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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工程造价计算知识与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绿化工程造价计算知识与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绿化工程造价计算知识与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绿化工程造价计算知识及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介绍(一)绿化工程造价计算有何规定绿化种植工程,从其苗木品种上看成百上千,从其外观上看千姿百态,从工程角度上看,施工地点、种植方法、施工季节……又各不相同。绿化工程造价计算到底有没有规律?目前,有哪些标准、规定?有哪些计算方法?其实这些问题都是可以解决的。

1989年,建设部根据绿化种植工程的特点、规律,颁布了《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它对园林建筑和绿化种植工程造价的计价方法,作了详细而又明确的规定。1993年,上海根据建设部的规定,编制了适用于上海地区的《园林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目前仍在执行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又发布了一系列文件、规定,这些文件和定额,是目前上海地区绿化种植工程从投资框算、设计概算、合同预算、竣工结算重要的必不可少的依据。这些定额和文件如何执行,这就是这个专栏以后陆续分主题介绍的重要内容。

(二)绿化工程造价的组成内容依据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下属的造价管理部门-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的规定,绿化种植工程造价有两大内容组成:一是工程直接费用;二是工程间接费用。

工程直接费用,顾名思义是指完成绿化种植工程的直接成本部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人工费用:包括苗木采购到工地以后的,苗木场内驳运,挖坑,换土,种植,覆土,保墒,浇水,围护……直至竣工后,养护一个月的时间内所耗用的全部人工费用。

2.材料费用:包括各种不同品种、规格苗木本身的费用,以及种植时必需的辅助材料费用。辅助材料包括苗木灌溉的水,树干防护的草绳、铅丝,以及各类竹桩、木桩、水泥桩等材料费用。

3.机械费用:包括大规格苗木,当人工不能扛抬时,必须使用机械搬运到设计方位,然后吊起、复位、扶正等发生机械耗损的费用。

人工、材料、机械三项费用,在定额中均有详尽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随意改动的。但是,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方法,确定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由于施工工程的条件、气候千变万化,定额还规定,允许定额规定以外的不确定因素,由甲、乙双方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另行增加工程费用,但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在施工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明确,方可增加工程费用。

工程间接费用,是指完成绿化种植工程后,施工企业必须收取的其他费用,它是绿化工程造价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其中包括:施工企业技术管理人员和企业管理费用的支出,企业的合法利润以及上缴国家(或上级管理部门)的税金等内容组成。

工程间接费用收取多少,是根据绿化种植工程的规模大小,由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统一明确规定的,是不能随意增减的。

(三)绿化种植工程造价计算依据首先,要有完整的绿化种植工程施工设计图。

施工设计图的设计,应由甲方(业主)请有绿化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他们根据投资方特定的环境、地形、观赏、使用等要求以及投资额度,设计出既有利于植物生长、观赏、使用功能,又保证资金合理使用的施工图,配置不同品种、规格的苗木种植数量,达到投资方预期的效果。

其次,要有和工程施工期相配套的苗木市场价格信息资料。

工程施工时间的不同,其苗木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的起伏而变化的,所以在施工前必须根据当前市场苗木供应价格情况,计算该工程预期造价,即完成一个绿化种植工程大概需要多少资金的框算计划。

上海苗木市场价格信息是根据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发布的价格资料,一般有以下两种途径

1、每季度第一个月发布的《上海工程造价信息》。

2、按照去年的苗价行情综合取定编制的《工程苗木材料预算调整价格》。

目前上海使用的定额为1993年版的《上海市园林建设工程定额》,相配套的规定文件一般指1993年以后陆续发布的和绿化种植工程有关的文件。例如,土方费用文件、不同年度的《工程苗木材料预算调整价格》、绿化养护补充定额等。

最后,还必须准备相配套的计算工具。

目前预算的编制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手工计算方法,该方法必须备有合适的预算表格和计算器等操作工具。

另一种是采用电脑软件计算方法,该方法必须具备电脑和相应的绿化种植工程造价计算机软件。利用计算机软件计算绿化工程造价是一种既规范、省时,而计算数据又较正确的方法,是以后工程造价计算发展的主要方向。

(四)绿化种植工程预算造价的计算方法绿化种植工程预算造价的计算,一般程序如下:

一、依据施工设计图上的工程苗木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市场苗价信息中相对应的苗木单价,将数量和单价相乘计算出复价。再将所有复价累加,计算出该工程所需苗木总费用。

二、依据施工设计图所要求的地形标高和施工现场地形、土质等实际情况,确定施工方案,计算进、出土方数量,满足设计地形标高要求和植物生长所需的排水要求,再根据文件规定的土方单价,分别计算该工程出垃圾土费用和进种植土费用。

三、依据施工设计图上的施工面积和定额的有关规定,计算在苗木种植前,必须发生的绿地土方平整、松土、整理等所需的人工费用。

依据施工设计图上的工程苗木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以及《上海市园林建设工程预算定额(1993年)》中相对应的子目基价,计算该工程所有苗木种植时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累加所得,即为该工程全部种植费用。

四、把以上三项费用相加,就组成了该绿化种植工程全部的直接费用。在此数据基础上再根据《上海市园林工程预算定额(1993年)》规定的费率标准和计算程式,计算出该绿化种植工程全部的间接费用。

综上所述,一项绿化种植工程,其完整的造价应分别计算以下各项费用。

绿化种植工程总造价:直接费用1苗木费用;2土方费用;3种植费用(含绿地整理费用)间接费用(含管理费、企业利润、税金等费用)。

(五)如何确定工程苗木单价绿化种植工程中,工程苗木费用是当家材料,在整个预算造价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苗木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是依据施工设计图确定的,与其名称、品种、规格相对应的苗木单价取定顺序如下:

(一)指导价中有其相应单价的,依据《上海工程造价信息》资料单价取定其苗木单价。

(二)指导价中没有的,依据上一年度的《工程苗木材料预算调整价格》资料单价取定其苗木单价。

(三)指导价和《工程苗木材料预算调整价格》中均没有相应苗木单价时,一般有两种可能发生的情况。

第一种可能发生的情况:随着园林建设事业的发展,园艺水平的提高和普及,国内外园林植物的引进,以及当地杂交新品种的产生,造成了绿化种植过程中新品种的不断增加,这是一件好事。但是,作为工程苗木市场价格资料收集单位而言,尚不能及时发布,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1)新园林植物品种,是否适宜上海地区的气候、环境特点,正在考查、观察之中。<

(2)新园林植物品种的市场价格信息资料,尚在收集之中,数据不够齐全,发布条件尚未成熟.第二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园林植物一般都有一个最佳苗龄移植期。工程苗木规格偏小——无法达到预期的绿化设计效果;工程苗木规格偏大——俗话说“人移活,,树移死”。所以一般对大规格的工程苗木移植应慎重对待。如确实需要,应采取相应的技术保护措施(包括:提前切根、泥球包装,大吨位汽车吊运等),其耗用的费用相对来讲比较大。

对于以上两种情况,如无法找到相应的苗木价格信息,一般可采取甲、乙双方预先协商单价,合同明确,按实结算(发票、市场行情等可信资料)的方法解决。

(六)如何计算绿化种植工程土方量为了保证园林植物正常生长,根据市标《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dbj08-231-98)规定:绿化种植工程土方应水、肥、气、热的能力和各种理化指标要求。故和一般的建筑工程土方概念是有明显区别的,不能一概而论。

在编制绿化种植工程预算造价时,必须事先察看现场的土壤条件,是否能满足设计要求,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计算该工程的土方量。土方费用的大小,对工程投资费用和苗木后期费用均有很大的影响。对绿化种植工程而言,通常土方会发生以下几种情况;

1.原地形标高、土壤质量,均符合设计和园林植物生长要求,不需另外增加土方费用。

2.原地形标高符合设计要求,不需进土或出土,但土壤质量太差,需就地深埋垃圾土,作深翻土处理。

3.原地形标高太低,需场外进种植土方。

4.原地形标高太高(或基本和设计标高一致,但不符合种植土要求),需垃圾土外运,再进种植土方。

5.原地形土方量不需进土或出土,但依据设计标高、地形要求需重新堆置地形。

施工单位应根据以上情况分析,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种植土方施工方案。土方施工方案的确定,事先应征求设计方、投资方主管人员的意见,并办理相应的文字记录,作为绿化种植工程土方费用计算的依据。

根据市标《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dbj08-18-91)规定:含有建筑垃圾的土壤、盐碱土、重粘土,砂土及含有其他有害成分的土壤,应根据设计要求全部地或部分地用种植土加以更换。《上海市园林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九三)》一般要求:草坪种植土壤厚度应不小于30厘米,乔木种植土壤厚度应不小于1.0米。灌木种植土壤应不小于0.8米。

土方量的计算,应根据垃圾土就地深埋,垃圾土汽车外运汽车进种植土,种植土场内人工驳运,人工堆地形,绿地整理等各种施工方法,逐项(七)如何计算绿化种植工程土方费用土方费用的计算,应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逐项分列计算土方量,再匹配相对应的土方单价进行计算,累计之和称之为该绿化种植工程的土方总费用。

一般计算方法如下:

1.当原地形标高、土壤质量符合绿化设计和植物生长要求,不需另行增加土方时,可计算一次绿地整理工程内容。绿地整理是园林植物种植前一项必不可少的施工工艺,按平方米计算,可套用“九三”园林定额相应子目土方基价。

2.当原地形标高符合设计要求,但少量土方质量不符合植物生长要求时,一般可采用好土深翻到表面,垃圾土深埋到地下的施工方法处理,其土方量的多少,可按实际挖土量(长x宽x深)计算,其单价的选定,可参照“九三”园林定额第二章土石方工程中有关子目基价计算其费用。

3.当原地形标高太低,明显缺土时,一

般采用种植土(汽车)内运的方式解决。其单价依据沪园定(95)第006号文件规定内环线内以45元/立方米,内环线外(包括浦东地区)以30元/立方米为单价,按实际进土方量计算。

4.当原地形标高太高,有多余土外运(或者不采用垃圾土深埋处理方式)时,可套用沪园定(95)第006号文件规定的种植土方单价,按实际外运土方量及相应单价,计算其外运土方费用。

5.当遇到施工现场因设计要求,堆置高低起伏地形时,可参照“九三”园林定额第一章第5节“人工换土、土方造型”子目基价,根据不同的堆置高度,分别计算堆土量,并根据相应的子目基价,计算其土方堆地形费用。

实际施工中,由于情况错综复杂,不单单发生一种情况,则应区别不同情况,按以上介绍的不同的土方费用计算方法,逐项进行土方费用的计算。

(八)如何计算绿化工程中苗木种植费用苗木种植是绿化工程中一项必不可少的施工工序。苗木种植费用的计算是根据施工设计图上苗木的数量乘以相对应的定额种植费用基价,计算出该品种苗木的复价,复价累计之和即为该工程的定额种植费用。

定额种植费用的基价,是根据苗木的各种内在质量规格指标确定的。所谓苗木内在质量规格指标,不是通常所指的苗木高度、蓬径等外形尺寸,而是指苗木根部所带泥球大小、胸径大小、地径大小等尺寸指标,两者是有根本区别的。

根据“九三”园林定额规定,按照苗木分类不同,其苗木的内在质量规格指标也是不同的。通常在计算时,常绿乔木、灌木是以泥球大小;落叶乔木、竹类是以胸径大小;灌木、绿篱是以苗木高度;草坪是以铺种的不同方式;攀缘植物是以地径大小……等等不同标准,取定额种植费用的多少。

所以我们在计算苗木的质量规格标准是否齐全(一般有绿化设计资质的单位,均有能力也应该完成以上设计要求)。只有数量正确,质量规格指标齐全、才能正确套用定额规定的种植子目基价,保证其种植费用计算的正确性。

根据“九三”园林定额规定,计算出的工程苗木种植费用,除古树木的种植、移植、保护费用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外,一般种植费用中,均应包括苗木种植、竣工移交后一个月的养护工作(单纯花坛种植为10天)。工程苗木成活率为100%,竣工移交后,若有死亡苗木,应由施工单位补种齐全后,方可正式移交给甲方(业主),由甲方(业主)进行后期的绿化养护日常管理工作。

(九)如何计算绿化工程间接费用绿化工程间接费用是构成绿化工程成本费用以外的,必须收取的企业合法利润和上交国家税收等费用。一般包括两部分内容,一部分内容是定额规定,固定不变的;另一部分是随着市场价格的变动,由定额管理总站发布信息,可以浮动计取的费用组成。

固定不变的费用包括: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管理费用、企业利润、国家税金和上缴给上级单位的管理费用等费用组成。他们的计算以苗木费用和定额种植费用之和中的人工费用为基础,用百分比率的方式确定,百分比率的大小,是有定额管理总站规定的。

各项费用百分比率的确定,对绿化种植工程而言,是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加以区别的。如果总承包一个绿化工程,以合同确定的工程量,其施工面积超过6500平方米的,作为二类工程,则规定的百分比率大一些;施工面积小于6500平方米的,则规定的百分比率相应小一些;如果单独承包绿化工程中的土方量,超过2000立方米的,作为三类工程,规定的百分比率小一些;土方量小于2000立方米的,作为四类工程,规定的百分比率则相应更小。

可以浮动计取的费用包括:人工、材料、机械的补差费用,以及因各个工程施工条件施工条件的复杂性,定额没有作具体规定,由甲、乙双方根据施工现场条件的实际的不同,双方可以酌情协商的费用,我们称之谓“开办费用”。

人工、材料、机械补差费用的计算,一般由定额管理总站定期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单价,各个工程可以根据这些单价,结合每个工程发生的实际数量,计算其费用;开办费用的计算考虑到各个工程外部环境。

(十)绿化养护费用计算近几年来,为了贯彻市政府将上海建设称为国际一流大都市的要求,各级政府、企业、事业单位为园林事业的发展,投入了大量的建设资金,随着园林绿化面积的快速增长,如何计算养护费用的矛盾日趋突出。绿化养护工作是绿化种植工程内容的延续,为了适应当前市场经济的要求,使绿化养护费用的计算更加规范、科学、合理,由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依据“九三”园林定额的模式,编制了《上海市园林建设工程绿化养护补充定额(试行)》(以下简称“养护定额”),并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一日起执行。

园林植物的养护,通常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称之为栽植期养护,该养护期费用已包括在“九三”园林定额子目基价中,不能再重复计算期养护费用。

第二阶段称之为成活率期养护,根据市标《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定》,养护时间从第一阶段结束之日起计算。其中当年六月份前种植的苗木到当年九月分为止;当年六月份后种植的苗木,必须到第二年九月份为止。其养护费用的计算,根据苗木品种、数量,乘以相应养护等级的定额子目单价,累加后,再乘以定额规定的各种系数的方法进行计算。

第三阶段称之为日常物业管理养护,养护时间从第二阶段的结束之日起计算,根据养护定额规定其养护费用的计算,应按相应养护登记的定额子目基价计算的,同样需要再乘以定额规定的各种系数。养护期为一年的,可不采用系数的方法计算其养护费用。

所谓的养护等级,是指养护定额编制时,根据本市各类园林的养护标准,划分为三个等级,即:公园、游览区类;社区、单位类,并界定了相应的适用作参考范围。但是在实际操作时,可根据业主的经费多少,作相应调整。例如:有些重点公园可接一类标准,计算其养护费用,有些非重要公园亦可接二类、三类标准计算其养护费用,反之,也可以。这样既能适应市场供求双方各种不同的需要,又能体现费用和义务之间对等关系的经济原则。

养护费用的具体操作方法,是和“九三”园林(十一)如何确认绿化种植工程造价一个绿化工程造价的编制完成,仅仅代表单方意愿,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作相应的增、减价调整,并以合同形式确定之后,方可作为双方认可的工程造价。

根据建设部标准定额(1999)第1号《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结合上海地区绿化工程造价管理的特点,双方在确认工程造价或发生造价纠纷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一、工程造价的管理机构上海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是本市工程造价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范围内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社会上的各种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负责工程价格咨询的计价,审价工作;上海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负有监督、检查、管理职能。

二、工程造价的表达方式1、固定造价。指该工程在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的变化而作调整的工程造价。在确定固定造价时,应事先考虑价格风险因素,并在合同中明确固定造价包括的范围。

2、可调造价。指该工程在实施期间,

可随价格变化而作调整的工程造价。其调整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应在合同条款中事先约定。

3、工程成本加酬金造价。指该工程无法直接套用现行预算定额,计算工程造价时,可参考现行的工程计价依据和方法,计算工程成本,酬金以工程成本为基础,通过双方协商(或竞标)的方法确定。

三、工程造价的确认途径根据本市招投标管理部门规定,对于绿化种植工程而言,应通过以下途径确认工程造价:

1、100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业主应到本市招投标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工程造价和承包单位。

2、50~100万元的绿化工程,业主应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园林绿化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确定工程造价和承包单位。

3、50万元以下的绿化工程,可由业主方和承包双方协商,确工程造价和承包单位。

(十二)绿化工程竣工结算时应注意的问题一个绿化建设工程从预算的编制、协商洽谈、造价确认到合同签订,仅仅是该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还要通过艰苦的实施操作阶段,工程竣工结束后,才能够正式编制该工程的最终造价。并经审核后,作为双方对该工程结算费用的依据,对绿化工程竣工结算编制而言,一般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工作,在人员没有发生变动的情况下,应由施工单位原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人员完成。

(二)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工作,虽然在工程竣工之后进行,但是其资料收集工作应贯穿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不能中断。

(三)资料的收集工作,应在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条款的基础上进行。

1.对固定造价合同而言,除节约正常开支外,还需注意固定造价范围以外的工程成本开支,注意资料收集。

2.对可调造价合同而言,应注意可调价格范围及市场行情变化,及时收集可信的原始资料和价格依据,便于结算时合理调整。

3.对成本加酬金合同而言,对成本的支出是否符合合同条款约定,注意成本支出合理性、可靠性依据的收集,有利于工程的顺利结算。

4.除此之外,如合同中有施工措施费、安全措施费和索赔等费用条款时,应及时收集资料,做好签证等工作,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确保工程支出资金能合理收回的条件。

(四)竣工结算的编制,一般有两种方法:

1.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变化不大的工程,根据原有施工图合同造价为基础,根据合同规定的计价方法,对照原有资料,作相应增减帐,进行适当调整,最终作为竣工结算造价的方法。这种方法在绿化种植工程中,运用较普遍。

2.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变化较大的工程,根据设计变更资料,必须重新绘制竣工图,在双方认可的竣工图基础上,依据有关资料,重新计算工程项目,编制工程竣工造价结算书。这种方法正确程度较高,但需大量的时间、精力,往往影响工程款项的及时回收。对绿化种植工程而言,这种情况发生较少,这种方法也较少采用。

(十三)如何审定绿化工程最终造价工程造价的最终确定,是工程费用清算和工程尾款拨付的主要依据。工程最终造价的确定,一般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

一、投资方(业主)有内审能力(权力)的,可通过内部审定的方式,对该绿化工程最终造价予以确认。

二、投资方(业主)没有内审能力(权力)的,可委托社会上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该绿化工程最终造价予以确定。

工程最终造价的审查、确认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

策性较强的经济工作,审查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本着公平、合法、合理的原则,才能实事求是地搞好这项工作。

对绿化种植工程造价审定而言,审价人员必须依据工程竣工图、工程变更签定单、质量验收等资料,并经现场调查、核实,了解工程中各种变动因素后,方可进行正式的审查工作。审查工作一般可以分为:工程量核查、价格取定核查和费用计算核查三个阶段:

工程量核查阶段,主要了解该绿化种植工程中土方量(包括出废土、进种植土、场内土方驳运等)计算数据是否合理、正确,土方施工工程量作为隐蔽工程,签证手续是否齐全;苗木种植品种、数量统计是否正确;苗木规格是否和竣工图上要求的一致;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等情况。

价格取定核查阶段,主要了解各种单价的取定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规定。其中包括土方单价的取定,是否符合文件规定;土方量计算中,是否有低价土方混进高价土方中计算的情况;核查苗木单价的发布期和工程施工期是否相符;如果实际种植苗木规格小于设计要求时,应选用相应较低的苗木单价;确定苗木种植数量不足或死亡的补救办法后(或由施工方补植,或由业主另行补植),计算相应的苗木费用;同时还需核查苗木种植费用计算时,是否有高套定额单价和多套苗木数量等情况。

费用计算核查阶段,主要了解该工程类别、定位是否正确,费率百分比选用是否合理,计算结果是否正确;人工、材料、机械补差是否符合文件的规定,人工数量汇总是否正确等情况。

经过以上三个审查阶段仔细复核,和审价人员后期认真计算后,才能保证该绿化工程最终造价的正确性。

2018最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2018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 筑面积计算。 1.0.3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 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筑面积construction area 建筑物( 包括墙体) 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0.2 自然层floor 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结构层高structure story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4 围护结构building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5 建筑空间space 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2.0.6 结构净高structure net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7 围护设施enclosure facilities 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2.0.8 地下室basement 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 的房间。 2.0.9 半地下室semi-basement 1

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3 ,且不超过 1/2 的房间。 2.0.10 架空层stilt floor 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2.0.11 走廊corridor 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2 架空走廊elevated corridor 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 2.0.13 结构层structure layer 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 2.0.14 落地橱窗french window 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5 凸窗( 飘窗) bay window 凸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 2.0.16 檐廊eaves gallery 建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7 挑廊overhanging corridor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8 门斗air lock 建筑物入口处两道门之间的空间。 2.0.19 雨篷canopy 建筑出入口上方为遮挡雨水而设置的部件。 2.0.20 门廊porch 建筑物入口前有顶棚的半围合空间。 2.0.21 楼梯stairs 由连续行走的梯级、休息平台和维护安全的栏杆( 或栏板) 、扶手以及相应的支托结构组成的作为楼层之间垂直交通使用的建筑部件。 2.0.22 阳台balcony 2

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全文

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全文 https://www.wendangku.net/doc/ec1055527.html, 2014-07-17 09:07:47 来源:聊城日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69号) 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3年12月19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

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 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李艳海王海宏胡晓丽陈国立徐成高 吴宏伟 王玉波胡建明程万里杜浐阳白洁如刘大同赵彬泽仁江措 【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转摘自江苏省建设厅苏建定(2003)373号关于颁发《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的通知的附件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线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算至框架结构外表面。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楼层亦应计算建筑面积,顶层仅有栏杆者,该层视作为操作平台。 2、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首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线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高底连跨的建筑物,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有墙以墙,无墙以柱)为界分别计算。 4、围护结构未垂直于水平面而倾斜出地面或楼层结构外边线的建筑物,应按其地面或楼层处的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层高达到2.20m的地下建筑物工程(包括地下室、半地下室)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自然地面通向地下室的车道、人行道,进入建筑物部分按其通道宽度(包括上口墙厚)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通道不受高度限制)。 6、利用斜坡及深基础的建筑设置架空层,利用建筑物斜坡空间(如看台踏步下面,室外台阶下面等)作为办公、宿舍及其它用途者,其空间部分达到2.20m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8、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间、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无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其分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每层必须达到2.20m),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其分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9、书库、立体仓库内设计有结构层者,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者,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10、层高达到2.20m,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耳光室),按其围护结构的外

2005年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05-04-15 发布2005-07-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326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 T 50353-2005 ,自2005 年7 月1 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五年四月+五日 前言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木规范是在1995年建设部发布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为满足工程造价计价工作的需要,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充分反映出新的建筑结构和新技术等对建筑面积计算的影响,考虑了建筑面积计算的习惯和国际上通用的做法,同时与《住宅设计规范》和《房产测量规范》的有关内容做了协调。本规范反复征求了有关地方及部门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先后召开多次讨论会,并经过专家审查定稿。 本规范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为便于准确理解和应用本规范,对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有关条文进行了说明。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以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胡晓丽王彭林徐余泉王诲宏李艳海白洁如徐佩清李学范朱连 1 总则1 2 术语1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2 本规范用词说明3 附:条文说明4 1 总则 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知识讲解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7 不计,计一半,全计建筑面积的记忆分类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建筑面积计算的分类记忆 1、层高小于2.2m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为统一标准,所有层高低于2.2m以下的房屋、房间、房层、楼梯间、电梯间、水箱间、走廊、檐廊、阳台、挑廊、挑楼、地下室、半地下室等都不宜计算建筑面积。这也是作为人民生产和生活空间的最基本的需求。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蓬等。 构件是组成房屋结构的各单元,如房屋的梁、柱等,这里指的是突出房屋墙面的梁、柱等构件。 配件是组成房屋的零件或部件,这里指的是突出房屋墙面的部件,例如砖和瓦等部件。装饰柱是指为装饰或点缀房屋而用的非承重柱,承重柱是指对房屋起承重作用的结构柱。承重柱有时在外表附有装饰性的部分。装饰柱或承重柱,以及承重柱的装饰性部分的认定,以设计图纸为准。 装饰性的玻璃幕墙是指附在或架在房屋外墙面上起装饰作用的玻璃幕墙。 垛是指房屋墙上,向上或向外突出的部分,如突出房屋墙面的砖、瓦以及水泥构件。勒脚是位于房屋外墙面下部,突出房屋外墙面的,为保护墙基和墙体的、防水浸蚀、防腐蚀的、附在房屋外墙面下端的表面构筑层,它由砖或混凝土或三合土等材料构成。不是所有房屋都有勒脚。 台阶在这里是指室外台阶,室外台阶是房屋的辅助设施,不单独计算建筑面积。 室外台阶是房屋室内外地面联系的过渡构件,是根据室内外地面之间的高差而设置的。 无柱雨蓬这里指的是无柱的、位于门上方或窗上方的为防雨和防晒用的顶盖。顶盖一般由混凝土构件(板)构成,与房屋的墙体或房屋的梁柱相连接,顶盖的下方无承重柱或承重墙支撑,顶盖下方可能是房屋的进出口或人行通道,没有围护结构或围护物。

2014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3目录 1 总则 2 术语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 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层高story height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 自然层floor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架空层 empty space 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 走廊corridor gallery 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 挑廊overhanging corridor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6 檐廊 eaves gallery 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7 回廊cloister 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 门斗foyer 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 建筑物通道passage 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2.0.10 架空走廊bridge way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 勒脚plinth 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按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 围护结构envelop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 围护性幕墙enclosing curtain wall 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 装饰性幕墙decorative faced curtain wall 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0.15 落地橱窗French window 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6 阳台balcony 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硒衣物的建筑空间。 2.0.17 眺望间view room 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 2.0.18 雨篷canopy 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2.0.19 地下室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2.0.20 半地下室semi 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2.0.21 变形缝deforrnation joint 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 2.0.22 永久性顶盖permanent cap 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2.0.23 飘窗bay window 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2.0.24 骑楼overhang 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 2.0.25 过街楼arcade 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3.0.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l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 面积。 2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 的部位应计算1/2 面积;净高不足l .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7

2017年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最强总结! 关于《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建筑面积计算数据比较多,很容易混淆,下面特找来建筑面积计算相关数据总结说明,供大家参考! 一、计算全面积 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 2.局部楼层(有围护按围护,无围护按底板),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3.建筑物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4.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5.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6.门斗有围护结构,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7.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 8.建筑物内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9.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大于2.1m

10.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大于2.1m 11.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 12.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 13.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14.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 15.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 16.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 二、计算一半面积 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以下 2.局部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3.建筑物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4.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5.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6.门斗有围护结构,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7.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 8.建筑物内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10.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11.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 12.门廊、有柱雨篷、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 及以上 13.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 14.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 15.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1.2~2.1m 16.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1.2~2.1m 17.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 18.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部分 19.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 20.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 21.室外楼梯 22.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

2017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本规范主要内容技术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1 总则 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 1.0.3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建筑类术语 2.0.1 建筑面积construction area 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0.2 自然层floor 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结构层高structure story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4 围护结构building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5 建筑空间space 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2.0.6 结构净高structure net height

新标准关于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

最新标准关于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大全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面积是所占平面图形的大小,建筑面积主要是墙体围合的楼地面面积。 建筑面积还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建筑部件的面积。建筑面积可以分为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其中使用面积和辅助面积之和称为“有效面积”。 (一)应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 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时不考虑勒脚) 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

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看台不计算建筑面积。 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 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8.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回廊是走廊的一种,门厅大厅是按一层计算。) 9. 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10.对于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11.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简介: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现综合起来讲解。 ?关键字: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 1、单层建筑物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1 勒脚 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

05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1 总则 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 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层高 story height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 自然层 floor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架空层 empty space 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 走廊 corridor go11ory 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 挑廊 overhanging corridor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6 檐廊 eaves go11ory 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7 回廊 cloister 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 门斗 foyer 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 建筑物通道 passage 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2.0.10 架空走廊 bridge way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 勒脚 plinth 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 围护结构 envelop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 围护性幕墙 enclosing curtain wall 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 装饰性幕墙 decorative faced curtain wall 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0.15 落地橱窗 French window 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6 阳台 balcony 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硒衣物的建筑空间。 2.0.17 眺望间 view room

河南省最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4年最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13,自2014年7 月1日起实施。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同时废止根据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 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 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 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 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 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 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 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 8. 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 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1 总则 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1.0.3 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建筑面积 construction area 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0.2 自然层 floor 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结构层高 structure story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4 围护结构 building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0.5 建筑空间 space 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2.0.6 结构净高 structure net height 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 直距离。 2.0.7 围护设施 enclosure facilities 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2.0.8 地下室 basement 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的房间。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全【最新版】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全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大全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面积是所占平面图形的大小,建筑面积主要是墙体围合的楼地面面积。 建筑面积还包括附属于建筑物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建筑部件的面积。建筑面积可以分为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一)应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及规则 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时不考虑勒脚)

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 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5. 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河北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河北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已由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根据我省工程造价管理的实际,作如下通知: 一、2006年3月31日以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仍执行2003年《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 二、2006年4月1日以后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按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范计算建筑面积。 三、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进行解释。 二,,六年三月十九日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1.0.3 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 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 层高 story height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 自然层 floor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架空层 empty space 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 走廊 corridor ga11ery 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 挑廊 overhanging corridor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6 檐廊 eaves ga11ery 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7 回廊 cloister 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 门斗 foyer 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 建筑物通道 passage 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2.0.10 架空走廊 bridge way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 勒脚 plinth 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按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 围护结构 envelop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 围护性幕墙 enclosing curtain wall 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 装饰性幕墙 decorative faced curtain wall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最新) 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 1、单层建筑物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1 勒脚 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 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层高界限计算法”。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地面至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其中,最上一层的层高是其楼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3、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 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 至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设计不利用时不应计算面积。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净高界限计算法”。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屋面板)底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如图2:第(1)部分净高<1.2m,不计算面积;第(2)、(4)部分1.2m≤净高≤2.1m,计算1/2面积;第(3)部分净高>2.1m,应全部计算面积。 4、地下建筑、架空层 地下室、半地下室(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永久性顶盖是指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05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2页文档资料

(2005国家标准)建筑面积计 算规范详解 2.1建筑面积的概念及其作用 2.1.1建筑面积的概念 建筑面积,也称为建筑展开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水平面积的总和。它包括了建筑物中的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结构面积 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布置中可直接为人们生活、工作和生产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 居室净面积在民用建筑中亦称“居住面积”。 辅助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布置中为辅助生产、生活和工作所占的净面积(如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层、贮藏室、水箱间、垃圾道、通风道、室内烟囱等)及交通面积(如楼梯间、通道、电梯井等所占净面积)。 “有效面积”即使用面积与辅助面积的总和: 有效面积=使用面积+辅助面积 结构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布置中的内外墙、柱体等结构所占面积的总和(不含抹灰厚度所 占面积)。 2.1.2建筑面积的作用 建筑面积的作用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建筑面积是控制和评价设计方案的依据 建筑面积是计算容积率的基础。建筑面积与建筑占地面积不同,建筑占地面积是指房屋建筑所占的地皮面积,不论房屋层数多少,占地面积主要与第一层面积有关。建筑面积不但与第一层面积和层高有关,还与第一层以上的各层面积和层高有关。建筑面积与占地面积之比称容积率(或土地利用系数),容积率是建设规划和建筑设计的重要控制指标。为了正确计算容积率,就必须有统一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辅助面积、结构面积之间的比例关系,是设计人员和业主所关心的指标,是评价设计方案的重要数据。 评价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除用投资额和建筑安装工程工作量货币指标表示外,还用建筑面积和各种实物工程量指标表示,其中建筑面积是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平衡建筑工程所需人、财、物的重要的计划指标。建筑面积的完成情况是考核建设计划执行情况的重要依据。 在国民经济一定时期内,完成建设工程建筑面积的多少,人均达到住房建筑面积的多少,标志 着一个国家国民经济发展状况,人民生活居住条件的改善和文化生活福利设施发展的程度。

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新版《建筑面积规范》的实施,不仅将直接影响容积率的计算和工程造价的计算,更将大大影响开发商以往对户型设计的思路和工程造价预算,所谓“偷面积”的方式将很难行得通了。 建筑面积计算新规明确阳台飘窗恕不赠送(新算法)送飘窗、送露台、送地下室等以往开发商在房源销售环节管用的推销手段,随着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于2014年7月1日的正式实施,或许将成为历史。 一、新规范大量修订“免费”面积计算规定 随着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以下简称新《规范》)的实施,旧的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也随之废止。 新《规范》主要修订的技术内容包括: 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 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 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 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 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 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 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 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 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 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 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开发商以往最常赠送、旧版《规范》中不算面积的飘窗,在新《规范》中有了明确要求: 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以下且结构净高在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另外,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确定建设规划的重要指标。 2.确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基础。 3.计算有关分项工程量的依据。 4.选择概算指标和编制概算的主要依据。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国家经委于1982年颁布的法规性文件,其主要计算规则如下: 1.计算建筑面积[1]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 (2)高低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如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当高跨为边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勒脚以上外墙表面至高跨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当高跨为中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中柱外边线间的水平宽度计算。 (3)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5)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加以利用,且层高超过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的水平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6)坡地建筑利用工作之便吊脚做架空层加以利用,且层高超过2.2米,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8)图书馆的书库按书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9)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10)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1)建筑物内的技术层,层高超过2.2米的,应计算建筑面积。 (12)有柱雨篷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篷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3)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4)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5)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6)封闭式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7)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8)两个建筑物之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9)室外楼梯作为主要通道和用于疏散的均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楼内有楼梯的,室外楼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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