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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0法学概论最新总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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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

名词解释题

1,法律: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由特地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和社会共同生活的需要,以权利义务为其内容,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一种行为规范。

2,禁止性规范:指规定人们不得为某种行为的规范。

3,委任性规范:指没有直接规定规范的内容,只是指出某项规范将委任特定的国家机关或规范性文件加以规定的规范。

4,法律渊源:法律的表现形式

5,成文法:指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具有条文形式的法律文件,即规范性文件。又称制定法。

6,不成文法:指国家机关认可的,不具有条文形式的习惯。又称习惯法。

7,实体法:是从实际内容上规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

8,程序法:为了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而制定的关于程序方面的法律。

简答题

一、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

(1)法律和国家同时产生;

(2)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

(3)不断地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

(4)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

(5)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

二、法律的特征

(1)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

(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3)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

(4)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

(5)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论述题

三,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1,存在的时间不同。法律只是阶级社会中的现象;而道德则是人类社会共始终。

2,调整的范围不同。道德调整的范围比法律广泛得多。

3,实施方法不同。法律借助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道德的实施是依靠社会舆论和人们的内心信念。

4,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一般以国家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形式来表现;而道德则存在于人们的观念和风俗习惯之中,一般没有固定的形式。

5,在一国之中,法律体系只有一个,即一元的;而道德体系则是多元的,每个阶级无有自己的道德体系。

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名词解释题

1,社会主义立法: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活动。

2,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指由社会主义国家各个法律部门的现行规范所组成的有机统一的整体。3,违法:指违反法律的规定,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4,法律责任:指由违法行为引起的依法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责任。分为: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行政法律责任。

5,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指受社会主义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表现为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6,法律事实:那些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情况。

7,法律关系客体: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或标的。

简答题

?一,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程序

?(1)法律议案的提出;

?(2)法律草案的审议和讨论;

?(3)法律的通过;

?(4)法律的公布。

?二,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

?(1)遵循宪法;(3)民主原则

?(2)维护法制统一;(4)科学原则

?三,如何理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1,平等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

?2,平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3,平等受到法律的追究

?四,违法的构成要件

?1,违法的客体

?2,违法的客观要件

?3,违法的主体

?4,违法的主观要件

论述题

?一,党的政策和社会主义法律的关系

?(1)党的政策指导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

?(2)社会主义法律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

?(3)党的政策不能代替社会主义法律

?二,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

?(1)社会主义法是无产阶级革命打碎旧国家机器的同时,彻底废除旧法律体系,并在

此基础上,通过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建立新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社会主义国家彻底废除旧法律,绝不意味着否认法律文化的继承性。

?(3)社会主义法的产生,还必须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直接参与。

?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

?1,社会主义法律在政治方面的作用

?(1)维护社会主义民主,解决人民内部矛盾

?(2)镇压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反抗和破坏,实现对敌专政

?2,社会主义法律在经济方面的作用:

?(1)消灭和改造旧的生产关系,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

?(2)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推动和保障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方面的作用

?4,社会主义法律在对外方面的作用

第三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和法治

名词解释题

?1,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无产阶级法律观点的总和,它包括人们对法律的基本看法,对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人们行为合法性的评价,也包括人们关于法律的知识和修养等。

?2,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瞳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3,社会主义民主:即人民民主,就是全体人民真正享有各项公民权利,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的一种国家制度。

简答题

?一,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1,有法可依——前提

?2,有法必依——中心环节

?3,执法必严——重要条件

?4,违法必究——保证

论述题

?一,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

?(1)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

?(2)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确认和保障。

?二,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作用

?(1)对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适用的作用。

?(2)对社会主义法律遵守的作用。

?(3)对清除旧法律意识的作用。

?三,依法治国的必要性

?(1)依法治国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2)依法治国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现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

?(3)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四,实现法治必备的条件

?1)维护法律的权威

?2)完善法律体系

?3)强化民主制度

?4)坚持依法行政

?5)保障公正司法

?6)搞好法律监督

第四章宪法

名词解释题

?1,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又称政权性质,或称国体,指的是社会各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

?2,政权组织形式:指统治阶级所采取的用以实现其国家权力的形式,即统治阶级为了反对敌人,保护自己而组织起来的国家政权机关。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来行使国家权力,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

?4,国家结构形式:调整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的形式,即调整国家整体和其所属区域之间的关系的形式。

?5,国家机构:是统治阶级为实现国家权力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国家机关体系的总称,是实现国家职能的重要工具。

?7,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简答题

?一,宪法的性质与特点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内容方面的特点;

?效力方面的特点;

?制定和修改程序方面的特点。

?二,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三,国家机关组织活动的基本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

?2)为人民服务原则。

?3)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4)精简的原则。

?四,我国选举制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性质

?1)选举权的普遍性。

?2)选举权的平等性。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

?4)无记名投票。

?5)代表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负责并受其监督。

?6)从物质上和法律上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

?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1)便于人民群众管理国家。

?2)能够保证国家权力的统一行使。

?3)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修改、监督宪法

?2,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3,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领导人

?4,决定国家生活中的重大问题

?5,其他职权

?七,单一制国家特征

?1,一个宪法,一个中央机关体系

?2,中央统一领导

?3,地方权力由中央以法律规定

论述题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反映了我国的国家性质。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不以任何制度为依据,它一经确立之后,就成为其他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貎。

?二,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

?1)公民权利的广泛性。

?2)公民权利的真实性。

?3)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4)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三,论述宪法实施的保障

?1,宪法自身对宪法实施的保障

?1)规定了宪法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强调了宪法的权威性。

?2)规定了监督宪法实施和解释宪法的机构。

?3)规定了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审查。

?2,普通法律的保障

?3,党的领导是保证宪法实施的关键

第五章行政法

名词解释题

1,行政法:是规范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由行政法律规范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

?3,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的行为。

?4,行政执法:指行政机关依法执行法律、法规,实施行政管理的活动。

?5,行政决定: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针对特定的事件而采取的处理决定。

?6,行政处罚:特定的行政机关,对于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给予处罚的行政执法行为。

?7,行政强制执行:指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行政机关依法采用一定的方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政执法行为。

?8,行政司法:指国家行政机关作为裁决人,对行政争议作出裁决的活动。

?9,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有关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司法活动。

简答题

?一,行政执法的生效要件

?1)行政执法的主体合法

?2)行政执法的内容合法

?3)行政执法的意思表示真实

4)行政执法的相对人具有法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5)行政执法的程序合法

6)行政执法的形式合法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的法定原则

?1,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2,在职权范围内

?3,只能由具有性质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实施

?4,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案例应用

?一,行政复议的范围

?可以申请审查的抽象行为:国务院部门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规定。

?行政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不能申请审查。

?二,行政复议提出的时间60日

?三,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P211

?对县教育局的行为不服

?对深圳海关的行为不服

?对县政府的行为不服

?对教育部的行为不服

?对广东省政府的行为不服

?四,对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判断

?处罚机关、处罚程序、听证、人身自由处罚的机关、

?一事不二罚、罚款的罚缴分离、当事人的权利、

第六章民法

名词解释题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就一定的物或其他对象而发生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3,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指法律赋予他能够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出生至死亡时止。

4,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指公民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即公民能独立为发生法律上的效果的行为的资格。

5,监护:指为了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而设置的一种对他们的行为和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

6,法人: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7,民事法律行为:指民事主体实施的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合法行为。8,代理: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的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对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接受意思表示,使法律行为的后果(包括民事责任)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一种制度。

9,财产所有权: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0,共同共有: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或在共有关系解除前不能确定各人应有份额的一种共有关系。

11,著作权:称版权,作者或其他主体对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依照法律所享有的权利。

12,专利权:指对某项发明创造成果享有一种独占的利益。

13,商标权:指商标注册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权。

14,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一方享有请示他方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义务关系。

15,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16,不当得利:凡无法律上的根据致他人损害而自己获得利益的,称为不当得利。

17,无因管理:又称无委托的事务管理,指既无约定,又无法律上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财产或事务,其支出的费用及劳务,得请求受益人支付所构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18,人身权:指与人身不可分离或相联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各种权利。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19,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固有的,亦即法律直接赋予民事主体的必须享有的各种人身权利。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和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公民的婚姻自主权。

20,身份权:指民事主体因具有某一特定的身份而产生的权利。

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请求权,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的制度。简答题

?一,民法的基本原则

?1)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

?3)保护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

?4)遵守法律和政策的原则:

?5)国家和社会利益原则:

?二,法人成立条件

?1)法人必须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有效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四,不安抗辩权

?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履行。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如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

?五,债消灭的原因

?1,因履行消灭

?2,抵销

?3,混同

?4,免除

?5,当事人死亡

?六,合同的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格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的方法

?七,合同担保的形式

?1,保证2,定金3,抵押权4,质权5,留置

?八,侵权行为民事责任构成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

?2,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3,行为与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有过错

案例应用

?一,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判断

?二,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

?三,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四,要约的条件

?五,合同的转让规定

?六,无效婚姻的情形与法律后果

?七,离婚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八,遗产的继承与分割

?九,合同违约行为的救济

第七章商法

名词解释题

1,商法:调整经济关系中商人、商业组织和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一定人数的股东依照公司法投资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的企业法人。

3,破产法:用以调节和规范破产过程中人民法院及债权人、债务人、清算组以及其他破产当事人或参与人的具体行为和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债权人会议:在破产程序进行中为保障全体债权人利益,表达债权人意志和统一债权人行动而由全体登记在册的债权人组成的临时性机构。

5,投保人: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6,保险人: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

7,保险标的: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人的寿命和人体。

8,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票据

9,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10,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简答题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

?发起方式设立。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国家税款

?3)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三,票据的特征

?1)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

?2)票据是设权证券。

?3)票据是货币证券。

?4)票据是要式证券。

?5)票据是无因证券。

?6)票据是流通证券。

?7)票据是文义证券。

?四,票据行为应符合的要件

?1)行为人具有票据能力。

?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3)必须采用特定的书面形式。

?4)必须以法定方式记载票据事项。

?5)行为人必须签章。

第八章经济法

名词解释题

?1,经济法: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产品质量法:调整产品质量监督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简答题

?一,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平衡协调原则

?2,维护公平竞争原则

?3,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二,消费者争议的解决途径

?1,协商和解

?2,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行政部门申诉

?4,仲裁

?5,诉讼

案例应用

?一,产品质量的法律责任

?二,消法中规定的消费者的权利以及经营者的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

第九章刑法

名词解释题

1,刑法:国家制定的关于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者适用何种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犯罪构成:指依照刑法的规定,确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

3,犯罪客体:指为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4,犯罪集团: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5,量刑:指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罪分子裁量应当判处的刑罚。

6,累犯:因犯罪受过一定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7,缓刑:对于罪行较小,处刑较轻并且不是累犯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条件下暂缓其刑罚的执行,给予一定的考验期限,在此期限内如果无新罪,无漏罪、无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就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

简答题

?一,刑法的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3)罪刑相当原则

?二,犯罪的基本特征

?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

?2)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3)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三,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的区别:

?1)犯罪客体体现犯罪的本质,决定犯罪的性质;犯罪对象不体现犯罪的本质,不决定犯罪的性质。

?2)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犯罪对象则并非每一犯罪都具有。

?3)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损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

?4)同一犯罪客体可以由不同的犯罪对象体现出来,同一犯罪对象也可以体现不同的犯罪客体。

?四,正当防卫

?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采取的因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条件:

?1)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防卫。

?2)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防卫。

?3)必须是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才能实行防卫。

?4)防卫不能过当。

?五,紧急避险

?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合法利益的行为。

?条件:

?1)必须是为了避免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危险而采取的。

?2)必须是正在发生危险的情况下采取的。

?3)必须是不得已而采取的。

?4)紧急避险不能过当。

?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得因避免本人的危险而实行紧急避险。

?六,缓刑适用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的刑罚是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3)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并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案例应用

?一,犯罪主体资格判断

?1- 13 14 -16,16—18

?二,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判断

?特别防卫

?三,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判断与处理

?如何判断意志以外原因?

?中止犯的2种情况

?四,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五,累犯的判断

?一般累犯,特别累犯

?六,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抢夺、抢劫、盗窃危害公共安全等罪名的判断

?盗窃、抢夺转化抢劫情形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侵犯的客体

?七,单位犯罪的双罚制度

?对单位罚金,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处罚

第十章刑事诉讼法

名词解释题

1,刑事诉讼法:指国家制定的关于刑事诉讼活动所应遵循的原则,制度和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刑事诉讼管辖:指公安、检察、法院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权限分工,上下级人民法院或不同地区的同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分工,以及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分工。

3,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了保证侦查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加以限制。

4,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以公诉人的身份将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提请人民法院审理的诉讼活动。

简答题

?1,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5)鉴定结论6)勘验、检查笔录

?7)视听资料

?2,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种类

?1)拘传2)取保候审3)监视居住4)逮捕5)拘留

?3,刑事诉讼侦查活动

?1)讯问犯罪嫌疑人2)询问证人3)勘验、检查4)搜查5)扣押物证、书证6)鉴定7)

通缉。

第十一章民事诉讼法

名词解释题

?1,民事诉讼: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称为民事诉讼。

?2,反诉:指作为本诉的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开始后,被告人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同本诉在诉讼标的和诉讼理由上有牵连的保护自己民事权益的独立的诉

讼请求。

?3,共同诉讼: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称为共同诉讼。

?4,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参加到他人正在进行的民事诉讼中的人。

?5,财产保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为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到执行,对案件有关的财产所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6,先予执行: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之前,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为了解决申请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或其他紧急情况,而裁定由被告先行给付一定款项、特定物或暂停实施一定行为的措施。

简答题

?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管辖范围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二章行政诉讼法

名词解释题

?1,行政诉讼当事人:指因发生行政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人,包括行政诉讼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2,行政诉讼第三人:指行政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申请参加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到正在进行的行政诉讼程序中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简答题

?一,行政诉讼的特征

?1)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行政机关,而不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行政诉讼是为了解决行政争议,而行政争议是由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

?3)行政诉讼的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行政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由人民法院受理和审判。

?5)行政诉讼必须是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政争议案件

?二,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

?2)合法性审查原则

?3)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执行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行政损害赔偿责任原则

?三,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案例应用

?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判断

?国防、外交行为,抽象行为,内部行为,终局裁决行为

?二,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确定

?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行政诉讼被告的确定

?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四,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承担

?五,具体行为被判决撤销后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

?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第十三章国际法

名词解释题

1,国际法:即国际公法,旧称“万国公法”,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即以国家之间的关系(包括国家与国际组织间)为主要调整对象的有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2,国家责任:也称国家的国际责任,指一国因违反国际法,侵害他国或国际社会的合法权益,从而构成国际不法行为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形式:1)限制主权2)赔偿:3)道歉:4)对国际罪行的直接责任人进行国际审判。

3,国籍:是一个人作为某一国家的国民的法律资格,是一个人同某一特定国家固定的法律关系,也是国家对一个人行使外交保护权的法律依据

4,引渡:指一国把该国境内而被他国追捕、通缉或判刑的人,根据有关国家的请求移交给请求国审判或处罚。

5,庇护:指国家对于因外国当局通缉或受迫害而来避难的外国人,许其入境和居留,并给予保护。6,“空中劫持”:指的是在航空器内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非法干扰、劫持或以其他不正当方式控制飞行中的航空器或准备采取此类行为,以致危害航空器或其所载人员、财产的安全,或危害

航空器上的良好秩序和纪律的行为。

7,外交特权与豁免:指根据国际法或有关协议,在国家间互惠的基础上,为使一国外交代表在驻在国能够有效地执行职务,而由驻在国给予的特别权利和优遇。

8,无害通过权:沿岸国对领海主权的行使,受一个习惯国际法规则的限制,即外国船舶享有无害通过一国领海的自由。(只适用商船)

9,国民待遇:又称平等待遇,指一国在民事法律关系方面给予外国人与本国国民同等的待遇。10,最惠国待遇:指一国给予另一国国民的待遇,不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的待遇。第十四章国际私法

名词解释题

1,冲突规范:又称法律适用规范或法律选择规范,是国际私法中最基本、最主要的规范,它是在调整或处理涉及两个以上国家(法域)的法律的民事关系或民事争议时,指定应适用其中哪一个国家(法域)的法律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规则。

2,识别:指依据一定的法律观点或法律概念,对有关的事实构成的性质作出“定性”或“分类”,把它归入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该援用哪一种冲突规范的法律认识过程。

3,准据法:被冲突规范指定用来判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法律,在国际私法上,称为准据法。4,反致:指甲国法院依本国的冲突规范,确定有关民事关系应适用乙国法,但乙国的冲突规范却规定应适用甲国的实体法,结果法院适用本国的实体法判决了案件的情况。

5,转致:指甲国法院依本国的冲突规范,有关民事关系应适用乙国法,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则应适用丙国的实体法,结果法院适用了丙国的实体法判决了案件的情况。

6,法律规避:指当事人故意制造另一个连结点,以避开依有关冲突规范指定本应适用的国家的强制性法规,并取得自己所希望的准据法的适用,从而获得有利于自己的法律关系的成立或确认的脱法行为。

7,公共秩序保留:各国国际私法的立法和司法实践都认为,如果按本国的冲突规范的指引去适用某一外国法,或根据管辖权原则去承认和执行某一外国的判决或裁决,其结果会与本国国家、社会的重大利益或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发生严重抵触时,即可认为与自己的公共秩序相违背而排除该外国法的适用,或拒绝承认和执行该外国的判决或裁决的制度。

简答题

?一,构成涉外民事关系的几种情况

?1)民事关系主体的一方或双方是外国自然人或法人。

?2)民事关系的客体是位于外国的物或其他财产或需要在外国完成的行为。

?3)民事关系据以确立、变更或消灭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

?二,外国法内容查明的方法

?1)由当事人提供;

?2)由与我国订立有司法协助协定的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

?3)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

?4)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

?5)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自考法学概论的所有名词解释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法律的实施 是指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和实现。 实施的方式有两种:法律的适用和法律的遵守。 37.(我国的)国家公务员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38.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 39.上市公司 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40.条约 指国际法主体间依据国际法所结缔的据以确定其相互权利与义务的书面协议。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社会主义法律适用 2.国家机构 3.继承权 4.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5.外交机关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我国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 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的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拘捕、限制、搜查、审问和侵害。广义的人身自由则除包括狭义的内容外,还包括与公民人身相联系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住宅不受侵犯,以及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7.审计监督 审计监督是指审计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财政收支活动、经济效益和财政法纪的遵守情况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38.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9.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40[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 当事人故意制造另一个连结点,以避开依有关冲突规范指定本应适用的国家的强制性法规,并取得自己所希望的准据法的适用,从而获得有利于自己的法律关系的成立或确认的脱法行为。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法律意识 36 是统治阶级法律观点的总和,它包括对法律的基本看法,对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行为合法性的评价,以及法律的知识和修养等。 任何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只能是统治阶级的法律意识。 37.行政处罚 37 是指特定的行政机关对于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

大一期末考试法学概论重点整理

法概复习 一、法得概念与特征 概念:法就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得具有普遍效力得行为规范体系。 特征:一、法就是调整人们得行为或社会关系得规范,具有规范性。二、法就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得,体现了国家对人们行为得评价,具有国家得意志性。三、法就是由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证手段得规范体系,具有国家强制性。四、法具有普遍性。五、法就是由一定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得。六、具有程序性。 二、权利与义务 概念:权利与义务就是法得最核心得内容与要素,就是贯穿于法得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法律部门与法得运动过程得法律现象,就是法最基本得范畴。权利与义务代表了不同得法律精神。 权利得概念:①指公民依法应享有得权力与利益; ②就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得一种力量;③制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作出某种行为得许可与保障手段。 权利得特征:①权利得到国家得认可与保障;②权利得行使具有自主决定性;③权利总就是与利益相联系;④权利与义务密不可分。 权利得内容:由自由权、请求权、诉权三部分构成,其中,自由权就是基础,请求权就是实体内容,诉权就是保障手段。 义务得概念:①它就是指义务人必要行为得尺度或范围;②它就是指人们必须履行一定作为或不作为得法律约束;③它就是指人们实施某种行为得必要性。 权利与义务得关系:(1)结构上得相关关系,即对立统一关系。一个表现利益,一个表现负担;一个就是主动得,一个就是受动得。(2)数量上得等值关系,一个社会得权利总量与义务总量总就是相等得。(3)功能上得互补关系,权利直接体现法律得价值目标,义务保障价值目标与权利得实现;义务有助于建立秩序,权利有助于实现自由。(4)价值意义上得主次关系,权利与义务何者为本位,在历史上就是变化着得。 三、法律关系 概念:就是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得过程中所形成得人们之间得权利与义务关系。 特征:(1)法律关系就是一种合法得关系;(2)法律关系就是体现意志性得特殊社会关系;既体现国家意志,也体现当事人得意志。(3)法律关系就是具体得权利与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得构成:(1)主体,即权利得享有者与义务得承担者,包括公民、法人与非法人单位、国家。(2)内容,即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得具体得权利与义务。法律上得规定只就是“应有得”、“一般性”得规定,通过特定主体体现为具体得“实有得”、“个别化”得权利与义务。(3)客体,就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与义务所指向得对象,主要包括物、人身、精神产品、行为结果。 四、法律责任 概念:就是指人们对自己得违法行为所应承担得带有强制性得否定性法律后果。(否定性法律后果,即法律上不予承认,加以撤销以至制裁。) 种类: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②违宪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 归责原则:①因果联系原则;②责任法定原则;③公正原则; ④合理性原则。 五、宪法得概念与特征 概念:就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与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得国家根本法。(p,25) 特征:1)宪法就是国家得根本法;2)宪法就是公民权利得保障书;3)宪法就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得集中表现;4)宪法就是民主事实法律化得基本形式;5)宪法规范具有根本性、原则性、纲领性、稳定性。 六、正当防卫 概念: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她人得人身与其她权利免受正在进行得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侵害得人所采取得必要得防卫行为。 成立条件:5个(1)发生不法侵害行为;(2)不法行为正在进行;(3)为保护合法权益;(4)针对侵害者本人实施;(5)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自考《法学概论》笔记_复习资料课程代码0040

自考法学概论复习资料1 (2010-03-03 17:09:44) 自考“法学概论”复习资料第一章 法律的一般原理 1、法律产生的社会根源及决定性因素: 法律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伴随生产资料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 它的决定性因素:第一:是商品交换和私有制的出现。第二:是奴隶制的出现。 2、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 第一:法律同国家同时产生。 第二: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 第三:不断的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 第四: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 第五: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 3、法律的特征: 第一: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 第二: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规范。 第三: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 第四: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 第五: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4、成文法定义:是指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具有条文行式的法律文件,即规范性文件。 5、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第一:存在的时间不同。法律只是阶级社会中的现象;而道德则是与人类社会共始终。 第二:调整的范围不同。道德调整的范围比法律广。 第三:实施方法不同。法律借助国家强强制力保证其实施;道德实施却是依靠社会舆论和人们内心信念。 第四: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一般以国家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形式表现出来;而道德则存在于人们的观念和风俗习惯中,一般没有固定形式。 第五:在一国中,法律体系只有一个,即一元的,而道德体系则是多元的,每个阶级都有自己的道德体系。 6、资产阶级法律的特点: 第一: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第二:确定契约自由。 第三: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第四:确定法制原则。 自考“法学概论”复习资料第二章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1、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第一: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需要。 第二: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需要。 第三: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需要。 2、社会主义法律制定:是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活动。 3、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第一:从实际出发。 第二:群众路线与集中领导相结合。 第三: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第四:保持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和适时立、废、改相结合。 4、具有法律提案权的机构: 第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一定数量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第二:国务院。 第三: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四:最高人民法院。 第五:最高人民检查院。 5、法律汇编:是指按照现行规范性文件所属的法律部门、颁布的年代或其他分类方法,分门别类的加以编排,并汇成书册,而不改变法律规范的内容。 6、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由社会主义国家各个法部门的现行规范所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7、法律部门:是指调整某一类社会关系的那些法律规范的总和。 8、社会主义法律的实施:是指社会主义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和实现。

法学概论(00040)自学考试历年试题及答案汇总

2012年4月自考法学概论试题 一、单选题 1.原始社会的规主要是C.习惯 2.我国宪法规定,休息权的享有者是A.劳动者 3.根据行政立法的容,可以把行政立法分为A.执行性立法和创制性立法 4.我国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的行政法规称为B.条例 5.下列属于行政处罚的是D.罚款 6.我国行政复议法的施行时间是B.1999年10月1日 7.我国票据法规定,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C.2个月 8.本票和支票的法定记载事项中相同的一项是D.确定的金额 9.下列属于票据法律关系中非基本当事人的是A.背书人 10.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下列不属于抽查对象的产品是D.一般日常用品 11.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于专门用于生产危害人身、财产安全和健康的产品的原辅料、包装物、生产工具,可以行使B.没收权 12.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时限是自收到处罚决 定之日起C.15日

13.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下列属于经营者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是A.商品存在缺陷的 14.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监视居住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D.6个月 15.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的核准机关是B.最高人民法院 16.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该在受理后A.20日审结 17.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颁布施行的时间是D.1991年4月9日 18.下列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特有的原则的是C.辩论原则 19.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B.对法人提起的民事诉讼 20.下列不属于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的是A.鉴定人 21.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主要由D.被告承担 22.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行政诉讼的起诉状,经审查,应当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的期限是B.7日 23.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对行政机关在规定的期限不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以C.50元至100元的罚款 24.我国加入《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时间是A.1997年 25.下列属于联合国的发起国的是C.中国 26.国际法院必须由多少个不同国籍的独立法官组成? B.15 个

最新《法学概论》试题库及答案

(专科起点升本科) 《法学概论》备考试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80小题) 1.法律是一种()。 A、道德规范 B、社会规范 C、强制性规范 D、任意性规范2.法制是指()。 A、依法办事的制度 B、治理国家的方式 C、具体的法律制度 D、法律制定的程序 3.法治指的是()。 A、一种治国方式 B、有法可依 C、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D、违法必究 4.我国的国体是()。 A、民主集中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D、社会主义制度 5.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包括()。 A、国家行政机关 B、人民法院 C、行政相对人 D、公安局 6.法律是()的体现。 A、多数人意志 B、被奉为国家的统治阶级意志 C、广大劳动人民意志 D、统治阶级意志 7.下列哪一个组织不享有法律议案的提议权()。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人民政协 C、全国人大常委会 D、国务院 8.我国宪法的解释权属于()。 A、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B、最高人民法院 C、国家主席 D、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9.肖像权在法律关系中的客体地位应属于()。 A、物 B、行为结果 C、智力成果 D、精神财富10.法律规范的内在逻辑机构不包括() A、假定 B、处理 C、权利义务 D、制裁 11.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不包括()。 A、有限责任公司 B、无限责任公司 C、股份有限公司 D、国有独资公司12.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是指()。 A、新法与旧法相比,如果新法量刑较轻,则适用新法 B、新法原则上无溯及力,但是,如果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时,则适用新法精品文档

C、新法无溯及力,应当按照旧法量刑,但是如果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量刑较轻时,则适 用新法 D、将新法和旧法比较,哪个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量刑较轻的,就适用哪个法 13.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A、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 B、无罪推定原则 C、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D、合法性审查原则 14.根据英美法系的传统,对法的基本分类依据是()。 A、实体法与程序法 B、普通法与衡平法 C、判例法与成文法 D、公法与私法 15.在我国,下列关于婚姻的理解是错误的()。 A、婚姻必须是两性的结合 B、婚姻双方具有夫妻身份 C、婚姻必须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 D、同居达到一定期限即可成立婚姻 16.在行政诉讼案件中,下列哪一项是属于可以计算在诉讼时间内的()。 A、鉴定期间 B、处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期间 C、中止诉讼的时间 D、审查回避的时间 17.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行贿罪的犯罪构成主观上必须具有的目的是()。 A、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B、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C、谋取利益的目的 D、谋取个人利益的目的 18.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 A、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B、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C、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D、被继承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19.下列哪一项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A、当事人在诉讼中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B、合法性审理原则 C、当事人自愿调解原则 D、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20.下列陈述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A、国际条约是主权国家之间缔结的协议 B、国际条约一旦签订,对条约缔结国具有强制执行力 C、国际条约必须以国际法为准则 D、国际条约主要是以书面形式的协议规定国家及其他国际法主体之间在某一问题上的权利 义务 21.国际法上的承认是一种()。 A、政治行为 B、法律行为 C、政治行为兼法律行为 D、国家行为 22.社会主义法律与共产党的政策()。 A、是两种不同的规范 B、是两种不同的法律 C、是两种不同的政策 D、两者调整的社会关系相同,只是表现形式不同 23.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该规定为()。 A、授权性规范 B、禁止性规范 C、义务性规范 D、既有授权性规范,也有义务性规范 精品文档

大一期末考试法学概论重点

法概复习 一、法的概念与特征 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为规范体系。 特征:一、法是调整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二、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了国家对人们行为的评价,具有国家的意志性。三、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证手段的规范体系,具有国家强制性。四、法具有普遍性。五、法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六、具有程序性。 二、权利与义务 概念:权利和义务是法的最核心的内容和要素,是贯穿于法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法律部门和法的运动过程的法律现象,是法最基本的范畴。权利和义务代表了不同的法律精神。 权利的概念:①指公民依法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②是指法律赋予人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③制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手段。 权利的特征:①权利得到国家的认可和保障;②权利的行使具有自主决定性;③权利总是与利益相联系;④权利与义务密不可分。 权利的内容:由自由权、请求权、诉权三部分构成,其中,自由权是基础,请求权是实体内容,诉权是保障手段。 义务的概念:①它是指义务人必要行为的尺度或范围;②它是指人们必须履行一定作为或不作为的法律约束;③它是指人们实施某种行为的必要性。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1)结构上的相关关系,即对立统一关系。一个表现利益,一个表现负担;一个是主动的,一个是受动的。(2)数量上的等值关系,一个社会的权利总量和义务总量总是相等的。(3)功能上的互补关系,权利直接体现法律的价值目标,义务保障价值目标和权利的实现;义务有助于建立秩序,权利有助于实现自由。(4)价值意义上的主次关系,权利和义务何者为本位,在历史上是变化着的。 三、法律关系 概念:是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特征:(1)法律关系是一种合法的关系;(2)法律关系是体现意志性的特殊社会关系;既体现国家意志,也体现当事人的意志。(3)法律关系是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的构成:(1)主体,即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包括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国家。(2)内容,即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具体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上的规定只是“应有的”、“一般性”的规定,通过特定主体体现为具体的“实有的”、“个别化”的权利和义务。(3)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人身、精神产品、行为结果。 四、法律责任 概念:是指人们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否定性法律后果。(否定性法律后果,即法律上不予承认,加以撤销以至制裁。) 种类: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②违宪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 归责原则:①因果联系原则;②责任法定原则;③公正原则;④合理性原则。 五、宪法的概念与特征 概念: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的国家根本法。(p,25)特征: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3)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4)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5)宪法规范具有根本性、原则性、纲领性、稳定性。 六、正当防卫 概念: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必要的防卫行为。 成立条件:5个(1)发生不法侵害行为;(2)不法行为正在进行;(3)为保护合法权益;(4)针对侵害者本人实施;

法学概论复习参考_1填空题

填空题 A 1.按照通说,法律规范的结构包括(适用条件)_、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三要素。 2.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_撤诉__处理。 3.按照证据的不同来源,可将证据分为__原始证据__与__传来证据__。 B 1.保证的方式有_一般保证_和__连带责任保证__两种。 2.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3.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_晚辈直系血亲_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D 1.担保物权主要有抵押权、质权和_留置权_三种 2.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__民事行为_能力。 3.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_从轻_或者_减轻__处罚。 4._减轻_ 应当_免除_处罚。 5.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由_公安机关_负责。 6.逮捕是指经__人民检察院__批准或决定,或者经人民法院__决定,由__公安机关__ 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F 1.法的效力具有一定的范围,包括_(对象效力)、(空间效力)_和_(时间效力)_。 _(可为模式)_、_(应为模式)_和_(勿为模式)_。 3.__法人_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 4.凡是年满_16_周岁的人实施危害社会行为构成犯罪的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5.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包括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__犯罪中止_。 G 1.根据法所作用的对象,可将法的作用分为法的_(规范作用)_和法的社会作用。 2.公民下落不明满_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3.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_两_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4.公司合并的方式有吸收合并和__新设合并_两种。 5.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_发起设立___募集设立___两种。 6.公司合并的方式有__吸收合并__和_新设合并__两种。 7.公司分立的方式有__新设分立__和__派生分立_两种。 8.可将其分为__羁束行政行为__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_。 9.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__60日_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10.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_两年_,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11.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同,可分为_固定期限劳动_合同、_无固定期限劳动_合同和_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_ H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有_书面_形式、_口头_形式和其他形式。 2.合同当事人双方对格式条款理解发生争议时,应作出不利于__提供格式条款_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内容不一致时,应当采用_非格式条款_。 J 1.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即男子不得早于22周岁,女子不得早于_20周岁。 2._直系血亲_和_三代以内_的旁系血亲结婚。 L 1.能够产生债的法律事实有合同、侵权行为_、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 2.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_民政部门_或者 __乡镇人民政府__便民_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3.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为“_一调一裁两审_”制,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调解不成,当事人可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机构的裁决不服,可在_15日__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实行两审终审。 4.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_平等_性和_隶属__性。 M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可以分为静态的财产归属关系和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前者主要由民法中的__物权法_调整,后者主要由民法中的__债权法___调整。 2.民法调整的对象为:平等主体之间的_财产关系_和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_。 3.__民事法律关系_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并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4.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_故意犯罪_;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5.《民事诉讼法》将第三人分为_有独立请求权_的第三人和_无独立请求权_的第三人两大类。 Q 1.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__12个月__,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_6个月_。 S 1.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__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_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__使用_、收益和__处分__四个方面。上市__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3._缩短工时制__是指每日或每周少于正常规定的工作时数的工时制。 4.适用简易程序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 (2)对公民处以__50元__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__1000元__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后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_15_日内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T 1.通说认为,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包括_犯罪客体__、_犯罪客观方面_、_犯罪主体_和_犯罪主观方面_。 W 1.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__(五分之一)__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__(三分之二)_以上的多数通过。” 3.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政体是_(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即_(全民所有制)__和__(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__。 5.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__监护人_。 6.包括_所有权_、_用益物权_和_担保物权。 7.物权的效力包括_优先_效力、_追及_效力和__物上请求权_效力。 8.我国《合同法》 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是承担_侵权责任。 __生活需要__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公民个人。 10.我国刑法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为主要标准,同时兼顾其分工,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_四种。 11.我国刑法中的累犯包括一般累犯和_特殊累犯__二种。 12.我国国家赔偿制度采用的归责原则是__违法责任原则__。 13.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管辖分为立案管辖和__审判管辖_ 14.我国行政法律制度提供了两种行政救济途径,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X 1.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_(三分之二)__的多数通过。 2._重大过错_的除外。

法学概论考试重点整理

法学概论考试重点 1、法的基本特征14 法的基本特征是法所独具的并以此区别于其他上层建筑现象的种种重要属性。 ①法是一种行为规,具有规性。它向人们提供的行为模式具有一般性的特征,即在相同的条件下,一项法的规可以被反复适用;其还具有可预测性,法的这种属性使得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就会有意识地去做或不做一定的行为。 ②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在众多的行为规中,只有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制定和认可是统治阶级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即国家创制法的两种方式。 ③法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并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④法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 2、法的渊源即法的表现形式17 作为行为规的法,必须由特定的国家机关通过一定的形式表现出来,才能为人们知晓、遵守,也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这种用以表现法的规的各种具体形式,法学上称为法的渊源或法的形式。 从历史上看,法的渊源是多种多样的,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性文件,另一类是国家认可的不具备文字形式的习惯。 ①规性文件是指国家机关在其权限围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的文件,亦即通常所说的成文法或制定法。 ②国家认可的不具备文字形式的习惯,即通常所说的习惯法或不成文法。判例也是一种不成文法。 除上述基本形式外,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里,某些思想家、法学家的著作或的经典,都可以成为法的渊源。 3、法系18 一般认为,凡是在容上和形式上具有某些共同特征,形成一种传统或派系的各国法律,就属于同一个法系。 西方法学家在法系的划分上也很不一致,但不少法学著作在论述法系问题时,多举英国法系、大陆法系、中国法系、印度法系、伊斯兰法系五大法系。这五大法系除大陆法系和英国法系外,其余的基本上已经成为法制史上的概念。 大陆法系是指欧洲大陆上源于罗马法、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各国法律,所以大陆法系也称罗马法系或民法法系。英国法系是指中世纪以来的英国法律和效仿英国法

法学概论复习资料

法学概论(0040) 自考“法学概论”听课笔记(1) 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法律的起源 1、法律产生的社会根源 法律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伴随生产资料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法律产生的过程直接受两个决定性因素的影响: (1)商品交换和私有制的出现; (2)奴隶制的出现。 2、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性 (1)法律和国家同时产生; (2)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 (3)不断地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 (4)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 (5)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 第二节法律的本质和基本特征 1、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表现(最本质的属性) 2、法律是特殊的社会规范 (1)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 (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3)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 (4)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 (5)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3、法律的职能(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 第三节法律的渊源和分类 1、法律渊源:指用于表现法律的各种具体形式。 2、法律渊源的种类: (1)制定法(2)判例法(3)习惯法(4)引证法(5)宗教法(6) 国际惯例和国际条约。 3、法律的分类: (1)根据法律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成文法:指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具有条文形式的法律文件,即规范性文件。又称制定法。 不成文法:指国家机关认可的,不具有条文形式的习惯。又称习惯法。 (2)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3)根据法的内容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实体法:是从实际内容上规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 程序法:为了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而制定的关于程序方面的法律。 (4)根据法律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 一般法:凡是在一国领域内对全体居民和所有社会组织普遍适用,且在它被废除前始终有效的法律。 特别法:凡是只在一国的特定地域内或只对特定的主体,或在特定的时期内有效的是特别法。 (5)根据法律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分为国际法和国内法。 (6)公法和私法

自考【法学概论】笔记整理

【法学概论】 第一章法律的起源 一、原始社会没有国家和法律。氏族是原始社会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调整氏族 成员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是体现全体氏族成员利益和意志的习惯 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原始社会后期出现了私有制和阶级。法律是社会经济发 展的结果,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三、法律的产生经历了漫长、复杂的过程。它的最初形式是国家认可的习惯,后 来逐渐发展为成文的法律。 四、法律的历史类型是根据法律的经济基础及其体现的阶级意志,对法律进行的 最基本分类。 五、人类历史上依次存在过奴隶制类型法律、封建制类型法律、资本主义类型法 律和社会主义类型法律。各种类型的法律建立在各自的经济基础之上,体现不同的阶级意志,并各具特点 六、法律的本质是法律的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故而具有很强的阶级性。但法律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共同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少数人或个别人的意志,也不是统治阶级全体成员意志的简单相加。法律体现的是被奉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而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 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归根到底,是由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七、法律的特征是:1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行为规范; 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3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 4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 5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八、法律可定义为: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和社会共同生活的需要,以权力义务为其内容,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一种行为规范。 九、法律的价值: 是指法律的属性和功能,经过实践,同人的法律需要的某种适合或一致。 十、依据法律价值的作用,可以把法律价值分为法律的工具价值和法律的目的价值。 十一、法律及其价值之间有许多相对应的范畴,其中最基本的当属法律与正义、法律与自由、法律与效益、法律与秩序。 十二、法律的要素是指构成法律的基本元素或基本成分。 通常认为,法律由以下三要素构成: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概念 十三、法律有其内在本质规定性,也有其外在的表现形式。法律的表现形式在法学上称之为法律的渊源。 法律渊源于法律本质的关系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内容决定形式,但并非本质相同的法律形式必然相同。由于各国的具体条件不同,本质一致的法律,其形式却不尽相同。 十四、综观古今中外,法律的渊源主要有:

00040法学概论总复习资料(供参考)

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 名词解释题 1,法律: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由特地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和社会共同生活的需要,以权利义务为其内容,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一种行为规范。 2,禁止性规范:指规定人们不得为某种行为的规范。 3,委任性规范:指没有直接规定规范的内容,只是指出某项规范将委任特定的国家机关或规范性文件加以规定的规范。 4,法律渊源:法律的表现形式 5,成文法:指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具有条文形式的法律文件,即规范性文件。又称制定法。 6,不成文法:指国家机关认可的,不具有条文形式的习惯。又称习惯法。 7,实体法:是从实际内容上规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 8,程序法:为了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而制定的关于程序方面的法律。 简答题 一、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 (1)法律和国家同时产生; (2)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 (3)不断地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 (4)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 (5)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 二、法律的特征 (1)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 (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3)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 (4)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 (5)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论述题 三,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1,存在的时间不同。法律只是阶级社会中的现象;而道德则是人类社会共始终。 2,调整的范围不同。道德调整的范围比法律广泛得多。 3,实施方法不同。法律借助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道德的实施是依靠社会舆论和人们的内心信念。 4,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一般以国家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形式来表现;而道德则存在于人们的观念和风俗习惯之中,一般没有固定的形式。 5,在一国之中,法律体系只有一个,即一元的;而道德体系则是多元的,每个阶级无有自己的道德体系。 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法学概论(00040)自学考试试题及答案汇总

/l mk2012年4月自考法学概论试题 一、单选题 1.原始社会的规范主要是C.习惯 2.我国宪法规定,休息权的享有者是A.劳动者 3.根据行政立法的内容,可以把行政立法分为A.执行性立法和创制性立法 4.我国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的行政法规称为B.条例 5.下列属于行政处罚的是D.罚款 6.我国行政复议法的施行时间是B.1999年10月1日 7.我国票据法规定,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C.2个月 8.本票和支票的法定记载事项中相同的一项是D.确定的金 额 9.下列属于票据法律关系中非基本当事人的是A.背书人 10.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下列不属于抽查对象的产品是D.一般日常用品 11.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于专门用于生产危害人身、财产安全和健康的产品的原辅料、包装物、生产工具,可以行使B.没收权 12.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时限是自收到处罚 决定之日起C.15日内 13.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下列属于经营者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是A.商品存在缺陷的 14.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监视居住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D.6个月 15.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的核准机关是B.最高人民法院 16.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该在受理后A.20日内审结 17.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颁布施行的时间是D.1991年4月9日 18.下列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特有的原则的是C.辩论原则 19.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B.对法人提起的民事诉讼 20.下列不属于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的是A.鉴定人 21.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主要由D.被告承担 22.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接到行政诉讼的起诉状,经审查,应当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的期限是 B.7日内 23.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对行政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以C.50元至100元的罚款 24.我国加入《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时间是A.1997年 25.下列属于联合国的发起国的是C.中国 26.国际法院必须由多少个不同国籍的独立法官组成? B.15个 27.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D.涉外民事关系28.关于“人的能力适用其本国法”的规定属于C.双边冲突规范 29.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A.婚姻缔结地法 30.在国际私法中通常把冲突规范的前一部分叫做B.范围1.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的不同,法可以划分为C.根本法和普通法 2.公民可以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提出指控或申诉,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对违法失职者予以制裁,这种权利是C.控告权 3.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是B.国有经济 4.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A.行政法律关系 5.行政机关以及经法律授权行使行政职权并对其行为承担责任的其他组织统称为C.行政主体 6.公务员因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法给予处分。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法定处分类型?B.免职 7.与民法并列同属私法的部门法是D.商法 8.以公司之间的控制和依附关系为标准,可将公司划分为B.母公司和子公司 9.监督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和财务的公司常设机关是 B.监事会 10.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为使债务人免受破产宣告起见,申请时债务人进行一系列改组、调整及其他挽救性活动。这类活动称为D.破产整顿 11.国家从长远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出发,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经济关系实行全局性的管理过程中,与各类社会组织会发生具有指导性的社会经济关系。这种关系是B.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12.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称为B.抗税 13.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罚款,罚款幅度是A.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14.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种情形下应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D.受害人已告诉的犯罪 15.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分工称为C.专门管辖 16.以文字、图画或符号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的证据是C.书证 17.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为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到执行,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财产采取强制性措施。该措施称为A.财产保全 18.下列不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是D.警告 19.票据持有人丧失票据采取补救的一种民事法律程序是B.公示催告程序 20.下列属于我国行政诉讼法所特有的基本原则的是D.不适用调解 21.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是D.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22.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管辖法院是B.最先收到起诉状的法院 23.因行政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申请参加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到正在进行的行政诉讼

自考法学概论重点章节资料整理

法学概论重点章节资料整理 第一章 一、法律产生的决定性因素: 1.商品交换和私有制的出现。 2.奴隶制的出现。 二、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性: 1.法律与国家同时产生 2.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 3.不断地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 4.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分开 5.从法律与、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 三、法律的本质与特征:L 1.本质:①法律的阶级性(法律的本质属性是它所体现的阶级意志性) ②法律的社会性 ③法律的本质是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 2.法律的特征: ①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行为规。 ②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 ③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 ④法律是规定权力义务的规。 ⑤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

没找到四、法律的渊源和分类 1.法律的渊源:作为一个专门的术语,就是指用以表现法律的各种具体形式。2.法律渊源的种类:制定法 判例法 习惯法 引证法 法 国际惯例和国际条约 3.法律的分类: ①按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②根据法的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③根据法的容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④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 ⑤根据法律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分为:国际法和国法 ⑥以法律运用的目的:公法和私法 ⑦法系 五、法律与其他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1.法律与社会经济基础 ①经济基础决定法律 ②法律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2.法律和政治

①政策是法律的指导 ②法律是政策的定型化、具体化、条文化。 3.法律和道德 ①联系:a法律积极保护统治阶级道德,在必要时把某些道德规提升为法律规加以推行。 b统治阶级道德又积极替法律辩护,影响社会舆论,要求人们遵守法律。 ②区别:a存在时间不同 b调整的围不同sdq c实施方法不同 d表现形式不同 e法律体系只有一个,即一元,而道德体系则是多元的。 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产生、本质、制定和实施) 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产生 二、1.没找到产生的历史必然性:①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需要 ②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需要 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需要 2.产生的一般规律:彻底废除旧法律,批判继承 3.产生的特点:在彻底废除国民党旧法律的基础上,由新主义法律转变来的,是新主义法律的继承和发展。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和主要特点: 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的表现 2.重要特点: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 3.另一重要特点:国家强制性和人民自觉遵守法律相统一(也是区别于剥削阶级法律的另一重要

法学概论期末复习

1.法的定义:法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由国家制定或许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 证实施的具有普遍效力和严格程序的行为规范程序。(决定+制定+实施=程序) 2.法的本质:①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②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③法是统治阶级实现其阶级专政的工具。(意志+物质+专政=本质) 3.法的特征:①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②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了国家对人们行为的评价,具有国家意志性。 ③法由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证手段的规范体系,具有国家强制性。 ④法具有普遍性。 ⑤法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规范,具有程序性。 ⑥法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调整+制定+强制力+普遍性+程序性+物质=特征) 4.法的分类: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国内法与国际法、实体法与程序法、一般法与特别法、中 央法与地方法 第二章法的结构

1.立法活动四要素:立法主体+立法规则+立法方式+立法对象 2.立法体制:立法主体由哪些国家机构构成、这些国家机构分别享有哪些立法权、不同国家 机构的立法权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 ##享有立法权的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 国务院各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 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 3.立法程序的四阶段:提出+审议+表决+公布 4.立法原则:①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②原则性与灵活性正确结合的原则。 ③维护法鲁的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原则。 ④坚持群众路线,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⑤总结我国经验与借鉴外国经验相结合的原则。 5.守法主体:指行使权力与履行权利的人。 6.守法范围:各种制定法和非规范性文件。 7.守法方式:履行法律义务与刑事法律权利。 8.执法: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国家和公共事务管理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 和实施法律的活动。 9.执法主体: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中央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10.执法原则:民主原则+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效率原则 11.司法: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 12.司法主体:法院 13.司法对象:宪法案件+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 14.司法原则:法治原则+平等原则+司法独立原则+司法责任原则 15.法律解释:有关国家机关、组织或公民个人,为执行或适用法律规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学理论或自己的理解,对现行法律规范或法律条文的内容、含义以及所使用的概念、术语等的理解和所作的各种说明。 16.法律解释方式:语义解释+理论解释 17.法律监督: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组织、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检查、监察、督促和指导。 18.法律监督的主体:国家机关、各政党、社会团体和组织、人民群众。 19.法律监督的形式: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 第四章法的作用与价值 第五章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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