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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控制管理制度

变更控制管理制度
变更控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建立变更控制管理。确保所作的变更不影响已验证过的状态,且符合现行内控文件、注意标准及药事管理的要求。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厂房、设备设施、介质、工艺、系统及指令性文件的变更。

三、责任者:生产部、质量保证部、总工程师、车间主任。

四、正文:

1、变更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所作的变更不影响已验证过的状态,且符合现行内控文件,注意标准及药事管理的要求。

2、变更对象:主要指厂房、设备设施、介质、工艺、系统及指令性文件。

3、变更管理:指一个有书面文件的控制程序,它规定指令性文件、设备、工艺、方法及系统实施变更的程序及与此相关文件的管理。

4、变更分类:

4.1 计划性变更:是指可以提前策划毋需立即实施的变更。

4.2 临时性变更:指仅适用于某一段时间或几批样品的变更。

4.3 非计划性变更:是指使工艺过程、方法或设备恢复正常运作需立即实施的变更。

5、变更级别:根据变更对象,可将变更分为四个级别如下表:

表中说明:

主管:是指对某一设备、系统、指令性文件等负责的人员。

变更领导小组:由各部门的技术领导组成,其职能是对三级变更进行评审。

质量审核小组:由质量保证部、项目开发部等负责人组成,其职能是对影响到注册标准的变更进行评审。

设计人员:指产品开发中负责产品设计(如处方、生产方法、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等)的人员。

实际生产操作中当发生不能肯定变更的级别,这时一般按高一级的变更处理程序进行。

6、变更程序

6.1 一级变更的处理程序

此级变更,由主管作出变更处理决定,主管负责在相应记录本内记录以下内容:

6.1.1 此变更的负责人姓名。

6.1.2 对变更进行描述和评价,指出由谁,在何时进行了此项变更。

6.1.3 对变更的结果进行评价。如通过测试说明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6.1.4 把此变更通知相关人员。

6.1.5 若涉及到指令性文件的修改,应在指令性文件中作相应的变更说明。

6.2 计划性变更的2—4级变更程序(变更程序见图)。

6.2.1 首先由申请人提出变更申请交主管,主管判断变更级别并确定有无必要进行调研。若需要进行调研,主管应指定一调研员。同时,主管还应指定一专人负责处理此项变更。除一级变更,二至四级变更均需到文件管理员处登记,申请变更登记号,以便统一管理。

6.2.2 指定的调研员对变更申请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此变更对其它设备、产品或批次等可能造成的影响;评估对注册标准及设计造成的影响;列出需变更的文件目录清单,确定需进行的验证工作。

6.2.3 由相应的负责人对调研结果进行评估,判断提出的验证资料是否充分,并加以批准,根据变更级别的不同,此负责人是主管人员(对于一般变更)、变更领导小组、设计人员和质量审核小组。

6.2.4 变更负责人进行变更,同时验证小组应对变更结果进行验证。变更结果,验证结果及已更新的文件目录应进行总结并汇报。

6.2.5 所有相关人员及质量保证部部长均认可变更结果及验证结果后,根据变更级别的内容,由主管人员、变更领导小组、设计人员、质量审核小组对变更结果及验证结果进行评估,批准后方可生效实施。

若涉及及注册标准,需政府、药事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实施。

6.2.6 变更程序结束后,应将完成的相应的变更审批表交由文件管理员归档保存。相关人员可保留复印件。

6.3 非计划性变更程序

非计划性变更有两种方法进行处理:

6.3.1 作为对现有规程的偏差来处理,按偏差处理规程进行。

6.3.2 若属永久性的变更,则可作为计划性变更程序来处理,对其进行回顾总结。

6.4 临时性变更程序:

临时性变更程序与计划性变更相同,需指出,临时性变更,如临时性批记

录,仅对一段时间或若干批有效。

变更程序图

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修订版)

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 适用范围 为了规范公司工业控制系统的使用和操作,防止发生人为或意外损坏系统事故以及误操作引起的设备停运,保证工控系统的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DCS及DEH系统以及辅控网DCS。 2 计算机使用管理 2.1 工程师站严格按照权限进行操作,无关人员不准使用。 2.2 工程师站、操作员站等人机接口系统应分级授权使用。严禁非授权人员使用工程师站的系统组态功能,工程师站用户的权限可以实施逻辑修改和系统管理工作;操作员站用户权限,查看运行状态画面,实施监控。 2.3 每三个月更改一次口令,同时检查每一级用户口令的权限设置应正确。口令字长应大于6个字符并由字母数字混合组成。修改后的口令应填写《DCS系统机器密码记录》,妥善保管。 2.4 计算机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立即停止当前操作,通知集控室负责人和相关维修人员。如服务器发生故障,按各《信息系统故障应急预案》操作,维修人员记录《软件故障处理和修改记录》。 2.5 使用工程师站计算机后,需详细填写《工程师站出入及机器使用记录》后方可离开。 3 软件保护 3.1 严禁在计算机控制系统中使用其他无关软件。除非软件升级或补丁的需要,严禁在计算机控制系统中使用U盘、光盘等。 3.2 禁止向DCS网络中连接系统外接计算机、手机。

3.3 在连接到DCS中的计算机上进行操作时,使用的可读写存储介质必须是固定的一个设备,并且在每次使用前对其进行格式化处理,然后才可以接入以上计算机。 4 软件的修改、保存及维护 4.1 更新、升级计算机系统软件、应用软件或下载数据,其存储介质须是本计算机控制系统专用存储介质,不允许与其他计算机系统交换使用。 4.2进行计算机软件、系统组态、设定值等修改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工作,同时填写《组态及参数修改记录》,并及时做好修改后的数据备份工作。 5 软件和数据库备份 5.1 计算机控制系统的软件和数据库、历史数据应定期进行备份,完全备份间隔三个月一次,系统备份必须使用专用的U盘备份,并且由系统管理员进行相关操作。 5.2 对系统软件(包括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的任何修改,包括版本升级和安装补丁,都应及时进行备份。 5.3备份结束后,在备份件上正确标明备份内容、对象,并做好记录,填写《DCS系统备份记录》。 5.4 DCS中各系统的备份必须由系统管理员定期手动进行,具体要求同上。 有限公司 2017年1月 1日

安全生产变更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变更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3. 编制依据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南》。 4. 职责 4.1 变更申请人负责提出书面变更申请。 4.2 各部门负责归口部门的变更审核。 4.3 分管副总负责变更的审批。 4.4 变更的审核部门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5. 工作程序 5.1 变更分类 5.1.1 工艺技术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 原料介质变更; 2) 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3) 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4) 操作规程的变更; 5) 工艺参数的变更;

6) 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 5.1.2 设备设施变更包括以内容: 1) 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 安全设施的变更; 3) 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 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 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6) 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7) 计算机及其软件的变更。 5.1.3 管理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化; 2) 人员的变更; 3) 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4) 管理职责的变更; 5) 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5.2 变更申请人提出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 5.3 申请变更部门将书面变更申请报至变更审核部门,审核部门负责人对变更的情况进行审核。 5.4 审核后报至分管副总处,进行变更审批。 5.5 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的实施。5.6 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

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及流程

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及流 程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 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条、目的 1、为了加强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2、通过对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变更是对原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变更共分为三类: 1、一般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含)以下的; 2、较大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至10万元(含)以下的; 3、重大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 第三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1、由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提出的变更; 2、由监理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3、由设计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4、由施工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按本变更管理办法中图一及图二进行逐级上报审批。 第五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变更单由项目部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第七条变更的控制 1、变更控制原则: 符合国家规范: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保证使用功能: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 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 2、变更内容: 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的内容; 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 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承诺而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 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 由于某种需要公司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 3、相关部门职责: 项目部: 3.1.1 办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申请手续; 3.1.2 对拟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 3.1.3 负责变更的实施; 审批2万元(含)以下变更并报公司备案; 合同成本部: 对拟发生的变更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 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 跟踪变更的落实情况; 总工: 审核变更实施的可能性及施工工艺合理性;

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管理制度

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自动化仪表设备及控制系统 的管理工作,控制和优化工艺条件,保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管理。 第三条控制系统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统(DCS)、紧急停车系统 (ESD)、可编程控制器(PLC)等。 第四条控制系统的日常维护。 (一)系统点检制度 1、仪表设备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系统的日常维护检查,根据系统的配置情况,制定系统点检标准,并设计相应的点检表格。 2、系统点检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主机设备的运行状态。 B、外围设备(包括打印机等)的投用情况和完好状况。 C、各机柜的风扇(包括内部风扇)运转状况。 D、机房、操作室的温度、湿度。

3、点检记录要字迹清楚、书写工整,并定期回收,妥善保管。 (二)系统周检制度 1、仪表设备管理部门(仪表保运单位)应根据设备保养手册的规定,制定周检项目、内容和合理的周期,并做好DCS (PLC)系统周检记录。 2、系统周检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A、确认冗余系统的功能和切换动作是否准确可靠。 B、清洗过滤网。 C、清洗CRT。 D、检查风扇及风扇的保护网。 E、定期清洗打印机。 F、清洗机房内设备的表面灰尘。 G、系统中的电池按期更换。 H、定期对运动机件加润滑油。 I、检查供电及接地系统,确保符合要求。 3、系统周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填写缺陷记录,并立刻组织人员处理解决。 (三)系统硬件管理 1、仪表设备管理部门(仪表保运队伍)应有专人负责保养,按规定进行点检、周检和维护。

2、建立系统硬件设备档案,内容应名细到主要插件板,并作好历次设备、卡件变更记录。 3、系统硬件的各种资料要妥善保管,原版资料要归档保存。 4、在线运行设备检修时,要严格执行有关手续,按照规定,做好防范措施。 (四)系统软件管理 1、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必须有双备份,并妥善保管在金属柜内;控制系统的密码或键锁开关的钥匙要由专人保管,并严格执行规定范围内的操作内容。软件备份要注明软件名称、修改日期、修改人,并将有关修改设计资料存档。 2、系统软件无特殊情况严禁修改;确需修改时,要严格按照申请、论证手续,主管经理批准后实施。 3、应用软件在正常生产期间不宜修改。按工艺要求确需重新组态时,要有明确的修改方案,并由生产管理部门、工艺车间和仪表负责人共同签字后方可实施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软件各种文本修改后,必须对其他有关资料和备份盘作相应的修改。 5、由通用计算机、工业控制微机组成的控制、数据采集等系统,应执行专机专用,严禁任何人运行与系统无关的软件,以防病毒对系统的侵袭。

变更管理规定---化工安全管理制度

变更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制定变更管理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部门及生产车间的变更管理。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变更的实施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三、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AQ3013-2008)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 四、内容: 1、职责的划分: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变更管理。 设备部负责设备变更管理。 生产中心负责工艺技术变更管理 项目部:负责新建、扩建项目的技术变更 2、工艺、技术变更主要涉及工艺技术、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如压力 等级改变、压力报警值改变等)。包括: (1)生产能力的改变; (2)物料的改变(包括成分比例的变化); (3)化学药剂和催化剂的改变; (4)工艺设备设计依据的改变; (5)工艺参数的改变(如温度、流量、压力等); (6)安全报警设定值的改变; (7)仪表控制系统及逻辑的改变; (8)软件系统的改变; (9)安全装置及安全联锁的改变; (10)非标准的(或临时性的)维修; (11)操作规程的改变; (12)试验及测试操作; (13)装置布局改变; (14)产品质量改变。 3.设备设施的变更主要包括: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设施的更新改造;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4.管理变更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变更; (2)人员的变更; (3)管理机构的变更; (4)管理职责的变更。 5.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是指在设计交底后或在施工过程中,参与建设任一方提出对工程的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标准及施工方法等提出对设计进行的修改与变更,需要设计单位审查同意的;或由于设计部门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或其它原因而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第五条变更要求 1.工艺、技术及设备变更 (1)变更申请人应初步判断变更类型、影响因素、范围等情况,按分类做好实施变更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出变更申请。工艺、技术及设备变更申请审、批表参见附表。 (2)工艺变更申请审批内容: ①变更目的; ②变更涉及的相关技术资料; ③变更内容; ④健康安全环境的影响(确认是否需要工艺危害分析,如需要,应提交符合工艺危害分析管理要求且经批准的工艺危害分析报告); ⑤涉及操作规程修改的,审批时应提交修改后的操作规程; ⑥对人员培训和沟通的要求; ⑦变更的限制条件(如时间期限、物料数量等)。 (3)应确保变更涉及的所有安全相关资料以及操作规程都得到适当的审查、修改或更新,按照工艺管理相关要求执行。 (4)完成变更的工艺、技术、设备在运行前,应对变更影响或涉及的如下人员进行培训或沟通。必要时,针对变更制定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包括变更目的、作用、程序、变更内容,变更中可能的风险和影响,以及同类事故案例。变更涉及的人员包括: ①变更所在区域的人员,如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等; ②变更管理涉及的人员,如设备管理人员、培训人员等; ③承包商; ④外来人员; ⑤相邻装置人员;

市政工程变更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洽商管理办法 一、工程变更的一般规定 1、工程变更是指在项目工程建设中发生的与施工图纸和合同项目有关的工 程结构形式、数量、质量以及标准方面的变动以及合同工作内容的变化。 2、工程变更的申报、审查、批准等过程与依据文件,均必须是有效的书面 文件,并按工程承包合同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理审核后的变更签证必须在3 日内报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业主)审查,未经业主审查批准的变更为无效变更文件。 二、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工程变更应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合同中没有明 确约定的,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的需要经业主同意指示施工单位进行以下各种类型的变更,没有业主、监理单位书面指示,施工单位不得擅自进行变更项目的施工。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内容; (2)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建设单位或其他 施工单位实施); (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4)更改工程建筑物的形式、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5)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程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顺序; (6)进行工程完工需要的附加工作; (7)进行工程施工必须的附属工程项目施工

2、变更项目价格:变更项目未引起工程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 动和不影响其原定的价格时,不予调整该项目的单价和合价。对于造成工程价格和进度实质性变化的变更,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三、变更的分类 1、设计变更:施工详图的局部修改即分部、分项工程细部结构及局部布置 的改变,,一般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变更等; 2、条件变更:由于施工地质、水文条件、施工场平、道路、水电供应等施 工条件变化及社会环境、经济环境变化而导致的工程变更; 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合同变更,应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随时提出,报监理、业主审核批准,其变更要求或建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变更的原因和依据; (2)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3)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或减少以及合同工期的延长或提前; (4)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变化是否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5)变更引起工程造价的增加或减少; (6)为审查所必须提交的附图、计算资料和其它支持资料等。 3、重大变更:重大工程变更必须由报政府批复确认。 4、工程洽商:工程洽商指因施工的原因需要通过洽商的方式变更原设计, 由承包商提出经各方确认后形成的技术变更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由国家法律或标准、规范修改影响工程施工; (2)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法改变; (3)使用的材料品种的改变,材料代换;

安全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安全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安全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和有关记录的管理,使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正规化、制度化、标准化,制定本制度。 2职责 安全科:负责安全记录和安全生产资料档案的管理。 各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安全记录和安全文件资料的管理及上报。 3内容 3.1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文件、安全技术和设计资料、安全记录的日常管理由安全专人负责管理。文件的制定、下发、作废和收回按照《文件管理程序》执行。各种安全生产记录按照《记录管理程序》执行,安全生产记录包括: a.管理评审报告; b.事故、事件记录; c.风险评价纪录; d.培训记录; e.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 f.事故事件调查报告; g.检查记录; h.健康监护记录; i.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j.安全会议记录; k.监测检查记录; l.资质证书和许可文件; 第 2 页共 4 页

m.应急演练记录; n.纠正与预防行动记录; o.其他。 由各采区和相关部门的记录按时上报安全科,并将上述安全记录纳入档案管理,由安全科分类汇总后进行归档保存。 3.2查阅档案程序 ①查阅档案资料时,必须经厂长同意签批; ②如需将档案资料拿走,必须填写《文件/记录借阅登记表》经领导批准。 ③加强档案的日常管理,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 3.3保管 必须设专人负责,安全记录的整理和档案的保管工作。 3.4填写要求 负责档案和记录填写人员需确保记录的内容真实、准确、清晰,填写及时,签署完整,标识明确、编号清晰,完整反映相应过程,明确保存期限,并按期限保存,对超过保存期限的及时按照《记录控制程序》要求进行处理。 第 3 页共 4 页

控制系统管理制度

控制系统管理制度 XX发布XXX实施

前言 为加强公司控制系统管理规范,提升控制系统运行稳定性,特制定本制度。本文件由设备动力部提出。 本文件由设备动力部归口。 主要起草单位:设备动力部 本文件起草人: 本文件审核人: 批准人: 本标准于XXX首次发布。

控制系统管理制度 1、目的 控制系统是公司生产的核心电仪设备,为规范控制系统管理,对系统的巡检、点检、维护和现场管理的基本要求进行明确。对控制系统的备件储备、程序修改、现场管理和应急管理等内容明确要求。以实现更高水平的系统管理,做好生产服务工作。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XX有限公司控制系统的基本管理要求,适用于XXX各生产厂(部)控制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3、术语和定义 3.1 控制系统 控制系统指含有控制器、I/O模块和操作界面的各品牌控制设备,分为DCS和PLC系统,包括控制柜、辅助柜、UPS电源、操作员站等设备。 3.1.1 DCS系统:指使用控制器控制非单一成套设备的控制系统。 3.1.2 PLC系统:指使用控制器控制单体设备或独立成套设备的控制系统。 3.2 控制系统的管理 3.2.1 现场管理:指对控制系统的工作环境的管理。 3.2.2 运行状态:指控制系统的运行指示和各运行部件的状态,包括主体设备和辅助设备。 3.2.3 运行管理:指对控制系统的点检、维护、检查的各项计划、记录和文件的管理。 4、职责 4.1 设备动力部职责 4.1.1负责本制度的起草、解释、宣贯、定期检查并归口管理。 4.1.2组织不定期检查各厂(中心)的控制系统管理情况。。 4.1.3协助各厂(中心)对控制系统进行维护、升级、备份和日常管理工作。 4.2 各厂(中心)职责 4.2.1可依据本制度制定本单位的控制系统管理办法或参照本制度执行。 4.2.2应每年至少一次集中分析控制系统的运行状态及隐患,结合应用情况提出改造升级方案并组织实施。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工程项目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项目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制订本办法。 1.1为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正确地处理设计变更,控制工程规模、标准、质量、工期和造价,保证工程的正常、顺利进行,现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工程项目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办法,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1.2设计变更的含义是指对技术规范、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等作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关施工依据的设计文件的变更和数量的调整。 1.3设计变更的范围包括:对施工图所涉及的平纵线形、结构、型式、工程数量、规模、质量标准及任何一部分工程的标高、基线和尺寸等的变更。 第二章设计变更原则及条件 第二条设计变更的原则及条件应遵照下述规定执行。 2.1设计变更必须遵守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符合初步设计批复的审查意见,并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2.2设计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与严肃的科学态度,尊重施工图设计,以保持设计文件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技术标准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加快施工进度、节省良田、保护环境、提高安全性能、有利于工程管理方面有显著效果时,可考虑对施工图设计进行优化、变更和完善。 2.3设计变更由业主和总监理工程师按规定办理,任何个人和单

位无权对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和变更指令。 2.4设计变更的依据必须是业主、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人签发的正式文件。 2.5任何口头指令一律不作为承包人现场实施的依据。凡不具备设计变更依据开始施工者,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擅自实施者自负。 2.6对未正式办理变更手续的设计变更,原则上一律不得实施,并不办理工程计量支付。 2.7在不增加投资或增加投资不多,有利于改善行车条件,或节省工程的维修、养护费用的,可提出变更。 2.8由于水利、工矿、文物、城建、地质、环保等方面原因或其它不可预见因素,必须改变设计,可提出变更。 2.9保持原设计标准和质量,不增加投资或增加投资不多,能解决特殊的技术问题的,可提出变更。 2.10 施工图设计差、错、漏及设计明显不合理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提出变更。 2.11设计变更图表原则上应由原设计单位编制,少数特殊情况经批准也可委托其它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但必须得到设计单位或其派驻现场的设计代表的确认。 第三章设计变更立项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提出 设计变更可以由承包人、设计单位、业主等提出。承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由承包人编报设计变更立项申请资料,总监办审核后附立项审核意见,由施工单位附备设计变更立项审查表并完善相应填报内容,并提交设计代表完善相应手续后转报指挥部现场工程部门办理立项申请;设计单位及业主提出的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或设计代表出

安全记录管理制度范文

安全记录管理制度

安全记录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安全记录,确保安全记录的有效性、完整性。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标准化管理运行活动记录的收集、标识、编目、归档、保存、维护、查阅、保留和处理等管理。 3 职责 3.1各部室负责本专业或业务范围内安全记录的规范审查,负责职责范围内各项安全记录的填写、管理、监督检查。 3.2各车间负责职责范围内所需各类安全记录的编制、填写、查阅、保管。 4 工作程序 4.1安全记录规范 4.1.1记录名称:简短反映记录对象。 4.1.2记录编码:编码是每种记录的识别标记,每种记录只有一个编码。记录编码采用《文件与资料控制制度》中的编码方式。 4.1.3记录顺序号:顺序号是某种记录中每张记录的识别标记。 4.1.4记录内容:按记录对象要求,确定编写内容。 4.1.5记录人员:记录填写人、负责人、审批人等。 4.1.6记录时间:按活动时间填写,应注明年、月、日。 4.1.7记录单位名称。

4.1.8呈送单位、报送单位。 4.1.9保存期限和保存单位。 4.2安全记录 4.2.1主要安全记录项目: a)管理评审报告; b)事故、事件记录; c)风险评价信息; d)培训记录; e)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发放记录; f)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 g)事故调查报告; h)安全检查记录; i)职业卫生检查与健康监护记录; j)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k)现场安全措施记录; l)隐患整改记录; m)安全活动记录; n)法定检测记录; o)任务观察记录; p)许可文件; q)应急演习记录;

r)纠正与预防行动记录; s)承包商和供应商信息; t)维护和校验记录; u)技术资料和图纸; v)其它安全记录。 4.2.2保存期限和保存单位 4.2.2.1下列记录由安全环保部保存: a)公司《安全检查记录》、《安全生产会议记录》、《现场安全措施记录》、《隐患整改记录》、《任务观察记录》、《承包商和供应商信息》、《维护和校验记录》、《纠正与预防记录》保存3年。 b)公司《风险评价信息》、《许可文件》、《安全活动记录》、《应急演习记录》保存3年。 c)公司《管理评审报告》、《法定检测记录》、《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发放记录》、《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培训记录》、《事故调查报告》、《职业卫生检查与健康监护记录》保存3年。 d)其它单位报送的一般性安全记录,保存1年。 4.2.2.2下列记录由生产科保存: 有关生产《技术资料和图纸》长期保存。 4.2.2.3下列记录由劳培部保存: 《培训记录》、《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发放记录》保存3年;

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化分公司自动化仪表设备及控制系统的管理工作,控制和优化工艺条件,保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化分公司自动化仪表控制系统的管理。 第三条控制系统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可编程控制器等。 第四条控制系统的日常维护。 (一)系统点检制度 1、仪表设备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系统的日常维护检查,根据系统的配置情况,制定系统点检标准,并设计相应的点检表格。 2、系统点检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A、主机设备的运行状态。 B、外围设备(包括打印机等)的投用情况和完好状况。 C、各机柜的风扇(包括内部风扇)运转状况。 D、机房、操作室的温度、湿度。 3、点检记录要字迹清楚、书写工整,并定期回收,妥善保管。 (二)系统周检制度 1、仪表设备管理部门(仪表保运单位)应根据设备保养手册的规定,制定周检项目、内容和合理的周期,并做好DCS(PLC)系统周检记录。 2、系统周检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A、确认冗余系统的功能和切换动作是否准确可靠。 B、清洗过滤网。 C、清洗CRT。 D、检查风扇及风扇的保护网。 E、定期清洗打印机。 F、清洗机房内设备的表面灰尘。 G、系统中的电池按期更换。 H、定期对运动机件加润滑油。 I、检查供电及接地系统,确保符合要求。

3、系统周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填写缺陷记录,并立刻组织人员处理解决。 (三)系统硬件管理 1、仪表设备管理部门应有专人负责保养,按规定进行点检、周检和维护。 2、建立系统硬件设备档案,内容应名细到主要插件板,并作好历次设备、卡件变更记录。 3、系统硬件的各种资料要妥善保管,原版资料要归档保存。 4、在线运行设备检修时,要严格执行有关手续,按照规定,做好防范措施。 (四)系统软件管理 1、系统软件和使用软件必须有双备份,并妥善保管在金属柜内;控制系统的密码或键锁开关的钥匙要由专人保管,并严格执行规定范围内的操作内容。软件备份要注明软件名称、修改日期、修改人,并将有关修改设计资料存档。 2、系统软件无特殊情况严禁修改;确需修改时,要严格按照申请、论证手续,主管经理批准后实施。 3、使用软件在正常生产期间不宜修改。按工艺要求确需重新组态时,要有明确的修改方案,并由生产管理部门、工艺车间和仪表负责人共同签字后方可实施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软件各种文本修改后,必须对其他有关资料和备份盘作相应的修改。 5、由通用计算机、工业控制微机组成的控制、数据采集等系统,应执行专机专用,严禁任何人运行和系统无关的软件,以防病毒对系统的侵袭。 6、工艺参数、联锁设定值的修改,要办理联锁工作票后方可进行改动。 7、对重大系统改动时,要按软件开发程序进行,即建立命题,制定方案、组态调试、模拟试验、小样试运行、组态鉴定等过程。通过技术鉴定的软件,要做好文件登记并复制软盘,妥善保存。 (五) 机房管理 1、机房是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的重要工作场所和核心部位,要认真做好安全工作,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进入,进入机房人员应按规定着装。进入机房作业人员必须采取静电释放措施,消除人身所带的静电。 2、机房内应清洁无尘并确保满足以下条件: 温度18-24℃变化率<3℃/hr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精编版)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1.1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 规范工程变更审批程序, 避免工程变更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同时保证工程质量, 使建设资金合理、安全、高效的运行,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及分子公司的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的均应遵守本制度。 1.3 本制度所称的工程变更是指工程项目实施中出现(1)实际情况与原设计文件不符, (2)原设计的错误、遗漏, (3)因其他客观因素而改变原设计方案、结构、数量(4)调整原合同中的工作内容等。 1.4 公司工程项目建设应严格按图施工, 原则上不得发生变更;如确实需要变更, 应遵循科学、合理、真实、经济和及时的原则, 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机构和职责 2.1 公司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实行现场人员、项目部、项目领导小组三级审核管理的原则。 工程项目便跟的决策权属项目领导小组, 重要变更的审批权由总裁执行, 项目组是工程变更管理的执行部门和监督部门, 现场工作组具体负责变更申请

安全记录管理制度

第二节安全记录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及管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所要求的记录,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记录。 3职责 3.1 安全处负责整理并统一项目安全生产记录格式,并监督检查记录的填写质量; 3.2 各部门负责收集、整理、编制、填写、保管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记录。 3.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本部门非通用记录格式交安全处。 4制度 4.1 各部门记录管理人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记录(记录管理人由各部门根据岗位职责进行确定),填写《在档记录清单》。 4.2 记录的标识 记录中应标识记录名称、记录人、记录日期等。 4.3 记录的填写 4.3.1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运行记录的填写。记录的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应说明理由,并将该项用双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不允许空白。

4.3.2 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记录,应采用双斜杠划去原记录,在其上方写上更正后的记录,加盖或签上更正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更正日期。 4.3.3 记录填写应与运行活动同步进行,不得后补或编造。 4.4 记录的贮存、保管 4.4.1各部门需指定记录管理员,记录管理员必须把单位所有记录分类,依据记录的类型整理、标识,便于查阅并可追溯相关活动。 记录应存放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所有记录保持清洁,字迹清晰。不得丢失或破坏、防止泄密。 保存期规定: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要求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各部门按规定的期限保存记录。记录的保存期限应在部门的《在档记录清单》上填写注明。 4.4.2 各部门编制《在档记录清单》,应将项目所有与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记录汇总,包括名称、编号、保存期、使用部门、版本等内容,并汇集备案记录的原始样本。各部门应编制本部门使用的《在档记录清单》,并汇总本部门的记录原始样本备案。 4.4.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检查相关安全生产记录的使用、管理情况。平时在日常检查中抽查各部门的记录使用情况。 4.5 记录的发放、借阅和复制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运行记录的发放;记录发放范围仅限公司范围内,记录发放部门应填发文记录,记录的接收部门应填收文记录。

自动化控制系统管理规定

神华宁煤集团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 自动化控制系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神华宁煤集团煤炭化学工业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管理,确保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神华集团公司煤制油化工仪表及自动化控制设备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明确了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管理、维护、运行和安全注意事项、自动化控制系统备品备件及UPS的管理、自动化控制系统点检的内容以及外委检修、点检的批准。 第三条各单位应加强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管理,保证自动化控制系统在安全平稳状态下运行。 第四条各单位应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管理方法和检维修技术,不断提高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管理水平。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集散控制系统(DCS)、安全仪表系统(SIS、ESD)、可编程控制器(PLC)以及在先进过程控制(APC)和优化过程控制(OPC)系统中使用的上位计算机等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机械动力部职责:

(一)对各单位自动化控制系统硬件、软件管理、自动化控制系统运行管理及点检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自动化控制系统外委检修、点检的审批,承包方选择 及点检、检修的组织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职责: (一)自动化控制系统硬件管理及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工作; (二)自动化控制系统软件程序、网络文件管理,软件及相关数据修定管理; (三)UPS电源及网络机房管理; (四)自动化控制系统运行管理; (五)自动化控制系统备品备件的管理; (六)自动化控制系统档案的管理; (七)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点检管理。 第三章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硬件管理 第八条各单位仪表维护单位应按装置建立自动化控制系统软、硬件设备档案及台帐,档案、台帐应实行微机管理。台帐应说明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用途、制造厂、出厂日期等。档案对单台设备而言,其内容包括应用装置和投用时间、通讯速度、安装地点、运行情况、发生的故障、原因、处理和检修经过及结果等。 第九条各单位维护单位根据不同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各自特点,做好自动化控制系统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及紧急故障处理等

项目工程变更管理规章制度

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在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经常出现工程量的变化、工程进度的变化,以及发包方与承包方在执行合同中的争执等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勘测设计工作粗糙,以至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在招标文件中没有考虑或估算不准确的工程量,因而不得不改变施工项目或增减工程量;另一方面,由于发生不可预见的事故,引起停工或工期拖延等,于是便发生了工程变更。国内在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以前,工程变更都是由建设单位依靠设计单位来进行的,自从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特别是采用国际上使用的FIDIC条件后,对工程的变更在具体操作上与传统的工程变更就有了很大的差异。 1 工程变更的产生 1.1工程变更的范围 工程变更,从广义上讲对合同的组成部分的任何变动,都可以称之为变更,它既包括工程实施中形式的变更、工程量的增减、工程质量标准和等级的变动同时又包括合同条件的修改。而传统意义上的工程变更则仅限于设计变更和施工图有关部分。 1.2工程变更的性质 任何部分的变更,业主、监理和承包商都可以提出,但是FIDIC 条件规定,无论哪一方提出的变更都应由监理工程师来最终处理,并报业主批准备案,监理工程师发出有关变更的指令,该指令一经发出应视为合

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工程的变更具有一定的法律强制性。实质上讲工程变更是对合同文件进行修正,补充,使其更加完善。 2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的管理 工程变更可能来自许多方面,或业主的原因、或监理工程师的原因、或承包方的原因,为有效控制投资,不论任何一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均应由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指令。在施工承包合同中一般均包括工程变更的条款,允许监理工程师有权向承包商发布指令,要求对工程的项目、数量或质量进行变更,对原标书的有关部分进行修改,而承包商必须照办。 2.1工程变更的提出 承包人提出工程变更,一种情况是工程遇到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和地下障碍物(如光缆、文物等);另一种情况可能是承包商为了节约工程成本或方便其施工条件,加快工程施工进度,这种情况一般会涉及到费用的增减而引起索赔。因此FIDIC和其他条款中特别要求,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承包商不得作任何变更。 工程相邻地段的第三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可划为业主提出变更的范围内。但其提出变更时,监理工程师应先报业主,由业主出面和第三方相互协调,以利工程进展。 2.2工程变更的审查 根据FIDIC条款之规定,任何形式的变更均应由监理工程师发布指令,因此监理工程师应了解实际情况,仔细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对工程变更进行认真的审查。

消防控制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编号:SY-AQ-09028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消防控制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制 度 Use and management system of fire control system

消防控制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消防控制系统由保安部经理负责管理,当班班长负责保管、使 用和维护; 二、消防控制系统要保证全时开启和运行,未经保安部经理同意, 任何人不得关闭系统; 三、值班人员发现系统报警后,要及时通知班长到达报警点,迅速 处置报警原因,并做好记录; 四、对高价值仓库等重点部位要全时布防,因工作需要出入时,要 经班长以上人员同意方可撤防,工作完毕后要及时布防; 五、当遇有报警器报警时,要及时通知就近值勤人员和班长,值勤 人员要在10秒钟之内到达报警地点,迅速处置现场事态,遇有紧急 事态时要及时汇报上级; 六、各领班每周对红外探测设备进行检查、测试、维护、保养,每 天都要对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交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保证设备

的良好性能; 七、当遇到停电、设备发生故障或遭到人为破坏时,当班领班必须立即调配人员把控各出入口,迅速汇报,确保仓库安全; 八、红外探测设备的密码由保安部经理负责更改,经经理授权方可对红外探测设备进行布、撤防; 九、红外探测设备安装单位要每季度至少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当接到故障维修通知时,最迟不得超过两个小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并保证最短时间内修复完毕; 十、红外探测设施由当值被授权的保安人员负责布防和撤防,每次布防和撤防时都要认真登记时间及记录异常情况;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安全变更管理制度

变更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了加强变更规范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变更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管理变更,人员调动的管理工作。 3.0职责 3.1人事部门负责人员和组织等管理的变更。 3.2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更新、大修等的变更。 3.3技术部门负责工艺参数、配方和原辅材料等的变更。 3.4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变更后的隐患评估。 3.5各主管领导负责相关变更方案的审核。 3.6总经理负责相关变更方案的批准。 4.0引用法规、标准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4.4《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5.0工作程序 5.1工艺操作指标的变更 5.1.1一般指标变更由技术负责人向公司提交工艺控制指标变更申请表。由生产部门和技术部门协调设备、安全、调度、供应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对工艺指标变更申请进行变更后的隐患论证。由技术部门编制工艺指标变更通知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发批准,下发生产部门,并备案。 5.1.2工艺配方变更、原材料替代变更 1)生产部门不准私自变更工艺配方。 2)对于新型原辅材料的采用、替代,由生产部门和技术部门提出可行性分析报告、试验方案及隐患评估,编制试验计划,上报总经理批准、签发后,由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5.2设备的变更 关键设备及装置的更新、大修要由相关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有关技术人员广泛搜集新设备、新技术信息,研究在用设备、装置存在的问

题,提出改造方案,评估其变更后的隐患变化,经相应部门负责人审核,报总经理同意、批准后,适时安全实施。 5.3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5.3.1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并协调国家认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 5.3.2 设备管理部门应确保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 5.3.3设备管理部门对新改扩建设项目中涉及到的生产设施进行隐患评估;技术管理部门对新改扩建设项目中涉及到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进行隐患评估。 6.0档案管理 6.1人员的管理,由人事部门存档。 6.2设备档案、工艺技术的档案实行相应部门管理原则,其他人员在密级范围内可以复印,但原件必须保存在归口部门。 6.3要加强技术保密管理,严格遵守管理的规定。 7.0相关记录 7.1变更申请表 7.2变更验收表

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行为, 严格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变更科学合理、严谨规范、廉洁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及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 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县政府投资(含使用国有资金)建设项目的工 程变更。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变更,是指政府投资工 程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 (一)工程设计图纸的变更; (二)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施工方案的变更; (三)重要材料与设备的改变; (四)施工现场条件等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等技术资料不符引起的现 场签证及变更; (五)工程量清单与费用的调整; (六)因法律、法规、规章调整引起的变更; (七)其他导致工程造价发生较大变动的变更。 第四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经济,先 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 工程变更应以书面或补充合同的形式签订,具体内容应与招 - 1 -

标文件、施工合同相一致,不得签订与主合同、招标文件精神相违背的补充合同。不得以工程变更名义,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肢解工程,规避招投标。 第五条工程项目施工中,遇暗沟、古墓、软基等地质实际 情况与地质资料不符及不可预见且急需处理的情况,工程变更增加额在 50 万元以上(不含 50 万元)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专家召开变更审查会议,商定处理方案,形成书面意见,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抢修抢险应急工程及遇不可抗力等原因的,建设单位应在应急处理后及时履行报批手续,并保留相关影像资料。 第六条工程变更的程序: (一)由提出变更方以书面形式报监理单位,说明变更项目的名称、 理由、概算及对工期影响; (二)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实地勘察,初步核实变更的理由及变更的工程量; (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 位对工程变更的理由及变更的工程量进行洽商,并由参与洽商各方代表在洽商记录上签字盖公章; (四)需要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的,应说明变更理由,由设计单位项 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的“设计出图专用章”方为有效。涉及重大设 计变更的,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或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五)工程变更洽商一致后,由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明确变更内容, 监理单位对工程变更引起的合同工期、质量、进度、造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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