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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0-04-26

深物业A: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0-04-26
深物业A: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0-04-26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011、200011 股票简称:深物业A 深物业B 编号:2010—12号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4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4月22日上午9:00召开,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各项议题。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陈玉刚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主管财务工作的王航军副总经理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表决情况

(一)审议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e913777310.html,。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关于修订《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

的公告》([2009]34号)和深圳证监局《关于制定上市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10〕14号)的有关规定,对本公司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关于制定《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本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流程,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关于制定《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本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规范公司法律顾问工作,促进公司依法经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关于修订《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定》的议案

为适应上市公司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本公司及各下属公司的合同管理程序,预防合同纠纷,防范交易风险,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对原《物业集团经济合同管理规定》进行修订,完善原有的合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董事会决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修订《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三)关于制定《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四)关于制定《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的议案;

(五)关于修订《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定》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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