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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公开与授权的区别

专利公开与授权的区别

专利公开与授权的区别:

中国,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公告日就是授权日,两个日期是同一天。如果某一件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没有被专利局批准,那么它就不会被公布出来。

在中国,发明专利要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阶段,发明专利的文本也相应地有公告文本和授权文本两个版本。这是因为,发明专利通过形式审查之后,一般在申请日后18个月公开(也可以申请提前公开),也就是进行公告,这个公告版本是跟申请提交时的文本一样的,因为还没有经过实质审查。接着,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审查员会对专利文件提出质疑,比如修改增删权利要求、修改说明书等等,等到最后被批准授权时,整个专利的内容已经发生了变化,这个时候就出现了授权文本。发明专利主张保护的,就是这个授权文本,而不是公告文本。

发明专利是先公开后审查制度,所以在实质审查之前,先公开一个申请文本,这个文本仅符合形式上的要求,实质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暂且不审理,这个版本就是发明专利的公开文本。

审查员对申请文件的实质内容(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进行审查以后,符合授权条件的,授予专利权,这个时候会再发布一个授权公告的版本。

如果题主仔细对比就会发现,公开版本和授权公告版本的权利要求书内容差别比较大,授权公告版本通常权利要求项数和保护范围≤

公开版本,原因是实审过程中,申请人为了克服审查员指出的缺陷,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当然不能超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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