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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正式样本

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正式样本
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5967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正式样本

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正式

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1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爆破材料管理的方

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条例及相关规定

第2条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

全技术操作规程》、《微山金源煤矿安全生产责任

制》要求作业

第3条爆破材料管理员发放爆破材料前必须先

检查爆破员证件、民用爆破物品信息管理系统爆破员

卡及标准药箱、雷管盒是否合格齐全,如出现下列情

况之一不得发放:

(1)爆破员未持有合格证件;

(2)爆破员未携带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爆破员卡或人卡不符;

(3)药箱、雷管盒不合格(如破烂、无盖板)或有箱无锁。

第4条严格爆破材料发放手续。爆破员必须持经领导签发、印章齐全的领料单申请领用爆破材料。爆破材料库管理员必须根据领料单上爆破材料品种、规格、数量,将爆破材料发放给爆破员,并用手持机采集记录下该爆破员所申请的爆破材料信息。如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发放:

(1)未经领导签发、印章不齐全或涂改的领料单;

(2)爆破员所持民爆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卡或人员卡处于被锁期间。

第5条爆破材料库管理员严禁将变质或超过保

证期的爆破材料、未做全电阻导通实验的雷管发放给爆破员。发放时严禁非爆破材料库管理人员进入库房,不得做任何与发放爆破材料无关的事情。

第6条严格爆破材料清退手续。爆破员持有当班班长签字核实的退药单,将用剩的爆破材料交回爆破材料库。爆破材料库管理员对照退药单,认真清点核实退药,并用手持机采集记录下该爆破员所退爆破材料的信息,并将所退爆破材料存放到指定地点,严禁将用剩的爆破材料私自存放、销毁。

第7条加强爆破材料帐物记录。爆破材料管理员发放爆破材料后,必须将雷管发放段号、数量、编号、炸药数量登记到爆破材料发放记录本及交接班记录本上,由爆破员及爆破材料管理员双方确认后签字;爆破材料管理员接受所退爆破材料后,必须将做到管发放段号、数量、编号、炸药数量登记到爆破材

料登记到爆破材料清退记录本及交接班记录本上,由爆破员及爆破材料管理员双方确认后签字,做到领用发放清退实际情况、帐目、手持机采集到的信息三对口,不准用铅笔记帐,不准随意涂改。

第8条发放、清退结束后,爆破材料管理员将手持机存放到指定地点,并对照发放记录清理库存,做到库存、帐目、手持机信息相一致,并在交接班时,交接清楚。交接要严格,手续齐全,班清月结。

此处输入对应的公司或组织名字

Enter The Corresponding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Name Here

地面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地面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新 版) The safety operation procedure is a very detailed operation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in the form of work flow, and each action is described in words.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43

地面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地面爆破工操作规程(选煤厂、矸石山、煤仓)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和使用注意事项。 2、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爆破的有关安全规定。 3、爆破工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4、严格执行“四人联锁”爆破制度和集团公司、矿制定的有关爆破器材领、销、退等管理制度。。 5、按规定领取爆破用具及当班所需雷管、炸药,电雷管和炸药应分装在不同的坚实的专用非金属容器内,直接送到工作地点存放在木制或其他绝缘材料制成的专用炸药箱内,并加锁,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中途逗留。 6、电雷管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班长指定专门人员运送。

7、运送爆破材料人员所乘人车、罐笼等他人不得同时乘坐。 8、检查发爆器和母线,保证完好可靠。。 9、每次装药的药量不能超过600g,只准装1个引药,放置的位置必须距仓壁1m以上,位置选好后,将炮杆固定好,防止炮杆脱落。 10、进入仓内进行扩眼爆破时,严格执行专门爆破安全措施。 11、认真执行“去二回一”制度,按照爆破安全措施规定设好警戒,警戒距离不小于70米,警戒人员必须躲在坚固的掩体后或小房内。 12、对爆破地点附近洒水灭尘。 13、经班长确认警戒无误后,联炮线,退出爆破地点,沿途敷设并检查母线是否符合要求。 14、进入发爆地点,按规定发出三次爆破信号后,进行起爆。 15、摘下母线、扭结成短路,拔下发爆器手把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 16、炮烟排除后,检查瓦斯浓度和爆破情况,有问题及时处理。 17、爆破结束后,报告班组长,由班组长解除警戒。

爆破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ISO9001-2015/ISO45001-2018) ⑴牢记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防患于未然。 ⑵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并取得证书后方准上岗。 ⑶爆破材料的领取应由现场施工员按一次需用量填写领药凭证,由押送员与保管员两人到库领取。爆破材料必须直接运往工地。存放在指定地点由保管员看管,并由现场施工员监督爆破员装炮。爆破结束后剩余爆破材料应及时由保管员、押送员共同返回库中。严禁随地存放或截留私存。 ⑷爆破材料的装卸均应轻拿轻放,不得受到磨擦、震动、撞击、抛掷或转倒。堆放时要摆放平稳,不准散存,改装或倒放。 ⑸爆破材料应使用专车运输,炸药与起爆材料不得放在同一车辆、车厢装运。用汽车运输时装载不准超过允许重量的2/3,行驶速度不应超过20km/h。车顶部需遮盖,人力运输不得超过25kg。必须两人领取雷管、炸药,两人距离要20米以上。 ⑹钻孔前应将边坡上的松动土石清除干净,并将钻机各部杆件详加检查确认完好。钻眼人员必须思想集中不得东张西望。谈天说笑。 ⑺爆破用品在使用前应根据规定要求进行质量检验,装填炸药应按照设计规定的炸药品种、数量、位置进行,装药要分次装入。用竹棍轻轻压实,不得用铁棒或用力压入炮孔内,当孔深较大时,药包要用绳子吊下,或木制炮棍护送,不允许直接往孔内丢药包。 ⑻雷管必须经过检查试爆,电雷管须检查电阻,生铜锈的雷管严禁使用。

⑼雷管应设置在装药全长的1/3~1/2位置上(从炮孔口算起)雷管应置于装药中心,聚能穴应指向孔底。 ⑽药包量必须经过计算,浅孔小炮必须采用松动爆破,不得采用抛掷爆破。 ⑾装药工作必须由施工员指定有爆破操作合格证的爆破员执行。非装炮人员在装炮开始前,必须撤离装炮地点,装炮完毕后必须检查,并记录装炮个数、地点,以便起爆后核对有无瞎炮并进行处理。 ⑿遇有暴雨或闪电打雷时,应禁止装药、安设电雷管和联结电线等操作。 ⒀爆破孔间的堵塞应保证要求的堵塞长度,充填密实不漏气。填充直孔可用干细砂土、砂子、粘土或水泥等,最好用1:2~3粘土,粗砂的泥砂混合物,含水量在20%,分层轻轻压实,不得用力挤压。水平炮孔和宜用2:1土砂混合物,作成直径比炮孔小5~8mm和长100~150mm的圆柱形炮棒(或泥蛋)填塞长度应大于最小抵抗线长度的10%~15%。在堵塞时应该注意勿捣坏导火索和雷管的线脚。 ⒁起爆工作应在现场施工员统一指挥下进行。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严禁穿磨擦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 ⒂起爆前应划出警戒范围,立好标志,现场人员应撤到安全检查区域,并有专人警戒,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警戒人员必须手持红旗和喊话筒(或口笛)以便显示标志和传达信号。 ⒃警界范围一般小炮应距放炮地点300米以外,用药量较多的爆破,警戒距离应经过计算决定。 ⒄电雷管起爆时,炮响后必须立刻取下爆破机的手柄,然后摘除电线,待烟尘消散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爆破机手柄应始终由爆破组长一人携带、使用、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职责 1.民用爆炸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各环节的主管部门(单位)对本环节民用爆炸物品的日常安全管理负责。 1.2治安保卫、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等部门负责对民用爆炸物品各环节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2管理内容和工作程序 2.1 民用爆炸物品的采购与运输: 2.1.1采购民用爆炸物品必须事先向县级公安机关申报计划,经批准采购、运输,领取《爆炸物品购买证》和《爆炸物品运输证》,方可提货。 2.1.2应请有危险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来运输民用爆炸物品。自己运输的要由保卫人员押运,司机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民用爆炸物品要封装严密,不得与其它物资混装,运输途中不得随意停留。 2.1.3运输途中发生丢失、被抢及发生爆炸事故,应立即向附近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查找破案。 2.1.4押运人员要监督司乘人员,禁止在爆炸物品附近吸烟、动火,禁止车辆超速行驶,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车辆。 2.1.5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必须插有标着“危险”字样的红旗,夜间运输时,车辆前后应有标志危险的信号灯。爆炸物品应用帆布覆盖、捆紧。运输爆炸材料的车辆严禁逗留在车库内。 2.1.6车辆运输爆炸物品时,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和突出车外。 2.1.7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运输。 2.1.8 在运输途中押运人员不得离开车辆,不准无关人员靠近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途中住宿时,要报告住宿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证安全。 2.1.9 装车时,押运人员负责清点查验民用爆炸物品的品名和数量是否与实际相符。

2.1.10 民用爆炸物品到货后,押运人员、保管员(验收员)、采购员共同验收数量,并注意包装是否破损、异样或散落,确认无误后,方可验收入库。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尽快妥善处理。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请示领导,在问题没有解决之前,不能验收入库,应做出标志单独保存; 2.1.11 装卸民用爆炸物品时一定要轻拿轻放,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装卸人员在搬运中不能携带火种、火具,更不能吸烟或动火。 2.1.12民用爆炸物品仓库管理员、押运员、爆破员以及领用人员等 必须选用责任心强、政治可靠、经验丰富的人担任,不得指派临时工 单独领用民用爆炸物品。 2.2 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和使用: 2.2.1民用爆炸物品库房必须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制度,并建有严 格的出入库和仓库管理制度,严禁与其它物资共同存放。库房要远离 生活区,库房门窗牢固,防盗、防火、防雷等措施完备、通风良好、 空气干燥、温度适宜。 2.2.2保管员必须持《爆炸物品保管人员许可证》上岗。 2.2.3保管员要经常检查仓库安全,尤其门窗及仓库周围。检查消防、 避雷、报警装置是否安全有效,有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2.2.4 库区范围内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将火种带入库区。炸药库周 围20米内不准有枯草和易燃、易爆物品。 2.2.5建立出入登记制度,不经保卫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准进入库内。 2.2.6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必须经过严格审批,使用单位要建立台帐, 并设专人保管,剩余物品及时退库,严禁随便存放,私自留用或转送、 转借、转卖他人,使用单位要保存使用原始记录。 2.2.7 治安保卫、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等部门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监 督、检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常识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

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一、爆破材料的领用 第1条放炮员必须依据当班爆破计划所需的种类和数量,并持爆破材料计划单向爆破材料库房领取符合规格、品种的雷管和炸药。 第2条放炮员领出火工品经查验后,必须立即离库。从库房向工作地点运送雷管、炸药时,必须使用药包和雷管盒,在途中不准逗留,不要与众人同行。 第3条由爆破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破材料时,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条款的规定。 第4条领出雷管后,途中不得进行整理雷管及脚线。 第5条雷管、炸药运送到工作地点后,分别放在运料巷安全出口附近的安全地点,由放炮员负责验收装箱。入箱的火工品必须上锁,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禁止乱藏乱放。 第6条雷管、炸药必须分别装在非金属容器内,并禁止贮存其它物件。炸药箱要放置在离开电气设备、运输轨道、金属导体且在支架顶板完好的安全地点,严禁任何人敲击炸药箱或坐卧在药箱上。 第7条当班消耗的雷管、炸药,必须经跟班组长签字,放炮员持此证明及剩余的雷管、炸药去药库办理退库手续,并校对领用的数目。剩余爆破材料不得由私人保存,若发生雷管、炸药丢失现象,有关部门应严格追查和处理。

二、装配引药 第8条装配引药必须在运料巷道的安全地点进行。在整理雷管脚线时,必须先将成把(卷)雷管理顺,然后用一只手握住雷管脚线尾端,另一只手用大拇指和食指捏住靠雷管根部的脚线,用力均匀地将雷管脚线抽出,严禁倒抽雷管。 第9条装配引药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条款的规定。 第10条要正确装配引药。用直径稍粗于雷管的木(竹)质带尖的小棒,在用手搓揉松的药卷平端中心,扎一垂直小孔,将雷管插入孔内,再用雷管脚线扎紧,不准用雷管代替木(竹)棒扎眼。雷管两脚线必须扭接在一起。 第11条有水的工作面需把引药及药卷装入防水袋内。 三、装药 第12条装药前先用木炮棍在炮眼内通几次,以清除煤粉及疏通炮眼,然后把药卷一个接一个放在眼口处,再用炮棍轻轻送入眼底。药卷与药卷中间不准夹有煤粉、煤碴等杂物。防止药卷中间被隔开而影响放炮效果和安全。引卷位置一般应是从孔口数起的第一个药卷(正向装药)。炸药聚能穴应向孔底。 第13条在向炮眼送药与送炮泥的同时,另一只手必须将雷管脚线轻轻拉住,并紧靠眼壁,防止捣毁药卷封纸和捣断雷管脚线。 第14条根据《作业规程》规定的装药量及装炮方式进行装炮。 第15条对瓦斯突出或涌出较大的炮眼装药,在装药前,可先装一段炮泥并予以捣实后再装药,以减少从炮眼内涌出瓦斯。

爆破器材库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爆破器材库安全管理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8081-36 爆破器材库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爆破器材仓库管理规定 1、爆破器材储存仓库(室),每天二十四小时要有专职人员看守爆破器材。仓库管理员应由持有《爆炸物品工作人员作业证》的人员担任。 2、炸药库除爆破作业人员与保卫、安全员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任何人出入库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入库人员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和易燃物品,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动火。入库人员着工作服和防静电工作鞋进入库房和发放间。 3、仓管人员每月定期检查爆破器材库,包括库存爆破器材的质量、数量和消防、避雷、门窗、报警等安全装置以及库(室)温、湿度要定期检查,发现过期或变质的爆破器材要及时清理销毁;发现安全设施失效和有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整改或报告仓库主管

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

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 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 nt to achieve a uni 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 nt people, so as to coord in ate acti on, reduce bli ndn 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爆破材料领用发放、清退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1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爆破材料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条例及相关规定 第2条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 作规程》、《微山金源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作业第3条爆破材料管理员发放爆破材料前必须先检查爆 破员证件、民用爆破物品信息管理系统爆破员卡及标准药箱、 雷管盒是否合格齐全,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发放:(1 )爆破员未持有合格证件; (2)爆破员未携带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爆破员卡或人卡不符; (3)药箱、雷管盒不合格(如破烂、无盖板)或有箱无锁。 第4条严格爆破材料发放手续。爆破员必须持经领导 签发、印章齐全的领料单申请领用爆破材料。爆破材料库管

理员必须根据领料单上爆破材料品种、规格、数量,将爆破材料发放给爆破员,并用手持机采集记录下该爆破员所申请的爆破材料信息。如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得发放: (1 )未经领导签发、印章不齐全或涂改的领料单; (2)爆破员所持民爆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卡或人员卡处于被锁期间。 第5条爆破材料库管理员严禁将变质或超过保证期的爆破材料、未做全电阻导通实验的雷管发放给爆破员。发放时严禁非爆破材料库管理人员进入库房,不得做任何与发放爆破材料无关的事情。 第6条严格爆破材料清退手续。爆破员持有当班班长签字核实的退药单,将用剩的爆破材料交回爆破材料库。爆破材料库管理员对照退药单,认真清点核实退药,并用手持机采集记录下该爆破员所退爆破材料的信息,并将所退爆破材料存放到指定地点,严禁将用剩的爆破材料私自存放、销毁。 第7条加强爆破材料帐物记录。爆破材料管理员发放爆破材料后,必须将雷管发放段号、数量、编号、炸药数量登记到爆破材料发放记录本及交接班记录本上,由爆破员及 爆破材料管理员双方确认后签字;爆破材料管理员接受所退爆

采煤爆破工操作规程(新编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采煤爆破工操作规程(新编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采煤爆破工操作规程(新编版) 一、上岗条件 第1条采煤爆破工必须具有二年以上采煤工作经历,熟悉采煤工作面通风、瓦斯管理和爆破材料管理规定、爆破材料性能与作业规程,掌握爆破技术,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二、安全规定 第2条采煤工作面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第3条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本操作规程、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其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 第4条必须妥善保管好爆破材料和发爆器。炸药和电雷管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放置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和电器设备、干燥的安全地点,爆破时必须放到警戒线以

外;发爆器悬挂于干燥地点,钥匙要随身携带。 第5条必须严格执行爆炸材料和发爆器领退制度,领退时要有记录、签字。 第6条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二十条规定使用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批号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 第7条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工作面放炮前,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和安全检查员都应在现场。 第8条在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必须采用毫秒爆破,爆破延期总时间不得大于130毫秒。 第9条炮眼封泥应有火炮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第10条必须使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发爆器和符合规定的爆破母线进行爆破,严禁采用其他方法起爆。 第11条装填炮眼与打眼的距离不得小于20米,在装填炮眼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从事其他任何工作;在有电钻电缆的地段严

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爆破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爆破员作业证》,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2、各种爆破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 3、爆破所用的各种非电雷管、导爆索、炸药等物品,在搬运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抛掷。 4、拉运火工材料的汽车不准停留在人员密集的地方,车上应标有危险标志。带车人员严禁吸烟及带火种。 5、从炸药库房领出的各种起爆药包运往施工现场时,要根据背运人员的体力强弱负重。 6、往现场运送起爆药包及炸药时,运送人员严禁吸烟。禁止在有明火处休息。不准靠近汽车排气管行走。 7、炸药运到工作面时,应与明火、机械设备、电源及供电线路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设专人看守。 8、使用导爆索爆破时,应首先检查导爆索外观是否完好、有无裂缝、破皮、打死扣现象,若发现以上情况时,应割掉不用。 9、在切割导爆索时,应用锋利的刀子,严禁用钳子、石头、铁器砸切。已放火炮孔中的导爆索严禁切割。 10、严禁用导爆索当绳子上下吊东西、捆绑炸药和代替安全绳使用。 11、导爆索的连接方法应符合出厂说明书的规定,搭接时必须使支线的端部与干线的传爆方向相一致,搭接长度不得少于15cm。 12、导爆索装好后,要指定专人看守,严禁其它闲人进入现场,以免踩踏而发生事故。 13、索网的铺设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支线与母线连接时,两线的夹角不大于90°。 ﹙2﹚在索网的任何部分,不得将导爆索弯曲成锐角或死弯。 ﹙3﹚两索间距离应不小于40cm。线路不应交叉铺设,若不可避免时,交叉部分应用厚度不小于15cm的衬垫物隔开。

﹙4﹚插入药卷内的导爆索端头,应位于药卷的中下部;若为散装炸药时,应自孔中心贯穿主炸药包底部。 ﹙5﹚当外界温度高于 35℃时,应使用非塑料包皮的导爆索。并用木板、草皮或细土等复盖,以免日光直射。 14、同一网路上不准使用不同厂、不同牌号的导爆索。在同一网路上有两组以上导爆索时,应同时起爆。 15、装炮前,爆破工要观察施工现场的情况。特别是永久建筑物及设备、机械距离远近,是否安全,若有问题及时向值班队长和有关领导汇报,采取措施,否则不能放炮。 16、装药和堵塞应使用竹、木、塑料管制作的炮棍,并不得用力猛捣,严禁使用金属棍棒装填,以防止捣响或者捣伤导爆索及脚线造成瞎炮。 17、起爆前,必须将剩余爆破器材撤出现场,运回仓库,不得藏放于工地。 18、爆破后,炮工应检查所有装药孔是否全部起爆,发现瞎炮应及时按照处理瞎炮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理;未处理前,必须在其附近设警戒或派人员看守。 19、在进行隧洞、深孔等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爆破设计要求进行。严格控制药量、飞石方向和距离,以免伤人。 20、装药时,严禁将爆破器材放在危险地点或机械设备和电源、火源附近。 21、在下列情况下,禁止装炮: ﹙1﹚炮孔角度、方向、深度不符合要求。 ﹙2﹚孔内岩粉未清除。 ﹙3﹚孔内内温度超过35℃。 ﹙4﹚炮区内的其他人员未撤离。 22、装药和堵塞应使用木、竹、塑料管制做的炮棍,严禁使用金属棍棒装填。 23、爆破后应检查所有装药孔是否全部起爆,如发现瞎炮,应及时按照瞎炮处理的规定妥善处理。 24、起爆前,必须将剩余爆破器材撤出现场运回炸药库,不得藏放于工地。 25、炮孔的装药结构、药卷直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深孔爆破,炮孔四周的大块石应首先清除。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93558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爆炸物品库区管理规定 一、六严禁 ㈠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内,须进入库区时必须遵守规定,并做好出入登记; ㈡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动用明火; ㈢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 ㈣严禁电瓶车、柴油车和拖拉机进入库区; ㈤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和进行其他活动; ㈥严禁在库房周围放牧和狩猎。 二、八不准 ㈠无公安机关的批准手续不准发放; ㈡无计划手续不准发放; ㈢手续证件有涂改不准发放; ㈣超期变质的火工品不准发放; ㈤未经培训的爆破员或无上岗证不准发放;

㈥无炸药、雷管箱、箱上无锁子不准发放; ㈦雷管未编号不准发放; ㈧运输工具不合格不准发放。 爆炸物品安全教育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爆物品管理条例》和国家法律,各级政府有关爆炸物品管理的指示、规定等,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用班前、班后会,每周一次的安全例会,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经常向职工进行有关火工品管理方面的安全教育,普及有关方面的安全常识,增强广大职工的法制观念,形成群防、群治的管理网络。 二、对所有接触火工品的工作人员,都要进行强制性的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件方准上岗。 三、对爆破作业人员,除要求能熟练的掌握爆破操作技术外还必须对爆破器材的性能和有关特性参数有所了解,并掌握常用的爆破方法和其他爆破基础知识。 四、对火药保管员、看库警卫员、运输驾驶员、购货押运员、放炮员,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规程制度教育,对全体职工每年度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并在分期分批的

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简易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The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Management Proces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简易版

爆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应用在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⑴凡从事爆炸作业的人员应严格遵守 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民用地信网品管理条例》等安全规程,应持有有效爆破证从事爆破作业;任何地点不准单人爆破作业。 ⑵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领取的火工材料应妥善保管,地信网须用保险箱锁起,炸药、导火线须箱子加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严禁乱放、乱扔、私存、转卖或转借他人。剩余的火工材料应当日寄存,并办好出库和寄库手续。 ⑶严禁烟火及明火照明。 ⑷装药开始时,必须停止工作面其它作

业,只准用木、竹炮棍装药,严禁用铜、铁等器材装药。 ⑸地下爆破须在有关的通道上设置岗哨,井下所有人员须全部撤至地面安全地点。回风巷应使用木板交叉钉封或设支架路障,并挂上“爆破危险区,不准入内”的标志。爆破结束,巷道经过充分通风后,方可拆除回风巷的木板及标志。 ⑹地信网起爆时,一人连续点火的根数不得超过5根;地信网的长度须保证点完地信网后,人员能撤至安全地点,但不得短于1.2米。 ⑺同一工作面有一人以上同时点火时,须指定其中的一人为组长,负责协调点火工作,及时发出撤至安全地点的命令。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 爆破作业是一项具有危险性和不安全因素的作业,在整个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根据工程要求和爆破的具体条件,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严密组织好施工防护,严格控制爆破能源释放效果,无介质破碎工程,即可达到预期的爆破效果,提高施工速度,又可将爆破范围及爆破危害控制在规定的安全限度之内。 爆破施工作业安全 (一)爆破作业应专人负责,统一指挥,较大的爆破施工还应建立临时爆破领导小组,成立有工程技术人员、爆破专业人员、防护员、联络员等组成的爆破专业队伍。 (二)爆破施工前,应根据工程要求和爆破点的具体情况制定爆破方案,防护措施(减震、防冲击波、防飞石、防噪音)和具体的施工方法。 (三)打炮眼前应详细地检查施工点岩层、石缝和使用的工具,

清除危石、杂物、积雪,按要求选好炮位、炮向和立脚点,在斜坡和作业困难的地点立脚时,可设置工作吊架和临时脚手架,机具应放置在妥善地点,不得随意乱放,高空打眼作业时,禁止将工具或钻杆由上往下投掷。 (四)打眼时,胸部以下钎杆和眼孔要保持在一条直线上,作业人员要随时瞭望炮眼上部,发现落石及时躲避和呼喊。 (五)检查、试验和加工爆破材料时,应远离施工地点,并禁止在炸药房附近进行试验。 (六)清楚雷管内杂物时,禁止用手掏、嘴吹、更不能用硬物插入雷管。 (七)进行爆破器材加工,检修作业和爆破作业的人员,严禁穿戴摩擦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装药区内严禁吸烟、点火,与装药无关的人员应在装药前撤离装药区。 (八)临装药前才可把爆破材料运至工作点,存放在指定地点,随取随用,禁止边打眼,边装药,边放炮,爆破后的剩余材料应清点入库,禁止随地存放或带回宿舍。

爆破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爆破物品使用管理方案 为了加强爆破物品的使用和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民爆物品管理条例》、《非矿山山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特制本制度。 一、矿山矿长是爆破物品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发现爆破物品丢失、被盗,必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对违反爆破物品管理规定和《非矿山山安全规程》规定的,追究责任,从严处罚责任人。 二、爆破物品购置审批: 1、矿山使用爆破物品规格型号、数量,企业根据生产实际的需用量填写购置计划申请报批表,矿长签署购置意见,企业加盖公章,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县安监局审批,企业采购人员凭报批表到指定经销单位办理购买等有关手续。 2、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购置矿山专用爆破物品,不得从非正规渠道购置爆破物品和使用非矿用爆破物品。 3、购置的爆破物品实行专车、专人押运,不得夹带或达乘非专用车辆。 4、所购置的爆破物品抵运后,必须及时清点入库,并

做好库房台帐登记等管理工作。 三、爆破物品使用领退: 1、领退爆破物品必须由专职放炮员进行。 2、放炮员应按当班所需数量,开具领料单经审批后领取。 3、当班未使用完的爆破物品,必须当班退回库房,完清领退手续。 4、领炸药、雷管时,严禁人员带点火用具和吸烟进入库房。 5、领退爆破物品时,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库房。 6、严禁其他人员代替放炮员领退爆破物品。 四、爆破物品库房管理: 1、保管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仓库防火制度》和库房保管、领退登记制度。 2、保管员发放、收回的爆破物品要严格检查,坚持收、发登记、报批、签字制度,坚持每天对帐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发现差错及时追查,并报告矿长。 3、库内储存的爆破物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不同类别、不同型号的炸药、雷管分库分类储存,做到库内物品堆放排列整齐,严禁混放、乱堆乱放和堆放其它禁放物品。 4、库房保管员、放炮员(凡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不得穿化纤衣服上班和领取爆破物品。

爆破材料领退制度示范文本

爆破材料领退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爆破材料领退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必须进行严格的出入库检查和登记,爆炸物品入库 时,要对其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 2、爆破材料出库时,必须由矿长签发领条,凭领条领 取,并对领取人进行登记、签字; 3、爆破材料领退,必须做到帐物相符; 4、爆破材料的领退,必须由放炮员进行,放炮员必须 经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5、严格执行爆破材料退库制定,凡当班未用完的爆破 材料,必须及时退回爆破材料库,严禁存放于井下或宿舍 等不安全的地点; 6、严格执行爆破材料退库制度凡当班未用完的爆破材 料,必须及时退回爆破材料库,严禁不按规定退回爆破材

料库; 7、由于爆破材料未认真执行领退制度,造成的后果,由负责人承担。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最终)汇总

0.1 一般规定 1、露天、地下、水下和其它爆破,必须按审批的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进行。峒室爆破、蛇穴爆破、金属爆破、拆除爆破以及在特殊环境下的爆破工作,都必须编制爆破设计书。 裸露药包爆破和浅眼爆破应编制爆破说明书。 爆破设计书应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批准。爆破说明书由单位和总工程师或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 2、在城镇居民区、风景名胜区、重点文物保护区和重要设施附近进行爆破,须经主管部门批准,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协商,并征得当地县(市)以上公安部门同意。 大爆破应有现场指挥。大爆破设计书的审批权限,由各主管工业部(或相当于此级的总公司)规定。大爆破作业除报主管部门批准外,应征得当地(市)以上公安部门同意。 3、爆破作业地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禁止进行爆破工作: a、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 b、支护规格与支护说明书的规定有较大出入或工作面支护损坏; c、通道不安全或通道阻塞; d、爆破参数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e、距工作面20m内风流中沼气含量达到或超过1%或有沼气突出征兆; f、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 g、危及设备及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 h、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 i、光线不足或无照明; j、未严格按本规定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4、禁止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穿化纤衣服。 5、在大雾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地面和水下爆破。需在夜间进行爆破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部门批准。 遇雷雨时应停止爆破作业,并迅速撤离危险区。

6、装药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装药前应对峒室、药壶和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 b、大爆破装药量应根据实测资料校核修正,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 c、使用木质炮棍装药; d、装起爆药包、起爆药柱和硝化甘油炸药时,严禁投掷或冲击; e、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柱等敏感爆破器材前,应采用铜或木制长杆处理; f、禁止烟火; g、禁止用明火照明; h、禁止用冻结的或解冻不完全的硝化甘油炸药。 7、填塞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装药后必须保证填塞质量,峒室、深孔或浅眼爆破禁止使用无填塞爆破(扩壶爆破除外) b、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 c、填塞要十分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线路; d、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 e、禁止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 8、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或药柱中的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 9、炮响完后,露天爆破不少于5分钟(不包括峒室爆破),地下爆破不少于15分钟(经通风吹散炮烟后),才准爆破工作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 10、地下爆破作业点有毒气体的浓度不得超过表1的标准。 爆破工作面的有毒气体含量每月测定一次,爆破炸药量增加或更换炸药品种,应在爆破前后进行有毒气体测定。 地下各爆破作业点的通风要求与安全措施,应由单位的总工程师批准。 11、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30.2 爆破警戒与信号 1、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山西路桥长临高速路基总承包LJ9A项目部 民 用 爆 炸 物 品 安 全 管 理 责 任 制 度 二O一五年

目录 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管理制度 (3) (一)、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检查制度 (4) (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 (三)、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警卫看守制度 (7) 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8) (一)、民用爆炸物品运输管理制度 (8) (二)、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保管制度 (9) (三)、民用爆炸物品入库检查登记制度和清退回库制度 (10) (四)、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申请审批制度 (11) (五)、民用爆炸物品防火、警卫制度 (13) (六)、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奖惩制度 (14) (七)、民用爆炸物品器材丢失处理办法 (15) (八)、民用爆炸物品爆破方案审批交底制度 (16)

一、民用爆炸物品库房管理制度 1、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仓库应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设计建设,并通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价合格,由公安机关验收后方可使用。 2、库房应有醒目的库房标识牌,标识牌的格式按《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的规定设置;库区大门、库房等显著位置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3、仓库管理实行双人双锁制。 4、严格定员定量管理规定,严禁超员超量现象。库内不得存放无关的工具和杂物及任何废品。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 5、库内民用爆炸物品堆放执行定置管理,存放区域画清晰的定置线,不得超品种、超定置线存放;在墙面画定高线,不得超高存放。 6、民用爆炸物品宜单品种专库存放,当受条件限制时,需在同一仓库内存放两种以上民用爆炸物品时,应遵守以下原则: (1) 黑火药应单独存放;工业雷管除与未拆箱的塑料导爆管可以同库存放外,不应与其他物品同库存放; (2) 工业炸药及制品、工业导爆索、未拆箱的塑料导爆管可以同库存放,在库容允许的条件下单个储存库的计算药量不应超过设计或安全评价核定的存药量。 7、库内应有标记品种、规格和数量的标识牌。同库储存多品种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分别堆放,并有明显标志。 8、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内产品的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堆放稳固整齐,箱上标记应露在外面便于查看,并遵守下列规定:

爆破材料管理制度

1.爆炸材料的贮存、永久性地面爆炸材料库建设结构及各种防护措施、库区的内外都安全距离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3.库房必须选择在干燥的地方,并应有良好有通风设施。 4.爆炸材料库周围,必须设围墙或铁刺网,其高度不得低于2m,围墙或铁刺网距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5m。 5.各种爆炸材料的每一品种都应专库贮存。 6.存放爆炸物品的木架每格只准放一层爆炸材料箱。 7.爆炸材料库应有警卫昼夜看守。 8.爆炸材料库存放的炸药不得超过300kg,雷管不得超过1000枚,并不得超过10天的需要量。 9.炸药和雷管应分别存放在单独的房间。 10.只准贮存使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 11.爆炸材料发放、使用,警卫人员必须是经过公安机关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1.在地面运输爆炸材料时,除必须遵守民用爆炸物品雷管条例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运输爆炸材料的车辆,出车前必须经过检查车厢不得用栏杆加高,并必须插有标有“危险”字样的黄旗,夜间运输时,车辆前后应有标志危险的信号灯。 (2)爆炸材料应有帆布覆盖,捆紧,装有爆炸材料的车辆,严禁在车库内逗留。 (3)严禁用煤车、拖拉机、自翻车、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拖车运送爆炸材料。 (4)用车辆运送雷管时,雷管箱不得侧放或立放,层间必须垫软垫。 2.井下运送爆炸材料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和炸药必须放于木质或竹质的容器内,不准装在衣服内。 (2)不准把爆炸材料放在车内运送也不准乘车运送。 (3)交接班时,人员出、入井时严禁运送。 (4)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1.爆破工作人员,必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操作技能,并经当地设区的市级公安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类别和作业范围,级别的《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2.爆破工的工作职责是: 2.1 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应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应擅自销毁和挪作他用; 2.2 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2.3 严格遵守爆破规程本操作规定; 2.4 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2.5 爆破结束后,应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2.6 定期接受爆破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的培训教育。 3.爆破工对火工品的搬运与加工的要求: 3.1 爆破所用的电雷管,火雷管,导爆索,导爆管,炸药等物品,在搬运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抛掷。 3.2 运输火工材料的汽车不准停留在人员密集的地方,车上应示有醒目的危险标志。押车人员严禁吸烟及带火种。 3.3 从爆破器材库领出的各种起爆破器材送往施工现场时,要根据背运人员的体力强弱来负重。 3.4 往现场运送爆破器材途中,运送人员严禁吸烟。禁止在有明火处休息。不准靠近汽车排气管和在电力线路下行走。

3.5 炸药运到工作面时,应与明火,机械设备,电源及供电线路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设专人看守。 3.6 在加工导火索时,应首先查清是否同厂,同批,试验燃速,不准和异厂,异批导火索混合使用,以防燃速不同发生事故。 3.7 加工火炮插管时,应严格清查管数,导火索头与雷管的数量应相符。 3.8 导火索插入管内时,管内杂物应倒净,以免杂物堵塞导火索药芯造成瞎炮,严禁用嘴吹。火雷管插好后缠胶布时,手指应轻微顶住管尾,以免接触不良脱节造成瞎炮。 3.9 绑炮时若遇药卷过硬时,可用手指将药卷捻松后再慢慢把管插入,严禁用力硬插。 3.10 严禁电雷管用力硬插入起爆药内。在插电雷管时,应先在药卷一端用竹,木锥子钻成眼后,将雷管顺眼慢慢插入,绑扎时,注意保护电雷管封闭口及脚线不受到损伤。 3.11 在切割导爆索时,应用锋利的刀子,严禁用钳子,石头,铁器砸切。已放入炮孔中的导爆索严禁切割。对结块炸药的粉碎,应用木器碾压碎,严禁用铁器和石头砸碎。 3.12 加工和装放火炮时,现场严禁生明火,严禁吸烟,打闹,禁止将绑好的炸药包乱抛。 3.13 电雷管在使用前,应检查其导电性,并按电阻大小来选配。 3.14 禁止爆破人员身穿化纤类服装和带钉子的鞋,不应携带非绝缘电筒或其它金属用具。不应使用手机。 3.15 加工电炮时,应使用专用爆破测量仪表,同时应认真检查,确认仪表完好正常并符合标准时,方可使用。

3爆破作业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作业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1、总则 1爆破员安全员必须参加爆破安全技术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持有爆破员安全员作业许可证,方可从事爆破作业。 2爆破员安全员作业前要穿戴好老保防护用品(禁止穿化纤衣服),严禁喝酒并不得携带能发火的物品,作业时必须按爆破设计要求进行。 3火工品(炸药、雷管、导爆管、导爆索、导火索等以下同)在运输、保管、领用、试验、销毁、加工和使用等作业中,必须轻拿轻放,不得撞击、坠落、推拉、掷滚或敲打。 4爆破员领用的电雷管等起爆器材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用于同一工作面必须是同厂、同批号的合格产品。 5爆破炸药为铵油炸药、乳化炸药、水胶炸药,如改变炸药品种时,必须经公司批准后,方可使用。 6禁止使用硬化及过期炸药。 7爆破工作必须在组长或指定炮区负责人指挥下进行。 8爆破员在加工起爆药包时,必须在爆破作业面附近的安全地点进行,严禁在爆破器材存放间、住宅和靠近人群的地点加工,每次起爆药包的加工数量,不应超过本次爆破所需的数量。 9在炮区内及距放置火工品20m以内(上风头50m以内)和爆破作业操作过程中,不得有明火,严禁烟火,10m 以内不得

有与工作无关人员逗留。加工起爆药包的地点必须距放置炸药的地点20m以外。 10爆破员严禁使用导火索。 11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在使用前须经爆破专用仪表逐个检查电雷管的电阻值,康铜桥丝雷管的电阻值差不超过0.3欧姆,镍铬桥丝雷管的电阻值差不超过0.8欧姆。检查合格的雷管脚线在使用前须短路联接。 12爆破员在采用导爆管起爆网路时,使用前每卷导爆管两端封口须切掉5公分以上,雷管部(聚能穴)禁止朝向导爆管的传爆方向。联结时须在全部装药充填结束以后,从爆区一端逐步仔细进行。 13爆破员对炮孔的装药量,必须严格遵守设计规定,否则,必须要请求爆破领导人同意。 14爆破员在放炮前必须要求矿山企业在炮区范围内设立警戒,同时要发出符合规程要求的警戒信号,严格按信号要求进行起爆。 15起爆后,露天矿山不小于15分钟,经过通风吹散炮烟后才能进入作业地点进行安全检查,经确认安全后,方准解除警戒。若发现有盲炮或怀疑有盲炮须立即报告并处理,处理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并在危险区边界设立警戒。 16在雷雨天、大雾天、七级以上风天、黄昏和夜晚,禁止进行露天爆破,如在爆破作业过程中遇雷雨时应立即停止爆破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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