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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

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
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

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

1、目的:保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完整性及可追踪性。

2、范围:适用于药品经营过程中有关记录和凭证管理。

3、职责:主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各相关人员。

4、内容:

4.1为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可追溯性及有效性,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4.2记录和凭证的式样由使用部门提出,报质量管理部统一审定、印制、下发。使用部门分别对职责范围内的记录、凭证的使用、保存及管理负责。

4.3记录、凭证由各岗位人员按工作职责及内容规范填写,由各部门主管人员每年定期收集、整理,并按规定归档、保管。

4.4记录要求

4.4.1本制度中的记录仅指质量管理工作中涉及的各种质量记录。

4.4.2质量记录应符合以下要求:

4.4.2.1质量记录格式由质量管理部统一审定;

4.4.2.2质量记录由各岗位人员按工作职责规范填写;

4.4.2.3质量记录应字迹清晰,正确完整。不得用铅笔、圆珠笔填写,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需要更改时应划线后在旁边填写,并在更改处盖本人名章,具有真实性、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4.4.2.4质量记录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丢失。

4.5凭证要求

4.5.1凭证主要指购进票据、销售票据和内部管理相关凭证。

4.5.1.1购进票据主要指业务购进部门购进药品时由供货单位出据的发票,以及入库验收的相关凭证;

4.5.1.2销售票据指销售药品时开据的药品零售发票;

4.5.1.3内部管理凭证包括入库交接、出库上柜、不合格药品处理等环节,明确质量责任的有效证明。

4.5.2各类票据由相关岗位人员根据职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填写。

4.5.3严格票据的控制、保管、使用管理,杜绝违规、违法使用票据的行为。

4.5.4购进票据应至少保管二年。

4.6质量管理部、业务部根据职责分别对相关的记录和凭证进行监督、检查。

财务制度原始票据管理制度

陇南东盛控股集团 原始票据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和依据 合法、有效的原始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基础,为规范公司财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原始票据的填写要求 1、内容完整。包括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 2、章印齐全。从外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或其指定的人员签名、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无论是从外部取得的发票还是本公司开具的发票,均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现行规定要求加盖发票开具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3、填写规范。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包括但不限于请购单、询价单(除零星采购外)、合同(除零星采购外)、销货单位送货单、购货方验收(质检)入库单、合法发票等。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收据等。 4、用途明确。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

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5、手续完备。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职工因公外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借款原据。 6、业务真实。上述各项要求均必须建立在经济业务真实发生的基础之上。 《会计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税收征管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要求,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合法且有效的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三: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的种类 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可大致分为以下几类:票、表、证、单、书、据等。 1.票,如发票,是经济生活中最重要、出现频率最高的原始凭证。发票主要是指单位和个人在商品购销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劳务服务及其他经营活动中,购销双方证明其经济业务发生及收付款项的书面凭证,是核算财务收

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管理制度

+ 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管理,防止原始数据记录与检验报告损坏、变质和丢失,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所有质量检测的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 三职责 1 检验人员应按规定正确规范书写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 2 资料员应妥善保存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 四管理规定 1 原始记录 ①原始记录应由检测员如实填写并盖章,不得由他人代笔; ②原始记录应采用规定表格在现场填写,不得事后补填; ③原始记录应字迹清晰,数据正确,内容完整,不得随意涂改; ④原始记录需要修改时,应按下述规定进行: a)用两条横线划去需要修改的部分; b)若是原始内容有误,应将正确的内容填写在横线的上方; c)若是要填写复测结果,应将新的结果填写在横线的下文; d)在修改处加盖更改人印章; ⑤原始记录有技术人员复核,签署意见后作为编写检测报告的依据; ⑥原始记录应由专人整理,随同检测报告按时装订成册,交由资料员存档备查,食品原始记录应至少保存5年。

2 检测报告 ①检测报告单应采用规定表格,以原始记录为准,如实填写,不得随意更改或涂写; ②检测报告单应打印清晰,内容完整;结论确切,全部数据单位均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③检测报告单应与原始记录一同交由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后方可生效; ④对有异议的检测报告单,应按有关规定由质量负责人及时组织处理; ⑤审核后的检测报告单一式三份,一份交受检单位(个人),一份交由抽样科室存档备查,一份随同原始记录按时装订成册,交由资料员存档备查,食品检验报告应保存至少5年。 五附则 1 本制度有本所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未明确事宜由本所管理层研究决定。 3 本制度如有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抵触的,由本所管理层适时调整。

发票收据管理办法

发票收据管理办法 【篇一:发票、收据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发票、收据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发票、收据(统称为票据)是指在购销商品、 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 凭证。 第三条: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发票的种类、 联次、内容及使用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属部门。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五条:票据由财务部门、使用部门负责管理,内部审计部门负责 审查监督。 第六条:财务部门负责票据的领购、开具、保管及核对、核算工作,财务部设置票据管理人员一名,负责票据的按规领取,发放登记、 回收核对、收入对账等项工作。 第七条:使用部门负责票据的按规开具及妥善保管、按照财务部门 要求的期限及时交回,接受财务部门对收入情况、票据存根联次的 核对,定期接受审计部门的检查。使用部门负责人对票据的安全性 负全责,对票据管理人员有定期进行法治教育的责任。 第八条: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定期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及时作出 评估报告,上报企业经理审核批准,对票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按照 不同性质,及时反馈执行部门,限期整改并督促检查整改结果。 第三章发票领购 第九条:企业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第十条: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应当提出购票申请,经主 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 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第十一条:使用部门应在领取票据时,首先填写《票据领用申请单》,申请单由领用人填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会计签字后,再由财务部部长审查批准,交票据管理人员,根据票据的种类、数

某集团全资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XX集团 全资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改记录

目录 1 总则 (1) 2 管理原则 (1) 3 管理办法 (2) 3.1 治理结构 (2) 3.1.1 集团总裁及总裁办公会 (2) 3.1.2 监事 (3) 3.1.3 董事会 (3) 3.1.4 集团公司职能部门 (4) 3.1.5 全资子公司总经理 (4) 3.2 重大事项管理 (5) 3.2.1 组织结构与人事任免 (5) 3.2.2 经营计划与预算 (6) 3.2.3 投融资与并购 (6) 3.2.4 薪酬福利与绩效考核 (7) 3.2.5 财务制度与资金管理 (7) 3.2.6 重大资产采购与租赁 (8) 3.2.7 部控制与审计 (9) 3.2.8 对外宣传与披露 (9) 3.3 资源共享与支持 3.3.1 法律事务 (10) 3.3.2 行政事务 (10) 3.3.3 政府事务 (10) 3.3.4 品牌推广 (10) 3.3.5 员工培训与活动 (11) 4 审批 (11) 5 关联 (11)

1总则 1、本制度适用于北京XX科技集团(简称“集团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简称“全资 子公司”)。 2、为保证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强化企业部控制,防各类风险,降低运营成本, 明晰集团公司与各全资子公司的部管理权限,依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3、本制度所论及的全资子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2006年1月1日修订后 的定义,只有“北京XX科技集团”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4、本制度的解释权在集团企业发展部及集团总裁办公会。 2管理原则 1、集团公司管理定位战略规划中心、投融资决策中心、业务监控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和 服务支持中心: (1)战略规划中心:决定全资子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实施纲要和年度经营计划; (2)投融资决策中心:决定全资子公司的投融资事项,确保实现集团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投资收益达到最大经; (3)业务监控中心:决定全资子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任免、薪酬福利及考核办法;批准全资子公司的年度预算和重要规章制度;批准全资子公司对外媒体 宣传和对外公告容;对全资子公司重要业务流程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财务报表 真实情况、年度预算完成情况及潜在法律诉讼等重大事项实施审计,降低投资 风险; (4)财务管理中心:决定全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及管理报表核算办法;调剂全资子公司资金余缺,为全资子公司的运作提供资金支持;统筹安排全资子公司 的税收规划,汇总全资子公司财务管理信息; (5)服务支持中心:与全资子公司共享法务、政府关系及基金申请、经营资质与知识产权申办、品牌推广、行政及员工培训等事务的资源,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 其他必要的服务支持。 2、全资子公司管理定位为利润增值中心和业务管理中心,享有自主经营权: (1)利润增值中心:全资子公司作为集团公司全额投资的企业,是集团投资损益的主要责任人,通过完成集团公司批准的年度经营指标实现利润增值; (2)业务管理中心: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各治理层级的要求,制定全资子公司完善的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建立正常和良好的沟通机制,接

单据管理制度

单据管理制度 单据管理制度一、单据范围本制度包括:出示单据、外来单据、内部结算单据。1、出示单据:发票、收银单。2、外来单据:发票、收据、送货单、部分白条(鲜活食品)。3、内部结算单据:申购单、收据入库单、领料单、配送单、收银底带、货物短缺(溢余)单、报损单、日报表、月报表、盘点表、盘点差异表等内部结算单据,所有同部结算单能使用电脑单据的尽量使用电脑单据。 二、单据管理原则1、消号单据管理制度:涉及到对外的出示单据和结算单据一律实行消号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发票、收据、(包括:手写单据和打印的都必须在财务报备,由财务发出,盖章,无财务盖章的单据视为无效单据)缴款单、酒水单、入库单,建立领用消号制度,落实专人管理。2、限额领用制度:定额发票,实行限额领用。3、其他单据实行普通单据管理三、单据合法原则1、收据应由交款人、收款人签字方为有效。2、入库单应由采购、库管、入库部门领导签字方为有效。直接在使用部门入库的使用部门主管必须签字方为有效。领料单应由领料部门经理、库管、领料人签字。报账发票、收据、白条:外来单据应据备以下内容:对方单位印章、收款人签字、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或摘要、金额;购销发票还应有:商品名称、规

格、型号、单位、单价、金额。所有的外来单据金额栏必须有大小写两种格式(同出示单据)。外来单据应办理入库手续或验收手续的必须以入库单或验收单据做为外来单据的附件。没有入库单的需经手人、部门经理签字方为有效;发票、收据、白条等外来单据不单独报销,必须附在费用报销单后才能报销。5、费用报销单:外来单据报销类:将外来单据作为报销单的附件,费用报销单填写以下内容:外来单据内容,会计科目,附件张数,日期,金额等内容。没有外来单据的报销单必须填写具体的经济业务内容,所有的报销单必须经报销人、会计、公司负责人、签字为有效。1/4页7、收银底带应由收银、出纳签字。8、货物短缺(溢余)应由库管、门店经理、采购签字。9、报损单:作品、原材料在付报损应由库管、部门主管、财务、总经理签字,方为有效。10、收银、柜台的收入日报和月报:由收银员,收银稽核、和部门店经理签字。11、盘点表由实物负责人、部门经理、盘点人、监盘人签字。12、盘点差异表应由库管、会计、部门经理、总经理签字。13、申购单分为两部门;(1)鲜活食品原材料申购单由餐厅经理、行政总厨签字方为有效(2)原辅材料一次性用品申购单由部门经理,行政总厨,库管签字方为有效,健身部在物品采购由主管制定采购计划、由谭总审批后方为有效。(3)酒水一次性用品申购单由门店负责人、库管签字方为有效(3)各部门物耗品:扫帚、灯

原始记录管理规定

原始记录管理规定 Last updated on the afternoon of January 3, 2021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总则 原始记录是企业开展经济核算主要依据,是按照规定格式用数字和文字对企业经济活动中的具体事实所进行的最初记载,为可靠的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的正确与否都直接影响企业管理工作的改进与提高。为了使全厂压力容器制造过程原始记录做到完整、统一、准确、及时,特制订本制度。 2.记录的分类 a:产品数量、品种、质量等方面的记录; b:劳动力和工时利用方面的记录; c:原材料和节约利用等方面的记录; d:设备运用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记录; e: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等方面的记录。 3.业务分工 原始记录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全厂由技术部资料室负责生产管理方面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始记录,主要负责审核各归口业务拟定补充修改的原始记录,统一编号,建立原始记录目录,并负责对原始记录执行情况的检查和业务指导,保证原始记录的正确使用。 各主要业务归口部门的分工如下: a、生产部负责:厂内计划及各种综合统计报表等方面的记录;产品

质量,半成品,在制品,铸锻件,外协件等有关数量和质量,伤亡事故、劳动保护及安全教育方面的记录。 b、经营部负责:产品供货合同及成品、备件入库,保管、发货等方面的记录。 c、技术部负责:产品试验以及产品设计等方面的记录;产品工艺管理及材料定额等方面的记录。 d、质检部负责:产品质量检查方面的记录;计量和金相试验及仪器计量工具修理等方面的记录。用户服务方面的记录。 e、公司办公室负责:劳动力数量,工时利用、出勤、加班加点以及人员变动;工时定额和工票等方面的记录;职工教育方面的记录。 f、设备处负责:设备的数量,使用,变动,事故以及电、气消耗等方面的记录;能源耗用,节约等方面的记录。 g、物资供应部负责:物资的收发、领退、消耗、结存、节约等方面的记录。 4记录要求 各单位应认真做好原始记录的管理工作,有关人员要明确责任严格按规定的路线传递,正确完整填报,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任意涂改撕毁。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及领导分别给予罚款或行政处分。 各业务归口单位如需新增或变更原始凭证时,必须提出式样填制说明

企业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企业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发生时所取得的最初书面证明,是会计事项发生的唯一合法证明,是会计核算的依据和基础。为了保证原始凭证能够正确地、及时地、清楚地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情况,,保证会计核算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原始凭证的各项内容,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详尽地填写齐全,不得遗漏,以确保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可靠,符合实际。原始凭证的其本内容包括:原始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主要内容、经济业务事项的计量单位、规格、数量、单价和金额、填制凭证单位和接受凭证单位的有关人员的签章、发票上应印有税务专用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收取费用时,就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刷的收据。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4、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写。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5、二级企业核算单位中,发生销货退回时,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的,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6、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7、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8、原始凭证要用蓝色或黑色笔填写,文字、数字书写要规范。 9、原始凭证须根据经济业务执行情况或完成情况,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填制,避免事后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法

集团对子公司的管控办 法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四川发达伟业投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集团公司及其他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集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本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子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各自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实施细则。 第四条子公司独资成立或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下属公司的管理体系。 第五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集团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并应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集团公司通过参与子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七条集团公司依照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选做适当调整。 第八条由集团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子公司《章程》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集团公司负责。集团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本集团公司经营计划在子公司的具体落实工作,同时应将子公司经营、财务及其他有关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 第九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管辖范围逐步建立健全集团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或办法,并据此对子公司的经营、财务、重大投资、安全生产、法律事务及人力资源等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 1、集团公司发展规划、财务、产权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经营计划的上报和执行、以及财务会计等进行监督。 2、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审计监督、合同管理等风险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安全生产、财务审计、合同管理等事项进行指导和监督。 3、集团公司行政人事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对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对派往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及绩效考核。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条子公司的财务运作由子公司财务部门监督管理。子公司财务部门应接受集团公司财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发票及原始凭证管理办法

发票及原始凭证管理办法 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是在经济业务活动或者其他经营业务活动过程中,记载业务往来内容、凭以收付款项或者证明资金转移的书面证明,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部门、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公司财务部统一负责发票管理工作。 一、索取发票要求 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或原始凭证,应取得有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发票及有套印“财政部门票据监制章”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除某些特殊的外来原始凭证比如火车票等之外,发票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发票及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 自制原始凭证(包括出差补助、工资发放表等)必须有经办人员、经办部门领导人或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有效专用章(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 以下几种特殊的票据类型,允许列支: 1、行政事业单位应税收入发票或非税收入收据,应套印财政厅统一票据监制章; 2、金融行业、正规邮政部门的收据;

3、铁路行业铁路运费发票,铁路行包费 二、对外开出的发票及原始凭证 公司领购的发票及在异地开具的对外提供的发票由财务部指定专人统一负责管理。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所有对外开出的发票必须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对外开出的其他原始凭证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 三、发票及原始凭证的审核 (一)公司各级业务部门是外部发票的取得部门和直接责任部门,负责对其取得发票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直接审核。业务部门应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主动及时向对方单位索取真实合规发票,及时向财务部门传递发票,及时更换不合规发票。 (二)业务经办人是外部发票的直接责任人,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经办人需在单张金额大于100元的发票或原始凭证背面签字确认。单张金额小于或等于100元的,经办人可在粘贴好的原始凭证上压线签字确认。 经办人取得各类发票时,应结合真实经济活动情况,对开票单位、开票时间、经营项目、金额、签章等情况做合规性审核,确保发票内容与实际经济事项相一致。所有发票均需借助税务机关网站、税务服务热线12366等渠道对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验证。

批生产记录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1.doc

批生产记录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1 1.目的:规范制订批生产记录的设计或编制、填写、整理汇编等内容。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批生产记录 3.责任者: 生产管理人员、操作人员、QA人员。 4.内容 4.1批生产原始记录是生产、技术、质量和经济活动情况的直接反映,是企业班组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作。 4.2每批产品应有生产记录,包括该产品制造和检验的全部情况。 4.3原始记录由车间主任或车间技术员组织生产车间的工人或工艺员,根据工艺程序,操作要点和技术参数等内容设计(统一为16开纸)。 4.4批生产记录由车间技术员负责,根据《辅料GMP》规范,原始记录内容,以及原辅料和产品各自生产特点进行设计。 4.5设计好的批生产原始记录由车间主任审核、签字;生产科科长审定、签字,经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后付印。 4.6所有签字和原始记录设计资料由生产科存档。 4.7原始记录由岗位操作人员填写,岗位负责人、岗位技术员审核并签字。

4.8批生产记录由车间主任汇总,审核并签字。 4.9原始记录要及时填写,数据完整,内容真实,字迹清晰,不得用铅笔填写。 4.10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确实需要更改时,应划去后在旁边重写,在更改处签名,不得用刀或橡皮改正。 4.11按表格内容填写,不得有空格,如无内容填写时一律用“-”表示。内容与上项相同应重复抄写不得用“‥”或“同上”表示。 4.12品名不得简写。 4.13与其他岗位、班组或车间有关的原始记录应做到一致性、连续性。 4.14操作者、复核者均应填写全姓名,不得只写姓氏。 4.15填写日期一律横写,如7月1日,不得写成1/7或7/1。 4.16生产记录复核时,必须按每批原始记录串联复核,不得前后矛盾,必须将记录内容与工艺规程对照复核。上下工序、成品记录中的数量、质量、批号、桶号必须一致、正确。对原始记录中不符合要求的填写方法必须由填写人更正。 4.17原始记录由车间主任按批整理。根据原编号,不得缺页、漏页,由生产科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未规定有效期限的,其批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4.18检查:车间主任和车间技术员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每周至

有限公司凭证管理制度

凭证控制 1、公司发生的一切经济业务活动都必须填制或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一切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 2、规定了合理、有效的凭证传递程序:财务部经理对原始凭证进行合法性与真实性的审核;会计人员凭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无效凭证一律不得入账;会计人员将记帐凭证交总帐管理人员复核并登帐;出纳对有关收付项目办理收付手续,登记日记帐。 3、原始单据的金额、张数与凭证一致,会计科目使用正确,原始凭证审批手续完备,签章完整。 4、各个环节要及时处理有关原始单据,严禁压单。 5、月度终了由负责装订人员装订、编号、归档。 (二)报表控制。 1、会计报表的种类、格式和内容符合国家会计法、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 2、报表的编制必须以核实后的账簿记录为依据,并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 3、定时、按时编制规定的报表。 4、必须有报表编制人、财务部经理、总经理、法人代表的签章才能报送、归档。 5、报送及时。 (三)核对控制。 包括账实、账证、账账、账表及表表之间的核对。 1、销售发票、销售收款凭证、记帐凭证、销售明细帐及总帐复查核对。即销售发票中所开写的金额与收款凭证复查核对,记帐凭证与收款凭证金额复查核对,销售明细帐与记帐凭证复查核对,销

售总帐与销售明细帐复查核对;并且收据和发票存根需记录收入项目的会计凭证号码,便于查阅。 2、购货发票、购货付款凭证、记帐凭证、购货明细帐及总帐复查核对。即购货发票中所记金额与付款凭证复查核,对记帐凭证与付款凭证金额复查核对,购货明细帐与记帐凭证复查核对,购货总帐与购货明细帐复查核对。 3、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与收、付款凭证及总帐复查核对。 4、银行存款日记帐与银行对帐单复查核对; (四)职务分管控制。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制定并实施了财务部岗位职责与工作操作流程,对某些不相容的职务分别由两人以上担任,以便相互核对、相互牵制,防止产生漏洞。按职务分管控制制度要求,一项经济业务的执行者应与审查者、记录者彼此职务分离。主要控制措施如下: 1、记录收款与保管现金职务分离。 2、货款(工程款)支出与记帐的职务分离。 3、存货的采购、验收、保管、运输等职务与付款职务之间要分离。 4、存货的收发人与记帐人的职务分离。 5、开具银行支票的与掌管签章的职务分离。 6、开发票的与收款的职务分离等。 7、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8、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下属全资子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XX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全资(控股)子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XX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子公司管理,按“1+N”模式建立现代企业监督管理体制,发展壮大子公司,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子公司资产、人事、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中共XX区委、XX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区属国有企业管理的意见》及《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XX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制定本办法(暂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子公司,是指由集团公司出资组建的全资、控股企业。 (一)全资子公司,即集团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为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即集团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的子公司; (三)参股50%以下的子公司按《公司法》和该企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及合作协议履行程序。 第二章出资人职责 第三条集团公司出资人是经区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集团公司作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出资人,依法监督管理全资(控股)子公司国有资产。 其主要职责是: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集团公司出资人相关规定,指导、监督全资(控股)子公司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制定或参与制定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审批全资(控股)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并依法享有资产收益;

3、对全资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子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4、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履行全资(控股)子公司出资人职责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其他重大事项,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全部纳入集团公司管理,即人、财、物、事由集团公司负责;控股子公司人、财、物、事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三章重大事项管理 第五条全资(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实行报告制。重大事项分为审批事项和备案事项报告。 审批事项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或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备案事项为告知事项。 审批事项和备案事项应以正式书面文件形式上报。 第六条审批事项包括: 1、全资(控股)子公司企业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2、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与规划,企业中长期经营目标、年度经营目标; 3、企业年度投融资、经营和成本费用计划,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及其招标等相关事项; 5、企业非经营性支出一次性5万元以上; 6、超过上年度末企业净资产10%的国有资产抵押贷款,企业对外提供担保; 7、企业机构设置、劳动用工、工资、利润分配、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及职工年度绩效奖惩方案; 8、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和划转、配置和处置,变更主营及主营相关项目、业务。 9、企业的产权收购、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企业从事股票、

检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doc

检验原始记录管理制度1 湖南有色凯铂生物药业有限公司GMP文件 制定检验原始记录的管理办法,明确了检验原始记录的填写、审核、存档要求。 责任 质量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检验人员负责实施,质量监督员负责监督执行。 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产品检验有关的所有原始记录的管理。 内容 1、质量检验室负责的样品分析检验的全过程必须填写相应的原始记录,记录应准确、完整、及时; 2、记录应字迹清晰、工整,当有笔误发生时,不得随意涂改,不允许使用修正液,应在写错处划一条横线,横线划过后,原笔误依然清晰可辨,在横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数据或字迹,然后签上更正人姓名和更正日期; 3、检验原始记录应包括样品名称、批号,检验项目、质量标准依据、样品外观现象、计算公式,化学结果、现象(如果采用标准品应注明其重量、纯度和其它必要信息)、化验员的结论和签名,计算审核人的签名;

4、各种数据的准确度的确定 4.1 样品重量的有效数字应与称量时使用的天平的精度保持一致; 4.2 滴定液消耗的毫升数读到0.01ml; 4.3 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对有效位数之后的数字的修约采用“四舍六入五留双”的规则,详见《有效数字的修约管理制度》; 4.4 最后报告检测结果的有效位数应与方法要求相一致。在运算过程中,其有效位数可适当保留,而在运算结束后根据有效数字的修约规则对结果进行修约。 5、含量分析的相对偏差的要求 5.1 平行样的取样量相对偏差不超过5% 5.2 取样量不超过规定量±10% 5.3 仪器分析法不超过3% 6、记录复核 检验记录完成后,应由化测室负责人对记录内容、计算结果进行复核并签字;复核后的记录,如属于内容和计算错误,复核人要负责,如属于检验错误,则复核人没有责任; 7、检验原始记录应整理成批检验记录,至少要保存至成品有效期后一年,无有效期的产品应保存三年;批检验记录的保存由质量部质量保证室负责;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友谊”或“本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明确本公司与各控股子公司财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确保控股子规范、高效、有序地经营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广州友谊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持有其股份在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广州友谊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广州友谊各职能部门,广州友谊委派至各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 第四条各控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其它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与执行。本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控股子公司做好管理、指

导、监督等工作。广州友谊的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它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规定,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接受本公司的监督。 第二章三会管理 第五条控股子公司应参照《公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本公司主要通过参与控股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六条控股子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及三会制度、议事规则,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合法、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第七条广州友谊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或出资额(以下统称“持股比例”),对各控股子公司享有以下权利: 1. 获得股利和其它形式的利益分配; 2. 依法召集、主持、参加或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 依照法律法规及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收购其它股东的股份; 4. 查阅控股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等控股子公司所有经营运作的重要

财务管理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发生时所取得的最初书面证明,是会计事项发生的唯一合法证明,是会计核算的依据和基础。为了保证原始凭证能够正确地、及时地、清楚地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情况,,保证会计核算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原始凭证的填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原始凭证的各项内容,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详尽地填写齐全,不得遗漏,以确保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可靠,符合实际。原始凭证的其本内容包括:原始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主要内容、经济业务事项的计量单位、规格、数量、单价和金额、填制凭证单位和接受凭证单位的有关人员的签章、发票上应印有税务专用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收取费用时,就使用财政部门统一 印刷的收据。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4、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写。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5、二级企业核算单位中,发生销货退回时,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的,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 收据。 6、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 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7、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 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8、原始凭证要用蓝色或黑色笔填写,文字、数字书写要规范。 9、原始凭证须根据经济业务执行情况或完成情况,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填制,避免 事后回忆填制造成差错,贻误工作。 10、原始凭证不得随意涂改、刮擦、挖补。若填写错误需要更正时,须划线更正,即将写错的文字或数字,用红线划掉,再将正确的数字或文字写在划线部分的上方,并 加盖经手人印章。 二、原始凭证的审核要求

化验室分析数据管理制度

化验室分析数据管理制度 一、原始记录填写 1、数据要保持完整性。 2、要用专用的记录表格填写检查全过程,按此记录出具检验结果,字迹清晰、 工整。 3、填写记录要按计量法规单位填写。 4、操作者必须在检验记录单和检验结果单上签字,由部门主管审核,并对记录 结果负责。 5、原始记录是化验室重要的需要保存的资料,一般中控分析原始记录保留一年,原材料及成品分析原始记录保留二年。对原始记录要求:要用圆珠笔或钢笔在实验的同时记录在本上,不应事后抄在本上。可事先设计合理的格式。 6、要详尽、清楚、真实地记录测定条件仪器、试剂、数据及操作人员。 7、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数据应按测量仪器的有效读数位记录,发现观测失误应注名。 8、数据整理要求用清晰的格式把大量数据表达出来,必须保持原始数据应有的信息。 二、实验数据上报 1、化验员得出化验数据后,规范填写在原始记录表格上,并及时上报科室负责人员。 2、科室负责人负责统计化验数据,制作化验数据统计表,仔细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没有漏报、错报现象。 3、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数据,上报统计表格的及时性、真实性、客观性、一致性,对所上报表格的真实性负责。 4、各类统计表格统一管理,不得遗失。 三、异常数据处理 异常数据指不符合之前累积的未定型数据得到的结果,或者不符合积累的相同方法得到的测试数据。 1、化验人员发现异常数据后,立即向化验室负责人上报,分析人员立即保存化验样品以及化验室用的药品、溶液待进行调查。 2、根据下列情况,对测试异常数据进行调查,并将最终调查结论上报给监测站

进行人员的针对性培训和考核。 4、实验异常数据调查报告见附件1 。 四、实验数据保密 1、本化验室的业务技术水平,技术、规划等,检测仪器设备技术条件、非标准 检验方法、其他涉及本化验室权益的技术资料等,化验室人员要对以上内容保密 2、属于保密范围内的技术资料和文件,由有关人员传阅和处理,不得擅自复制或私自转借外单位人员。 3、检验原始记录、结果报告、各种质量活动计划和记录未经上报审批,不得交于化验室外人员。 4、保密文件由化验室安排专人负责,使用后的文件即时存档,未经上报审批不 得随意复印、传阅、并严禁作为废物出售。 五、化验员考核 1、对初次违返本管理制度者,化验室对当事人提出批评与教育。 2、对再次或多次违反本管理办法者,化验室有权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 3、对因违反本管理办法造成安全事故、设备丢失等经济损失,或造成管理混乱 的,视情节与经济损失情况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或按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子公司管理办法

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适用围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本集团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 第3条子公司应按照上市公司的标准规运作,严格遵守上市规则、控制度等其他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各自部控制制度的实施细则。 第4条控股子公司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办法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第5条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本公司制定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并应执行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2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6条控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部管理制度和“三会”制度。控股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公司通过参与控股子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

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7条集团公司依照控股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或推荐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及高管人选做适当调整。 第8条由集团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在控股子公司《章程》的授权围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本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负责本公司经营计划在控股子公司的具体落实工作,同时应将控股子公司经营、财务及其他有关情况及时向本公司反馈。 第9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或办法,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财务、重大投资、法律事务及人力资源等方面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 1.集团公司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对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2.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财务部等部门主要负责对控股子公司经营计划的上报和执行、财务会计等方面进行监督。 3.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主要负责对派往控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及绩效考核。 4.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对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信息上报、对外宣传、证券投资等方面进行监督。 第3章财务管理 第10条控股子公司财务运作由公司财务部监督管理。控股子

河西中学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河西中学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根据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1.发生的每一项业务,都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 ①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 a. 凭证的名称; b. 填制凭证日期; c. 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 d. 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e. 接收凭证单位名称; f. 经济业务内容; g. 数量、单价和金额。 ②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从个人取得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负责人或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财务章。 ③原始凭证的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④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必须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连续编号,作废时加盖“作废”戳记,并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能撕毁。 ⑤职工公出借款收据,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上,收回借款时,应另行开具收据或退还借据副联,不能退还原借款收据。

⑥经过上级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或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号。 2.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 ①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 a.填制凭证日期; b.凭证编号; c.经济业务内容摘要; d.会计科目; e.金额; f.所附原始凭证张数; g.必须由制单人员、出纳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②记帐凭证根据一事一单原则填制。 ③记帐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帐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帐凭证后,其他记帐凭证采用分数编号法并注明附有原始凭证的记帐凭证的编号。如果一张原始证所列支出需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必须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④错误凭证的更正方法必须按会计制度的规定方法更正。 3.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内容必须完整。 4.会计人员要严格按照规范凭证的各要素审核会计作证,对记载不正确,不完全,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应退回补填或更正。对伪造、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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