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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滨州市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滨州市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滨州市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活垃圾分类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26号)和省住建厅《大力推进垃圾分类的工作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垃圾分类,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和城市管理水平,结合滨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协同推进、因地制宜、全民参与”原则,在城市建成区(市中心城区、县区城区)和具备条件的村镇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创造优良人居环境。

(二)具体任务

1.市城区:2018年3月底前,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方案),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并上报省厅备案。自2018年6月起,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2019年6月底前,市城区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2019年底前,基本建

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和分类模式,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5%以上。2020年底前,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35%以上。

2.县区城区及具备条件的村镇:2018年底前,制定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自2019年1月起,全

面推行垃圾分类收运、处理。2019年底前,生活垃圾分类覆

盖率达到50%回收利用率达到20测上。2020年底前,所有乡镇(街道)及半数以上农村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协同推进。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制定垃圾分类实施意见(方案),建立分类制度约束机制,健全保障推进政策,落实有关部门单位职责,协同推动任务落实。

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市区及各县区、乡镇(街)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方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和分类模式,强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在先行试点基础上循序渐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完善机制,有效衔接。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相关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营造氛围,全民参与。明确政府、企业(物业)、居民

各自责任和义务,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

氛围。

三、垃圾分类主体及收运处置

结合我市实际,把垃圾分为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垃圾、粪便污泥及其他垃圾5类。其中,有害垃圾和餐厨

垃圾为强制分类垃圾。严禁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一)主体范围

1.公共机构。包括市城区、县区城区、具备条件的乡镇(街)各级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包括市城区、县区城区、具备条件的乡镇(街)辖区内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

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3.具备条件的农村。主要是农户初次分类,保洁员二次分类,分类清运、处置。

(二)垃圾分类及收运处置

1.有害垃圾

主要品种: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

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

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安全暂存,再集中交由有资质的危废专业处理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的方式规范处置。

2.餐厨垃圾

主要品种: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收运处置:餐厨垃圾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3.可回收垃圾

主要品种: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

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4.粪便污泥

重点是城市粪便的规范处理。

收运处置:建设城市粪便无害化处理中心,配套规范处理设施和专用收运车辆,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收集的粪便污泥。

5.其他垃圾

主要包括除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垃圾、粪便污

泥之外的,可通过焚烧(规范填埋)等方式处理的生活垃圾。

投放暂存:根据现有生活垃圾收集模式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置专用收集容器。

收运处置: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发电或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规范填埋。

四、工作重点

(一)与分类品种相配套,建立分类收运体系。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建设或改造城区、乡镇(街)转运站,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购置或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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