能力的自然人签订劳动合同,由承包人统一组织管理,从事分项工程施工或配套工程施工的行为。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本款约定为: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 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 通用合同条款;

(7) 技术规范;

(8) 图纸;

(9)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0) 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1) 其他合同文件。

1.5 合同协议书

本款补充:

制备本合同文件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并生效之前,投标函和中标通知书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本项细化为:

监理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42天内,向承包人免费提供由发包人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2份,并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承包人需要更多份数时,应自费复制。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1.3款的约定办理。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本项细化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交相关部分工程的施工图纸3份,并附必要的计算书、技术资料,或施工工艺图、设备安装图及安装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手册各2份供监理人批准。

(1) 为使第1.6.1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经施工测量后的纵、横断面;

(2) 为使第1.6.1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现场具体地形;

(3) 为使第1.6.1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因尺寸与位置变化而引起局部变更;

(4) 由于合同要求与施工需要。

此类图纸应按监理人规定的格式和图幅绘制。监理人在收到由承包人绘制的上述工程、工艺图纸、计算书和有关技术资料后14天内应予批准或提出修改要求,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提出的要求做出修改,重新向监理人提交,监理人应在7天内批准或提出进一步的修改意见。

1.6.4 图纸的错误

本项细化为:

当承包人在查阅合同文件或在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图纸或其他资料中的任何差错、遗漏或缺陷后,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立即就此做出决定,并通知承包人和发包人。

1.9 严禁贿赂

本款补充: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应严格履行《廉政合同》约定的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如果用行贿、送礼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企图影响或已经影响了发包人或监理人的行为和(或)欲获得或已获得超出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费用,则

发包人应按有关法纪严肃处理当事人,且承包人应对其上述行为造成的工程损害、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等承担一切责任,并予赔偿。情节严重者,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承包。

2.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本款补充:

发包人负责办理永久占地的征用及与之有关的拆迁赔偿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在按第10条规定提交施工进度计划的同时,应向监理人提交一份按施工先后次序所需的永久占地计划。监理人应在收到此计划后的14天内审核并转报发包人核备。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发出本工程或分部工程开工通知之前,对承包人开工所需的永久占地办妥征用手续和相关拆迁赔偿手续,通知承包人使用,以使承包人能够及时开工;此后按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同意的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分期(也可以一次)将施工所需的其余永久占地办妥征用以及拆迁赔偿手续,通知承包人使用,以使承包人能够连续不间断地施工。由于承包人施工考虑不周或措施不当等原因而造成的超计划占地或拆迁等所发生的征用和赔偿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由于发包人未能按照本项规定办妥永久占地征用手续,影响承包人及时使用永久占地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应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未能按照本项规定提交占地计划,影响发包人办理永久占地征用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第3.1.1项补充:

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

(1) 根据第4.3款,同意分包本工程的某些非主体和关键性工作;

(2) 确定第4.11款下产生的费用增加额;

(3) 根据第11.1款、第12.3款、第12.4款发布开工通知、暂停施工指示或复工通知;

(4) 决定第11.3款、第11.4款下的工期延长;

(5) 审查批准技术规范或设计的变更;

(6) 根据第15.3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其单项工程变更或累计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规定的金额;

(7) 确定第15.4款下变更工作的单价;

(8) 按照第15.6款决定有关暂列金额的使用;

(9) 确定第15.8款项下的暂估价金额;

(10) 确定第23.1款项下的索赔额。

如果发生紧急情况,监理人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本工程或邻近的财产需立即采取行动,监理人有权在未征得发包人的批准的情况下发布处理紧急情况所必需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

3.5 商定或确定

第3.5.1项补充:

如果这项商定或确定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长,或者涉及确定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总监理工程师在发出通知前,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9 工程的维护和照管

本项细化为:

(1) 交工验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及将用于或安装在本工程中的材料、设备。交工验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交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交工工程、材料、设备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交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2) 在承包人负责照管与维护期间,如果本工程或材料、设备等发生损失或损害,除不可抗力原因之外,承包人均应自费弥补,并达到合同要求。承包人还应对按第19条规定而实施作业的过程中由承包人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4.1.10 其他义务

本项细化为:

(1) 临时占地由承包人向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租用手续,承包人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其费用,发包人对此将予以协调。

临时占地范围包括承包人驻地的办公室、食堂、宿舍、道路和机械设备停放场、材料堆放场地、弃土场、预制场、拌和场、仓库、进场临时道路、临时便道、便桥等。承包人应在“临

时占地计划表”范围内按实际需要与先后次序,提出具体计划报监理人同意,并报发包人。

临时占地的面积和使用期应满足工程需要,费用包括临时占地数量、时间及因此而发生的协调、租用、复耕、地面附着物(电力、电信、房屋、坟墓除外)的拆迁补偿等相关费用。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临时占地的租地费用实行总额包干,列入工程量清单100

章中由承包人按总额报价。

临时占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到临时占地使用前的状况。如因承包人撤离后未按要求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或虽进行了恢复但未达到使用标准的,将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对其恢复,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

(2) 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承担并支付为获得本合同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砾石、粘土或其他当地材料等所发生的料场使用费及其他开支或补偿费。发包人应尽可能协助承包人办理料场租用手续及解决使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3) 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对恶意拖欠和拒不按计划支付的,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是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的主体,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是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人。项目经理部要建立全体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确保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或委托银行发放民工工资,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工资支付表应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支付对象的身份证号和签字等信息。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应报监理人备查。

(4) 承包人应履行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4.3 分包

第4.3.2项~第4.3.4项细化为:

4.3.2 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分包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4.3.3 专业分包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允许专业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工程,专业分包的工程量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30%;

(2) 专业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含安全生产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

(3) 专业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

(4) 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应当依法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专业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工程款支付条款、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确保工程款的支付;

(5) 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负总责,并对专业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进行培训和管理。专业分包人应将其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方案报承包人备案。专业分包人对分包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

(6) 所有专业分包计划和专业分包合同须报监理人审批,并报发包人核备。监理人审批专业分包并不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属违规分包。

4.3.4 劳务分包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进行劳务分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 劳务分包人应具有劳务分包资质。

(2) 劳务分包应当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必须由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务分包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施工班组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与劳务分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劳务分包合同副本并报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3) 承包人雇用的劳务作业应加入到承包人的施工班组统一管理。有关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环境保护、技术方案、试验检测、材料保管与供应、机械设备等都必须由承包人管理与调配,不得以包代管;

(4) 承包人应当对劳务分包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管理,劳务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劳务作业再次分包。

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属违规分包。

本款补充第4.3.6项:

4.3.6 发包人对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法律与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4.4 联合体

本款补充第4.4.4项:

4.4.4未经发包人事先同意,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第4.6.3项细化为:

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与承包人承诺的名单一致,并保持相对稳定。未经监理人批准,上述人员不应无故不到位或被替换;若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替换,需经监理人审核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用同等资质和经历的人员替换。

本款补充第4.6.5项:

4.6.5 尽管承包人已按承诺派遣了上述各类人员,但若这些人员仍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增派或雇用这类人员,并书面通知承包人和抄送发包人。承包人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执行监理人的上述指示,不得无故拖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4.7 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本款细化为:

承包人应对其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监理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的,承包人应予以撤换,同时委派经发包人与监理人同意的新的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4.9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本款细化为: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程。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指定的银行开户,并与发包人、银行共同签订《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接受发包人和银行对资金的监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授权进行本合同工程开户银行工程资金的查询。发包人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应为本工程的专款专用资金,不得转移或用于其它工程。发包人的期中支付款将转入该银行所设的专门账户,发包人及其派出机构有权不定期对承包人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承包人限期改正,否则,将终止月支付,直至承包人改正为止。

4.10 承包人现场查勘

第4.10.1项细化为:

发包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均属于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承包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发包人不对承包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4.11 不利物质条件

第4.11.2项细化为:

4.11.2承包人遇到不可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15条约定办理。监理人没有发出指示的,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本款补充第4.11.3项:

4.11.3可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

(1) 对于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已经明确指出的不利物质条件无论承包人是否有其经历和经

验均视为承包人在接受合同时已预见其影响,并已在签约合同价中计入其影响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2) 对于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未明确指出,但是在不利物质条件发生之前,监理人已经指示承包人有可能发生,但承包人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的损失和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补充第4.12款:

4.12 投标文件的完备性

合同双方一致认为,承包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对本合同工程的投标文件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单价和总额价已查明是正确的和完备的。投标的单价和总额价应已包括了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包括提供货物、材料、设备、服务的义务,并包括了暂列金额和暂估价范围内的额外工作的义务)以及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必需的一切工作和条件。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第5.2.3项补充:

承包人负责接收并按规定对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和对工程设备进行检验测试,若发现材料和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应及时改正通知中指出的缺陷。承包人负责接收后的运输和保管,因承包人的原因发生丢失、损坏或进度拖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第6.1.2项约定为:

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承包人按第4.1.10项(1)目的规定办理。

6.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本款细化为:

承包人承诺的施工设备必须按时到达现场,不得拖延、缺短或任意更换。尽管承包人已按承诺提供了上述设备,但若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7. 交通运输

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本款约定为: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用。需要发包人协调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

8. 测量放线

8.4 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

本款补充:

经监理人批准,其他相关承包人也可免费使用施工控制网。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第9.2.1项细化为: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同时严格执行发包人制订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程序及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

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的实际安全施工要求,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内,报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防护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施

工安全评估,安全预控及保证措施方案,紧急应变措施,安全标识、警示和围护方案等。对影响安全的重要工序和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承包人项目总工签字并报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本项目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2) 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3) 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4) 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

(5) 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等;

(6) 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

(7) 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

(8) 爆破工程;

(9) 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10) 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监理人和发包人在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问题或有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时,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应按第22.1款的规定办理。

第9.2.5项细化为:

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1%(若发包人公布了投标控制价上限时,按投标控制价上限的1%计)。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

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它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特殊防护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

本款补充第9.2.8项至第9.2.11项:

9.2.8 承包人应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在现场工作的人员的安全,采取以下有效措施,使现场和本合同工程的实施保持有条不紊,以免使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

(1) 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承包人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施工船舶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电工、焊工等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 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

(4) 根据本合同各单位工程的施工特点,严格执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与《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的具体规定。

9.2.9 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确有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人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承包人应自费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

9.2.10 在通航水域施工时,承包人应与当地主管部门取得联系,设置必要的导航标志,及时发布航行通告,确保施工水域安全。

9.2.11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承包人采取的施工安全措施,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监督,并向承包人提出整改要求。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其负责的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承包人负责。

9.4 环境保护

本款补充第9.4.7项至第9.4.11项:

9.4.7 承包人应切实执行技术规范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条款和规定。

(1) 对于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施工噪声,为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并依据《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筑路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或间歇安排高噪声的工作。对距噪声源较近的施工人员,除采取使用防护耳塞或头盔等有效措施外,还应当缩短其劳动时间。同时,要注意对机械的经常性保养,尽量使其噪声降低到最低水平。为保护施工现场附近居民的夜间休息,对居民区150m以内的施工现场,施工时间应加以控制。

(2) 对于公路施工中粉尘污染的主要污染源――灰土拌和、施工车辆和筑路机械运行及运输产生的扬尘,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施工现场的大气污染,保护人民健康,如:

a. 拌和设备应有较好的密封,或有防尘设备。

b. 施工通道、沥青混凝土拌和站及灰土拌和站应经常进行洒水降尘。

c. 路面施工应注意保持水份,以免扬尘。

d. 隧道出渣和桥梁钻孔灌注桩施工时排出的泥浆要进行妥善处理,严禁向河流或农田排放。

(3) 采取可靠措施保证原有交通的正常通行,维持沿线村镇的居民饮水、农田灌溉、生产生活用电及通讯等管线的正常使用。

9.4.8 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承包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监督,并向承包人提出整改要求。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其负责的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承包人负责。

9.4.9 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随时保持现场整洁,施工设备和材料、工程设备应整齐妥善存放和储存,废料与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设施应及时从现场清除、拆除并运走。

9.4.10 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规范用地、科学用地、合理用地和节约用地。承包人应合理利用所占耕地地表的耕作层,用于重新造地;合理设置取土坑和弃土场,取土坑和弃土场的施工防护要符合要求,防止水土流失。承包人应严格控制临时占地数量,施工便道、各种料场、预制场要根据工程进度统筹考虑,尽可能设置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或利用荒坡、废弃地解决,不得占用农田。施工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农田,项目完工后承包人应将临时占地自费恢复到临时占地使用前的状况。

9.4.11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要求,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施工中要尽可能减少对原地面的扰动,减少对地面草木的破坏,需要爆破作业的,应按规定进行控爆设计。雨季填筑路基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要完善施工中的临时排水系统,加强施工便道的管理。取(弃)土场必须先挡后弃,严禁在指定的取(弃)土场以外的地方乱挖乱弃。

10. 进度计划

10.1 合同进度计划

本款补充:

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期限: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之内。

监理人应在14天内对承包人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予以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

合同进度计划应按照关键线路网络图和主要工作横道图两种形式分别编绘,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10.2 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本款补充:

承包人提交合同进度计划修订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的期限:实际进度发生滞后的当月25日前。

监理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期限:收到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后14天内。

补充第10.3款、第10.4款:

10.3 年度施工计划

承包人应在每年11月底前,根据已同意的合同进度计划或其修订的计划,向监理人提交2

份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人合理规定的下一年度的施工计划,以供审查。该计划应包括本年度估计完成的和下一年度预计完成的分项工程数量和工作量,以及为实施此计划将采取的措施。

10.4 合同用款计划

承包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协议书后28天之内,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2份按合同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支付的详细的季度合同用款计划,以备监理人查阅。如果监理人提出要求,承包人还应按季度提交修订的合同用款计划。

11. 开工和交工

11.1 开工

第11.1.2项补充:

建设工程合同专用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第1条甲方代表 1.1 本工程甲方驻工地代表: 姓名:汪质彬,职务:副总经理 ; 手写签名样本: ,身份证号:; 第2条乙方代表 2.1 本工程乙方驻工地代表: 姓名:李洁,职务:项目经理, 手写签名样本: ,身份证号:; 第3条甲方工作及责任 3.1 用地红线范围的约定:本项目用地红线。 3.2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时间和数量为: 3.2.1 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图纸陆套(含用于制作并提供给甲方 贰套和档案馆贰套共肆套竣工图所用的图纸)。 建议:请明确提交的时间; 3.2.2 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 担。 3.2.3 不论是甲方免费提供的还是乙方自费复印的图纸,其知识产权都 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此类图纸用于任何为本工程以外的目 的,且除非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交付后尽快将所有此 类图纸归类整理后交还给甲方。 第4条乙方工作及责任 4.1 其他规定: 4.1.1 乙方的其他工作和责任 1)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向甲方提

供2间办公室(面积不小于30m2),向监理提供2间办公室(面 积不小于30m2),相应费用已在合同计价清单措施项目费用 中包干考虑。 2)其他:/。 第5条合同价款 5.1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计价清单中项目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工 程量按实际结算;综合单价为固定单价,不论其对应的清单项目特征是 否描述完全,都将被视为已包括本合同文件及附件、图纸、标准规范、 工程技术要求、招标文件及附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中一个规定计量单 位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辅助工作所需的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并充分考虑风险 因素等全部费用。措施费固定平米单价包干,建筑面积以发包人取得的 建设工程许可证规划所示的面积为准。 5.2 结算管理 5.2.1 变更或洽商子目单价的确定: 1) 如属合同清单已有的子目,按合同清单单价;如有类似的子目, 单价参照类似子目单价;如原招标内容无类似的项目,则按以 下方式计费:套用2010年《广东省建筑与装修工程综合定额》 中的含量及当地配套规定、材料按照施工同期当地造价管理部 门公布的湛江市信息价,没有信息价或者信息价描述不清的执 行市场询价,人工费及各项取费按清单分部分项工程投标价格 相应子目计取。 2) 如在合同计价清单中相同工作内容之项目的综合单价不一致 时,将以最低的综合单价作为该等项目日后变更洽商、结算的 依据。 3)发生变更时,措施费用不作调整,乙方不得以不增加措施费为由而拒绝施工,由此而导致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由 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018年最新公路施工合同范本通用

【公路施工合同范本通用】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公路工程任务的顺利完成,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本工程的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以及经济责任,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和内容: (1)承包范围:公路K0+000-K3+600段路面工程,路线长度 3.6公里,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 4.5米,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2)承包内容: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整修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培路肩。 4、承包方式:出国留学网 (1)本工程实行单价承包,工程计量以监理检验合格并签认范围内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工程中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各项费用均已包含在承包单价之中。 (2)工程承包单价为含税单价,税款由乙方向有关税务部门交纳,或由甲方向有关部门代交,但费用将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工程价款为按招标确定的单价乘以实际完成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量计算。 第二章工程期限 1、本项工程自签定合同之日起,于2011年6月10日开工,至2011年8月10日结束。 2、乙方进场后,甲方将不定期考核乙方工程完成情况。如因人工、机械数量不足而影响 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增补。乙方进场后要服从甲方技术人员及 各职能部门的领导。

3、凡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工程工序排布需要以及自然因素(如下雨)造成的停工均属正常停工。 4、乙方所拉运的材料应满足工程的质量要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拉运的质量不合格的材料,其费用不得结算。 第三章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负责检查消除施工现场所有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洪、现场安全操作等工作。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措施,按照业主及监理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3、施工场地严禁赌博、吸毒、贩毒、偷盗、斗殴等违反社会治安活动。 第四章双方义务 1、甲方合同义务 (1)甲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交底、指导、质量检测及工程测量工作。帮助乙方协调与监理单位及当地有关部门及群众的关系。帮助乙方办理开工报告等手续及其它需要甲方解决的问题。 (2)甲方现场技术人员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依照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2、乙方合同义务 (1)按照施工图及相关工程质量标准要求从事工程项目建设,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2)服从甲方派出的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执行工程建设的各项规范标准。 (3)乙方在施工期间食宿自理。 第五章工程款结算方式 1、本工程实行单价承包。合同单价为元/平方米。其中,整修路基元/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元/平方米,培路肩元/米。工程结算价款以检验合格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计算。 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乙方及时进入施工现场开工后,甲方先期支付15%工程预付款,以后根据完成工程的形象进度,可逐步预借不大于完成工程造价的10%作为乙方生活费和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5.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6年月日;工期: 60 日历天。 6. 承包项目负责人:。 7.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8.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及缺陷修复。 9.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10.本协议书一式拾份,甲方执捌份,乙方执贰份。 11.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发包人(签字):(盖单位章)承包人(签字):(盖单位章)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示范文本)》(专用条款(格式)。 1. 工程价款的支付 1.1工程预付款:不预付工程款。 1.2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工程无预付款,全部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80%,待审计结束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0%,余款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自竣工备案日期起计算)期满后无质量问题30日内付清(无息)。1.3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罚款及甲供材料款;a、施工过程中工程款的支付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发付款证书后甲方方可支付;b、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后,乙方也应及时支付各方面的工资、费用及材料等款项,如有投诉拖欠,则完全由乙方负责解决,且甲方将从下一次 工程款中扣除,并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投诉方,纳入乙方总工程款中结算。 1.4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签订合同前需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支付完农民工工资后退还。 2. 合同价款及调整 2.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2.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除政策性调整和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投标人在投标时已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2.3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详见:(1)经甲方书面认可的设计

最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第三部分)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中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____________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建筑工程验评标准及施工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__________ 「一一一一______________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一一一一「______________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四套_________________ 2007年3月1日前 4.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不得外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一一一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全权处理施工中有关技术、质量、进度问题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有关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质量、技术问题______________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节合同专用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 2.2 发包人:重庆两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1. 2.3 承包人: 1.1. 2.6 监理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2 永久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内所示工作内容。 1.1.3.3 临时工程:施工供水工程、施工照明工程、脚手架搭设等。 1.1.3.4 单位工程: 1.1.3.10 永久占地: 1.1.3.11 临时占地: 1.1.4 日期 1.1.4.5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按通用条款执行。 1.5 合同生效的条件 合同生效的条件: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双方签订合同后生效。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发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数量: 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范围: 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数量: 监理人批复承包人提供文件的期限: 1.6.3 监理人签发图纸修改的期限: 1.7 联络 1.7.2 联络送达的期限:

2.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有关资料的时间: (1)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基本具备,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包含在报价中按实结算部分包干使用,中标后不作调整。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路、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办理,费用自行测算,列入报价中按实结算部分包干使用,中标后不作调整。 (3)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由承包人现场踏勘确定道路走向和位置,费用自行测算,列入报价中按实结算部分包干使用,中标后不作调整。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施工场地内需要拆迁的管网(线)由承包人组织拆迁,费用自行测算,列入报价中按实结算部分包干使用,中标后不作调整。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工程开工前完成。 (6)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发包人技术人员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发包人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交验,并作好交验记录。 (7)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施工图提交后5天内。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发包人配合承包人做好保护工作,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指明的、资料中显示的以及相关单位指认走向的管网(线),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损坏,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时协调处理好施工过程中应由发包人协调处理的关系。 (10)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届时双方协商,以书面通知或协议为准。 2.8 其他义务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金额、方式和提交时间:不采用。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2009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2009 A.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一)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第1.1.1.6目细化为: 技术规范:指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技术标准和要求”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第1.1.1.8目细化为: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5.1,表5.5)。本项补充第1.1.1.10目: 1.1.1.10 补遗书:指发出招标文件之后由招标人向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的、编号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书。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本项补充第1.1.2.8目: 1.1. 2.8 承包人项目总工: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 1.1.3 工程和设备 第1.1.3.4目细化为: 单位工程:指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第1.1.3.10目细化为:

永久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永久占用的土地,包括公路两侧路权范围内的用地。 第1.1.3.11目细化为: 临时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以及生产(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本项补充第1.1.3.12目、第1.1.3.13目: 1.1.3.12 分部工程:指在单位工程中,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的若干个工程。 1.1.3.13 分项工程:指在分部工程中,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的若干个工程。 1.1.6 其他 本项补充第1.1.6.2目,第1.1.6.8目: 1.1.6.2 竣工验收: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竣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国家验收”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1.1.6.3交工: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通用合同条款中“竣工”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1.1.6.3交工验收: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竣工验收”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1.1.6.4交工验收证书: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验收证书。通用合同条款中“工程接收证书”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1.1.6.5 转包:指承包人违反法律和不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将中标工程全部委托或以专业分包的名义将中标工程肢解后全部委托给其它施工企业施工的行为。 1.1.6.6专业分包:指承包人与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签订专业分包合同,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委托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其它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简易合同)

石泉县熨斗镇布里至灵雀山公路工程 施工合同 发包人:石泉县熨斗镇人民政府(简称甲方) 承包人:陕西石泉万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新农村建设道路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石泉县熨斗镇布里至灵雀山公路路基工程位于熨斗镇, 是连接熨斗镇麦坪村、双坪村的重要通道,该路基工程长 3.381km、宽7m,主要工程内容为石方开挖、土方开挖、石方爆破、路肩浆砌石、路内挡土墙。 2、工程名称:石泉县熨斗镇布里至灵雀山公路路基工程 3、工程地点:熨斗镇麦坪村 4、工程内容:土方开挖、石方开挖、石方爆破、浆砌石挡 坎等。根据甲方要求产生的一切工程量。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2017年11月20日 2、竣工日期:2018年1月20日 3、合同工期:60天。

三、甲、乙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全权负责工程施工中的协调及质量监管工作。 2、乙方全权负责该工程的施工组织、质量监管及保护。 3、甲方的义务: ⑴为乙方提供施工场所及相关资料,负责施工期间的协调工作,审查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 ⑵负责工程质量的控制、检验。 4、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⑴乙方负责按合同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严格施工,确质量和进度。 ⑵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及时返工,其费用及工期由乙方承担。 ⑶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价(大写):玖拾玖万捌仟贰佰陆拾陆元肆角陆分(小写)¥998266.46元 2、工程款支付:该工程毛路挖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50% ;工程浆砌石完工后付到总工程款的80%;工程竣工验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名词解释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执行《协议书》的相关条款。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无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颁发的工业设备、管道防腐绝热规范、标准及《施工及验收规范》。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开工前五天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有特殊要求的标准或规范由发包人在工程开工前提供。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在工程正式开工前五日内,向承包人提供安装施工图贰套,土建施工图壹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无。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工程师 职权:监督工程进度及工程施工质量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刘庆职务:项目经理(副总工程师)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设备、管道的安装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承包方在施工中使用的水、电、电讯,发包方在施工场地内指定具体使用点。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在施工期间,发包方应保证施工运输要道畅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无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在承包人正式进场施工前,应办理完施工许可等有关手续。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无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无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无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无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

道路施工合同范本常用版

编号:FS-HT-05018 道路施工合同新编 The latest model road construction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FoonShion设计

道路施工合同新编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地块至市政公路之间段临时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土方开挖、塘渣回填、混凝土路面等工程),道路总长暂定为_____米。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具备产品合格证书等。

5、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元整。 6、工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_____天内完成。工期每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上述逾期违约金,甲方可在本工程造价中直接扣除。 7、合同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不设置履约保证金。 8、结算办法 8.1按以下原则结算: 8.1.1按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结算,具体单价及费率。 8.1.2根据附后清单约定的价格及现场签证的工程量按实结算。 8.2土方开挖费用按挖机台班及短驳运输费用单独计取,单独土方短驳运输(运距1000米内)按_____元/车(5吨车)计,此单价均已包括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8.3挖土机采用200型挖机,挖土机费用按_____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交公路发[2009]221号)(范本,仅供参考)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 交公路发[2009]221号

自二○○九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第1.5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1.1.1.7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 1.1.1.9 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 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 2.2 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 1.1. 2.3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1.1. 2.4 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 1.1. 2.5 分包人:指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 1.1. 2.6 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 2.7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 1.1.3 工程和设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协议书、专用条款填写范例(最新)

(GF—2013— 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国家工商 行政管理总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XXXXXX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XXXXXXX施工项目。 2.工程地点:XXXXXXX。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 4.资金来源: XXXXX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o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o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主厂房土建、主体钢结构工程、工艺钢结构,屋面、墙面、装饰装修、给排水、采暖通风、照明电,附属房屋及室外工程等。

(详见工程量清单)。(详见工程量清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填写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填写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东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湖北发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 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天玉玻璃厂厂房工程施工及 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 成如下协议: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天玉玻璃厂房施工项目。 2. 工程地点:石家庄市建设大街89号。 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 工程内容:/ 。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 工程承包范围: 修、给排水、采暖通风、照明电,附属房屋及室外工程等。(详 见工程量清单)。(详见工 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3 年1 月1 日。计划竣 工日期:2013 年06 月30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 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 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

公路工程合同条款

公路工程合同条款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第 1.1.1.6 目细化为:技术规范:为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技 术标准和要求”一词具有相同含义。第 1.1.1.8 目细化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 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 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工程量清单表 5.1~表 5.5)。

本项补充第 1.1.1.10 目: 1.1.1.10 补遗书:指发出招标文件之后由招标人向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的、编号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书。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本项补充第 1.1.2.8 目: 1.1. 2.8 承包人项目总工: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 1.1.3 工程和设备 第 1.1.3.4 目细化为:单位工程:指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 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 1.1.3.10 目细化为:

永久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永久占用的土地,包括公路两侧路权范围内的用地。 第 1.1.3.11 目细化为:临时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 道、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以及生产(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本 项补充第 1.1.3.12 目、第 1.1.3.13 目: 1.1.3.12 分部工程:指在单位工程中,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的若干个工程。 1.1.3.13 分项工程:指在分部工程中,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的若干个过程。 89 标文件 1.1.6 其他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标准版3篇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标准版3篇 Standard version of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标准版3篇 前言: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 (建设单位) 和承包方 (施工单位) 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本文档根据施工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文档 2、篇章2: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文档 3、篇章3: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例文 篇章1:公路工程施工合同文档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承包甲方大灵线岳门湾段路面大修工程,总承包金甲、乙双方共同签署本合同,并履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同内容、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

1、乙方同意承包门湾段的工程施工任务,其主要工程项 目见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 2、工程质量:工程交工验收应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3、合同期限 (1)、乙方必须于2013 年 9月 5日前开工, 2013 年10 月 1 日前全部完工。合同工期为日历工期,包括各种因素和自然条件影响日在内。如因甲方原因,经书面签证,工期可顺延,但不再同意追补投资。 (2)、乙方同意项目的维护期为十二个月。自交工初验 合格,监理工程师签字之日期起计算,工程在一年内发生损害,经分析损害原因,如由施工质量而造成的,乙方应对此承担责任(包括经济责任)。 二、合同造价 ___元整,(其中人工费_________ 元,材料费 __________元,机械费 __________元),此次按单价合同管 理执行。 三、工程施工

公路工程合同专用条款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说明: 1.招标人在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和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以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明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及“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同时,补充、细化或约定的不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通用合同条款和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一致。3.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下列内容进行补充和细化: (1)“通用合同务款”中明确指出……专用合同条款”可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的内容(在“通用合 同条款”中用“应按合同约定”、“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 (2)“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指出“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对“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 修改的内容(在“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中用“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可能约定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等多种文字形式表达); (3)其他需要补充、细化的内容。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函附录中的数据(供投标人确认)与本表所列有重复。编写招标文件的单位应仔细校核,不使数据出现差错或不一致。

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本专用条款为本施工合同的一部分,当以下内容与合同通用条款存在任何不一致时,均以本专用条款为准。本专用条款主要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为合同主体的定义说明;第二部分为对通用条款的部分调整与修订;第三部分为对通用条款的补充说明;第四部分为增加条款;第五部分为附表。 一、定义 1.1 发包人(甲方):指本合同指明的执行本工程投资计划的当事人(即本 项目业主),或其他指定的负责管理本工程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 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其任何受让人(除经承包人同意外)。 1.2 主承包人(乙方):指本项目中已获发包人(业主)接受,并与发包人 (业主)签订了总承包合同,同时按合同约定对工程负有管理、协调 及配合其他承包人工作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建资质的当事人,以 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其任何受让人(除经发包 人同意外)。本项目结构施工单位即为本项目主承包人(即总承包人)。 1.3 承包人(乙方):指本合同中由发包人指定或由主承包人提供已获发包 人接受,并与发包人或主承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承建本工程及受主 承包人管理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建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 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其任何受让人(除经发包人同意外)。 1.4本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中描述的承包人的责任、权利及义务仍然适 应于本项目主承包人(总承包人)即结构施工单位。 二、通用条款修订内容 2.1 第1. 3.3(1)条:本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 工程所在地地方最新的标准、规范的要求。 2.2第2.2.2(16)条:承包人应遵守所有适用于承包人人员的相关劳动法,包 括有关他们的雇用、健康、安全、福利等法律,且必须与所雇佣的雇 员(工人)签定符合政府规定的劳动合同及交纳相关劳动保险等,并 应允许他们享有合法权利。承包人应要求其雇员遵守所有适用法律, 包括有关工作安全的法律。 2.3 第2. 3.1(4)条:主承包人需按合约约定免费向其他承包人提供使用现场 施工用水用电(包括其它分包人的专业试水、及提供其他分包人试验、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协议书条款

公路工程专用合同协议 书条款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技术规范:指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 1.1.3 工程和设备 单位工程:指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 永久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永久占用的土地,包括公路两侧路权范围内的用地。 临时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以及生产(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 1.1.6 其他 “国家验收”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竣工”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竣工验收”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工程接收证书”一词具有相同含义。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本款约定为: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规范; (8)图纸;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0)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1)其他合同文件。 1.5合同协议书 本款补充: 制备本合同文件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并生效之前,投标函和中标通知书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本项细化为: 监理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42天内,向承包人免费提供由发包人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2份,并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承包人需要更多份数时,应自费复制。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1.3款的约定办理。 本项细化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交相关部分工程的施工图纸3份,并附必要的计算书、技术资料,或施工工艺图、设备安装图及安装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手册各2份供监理人批准。 (4)由于合同要求与施工需要。 此类图纸应按监理人规定的格式和图幅绘制。监理人在收到由承包人绘制的上述工程、工艺图纸、计算书和有关技术资料后14天内应予批准或提出修改要求,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提出的要求做出修改,重新向监理人提交,监理人应在7天内批准或提出进一步的修改意见。 本项细化为: 当承包人在查阅合同文件或在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图纸或其他资料中的任何差错、遗漏或缺陷后,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立即就此做出决定,并通知承包人和发包人。 1.9严禁贿赂 本款补充: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应严格履行《廉政合同》约定的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如

农村公路工程施工合同

农村公路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人民政府 乙方:**有限公司 为了确保公路工程任务的顺利完成,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本工程的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以及经济责任,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和内容: (1)承包范围: 公路K0+000-K3+600段路面工程,路线长度3.6公里,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4.5米,路面结构为水泥混凝土路面。 (2)承包内容: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整修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培路肩。 4、承包方式: (1)本工程实行单价承包,工程计量以监理检验合格并签认范围内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工程中所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各项费

用均已包含在承包单价之中。 (2)工程承包单价为含税单价,税款由乙方向有关税务部门交纳,或由甲方向有关部门代交,但费用将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工程价款为按招标确定的单价乘以实际完成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量计算。 第二章工程期限 1、本项工程自签定合同之日起,于2011年6月10日开工,至2011年8月10日结束。 2、乙方进场后,甲方将不定期考核乙方工程完成情况。如因人工、机械数量不足而影响工程进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增补。乙方进场后要服从甲方技术人员及各职能部门的领导。 3、凡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工程工序排布需要以及自然因素(如下雨)造成的停工均属正常停工。 4、乙方所拉运的材料应满足工程的质量要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拉运的质量不合格的材料,其费用不得结算。 第三章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负责检查消除施工现场所有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洪、现场安全操作等工作。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措施,按照业主及监理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工程建设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 2.2发包人: 1.1. 2.6监理人:(监理单位全称)。 1.1. 2.8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派驻施工场地(现场)的全权代表。 姓名:。 职称:。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 2.9 专业分包人:指根据合同条款第15.8.1项的约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的分包人。 1.1. 2.10 专项供应商:指根据合同条款第15.8.1项的约定,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的供应商。 1.1. 2.11独立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直接订立工程承包合同,负责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当事人。 1.1.3工程和设备 1.1.3.2永久工程:。 1.1.3.3临时工程:施工供水、供电、临时施工用房及设施。 1.1.3.4单位工程:指具有相对独立的设计文件,能够独立组织施工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的组成部分。

1.1.3.10永久占地:本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11临时占地:本合同工程需临时占用的土地。 1.1.4日期 1.1.4.5缺陷责任期期限:24个月。 1.1.4.8保修期:是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在合同条款第19.7款中约定的由承包人负责对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限。 1.1.6其他 1.1.6.2材料:指构成或将构成永久工程组成部分的各类物品(工程设备除外),包括合同中可能约定的承包人仅负责供应的材料。 1.1.6.3争议评审组: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聘请的人员组成的独立、公正的第三方临时性组织,一般由一名或者三名合同管理和(或)工程管理专家组成。争议评审组负责对发包人和(或)承包人提请进行评审的本合同项下的争议进行评审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给出评审意见,合同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均未对评审意见提出异议时,评审意见对合同双方有最终约束力。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分别与接受聘请的争议评审专家签订聘用协议,就评审的争议范围、评审意见效力等必要事项做出约定。 1.1.6.4除另有特别指明外,专用合同条款中使用的措辞“合同条款”指通用合同条款和(或)专用合同条款。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