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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吉林省C10水暖定额说明

C.10.1 给排水管道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室内外生活用给排水管道的安装,包括镀锌钢管、钢管、不锈钢管、铜管、铸铁管、塑料管、复合管等不同材质的管道安装及室外管道碰头等项目。

二、管道的界限划分:

1.室内外给水管道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建筑物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2.室内外排水管道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

3.与工业管道界线以与工业管道碰头点为界。

4.与设在建筑物内的水泵房(间)管道以泵房(间)外墙皮为界。

三、室外管道安装不分地上与地下,均执行同一子目。

四、管道的适用范围:

1.给水管道适用于生活饮用水、热水、中水及压力排水等管道的安装。

2.塑料管安装适用于UPVC、PVC、PP-C、PP-R、PE、PB管等塑料管安装。

3.镀锌钢管(螺纹连接)项目适用于室内外焊接钢管的螺纹连接。

4.钢塑复合管安装适用于内涂塑、内外涂塑、内衬塑、外覆塑内衬塑复合管道安装。

5.钢管沟槽连接适用于镀锌钢管、焊接钢管及无缝钢管等沟槽连接的管道安装。不锈钢管、铜管、复合管的沟槽连接,可参照执行。

五、有关说明:

1.管道安装项目中,均包括相应管件安装、水压试验及水冲洗工作内容。各种管件数量系综合取定,执行定额时,成品管件数量可依据设计文件及施工方案或参照本册附录“管道管件数量取定表”计算,定额中其他消耗量均不做调整。

本册定额管件含量中不含与螺纹阀门配套的活接、对丝,其用量含在螺纹阀门安装项目中。

2.钢管焊接安装项目中均综合考虑了成品管件和现场煨制弯管、摔制大小头、挖眼三通。

3.管道安装项目中,除室内直埋塑料给水管项目中已包括管卡安装外,均不包括管道支架、管卡、托钩等制作安装以及管道穿墙、楼板套管制作安装、预留孔洞、堵洞、打洞、凿槽等工作内容,发生时,应按本册C.10.11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4.管道安装定额中,包括水压试验及水冲洗内容,管道的消毒冲洗应按本册C.10.11

相应项目另行计算。排(雨)水管道包括灌水(闭水)及通球试验工作内容;排水管道不包括止水环、透气帽本体材料,发生时按实际数量另计材料费。

5.室内柔性铸铁排水管(机械接口)按带法兰承口的承插式管材考虑。

6.雨水管系统中的雨水斗安装执行C.10.6相应项目。

7.塑料管热熔连接公称外径DN125及以上管径按热熔对接连接考虑。

8.室内直埋塑料管道是指敷设于室内地坪下或墙内的塑料给水管段。包括充压隐蔽、水压试验、水冲洗以及地面划线标示等工作内容。

9.安装带保温层的管道时,可执行相应材质及连接形式的管道安装项目,其人工乘以系

数1.10;管道接头保温执行第C.12《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0。

10.室外管道碰头项目适用于新建管道与已有水源管道的碰头连接,如已有水源管道已

做预留接口则不执行相应安装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类管道安装按室内外、材质、连接形式、规格分别列项,以“10m”为计量单位。定额中铜管、塑料管、复合管(除钢塑复合管外)按公称外径表示,其他管道均按公称直径表示。

二、各类管道安装工程量,均按设计管道中心线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附件(包括器具组成)及井类所占长度。

三、室内给排水管道与卫生器具连接的分界线:

1.给水管道工程量计算至卫生器具(含附件)前与管道系统连接的第一个连接件(角阀、三通、弯头、管箍等)止;

2.排水管道工程量自卫生器具出口处的地面或墙面的设计尺寸算起;与地漏连接的排水

管道自地面设计尺寸算起,不扣除地漏所占长度。

C.10.2 采暖管道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室内外采暖管道的安装,包括镀锌钢管、钢管、塑料管、直埋式预制保温管以及室外管道碰头等项目。

二、管道的界限划分:

1.室内外管道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建筑物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室外设有采暖入口装置者以入口装置循环管三通为界。

2.与工业管道界限以锅炉房或热力站外墙皮1.5m为界。

3.与设在建筑物内的换热站管道以站房外墙皮为界。

三、室外管道安装不分地上与地下,均执行同一子目。

四、有关说明:

1.管道安装项目中,均包括相应管件安装、水压试验及水冲洗工作内容。各种管件数量系综合取定,执行定额时,成品管件数量可依据设计文件及施工方案或参照本册附录“管道管件数量取定表”计算,定额中其他消耗量均不做调整。

本册定额管件含量中不含与螺纹阀门配套的活接、对丝,其用量含在螺纹阀门安装项目中。

2.钢管焊接安装项目中均综合考虑了成品管件和现场煨制弯管、摔制大小头、挖眼三通。

3.管道安装项目中,除室内直埋塑料管道中已包括管卡安装外,其他管道项目均不包括管道支架、管卡、托钩等制作安装以及管道穿墙、楼板套管制作安装、预留孔洞、堵洞、打

洞、凿槽等工作内容,发生时,应按本册C.10.11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4.镀锌钢管(螺纹连接)项目适用于室内外焊接钢管的螺纹连接。

5.采暖室内直埋塑料管道是指敷设于室内地坪下或墙内的由采暖分集水器连接散热器及管井内立管的塑料采暖管段。直埋塑料管分别设置了热熔管件连接和无接口敷设两项定额项目,不适用于地板辐射采暖系统管道。地板辐射采暖系统管道执行C.10.7相应项目。

6.室内直埋塑料管包括充压隐蔽、水压试验、水冲洗以及地面划线标示工作内容。

7.室内外采暖管道在过路口或跨绕梁、柱等障碍时,如发生类似于方形补偿器的管道安装形式,执行方形补偿器制作安装项目。

8.采暖塑铝稳态复合管道安装按相应塑料管道安装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其他不变。

9.塑套钢预制直埋保温管安装项目是按照行业标准《高密度聚乙烯外护管聚氨酯预制直埋保温管》CJ114-2000要求供应的成品保温管道、管件编制的,如实际材质规格与该标准规定不同时,定额不做调整。

10.塑套钢预制直埋保温管安装项目中已包括管件安装,但不包括接口保温,发生时应另行套用接口保温安装项目。

11.安装带保温层的管道时,可执行相应材质及连接形式的管道安装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1.1;管道接头保温执行C.12《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0。

12.室外管道碰头项目适用于新建管道与已有热源管道的碰头连接,如已有热源管道已做预留接口则不执行相应安装项目。

13.与原有管道碰头安装项目不包括与供热部门的配合协调工作以及通水试验的用水

量,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类管道安装按室内外、材质、连接形式、规格分别列项,以“10m”为计量单位。定额中塑料管按公称外径表示,其他管道均按公称直径表示。

二、各类管道安装工程量,均按设计管道中心线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附件所占长度。

三、方形补偿器所占长度计入管道安装工程量。方形补偿器制作安装应执行C.10.5相应项目。

四、与分集水器进出口连接的管道工程量,应计算至分集水器中心线位置。

五、直埋保温管保温层补口分管径,以“个”为计量单位。

六、与原有采暖热源钢管碰头,区分带介质、不带介质两种情况,按新接支管公称管径

列项,以“处”为计量单位。每处含有供、回水两条管道碰头连接。

C.10.3 空调水管道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室内空调水管道安装,包括镀锌钢管、钢管、塑料管等项目。

二、管道的界限划分:

1.室内外管道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建筑物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2.与设在建筑物内的空调机房管道以机房外墙皮为界。

三、室外管道执行C.10.2采暖室外管道安装相应项目。

四、有关说明:

1.管道安装项目中,均包括相应管件安装、水压试验及水冲洗工作内容。各种管件数量系综合取定,执行定额时,成品管件数量可依据设计文件及施工方案或参照本册附录“管道管件数量取定表”计算,定额中其他消耗量均不做调整。

本册定额管件含量中不含与螺纹阀门配套的活接、对丝,其用量含在螺纹阀门安装项目中。

2.钢管焊接安装项目中均综合考虑了成品管件和现场煨制弯管、摔制大小头、挖眼三通。

3.管道安装项目中,均不包括管道支架、管卡、托钩等制作安装以及管道穿墙、楼板套管制作安装、预留孔洞、堵洞、打洞、凿槽等工作内容,发生时,应按本册C.10.11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4.镀锌钢管(螺纹连接)安装项目适用于空调水系统中采用螺纹连接的焊接钢管、钢塑复合管的安装项目。

5.空调冷热水镀锌钢管(沟槽连接)安装项目适用于空调冷热水系统中采用沟槽连接的DN150以下焊接钢管的安装。

6.室内空调机房与空调冷却塔之间的冷却水管道执行空调冷热水管道。

7.空调凝结水管道安装项目是按集中空调系统编制的,并适用于户用单体空调设备的凝结水管道系统的安装。

8.室内空调水管道在过路口或跨绕梁、柱等障碍时,如发生类似于方形补偿器的管道安装形式,执行方形补偿器制作安装项目。

9.安装带保温层的管道时,可执行相应材质及连接形式的管道安装项目,其人工乘以系

数1.1;管道接头保温执行C.12《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0。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类管道安装按室内外、材质、连接形式、规格分别列项,以“10m”为计量单位。定额中除塑料管按公称外径表示,其他管道均按公称直径表示。

二、各类管道安装工程量,均按设计管道中心线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附件所占长度。

三、方形补偿器所占长度计入管道安装工程量。方形补偿器制作安装应执行C.10.5相

应项目。

C.10.4 燃气管道

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室内外燃气管道的安装,包括镀锌钢管、钢管、不锈钢管、铜管、铸铁

管、塑料管、复合管等管道安装、室外管道碰头、氮气置换及警示带、示踪线、地面警示标

志桩安装等项目。

二、管道的界限划分:

1.地下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室内第一个阀门为界。

2.地上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墙外三通为界。

三、燃气管道安装项目适用于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0.4MPa(中压A)的燃气系统。如铸铁管道工作压力大于0.2MPa时,安装人工乘以系数1.3。

四、室外管道安装不分地上与地下,均执行同一子目。

五、有关说明:

1.管道安装项目中,均包括管道及管件安装、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空气吹扫等内容。各种管件均按成品管件安装考虑,其数量系综合取定,执行定额时,管件数量可依据设计文件及施工方案或参照本册附录“管道管件数量取定表”计算,定额中其他消耗量均不做调整。

本册定额管件含量中不含与螺纹阀门配套的活接、对丝,其用量含在螺纹阀门安装项目中。

2.管道安装项目中,均不包括管道支架、管卡、托钩等制作安装以及管道穿墙、楼板套管制作安装、预留孔洞、堵洞、打洞、凿槽等工作内容,发生时,应按本册C.10.11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3.已验收合格未及时投入使用的管道,使用前需做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空气吹扫的,执行C.8《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4.燃气检漏管安装执行相应材质的管道安装项目。

5.成品防腐管道需做电火花检测的,可另行计算。

6.室外管道碰头项目适用于新建管道与已有气源管道的碰头连接,如已有气源管道已做预留接口则不执行相应安装项目。

与已有管道碰头项目中,不包含氮气置换、连接后的单独试压以及带气施工措施费。应

根据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类管道安装按室内外、材质、连接形式、规格分别列项,以“10m”为计量单位。定额中铜管、塑料管、复合管按公称外径表示,其他管道均按公称直径表示。

二、各类管道安装工程量,均按设计管道中心线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附件及井类所占长度。

三、与已有管道碰头项目除钢管带介质碰头、塑料管带介质碰头以支管管径外,其他项目均按主管管径,以“处”为计量单位。

四、氮气置换区分管径,以“100m”为计量单位。

五、警示带、示踪线安装,以“100m”为计量单位。

六、地面警示标志桩安装,以“10个”为计量单位。

C.10.5 管道附件

说明

一、本章包括螺纹阀门、法兰阀门、塑料阀门、沟槽阀门、法兰、减压器、疏水器、除污器、水表、热量表、倒流防止器、水锤消除器、补偿器、软接头(软管)、塑料排水管消声器、浮标液面计、浮标水位标尺等安装。

二、阀门安装均综合考虑了标准规范要求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工作内容。若采用气压试验时,除定额人工外,其他相关消耗量可进行调整。

三、安全阀安装后进行压力调整的,其人工乘以系数2.0。螺纹三通阀安装按螺纹阀门安装项目乘以系数1.3。

四、电磁阀、温控阀安装项目均包括了配合调试工作内容,不再重复计算。

五、对夹式蝶阀安装已含双头螺栓用量,在套用与其连接的法兰安装项目时,应将法兰安装项目中的螺栓用量扣除。浮球阀安装已包括了联杆及浮球的安装。

六、与螺纹阀门配套的连接件,如设计与定额中材质不同时,可按设计进行调整。

七、法兰阀门、法兰式附件安装项目均不包括法兰安装,应另行套用相应法兰安装项目。

八、每副法兰和法兰式附件安装项目中,均包括一个垫片和一副法兰螺栓的材料用量。各种法兰连接用垫片均按石棉橡胶板考虑,如工程要求采用其他材质可按实调整。

九、减压器、疏水器安装均按成组安装考虑,分别依据《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1SS105和05R407编制。疏水器组成安装未包括止回阀安装,若安装止回阀执行阀门安装相应项目。单独安装减压器、疏水器时执行阀门安装相应项目。

十、除污器组成安装依据《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3R402编制,适用于立式、卧式和旋流式除污器组成安装。单个过滤器安装执行阀门安装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

十一、普通水表、IC卡水表安装不包括水表前的阀门安装。水表安装定额是按与钢管连接编制的,若与塑料管连接时其人工乘以系数0.6,材料、机械消耗量可按实调整。

十二、水表组成安装是依据《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5S502编制的。法兰水表(带旁通管)组成安装中三通、弯头均按成品管件考虑。

十三、热量表组成安装是依据《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10K509、10R504编制的。如实际组成与此不同时,可按法兰、阀门等附件安装相应项目计算或调整。

十四、倒流防止器组成安装是根据《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12S108-1编制的,按连接方式不同分为带水表与不带水表安装。

十五、器具组成安装项目已包括标准设计图集中的旁通管安装,旁通连接管所占长度不再另计管道工程量。

十六、器具组成安装均分别依据现行相关标准图集编制的,其中连接管、管件均按钢制管道、管件及附件考虑。如实际采用其他材质组成安装,则按相应项目分别计算。

器具附件组成如实际与定额不同时,可按法兰、阀门等附件安装相应项目分别计算或调整。

十七、补偿器项目包括方形补偿器制作安装和焊接式、法兰式成品补偿器安装,成品补

偿器包括球形、填料式、波纹式补偿器。补偿器安装项目中包括就位前进行预拉(压)工作。

十八、法兰式软接头安装适用于法兰式橡胶及金属挠性接头安装。

十九、塑料排水管消声器安装按成品考虑。

二十、浮标液面计、水位标尺分别依据《采暖通风国家标准图集》N102-3和《全国通用给排水标准图集》S318编制的,如设计与标准图集不符时,主要材料可作调整,其它不变。

二十一、本章所有安装项目均不包括固定支架的制作安装,发生时执行C.10.11相应项

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阀门、补偿器、软接头、普通水表、IC卡水表、水锤消除器、塑料排水管消声器安装,均按照不同连接方式、公称直径,以“个”为计量单位。

二、减压器、疏水器、水表、倒流防止器、热量表成组安装,按照不同组成结构、连接方式、公称直径,以“组”为计量单位。减压器安装按高压侧的直径计算。

三、卡紧式软管按照不同管径,以“根”为计量单位。

四、法兰均区分不同公称直径,以“副”为计量单位。承插盘法兰短管按照不同连接方式、公称直径,以“副”为计量单位。

五、浮标液面计、浮漂水位标尺区分不同的型号,以“组”为计量单位。

C.10.6 卫生器具

说明

一、本章卫生器具是参照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排水设备及卫生器具安装》(2010年合订本)中有关标准图编制的,包括浴缸(盆)、净身盆、洗脸盆、洗涤盆、化验盆、大便器、小便器、烘手器、淋浴器、淋浴间、桑拿浴房、大小便器自动冲洗水箱、给排水附件、小便槽冲洗管制作安装、蒸汽-水加热器、冷热水混合器、饮水器和隔油器等器具安装项目。

二、各类卫生器具安装项目除另有标注外,均适用于各种材质。

三、各类卫生器具安装项目包括卫生器具本体、配套附件、成品支托架安装。各类卫生器具配套附件是指给水附件(水嘴、金属软管、阀门、冲洗管、喷头等)和排水附件(下水口、排水栓、存水弯、与地面或墙面排水口间的排水连接管等)。

四、各类卫生器具所用附件已列出消耗量,如随设备或器具配套供应时,其消耗量不得重复计算。各类卫生器具支托架如现场制作时,执行C.10.11相应项目。

五、浴盆冷热水带喷头若采用埋入式安装时,混合水管及管件消耗量应另行计算。按摩浴盆包括配套小型循环设备(过滤罐、水泵、按摩泵、气泵等)安装,其循环管路材料、配件等均按成套供货考虑。浴盆底部所需要填充的干砂材料消耗量另行计算。

六、液压脚踏卫生器具安装执行本章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液压脚踏装置材料消耗量另行计算。如水嘴、喷头等配件随液压阀及控制器成套供应时,应扣除定额中的相应材料,不得重复计取。

卫生器具所用液压脚踏装置包括配套的控制器、液压脚踏开关及其液压连接软管等配套附件。

七、大、小便器冲洗(弯)管均按成品考虑。大便器安装已包括了柔性连接头或胶皮碗。

八、大、小便槽自动冲洗水箱安装中,已包括水箱和冲洗管的成品支托架、管卡安装,水箱支托架及管卡的制作及刷漆,应按相应定额项目另行计算。

九、与卫生器具配套的电气安装,应执行C.4《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十、各类卫生器具的混凝土或砖基础、周边砌砖、蹲式大便器蹲台砌筑,应执行《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瓷砖粘贴、台式洗脸盆的台面、浴厕配件安装,应执行《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相应项目。

十一、本章所有项目安装不包括预留、堵孔洞,发生时执行C.10.11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卫生器具均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以“10组”或“10套”为计量单位。

二、大便槽、小便槽自动冲洗水箱安装分容积按设计图示数量,以“10套”为计量单位。大、小便槽自动冲洗水箱制作不分规格,以“100kg”为计量单位。

三、小便槽冲洗管制作与安装按设计图示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管件所占的长度。

四、湿蒸房依据使用人数,以“座”为计量单位。

五、隔油器区分安装方式和进水管径,以“套”为计量单位。

C.10.7供暖器具

说明

一、本章包括铸铁散热器安装,钢制散热器及其他成品散热器安装,光排管散热器制作安装,暖风机安装,地板辐射采暖,热媒集配装置安装。

二、散热器安装项目系参考《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10K509、10R504编制。除另有说明外,各型散热器均包括散热器成品支托架(钩、卡)安装和安装前的水压试验以及系统水压试验。

三、各型散热器不分明装、暗装,均按材质、类型执行同一定额子目。

四、各型散热器的成品支托架(钩、卡)安装,是按采用膨胀螺栓固定编制的,如工程要求与定额不同时,可按照C.10.11有关项目进行调整。

五、铸铁散热器按柱型(柱翼型)编制,区分带足、不带足两种安装方式。成组铸铁散热器、光排管散热器如发生现场进行除锈刷漆时,执行C.12《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六、钢制板式散热器安装不论是否带对流片,均按安装形式和规格执行同一项目。钢制卫浴散热器执行钢制单板板式散热器安装项目。钢制扁管散热器分别执行单板、双板钢制板式散热器安装定额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1.2。

七、钢制翅片管散热器安装项目包括安装随散热器供应的成品对流罩,如工程不要求安

装随散热器供应的成品对流罩时,每组扣减0.03工日。

八、钢制板式散热器、金属复合散热器、艺术造型散热器的固定组件,按随散热器配套供应编制,如散热器未配套供应,应增加相应材料的消耗量。

九、光排管散热器安装不分A型、B型执行同一定额子目。光排管散热器制作项目已包括联管、支撑管所用人工与材料。

十、手动放气阀的安装执行本册C.10.5相应项目。如随散热器已配套安装就位时,不得重复计算。

十一、暖风机安装项目不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其制作安装按照本册C.10.11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十二、地板辐射采暖塑料管道敷设项目包括了固定管道的塑料卡钉(管卡)安装、局部套管敷设及地面浇筑的配合用工。如工程要求固定管道的方式与定额不同时,固定管道的材料可按设计要求进行调整,其他不变。

十三、地板辐射采暖的隔热板项目中的塑料薄膜,是指在接触土壤或室外空气的楼板与绝热层之间所铺设的塑料薄膜防潮层。如隔热板带有保护层(铝箔),应扣除塑料薄膜材料消耗量。

地板辐射采暖塑料管道在跨越建筑物的伸缩缝、沉降缝时所铺设的塑料板条,应按照边界保温带安装项目计算,塑料板条材料消耗量可按设计要求的厚度、宽度进行调整。

十四、成组热媒集配装置包括成品分集水器和配套供应的固定支架及与分支管连接的部件。固定支架如不随分集水器配套供应,需现场制作时,按照本册C.10.11相应项目另行计

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铸铁散热器安装分落地安装、挂式安装。铸铁散热器组对安装以“10片”为计量单位;成组铸铁散热器安装按每组片数以“组”为计量单位。

二、钢制柱式散热器安装按每组片数,以“组”为计量单位;闭式散热器安装以“片”为计量单位;其他成品散热器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

三、艺术造型散热器按与墙面的正投影(高×长)计算面积,以“组”为计量单位。不规则形状以正投影轮廓的最大高度乘以最大长度计算面积。

四、光排管散热器制作分A型、B型,区分排管公称直径,按图示散热器长度计算排管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其中联管、支撑管不计入排管工程量;光排管散热器安装不分A型、B型,区分排管公称直径,按光排管散热器长度以“组”为计量单位。

五、暖风机安装按设备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六、地板辐射采暖管道区分管道外径,按设计图示中心线计算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保护层(铝箔)、隔热板、铁丝网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实际铺设面积,以“10m2”为计量单位。边界保温带按设计图示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

七、热媒集配装置安装区分带箱、不带箱,按分支管环路数以“组”为计量单位。

C.10.8燃气器具及其他

说明

一、本章包括燃气开水炉安装,燃气采暖炉安装,燃气沸水器、消毒器、燃气快速热水

器安装,燃气表,燃气灶具,气嘴,调压器安装,调压箱、调压装置,燃气凝水缸、燃气管道调长器安装,引入口保护罩安装等。

二、各种燃气炉(器)具安装项目,均包括本体及随炉(器)具配套附件的安装。

三、壁挂式燃气采暖炉安装子目,考虑了随设备配备的托盘、挂装支架的安装。

四、膜式燃气表安装项目适用于螺纹连接的民用或公用膜式燃气表,IC卡膜式燃气表安装按膜式燃气表安装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1.1。

膜式燃气表安装项目中列有2个表接头,如随燃气表配套表接头时,应扣除所列表接头。膜式燃气表安装项目中不包括表托架制作安装,发生时根据工程要求另行计算。

五、燃气流量计适用于法兰连接的腰轮(罗茨)燃气流量计、涡轮燃气流量计。

六、法兰式燃气流量计、流量计控制器、调压器、燃气管道调长器安装项目均包括与法兰连接一侧所用的螺栓、垫片。

七、成品钢制凝水缸、铸铁凝水缸、塑料凝水缸安装,按中压和低压分别列项,是依据《燃气工程设计施工》05R502进行编制的。凝水缸安装项目包括凝水缸本体、抽水管及其附件、管件安装以及与管道系统的连接。低压凝水缸还包括混凝土基座及铸铁护罩的安装。中压凝水缸不包括井室部分、凝水缸的防腐处理,发生时执行其他相应项目。

八、燃气管道调长器安装项目适用于法兰式波纹补偿器和套筒式补偿器的安装。

九、燃气调压箱安装按壁挂式和落地式分别列项,其中落地式区分单路和双路。调压箱安装不包括支架制作安装、保护台、底座的砌筑,发生时执行其他相应项目。

十、燃气管道引入口保护罩安装按分体型保护罩和整体型保护罩分别列项。砖砌引入口保护台及引入管的保温、防腐应执行其他相关定额。

十一、户内家用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与电磁阀成套安装的,执行“第五章管道附件”中

螺纹电磁阀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燃气开水炉、采暖炉、沸水器、消毒器、热水器以“台”为计量单位。

二、膜式燃气表安装按不同规格型号,以“块”为计量单位;燃气流量计安装区分不同管径,以“台”为计量单位;流量计控制器区分不同管径,以“个”为计量单位。

三、燃气灶具区分民用灶具和公用灶具,以“台”为计量单位。

四、气嘴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

五、调压器、调压箱(柜)区分不同进口管径,以“台”为计量单位。

六、燃气管道调长器区分不同管径,以“个”为计量单位。

七、燃气凝水缸区分压力、材质、管径,以“套”为计量单位。

八、引入口保护罩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

C.10.9采暖、给排水设备

一、本章适用于采暖、生活给排水系统中的变频给水设备、稳压给水设备、无负压给水

设备、气压罐、太阳能集热装置、地源(水源、气源)热泵机组、除砂器、水处理器、水箱自洁器、水质净化器、紫外线杀菌设备、热水器、开水炉、消毒器、消毒锅、直饮水设备、水箱制作安装等项目。

二、本章设备安装定额中均包括设备本体以及与其配套的管道、附件、部件的安装和单机试运转或水压试验、通水调试等内容,均不包括与设备外接的第一片法兰或第一个连接口以外的安装工程量,发生时应另行计算。设备安装项目中包括与本体配套的压力表、温度计等附件的安装,如实际未随设备供应附件时,其材料另行计算。

三、给水设备、地源热泵机组均按整体组成安装编制。

四、本章动力机械设备单机试运转所用的水、电耗用量应另行计算;静置设备水压试验、通水调试所用消耗量已列入相应项目中。

五、水箱安装适用于玻璃钢、不锈钢、钢板等各种材质,不分圆形、方形,均按箱体容积执行相应项目。水箱安装按成品水箱编制,如现场制作、安装水箱,水箱主材不得重复计算。水箱消毒冲洗及注水试验用水按设计图示容积或施工方案计入。组装水箱的连接材料是按随水箱配套供应考虑的。

六、本章设备安装定额中均未包括减震装置、机械设备的拆装检查、基础灌浆、地脚螺栓的埋设,若发生时执行C.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七、本章设备安装定额中均未包括设备支架或底座制作安装,如采用型钢支架执行

C.10.11设备支架相应子目,混凝土及砖底座执行《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相应项目。

八、随设备配备的各种控制箱(柜)、电气接线及电气调试等,执行C.4《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九、太阳能集热器是按集中成批安装编制的,如发生4m2以下工程量时,人工、机械乘

以系数1.1。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设备安装项目除另有说明外,按设计图示规格、型号、重量,均以“台”为计量单位。

二、给水设备按同一底座设备重量列项,以“套”为计量单位。

三、太阳能集热装置区分平板、玻璃真空管型式,以“m2”为计量单位。

四、地源热泵机组按设备重量列项,以“组”为计量单位。

五、水箱自洁器分外置式、内置式,电热水器分挂式、立式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六、水箱安装项目按水箱设计容量,以“台”为计量单位;钢板水箱制作分圆形、矩形,

按水箱设计容量,以箱体金属重量“100kg”为计量单位。

C.10.10医疗气体设备及附件

一、本章适用于常用医疗气体设施器具安装,包括制氧机、液氧罐、二级稳压箱、气体汇流排、集污罐、刷手池、医用真空罐、气水分离器、干燥机、储气罐、空气过滤器、集水器、医疗设备带及气体终端等。

二、本章设备安装包括随本体配备的管道及附件安装。与本体配备的第一片法兰或第一个连接口的工程量,发生时应另行计算;设备安装项目中支架、地脚螺栓按随设备配备考虑,如需现场加工,另行计算。

三、气体汇流排安装项目,适用于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笑气、氩气、压缩空气等汇流排安装。

四、本章设备单机无负荷试运转及水压试验所用的水、电耗用量应另行计算。

五、刷手池安装项目,按刷手池自带全部配件及密封材料编制,本定额中只包括刷手池安装、连接上下水管。

六、干燥机安装项目,适用于吸附式和冷冻式干燥机安装。

七、空气过滤器安装项目,适用于压缩空气预过滤器、精过滤器、超精过滤器等安装。

八、本章安装项目均不包括试压、脱脂、阀门研磨及无损探伤检验、设备氮气置换等工作内容,如设计要求应另行计算。

九、设备地脚螺栓预埋、基础灌浆应执行C.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医疗设备及附件均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二、制氧机按氧产量、储氧罐按储液氧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三、气体汇流排按左右两侧钢瓶数量,以“套”为计量单位。

四、刷手池按水嘴数量,以“组”为计量单位。

五、集污罐、医用真空罐、气水分离器、储气罐均按罐体直径,以“台”为计量单位。

六、集水器、二级稳压箱、干燥机以“台”为计量单位。

七、气体终端、空气过滤器以“个”为计量单位。

八、医疗设备带以“m”为计量单位。

C.10.11支架及其他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管道支架、设备支架和各种套管制作安装,管道水压试验,管道消毒、冲洗,成品表箱安装,剔堵槽、沟,机械钻孔,预留孔洞,堵洞等项目。

二、管道支架制作安装项目,适用于室内外管道的管架制作与安装。如单件质量大于100kg时,应执行本章设备支架制作安装相应项目。

三、管道支架采用木垫式、弹簧式管架时,均执行本章管道支架安装项目,支架中的弹簧减震器、滚珠、木垫等成品件重量应计入安装工程量,其材料数量按实计入。

四、成品管卡安装项目,适用于与各类管道配套的立、支管成品管卡的安装。

五、管道、设备支架的除锈、刷油,执行C.12《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六、刚性防水套管和柔性防水套管安装项目中,包括了配合预留孔洞及浇筑混凝土工作

内容。一般套管制作安装项目,均未包括预留孔洞工作,发生时按本章所列预留孔洞项目另行计算。

七、套管制作安装项目已包含堵洞工作内容。本章所列堵洞项目,适用于管道在穿墙、楼板不安装套管时的洞口封堵。

八、套管内填料按油麻编制,如与设计不符时,可按工程要求调整换算填料。

九、保温管道穿墙、板采用套管时,按保温层外径规格执行套管相应项目。

十、管道保护管是指在管道系统中,为避免外力(荷载)直接作用在介质管道外壁上,造成介质管道受损而影响正常使用,在介质管道外部设置的保护性管段。

十一、水压试验项目仅适用于因工程需要而发生且非正常情况的管道水压试验。管道安装定额中已经包括了规范要求的水压试验,不得重复计算。

十二、因工程需要再次发生管道冲洗时,执行本章消毒冲洗定额项目,同时扣减定额中漂白粉消耗量,其他消耗量乘以系数0.6。

十三、成品表箱安装适用于水表、热量表、燃气表箱的安装。

十四、机械钻孔项目是按混凝土墙体及混凝土楼板考虑的,厚度系综合取定。如实际墙体厚度超过300mm,楼板厚度超过220mm时,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2。砖墙及砌体墙钻孔

按机械钻孔项目乘以系数0.4。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道、设备支架制作安装按设计图示单件重量,以“100kg”为计量单位。

二、成品管卡、阻火圈安装、成品防火套管安装,按工作介质管道直径,区分不同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

三、管道保护管制作与安装,分为钢制和塑料两种材质,区分不同规格,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

四、预留孔洞、堵洞项目,按工作介质管道直径,分规格以“10个”为计量单位。

五、管道水压试验、消毒冲洗按设计图示管道长度,分规格以“100m”为计量单位。

六、一般穿墙套管、柔性、刚性套管,按工作介质管道的公称直径,分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

七、成品表箱安装按箱体半周长以“个”为计量单位。

八、机械钻孔项目,区分混凝土楼板钻孔及混凝土墙体钻孔,按钻孔直径以“10个”为计量单位。

九、剔堵槽沟项目,区分砖结构及混凝土结构,按截面尺寸以“10m”为计量单位。

附录

(一)给排水管道

1.给水室外镀锌钢管(螺纹连接)管件

2.给水室内镀锌钢管(螺纹连接)管件

3.给水室外钢管(焊接)管件

4.给水室内钢管(焊接)管件

5.给水室内钢管(沟槽连接)管件

6.雨水室内钢管(焊接)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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