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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培训课件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培训课件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培训课件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

共性问题

1、本定额总说明第十二条中已明确"环保、安防、消防、劳保、技术监督等部门的监测、检验费用,发生时按有关部门规定另行计算"。请问,对于这类强制性检验、验收收费应由谁来承担?

答:上述费用是发生于工程上的检验、验收费用,其费用计算标准按相关部门规定计算。这类费用属于建设单位管理费,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2、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是否必须执行省统一发布的价目表中各类消耗量单价?

答: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其人、材、机的单价应由工程发、承包双方根据建筑市场情况合同定价;如是投标报价则完全由投标人根据拟建工程实际和自身情况自主确定。省统一发布的工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是一个指导价格,为工程计价活动提供参考。省统一发布的指导价格包括省、各市的指导价。

3、怎样理解材料费中的检验试验费包括的内容?结算时这些费用是否按实际发生计取?答: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规定,材料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属于材料费的组成部分。所谓"对建筑材料、构件……进行一般鉴定、检查……",即是指按照相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在安装使用前必须对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以及构件、配件等所进行的抽检、校验或复查(包括试件、试样的机械性能试验和化学成分分析)。这些检测可以由具备条件的施工单位自己进行,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验单位进行。检验试验费的计算,理论上讲,应将实际需要发生的对某一类别、规格、型号、批次的安装材料检验试验费用,分别计入相应被检验材料的单位材料成本费用(单价)之中。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如果每个工程都按实际发生的检验试验费计算非常困难,且由于工程专业、建设地点、材料产地及品质等诸多影响因素,也不宜制定全省统一费率。所以报价人应根据拟建工程实际情况,结合以往完成的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成本核算资料,测算并确定材料检验费用的计取比率,进而完成相应的材料成本报价。另外,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测算发布当地建设市场价格信息的同时,发布本地区上述相关费用的指导费率,作为工程建设有关各方进行工程计价活动时的参考。至于工程所在地的技术监督、质量、安全等部门按照其各自行政性规定,对在建工程的材料、设备、构件等所进行的抽样检验收费,不包括在上述材料检验试验费中,此类费用应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中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项下列支,由建设单位支付。

4、如何计退甲方供材?

答:材料费是直接工程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材料由哪一方采购供应,都应将其列入工程预(结)算造价。有些工程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或工程合同中规定甲方供料不列入安装工程费用,这是明显的违规行为且存在偷漏税嫌疑,应该坚决予以纠正。列入工程造价的甲供材料,可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定案以后,双方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时再行扣回。即:工程价款结算金额= 核定的建安工程结算总价-工程预付款(备料款)-工程进度款-甲供材料款-工程质量保证金(暂扣)+(-)其他应付(应收)款。甲供材料款应以乙方实际领用甲方供材的原始凭证(如材料出库单、调拨单)数量,以双方协议的价格计算。不得采用按照列入结算造价的甲供材料总金额直接扣除的方式。

5、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消耗性材料、施工机械与定额中规定有差别时应如何处理?

答:消耗量定额是以大多数施工企业现有技术装备水平和通常采用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为基础测算编制的,是建筑生产活动社会平均消耗水平的一种体现。但是每一个工程的具体情况是千变万化的,既有工程本身的诸多因素,如专业、设计、地理位置、气候、环境作业条件等,又有施工企业自身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机械装备条件等影响因素,定额所取定的材料、机械与每个工程的实际不完全相符是难免的。当实际工程中遇到实际使用的机械及材料在种类、规格及其消耗量等方面与定额有差别时,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是否调整及如何调整。如合同双方约定执行定额,应严格执行定额,除定额另有规定者外是不能作调整的。合同另有约定时从其约定。

6、工程费用中的措施费如何计取?

答: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中已列出有可能发生的措施费19项,并对其中较为共性的、施工中通常要发生的部分措施费项目在费率表中列出计算方法和相应费率,其实还有许多没有逐一列出。各项措施费的计算,应当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由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计取方法。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则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结合拟建工程实际,充分发挥自身的技术、装备、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制定适合自己情况的最优施工方案与措施,自行报价。遇有费用项目组成表中未列出,但实际工程中又必须发生的某项措施费用时,可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另行计算或报价。

7、安装工程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答:总承包服务费是指"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具体内容包括:统一向建设单位领取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并供给分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材料采购(供应)计划以及相关工程技术资料(例如设计变更文件、分部分项工程自检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交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报告、工程竣工图等)的审核、汇总、整理归档;按合同规定范围向分包单位提供建筑材料、构配件等;对分包单位施工现场条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协调与监督检查;参与分包单位工程点交竣工验收;对分包单位工程预、结算资料及已完工程报表的审核、汇总、上报;按分包合同规定办理分包单位工程进度款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结算与拨付等等管理工作。总承包服务费是施工总承包单位代行建设单位对分包工程和分包单位实施的部分管理工作和管理责任,而由建设单位对其给予的费用补偿。

8、总承包服务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计取?计取的基础是什么?

答:按规定可以实行分包的工程项目、且由建设单位批准同意后,由总承包单位实施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服务并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计取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以分包工程的相关费用作为计取基础。

总承包服务费用是由总包单位列入总预算向建设单位收取的,不应向工程分包单位收取。至于实际施工过程中,总、分包单位之间施工配合所发生的费用,例如:分包单位使用总包单位现有临时设施、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或起重吊装设备,以及总包和分包约定的其他费用等,则不包含在建设单位支付的总承包服务费中,应由总、分包双方在分包合同中约定结算办法。

9、在实际中,有的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代建设单位先垫付社会保障费,此做法是否合理?答:这种做法显然不符合现行规定。社会保障费的收缴管理应严格按省政府鲁政发[1995]101

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规定执行。

10、社会保障费在合同签订后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办完缴纳手续,如果施工单位在工程结算时计算的社会保障费额高于或低于建设单位已交费额,施工单位如何计取?

答:鲁政办发[1995] 77号文发《关于改革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提取办法的报告》中三(一)条"……工程投资有增减的,(建设单位)应于工程竣工前20日内按工程实际造价到建筑主管部门结算……否则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竣工手续"。根据此规定,劳动保险费(现称为社会保障费)的缴纳与结算均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办理,施工单位不得直接向建设单位收取。施工单位在报价、签定合同价、竣工结算时,按规定的计价程序及费率计算便可。

11、施工用水、电量是否可按定额分析的数量计算?定额中列出的电消耗量是从何考虑的?答:对于施工用水、用电,原则上都应安表计量,结算时按实耗数量结算水电费,其单价执行采用的价目表单价或双方约定单价。如实际施工中所采用的机械规格型号与定额完全一致时,也可按定额分析的数量计算。不论采用什么方法,都应在合同中约定,如无约定,应按《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2004)》中规定的方法计算。定额中列出的电动机械的用电,除某些特殊、专用(如地下工程盾构掘进机等)机械外,一般均已包括在机械台班费中。对于单位价值较小、不构成固定资产、未列入定额机械内的电动工、机具,其用电量列入定额材料消耗量内。

12、进口设备安装费用如何计价?

答:引进设备安装,原则上应按有关专业(行业)部门引进设备安装概预算定额或规定计算,其安装费通常是根据设备价值或设备重量计算的。如专业部门没有规定时,应按国内同类或相近设备安装定额或规定计价。

13、安装工程定额没有相应项目时,可否借用建筑、市政等其他专业定额?

答:各专业定额之间不可以直接借用。因各定额在编制时所依据的工程特点、环境条件、劳动组织、施工工艺以及技术规范标准等方面均有明显不同。如遇有缺项,而其他专业定额设有该项目时,应分析上述诸因素对各消耗量的影响并作相应调整后方可借用。

14、在实际工程中遇有现行安装定额缺项、需要使用部分专业定额项目时,如何取费?答:原则上使用何种定额就应按其配套的费用定额计费。如使用部分专业安装工程定额子目时,其费用计算应从其规定。如价值不大,可将专业定额中各消耗量价格换算成与我省现行定额一致的价格,并按我省现行安装定额规定取费。工程中遇有缺项采用什么定额、费用如何计算,承发包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15、施工机械台班费用计算规则规定:"不需安装、拆卸且自身又能开行的机械,……其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不计算",怎样理解?在安装工程施工中,使用大型施工机械的进(出)场费数额很大,该项费用应怎样解决?

答:施工机械台班费用计算规则中提到的"不需安装、拆卸且自身又能开行的机械……其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不计算",是指在计算组成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各项费用时,该机械的安拆及场外运费不计算在内。在此所说不计算的场外运输是指在运距25km以内的场外运输,该费用已在施工管理费的工地转移费中考虑。场外运距在25km以上时,应根据进出场所需行驶时间,以其自身台班单价计算:4小时以内按0.5个台班、8小时以内按1个台班计算。对于施工单位外租特、大型机械,计算其进出场费用时,应事先按照经批准的施工(吊装)

方案计算相应费用金额并列入工程措施费用内。

16、工业安装工程中,单独的刷油、防腐蚀工程如何划分工程类别?

答:新建、扩建工程应根据其所附属的设备安装工程类别标准划分。

17、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说明中:"一个单位工程中有多个不同的工程类别标准时,则依据主体设备,或主要部分的标准确定"。其主体设备或主要部分如何确定?

答:依据主体设备或主要部分的标准确定工程类别时,其主体设备或主要部分是针对工程的结构和功能而言,即指主要工艺设备和主要设施、结构等。

山东省安装工程03定额计算规则

山东省安装工程 消耗量定额解释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1、五芯以上电缆头如何执行定额? 答:五芯电缆头制安执行定额时,按相应截面电缆头制安定额乘以系数1.3,六芯电缆头制安乘以系数1.6,每再增加一芯定额增加30%,以此类推。 2、竖直通道电缆敷设适用范围如何?电缆在竖井内桥架 中竖直敷设时能否适用? 答:竖直通道电缆敷设是按电缆在竖直通道内垂直敷设的安装条件考虑的,采用支架支持固定电缆,支架间距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电缆在竖井内桥架中敷设时,不符合通道敷设条件,应套用电缆其他敷设方式并乘以1.2系数。 3、电缆桥架、低压封闭式插接母线槽的支吊架制作安装是 否可按铁构件制作安装定额另行计算? 答:电缆桥架定额和低压封闭式插接母线槽定额均未含支吊架制作安装。现场制作的支吊架可按铁构件制作安装定额执行。桥架成品支吊架安装执行2-629。 4、防雷接地装置中,若利用柱内两根以上钢筋做引下线应 如何计算工程量?以焊接为一体的独立基础钢筋作为接地装置时如何执行定额?

答:利用建筑物内柱筋做引下线定额是按每一根柱内焊接两根主筋考虑的,如果焊接柱筋数目超过两根时,定额规定按比例调整。即:调整系数为实际利用柱内钢筋根数除以2而得。 以焊接为一体的独立基础钢筋作为接地装置时,由于基础钢筋是土建专业施工的,安装只发生焊接,所以可参照柱主筋与圈梁钢筋焊接定额以“10处”为计量单位计算。 5、等电位箱、电缆T接箱如何执行定额? 答:等电位箱、电缆T接箱箱体安装可执行接线箱安装相应定额,焊、压接线端子另计。 6、卫生间内的等电位接地如何执行定额? 答:卫生间内等电位接地采用圆、扁钢时,可参照防雷及接地装置中“接地母线沿砖、混凝土明设”项目执行。 7、电气刚性阻燃管暗配没有发生切割墙体的情况,如何执 行? 答:电气刚性阻燃管暗配定额综合考虑了在墙体敷设时切割墙体工作。如果工程中没有切割墙体的情况,可对定额进行调整,人工乘以系数0.9,材料扣除水泥砂浆用量。 8、在部分电气工程中使用方形管及其接线盒、紧锁式钢导 管(JDG管)电线保护管时应套用何定额?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电气)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1.本册适用于10kV以下工业与民用新建、扩建和整体更新改造工程,请问10kV以上架空线路及电力电缆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应如何执行? 答:10kV以上的架空线路、电力电缆工程、电气设备安装等应参照电力部门规定执行。 2.计取本册脚手架搭拆费时有无操作高度要求? 答:本册脚手架搭拆费为包干费,除定额中已考虑的(如10kV以下架空线路)外均可计取,无操作高度要求。 3.册说明中第六条2中的项目如何执行定额? 答:电气设备(如电动机等)配合机械设备进行单体试运转的工作已包括在机械设备安装中;联合试运转工作可按施工方案进行计算。 4."高层建筑增加费"表下面的注如何理解? 答:为高层建筑供电的变电所和供水等动力设备安装工程,如安装在六层以上时,作为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的基础;安装在六层以下时,不作为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的基础。 5.本册说明中未涉及洞库、暗室增加费系数,可否计取? 答:该系数是对设置于没有自然采光、没有正常通风、没有正常运输行走通道的情况下施工而进行补偿的施工降效费。本册也可计取。如在洞库、暗室内施工时,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增加15%。 6.变压器油过滤定额中包括取油样、配合试验,是否包括油的化验和油样分析? 答:变压器油过滤定额中不包括油的化验和油样分析。 7.互感器安装定额不包括抽芯,如需要抽芯检查,如何执行? 答:可按施工方案进行计算。 8.高压成套配电柜中"双母线柜"是否是指"带旁路母线的柜"? 答:不是,带旁路母线柜系单母线柜的派生类型。 9.请问户表箱(电表箱)、明装配电箱如何套用定额? 答: 住宅户内电表箱、明装配电箱及各种配电箱均按半周长套用"成套配电箱"相应项目。 10.盘柜配线怎样计算? 答:盘柜配线仅适用于盘柜上设备元件的少量现场配线,不适用于工厂设备的修、配、改工程。计量时分不同规格,以"10米"为计量单位计算。 11.定额第七章说明中:"滑触线及支架安装是按10m以下标高考虑的,如超过10m时按册说明的超高系数调整",而册说明超高增加量是5m以上可以计取,请问标高在10m以下至5m以上部分是否考虑超高系数? 答:滑触线及支架安装定额中已考虑了5m以上10m以下部分的高空作业因素;10m 以上部分另按册说明的超高系数调整。 12.电缆敷设定额中的步距"截面"是指"单芯截面"还是"多芯截面之和"?"截面400~800平方毫米的单芯电力电缆敷设按400平方毫米电力电缆定额执行",是否乘系数? 答:电力电缆敷设定额中的步距"截面"指电缆的单芯截面。 截面400~800平方毫米的单芯电力电缆敷设按400平方毫米电力电缆定额(定额是按三芯考虑的)执行,不再乘系数。 13.电缆敷设中的接线端子是否还另套用"焊、压接线端子"定额? 答:电缆敷设中的接线端子已含在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定额中。即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定额中已包括焊压接线端子,不得重复计算。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1、定额中工艺金属结构的安装高度按多少考虑的?不同的安装高度是否可以调整? 答:工艺金属结构的安装高度,定额中是按其安装基准面离地面(设计正负零)10m以内综合取定。安装高度在10m以内,定额不作调整;安装高度超过10m时,其制作安装基价应按 2、型钢圈制作定额项目适用于哪些范围?在计算相应的平台或梯子的重量时是否还另计算煨圈重量及其安装费用? 答:型钢圈煨制项目适用于容器、塔器、罐体、烟囱、圆形烟道、漏斗、料仓等的加固圈、支撑圈的煨制加工。计算时除按其设计图示重量套用相应的型钢圈煨制定额外,还应将其重量计入所属设备或构件的整体制作安装重量,套用相应定额。但该型钢材料只能按其净重加煨制损耗(定额取定为7%)计算一次主材费。本章中各种平台、梯子、栏杆制作安装项目,定额工作内容已包括型钢煨制,加工方法为氧乙炔加热,不应再套用型钢圈煨制定额。 3、桁架、管廊、设备框架、单梁结构如何定义和划分? 答:从广义上说,凡是由杆件和节点组成,通过焊接、铆接或螺栓连接而成的结构,都可称为桁架。桁架的杆件可以是单根型钢或钢管,也可以由两根相同规格或两根以上不同种类不同规格的型钢组焊而成。其节点型式有钢板连接板(俗称拉筋板)和球节点等型式。桁架结构的应用极其广泛,如常见的桁架式桥梁、高压输电线路铁塔及广播电视、通讯铁塔等。工艺金属结构中的桁架结构,主要是指与安装专业相关的、为了支承和传递工艺设备或工艺管道的本身重量以及其他附加应力所引起的荷载,以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桁架类钢结构。如皮带输送机或其他输送机栈桥(也称为通廊)、架空管道跨路支托桁架等,一般是由平行的上、下弦杆和腹杆拉撑等构件组成的格架式结构,其结构断面以方、矩形最为常见。 管廊钢结构(俗称管廊柱子),是由连续的管廊架(梁)和成排的落地立柱以及各种拉撑组成的大型构架,其基本结构断面呈“∏”型。管廊结构可以是单层,也可以是双层,用以支托成排的各种管线,在化工和石油化工生产装置中应用较多。管廊钢结构通常采用各种规格

山东省安装定额 、九.

册说明 册说明 一、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整体更新改造项目中的通风、空调工程。二、本定额项目包括通风空调安装工程中的薄钢板风管、净化风管、铝板风管、不锈钢板风管、塑料风管、复合型风管的制作安装及玻璃钢风管安装,还包括与各种风管相配套的风阀、风口、风帽、风罩、消声器等部件制作安装和通风空调设备安装。全册共十三章633个子目。 三、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四、通风、空调工程所用的型钢及普通钢板除锈、刷漆,除各章节另有说明外,定额中均已包括在内(型钢及部件用普通钢板按红丹防锈漆及调和漆各二遍、普通钢板风管按内外红丹防锈漆二遍考虑),如设计要求刷其他漆种时可进行换算。 五、本定额中未包括的刷油和绝热、防腐蚀项目,使用第十一册相应定额。 六、各风管、部件及通风空调设备定额项目中没有包括的型钢支架,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应使用第一章中支架制作安装项目另行计算。七、本定额未考虑预留铁件的制作的埋设,除各章另有说明者外,均按膨胀螺栓固定支、吊架计算,不得因安装方式不同进行调整。本定额项目内未考虑安装在支架上的木垫或非金属垫料,发生时按设计计入成品材料(含加工和防腐),其余不变。 八、本定额项目中的法兰垫料如设计要求使用材料品种不同者可以换算,但人工不变。使用泡沫塑料者每1kg闭孔乳胶海绵换算为泡沫塑料0.25kg;使用橡胶者 1kg闭孔乳胶海绵换算为橡胶板式2kg。九、本册定额中均未包括设备的基础灌浆和地脚螺栓的灌浆,发生时,按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中相应定额另行计算。十、风道及部件在加工厂预制的,其场外运输另行计算。十一、遇有下列情况,应按相应定额项目调整消耗量: 3.超高增加消耗量:定额中操作物高度以距楼地面6m为限,如超过6m时,定额人工(含6m以下)乘以下列系数: 2.在洞库、暗室内施工时,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增加15%; 十二、关于下列工程内容,是按定额消耗量为基础计价后进行测算综合取定,其计算方法规定如下: 1.高层建筑(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增加费,可按下表计算(其中70%为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

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 共性问题 1、本定额的使用围“新建、扩建及改造工程”应如何理解?是否与修缮定额的围重复? 答:本定额所说的改造工程指工业技术改造工程或整体更新改造工程。所谓整体更新改造,指在已有建筑物或生产装置区,增加或重新更换完整、独立的功能系统安装工程。如:消防、给排水、通风空调、照明、热力设备等系统,而不是局部或系统中的一部分。对于局部和系统中部分安装工程的拆除、安装除另有说明外,应执行修缮定额,两者不重复。执行修缮定额时,对于修缮定额缺项的安装项目可以使用安装定额。 2、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如遇有缺项可否使用96综合定额和94安装估价表? 答: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如遇缺项,可以参照96综合定额和94安装估价表相关定额的消耗量进行计价。 3、材料、设备的水平及垂直运输是怎样考虑的? 答:水平运输是指安装物自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各册定额中除另有说明者外:设备水平运输按100m取定;材料、成品、半成品按300m 取定。执行定额时,不论施工现场的水平距离多少,均不作调整。 垂直运输是指安装物自设备安装现场基准面运至安装位置的垂直运输。垂直运输基准面,室以室地平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除定额另有说明外,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等垂直运输按六层(或20m)计,超过部分的垂直运输,在高层建筑增加费中计取;设备垂直运输按10m取定,设备垂直运输如超过10m时,除定额已有明确规定外,可按第一册说明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计。 4、消耗量定额中没有列出脚手架系数的安装工程,如何计取脚手架搭拆? 答:消耗量定额各册或章已规定了计取系数。个别没有列出且须搭设的脚手架工程费用,可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5、什么情况下计取洞库、暗室增加费? 答:洞库、暗室增加费指在没有自然采光、没有正常通风、没有正常运输行走通道的情况下施工,而进行补偿的施工降效费。地下室应计该系数,但地下室设有地上窗、洞口除外。 6、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时,如遇层数和高度不一致时,应以层数还是高度为准? 答:计取高层建筑增加费时,高度和层数(含折算后的层数)满足一个指标即可。 7、计算建筑物的层数或高度时,应注意哪些情况? 答:计算建筑物的层数或高度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 地下室部分不能计算层数和高度; (2) 层高不超过2.2m时,不计层数;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总说明 一、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费用定额)是在199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费用标准编制的规定、文件,并结合新疆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费用定额是编制建筑安装工程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照、投标工程编制招标工程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是实行投资包干的计价依据。 三、本费用定额应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补充预算定额、2000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以及相应定额的2004年单位估价汇总表配套使用。 四、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银行计标(1985)352号文关于“间接费定额与直接费定额一般应配套使用,执行什么直接费定额,就采用相应的间接费定额”的规定。 1.自治区各级施工企业承担各项专业工程,应按承担专业工程的性质,执行各专业部制定的专业工程定额及相应费用定额; 2.自治区水利、电力、煤炭、华工、公路、铁路、有色金属等专业施工企业,承担专业工程的应执行专业工程费用定额,承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安装工程的应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新疆地区建筑工程补充预算定额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本费用定额; 3.中央各专业部专业施工企业进疆施工,承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安装工程,亦应执行本费用定额。 五、定额外签证用工费用,是指非正式工程项目的用工。如设计变更的返工用工,建设单位劳务用工及各种签证用工等。定额外签证用工单独计列,不再计取其他各项费用。 定额外签证用工单价18.47×(1+78%)×(1+3.3%)=33.96元/工日 六、本费用定额费用标准是按照工程类别制定的。 七、凡我区各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及外省来疆承揽工程的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律按所承担的工程类别对照相应取费准计取费用。 八、本费用定额的适用范围: (一)建筑工程: 1.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永久性和临时性的房屋和构筑物工程,建筑工程已综合了各类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构件、金属结构件、木作结构件的自制、安装、商品构件现场安装和运输的因素。 2.人工大型土石方工程:凡单位工程人工挖方或填方工程量超过一万立方米的为人工大型土石方工程;单独承揽的土石方工程且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二定额解释模板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二 定额解释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 二) 》 《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 交底与培训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 二) 》 ?本定额自 12月1日起施行。 ?本定额作为《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补充册, 主要包括建筑节能保温工程等。 关于补充定额册的使用 ?作为补充定额, 均系原定额内容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时对原定额所作的补充。因此, 使用时除补充定额发布 日已完成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外, 其余均应遵照执 行。 ?补充系数、补充规则以及对原定额所作的补充解释, 均视同补充定额办理。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定额1-4-3竣工清理子目, 系指对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清理。( 竣工清理: 系指建筑物内、外围四周2米范围内建筑垃圾的清理、场内运输和指定地点的集中堆放。不包括建筑垃圾的装车和场外运输) 因此, 建筑物内、外凡产生建筑垃圾的空间, 均应按其全部空间体积计算竣工清理( 竣工清理按下列规定, 以立方米计算) ?( 1) 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外围水平面积乘以檐口高度( 有山

墙者, 按山尖1/2高度) ?( 2) 地下室( 包括半地下室) , 按地下室上口外围水平面积( 不包括地下室采光井及敷贴外部防潮层的保护砌体所占面积) 乘以地下室地坪至建筑物第一层地坪间的高度。地下室出入口的建筑体积并入地下室建筑体积内计算。 ?( 3) 建筑物内按1/2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空间, 如: 设计利用的净高在1.20米至2.10米的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 设计利用的无围护结构的坡地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等, 应计算竣工清理。 ?( 4) 建筑物内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空间, 如: 设计不利用的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 坡地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 建筑物通道等, 应计算竣工清理。 ?( 5) 建筑物外可供人们正常活动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场地平整的建筑空间, 如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无柱檐廊、挑阳台、独立柱雨蓬等, 应计算竣工清理。 ?( 6) 建筑物外可供人们正常活动的、不计算场地平整的建筑空间, 如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楼层阳台、无柱雨蓬( 蓬下做平台或地面) 等, 应计算竣工清理。 ?能够形成封闭空间的构筑物, 如: 独立式烟囱、水塔、贮油( 水) 池、贮仓、筒仓等, 应按建筑物竣工清理的计算原则, 计算竣工清理。 ?化粪池、检查井、给水阀门井, 以及道路、停车场、绿化

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版正式版

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版正式版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批准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主编单位: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执行日期:2017年7月1日 目录 总则 第一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要素 第二章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组成内容 第三章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和计价办法 第四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取费标准 第五章其他有关规定 总则 一、为了适应我省建筑业发展需要和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编制的主要依据有:《建筑法》、《社会保险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 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我省有关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36号)、《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号) 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装配式建筑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古建筑修复保护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抗震加固工程、市政维护工程等专业工程。 四、本定额是编制和确定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基础;是投标报价以及其他投资性质工程计价、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 五、本定额是按照增值税税制、正常施工条件、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合理施工工期、合格工程进行编制的,反映了多数企业正常、合理的费用支出。其中:(一)本定额税金的计算基数均不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二)本定额取费标准是按照包工包料进行测算的,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不含工程设备)(以下简称“甲供材料”)应计取各项费用及税金后再扣除,发包人供应的工程设备(以下简称“甲供设备”)不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 (三)发包工程质量要求达到优良等级的,应计取相应的优质工程增加费。 (四)发包工程应结合项目实际,综合考虑影响造价的各种因素。 六、本定额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6版)(闽建筑[2016]15号)同时废止。

山东省安装定额 、七.

册说明 一、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七册《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新建、扩建和整体更新改造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三、下列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定额: 1.电力、控制电缆敷设,桥架安装,配管、配线、接线盒,动力、应急照明控制设备及器具,电动机检查接线,防雷接地装置等安装,均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项目。 2.阀门、法兰安装,各种套管的制作安装,焊接或法兰连接的不锈钢管、铜管及泵间管道安装,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定额项目。 3.消火栓管道、室外给水管道安装及水箱制作安装执行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应项目。 4.各种消防泵、稳压泵等机械设备安装及二次灌浆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5.各种仪表的安装、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驱动装置及泄漏报警开关的接线、校线、光缆敷设及配件制安、生产专用通讯设备安装等执行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6.泡沫液储罐、设备支架制作及安装等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7.本册定额中未包括的设备及设备支架除锈、刷油及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四、遇有下列情况,应按相应定额项目调整消耗量:

1.超高增加消耗量:定额中操作物高度以距楼地面5m为限,如超过5m时,定额人工(含5m以下)乘以下列系数: 2.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已封闭的吊顶、地沟内的管道安装,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0; 3.在洞库、暗室内施工时,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增加15%。 五、关于下列工程内容,是按定额消耗量为基础计价后进行测算综合取定,其计算方法规定如下: 1、脚手架搭拆费,可按定额人工费的5%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 2、高层建筑(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增加费,可按下表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70%,其余为机械费):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定额解释

《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 共性问题 1、本定额总说明第十二条中已明确"环保、安防、消防、劳保、技术监督等部门的监测、检验费用,发生时按有关部门规定另行计算"。请问,对于这类强制性检验、验收收费应由谁来承担? 答:上述费用是发生于工程上的检验、验收费用,其费用计算标准按相关部门规定计算。这类费用属于建设单位管理费,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2、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是否必须执行省统一发布的价目表中各类消耗量单价? 答: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其人、材、机的单价应由工程发、承包双方根据建筑市场情况合同定价;如是投标报价则完全由投标人根据拟建工程实际和自身情况自主确定。省统一发布的工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是一个指导价格,为工程计价活动提供参考。省统一发布的指导价格包括省、各市的指导价。 3、怎样理解材料费中的检验试验费包括的内容?结算时这些费用是否按实际发生计取? 答:根据建设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规定,材料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属于材料费的组成部分。所谓"对建筑材料、构件……进行一般鉴定、检查……",即是指按照相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在安装使用前必须对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以及构件、配件等所进行的抽检、校验或复查(包括试件、试样的机械性能试验和化学成分分析)。这些检测可以由具备条件的施工单位自己进行,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验单位进行。检验试验费的计算,理论上讲,应将实际需要发生的对某一类别、规格、型号、批次的安装材料检验试验费用,分别计入相应被检验材料的单位材料成本费用(单价)之中。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如果每个工程都按实际发生的检验试验费计算非常困难,且由于工程专业、建设地点、材料产地及品质等诸多影响因素,也不宜制定全省统一费率。所以报价人应根据拟建工程实际情况,结合以往完成的相同或类似工程的成本核算资料,测算并确定材料检验费用的计取比率,进而完成相应的材料成本报价。另外,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测算发布当地建设市场价格信息的同时,发布本地区上述相关费用的指导费率,作为工程建设有关各方进行工程计价活动时的参考。至于工程所在地的技术监督、质量、安全等部门按照其各自行政性规定,对在建工程的材料、设备、构件等所进行的抽样检验收费,不包括在上述材料检验试验费中,此类费用应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中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测费项下列支,由建设单位支付。

中石化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7)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关于发布(2007版)的通知》 新文件中国石化建[2007]620号 参阅:说明;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构成;费用计算程序及费率(2007年11月8日中国石化建[2007]620号) 各企事业单位: 现批准发布《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7版),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原《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石化[1995]建字247号)同时废止。 本定额是编制石油化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 本定额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负责管理,工程定额管理站负责解释。施行过程中遇有问题,及时向工程定额管理站反映。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2007年11月8日 说明 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需要,满足石油化工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工作的要求,合理确定并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依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文件的精神,编制《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 一、本定额适用于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的新建、改扩建安装工程,其它煤化工、天然气化工项目可根据建设特点参照执行。 二、本定额与《石油化工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概算指标》配套使用;本定额是编制石油化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 三、国家或集团公司未发布新的相关规定,不得增加新的费用项目或调整本定额规定的计算办法。

四、本定额主要编制依据 (一)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 (二)中石化[1995]建字247号“关于印发《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 (三)国家统计局1999年1月1日《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四)国务院2002年3月发布第350号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五)国务院1999年发布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六)国务院2003年4月发布357号令《工伤保险条例》; (七)国务院1999年发布258号令《失业保险条例》; (八)国发[1999]年44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九)建办[2005]89号“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十)中国石化财[2007]96号“关于印发《中国石化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十一)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几家大型施工企业调研收集的资料; (十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 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构成 石油化工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构成见“表1”。 一、直接 费 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 工程 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定额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 定额 人工 费 是指直接从事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的工资。

山东消耗量定额解释(补充一)

山东消耗量定额解释(补充一) (2010-05-11 17:45:58) 转载 分类:定额解释 标签: 房产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条形基础中有独立基础时,土方工程量应分别计算。 桩间条形基础的沟槽长度,按柱基础(含垫层)之间的设计净长度计算。 2、定额1-2-1~7子目中的装土,系指人工边挖土、边装土筐(人工运土)或人力车(人力车运土)。 人工或人力车运土,运土另套1-2-43~50子目。 机械(机动翻斗车等)运土,装土另套装车相应子目。 人工挖土子目中的装土用工,均不扣除。定额1-1-11~14、1-1-18~19、1-3-14~17、1-3-44子目中的装土(渣),系指挖掘机边挖土(渣)、边装车。装土(渣),不能另套装车子目。

3、拖拉机和自卸汽车运输土石方,定额部分子目中虽未限定运距上限,但仅适用于2km以内的土石方运输。运距超过2km时,全部运距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相应规定。 4、填土子目中,均已包括碎土,但不包括筛土。若设计要求筛土,夯填土、填土碾压、回填碾压子目,每定额单位增加筛土用工 1.73工日。松填土子目,每定额单位增加筛土用工1.38工日。 回填灰土子目,已包括筛土用工。回填灰土就地取土时,应扣除灰土配合比中的粘土。 5、带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建筑物的场地平整,应 第二章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 1、爆破岩石增加垫层的工程量,按现场实测结果计算。 2、灌注混凝土桩凿桩头,设计无规定时,其工程量按桩体断面面积乘以0.5m,以立方米计算。凿桩头子目,不包括桩头钢筋整理。 3、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桩壁和桩芯子目,定额未考虑混凝土的充盈因素。人工挖孔的桩孔侧壁需要充盈时,桩壁混凝土的充盈系数按1.25计算。灌注混凝土桩无桩壁、直接用桩芯混凝土填充桩孔时,充盈系数按1.10计算。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3版)

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具体划分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分部分项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是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总称.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划分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 (一)人工费: 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含: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 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3.津贴、补贴: 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4.加班加点工资: 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 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 二 ) 材料费: 是指施工过程中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是指材料的出厂价或商家供应价格.进口材料的原价按有关 规定计算.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山东省安装工程-定额解释

山东省安装工程-定额解释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中设备单机试运转包括的内容是哪些? 答:设备单机试运转属于整体设备安装内容范畴。其工作内容应按相应"规范"中规定的为准;不包括机械设备部分以外各系统(如电气、仪表、通风等系统)的试验、调整、试运转。单机试运转所用的除水、电、气、油、燃料需另计以外的其他材料、人工及机械均已包括在设备安装定额内。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中是否包括设备单机试运转时的配合电工? 答:机械设备安装定额内,已包括试运转中所必须配合的电工。机械设备的电气部分的安装、调整、试验、试运转所需的电工,则包括在相应电气安装定额内。 设备本体范围内的管道及附件没有随设备配套供应,需现场进行配制后安装,应怎样计算该部分的制作安装费? 答:设备本体范围(以设备图纸为准)内的管道及附件的安装已包括在设备安装工作内容内。应属设备配套供应而未供应或供应的部件与设备本体图纸不一致需现场进行加工制作时,其制作应另行套用相应定额进行计算。 什么情况下计算泵、风机、压缩机的拆装检查项目? 答:风机、泵、压缩机设备凡是按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必须进行拆装检查工作的,或因设备久置或受潮湿等原因建设单位或设计部门提出进行拆装检查的,且实际上做了该项工作,并有双方签字的拆装检查施工记录时,均可计取拆装检查费用。 设备安装超高计算表中,其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起算点从何算起?"安装标高超过100m, 每增加20m,调整系数增加10个百分点"怎样理解? 答: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起算基准点按地平面正负零处,而不是按楼地面计。安装标高超过100m时,系数的调增是按"每20m"为一调整单位,调增10个百分点,不足20m则按20m计。如:某设备底座安装标高为105m,超过5m达不到20m,其系数也应按调增10个百分点计,即超高系数应为1.9+0.10=2.00。 除第四、五章定额包含了脚手架搭拆外,其他章节的脚手架如何计算? 答:如发生可按施工组织设计或参照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另计。 各种消防泵、稳压泵、变频调速恒压供水设备机组,应执行什么定额? 答:可按设备类型套用本册第九章及其他相应的定额项目。 定额中未包括大型设备吊装所用的施工机械费用,请问什么样的设备为大型设备?其所

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版〉

2013版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目录 1、关于发布2013版《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等 定额的通知(鄂建文【2013】66号) 2、建筑安装工程费费用项目组成 3、一般性规定及说明 4、费率标准 5、工程量清单计价 6、定额计价 7、湖北省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管理办法 8、湖北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动态管理办法 9、文件汇编 9.1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1号 9.2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 9.3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 9.4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 9.5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 9.6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9.7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实施办法》…鄂建[2006]5号 9.8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额价工服规[2012]149号 ◎1、关于发布2013版《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等定额的通知 鄂建文【2013】66号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 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指导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工程预结算工作,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2013版《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湖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土石方·地基处理·桩基础·预拌砂浆)》、《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2013版定额”),现予发布,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2013年10月1日(含)以后签订合同的工程应执行2013版定额,2013年10月1日以前已招投标开标但未签订合同的工程,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执行定额的版本。 二、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仍按原2008版定额执行。 三、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3年8月2日 ◎2、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具体划分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分部分项工程是指按现行国家计量规范对各专业工程划分的项目,是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总称。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划分的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等。 (一)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如节约奖、劳动竞赛奖等。

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

总说明 一、《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SDA2-31-2016(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相关计价依据,并结合我省实际编制的。本定额共分五章,包括:第一 章绿化工程;第二章园路、园桥工程;第三章园林 景观工程;第四章通用工程;第五章措施项目。 二、本定额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园林绿化、园路、园桥、园林景观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按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及技术操作规程编制的,是在合理的施工工期内,正常的施工条件下,采用常规的施工工艺及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完成规定计量单位 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四、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消耗量是以《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5.1~75.3-2008为基础,并结合园林绿化、园林景观工程的特点及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 及人工幅度差。人工工日不分工种、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 五、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材料包括主要材料、次要材料及零星材料。 2.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及配件等,均按符合质量要求的合格成品确定。 3,材料消耗量包括正常的施工损耗、材料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或加工地点运至施工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等。 4.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场内水平运输(从工地仓库、现场堆放或加工地点至施工操作或安装地点),除定额另有说明外,均己包括在相应定额内。 六、本定额中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的施工程序、合理的机械配置确定的。 2.大型机械安拆及场外运费,按《山东省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中的有关规定计算。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仅对主要施工工序进行了说明,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己包括在本定额中。 八、本定额中凡注明“××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凡注明“××以外”或 “××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九、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第一章绿化工程

《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正式版

《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 批准部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主编单位: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执行日期:2017年7月1日

目录 总则 第一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构成要素 第二章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组成内容 第三章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和计价办法第四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取费标准 第五章其他有关规定

总则 一、为了适应我省建筑业发展需要和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以下简称“本定额”)。 二、本定额编制的主要依据有:《建筑法》、《社会保险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 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及我省有关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号) 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 三、本定额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装配式建筑工程、仿古建筑工程、古建筑修复保护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抗震加固工程、市政维护工程等专业工程。 四、本定额是编制和确定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施工图预算、工

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基础;是投标报价以及其他投资性质工程计价、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 五、本定额是按照增值税税制、正常施工条件、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合理施工工期、合格工程进行编制的,反映了多数企业正常、合理的费用支出。其中: (一)本定额税金的计算基数均不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二)本定额取费标准是按照包工包料进行测算的,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不含工程设备)(以下简称“甲供材料”)应计取各项费用及税金后再扣除,发包人供应的工程设备(以下简称“甲供设备”)不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 (三)发包工程质量要求达到优良等级的,应计取相应的优质工程增加费。 (四)发包工程应结合项目实际,综合考虑影响造价的各种因素。 六、本定额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6版)(闽建筑[2016]15号)同时废止。

深圳市安装项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

总说明 一、《深圳市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安装消耗量标准”)是完成规 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安装 消耗量标准”中包括了与之配套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二、“安装消耗量标准”与《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深圳市安装工程综 合价格》配合使用,适用于深圳市辖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安装工程的计价。 三、“安装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深圳市安装工程招标标底的依据,也可作为投 标报价的参考。 四、“安装消耗量标准”的编制依据为: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 3.《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2000); 4.《深圳市安装工程综合价格》(1998); 5.《深圳市施工机械台班价格》(2003年); 6.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 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7.深圳市近年来有关安装工程的具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计价及其它资料。 五、“安装消耗量标准”暂分十一册,内容组成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 第七册:消防工程; 第八册:给排水、燃气工程; 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稗及配套工程。 六、“安装消耗量标准”子目中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是按照正常的 施工条件,我市目前多数施工企业的工人技术水平、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期、施工工艺、操作规程及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编制的,反映了本行业社会平均的劳动、材料及机械消耗水平。 1.“安装消耗量标准”子目中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安装 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安装消耗量标准”子目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上作内容中的 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用量少、价值低的材料以其他材料费形式计列。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和一次摊销量。主要材料损耗率见各册。 3.“安装消耗量标准”子目中的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 选定的机种、机型以及相应的机械施工工效综合测算确定的。大型机械安拆及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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