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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meec旅游局权力清单

Dumeec旅游局权力清单
Dumeec旅游局权力清单

生命中,不断地有人离开或进入。于是,看见的,看不见的;记住的,遗忘了。生命中,不断地有得到和失落。于是,看不见的,看见了;遗忘的,记住了。然而,看不见的,是不是就等于不存在?记住的,是不是永远不会消失?

旅游局权力清单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实施措施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制定旅游业发展规划并按照旅游发展规划要求,组织对全县旅游资源的开发和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实施旅游资源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旅游商品的生产销售;会同有关单位指导和管理旅游风景点、游览点、涉外星级饭店的其它旅游基础设施的建设。

(三)负责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策划和对外宣传促销工作,负责指导设计旅游线路方案。

(四)负责全县旅游安全和质量监督;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五)管理和指导全县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六)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对外方针政策。

(七)接待友好国家、社会团体和集体访问、交流工作;对来华的专家学者、经商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涉及对外开放县和国际间对等级别政府民间团体友好往来等有关事宜。

(八)负责归国华侨、海外侨胞的联络、接待服务工作;落实有关侨眷的优惠政策等,为我县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二、服务承诺

(一)实行首问负责制。首个接待的工作人员热情服务,认真耐心解答,并负责将其引领到相关科室,落实好具体人员负责办理。

(二)实行服务承诺制。对来我局办理工作的人员,一律笑脸相迎,全力为旅游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在政策允许和工作专职范围内,妥善办理各项旅游业务。同时,制定便民服务措施,实行蹲点挂钩制,为景点排忧解难,旅游营销联盟每月召开例会,商谈解决存在问题的办法,切实为企业办实事、好事。

(三)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实行政务公开,对我局办理的业务程序、申报条件等事项一次性对外公告,并实行“阳光”操作。

(四)实行限时办结制。

1、对符合旅行社申报条件的,规定30日内,承诺10日内做好初步审定、补正材料,上报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2、依据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积极受理旅游投诉。规定在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承诺在接到投诉和举报1日内做出是否受理投诉的决定,规定45日处理完毕,承诺30日内处理完毕。

(五)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本单位存在违反以上服务承诺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开展批评教育,责令整改。

三、班子成员分工

姓名职务分管工作电话

分管股室股室负责人

符莲娜局长全面65352918

张新华副局长旅游股、网站袁小哲65352918

靳立堂副局长办公室、外事接待符晓凯65352918

尤建波纪检书记纪检、安全、质监所赵亮

四、职权清理 (一)行政许可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审核

1、职权行使依据:《河南省旅游条例》第四十条。

2、承办单位(股室):旅游股 地址:政府五楼(大成路1号) 主管领导:张新华65352918 股室负责人:袁小哲65352918

3、需提交的材料

(1)设立申请书;(2)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3)旅行社章程;(4)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本条例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资格证书;(5)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6)经营场所证明;(7)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4、办理(前置)条件

(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3)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4)有符合条例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

5、办理程序

6、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7、服务承诺时限

提出申请后,在10日内初步审核完毕,根据材料补正情况随时上报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8、受理咨询机构及电话: 旅游股,袁小哲,65352918 9、投诉举报电话: 效能中心:65328017

提出申请

初步审查 提出意见

补正申 请材料

报市旅游 局审核

省或国家 旅游局审批

(二)行政处罚 1、职权行使依据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

《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

《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 《旅游统计管理方法》第二十五条。

《河南省旅游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 2、承办单位(股室):质监所 地址:政府五楼(大成路1号)

主 管 领 导: 尤建波 65351000 股室负责人: 赵 亮 65351000 3、办理程序

一般案件办理程序:

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程序(以下简称特别程序):

4、收费标准及依据 依据法律规定。

5、服务承诺时限

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复杂情况确定。 6、受理咨询机构及电话

质监所, 赵 亮, 65351000 7、投诉举报电话

效能中心:65328017 (2)承办单位(股室):质监所 地址:政府五楼(大成路1号)

调查 询问 处罚 告知

做出行 政处罚 决定

申请强 制执行 结 案

立案 审批 举行听证

行政处罚决定审批

调查 询问

行政处 罚决定 审批

做出行 政处罚 决定

申请强 制执行

结 案

立案 审批

听证权利告知

主 管 领 导: 尤建波 65351000 股室负责人: 赵 亮 65351000

(三)行政处理 投诉处理

1、职权行使依据:《旅游投诉暂行规定》第六条。

2、承办单位(股室):质监所 地址:政府五楼(大成路1号)

主 管 领 导: 尤建波 65351000 股室负责人: 赵 亮 65351000 3、需提交的材料

投诉者应当向旅游投诉管理机关递交投诉状,并按被投诉者数提出副本。投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年龄、单位(团队)名称及地址。(2)被投诉者的单位名称或姓名、所在地。(3)投诉请求和根据的事实与理由。(4)证据。

4、办理(前置)条件

(1)投诉者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旅游者、海外旅行商、国内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2)有明确的被投诉者,具体的投诉请求和事实根据。(3)属于本规定所列的旅游投诉范围。

5、办理程序

6、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7、服务承诺时限

(1)投诉时效:向旅游投诉机关请求合法权益的投诉时效期间为60天,投诉时效从投诉者知道或应知道权利被侵害时算,有特殊情况的,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可以延长投诉时效期间。

(2)受理时限:投诉管理机关接到投诉状或口头投诉,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调查处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1日(规定为7日,承诺1日)内通知投诉者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调查核实案件时限:投诉管理机关作出受理决定后,同时向被投诉者和投诉者进行调查取证。被投诉者应当在接到通知后,进行自查,并作出书面答复。20日(规定30日,承诺20日)内完成调查工作。

(4)送达时限: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应当用旅游投诉处理决定书的形式在10日(规定15日,承诺10日)内通知投诉者和被投诉者。

综合(3)、(4)项内容,旅游投诉处理时限法定为45日,承诺30日内办理完毕。 8、受理咨询机构及电话

质监所, 赵 亮, 65351000 9、投诉举报电话 效能中心:65328017

游客投诉

审查

受理

通知被 投诉者 作出书 面答复

调查核实

进行调解

调解不 成作出 处理决 定

不服处理决定的申请复议或直接起诉至人民法院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有住房出售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有住房出售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彻底解决我市住房制度改革中的历史遗留问题,依据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出台的房改政策,现就进一步做好公有住房出售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公有住房出售的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坚持房改政策严肃性,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禁用违法方式解决公有住房出售问题,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同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待历史遗留问题。 (二)坚持敢于担当,积极稳妥。将公有住房出售工作列入我市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范畴,市直各单位对本系统公有住房出售工作负总责,属地政府对辖区内公有住房出售工作负属地管理职责,各级各部门要敢于直面问题和矛盾,主动作为,强力攻坚,有序有力有效抓好工作落实。 (三)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施策。客观公正研判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的背景,彻底清理,分类处置。摸清底数,分类建账,精准施策,彻底解决。坚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公有住房出售范围 (一)可出售公有住房范围。公有住房也称公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包括1998年12月15日前已租住的原有公有住房;经批准于1998年12月15日前开工,2000年6月底前竣工交付使用的住房(含职工集资建房)。 (二)下列公有住房,属不可售情形: 1.按照规划需要拆除改造的公有住房; 2.党政、科研机关及大专院校内与机关、办公不可分割的住房; 3.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的住房; 4.严重损坏房、危旧房; 5.房屋产权有争议的住房; 6.本级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可以出售的公有住房。 (三)购房申请人资格

2020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word版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序号 责任 责任内容 名称 一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企业应具备本表所列安全生产条件(主体责任); 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二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依法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将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管理范围、内容、要求分解到各部门、各岗位,明确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标准;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三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6)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7)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注只要存在“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就应当建立相应的制度);(8)危险作业管理制度;(9)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注如涉及有关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置的,应当按照对应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制度);(10)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11)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12)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13)作业场所职工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14)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

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15)其他保证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根据本企业特点,分专业、分工艺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四 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有效投入 保证企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有关企业按照国家财政、安监部门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五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

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规划范围: 市域:指哈尔滨市行政辖区,总面积为5.3万平方公里。 规划区:指哈尔滨市区,总面积为7086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指哈尔滨市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的行政辖区,呼兰城区及双井镇、长岭镇、沈家镇、孟家乡和阿城城区(包括新利街道、舍利街道)及蜚克图镇、料甸乡、红星乡,总面积为4187平方公里。 主城区:指哈尔滨市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呼兰区规划的城市建成区,总用地面积458平方公里。 城市性质: 哈尔滨市是黑龙江省省会、我国东北北部中心城市、国家重要的制造业基地、历史文化名城和国际冰雪文化名城。 城市规模: 1、人口规模 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控制在105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65%;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600万人,非农业人口为500万人,城镇化水平为83.3%;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为460万人,其中常住人口为387万人,暂住人口为73万人。 2、用地规模

2020年,中心城区用地面积为4187平方公里。主城区城市建设用地458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99.6平方米。 城镇空间结构: 形成一个中心,十字型交通干线为主轴,三大圈层逐级拓展,三个城市经济亚区相互补充的点轴式城镇空间网络体系。 城镇职能结构: 以哈尔滨市区为市域中心城市,以尚志市区、双城市区、五常市区等中等城市为支点,以小城镇为基础,形成产业分工明确、职能结构合理、专业特色突出的现代化城镇职能结构。

主城区空间发展策略: 空间发展策略概括为:“北跃、南拓、中兴”。 主城区空间形态与结构: 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一江、两城、九大组团”的主城区空间结构。 以松花江(一江)为轴线,联系两岸生态环境、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形成江南、江北两大城区(两城),构筑中心、群力、哈西、哈东、平房、前进、松浦、利民、呼兰九大组团,建设功能分区明确、组团布局合理、楔形绿地相隔、人居环境良好、基础设施完备、交通网络便捷、风貌特色突出的生态型园林城市。 1、以“一江、两河、三沟、四湖”为依托构筑生态框架。 2、构建“一主六副”城市公共中心。 3、建设“五大产业基地”。

衡水城总体规划

衡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实施评估 一、评估的目的 《衡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以下简称2008版总规)2008年获得河北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对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决策产生了重大影响,在繁荣城市经济,优化产业布局,增强城市承载能力,优化城市用地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城市活力和魅力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引领促进作用。 对衡水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评估主要是结合衡水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以来的规划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评估,及时监督规划的执行和调整总体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提高规划实施的严肃性。其次,对衡水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有利于及时研究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总结和发现规划的优点和不足,探索规划实施的机制与策略,以此提高规划实施的科学性,避免违反法定程序随意干预和变更规划的可能。再次,通过规划实施的评估,实现从重视规划编制研究到重视规划实施的转变。 二、本次评估的主要内容 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部分: 1、城市发展方向与空间布局评估 从城市空间结构上来看,对比2008版总规的要求,衡水市近年来的城市发展基本集中在“一体两翼”的空间框架之内,总体规划确定的“一体两翼”组团式城市布局结构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和实施,城市总体空间框架得到了不断完善和强化。 从城市发展方向上来看,近几年的总体发展方向与2008版总规所确定的方向基本一致,尤其是主城区和路北组团基本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进行城市用地和功能的拓展,但滨湖组团发展区位与规划制定的发展区位存在一定偏差。2008版总规确定“按照衡水湖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滨湖组团建设用地在保护区实验区以外集中布置。”从实际发展情况来看,滨湖组团建设主要沿106国道,在其东侧纵向展开,并未形成组团布局的形态。滨湖组团实际发展与规划发展方向差异较大的原因是衡水湖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界限调整至盐河故道、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303号)有关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落实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括七项内容: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层层签订责任书。 4、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生产会议、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职业病防治管理、安全生产检查、危险作业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安全生产奖惩、事故报告、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针对所有操作岗位建立具体操作规程。

5、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建立教育和培训档案,按照培训时间要求开展入场“三级教育培训”和日常教育培训,并如实记录。 6、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做到专款专用,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7、加强安全生产特殊(危险)作业管理。制定特殊作业审批制度,严格监控动火、受限空间、有毒有害、油气管道等作业。 8、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编制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的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备案。应急预案一般每三年评估1次,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88号令)要求,及时修订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9、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建立具体台账,及时发现隐患并整改。 10、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11、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

衡水市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细则

衡水市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细则 (1999年1月2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洁净、优美的城市卫生环境,促进城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参照《河北省爱国卫生条例》有关条款,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和专业管理、群众管理、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行两级政府(市、区政府)四级管理(市、区、办事处、居委会)体制。 第三条衡水市城市建设局是市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城建局下属专业单位为具体执行单位。其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有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对辖区内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法规的行为。 (三)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四)市政府赋予的其它职责。 第四条桃城区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乡政府和公安、工商、爱卫会、卫生、交通、规划、环境保护等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有关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本行政区、本行业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第五条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小区规划,并同时组织落实。 第六条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加强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法规、条例的宣传和对市容环卫工作者的宣传、不断提高市民的城市环境卫生意识和市容环卫工作者的社会地位。 第七条社会各界要维护和尊重环卫工作者的正当权益和劳动成果。市政府对在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衡水市市区规划区以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衡水市所辖县级市、县城、建制镇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市容管理 第九条产权单位和个人有责任保持街道两侧建筑物、构筑物、固定设施的整洁、美观,对残墙断壁和影响市容的建(构)筑物,由产权单位和个人负责及时维修和拆除。沿街两侧室外、阳台、窗外禁止堆放、晾晒和吊挂有碍观瞻的物品、衣物,不得在建筑物和道路两侧树木上乱钉、乱挂、乱贴、乱画。 第十条禁止在户外和道路两侧堆入物料,搭建建(构)筑物或其它设施。因建设等原因需占用便道临时堆放、搭建的,必须经城建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交纳占用费。 第十一条在市区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标志牌等,必须报经城建部门审批。未经城建部门审批,有关部门不能办理其它手续。户外设置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标志牌等,内容要健康,用字要规范,外形要美观,设计要新颖。经办单位负责定期维修、油饰或拆除。 第十二条市区大型商场、邮电、旅(宾)馆、公园、影剧院等较大公共场所,由产权单位负责设置汽车、自行车停放场地,并设专人负责管理,但不得占用城市道路。 第十三条市区内市政、通讯、电力、有线光缆等公用设施,应按城市规划设置,保证

“一岗双责”清单系列: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

“一岗双责”清单系列: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 责任名称 项目任务 具体分解内容 工作措施和目标要求 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研究部署党风廉政 建设工作 年初召开局党委会,研究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目标 任务和具体措施。 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召开局党委会研究部署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 制定完善清单 根据上级精神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完善局党委领导班子、局党委书记、局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并督 促各责任主体严格对照责任清单履责。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报告制度 对全年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自查。每年1月底前,由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局党委书记以书面形式向区委和区纪 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向下传导机制 与经信系统基层党组织 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 责任书,层层传递压力。 加强对主体责任传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年底根据需要听取下一级党组织履行主 体责任情况汇报。 (三)选好用好干部干部选拔任用 严格执行《关于规范镇(区、街道)、市级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营造公道正派、公平公正的 用人环境。 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责任名称 项目任务 具体分解内容 工作措施和目标要求 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查处选人用人不正 之风 落实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制度,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健全干部监督工作联系通报 制度,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跑官要官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抓好作风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 治规矩、组织纪律 年内对严守政治规矩、增强组织观念进行1次专题研究部署,组织不少于1次专题学习。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 纪律规矩情况组织1次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作风建设 各项规定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定期接访下访、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等制度; 年底开展自查。 健全改进作风长效 机制 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状况的动态分析, 围绕反对“四风”,与时俱进推进制度创新,健全完善作风建设制度规定。全年组织专题学习和活动不少于1 次。 (五)领导和支持办案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 职 加强对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障执纪执法机关查办案件,协调解决出现的重大问题,始终以“零容忍”态度 惩治腐败,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坚持抓早抓小 全年组织研判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不少于2次,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及时组织开展约谈、函询,做到早发现、早提 醒、早纠正。

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

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含职业卫生,下同)监管职责,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其工作部门的职能作用,更好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无缝隙”,推进安全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三条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县域或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对本行政县域或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县委、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乡镇党委、政府及其班子成员。 第二章县委、县政府及乡镇党委、 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第五条县委及乡镇党委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 2.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常委会每

季度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本地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 3.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从机构设置、干部配备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 4.加大对领导班子考核中安全生产工作的权重,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工作中,把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5.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支持同级纪检机关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纪行为,依法依规落实对党员干部的责任追究。支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治失职、渎职犯罪行为,为安全生产监管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6.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工作之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组织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和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相关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参与、主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县政府及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上级党委、政府及同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 2.将安全生产工作列为政府重要工作内容,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及时安排部署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事项。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哈尔滨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规划建设管理暂行

哈尔滨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实施日期】2009/11/01【颁发文号】哈规联〔2009〕1号【失效日期】 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 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哈尔滨市公安局 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 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 哈尔滨市交通局 关于实施《哈尔滨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告 为逐步解决我市城市停车基础设施欠账问题,加快我市静态交通配套设施建设,促进停车事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构建高效快捷并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动静态交通服务系统,规范停车场(库)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城市停车场规划导则》、《哈尔滨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哈尔滨市综合交通规划》等有关法律和规范要求,现制定并实施《哈尔滨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特此通告。 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 哈尔滨市建设委员会哈尔滨市公安局 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 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 哈尔滨市交通局二OO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哈尔滨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落实国家对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强制性规定的要求,解决我市多年停车基础设施欠账问题,规范停车场(库)的建设行为,缓解日益突出的停车矛盾,促进我市停车事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构建高效快捷并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

应的动静态交通服务系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及规范,结合我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哈尔滨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改建项目。 第三条本规定由规划、建设、公安、房产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国土和交通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参与相关管理。 第四条 配建停车场(库)是指为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配套建设的停车场所,主要为该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业务、生活活动相关的驾车者提供停车服务。公共停车场(库)是指主要为从事各种活动的社会车辆提供停车服务的停车场所。 第五条 公共停车场(库)随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置,在建设项目招拍挂时由中标单位承建,并同建设项目自身的配建停车场(库)共同建设。非招拍挂且处于静态停车需求较大地段的建设项目在配建自用停车场(库)时,必须同时建设公共停车场(库)。 第六条配建停车场(库)和公共停车场(库)的选址应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应符合有关城市规划,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应选址在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 (二)应选址在道路红线以外人口和商业比较集中、交通出行量较大或静态停车需求较高的地段。 第七条下列区域必须设置服务于社会的公共停车场(库): (一)市、区级中心商业区; (二)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点); (三)各类大、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 (四)体育场馆、会展场馆、影剧院、音乐厅、博物馆; (五)各类医院、旅馆; (六)火车站、机场、码头、地铁换乘站等交通枢纽; (七)各级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公共服务场所;

衡水市(市辖区)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衡水市(市辖区)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 版

引言 本报告借助数据对衡水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进行深度剖析,从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绿地总面积等方面进行阐述,以全面、客观的角度展示衡水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真实现状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制定战略、为投资者投资提供参考和借鉴。 衡水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专题报告的数据来源于权威部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重点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等,数据以事实为基准,公正,客观、严谨。本报告相关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要注明出处。 本报告旨在全面梳理衡水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的真实现状、发展脉络及趋势,相信能够为从业者、投资者和研究者提供有意义的启发和借鉴。

目录 第一节衡水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现状 (1) 第二节衡水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3) 一、衡水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现状统计 (3) 三、衡水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占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比重统计 (3) 四、衡水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衡水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衡水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同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6 第三节衡水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7) 一、衡水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现状统计分析 (7) 三、衡水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占全国城市居住用地面积比重统计分析 (7) 四、衡水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衡水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城市居住用地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9)

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1999年4月1日哈尔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1999年6月4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根据2004年10月21日哈尔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04年12月18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等十六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各项工程建设有秩序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制定城市规划,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实施城市规划进行建设,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第三条城市规划的实施,由市人民政府集中统一管理,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统筹安排城市各类用地及空间资源、部署各项建设的综合指导作用。 第四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规划部门)主管本市城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法律、法规规定参与工程项目审查的土地、市政公用、公安、卫生、人防、环保等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的职责,配合规划部门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城市规划的制定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本市的城市规划。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规划,由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其他建制镇的城市规划,由所在地市、县(市)规划部门协助镇人民政府编制。 第七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从实际出发,科学预测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使城市的发展规模、建设标准、定额指标与本市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八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贯彻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促进流通、繁荣经济、促进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和合理用地、节约用地、充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原则。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城市建设与保护耕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第九条城市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根据需要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可以编制分区规划。各项专业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

大学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

浙江电大开化学院 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汇编二〇一三年九月

校训 求知有为求实创新

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 依法执教 敬业爱岗 服务学生 严谨治学 科学管理 团结协作 廉洁从教 为人师表

开电大〔2013〕6号 关于印发《浙江电大开化学院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 《浙江电大开化学院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院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电大开化学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浙江电大开化学院规范权力运行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开化县委办公室、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规范县级机关部门权力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13〕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总体要求,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教职工和学员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依法依规科学确权,规范完善权力流程,全面公开权力信息,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逐步实现我院权力“规范运行、高效运行、阳光运行”。 三、工作内容 1、清理法定职权,规范权力运行流程。一是清理法定职权。根据职权统一和高效的原则,参照机构改革“三定”

方案,对各处室、岗位的职责和权力进行认真清理,力求做到家底清、权责清。二是编制职权目录。在清理规范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等行政事权的基础上,编制《部门行政职权目录》,以制度形式固化职权清单。三是建立岗位责任制。按照决策、执行、监督适度分离的原则,合理划分分管领导、内设机构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目标要求,并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形成适当分工、相互制约又协作配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四是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以规范运行、提高效能、简明清晰、便民利民为准则,进一步优化各项业务流程,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方便学员办事,接受学员监督。五是要健全权力民主运行机制。遵循权力运行制度化、民主化、程序化原则,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及财物、人事、工程、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做到依法行政、发主决策、严防专权。 2、推行“三个不直接直接分管”,建立科学合理分权机制。通过对权力和适当分解和下放,形成互相制衡与分权机制,明确“一把手”主要职责是行使决策决断权、领导监督权,副职主要职责是行使管理权和落实权,以防止个人专断、权力滥用。认真落实领导分工负责制,在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推行部门主要领导对人事、财务、项

(完整版)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二、副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三、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 四、副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五、项目办公室的安全职责 六、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七、安全环保部职责 八、工程部的安全职责 九、实验室的安全职责 十、财务部门的安全职责 十一、其它部门的安全职责

一、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项目的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项目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全措施费用。 5、按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生产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二、副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副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哈尔滨规划间距图文解释

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日照间距规定图解 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业经哈尔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1999年4月1日通过,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准,现予公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9年12月14日 多层建筑(条例第二十六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多层建筑物与相邻住宅的日照间距(原位置、原面积、原高度翻建建筑物除外),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征用土地开辟新区的,纵墙与纵墙相对间距不小于新建 物檐高的1.8倍,山墙与纵墙相对间距不小于15米;与新区以 邻住宅相对间距按本条(三)项规定执行。 (二)旧区成片改造的,新建建筑物纵墙与新建住宅纵墙相对 不小于新建建筑物檐高的1.5倍,新建建筑物山墙与新建住宅 相对间距不小于15米,与成片改造范围以外相邻住宅间距按本 三)项规定执行。 (三)旧区内非成片改造的与相邻住宅的日照间距为: 建建筑物纵墙与除北向以外相邻住宅纵墙相对的间距,不小于 建筑物檐高的1.5倍; 注:也不包括北偏东、西各20 之内的朝向)

、新建建筑物纵墙与相邻住宅北向或者北偏东20°、北偏西20°相对的间距,不小于新建建筑物檐高的1倍; 、新建建筑物高度大于10米的,新建建筑物的山墙与相邻住墙、新建建筑物的纵墙与相邻住宅山墙的间距,不小于10米;小于10米的,新建建筑物山墙与相邻住宅纵墙相对的间距,不新建建筑物檐高的1倍; 注:不包括住宅纵墙为南或南偏东、西各30 朝向者) 、新建建筑物山墙与南向或者南偏东30°、南偏西30°相邻住墙相对的间距,为新建建筑物檐高的1.5倍,计算的间距超过的,以15米为限; 、新建建筑物的山墙与相邻住宅有窗山墙相对的间距,不小于且符合消防法律法规对防火间距的要求;

国务院批复河北冀州撤市设区

国务院批复河北冀州撤市设区 日前,河北省衡水市民政局透露,国务院已经批复衡水市调整行政区划,同意撤销县级冀州市,设立衡水市冀州区,以原冀州市的行政区域为冀州区的行政区域,冀州区人民政府驻冀州镇冀新西路239号。下文是我收集的最新消息,仅供参考! 国务院批复河北冀州撤市设区 日前,河北省衡水市民政局透露,国务院已经批复衡水市调整行政区划,同意撤销县级冀州市,设立衡水市冀州区,以原冀州市的行政区域为冀州区的行政区域,冀州区人民政府驻冀州镇冀新西路239号。 据冀州市人民政府官网介绍,冀州市隶属河北省衡水市,地处华北平原腹地,北距首都300公里,西距省会石家庄110公里,辖区总面积918平方公里,总人口37万人。市区北郊有北方稀有的平原淡水湖,总面积75平方公里,已被河北省批准为省级湿地保护区。 此外,7月4日召开的衡水市委(扩大)会议指出,冀州撤市设区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支持衡水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市委、市政府打造"一湖三区"大衡水格局、实现"四个一百"目标的现实需要,对于优化整合资源、聚集发展要素,对于改善民生、拉动主城区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撤市设区首先受益的是冀州,要抓住机遇,把冀州建设好、发展好,"十三五"期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全市起到领跑作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动作为,各项工作都要往前推、往前赶,确保尽快完成调整任务。要统一思想,形成合力,确保秩序不乱、平稳衔接、有序推进。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衡水市一壶斋工艺品有限公司工艺美术师张汝财在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交的建议中指出,为衡水都市区统筹协调规划的大力发展,建议撤销冀州市、枣强县、武邑县,建立冀州区、枣强区、武邑区。 张汝财认为,由于衡水市区中心城区规模较小,经济总量不足,对全市的辐射带动能力不强,不能构建跨区域整合优化资源,与周边县镇的合作发展新路径受到制约。

河北省衡水市2019年高一上学期地理期中考试试卷A卷

河北省衡水市2019年高一上学期地理期中考试试卷A卷 姓名:________ 班级:________ 成绩:________ 一、选择题 (共12题;共34分) 1. (2分)地球处于一种安全的宇宙环境之中指的是() ①太阳很稳定 ②八大行星公转方向一致 ③八大行星公转轨道几乎处于同一平面上 ④宇宙间的各天体各行其道。 A . ① B . ②③ C . ③④ D . ①②③④ 2. (2分) (2017高一上·巨鹿期中) 某地水平运动物体方向左偏,一年中有两次太阳直射,该地位于() A . 赤道 B . 23°26′N C . 23°26′S D . 20°S 3. (2分) (2013高一上·宝鸡期中) 下列地区能看到绚烂极光的是() A . 位于赤道上的国家和地区 B . 我国香港广州地区 C . 我国长江地区

D . 南北极高纬度地区 4. (2分)地球上岩浆的发源地一般认为是在() A . 外地核 B . 岩石圈下部 C . 软流层 D . 地壳下部 5. (2分) (2013高一上·云浮期中) 与地球公转近日点最接近的节气(北半球)是() A . 春分 B . 冬至 C . 夏至 D . 秋分 6. (4分) (2018高一上·湛江月考) 2018年4月2日8时15分(北京时间)左右,遨游太空6年多的天宫一号,在中国航天人的实时监测和全程跟踪下,在预测的时间和范围内再入大气层,化作流星,凤凰涅槃,不留下一丝遗憾,归隐安宁寂静的南太平洋。回答下列各题。 (1)天宫一号归隐南太平洋这一天,太阳直射点() A . 位于南半球,正向北移动 B . 位于北半球,正向北移动 C . 位于南半球,正向南移动 D . 位于北半球,正向南移动 (2)天宫一号归隐南太平洋时,下列说法可信的是() A . 湛江市区主要干线道路正值拥堵高峰期 B . 日本东京(东9区)中学生正午休

领导干部严以用权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

领导干部严以用权问题清单及整改 措施 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领导干部严以用权问题清单及整改措 施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在工作中我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联系群众意识不强,一是虽然也经常下基层,但主动性不强、不够深入,只注重了解自己想要了解的问题,未能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没有真正和群众打成一片,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二是与同事谈心少,交流少,没有真正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工作思路,有时对同事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没有经过充分考虑,就给予一定的答复,存在没有充分考虑到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现象。 努力方向:今后在工作作风上,按照三严三实要求,要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忙群众之所需,同群众建立起水乳交融的关系。 修身”和“律已”的目的都是为了更好更正确地“用权”。 首先要充分认识“严以用权”和“忠诚干净担当”的时代内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其次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严密有效的权力

运行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内控制度建设,按规则、制度行使权力,规范企业行为,加强内部监督巡查,严格考核和问责,严以用权不逾矩;最后,要在谋事创业中大胆用权、干净干事;正视存在的问题,在集团发展大局中真抓实干,忠诚担当有作为。 严以用权”和“谋事创业”相辅相成,既要“严以用权”也要“大胆用权”,勇于直面矛盾,敢抓敢管;既要“谋事创业”也要“干净干事”,乐于清廉为民,忠诚履职;既要“忠诚老实”也要“担当有为”,善于解决问题,不辱使命。严以用权存在问题我们的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主流是好的,但也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倾向,一是权力观偏差,没有很好地坚持民主集中制的问题; 二是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三是谋事创业不实,执行力打折扣的问题; 四是创新意识不强,得过且过不担责的问题; 五是内部监督不够,考核问责草草了事的问题。 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三严三实”要求落实到企业改革发展、生产经营、内控管理、党建工作以及各级干部为人做事的方方面面,要按照集团年初制定的工作部署,坚持从实际出发谋事创业,敢于担责,同心同德,扎实工作,切实抓好“三个平台”建设和提升“四个能力”:

衡水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18

衡水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管理,提高城乡规划管理的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衡水市桃城区、冀州区、工业新区、滨湖新区范围。其它地区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编制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容积率、商业比例规划管理第四条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内新建区域,住宅容积率小于等于2.0。城中村、旧居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容积率小于等于2.5。河东旧城区部分改造项目容积率控制在2.8。重要区域(如滏南新区)平均不大于2.0,滨湖新区平均不大于1.8。 第五条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内新建区域,商业、写字、办公用房容积率小于等于4.5。棚户区改造项目,商业、写字、办公用房容积率小于等于5.0。城市设计有特殊要求的按批准的城市设计方案执行

第六条对于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规模小于2公顷的住宅用地,可建设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10%的商业设施,用地规模大于等于2公顷的住宅用地,可建设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15%的商业设施。一般情况下不得建设底商,商业设施单独布置。 第七条超高层建筑容积率指标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第八条容积率指标只计算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商业面积计算容积率。 第九条建筑物层高超出标准层高规定的,容积率指标按《衡水市城乡规划局建筑层高控制与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定》计算。 第十条建筑物之间因公共交通需要,架设穿越城市道路的空中人行廊道,符合下列规定的,人行廊道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廊道净宽度不大于6米,廊道下净空高度不小于5.5米(穿越15米及以下城市支路的廊道下的净空高度可不小于4.6米),且廊道内不设置商业设施。 第十一条原有建筑的容积率指标已超出规定值的,不得在原有建筑用地范围内进行扩建、加层。 第三章建筑间距和退地界规划管理 第十二条多层居住建筑间距(不具备日照分析技术条件的)可参考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间距系数确定。 (一)平行布置的正南北朝向建筑间距依据日照分析确定,同

衡水市日照分析管理技术规定

衡水市日照分析管理技术规定第一条为规范衡水市建设项目的日照分析管理工作,保证生活居住类建筑的采光日照要求,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等有关规范,结合本市规划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活居住类建筑是指国家相关规范或标准对日照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包括住宅、医院病房楼、老年人居住建筑、幼儿园和托儿所及中小学教学楼等。 第三条日照分析是利用计算机日照分析软件,根据国家标准及当地经纬度、所处气候区、城市规模,模拟某一建筑或者建筑群在规定日照标准日的日照情况,分析计算其相关的量化指标。 第四条凡在本市规划区范围内申请办理含有高层建筑及可能对生活居住类建筑产生日照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审查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以及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必须进行日照分析并提交日照分析报告。 第五条日照分析应当由建设项目单位或个人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承担日照分析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城市规划资质或一级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资质; (二)日照分析采用建设部鉴定通过推广使用的日照分析软件; 具备日照分析条件的单位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到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 第六条建筑日照标准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 第七条日照分析应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的窗户的日照有效时间,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分析。 条式或板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方向为主要朝向,点式或塔式建筑以南北向为主要朝向。 第八条日照分析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地理位置:衡水市区,东经115度41分,北纬37度44分 (二)有效时间带:大寒日上午8时至下午16时,冬至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 (三)时间统计方法:不少于5分钟的连续时段累加。 (四)日照时间计算起点:窗户以外墙窗台位置为计算基准面,住宅窗户计算高度按离室内地坪米的高度计算,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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