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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信誉图书馆_我国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研究及其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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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序言

为了使国内企业充分利用好专利制度,保护创新,加快经济转型,专利法于2008年进行了第三次修改。新《专利法》(简称“《08版专利法》”)第61条第2款1、新《实施细则》

(简称“《10版细则》”)第56条至572对于之前的检索报告制度做出了重要调整。为了配合新专利法和实施细则,国家知识产权局(简称“国知局”)将原《审查指南》(简称“《06版指南》”)中的“检索报告”制度 修改并扩充为新《审查指南》(简称“《10版指南》”)独立的第五部分第十章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使得“检索报告”制度在法律属性上有很大变化。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的设立能够提高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确定性和稳定性。专利权人可以通过专利权评价报告及早知道其所拥有的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实际状况,以避免不必要的投资损失和研发浪费;利益相关人可以通过专利权评价报告知道将要受让、被许可或被告侵权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稳定性,以避免不必要投资损失或诉讼投入,也可以防止专利权人

摘要:自2008年起的专利领域法律规范的系统性修改中,将“检索报告”制度变更为“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这一改变,不仅仅是名称上的改变,而在法律属性上也有很大变化。为了使国内企业充分利用好发明高度较低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制度,促进企业市场竞争力,稳定各方法律预期,保护创新、打击投机行为,为国家产业转型创造良好环境,深入分析这一制度上的变化,深究其隐藏在法条背后的实质意义,使之更好的发挥作用服务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于专利权评价报告法律属性分析及相关问题的进一步完善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专利权评价报告 法律性质 专利侵权纠纷 制度完善

滥用或误用实用新型专利权。然而,无论是从证据本身的法律属性,或是从专利权评价报告的行政制作程序,还是司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以及专利无效宣告程序进行分析,现行的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仍然具有诸多的不确定性问题需要澄清,有各种程序本身和衔接上的问题有待解决。

为了使国内企业充分利用好发明高度较低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制度,促进企业市场竞争力,稳定各方法律预期,保护创新、打击投机行为,为国家产业转型创造良好环境,深入分析这一制度上的变化,深究其隐藏在法条背后的实质意义,使之更好的发挥作用服务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对于专利权评价报告法律属性的分析及相关问题的进一步完善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二、案例介绍及分析

(一)涉及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民事诉讼案例在“苏州市宏采展览展示器材有限公司与郑国栋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上诉案”3中,被告依

□ 刘 谦

我国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研究及其完善建议

1 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

定》第三次修正。

2 根据2010年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3 上海市高级人民发院:第(2014)沪高民三(知)终字第15号民事判决书。

据原告提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结合常规技术来主张现有技术抗辩,法院认为专利权评价报告只是针对新颖性和创造性等稳定性问题给出的初步结论,在缺乏现有技术方案的情况下,仅凭专利权评价报告给出的初步结论不足以认定专利相应的技术特征属于现有技术。该案中,法院对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效力给出了司法意见,其认为对于专利权稳定性问题,专利权评价报告只能作为初步结论,必须还有其他证据进行相互印证才能予以最终确认,但不能直接援用专利权评价报告的结论认定专利权属于现有技术。在“玉环信成机床制造有限公司与何金魁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上诉案”4中,法院认为不能将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专利权人的权利凭证,也不能作为立案必要条件之一。法院进一步明确专利权评价报告仅作为判断是否中止诉讼的主要参考依据和判断专利权有效性的初步证据。对于已经获得授权的专利,只有专利复审委员会才能对其有效性进行否定。因此,在目前没有证据证明专利复审委员会已经宣告上述权利要求无效的情况下,其仍然处于有效状态。

在“南京元鼎机电有限公司与刘晨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上诉案”5中,法院认为专利权评价报告只是认定专利权有效性的初步证据,用于判断是否中止审理,但不能单独用于认定专利权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在“北京博航一统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与七台河市双叶家具实业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上诉案”6中,被告在法定期限内就涉案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案件,但是,如果原告提交的专利权评价报告给出“未发现涉案专利存在不符合授予专利权条件的缺陷”的初步结论,那么法院可以据此行使自由裁量权决定不中止审理。但是,目前制度未对中止裁定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只能依照法院的裁定执行。

根据上述案例可知,大多数法院都认为,专利权评价报告只是认定专利权有效性的初步证据,不是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决定,其对于专利有效性不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或拘束力,不能直接援用专利权评价报告的结论认定专利权必然有效或必然无效,还必须有其他证据进行相互印证才能最终予以确认,即不能用于单独认定专利权的有效性;法院认为,对于已经获得授权的专利,只有专利复审委员会才能对其有效性进行否定;但是,法院认为,在被告未提供有效法定证据的情况下,专利权评价报告可以单独用于判断是否中止审理;如果被告认为专利权无效或者希望中止诉讼的,可以通过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无效宣告请求而寻求救济;通常,法院认为,对专利权有效性和稳定性问题的判断,法院坚持评价/检索报告的法律效力要低于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无效决定,即使评价/检索报告经过行政复议程序确认其效力。

(二)涉及专利权评价报告的行政诉讼案例

在“彭明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上诉案”7中,对专利权有效性和稳定性问题的判断,法院坚持评价/检索报告的法律效力要低于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无效决定,即使评价/检索报告经过行政复议程序确认其效力。另外需要重视的是,该案出现了“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复核意见通知书”的法律文件,也就是说,检索报告在之前的运行中,出现过通过行政复议予以再次审核的法律实践,就此点来说,这本案无疑是具有借鉴意义的。

在“东莞捷仕美电子有限公司与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等专利处理行政纠纷上诉案”8中,作为管理专利工作的行政部门的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认为专利权评价报告不是评价专利权有效性的行政决定,只是作为侵权判定的参考,并不是专利无效审查的依据。结合上文可知,管理专利工作的行政部门、审理行政诉讼的法院和审理民事纠纷的法院对于专利权评价报告法律性质的认识基本一致,都只将其视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但并非判断专利无

4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浙知终字第282号民事判决书。

5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13)高民三终字第0050号民事判决书。

6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第(2014)高民终字第722号民事判决书。

7 北高市高级人民法院:(2012)高行终字第1200号行政判决书。

8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粤高法行终字第15行政判决书。

效的必然依据。本案中,权利人和被告侵权人都提出了所谓的“检索报告”文件。这种现象的产生是因为,在实行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制度时,仅专利权人享有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而被告侵权人是没有此项权利的。实践中,国家知识产权局管理着一个事业单位性质的专利检索咨询中心,该专利检索咨询中心主要面向广大社会公众提供有关专利检索的服务并收取必要的服务费用,本案被告侵权人所提供的《检索报告》正是该检索中心制作的。但是,这两种检索报告的法律性质和效力是截然不同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是依据《专利法》的授权,是作为一种代表行政机关意见的法律文书,具有权威性;而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出具的检索报告是基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授权或委托,还是不具有实际法律关系?目前从公开的法律文件中并无法获悉,如果是基于授权或委托,则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出具的检索报告理论上应该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效力等同;如果不具有实际法律关系,则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出具的检索报告不具有任何法律意义上的效力。

审理行政诉讼的法院与审理民事纠纷的法院对于专利权评价报告法律性质的认识基本一致,都认为专利权评价报告可以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但其并不是专利无效审查的依据;对专利权有效性和稳定性问题的判断,法院都坚持评价/检索报告的法律效力要低于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无效决定,即使评价/检索报告经过行政复议程序确认其效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是依据《专利法》的授权,是作为一种代表行政机关意见的法律文书,具有权威性;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出具的检索报告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效力是否等同有待于法律的进一步明确。此外,上述案例展示了行政调处程序、行政诉讼一审程序、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以及行政诉讼二审程序的交织过程,其复杂的法律程序充分展现出目前专利审判制度的困境,如何兼顾公平正义和司法效率是需要不断深入探讨的问题。

这也是笔者研究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的出发点,期望能够为接下来的专利审判司法改革提供一些思路和建议。

(三)涉及专利权评价报告的行政复议案例

在“武汉同共温控技术有限公司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江苏省精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ZL200720038911.9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案”9中,出现了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意见与检索报告意见不一致的情况。虽然检索报告中已对用于评价的对比文件的效力给出了否定性结论,但是专利复审委员会依然根据独立判断原则采用该份对比文件给出了相反的肯定性结论,认为涉案专利权无效。

在“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周建达ZL 02241333.2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案”10中,所评价的检索报告是上文提到的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出具的检索报告,并非《专利法》意义上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对于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出具的检索报告的法律性质,专利复审委员会通过本案予以明确,认为其不是具有既判力的法律文件,不具有对本案审理结果产生强制性影响的法律效力。在“上海双园电器有限公司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李士勇ZL 95246647.3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案”11中,对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评价/检索报告的法律性质,专利复审委员会通过本案予以明确,认为其不能作为本专利具有新颖性、创造性的依据。

专利复审委员会享有独立判断专利权有效性的权利。实践表明,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无效决定意见的法律效力高于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法律效力。对于专利检索咨询中心出具的检索报告的法律性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评价/检索报告的法律性质,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都不是具有既判力的法律文件,不具有对案件审理结果产生强制性影响的法律效力,不能作为本专利具有新颖性、创造性的依据,其性质并非行政决定,其本身不能作为评价本专利的现有技术。但是,对两种检索报告的关系和效力有待于法律的进一步明确。

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21069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

10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8887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4568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

三、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法律属性分析

由于专利法修改在前而有关司法解释还未及时跟进,为了便于分析讨论,当下文中提到相关法条中的“检索报告”时,就是用于讨论和分析“专利权评价报告”法律属性的相关问题。

(一)从《08版专利法》角度看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法律属性

根据《08版专利法》第61条第2款规定可知,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国知局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在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被授予专利权后对相关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因此,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一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有权威性的专利质量评价意见,仅用作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但是,对于作为证据使用的由国家专利主管部门出具的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否具有可诉性,新专利法似乎有意回避,仍旧没有明确。

(二)从《10版指南》角度看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法律属性

针对《08版专利法》第61条第2款的规定,《10版指南》又进一步解释了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含义。国知局从自身角度重申了专利权评价报告不是行政决定,是一种证据形式或证明文件,当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据此可以确定是否需要中止相关程序,一般在上述涉及“程序中止”事务时,需要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

虽然与检索报告制度相比,专利权评价报告在作出程序上基本相同,也都需要经过请求人提出请求、国知局受理、形式审查、作出、发出以及自行更正或请求更正等步骤,12但是将名称变更为“专利权评价报告”增强了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在报告制作过程中的作用和主动性。尤为重要的是,国知局通过自身制定的行政规章首次明确了新专利法有意回避的对于作为证据使用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否具有可诉性问题,其给出的结论是:专利权评价报告仅作为证据使用,但不具有可诉性。

(三)从现行司法解释角度看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法律属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简称“专利纠纷若干规定”)第8条第1款、第2款规定13,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出具检索报告是否为提起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的条件的请示的答复》14可知,专利权评价报告仅作为人民法院判断是否中止诉讼的证据,并非用于判断是否立案的必要证据。因此,《08版专利法》的规定是与现行相关司法解释对于检索报告在侵权诉讼中所起作用的规定相一致的,从而形成平稳过渡和有效衔接。

(四)从行政法角度看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法律属性

根据行政法原来可知,行政行为可以分为行政法律行为和行政事实行为。行政法律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决定、变更或者消灭特定或不特定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作用,包括:行政立法行为、行政创制性文件、行政解释性文件、具体行政行为和行政合同。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实现行政目的,但并没有产生相应法律效果的行政作用,15因此被定义为,是指行政主体以不产生法律约束力,而以影响或改变事实状态为目的实施的一种行政活动16。因此,从定义来看,专利权评价报告应对被理解为是一种行政事实行为,而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也不是其他行政行为。

尽管行政事实行为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但它毕竟是一种基于行政职权的行为,可能产生侵犯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具有可诉性。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可以作为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以便于确定是否需要中止相关程序,又由于中止相关程序可能对当事人的现实利益产生负面影响,这实际上还

12 李泽平:《从“检索报告”到“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比较研究》,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3月,第17页。

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01年6月2日,法释(2001)21号。

1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出具检索报告是否为提起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的条件的请示的答复》,2001年11月13日,[2001] 民三函字第2号。

15 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8月,第五版,第153页。

16 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8月,第五版,第329页。

是会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因此应当属于行政可诉范围。因此,国知局作出的具有唯一性的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一种行政事实行为,对于该行为需要配置相应的救济程序,例如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从民法角度看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法律属性

专利契约论认为,专利权获取过程就是申请人与社会公众之间就该项技术订立的契约。国知局作为授权机关代表社会公众对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进行审查并给予相应专利权。根据《民法通则》第63条第2款规定17可知,代理关系的主体包括代理人、被代理人和第三人。代理人是代替被代理人实施法律行为的人;被代理人是代理人替自己实施法律行为的人;第三人是与代理人实施法律行为的人。结合专利契约论可知,在专利申请审查过程中,申请人是被代理人,国知局是代理人,社会公众是第三人;在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中,权利人是被代理人,国知局是代理人,社会公众是第三人。

从上述分析过程可知,专利权评价报告由作为社会公众代理人的国知局出具,并且用于对专利权的合法性进行补充说明。如果专利权的建立是申请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一种契约,那么专利权评价报告可以视为基于专利权契约的补充协议。只不过,在契约的订立过程中,主要是由作为代理人的国知局与申请人之间进行协商,社会公众参与的渠道仅限于审查过程中提出不具有任何约束力的意见,因而该渠道作用有限,不具有实际意义。进一步地,在补充协议的订立过程中,则只由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发起程序,作为代理人的国知局单方面签署补充协议并使之生效,无论是专利权人,还是社会公众,都没有参与该程序的渠道,更没有与国知局进行协商的途径。

四、完善我国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的建议

现行的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较之前的检索报告制度已体现了很多的进步,有利于我国对于技术创新层次较低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的保护,也贴合我国目前技术创新所处的阶段。现行的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自08年始至如今已经过了六年的实践,通过上文对现行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制度的法律性质和证据效力的分析、研究及总结,笔者认为目前对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法律性质的理解和证据效力的研究还存在不足之处,因此就我国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一些建议以供参考。

(一)关于《专利法》和《实施细则》的修改建议

建议《专利法》增加:“申请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授权公告后,任何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并于20日内公开其所出具的相关报告。”

建议《专利法》增加:“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专利权评价报告决定是否授予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或撤销已授予的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

申请人或权利人不服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向管辖法院起诉。

利害关系人不服决定或者不予认可专利权评价报告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宣告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向管辖法院起诉。”

修改现行《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必要证据并据以判断专利权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删除现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授予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公告后,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修改现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后2个月内作出专利权评价初步报告。如果请求人对专利权评价初步报告存有异议可以陈述意见、

17 魏振灜主编:《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9月,第一版,第169页。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还可以提供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说明书以及附图。如果报告作出后20日内未收到请求人的异议意见或修改文件,专利权评价初步报告将被视为生效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对同一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有多个请求人请求再次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除非之前报告中的相关内容被认定无效之外,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仅作出一份专利权评价报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查阅或者复制该专利权评价报告。”

理由:结合上文分析,笔者提出的上述修改可以克服以下问题并实现从基本上解决目前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缺陷的效果。

1.进一步明确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法律性质和证据效力

根据目前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只知道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一份证据,无法明确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否可以单独证明专利权的有效性的证据,或是是否可以作为证明专利权可能具有有效性的参考证据。实践中,专利权评价报告可以影响甚至决定案件的审判进程和判决结果。作用之大,与目前的法律规定不相匹配。通过增加“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专利权评价报告决定是否授予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或撤销已授予的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使得专利权评价报告在无效宣告决定作出前可以作为判定专利权有效性的法律依据,从而达到专利权评价报告名实相副。

2.明确专利权评价报告具有可诉性

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一种行政证明行为或者行政确认行为,是专利权评价报告是指根据专利权人的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权的有效性作出证明或确认的准行政行为,由于这种证据效力或强大的影响力,使得实务界需要具有高度可靠性的评价报告,这都有赖于评价报告结论的正确性和可参考性,因此其应当具有可诉性。

专利权评价报告的主要作用是帮助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及时预测相关专利权的稳定性,在相关结论被否定之前,应该是人民法院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判定专利侵权纠纷和启动相应程序的主要证据,而不仅是人民法院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确定是否需要中止相关程序的依据。如果申请人或权利人不服决定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解决;如果利害关系人不服决定或者不予认可专利权评价报告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宣告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向管辖法院起诉,从而通过无效途径解决。这两种途径可以有效分流不同异议人的处理,从而提高专利权评价报告程序的异议操作效率。

3.提供事中救济程序以弥补事后更正程序的效力缺陷和报告制作时间过长的问题

现有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制作过程没有赋予专利权人享有听证的机会。虽然设置了更正程序为专利权人提供更正报告中存在错误的表达机会,但是更正程序设置在专利权评价报告制作完成之后,这意味着评价报告制作人并没有在制作过程中与专利权人进行沟通意见的机会,那么对于涉及创造性之类影响专利权稳定性的实质性问题在所难免的会出现理解偏差,甚至是错误的理解,使得评价报告的正确性和可参考性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从现有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制作过程可以看出,由于专利权评价报告并没有听证过程,也就没有意见产生的过程性记录,使得评价报告提供的官方意见更像是终结性结论而非过程性结论。此外,实践中,专利权评价报告的证据效力高于发明实审意见的证据效力,但对于发明实审意见配置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救济机制,而对证据效力较高的专利权评价报告却没有配置相应的救济程序。

如果要将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人民法院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判定专利侵权纠纷和启动相应程序的主要证据,那么就需要在专利权评价报告制作过程中给当事人陈述意见和举证的机会,从而使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法律效力符合证据效力的立法本意。

4.将请求人范围进一步扩大到任何人

虽然08版《专利法》将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人的范围,从专利权人扩大到包括侵权纠纷的被告和请求行政处理的被申请人,但是该范围仍然无法满足实践需要,例如,不包括实施专利权的被许可人和除被告以外的无效宣告请求人,更不包括需要了解专利权稳定性的社会公众。如果无效宣告请求人无法获得专利权评价报告,有可能会漏掉评价报告中的参考文件或参考意见,也可能会寻求检索咨询中心出具检索报告,使得在无效案件中同时出现对专利权人有利的专利权评价报告和对请求人有利

评价报告的有两项意见:1.关于《专利纠纷解释》第八条第一款意见:“对申请日在2009年10月1日前(不含该日)的实用新型专利提起侵犯专利权诉讼,原告可以在起诉时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对申请日在2009年10月1日以后的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提起侵犯专利权诉讼,原告可以在起诉时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原告提交检索报告或者专利权评价报告,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诉讼。”2.关于《专利纠纷规定》第九条第一项意见:“原告出具的检索报告或者专利权评价报告未发现导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的事由的。”

评论:这次征求意见稿第一项修改意见重点在于根据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的生效时间进行区别处理,值得注意的是,该项修改意见将原《专利纠纷解释》中规定的“应当”提供检索报告修改为“可以”提供检索/评价报告,这似乎是在按照上文《请示答复》的意见进行一致性修改。第二项修改意见重点在于将原先只能依据检索报告中涉及新颖性、创造性意见判断不中止情形,扩大至可以依据评价报告中对专利权所有无效事由的意见判断不中止情形,这一方面为了与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进行衔接,另一方面也提升了评价报告在决定是否中止时的法律效力。因此,这次征求意见稿中所涉及的两条修改意见着重点在于衔接新的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与原《专利纠纷解释》中关于实用新型检索报告制度。

意见:目前我国对于诸如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这类不采取实审授权的专利保护制度的理论研究并不够深入,这次修改意见依然受限于理论研究的匮乏仍然将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法律性质限制在作为判定是否中止诉讼的证据,这无法发挥评价报告对于防止滥用诉权的制度价值,相距目前主要国家的相关制度存在较大差距,同时也与我国目前的实践情况无法有效配合。因此,笔者坚持认为应该将将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人民法院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判定专利侵权纠纷和启动相应程序的主要证据,作为侵权纠纷的立案条件。(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民商经济法学院

的检索报告,这必然会暴露审查标准的不一致问题,

从而影响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权威性和证据参考性。

因此,将请求人的范围进一步放宽至任何人可以有

效解决上述问题。

(二)建议废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出具检索报

告是否为提起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的条件的请示的

答复》的意见

建议废止上述司法答复意见,恢复执行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

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提起侵犯实用新型专

利权诉讼的原告,应当在起诉时出具由国务院专利

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

理由:《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仅规定立

案的基本条件,但是由于各类民事纠纷案件的实体

和程序要件各不相同,可以结合各领域的专门立法

进一步增加其他立案条件。根据上文的分析结果以

及各国立法实践情况可知,在专利侵权诉讼中,目

前无论是从技术操作层面还是制度设计层面,法院

都无权也不能对专利权创造性等稳定性问题做专业

判断,这使得被告绝大多数情况下会以申请宣告专

利权无效进行对抗并使得法院中止诉讼,以达到拖

延处理时间的效果,从而造成专利权人无法及时

有效的进行维权和获得补偿;此外,如果专利权

人发现专利权评价报告对自己不利,大多倾向于

不提供,并且专利权人也不用对此承担举证不利的

后果。

而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出具检索报告是

否为提起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的条件的请示的答

复》本身就有突破司法解释效力的嫌疑。笔者已在

上文建议在《专利法》中增加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

立案的条件之一,因此需要同步废止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对出具检索报告是否为提起实用新型专利侵权

诉讼的条件的请示的答复》,恢复执行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八条第一款规定。

(三)对《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

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公开征

求意见稿)的意见

2014年7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

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

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的决定》(公开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其中涉及检索报告/责任编辑姚琳

专利维权需要提供专利证书和评价报

专利维权需要提供专利证书和评价报 告吗 一、专利证书不能证明专利权权属及专利权效力 (1)什么是专利权证书 专利证书分为发明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以及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2)专利证书内容页记载的内容 专利证书记载专利权登记时的法律状况。专利权的转移、质押、无效、终止、恢复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变更等事项记载在专利登记簿上。” (3)上述记载表述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一是专利权生效时间确定为授权公告之日。二是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日计算。三是专利权证书记载的仅是专利登记时的法律状况,其他情况均记载为专利权登记簿上。 (4)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应当依专利权登记簿作为证明专利权权属及效力的证明。 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时建立专利登记簿。授予专利权时,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一致,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专利权授予之后,专利的法律状态的变更仅在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由此导致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法律状态为准。 专利登记簿副本的内容包括:专利权的授予;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专利权的质押、保全及其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的恢复;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专利权人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和地址的变更。综上,原告在起诉专利权侵权过程中,需要提供专利权登记簿副本而不是专利证书证明专利权效力的证明。 二、专利权评价报告不是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的条件

我国在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前,不进行实质审查。这就导致我国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权的权利处于相对不稳定的状态。 诉讼实践中,原告一般会通过专利权评价报告来审查自己专利的稳定性,做为被告一般会通过检索报告,对原告专利的三性进行检索,以确定答辩的方向。 (1)专权权评价报告概念 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在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被授予专利权后对相关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一种官方出具的较权威专利质量评价。 现行《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现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规定: “授予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公告后,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该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同时规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后2个月内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对同一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有多个请求人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仅作出一份专利权评价报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查阅或者复制该专利权评价报告。” 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专利权评价报告具有如下特点: 1.出具单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目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2.针对对象: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

图书馆采编部个人总结

图书馆采编部个人总结 图书馆采编部个人总结怎么写,以下是聘才网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采购工作 20XX年,我院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同时,迎接20XX 年度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全面启动,图书购置经费也有大幅度增加。全年购书金额达250多万,购入图书近13万册,与去年相比,增长幅度达到20%多。今年,现价图书采购由沈阳盛联招标公司组织,参加投标的公司有近20家。在这20家书商当中,选择了六家书商作为我馆的合作单位。它们分别是北方图书出版物配送有限公司、武汉三新书业、华储书店、北方图书城和北京人天书店,这六家单位,市场占有率都很高,特别是高校图书馆的客户较多,而且,行业间的信誉程度也较好。 现价图书的采购采用订单和现采两种方式,相互补充,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对于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研类等阶段性和时效性都很强的图书,基本上采取现采的方式。这样,即可以有针对性的选书,又缩短了配货的渠道,加快了图书到货的速度。另外,为了拓宽采购渠道,在暑假期间,先后到国防工业出版社、化学工业出版社、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选书,同时,还参加了由新闻出版署组织的大学版图书定货会,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稀缺图

书,丰富了馆藏。 特价图书是由国资处牵头,联合纪委、审记、财务等相关部门,组织招标的。参加投标的书商都集中在北京,我们选择了两家作为合作伙伴。为了抢采购进度,在暑假期间,于馆长带队,又临时找了两位老师,匆匆忙忙的赶到北京,选购特价图书。我们四个人克服了天气炎热等不利因素,经过近一周的时间,基本上完成了采购任务。 外文图书作为馆藏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补充外文图书,我馆与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常年保持业务往来,选购一些既具有专业特色又具有收藏价值的外文年鉴;此外,我们还与外文图书转运站大连理工大学图书馆取得联系,选购适合我院专业的外文原版书。 组织院系老师现场选书的模式,从去年就已经开始尝试了,并且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今年,又多次组织老师到北方图书城选书,累计达40多人次。同时,为了支持院系资料室的建设,在图书馆经费很紧张的情况下,拿出一部分经费,为资料室补充专业图书。 二、图书分编工作 本年度采编部的分编任务,与去年相比,有了大幅度的增加。面对着剧增的工作量,采编部全体同志没有退缩,而是以高度的责任心、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紧密团结,密切配合,相互协作,保质保量的完成了全年的工

对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及需要准备的材料

对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及需要准备的材料现实生活中,作为知识产权的一项专利权申请,随着申请专利的人数增加。根据专利的类型进行判断,也要根据个案分析,本文介绍了申请专利无效的程序以及准备的相关材料。 申请专利无效的程序 根据中国专利法第45条的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也就是说,自专利授权之日起,任何人或任何单位均可以就此专利申请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1、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按规定缴纳费用,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一式两份,填明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名称、专利号并写明依据的事实和理由,附上必要的证据。 2、专利复审委员会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副本和有关文件的副本送交专利权人,要求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专利权人可以修改专利文件,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保护的范围;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专利复审委员会审理。

3、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进行审查,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中国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申请专利无效需要准备的材料 1、委托人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工商执照和法人证明。 2、专利权人的专利证书、授权专利公告文件。 3、与无效专利相关的在先公开的专利文件、在先公开的科技文献、公知技术和其他技术资料。 4、专利无效涉及侵权纠纷时,委托人还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委托人的产品实物、照片、产品说明书及其他材料。 (2)人民法院送达的包括诉讼请求书在内的全部文件。 (3)委托人被控侵权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技术来源、时间、投产准备情况说明。 汇桔网有着全国各地资源商家,拥有大量知识产权专利网信息,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

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利权评价报告 吴疆律师 一、简介 专利权评价报告 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应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在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被授予专利权后对相关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一种较权威的官方“专利质量技术评价”,实务中专利权评价报告一般在专利侵权案件中出现。 二、法律规定 1、《专利法》(2009年10月1日施行)第六十一条 第二款规定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高中资料试卷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爱信誉图书馆__专利审查指南_中关于组合物含量规定的理解与分析

2015年第2期 116中国发明与专利 CHINA INVENTION & PATENT 一、引言 根据《专利审查指南》(下文简称为“指南”)第二部分第十章4.2.2节对“组合物权利要求中组分和含量的限定”中的规定,组分含量可以用“<X ”或“X 以下”的方式表示,同时规定“<X ”“X 以下”的含义为包括X=0[1]。 由此引起如下困惑:当“<X ”或“X 以下”的含义为包括X=0时,对于如下案例: 权利要求1:一种产品,含有组分A 和组分B。权利要求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产品,其中B 的含量小于10%。 权利要求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产品,其中B 的含量为0%。 按照指南中的上述规定,组分含量小于10%包括了0%,则权利要求1~3的保护范围是层层递进的,根据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3.1.2节对从属权利要求的定义(如果一项权利要求包含了另一项同类型权利要求的所有技术特征,且对该另一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作了进一步限定,则该权利要求为从属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2、3都是权利要求1真正意义上的从属权利要求。如果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仅含有A 的产品,显然能够评述权利要求3的新颖性。同时按 照从属权利要求和独立权利要求的关系来看,从属权利要求3没有新颖性,则被引用的独立权利要求1也应当没有新颖性。由此推导出的结论是:仅含A 的产品可以评述含A+B 的产品的新颖性。然而按照通常的新颖性判断标准来看,仅含A 的产品并未公开B 组分,因此不能破坏含A+B 产品的新颖性。由此似乎产生了一种悖论,即对权利要求1的保护范围究竟应当如何理解? 因此,如何理解指南的上述规定?如何将指南的上述规定正确应用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解读中?成为本文要讨论的问题。 二、从实际案例看组合物含量的限定范围 【案例1】 权利要求1:一种护肤组合物,所述组合物包含至少两种分散于包含增稠剂的连续含水相中的油相,其中所述油相中的第一油相与所述其他油相具有不同的组成,并且其中所述组合物包含不超过1.0%的乳化剂。 对于权利要求1中“组合物包含不超过1.0%的乳化剂”的解读有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该权利要求保护的护肤组合物中含有乳化剂,因为“包《专利审查指南》中关于组合物含量规定的理解与分析 摘要:组合物权利要求是化学领域常见的产品权利要求形式,《专利审查指南》对于组合物权利要求中组分和含量的限定做出了具体规定,但在审查实践中对于“<X”或“X 以下”所限定的保护范围存在不同的解读方式。本文通过比较两个实际案例在不同国家同族专利的审查过程,经深入分析得出《专利审查指南》中关于组合物含量规定的本意,最后结合实际案例探讨了其对于申请文件撰写及专利审查工作的启示。 关键词:指南 组合物 含量□ 赵 菁 傅 晶 本文作者:赵菁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

请按照本表背面“填表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注意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无效宣告请求人可以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逾期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不予考虑。 2.根据《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八章2.2.1节关于外文证据提交的规定,当事人提交外文证据的,应当提交中文译文,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交中文译文的,该外文证据视为未提交。当事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中文译文,未以书面方式提交中文译文的,该中文译文视为未提交。当事人可以仅提交外文证据的部分中文译文。该外文证据中没有提交中文译文的部分,不作为证据使用。但当事人应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要求补充提交该外文证据其他部分的中文译文的除外。对方当事人对中文译文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对有异议的部分提交中文译文。没有提交中文译文的,视为无异议。对中文译文出现异议时,双方当事人就异议部分达成一致意见的,以双方最终认可的中文译文为准。双方当事人未能就异议部分达成一致意见的,必要时,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委托翻译。双方当事人就委托翻译达成协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委托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翻译单位进行全文、所使用部分或者有异议部分的翻译。双方当事人就委托翻译达不成协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自行委托专业翻译单位进行翻译。委托翻译所需翻译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各承担50%;拒绝支付翻译费用的,视为其承认对方当事人提交的中文译文正确。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七条的规定,无效宣告请求人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无效宣告请求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图书馆活动方案3篇

图书馆活动方案3篇 一、活动背景流动的图书馆的想法源于社会上的轰轰烈烈的流动图书馆计划,校学生会办公室决定利用这样一种方式丰富大家的课余生活,增加共同的话题,加深友谊!同时可以将图书收集到一起,聚少成多,捐献这批图书。 二、活动主题 共享一本好书,让知识流传 三、活动目的 让更多的同学参与校学生会的集体活动,丰富大家的课余生活,满足大家的读书愿望。 四、活动时间 20XX年12月开始 五、活动地点 校学生会办公室 六、活动对象 校学生会各部门人员 七、活动进程 1、第一期旧书收集活动(各部门已上交部分图书)。 2、书目统计,最新的书目表将在流动图书馆专贴公布。 3、构建网上借书系统。 4、流动图书馆投入运作。 5、通过部长通知校学生会各部门成员流动图书馆开始运作。

6、流动图书馆后期管理与完善。 八、注意事项 1、借阅活动开始的第一周所有值班的同学均可借阅在学办存放的所有书籍,从第二周开始学办存放的所有各类书籍只允许有提供书籍的同学借阅。 2、所有书籍只允许值班同学在值班期间阅读,不得带离校学生会办公室。 3、校学生会办公室的图书管理员每两周需做好防潮等保护工作,并对校学生会办公室所存放的书籍进行清点,核对已借阅和归还的书籍,对书籍的损坏程度做好相应记录。 4、校学生会办公室值班人员不得带非团委学联的干事进入校学生会办公室借阅书籍。 5、所有借阅书籍的同学都需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姓名、所属部门、联系方式等。 6、干事在图书借阅前应先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缺页、撕割、涂抹和批划等污损情况,如有发现,需立即向校学生会办公室日常管理处说明,做好标记后在借阅,否则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由借书者自行负责。 7、在校学生会办公室阅读书籍时,不得随意拿动校学生会办公室物品,更不允许将物品带离校学生会办公室。 8、校学生会办公室书籍并非部门所有,第二学期末校学生会办公室将会将书籍返还给提供书籍的干事。

无效宣告请求及答复模板

9月7日:无效宣告请求书模板 要点:按照独立权利要求+缺陷类型划分 新颖性包括的四个方面:技术方案已经完全被公开、技术领域相同、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达到的技术效果相同。 专利复审委员会: 请求人....依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的规定,针对专利权人....于....年...月...日申请的、专利号为...、名称为“...”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请求人认为本专利的权利要求1-3和6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新颖性,权利要求1-6和7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4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本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请求人提供如下证据: 1、公开号、中国专利说明书,公开日为 2、.... 上述...份对比文件的公开日均早于本专利的申请日,故构成本专利的现有技术,可以用于评价本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请求人请求宣告本专利无效的具体理由如下: 一、(一)、1、(1) 一、论述新颖性时,(一定要强调单独对比原则)需要证据支持 例子:权利要求**和**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规定 (一)独立权利要求: 先简单说权利要求1公开了...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含功能、主题、构成),详细说明包括什么(论述顺序按照权利要求1的顺序),阐述用途(对比文件1第几段)。由此可见,对比文件1完全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两者的技术方案实质相同。具体来说,对比文件1的...(技术特征1)即是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1)...,再论述其他。并且,对比文件1公开的...(主题)与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主题)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效果相同,即(作用…)。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二)从属权利要求: 权利要求2是对独立权利要求1做进一步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其附加技术特征为....(直接照抄“其特征是”后边的内容...)。对比文件1中已经公开了...,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有新颖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二、论述创造性时,需要证据支持 例子:权利要求**和**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规定(一)针对无新颖性的情况:如上所述,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新颖性,当然相对于对比文件1也不具备创造性。 (二)针对公知常识:从属权利要求**增加了…,从属权利要求**对…进行了限定,以….(效果),但这些都是很容易想到的(本领域的常规技术),

爱信誉图书馆_当前查办案件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1)

中国监察2010年第2期 SHIJIAN TANSUO 分析近几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的实践,我们认为当前查办案件工作既面临着难得的机遇,也遇到了影响和阻碍查办案件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分析腐败案件表现形式的新变化,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有助于推进查办案件工作的顺利开展。 腐败案件表现形式的新变化 从违纪违法的主体来看,更多地由一人出事的“个体腐败”扩大为一揪一串的“群体腐败”。腐败群体不再以个人行为为主体,而是遵循“利益均沾”规则,形成紧密相连、环环相扣的腐败链条,往往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 从发案的部位和指向来看,现在更多地由政治经济领域腐败扩散为社会领域腐败。随着人民群众对公共品需求的快速增长与政府提供公共品不足及公共品分配欠公平矛盾的日益突显,社会建设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发生在房地产、证券投资、环保等领域的案件呈上升趋势。 从违纪违法的内容来看,更多地由收钱敛物的“硬腐败”发展为接受各种服务、出国旅游等“好处”的“软腐败”。 从作案手段和时间跨度来看,更多地由权钱交易的“即时腐败”转化为日后兑现的“期权腐败”。一些腐败分子不再攫取即期利益,而是转向远期兑现的期权交易。有的利用职权为企 业经营提供优惠政策条件,或为其在土地、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和减免,以此作为条件暗中交易,安排其亲属子女到企业任职甚至占有干股,或为以后辞职、退休到该企业任职并领取高薪做准备。 从腐败资金的转移方式来看,更多地从就地销赃洗钱的“内陆型腐败”演变为携款外逃的“涉外型腐败”。如广东省地处改革开放前沿,与港澳地区和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的经济交往频繁。一些腐败分子往往通过各种渠道,将在内地收受的赃款转移至港澳或国外,一旦案发,即潜逃出境。 查办案件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不断变化的腐败案件与相对不变的办案方式形成反差,使查办案件面临新的挑战。腐败现象的表现形式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而发生变化,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腐败分子作案手段不断创新,作案领域不断扩大,自我防范措施不断加强,而我们的办案方式相对滞后,使办案工 作在新的形势下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一是办案手段面临挑战。尽管传统意义上的“谈话为主,攻心为上”的办案手段,仍然是我们必须坚持的基本手段,但在作案手段千变万化,以及自我防范措施不断加强的新情况下,传统手段已经越来越显得单一。例如,如何解决“零口供”的问题,如何解决向非党员、非干部的涉案对象调查取证的问题,如何面对调查对象主张权利的问题等,都是必须依靠手段创新才能解决的问题。二是办案队伍素质面临挑战。腐败案件多领域并发的趋势,要求办案队伍素质由“单一型”向“复合型”转变。经济腐败案件数量增多、查办难度增大的趋势,要求办案队伍素质由“通用型”向“专业型”转变。腐 当前查办案件工作 面临的新挑战 郭良平 C F P 供图 46

诚信保证书范文3篇

诚信保证书范文3篇 诚信是传统美德,我们不能将它丢失,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诚信保证书范文3篇,欢迎阅读! 维修诚信保证书 为了保证汽车用户的合法权益,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服务,20XX 年度质量信誉考核AAA级汽车维修企业向社会公众做出如下保证: 1、热情接待 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观念,努力满足用户需要,维护用户正当权益。 2、优质服务 建立用户档案,定期跟踪回访,主动征求意见,开展提醒服务,答复用户咨询,排除用户疑虑。 3、诚信为本 坚持诚信为本,公正签订并忠实履行汽车维修合同,不擅自减少作业项目。 4、收费合理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收费,依法开具发票。 5、杜绝假冒 做到采购配件渠道正规化,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6、规范经营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端正经营行为,公开汽车维修作业规范、工时定额及单价、监督电话。

7、保证质量 建立健全汽车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全面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认真做好汽车维修检验纪录,按规定签发汽车维修出厂合格证。 8、文明生产 搞好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防止污染,保护环境,不断完善服务设施和服务功能,做到厂区整洁,环境优美,布局合理。 9、接受监督 自觉接受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保证企业: 签署人: 考试诚信保证书 我已仔细阅读20XX年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及招考计划,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保证: 一、自觉遵守20XX年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政策。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同时准确填写及核对有效的手机号码、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并保证在考试期间联系畅通。 三、对于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并提供给个人的信息,自行妥善保管。 四、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证书。 五、我保证符合招考公告及招考计划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专利权评价报告如何查阅与复制

专利权评价报告如何查阅与复制 到请求书和请求费后两个月内作出。 当在专利权评价报告中给出明确结论。 对于被评价专利存在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予专利权条件的,审查员应当在专利权评价报告中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具体阐述评价意见,并给出该专利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予专利权条件的明确结论。 专利权评价报告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标准表格,作出后由审查员与审核员共同签章,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权评价报告专用章”。 1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内容 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的说明部分。

1.1表格部分 12节的规定。 索获得的对比文件以及对比文件与外观设计专利的相关程度等内容。通常,采用下列符号表示对比文件与外观设计专利的关系: X:单独导致外观设计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或第二款规定的文件; Y:与报告中其他文件结合导致外观设计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文件; A:背景文件,即反映外观设计的部分设计特征或者有关的文件; P:中间文件,其公开日在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日与所要求的优先权日之间的文件,或者会导致需要核实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文件; E:与外观设计专利相同或者实质相同的抵触申请文件;

R: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申请日向专利局提交的、属于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外观设计专利文件。 上述类型的文件中,符号X、Y和A表示对比文件与外观设计专利在内容上的相关程度;符号R和E同时表示对比文件与外观设计专利在时间上的关系和在内容上的相关程度;符号P表示对比文件与外观设计专利在时间上的关系,其后应附带标明文件内容相关程度的符号X、Y、E或A,它属于在未核实优先权的情况下所作的标记。 1.2说明部分 说明部分应当记载和反映专利权评价的结论。对于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予专利权条件的被评价专利,还应当给出明确、具体的评价意见。 (1) 对于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予专利权条件的实用新型专利,应当给出具体的评价说明,并明确结论,必要时应当引证对比文件。例如,对于不具备新颖性和/或创造性的权利要求,审查员应当逐一进行评述;对于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应当对其引用不同的权利要求时的技术方案分别进行评述;对于具有并列选择方案的权利要求,应当对各选择方案分别进行评述。

2016个人诚信信用承诺书

2016个人诚信信用承诺书 个人诚信信用承诺书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做人之本,立德之源。讲究诚信,回归诚信,是当代大学生对优秀传统的继承与发扬。为进一步增强自身的诚信意识,树立大学生的良好形象,使自己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我庄严做出如下承诺: 1、学习诚信承诺: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遵守学习纪律,积极参加自习,不迟到早退,不旷课,按时独立完成作业,不抄袭作业,不剽窃他人作品,严肃考风,遵守考纪,不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材料入考场,考试时不东张西望,自己不作弊且不协同他人作弊,勤奋学习,努力掌握最新科学文化知识。 2、守纪诚信承诺:遵纪守法,遵守公共场所的有关规定,不扰乱秩序;遵守学校校园管理制度,不打架斗殴,不赌博、不酗酒、不吸烟、不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不信谣、不传谣,不浏览不健康网站,自觉抵制黄、赌、毒不良诱-惑;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时熄灯就寝,不使用热得快、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不夜不归宿,不留宿校外人员。不向窗外扔垃圾,保证教室卫生清洁整齐。 3、文明诚信承诺:注重公共文明,不高空掷物,不乱扔垃圾,不在图书馆、教室等场所大声喧哗,不起哄,男女交往文明,仪表整洁,待人礼貌;爱护公共财物,对图书馆、阅览室、教室、实验室、宿舍等场所的设备要爱惜和保护;在宿舍不喧哗打闹,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和休息;勤俭节约,热爱劳动;同学之间以诚相待,宽以待人,严于律己,创造和-谐的生活环境。 4、经济诚信承诺:不弄虚作假,按时足额缴纳各种费用,如学费、住宿费、书费等,不恶意拖欠;申请贷款时不提供虚假材料,如获得助学贷款,要按时还款付息,珍惜个人及学校的信贷信誉;不弄虚作假骗取各类奖助学金。 5、就业诚信承诺:认真如实填写履历和各种表格,不向学校及社会提供虚假证明;不向用人单位提供虚假的成绩单、获奖证明和资格证书等,不编造虚假的在校任职记录与社会实践经历;慎重签署劳动就业合同,不恶意违约。 我完全了解承诺书的内容,并自愿在承诺书上签字。 承诺人:资料管理下载 201x年x月x日 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 个人承诺内容: 根据国家、省、市人事职改部门制定出台的评审条件及要求,本人承诺在申报评审(或通过考试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过程中诚实守信,所提交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表》填写的所有内容以及其它申报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都是真实、准确、有效的。如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取消本人评审(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得再申报评审考试,并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接受相应处罚。 申报人签名: 年月日 个人诚信承诺书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包括: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聘任书、获奖证书、考试合格证书及论文、业绩材料等)均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失实的申报材料,本人愿就此承担相应责任,接受有关部门给予的严肃处理,三年内不得申报任职资格。

专利评估报告(范本)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报告书摘要 北京同力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受泷泰芦荟生物研究所的委托,对史秀生先生的发明专利——“一种芦荟白酒”进行价值评估。根据国家有关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评估方法,进行了评估工作。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经过市场调查与分析,我们的评估结论意见如下: 发明专利——“一种芦荟白酒”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 人民币 5186 万元 以上内容摘自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部情况请阅读评估报告书全文。 机构负责人:赵兵项目负责人:屈维明 评估人:赵雪峥 审核人:郑彬 北京同力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零七年四月三十一日

评估报告书目录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报告书摘要 (1) 一、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 (1) 二、评估目的 (2) 三、评估对象 (2) 四、评估基准日 (7) 五、评估原则 (7) 六、评估依据 (7) 七、评估方法 (8) 八、评估过程 (8) 九、评估说明 (8) (一)市场分析 (8) (二)芦荟酒的市场定位 (11) (三)荟酒市场需求分析 (11) (四)芦荟酒需求量的预测 (13) (五)生产企业收入及成本分析 (14) (六)评估参数选择 (16) (七)评估计算 (17) 十、评估假设前提及限制条件 (18) 十一、评估结论 (18)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18) 十三、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9) 十四、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9) 十五、附件 (20)

“一种芦荟白酒“发明专利评估报告书 编号:同评报字[2007]第042号 北京同力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力和公司)受泷泰生物研究所的委托,对史秀生先生的发明专利“一种芦荟白酒”进行价值评估。根据国家有关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评估方法,进行了评估工作。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经过市场调查与分析,提供评估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 本次评估的委托方为泷泰芦荟生物研究所 企业名称:莱州市泷泰芦荟生物研究所 通讯地址:莱州市南苑路836号 注册时间:2002年4月 注册资金:9万9千元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私营独资企业 资产占有方为专利发明人史秀生先生 史秀生先生为高级工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中国亚太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发明人近15年来专心研究芦荟,在芦

诚信服务承诺书

诚信服务承诺书 诚信服务承诺书1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对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负全面责任,本企业保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诚信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努力塑造企业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我们郑重承诺: 一、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符合法定人数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挥职能作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使安全生产管理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获取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到位。 三、确保资金投入,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四、依法对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五、不违章指挥,不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 六、强化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上报和排除安全隐患。按上级有关要求,主动上报安全生产信

息,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监测、监控和整改。 七、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八、尊重、引导从业人员依法享有的权益和义务,加强职业危害治理,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 九、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十、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的监督和监察,绝不弄虚作假。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十一、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诚信服务承诺书2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做人之本,立德之源。讲究诚信,回归诚信,是当代大学生对优秀传统的继承与发扬。为进一步增强自身的诚信意识,树立大学生的良好形象,使自己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我庄严做出如下承诺: 1、学习诚信承诺: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遵守学习纪律,积极参加自习,不迟到早退,不旷课,按时独立完成作业,不抄袭作业,不剽窃他人作品,严肃考风,遵守考纪,不携带与考试相关

无效宣告请求书模板

无效请求书模板 尊敬的复审委员会: 本请求人依据《专利法》45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对专利号为、专利权人为、名称为的实用新型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上述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概述相关无效理由,如: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权利要求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实用新型专利全部无效。 一、关于证据的使用 请求人以下述文件作为宣告该专利专利权无效的证据: 1. 对比文件1,专利(专利号),公开日/授权公告日 __________,申请日____________;(分析其属于现有技术或是抵触申请)(有优先权要核实优先权) 2. 对比文件2,专利(专利号),公开日/授权公告日 __________,申请日____________。(分析其属于现有技术或是抵触申请)(有优先权要核实优先权) 二、结合证据逐条具体阐述无效理由 现结合所列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具体阐述请求人的无效宣告理由。(一)权利要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权利要求1公开了一种,对比文件1公开时间是(是抵触申请的应将申请日,公开日列出),该对比文件1具体公开了一种(具体描述公开内容)______________(在对比文件1中的具体位置,如:参见说明书第2页第4行至第3页第7行、附图3-5)。 由此可知,对比文件1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两者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同,且两者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解决相同的技术问题,并达到了相同的技术效果。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新颖性,不具备《专利法》

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其他权利要求如不具备新颖性,论述同上) (二)权利要求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其对权利要求1进一步了限定,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由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可知,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1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_________________。 对比文件2具体公开了一种(具体描述公开内容)______________(在证据2中的具体位置,如:参见说明书第2页第4行至第3页第7行、附图3-5)。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公开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且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该专利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为了解决_________的技术问题,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很容易想到将对比文件2中的____用于对比文件1,从而解决上述技术问题。因此,对比文件1存在与对比文件2结合的技术启示,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结合所得到权利要求2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2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如其他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论述同上)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总结无效的理由,如: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权利要求2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因此,请求人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实用新型专利全部(具体权利要求)无效。 请求人:**** ****年*月*日

个人申请诚信承诺书

个人申请诚信承诺书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现任专业工作单位技术职务申报资格名称申报专业名称本人承诺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过程中诚实守信,所提交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甘孜州专业技术人员信息情况表》填写的所有内容以及其它申报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都是真实、准确、有效的。 如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取消本人当年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再申报评审资格,按照相关规定,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接受相应处理。 照片 个人承诺xx 申报人签名:xxx xxxx年xx月xx日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做人之本,立德之源。 讲究诚信,回归诚信,是当代大学生对优秀传统的继承与发扬。 为进一步增强自身的诚信意识,树立大学生的良好形象,使自己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我庄严做出如下承诺:

1、学习诚信承诺: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遵守学习纪律,积极参加自习,不迟到早退,不旷课,按时独立完成作业,不抄袭作业,不剽窃他人作品,严肃考风,遵守考纪,不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材料入考场,考试时不东张西望,自己不作弊且不协同他人作弊,勤奋学习,努力掌握最新科学文化知识。 2、守纪诚信承诺:遵纪守法,遵守公共场所的有关规定,不扰乱秩序;遵守学校校园管理制度,不打架斗殴,不赌博、不酗酒、不吸烟、不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不信谣、不传谣,不浏览不健康网站,自觉抵制黄、赌、毒不良诱-惑; 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时熄灯就寝,不使用热得快、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不夜不归宿,不留宿校外人员。 不向窗外扔垃圾,保证教室卫生清洁整齐。 3、文明诚信承诺:注重公共文明,不高空掷物,不乱扔垃圾,不在图书馆、教室等场所大声喧哗,不起哄,男女交往文明,仪表整洁,待人礼貌;爱护公共财物,对图书馆、阅览室、教室、实验室、宿舍等场所的设备要爱惜和保护; 在宿舍不喧哗打闹,不影响他人的正常学习和休息;勤俭节约,热爱劳动;同学之间以诚相待,宽以待人,严于律己,创造和-谐的生活环境。 4、经济诚信承诺:不弄虚作假,按时足额缴纳各种费

诚信标准

依玛乡中心小学教师诚信十条 一、遵规守纪,依法执教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履行教师聘约,执行教学计划,按照《教师法》赋予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书育人,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遵循教育规律,尽职尽责,与时俱进,不断提升教书育人能力。 三、为人师表,言行一致 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上课时关闭传呼机、手机,不在教室吸烟,不酗酒,不欺瞒,不造假,做到率先垂范,身体力行,成为真诚守信的模范。 四、勤奋学习,严谨治教 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活动,不断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新方法,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科研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五、廉洁从教,乐于奉献 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影响,不收受学生或家长钱物,不向学生推销商品和教辅资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六、团结协作,相互尊重 谦虚谨慎,关心集体,团结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相互促进,不封锁信息资料,不压制诋毁同事,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维护集体荣誉,共创文明教风。 七、热爱学生,真情育人 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人格,不按学习成绩对学生排名次、排座次,不讽刺、挖苦、要挟、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八、尊重家长,真诚服务 主动上门家访,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联系,正确指导家庭教育,认真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九、公正评价,平等待人 作风正派,是非分明,待人接物不以个人好恶和关系亲疏为标准,办事公道,一视同仁,公正评价学生,为学生创设平等的学习和发展空间。 十、注重修养,自警自励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严于律己,不参与校内外违规办班和补课活动,自觉把诚信作为修身立业的根本全力打造,促进人格全面提升。

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期限为多长时间

一、专利无效宣告的程序 1.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的时间 根据中国专利法第45条的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也就是自专利授权之日起,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就此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2.提起专利无效宣告所需文件 a. 拟无效专利的公告文本(可从网上下载); b. 无效宣告请求书(我方可代为制作); c. 无效宣告的理由及证据(理由主要由我方撰写,烦请委托方参照第5项内容提供基本证据信息); d. 委托书(我方准备空白委托书,由请求人签字或盖章) e. 法院传票(如果有的话,将加快取得无效请求受理通知书的速度) 3.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的费用 a. 官费,根据拟无效专利的类型不同,官费会有所区别,具体金额如下: 发明3000/RMB 实用新型1500/RMB 外观设计1500/RMB b.代理费 发明专利25000/RMB起实用新型20000/RMB起外观专利15000/RMB起 代理费金额与案件的复杂程度相关,我们会根据个案进行分析,给出相关报价。 4.无效宣告的审查程序 无效宣告由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复审委”)受理并审查,复审委内部根据不同技术领域设有不同的审查部门。无效请求将按领域划分至各部门,各部门将成立合议组,并按照时间顺序依次进行审查。 由于各领域案件量不同,因此无效宣告的审查周期也会存在较大差异。一般情况下,发明专利的审查周期最长约2-3年,实用新型次之约0.5-2年,外观审查周期较短,一般为0.5-1.5年。 另外,如果在无效审查过程中发生专利权属纠纷,则无效审查还可以被中止,进一步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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