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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洞施工通风防尘、照明、排水及防火安全措施

隧洞施工通风防尘、照明、排水及防火安全措施
隧洞施工通风防尘、照明、排水及防火安全措施

隧洞施工通风防尘、照明、排水

及防火安全措施

一、隧道作业的环境标准

(一)粉尘允许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在2mg以下;

(二)氧气不得低于20%(按体积计,下同);

(三)瓦斯(沼气)或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

(四)一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30mg/m3;

(五)碳氢化合物(换算成二氧化碳)浓度应在5mg/m3以下;

(六)二氧化硫浓度不得超过15mg/m3;

(七)硫化氢浓度不得超过10mg/m3;

(八)氨的浓度不得超过30mg/m3;

(九)隧道内的气温不宜超过28℃;

(十)隧道内的噪声不得超过0.9dB。

二、隧道作业中的有关通风防尘要求

(一)隧道内空气成分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二)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保证每人每分钟得到4m3的新鲜空气。

(三)无论通风机运转是否,严禁人员在有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转动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软管旁停留,不

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路或关口上。

(四)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泡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

(五)在凿岩机和装渣工作面上应做好防尘准备。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出渣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六)防尘用水的固体含量不应超过50mg/L,大肠杆菌不得超过3个/L。水池应保持清洁,并有沉淀和过滤设施。

三、照明的规定和要求

(一)隧道内的照明灯光应保持亮度充足、均匀、不闪烁。隧道施工使用独立的供电线路。照明灯的高度、功率,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选用。

(二)隧道内用电线路,均使用防潮绝缘导线,并按规定的高度有瓷瓶悬挂牢固。不得将电线挂在铁钉和其他铁件上,或捆扎一起。开关外应加盖,采用封闭式熔断器。

(三)隧道内各部照明电压为:

1、开挖、支撑及衬砌作业地段12~36V;

2、成洞地段为110~200V;

3、手提作业灯为12~36V。

(四)隧道内的用电线路和照明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维修管理,检修电器与照明设备时应切断电源。

(五)在潮湿及漏水隧道中的电灯应使用防水灯口。

四、排水安全措施

(一)在有地下水排出的隧道,必须设置排水沟,当下坡开挖时应根据涌水量的大小,设置大于20%用水量的抽水机具予以排出。抽水机械的安装地点应在导坑一侧或另开偏洞安装,并用栅栏与隧道隔离。

(二)抽水机械宜使用电力机械,不得在隧道内使用内燃机。抽水机械应有一定的备用台数。

(三)隧道开挖中穿过涌水层时,采用超前钻孔探水,查清含水层厚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治涌水提供依据。

(四)如发现工作面大量涌水,应立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离到安全地点。

五、防火安全措施

(一)各洞口施工区,洞内机电洞室、料室、皮带运输机处均应设置数量足够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不得挪作他用。

(二)洞口20m范围内的杂草必须清除。火源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库房20m范围内严禁烟火,洞内严禁明火作业与取暖。

(三)洞内及各洞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和其他易燃物品。清洗风动工具应在专用洞室内,并设置向外开的防火门。

夜间施工照明安全措施.(优选)

现场夜间施工照明安全措施 一、开工前由电气专业人员根据现场实际工况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临时用电方案,明确用电设备布置、用电负荷分布、电缆设置、关键部位照明布置,并编制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 二、总体要求 1、在坑、洞、井内作业、夜间施工或厂房、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料具堆放场及自然采光差等场所,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设局部照明。停电后,操作人员需及时撤离的施工现场,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2、夜间工作时,作业区与驾驶室内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灯具应齐全完好。 3、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等。 4、照明器的选择必须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①正常湿度一般场所,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②潮湿或特别潮湿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③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选用防尘型照明器。 ④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防爆型照明器。 ⑤存在较强振动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⑥有酸碱等强腐蚀介质场所,选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5、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6、无自然采光的非标设备制造空间内、土建地下或内空间施工场所,应编制单项照明用电方案。 7、上下人通道、滑模架体、密闭空间布置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安全电压及灯具。 三、专项施工

1、在深坑、陡坡等危险地段以及运输道路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并应增设红灯标志,以防发生伤亡事故。 2、在滑模施工现场预备发电机一台,如滑模过程中施工现场遇到停电,应立即启动发电机,以备施工现场的需求,夜间施工及上下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3、主体结构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可利用塔吊架体、专用灯架、移动碘钨灯等),照度应满足施工工艺的需要,且符合临时用电方案的设计要求。 4、装饰装修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作业面不应有死角,且照明器具应远离易燃材料,进出通道应采用安全电压及灯具。 5、防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且照明器具应远离防水材料。 6、照明:施工现场的照明首先注意与人的密切关系,在施工作业场所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场所的照明,如局部照明灯、行灯、标灯等,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潮湿场所或在金属地点施工照明不超过12V。 行灯电源线使用橡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藕变压器,变压器金属外壳及二次线圈应接零保护及防水防雨措施。 对手持移动的手把灯必须用插销插座连接。 最新文件---------------- 仅供参考--------------------已改成-----------word文本 --------------------- 方便更改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

夜间施工专项措施

一、夜间施工保证措施 (一)、管理措施 1、夜间施工时,做到晚交班早点名制度,应根据作业内容,制订周密的安全措施,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到人; 2、所有参加夜间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夜间作业安全措施,安检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尽量避免同一作业范围内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如确需交叉施工时,必须细化作业范围,采取防止交叉施工安全问题的针对性措施。 3、施工前由专人负责检查确认照明设施配备齐全完好,作业车辆状态良好,运转正常; 4、当晚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提前在白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及时更换; 5、夜间施工必须加强防护,必要时增加信号传递员,保证施工地点与防护人员联络畅通;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有专人看护,确保用电设备及人身安全。 6、夜间施工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并随时与防护人员保持联系;各道工序夜间施工时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治安主管人员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 7、严格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夜间必须进行隐蔽工程施工时,应按规定提前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并办理签证手续,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禁止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8、夜间施工作业结束后施工负责人必须对作业现场认真检查,确保线路畅通;作业前和收工时要清点人员,人不到齐不准离开原地,作业中也要随时保持联系; (二)、安全保证措施 1、夜间施工时,工器具、设备(梯车、发电机等)悬挂具有反光的黄色标志牌;

2、进入作业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穿反光防护服装。 3、雷雨、大风天气禁止夜间作业,禁止夜间高处(陡坡、悬崖等)作业,禁止夜间涉水(过河、鱼塘、水库等)作业; 4、公路交叉口或转弯处必须按要求设立警示牌,人员穿信号服; 5、夜间作业人员必须配备有效的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和应急药品(蛇药、雄黄等);现场作业点集中固定时采用日光色镝灯作为主要照明灯具,必须在场地适当位置装足够的照明设备,保证整个施工场地均有较好的照明,保证夜间施工有良好的照明条件。采用碘钨灯作为临时可移动照明灯具,用于重要施工部位,作为对固定式照明的补充。大型设备作业时其照明部件必须启动运转。作业人员可随身携带锂电LED帽灯,监护、巡视等人员用手提式防爆探照灯或手电筒 6、夜间行动必须有2人或2人以上人员一起,禁止一人单独行动; 7、施工中的深基坑、开挖沟槽等临时工程,应设置围栏,行人、车辆等交通要道必须设置反光警示、悬挂红灯示警标志。 8、跨路夜间施工时,必须按公路施工安全标志及设置的要求,设置作业标志和防护人员,夜间设置的照明设施应满足铁路行车安全要求,避免干扰行车信号。 9、做好夜间施工防护,在危险地段(临近深坑、水塘、河边、大桥)作业地点附近设置警示标志,以提醒行人和司机注意,必要时并安排专人值守。 10、实施具有重大危险源的工程项目时,必须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做好随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三)、夜间施工的环境保护措施 1、夜间施工现场周围有噪声敏感区域,必须对周围社区告知,必须时要取得周围社区居民的谅解,使用的机械时尽量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必须采用大噪声的设备时,必须采用降噪措施。 2、在居民区附近进行夜间施工时必须了解当地相关部门对建筑工地监督管理的规定,如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时,必须提前办

隧洞施工通风防尘照明排水及防火安全措施

隧洞施工通风防尘、照明、排水及防火安全措施一、隧道作业的环境标准 (一)粉尘允许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在2mg以下; (二)氧气不得低于20%(按体积计,下同); (三)瓦斯(沼气)或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5%; (四)一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30mg/m3; (五)碳氢化合物(换算成二氧化碳)浓度应在5mg/m3以下; (六)二氧化硫浓度不得超过15mg/m3; (七)硫化氢浓度不得超过10mg/m3;

(八)氨的浓度不得超过30mg/m3; (九)隧道内的气温不宜超过28℃; (十)隧道内的噪声不得超过0.9dB。 二、隧道作业中的有关通风防尘要求 (一)隧道内空气成分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二)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保证每人每分钟得到4m3的新鲜空气。 (三)无论通风机运转是否,严禁人员在有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转动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路或关口上。

(四)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泡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 (五)在凿岩机和装渣工作面上应做好防尘准备。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出渣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放置喷雾器。 (六)防尘用水的固体含量不应超过50mg/L,大肠杆菌不得超过3 个/L。水池应保持清洁,并有沉淀和过滤设施。 三、照明的规定和要求 (一)隧道内的照明灯光应保持亮度充足、均匀、不闪烁。隧道施工使用独立的供电线路。照明灯的高度、功率,应根据开挖断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选用。

夜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夜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职责: 1、一般夜间施工指为完成一般施工生产工序,如模板、钢筋、土方工程等安排的夜间施工,工作时间为晚8:00~晚11:00。 2、项目专职安全员:对班组及电工等相关人员进行夜间施工的安全交底,并在夜间施工开始前进行照明、安全防护的专项检查,提供专项培训,并在施工中进行安全监督。 3、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对班组夜间施工进行专题技术交底。 4、施工员:督促施工班组落实夜间施工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和施工质量。 5、电工及相关配合部门:按指导书提供足够的符合现行规范、安全规定的照明和其他防护措施,保证安全。 6、库管、材料员:保障夜间施工物质,材料的供应。 7、急救员:对一般轻伤进行救治处理,对超出处置能力的及时联系医院。 二、夜间施工准备 1、所有夜间作业人员须进行安全培训,并通过进场安全教育及考核。 2、所有夜间作业人员均应能胜任工作,有夜盲、高血压、癫痫病、心脏病等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及生理缺陷的人员不得安排夜间施工;生病及酒后人员也不得安排夜

间施工。 3、所有夜间作业人员都必须按本工程的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尤其是反光衣,焊工作业需佩戴焊工手套,特殊防护服,焊工防护眼镜;电工移动电缆需佩戴绝缘手套。 4、有夜间施工时,在白班下班前应完成夜间施工的准备工作,夜间施工开始前10~30 分钟,安全员应完成施工区域的安全巡检(如机械、照明、通讯等)。检查符合夜间作业要求,方可进行施工。未符合要求,整改合格后,方可施工。 5、各施工员、班组应在夜间施工作业开始前清点本班组人数,并作口头安全交底,下班时清点人数,保证本班组作业区域所有参加夜间施工人员全部到齐后,统一列队下班。 6、夜间作业人员白天需充分休息,不得疲劳作业,夜间需提高警觉性。 三、夜间施工注意事项 1、夜间施工时,做到晚交班早点名制度,应根据作业内容,制订周密的安全措施,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到人; 2、所有参加夜间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夜间作业安全措施,安检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尽量避免同一作业范围内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如确需交叉施工时,必须细化作业范围,采取防止交叉施工安全问题的针对性措施。 3、施工前由专人负责检查确认照明设施配备齐全完好,作业车辆状态良好,运转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CB01 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 (承包[2017]技案04号) 合同名称: 广清城轨龙塘运用所防洪工程(安丰围)堤防部分(含大燕河安丰围月星段达标加固工程)合同编号:QYLTAFWFHGC/SG/2017 说明:本表一式 4 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签收后,发包人 1 份、设代机构 1 份、监理机构 1 份、承包人 1 份。

广清城轨龙塘运用所防洪工程(安丰围)堤防部分(含大燕河安丰围月星段达标加固工程)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方 案 审核:刘存明 编制:顾文涵 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五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 (1) 三、具体实施措施 (4) 1、安全防护措施 (4) 2、临时用电措施 (5) 3、施工用电安全要点 (6) 4、配电箱和开关箱 (8) 5、现场安全消防管理措施和制度 (9) 6、治安措施 (11) 7、其他安全措施 (12) 8、机械安全措施 (12) 9、现场场容措施 (13) 10、环境卫生措施 (14) 11、料具管理措施 (14) 12、环境保护措施 (15) 13、消防保卫措施 (16) 四、安全教育 (17) 1、进场前对工人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三级安全教育及有关文件要求的安全教育,同时,工人进场后每月或每季必须定期对工人、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知识教育如下 (17) 2、现场安全纪律 (19)

五、现场检查管理 (19) 六、质量、施工技术交底工作管理 (19) 七、文明施工管理 (20) 八、综合安全管理 (20) 九、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21)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广清城轨龙塘运用所防洪工程(安丰围)堤防部分(含大燕河安丰围月星段达标加固工程) 2、建设单位:清远市清城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3、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 4、设计单位:清远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5、监理单位:广东城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6、施工单位: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项目范围:本工程范围是广清城轨龙塘运用所防洪工程(安丰围)堤防部分(含大燕河安丰围月星段达标加固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等。 详细工程情况及发包的合同工作范围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8、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标准及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要求。为确保文明施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保证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国标JGJ59-99、以及广东省《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强领导,建立安全监督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定不移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形成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体系,施工现场做到:“一管”、“二定”、“三检

夜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夜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管理、保障职工人身安全,根据环保管理条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1、无特殊情况,夜间施工必须在22:30前结束。 2、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进度安排无法避免在夜间施工的,应提前向有关部门申报夜间施工的有关手续。 3、各班组考虑工期、工程质量等因素,估计当天22:30不能停止作业的班组,班组长应提前向队部相关管理人员做好有关工作。及时上报项目部经理室审批,经项目部审批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申请书内容包括:作业部位、作业人数、照明安排申请作业时间、值班负责人安排、职工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等。 4、夜间施工必须遵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禁盲目施工,不准安排由老体弱、带病、疲劳及一切不适合夜间作业的工人进行施工。 5、对于工期不紧(非网络图关键路线)的工序,尽量不安排夜间施工。 6、对于工期较紧(网络图关键路线)的工序及不能中途停止施工的工序,需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日、夜班分班,并适当缩短夜间作业班组的作业时间,安排夜间作业人员适当的休息时间,并提供夜餐,减轻夜间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 7、建立夜间值班制度,做好周密的组织和技术交底,配备足够的资源,确保夜间施工顺利进行。 8、严格复核、检查制度,确保各项技术质量指标准确无误,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规定。严格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夜间必须进行隐蔽工程施工时,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并办理签证手续,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不

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9、必须保证夜间施工期间的照明。 A.本工程采用镝灯作为主要照明灯具,固定布置在场地适当位置,保证整个施工场地均有较好的照明。 B.采用碘钨灯作为临时可移动照明灯具,用于重要施工部位,作为对固定式照明的补充。 10、充分考虑施工安全问题,不能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 11、做好夜间施工防护,各项工序或作业区的结合部位在夜间施工时要有明显的发光标志,在作业地点附近设置警示标志,悬挂红色灯,以提醒行人和司机注意.各道工序夜间施工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质安主管人员巡查制度. 12、而经批准后的夜间施工,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向周边社区告示夜间施工情况和降低噪声措施,按规定减少噪声排放,而且不得将强光照明灯直接照射居民窗户。 13、特殊情况需夜间作业,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工地所在的区、县有关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为了降低夜间施工中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如下措施: (1)、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a、通过统筹安排,合理计划,最大限度地减少深夜高噪音施工的时间和次数; b、在某些特殊时期内,现场不安排施工;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及消防措施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及消防措施 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及消防措施 1、安全用电技术管理 (1)施工现场用电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按有关要求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3)用电由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持证专业人员管理。 (4)巡视:①恶劣天气易发生断线、电气设备损坏、绝缘降低等事故,应加强巡视和检查。为了巡视人员的安全,在观察家要做好。②架空线路的巡视和检查,每季不应少于1次。③配电盘应每班巡视检查1次。④各种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每次巡视检查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应记入运行日志内。 (5)配电所内必须配备足够的绝缘手套、绝缘杆、绝缘垫、绝缘台等安全工具及防护设施。 (6)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必须配备足够的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电气绝缘工具严禁挪做它用。 2、安全用电技术要求 (1 )架空线及电缆线路 1 )架空线路 ①工作零线与相线在一个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N)、B、C。 ②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

(N)、B、C、(PE)。 ③动力线、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分别假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 起为A、B C;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A(B、C)、(N)、(PE;在两个以上横担上架设时,最下层横担面向负荷,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 PE)。 2)电缆 ①电缆直埋时,其表面距地面的距离不宜小于0.2-0.7m ;电缆上下应铺以 软土或砂土,其厚度不得小于100mm并应盖砖保护。 ②电缆与道路交叉处应敷设在坚固的保护管内。管的两端宜伸出路基2m。 ③低压电缆(不包括油浸电缆),需架空敷设时,应沿建筑物架设,其架设高度不应低于2m接头处应绝缘良好,并应采取防水措施,进入变电所配电所的电缆沟或电缆管在电缆敷设完成后应将管口堵实。 (2)接地保护及防雷保护 1)接地保护 整个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使用漏电保护作两级保护,为保证漏电 保护器正常运行和保证专用保护零线不断线,PE线必须在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处引出。分配电箱引出PE线的连接点前侧的零线严禁通过任何开关电器。 采用具有专用保护零线的TN-S系统。即在TN-S系统中,保护零线应专用, 不得作工作零线使用。所有的备的外壳和保护零线均应与专用保护零线相联接。 2)防雷保护:提升架利用建筑物的防雷接地系统作为防雷保护,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 (3)常用电气设备 1)配电箱和开关箱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全现场应设总配电箱(或总配电室),总配电箱以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 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安装要求: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高度为箱底距地面 1.3?1.5m,箱体材料一般应选用铁板,亦可选用绝缘板,而不宜选用木质材料。配

夜间施工安全措施

一、工程概况 ⑴本工程一栋配电大楼(地下2层,地上2层),建筑面积为9643m2一栋机房大楼(地下2层,地上5层),总建筑面积52578m2。 ⑶为确保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根据本工程施工场地特点,特制定本消防措施。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广东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规定》(粤建施字[1997]135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5、关于印发《广东省生产安全轻伤事故报告及处理办法》的通知(粤安监[2004]126号); 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三、夜间作业时间 1、一般夜间施工指为完成一般施工生产工序,如模板、钢筋、土方工程等安排的夜间施工,工作时间为晚8:00~晚10:00。 2、单项工序夜间施工指为完成某些特定或有特殊要求的夜间施工,如砼浇筑等某些紧急工作,其工作时间以完成该工序所需要的时间来确定。 3、对于工期较紧(网络图关键路线)的工序及不能中途停止施工

的工序,需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日、夜班分班,并适当缩短夜间作业班组的作业时间。 四、夜间施工作业人员管理要求 1、所有夜间作业人员均已进行了安全培训,通过了进场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及考核,持证上岗。 2、所有夜间作业人员均应能胜任工作,有夜盲、高血压、癫痫病、心脏病等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及生理缺陷的人员不得安排夜间施工;生病及酒后人员也不得安排夜间施工。 3、所有夜间作业人员都必须按本工程的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尤其是反光衣,焊工作业需佩戴焊工手套,特殊防护服,焊工防护眼镜;电工移动电缆需佩戴绝缘手套。 4、有夜间施工时,在白班下班前应完成夜间施工的准备工作,夜间施工开始前10~30分钟,安全员应完成施工区域的安全巡检(如机械、照明、通讯等)。检查符合夜间作业要求,方可进行施工。未符合要求,整改合格后,方可施工。 5、各施工员/班组应在夜间施工作业开始前清点本班组人数,并作口头安全交底,下班时清点人数,保证本班组/作业区域所有参加 夜间施工人员全部到齐后,统一列队下班。 五、夜间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1、夜间施工安全管理架构

隧道通风照明设计

第五章 隧道通风照明设计 5.1 隧道通风设计 在隧道运营期间,隧道内保持良好的空气是行车安全的必要条件。为了有效降低隧道内有害气体与烟雾的浓度,保证司乘人员及洞内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提高行车的安全性和舒适性,公路隧道应做好通风设计保证隧道良好通风。 黄土梁隧道通风设计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隧道长度及线形,麻涯子隧道右线总长为1227m ,风阻力大,自然风量小。 (2)交通量:麻涯子隧道为高速公路隧道,车流量大,为2400 辆/h,且主要为中型货车和大型客车。 (3)隧道内交通事故、火灾等非常情况。 (4)隧道工程造价的维修保养费用等。 根据《公路隧道通风照明规范》,本隧道通风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单向交通的隧道设计风速不宜大于10m/s ,特殊情况下可取12 m/s ,双向交通的隧道设计风速不应大于8 m /s,人车混合通行的隧道设计风速不应大于7 m/s 。 (2)风机产生的噪声及隧道中废气的集中排放均应符合环保的有关规定。 (3)确定的通风方式在交通条件等发生改变时,应具有较高的稳定性,并能适应火灾工况下的通风要求。 (4)隧道运营通风的主流方向不应频繁变化。 (5)CO 允许浓度 正常状态:290ppm δ=;阻滞状态:300ppm δ=。 5.1.1 通风方式的确定 右线隧道长度:1227m; 交通量:2400辆/h ,单向交通隧道; 6612272400 2.944810210LN =?=?>? 故采用机械通风,纵向射流式通风方式。

5.1.2 需风量计算 麻涯子隧道通风设计基本参数: 道路等级:高速公路,分离式单向双车道(计算单洞) 行车速度:80km/h 空气密度:31.2/kg m ρ= 隧道起止桩号、长度、纵坡和平均海拔高度: 右线桩号:K121+388~K122+615,长1227m;纵坡:全线为2.5%的上坡;隧道的平均海拔高度H=294m。 隧道断面面积:276.873Ar m = 隧道当量直径: 4476.873 =9.6231.95 Dr m ??= =车道空间断面面积同一面积的周边长 设计交通量:2400辆/h 交通量组成: 隧道内平均温度:20m t C =? (1)CO 排放量 ① C O基准排放量: 30.01/km co q m =辆 ② 考虑CO 的车况系数为: 1.0a f = ③ 根据规范,分别考虑工况车速100km/h,80km /h ,60km/h ,40km

夜间施工照明安全措施

夜间施工照明安全措施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现场夜间施工照明安全措施 一、开工前由电气专业人员根据现场实际工况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临时用电方案,明确用电设备布置、用电负荷分布、电缆设置、关键部位照明布置,并编制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 二、总体要求 1、在坑、洞、井内作业、夜间施工或厂房、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料具堆放场及自然采光差等场所,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设局部照明。停电后,操作人员需及时撤离的施工现场,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2、夜间工作时,作业区与驾驶室内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灯具应齐全完好。 3、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等。 4、照明器的选择必须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①正常湿度一般场所,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②潮湿或特别潮湿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③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选用防尘型照明器。 ④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防爆型照明器。 ⑤存在较强振动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⑥有酸碱等强腐蚀介质场所,选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5、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6、无自然采光的非标设备制造空间内、土建地下或内空间施工场所,应编制单项照明用电方案。 7、上下人通道、滑模架体、密闭空间布置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安全电压及灯具。 三、专项施工 1、在深坑、陡坡等危险地段以及运输道路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并应增设红灯标志,以防发生伤亡事故。 2、在滑模施工现场预备发电机一台,如滑模过程中施工现场遇到停电,应立即启动发电机,以备施工现场的需求,夜间施工及上下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3、主体结构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可利用塔吊架体、专用灯架、移动碘钨灯等),照度应满足施工工艺的需要,且符合临时用电方案的设计要求。 4、装饰装修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作业面不应有死角,且照明器具应远离易燃材料,进出通道应采用安全电压及灯具。 5、防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且照明器具应远离防水材料。 6、照明:施工现场的照明首先注意与人的密切关系,在施工作业场所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场所的照明,如局部照明灯、行灯、标灯等,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潮湿场所或在金属地点施工照明不超过12V。 行灯电源线使用橡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夜间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编号:SM-ZD-11312 夜间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 施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夜间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进度、质量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为了赶进度,为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管理、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因施工进度、质量控制等必须连续作业、无法避免夜间施工的,应采取必要的质量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得安排交叉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一、夜间工作安全措施: 1、夜间施工时,做到晚交班早点名制度,应根据作业内容,制订周密的安全措施,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责任落实到人。 2、所有参加夜间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夜间作业安全措施,安检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尽量避免同一作业范围内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如确需交叉施工时,必须细化作业范围,采取防止交叉施工安全问题的针对性措施。

隧道通风照明、灯具安装施工实施方案

二连浩特至河口国道主干线陕西省户县经洋县至勉县公路机电工程(第三期)XHJD-11标段施工实施方案 一、工程总体施工计划: 按照招标文件工期要求,本承包人计划于2007年3月完成施工前准备工作;计划于2005年4月底完成施工工艺设计;计划于2005年5月下旬完成设备采购工作;计划于2007年4月开始施工,8月上旬进入调试阶段。 1)合理组织施工。工程开工后,根据材料、设备供应情况、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施工方案,避免窝工。 2)合理安排资源配置。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适时、适度地进行资源配置,确保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 3)借鉴以往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在打眼、安装支架、敷设电缆等登高作业我们利用自制的移动平台车进行作业,避免来回上下的工作量,减轻作业人员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确保工期。 4)设备安装可以在划线打眼后期交叉进行施工;由于电缆敷设技术含量较低、所需劳动力又比较多,所以可以适当雇用一些当地民工,经过适当培训后进行施工,以确保工期的顺利进行。 二、重点(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及其措施: 在高速公路隧道施工,为了保证施工人员及设备的安全,在施工区设置足够的照明光源,并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在距施工区20-30米前方设置反光防护路锥和减速标志。 在电缆敷设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沟槽、管道堵塞不通的情况,

并且不允许破坏沟槽或预埋管道的表面,这种情况在施工过程中严重影响了施工的进度,施工难度较大,所以我公司将根据以往的丰富经验将具体的解决方案、方法及措施描述如下: 1)根据沟槽或管道的堵塞程度,采取不同的方法措施,如果堵塞不严重,堵塞物为软土或较软的工程废弃物,可以采用高压水(气)冲法或钢筋疏通法。如果管道较短,可利用钢筋扭绞或硬性疏通;如管道较长,可利用高压水(气)冲洗法疏通。 2)堵塞物如果较硬,且有较小的间隙,可利用细钢丝带物疏通法,将钢丝穿过钢管,然后在钢丝末端拴木塞或软物慢慢将异物拉出。 雨季施工的防范由质量安全部具体负责。 在雨季一律不允许室外施工,室外施工在雨后、干燥后进行。 在准备施工材料时,考虑到当地的气候条件,准备足够的帆布、塑料布等防雨、雪用具,雨季来临之前对库房和料场的防雨工作进行检查。另外在管道敷设时考虑到下雨的因素。 质量安全部负责准备好劳动保护物品,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保证本工程能够按期、保质、安全的完成。 三、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1)隧道内设备安装调试方案、方法 本项施工主要包括:4个隧道变电所供配电设备的安装调试;50台风机的安装及电缆敷设;洞内所有照明灯具及配电箱的安装等。灯具安装

夜间施工照明方案

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云南--广东±800kV直流输电工程 穗东换流站土建工程1标 夜间施工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批准日期: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穗东换流站施工项目部 二OO八年四月十六日

1、编制目的 由于本工程实际开工时间大大滞后于计划工期,同时2009年6月单极投产目标不变,加之标段内所有建筑物基础施工阶段正值南方雨季,因此造成工期十分紧张。为确保本工程总工期目标的顺利实现,夜间施工不可避免,为保证作业的顺利进行及作业人员的安全,特编制要方案。 2、编制依据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3、照明方案 3.1、现场临时用电情况 3.1.1现场临时用电根据实行可靠的保护接零,现场用电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保护零线应与工作零线分开单独敷设,禁止他用.保护零线需在总配电箱、配电线路中间和末端作不少于三处重复接地,重复接地应于保护零线相连接,各配电箱外壳和各用电设备外壳均应与保护地线相连接,保护地线和重复接地电阻≤10Ω,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露导电部分应作保护接零: (1) 电机,局部照明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 (2) 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3) 配电箱的金属框架。 (4) 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物料提升机,均设接地装置。 3.1.2、现场配电箱和开关箱,至少配置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漏电保护器选用电流动作型,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大于0.1S,手持电动工具用的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3.1.3、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 3.1.4、配电箱使用推荐产品,开关电器,装置必须端正、牢固,配电箱、开关箱应配锁,并专人负责。

夜间施工安全措施

夜间工作安全措施 一、管理措施 1、夜间施工时,做到晚交班早点名制度,应根据作业内容,制订周密的安全措施,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责任落实到人。 2、所有参加夜间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夜间作业安全措施,安检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尽量避免同一作业范围内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如确需交叉施工时,必须细化作业范围,采取防止交叉施工安全问题的针对性措施。 3、施工前由专人负责检查确认照明设施配备齐全完好,作业车辆状态良好,运转正常; 4、当晚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提前在白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及时更换; 5、夜间施工必须加强防护,必要时增加信号传递员,保证施工地点与防护人员联络畅通;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有专人看护,确保用电设备及人身安全。 6、夜间施工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并随时与防护人员保持联系;各道工序夜间施工时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安保人员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 7、严格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制度,夜间必须进行隐蔽工程施工时,应按规定提前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并办理签证手续,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禁止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8、夜间施工作业结束后施工负责人必须对作业现场认真检查,确保线路畅通;作业前和收工时要清点人员,人不到齐不准离开原地,作业中也要随时保持联系; 二、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1、夜间施工时,工器具、设备(施工车辆、发电机等)悬挂具有反光的黄色标志牌; 2、进入作业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穿反光防护服装。 3、雷雨、大风天气禁止夜间作业,禁止夜间高处作业,禁止夜间涉水作业; 4、夜间作业人员必须配备有效的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和应急药品;现场作业点集中固定时采用日光色镝灯作为主要照明灯具,必须在场地适当位置装足够的照明设备,保证整个施工场地均有较好的照明,保证夜间施工有良好的照明条件。采用碘钨灯作为临时可移动照明灯具,用于重要施工部位,作为对固定式照明的补充。大型设备作业时其照明部件必须启动运转。作业人员可随身携带锂电LED帽灯,监护、巡视等人员用手提式防爆探照灯或手电筒 6、夜间行动必须有2人或2人以上人员一起,禁止一人单独行动; 7、施工中的深基坑、开挖沟槽等临时工程,应设置围栏,行人、车辆等交通要道必须设置反光警示、悬挂红灯示警标志。

夜间施工措施

厦门SM项目三,四期正式用电及一期用电增 容工程 夜间施工措施方案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管理、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做到不扰民,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编制夜间施工安全管理方案。 一、目的 规定厦门SM项目三,四期正式用电及一期用电增容工程夜间作业的工作程序,对夜间作业的准备及检查程序作出指导,确保土建工程夜间施工的安全。 二、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厦门SM项目三,四期正式用电及一期用电增容工程的一般夜间施工和单项工序的夜间施工。 三、夜间作业时间 一般夜间施工指为完成一般施工生产工序,如模板、钢筋、土方工程等安排的夜间施工,工作时间为晚22:00~晚6:00。 单项工序夜间施工指为完成某些特定或有特殊要求的夜间施工,如砼浇筑、抢修及某些紧急工作,其工作时间以完成该工序所需要的时间来确定。 四、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夜间施工所需要各种资源配备,为夜间施工提供人员、物质、资金保证。 2、安全主任、专职安全员:对班组及电工等相关人员进行夜间施工的安全交底,并在夜间施工开始前进行照明、安全防护的专项检查,提供专项培训,并在施工中进行安全监督。 3、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对班组夜间施工进行专题技术交底。 4、施工员:督促施工班组落实夜间施工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和施工质量。 5、电工及相关配合部门:按指导书提供足够的符合现行规范、安全规定的照明和其他防护措施,保证安全。 6、库管、材料员:保障夜间施工物质,材料的供应。 7、急救员:对一般轻伤进行救治处理,对超出处置能力的及时联系医院。 五、一般要求 1、所有夜间作业人员均已进行了安全培训,通过了公司的进场安全教育及考核,持证上岗。 2、所有夜间作业人员均应能胜任工作,有夜盲、高血压、癫痫病、心脏病

施工现场照明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施工现场照明安全技术措 施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2499施工现场照明安全技术措施 Construction site lighting safety technical measures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 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施工现场照明的安全技术措施 1)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2)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4)照明线路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式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室外安装的照明灯具不得低于3m。安装在露天工作场所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水型灯头。 5)现场办公室、宿舍、工作棚内的照明线,除橡套软电缆和塑料护套线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子上,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壁时应套绝缘管。 6)照明电源线路不得接触潮湿地面,并不得接近热源和

直接绑挂在金属构架上。在脚手架上安装临时照明时,在竹木脚手架上应加绝缘子,在金属脚手架上应设木横担和绝缘子。 7)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 8)变电所及配电所内的配电盘、配电柜及母线的正上方,不得安装灯具(封闭母线及封闭式配电盘、配电柜除外)。 9)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隧道照明施工规范

陕西政和汉唐工程有限公司 隧道照明系统设计施工作业指导书 编制: 审核: 批准: 版本: 受控状态: 颁布时间:实施时间: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使高速路隧道照明系统设计的规范化、完整化,确保施工的正确化,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本作业指导书为公司设计、施工高速路隧道照明系统的指导性文件。 2、技术要求 3、设计 3.1 设计规范 JT/T 609-2004 《公路隧道照明灯具》 JTJ 026.1-1999 《公路隧道通风照明设计规范》 GB 5025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JTJ 026-90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 《工业与民用配电设计手册》 3.2 设计要求 附件1、附件2、附件3 4、施工规范 4.1 隧道照明灯具安装 4.1.1划线定位:按照施工图纸要求的灯具安装高度先确定灯具安装位置。测量高度时要利用已经形成的参考物作为测量基础(如已经完工或初步完工的路面,道沿等),先划出一条水平安装基准线,保证灯具安装高度水平一致,然后按照施工图的灯具距离定位灯具安装位置; 4.1.2灯具支架安装:在已经确定的位置上安装灯具支架。安装时注意灯具的型号,灯具支架的孔距和相互距离; 4.1.3 灯具安装:按照图纸要求的型号,安装灯具。灯具安装前要将灯具打开检查,保证光源、触发器、整流器、电容安装完好; 4.1.4 接线:接线时按A、B、C三相循环连接灯具,保证三相电流平衡;如图纸要求保护线缆,则灯具连接线穿保护管; 4.1.5 调试:灯具安装接线完成以后,每个回路单独进行调试,确保单个回路正常。 4.1.6 回路调试正常后,将灯具尾线固定。固定时要求方式统一,线形整齐美观; 4.1.7 系统调试。 4.2 LED疏散指示灯 4.2.1 前期检查:检查测量所有LED疏散指示灯安装预留孔,对没有预留孔或者预

夜间施工照明安全措施

一、开工前由电气专业人员根据现场实际工况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临时用电方案,明确用电设备布置、用电负荷分布、电缆设置、关键部位照明布置,并编制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 二、总体要求 1、在坑、洞、井内作业、夜间施工或厂房、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料具堆放场及自然采光差等场所,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设局部照明。停电后,操作人员需及时撤离的施工现场,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2、夜间工作时,作业区与驾驶室内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灯具应齐全完好。 3、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卤钨灯等。 4、照明器的选择必须按下列环境条件确定: ①正常湿度一般场所,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②潮湿或特别潮湿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③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选用防尘型照明器。 ④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防爆型照明器。 ⑤存在较强振动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⑥有酸碱等强腐蚀介质场所,选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5、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6、无自然采光的非标设备制造空间内、土建地下或内空间施工场所,应编制单项照明用电方案。 7、上下人通道、滑模架体、密闭空间布置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安全电压及灯具。 三、专项施工

1、在深坑、陡坡等危险地段以及运输道路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并应增设红灯标志,以防发生伤亡事故。 2、在滑模施工现场预备发电机一台,如滑模过程中施工现场遇到停电,应立即启动发电机,以备施工现场的需求,夜间施工及上下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3、主体结构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可利用塔吊架体、专用灯架、移动碘钨灯等),照度应满足施工工艺的需要,且符合临时用电方案的设计要求。 4、装饰装修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作业面不应有死角,且照明器具应远离易燃材料,进出通道应采用安全电压及灯具。 5、防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且照明器具应远离防水材料。 6、照明:施工现场的照明首先注意与人的密切关系,在施工作业场所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场所的照明,如局部照明灯、行灯、标灯等,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潮湿场所或在金属地点施工照明不超过12V。 行灯电源线使用橡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夜间施工方案及防护措施

夜间施工方案及防护措施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管理、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做到不扰民,根据攀枝花市环保管理条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1、无特殊情况,夜间施工必须在22:00前结束。 2、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进度安排无法避免在夜间施工的,应提前向有关部门申报夜间施工的有关手续。 3、各班组考虑工期、工程质量等因素,估计当天22:00不能停止作业的班组,班组长应提前做好有关工作,及时上报项目部经理审批,经项目部审批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申请书内容包括:作业部位、作业人数、照明安排、申请作业时间、值班负责人安排、职工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等。 4、夜间施工必须遵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严禁盲目施工,不准安排由老体弱、带病、疲劳及一切不适合夜间作业的工人进行施工。 5、对于工期不紧(非网络图关键路线)的工序,尽量不安排夜间施工。 6、对于工期较紧(网络图关键路线)的工序及不能中途停止施工的工序,需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日、夜班分班,并适当缩短夜间作业班组的作业时间,安排夜间作业人员适当的休息时间,并提供夜餐,减轻夜间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 7、必须保证夜间施工期间的照明。

a.本工程采用镝灯作为主要照明工具,固定布置在施工场地适当位置,保证整个施工场地均有较好的照明。 b.采用碘钨灯作为临时可移动照明灯具,用于重要施工部位,作为对固定式照明的补充。 8、充分考虑施工安全问题,不能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 9、夜间施工时,各项工序或作业区的结合部位在夜间施工时要有明显的发光标志,各道工序夜间施工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质安主管人员巡查制度。 10、而经批准后的夜间施工,施工单位必须事先向周边社区告 示夜间施工情况和降低噪声措施,按规定减少噪声排放,而且不得将强光照明灯直接照射居民窗户。 11、特殊情况需夜间作业,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 围群众的工作,并报工地所在的区有关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为了降低夜间施工中噪声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采用如下措施:(1)、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 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a、通过统筹安排,合理计划,最大限度地减少深夜高噪音施工的时间和次数; b、在某些特殊时期内,如高考前夕,现场不安排施工; c、砼施工采用商品砼,可降低砼搅拌而产生的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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