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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附件1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

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质量~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民生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产品质量实行以监督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省级以下质监部门组织监督抽查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监督抽查对象主要是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第四条监督抽查应当遵循科学、严谨、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监督抽查的目的在于通过发现不合格产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销售者履行首负责任~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完善质量监督制度~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第六条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抽查~企业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拒绝监督抽查工作。

第七条凡经上级部门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合格的~自抽样之日起6个月内~下级部门对该企业该种产品不得重复进行监督抽查~依据有关规定为应对突发事件开展的监督抽查除外。

第八条各级质监部门负责统一管理、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抽查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国家和地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处理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九条监督抽查应当与风险监控相结合~运用风险管理手段~排查安全隐患~防范产品质量风险。

第十条省质监局负责全省检验机构的监管工作~各市县质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机构的监管工作。

第二章监督抽查的组织

第十一条省质监局应当于每年年底前制定下一年度我省产品质量监管重点产品目录和检验周期~并向社会公布。

省质监局负责制定省级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和定期监督检验年度计划,以下简称计划,~通报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含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和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以下简称市局)并组织实施。必要时省质监局可依据监管工作需要对计划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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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各市局应当于每年年底前依据计划制定下一年度本地区监督抽查计划。各市局定期监督检验计划抽查产品6个月内不得与省质监局的重复。

省质监局发现市局监督抽查计划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计划规定时~应当责令相关市局限期改正或停止实施。对违反规定重复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可指定有关部门或者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承担监督抽查相关工作。

有关部门和检验机构不得将监督抽查信息以任何方式事先告知企业。

受委托检验机构应当在其资质认定的能力范围内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并对检验结果和检验结论负责。未经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批准~不得租赁或者借用他人检测设备。禁止违反规定分包检验任务。

承担监督抽查工作的检验机构应当与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签订《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承诺书》。

第十四条根据计划开展监督抽查工作~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制定监督抽查方案。

监督抽查方案应当包括监督抽查对象及其范围、适用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以下简称实施规范,或者制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拟抽查企业名单或者范围等。

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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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实施规范~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确定具体抽样检验项目和判定要求,尚未制定实施规范的产品~应当制定实施细则。上级质监部门制定的实施规范或者实施细则~下级质监部门参照执行。

适用的实施规范或者制定的实施细则应当包括检验项目、检验依据、抽样方法、数量、判定原则、异议处理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监督抽查的实施

第一节抽样

第十五条抽样人员应当是承担监督抽查的部门或者检验机构的工作人员; 抽样人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以及实施规范或者实施细则等内容~经培训考核合格。

第十六条在市场或者企业抽样~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向被抽查企业出示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开具的监督抽查通知书、介绍信以及抽样人员的工作证或者身份证。不能出示的~企业可以拒绝接受抽样。

抽样前~抽样人员应当告知监督抽查性质、抽查产品范围、实施规范或者实施细则等相关信息,核实被抽查企业的营业执照信息~确定企业持照经营,对实施行政许可、市场准入和相关资质管理的产品~应当核实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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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企业的相关法定资质~确认抽查产品在企业法定资质允许范围内。

抽样人员现场发现被抽查企业存在无证无照生产等不需检验即可判定明显违法的行为~应当终止抽查~立即将有关情况报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

抽样人员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确保样品的真实性~做到不徇私情。

抽样人员不得同时承担被抽查样品的检验工作。

第十七条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在市场或者企业随机抽取~不得由企业抽样或提供样品。抽取的样品应当是企业自检合格或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监督抽查的样品由被抽查企业无偿提供~数量应当按监督抽查方案规定抽取。

第十八条抽样使用省质监局统一文书~必须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查企业有关人员签字~并加盖被抽查企业公章。特殊情况下~可经双方签字确认。

抽样人员应当准确、完整记录抽样信息~字迹工整、清晰。需要更改的信息应当由抽样人员、被抽查企业有关人员签字或盖章确认。

第十九条被抽查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监督抽查的~经劝说无效~抽样人员应当填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企业拒检认定表》~由当地质监部门和抽样人员共同确认~并报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

第二十条在市场抽样的~检验机构应当填写《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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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抽查样品确认通知书》~书面通知样品标称生产企业。

生产企业对样品有异议的~应当于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异议处理机构提出~并提供证明材料~逾期无书面回复视为无异议。

经核查~样品不是产品标称生产企业生产的~移交销售企业所在地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封样应当由抽样人员、被抽查企业有关人员共同签字或盖章确认~并采取防拆封措施。

样品需要封存在企业的~抽样人员应当告知被抽查企业不得擅自更换、隐匿、处理封存样品并妥善保管。

第二十二条抽样人员负责携带或者寄送样品至检验机构。对于有特殊条件要求的样品~抽样人员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样品完好无损坏。需要企业协助寄、送样品的~所需费用纳入监督抽查经费。

第二十三条因企业转产、停产、破产等原因导致无法抽样的~抽样人员应当收集有关证明材料~如实记录相关情况~经当地质监部门确认~及时报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抽样:

,一,被抽查企业产品不在监督抽查通知书所列范围。

,二,有充分证据证明拟抽查的产品不用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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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品不涉及强制性标准要求~仅按双方约定的技术要求加工生产~且未执行任何标准。

,四,有充分证据证明企业产品用于出口~且出口合同对产品质量另有规定。

,五,在产品或者其包装、说明书上标有“试制”、“处理”或者“样品”等字样。

,六,产品抽样基数不符合监督抽查方案要求。

,七,企业提供上级质监部门6个月内该种产品的监督抽查抽样单或者合格检验报告。

第二节检验

第二十五条检验机构接收样品应当检查、记录样品的外观、状态、封条有无破损及其他可能对检验结果或者综合判定产生影响的情况~并确认样品与抽样文书的记录是否相符。检验和备用样品应当分别加贴相应标识并入库保存。检验人员应当经培训考核合格。

第二十六条检验机构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样品管理制度~妥善保存样品~详细记录样品传递情况。

样品失效或者其他情况致使检验无法进行的~检验机构应当填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样品特殊处理报告书》~如实记录相关情况~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并及时报送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核实后由检验机构通知受检企业~终止检验。

第二十七条检验机构必须如实填写检验原始记录~保证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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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清晰~留存备查,如需涂改~更改处应当经检验人员和报告签发人共同确认。

对需要现场检验的产品~检验机构应当制定现场检验规程~并保证对同一产品的所有现场检验遵守同一规程。

检验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应当填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重质量问题反馈表》~连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报告》,以下简称检验报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单》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及时报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

第二十八条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应当依据充分、内容真实齐全、数据准确、结论明确。检验报告应当由主检、审核、批准人员签名。

检验机构对检验报告的合法性、规范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伪造检验报告及其数据、结果。

第二十九条对监督抽查产品检验结果~应当按产品标准与实施规范或者实施细则的判定原则进行综合判定~作出检验结论。

检验报告中的结论应当以标准和检验结果为依据~所检项目结果符合标准要求~可以作出所检产品符合标准相关要求的结论,不符合实施规范或者实施细则判定原则的~可以作出不合格的结论,不符合标准要求~但符合判定原则的~可以作出符合实施规范或者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的结论。

第三十条监督抽查结果综合判定应遵循如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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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次抽查实施规范或实施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当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二,当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缺少本次抽查实施规范或实施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当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三,当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缺少本次抽查实施规范或实施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当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当在检验报告备注栏中作出说明。

第三十一条综合判定为不合格的样品应当在异议期满3个月后退还被抽查企业~其他样品应当在异议期满后及时退还被抽查企业。

广州市黄埔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广州市黄埔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穗质监埔〔2009〕28号 印发黄埔区质监局“质量和安全年”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稽查队: 根据广州市质监局的工作要求和部署,我局决定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黄埔区质监局“质量和安全年” 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今年在全国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决定,提高我区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市质监局对“质量和安全年”的总体要求,结合区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提供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的质量安全监督服务,突出职能转变和作风转变,努力抓好质量宣传、质量提升、质量服务、质量整治和质量建设工作,优化辖区产业结构和临港商务区服务,促进黄埔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力争在“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中开创新思路、展现新作为、树立新形象、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强化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杜绝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发生,群众对产品质量的满意度明显提升,进一步提高我区产品质量总体水平。 三、工作原则 (一)突出辖区重点:结合区情,重点开展对汽车及配件产业、涂料及胶粘剂、食品添加剂、河粉、豆制品等行业

质量专项整治,突出开展压力管道元件、液化石油气钢瓶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保障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食品等产品和特种设备的安全。 (二)突出企业作用:始终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和诚信意识。把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作为整个活动的关键。结合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和特种设备安全诚信体系构建工作,引导动员辖区内企业积极开展质量责任意识、质量安全水平的自查工作,促进企业加强质量责任监管。 (三)突出服务效能:将“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与区局“质监服务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阶段暨作风建设整改”(“三服务”28条)活动统一起来,相互促进。通过三项活动的齐头并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能,优化服务,共克时艰,塑造质监队伍良好形象。 (四)突出时代热点:将“质量和安全年”活动与《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结合起来,充分利用现有基础和条件,实现“三促进一保持”,积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通过质量提升过程,加快发展石化、汽车及配件等先进制造业。开展质量兴园工作,扶持云埔工业园区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以加强港口物流、黄埔区玩具城产品监管为抓手,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 四、活动内容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1.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一是成立宣传组,全方位开展“质量和安全年”宣传工作。二是加强媒体宣传,努力营造有利

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第3部分:金融营业场所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3部 分:金融营业场所》 [政策规范] 阅读数:22 录入人:admin 日期:2010-2-3 15:41:5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金融营业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和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银行、信用社、邮政储蓄、证券、保险等金融营业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7401 彩色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GB 10408.1 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10408.3 入侵探测器第3部分: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 GB 10408.4 入侵探测器第4部分: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GB 10408.5 入侵探测器第5部分:室内用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GB 10408.6 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 GB/T 10408.8 振动入侵探测器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15209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 GB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17840 防弹玻璃 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A/T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 165 防弹复合玻璃 GA 308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 36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 368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A/T 394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国家质检总局137号令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令第137号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已经2011年1月1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局长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保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法律、法规、规章适用准确,处罚合理、公正,执法文书使用正确、规范。 第四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系统内部门之间办案协作。 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需要其他部门协助的,可以提出协查请求;接到协查请求的,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发现违法行为需要由其他部门进一步处理的,应当及时通报。 第五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本级案件承办机构和下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行政处罚 案件的监督检查。 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下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可以进行督办。 第六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实行回避制度。案件承办人员、审理人员和听证人员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当事人或者前款规定人员本人申请回避,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提出,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否回避由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决定。 第二章管辖 第七条行政处罚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管辖。 有管辖权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之外开展调查取证等活动的,应当通报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必要时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协调工作。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

1.11粤质监〔2013〕32号《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许可与监督办法》介绍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气瓶(移动式 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许可与监督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工作,加强对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下称充装单位)的监督,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46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和《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粤府令第169号)等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在《气瓶充装许可规则》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以下统称《许可规则》)适用范围内,并有气体经营行为的充装单位的充装许可及其监督。 第三条充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广东省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下称《充装许可证》)后,方可在批准的范围内从事充装活动。 第四条省质监局负责全省充装许可工作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含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和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下称许可实施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充装单位的许

可和监督。 第二章许可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充装单位应当具备《许可规则》所规定的相应基本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一。 第六条充装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批和发证。 第七条申请充装许可的单位(下称申请单位)应当按照《许可规则》的相应规定,向许可实施机关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书应当采用统一格式的《广东省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申请书》(附件二);非法人分支机构单独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所属法人单位授权书。 第八条许可实施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若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发出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应当补正的内容,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补正有关申请材料的,应当终止办理;形式审查通过的,许可实施机关应当及时将申请信息录入广东省特种设备电子监管系统(下称监管系统),并在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或者《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第九条申请被受理后,申请单位应当及时约请有资格的鉴定评审机构进行鉴定评审。鉴定评审(含必要的整改情况确认)

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本机关编制了《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浦东新区门户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ed11921362.html,)或者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ed11921362.html,)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指南》发放点浦东新区杨高中路3000号一楼领取,还可以到浦东新区档案局(馆)领取,地址:浦东新区合欢路201号行政楼一楼。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浦东新区门户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ed11921362.html,)或者上海市浦东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ed11921362.html,)查询《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进行查阅,具体地址:浦东新区杨高中路3000号一楼。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公共查阅点公

开两种公开形式。具体网址为https://www.wendangku.net/doc/ed11921362.html, 、https://www.wendangku.net/doc/ed11921362.html,。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到本机关设立的公共查阅点查阅主动公开信息。该查阅点地点位于浦东新区杨高中路3000号一楼,开放时间为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周一至周五),联系电话58216302。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1、通过电视、电台、报纸、杂志,公开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涉及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突发事件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等信息(市政府另有规定或涉及保密的除外)。 2、在浦东新区杨高中路3000号一楼设立政府信息公告栏,公开政府行政许可项目、程序和实施行政许可的结果情况等信息; 3、在浦东新区杨高中路3000号一楼设立触摸屏,公开主动公开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获取。 1、受理申请机构

国家质检总局常见的咨询问题和回复

j国家质检总局常见的咨询问题和回答 问: 各位老师好,关于贵局100号令中以下两条如何理解?(三)实施委托生产加工的化妆品,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或者仅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委托企业不具有其委托加工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四)分装化妆品应当分别标注实际生产加工企业的名称和分装者的名称及地址,并注明分装字样。 A企业是直销企业,B企业是化妆品加工企业,A委托B加工化妆品,其中原材料是由B购买,但是其中的技术配方是由A提供,请问这种情况A企业需要在产品上标注B企业的名称和产地吗?谢谢各位老师。 答:针对您所咨询的问题,请参见《<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实施指南及相关法律法规选编》(第二版)——第二章 化妆品标识的标注内容——三、关于委托加工和分装。或者咨询您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 问: 1.超市卖场内生产加工糕点(面包)用透明塑料袋包装,上附有标签,标签注明有配料表、保质期、厂名、厂址、执行标准。可否按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进行查处。 2.同一连锁超市的不同门店生产加工的糕点(面包)能否相互交叉销售,标签内容如上。可否按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进行查处。 答: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食品流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有关超市的问题请咨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问: 目前的袋装茶用滤纸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请问袋装的固体调味料用滤纸(袋)是否需要取得生产许可证?其性质与袋装茶滤纸一样,如果需要,应划在哪个申请单元?谢谢! 答: 单文您好!您提到的产品应取得食品用纸包装生产许可。产品应归食品用纸包装单元,产品品种应按食品包装纸申请,申请产品品种可写:食品包装纸(调味料滤纸)。 问: 我公司是一家生产食用植物油的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硅藻土、白土作为食品加工助剂,硅藻土、白土生产厂家原有卫生许可证,现在卫生许可证已到期,厂家说卫生部门不再办理,我公司是否可以使用卫生许可证超期的厂家生产的硅藻土、白土,请指示。谢谢 答: 食品添加剂实行生产许可管理。卫生许可证到期后,添加剂生产企业如能提供卫生部制定或者指定的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可申请生产许可证。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云质监局函…2010?367号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云南省 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专项资金资助 标准化研究及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011年—2012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云南省标准化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对云南省标准化研究及建设项目(2011年—2012年)资助的管理,规范标准化研究及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的意见》(云政发…2009?143号)和《云南省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云南省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专项资金资助标准化研究及建设 项目申报指南(2011年—2012年)》,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 - 1 -

执行。 附件:云南省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专项资金资助标准化研究及建设项目申报指南(2011年—2012年)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主题词:标准化项目申报通知 抄送:全省标准化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成员单位。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0年10月11日印打印:李雪梅校对:邹华(共印30份)

附件: 云南省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专项资金资助标准化研究及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011年—2012年) 一、指导思想 以《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的意见》(云政发…2009?143号)精神为指导,围绕“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的工作大局和建设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战略目标,强化优势特色产业标准化研究,为促进产业升级、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资源云南、特色云南、品质云南、绿色云南发挥好技术支撑作用。 二、支持重点 2011年至2012年,根据省政府工作重点,云南省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以下方向的项目: ——经济林果、中药材、花卉、旅游、有色金属、商贸服务、物流运输等覆盖全省优势、特色产业的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及建设; ——覆盖全省重点产业节能减排降耗和清洁生产方向的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及建设; ——对全省标准化工作提供支撑的各行业标准化基础研究及建设项目; ——省委、省政府有关方针、政策、规定,省财政厅、省质监局确定的其他领域内的标准化研究项目。 - 3 -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责任制规定

XX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责任制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管理,落实特种设备技术把关责任,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XX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等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结合XX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XX省内经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综合检验机构、型式试验机构、无损检测机构、气瓶检验机构等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验人员)。 第三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 检验机构应确保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和检验覆盖率符合规定要求。 第二章检验机构责任 第四条检验机构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检验检测工作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五条检验机构应当做到: (一)严格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X,认真履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质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在本检验责任区内完成各项法定和质监部门委托的检验任务,重特大危险源设备检验覆盖率达到100%; (三)在核准X围内从事检验检测工作,客观、公正、及时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并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 (四)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提供可靠、便捷的服务,对涉及被检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XX义务; (五)发现检验检测不合格、超期未检的设备和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告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负责设备使用登记的质监部门报告; (六)应用检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与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质监部门实时数据传输、信息共享;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2009]15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 (湘发[2009]16号),设立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进一步减少直接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等有关技术性评审及事务性工作交给符合法定条件的相关事业单位承担。 (三)划入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许可及监督管理职责。 (四)增加特种设备较大事故调查处理的职责。 (五)增加推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制度,负责产品能源效率标识和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的职责。 (六)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监管,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全面推进质量兴湘战略。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拟订提高全省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 (二)承担全省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责任,负责全省质量宏观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推进质量兴湘战略和名牌发展战略,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三)组织实施全省标准化战略,负责统一管理全省标准化工作,组织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组织协调部门和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标准的实施,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农业、工业、服务业及其他领域标准化工作,管理全省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四)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全省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监管,依法推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 (五)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全省特种设备较大事故调查处理。 (六)负责全省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承担国家监督抽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省监督抽查,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组织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检验及监管,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许可及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管理全省产品质量投诉和举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根据省政府授权,组织协调全省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七)承担省内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管理工作;承担化妆品生产许可和强制检验工作;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实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八)负责统一管理全省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实施资质认定;受国家认监委委托,承办全省认证咨询机构的审批工作,依法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开展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 (十)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培训、信息和对外交流。 (十一)对省级以下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十二)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国家质检总局第55号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2年第55号 关于发布《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及 《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的公告 — 1 —

为进一步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和《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现予以批准发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 2. 《食品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 2 —

附件1: 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掌握进口食品进出口商信息及进口食品来源和流向,保障进口食品可追溯性,有效处理进口食品安全事件,保障进口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向中国大陆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出口食品的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以及境内进口食品的收货人(以下统称进出口商)的备案管理。 本规定附表所列经营食品种类之外的产品,如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部分粮食品种、部分油籽类、水果、食用活动物等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质检总局主管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管理系统),负责公布和调整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名单。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申请的受理、备 — 3 —

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质量技术监督局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直属行政机构。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辖区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领导所辖县、分局和直属技术机构开展工作。 截至目前,市质监局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室、人事劳资科、法制宣传科、质量监督科、食品监督科、特种设备监察科、标准计量科、稽查大队、监察室、10个职能科室,辖管\县局、分局(筹建中)、分局,拥有直属技术机构2个,即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所、特种设备检验所。其主要职责是:(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组织制订机关办公室规章制度;负责会议组织、机关文秘、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保密、政务信息、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派出单位、挂靠单位有关行政事务协调等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协调内外关系和有关公务接待工作。 (二)计划财务室 组织编制全市本系统经费收支预算、决算;管理本局财务及本系统的财务、国有资产、社会保险、基本建设、内部审计、信息和统计工作;管理本系统物价工作和规费收缴工作;负责本系统发展规划、技术改造和科技进步工作;组织本系统技术开发、成果推广、科研项目、信息服务、发明专利、科技成果评审、防伪技术管理和实施政府采购等有关工作。

(三)法制宣传科 宣传和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办理行政复议和协调大要案件的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民事、行政、经济等法律法规事宜及其与执法部门的衔接与协调工作;协助省局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考核发证有关工作;组织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政策的调查研究;管理和组织法制宣传和新闻发布、报道工作;编制和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制教育培训计划。 (四)质量监督科 对全市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实施国家、省、市质量振兴的政策措施;组织研究和拟定提高本市质量水平的计划和意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组织实施国家、省和本市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负责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对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管理工业产品许可证工作,指导查处无证产品。 (五)标准计量科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组织制订发布市级农业标准规范,指导企业制订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宣传贯彻、组织实施强制性和基础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开展和指导农业标准化、工业标准化及其他领域的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受省局委托组织新产品、进口设备、引进技术项目的标准化审查;推进电子监管码商品条码、机构代码和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行业、部门和企业的标准化工作。 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计量工作规划;推行国家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质检机构 - 上海市金属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质检机构 上海市高压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2007-02-05 授权证书号:113 地址:华山路1954号 邮编:200030 电话:62932313 电子邮箱:hvlab@https://www.wendangku.net/doc/ed11921362.html, 承检范围:高压电器、耦合电容器及电容分压器、断路器电容器、脉冲电容器及直流电容器、直流高压发生器、工频高压试验装置、无局放试验变压器、冲击电压发生器、高电压分压器测量系统、高压交流断路器等产品。 常务负责人:傅正财 上海市金属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 2007-02-05 授权证书号:112 地址:邯郸路99号 邮编:200437 电话:65557357 电子邮箱:gqyan@https://www.wendangku.net/doc/ed11921362.html, 承检范围:钢铁及合金、硅钙合金、硅铬合金、锰硅合金、金属铬、金属镍、铜及铜合金、铝及铝合金、锌及锌合金、镁及镁合金、锡铅焊料铅及铅合金、金属锡、海绵钛、钛及钛合金、贵金属等金属材料类产品。 常务负责人:鄢国强 上海市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站 2007-02-05 授权证书号:003 地址:上海市龙漕路223号 邮编:200233 电话:64827477;64080713 电子邮箱:czqyjs@https://www.wendangku.net/doc/ed11921362.html, 承检范围:自行车、电动车、助动车及自行车零部件等相关产品。 常务负责人:陈直青 上海市贵金属宝玉石饰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2006-02-08 授权证书号:048 地址:宜山路716号 邮编:200233 电话:64839409 电子邮箱:Gold@https://www.wendangku.net/doc/ed11921362.html,

承检范围:金银铂制(饰)品、金银铂材料及其合金、钻石、翡翠、水晶、软玉、珍珠、红宝石、蓝宝石等产品。 常务负责人:刘卫东 上海市工业自动化仪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2006-01-12 授权证书号:111 地址:上海市漕宝路103号 邮编:200233 电话:64516349、64701936 电子邮箱:xujianping@https://www.wendangku.net/doc/ed11921362.html, 承检范围:气候环境试验、机械环境试验、可靠性设计与评定、防爆安全试验、电磁兼容、温度、显示仪表、流量仪表、机械量、执行器、物位仪表、电气安全等。 常务负责人:徐建平 上海市缝纫机质量监督检验站 2006-01-12 授权证书号:001 地址:中山南一路210号 邮编:200011 电话:63167536 电子邮箱:qgfrjbj@https://www.wendangku.net/doc/ed11921362.html, 承检范围:工业和家用缝纫机及零部件、缝纫机电机及控制箱等。 常务负责人:吴剑敏 上海市钟表质量监督检验站 2006-01-12 授权证书号:002 地址:山东中路230号四楼 邮编:200001 电话:63617376 电子邮箱:shzbzljd@https://www.wendangku.net/doc/ed11921362.html, 承检范围:手表、钟等。 常务负责人:闻跃鸣 上海市工具五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2006-01-12 授权证书号:012 地址:天目中路258号 邮编:200070 电话:63171914 电子邮箱:stisc@https://www.wendangku.net/doc/ed11921362.html, 承检范围:工具五金制品园林工具及千金顶等起重工具 常务负责人:汤金根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附件1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 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质量,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民生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产品质量实行以监督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省级以下质监部门组织监督抽查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监督抽查对象主要是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 第四条监督抽查应当遵循科学、严谨、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监督抽查的目的在于通过发现不合格产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销售者履行首负责任,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完善质量监督制度,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第六条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抽查,企业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拒绝监督抽查工作。 第七条凡经上级部门监督抽查产品质量合格的,自抽样之日起

6个月内,下级部门对该企业该种产品不得重复进行监督抽查,依据有关规定为应对突发事件开展的监督抽查除外。 第八条各级质监部门负责统一管理、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抽查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国家和地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处理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九条监督抽查应当与风险监控相结合,运用风险管理手段,排查安全隐患,防范产品质量风险。 第十条省质监局负责全省检验机构的监管工作,各市县质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检验机构的监管工作。 第二章监督抽查的组织 第十一条省质监局应当于每年年底前制定下一年度我省产品质量监管重点产品目录和检验周期,并向社会公布。 省质监局负责制定省级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和定期监督检验年度计划(以下简称计划),通报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含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和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以下简称市局)并组织实施。必要时省质监局可依据监管工作需要对计划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各市局应当于每年年底前依据计划制定下一年度本地区监督抽查计划。各市局定期监督检验计划抽查产品6个月内不得与省质监局的重复。 省质监局发现市局监督抽查计划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计划规定时,应当责令相关市局限期改正或停止实施。对违反规定重复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发布《含清净剂车用汽油》和《含清净剂 车用柴油》等两项深圳经济特区 技术规范的通知 (2007年1月18日) 深质监〔2007〕7号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含清净剂车用汽油》(SZJG12-2007)和《含清净剂车用柴油》(SZJG13-2007)经市政府批准,于2007年3月1日起实施。龙岗、宝安两区参照执行。 含清净剂车用汽油 Gasoline with detergent additive for automobile (EN228:1999,MOD) 前言 本标准第5章及6.2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技术要求修改采用欧盟标准EN228:1999。 本标准技术要求与EN228:1999(优级品)的主要差异是: ──铅含量不大于0.0025g/L; ──烯烃含量不大于30%(体积分数); ──诱导期不小于480min; ──蒸气压指标从11月1日至4月30日不大于88kPa,从5月1日至10月31日不大于65kPa; ──增加硫醇、锰、铜、未洗胶质、防锈性、进气阀沉积物、燃油喷嘴清洁度及进气系统沉积物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由深圳市人民政府提出。 本标准由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负责起草,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销售公司参与起草。 本标准由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思源、赵彦、周鹏、陈建民、黄开胜、李春明、汪淼。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SZJG12-2004及其修改单即行废止。 引言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降低汽车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污染的影响,制定本标准。 为有效、快速、经济地实现对车用汽油清净剂添加的监管,不排除推出含清净剂车用汽油中清净剂含量的检测方法的可能性。 符合本标准技术要求的含清净剂车用汽油能够满足GB18352.3中第Ⅲ阶段的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含清净剂车用汽油的分类、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和取样。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销售的车用汽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59 石油产品水溶性酸及碱测定法 GB/T260 石油产品水分测定法 GB/T380 石油产品硫含量测定法(燃灯法) GB/T503 汽油辛烷值测定法(马达法) GB/T511 石油产品和添加剂机械杂质测定法(重量法) GB/T1792 馏份燃料中硫醇硫测定法(电位滴定法) GB/T4756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GB/T4756-1998, eqv ISO3170:1988)GB/T5096 石油产品铜片腐蚀试验法 GB/T5487 汽油辛烷值测定法(研究法) GB/T6536 石油产品蒸馏测定法 GB/T8017 石油产品蒸气压测定法(雷德法) GB/T8018 汽油氧化安定性测定法(诱导期法) GB/T8019 车用汽油和航空燃料实际胶质测定法(喷射蒸发法) GB/T8020 汽油铅含量测定法(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11132 液体石油产品烃类测定法(荧光指示剂吸附法)

致国家质检总局局长

致国家质检总局局长 2008-09-17 15:06:17| 分类:默认分类|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 以前人家说中国没有企业家,我不信,但现在信了,中国有的只是投机份子.有的是数不清的没有公德和道德的奸商;也有那数不清的毒药(假药),毒米(大米),毒油(潲水油),毒鸡蛋(苏丹红),毒奶粉(三鹿等22家国产奶粉).有多少人因为这些不法商人,无良医生,政府的人渣而已经受害.中国,社会主义的中国,为什么我们会有这么多的假的,毒的让我们广大人民伤害.资本主义是不好,但是他可以让我们放心的吃饭,放心的看病和养老.中国你能么?什么和谐社会,莫不是祸害社会,你不相信,你的身边,有谁开车遵守规则,有做什么事不靠点关系或人民币,有哪一个政府官员没有贪污受贿,有哪一届政府真正能为人民办好实事不唱颂歌.我是老百姓,我只想吃好饭,睡好觉,上好班,看好病,走好路,但这么合理的要求,几人能实现.有人要反对,你能保证你不会再吃上有毒的大米,喝上掺假的水,和加了激素生产的菜食瓜果么?没有人能,也没有人有这个能力.我说不是的,国家可以,国家质检局可以,同样是共产党,为什么我们在60,70年代就可以,现在就不行呢,如果国外真的不好,那么多政府高官为什么要在海外署业,将大把钞票汇出呢.股票投机,中国有吧,炒房,中国有吧,假手机,中国有吧,假烟假酒假人民币,中国有吧,人说国外也是,没错但你说说国外哪个国家有中国这么乐乎.如果国家质检局不解决假的,有毒的问题而是出来开公司拿干股的话,那国家质检局的局长就要下台,换我做得了,我做了十几年的质量,至少我不会贪污受贿,也不会拿国家的钱开公司和炒股,如果不行我们祝愿国家质检局局长和三鹿奶粉的董事长的子孙都喝三鹿奶粉.如果说政府不有效解决这些问题,那么当局政府,就应该 问责. 2010年,一个香港人再看三鹿事件 2010-01-19 09:37:34| 分类:默认分类|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 昨晚和一个香港朋友聊天,一番寒暄后海阔天空的侃了起来。不知怎么的讲到了时弊,讲到了97年前港人的富有安逸,而今的劳波辛苦,社会的格局,关系云云. 谈到了当今国人,当今天的企业家,精神财富增加,道德品质沦喪,多为利所拌,为情而困,所以急功近利,薄情寡义,无良无德。在谈到三鹿时,其激动的说,这个事件让中国在全世界丢尽脸面,这种向自已的子孙后代下毒手的恶行让全世界有良知的人所不耻。更为重要的是,他透露了一个极为重要的信息,当时三鹿的外方股东新西兰恒天然集团已于07年就知悉了奶粉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并明确这种超标物质会会给婴幼儿带来严重后果。当时他们知会了三鹿高管,但是由于利润的影响,这个所谓的中国人,所谓的三鹿高层负责人还是决定继续生产销售。后来外方股东再警告无效的情形下向国家质检局进行了举报,这 才有了后面的三聚氰胺事件。 港人的话语让人着实吃惊,不由想到,中国人怎么了,中国怎么了,我们伟大的共产党怎么了,我们还是炎黄子孙么,我们还是千年文明之邦么,虎毒尚切不食子,人啦,竟然连畜生都不如。谁没有孩子,谁的孩子不用吃奶粉,我们的良心安在,只为钱,就是毒害我们的未来,这就是中国人么。或许今天你比较幸运,你没有孩子或者说你的孩子没有吃过三聚氰胺的毒奶粉,但是此风不除明天后天,你,你的亲人不会吃到这些畜生们生产的大米,面粉,苏丹红,饮料,水,茶,猪肉吗,你能保证他们的产品不会有这个那个毒吗?你不知道倒了一个三鹿,还会有十个,百个,千个三鹿么?你能逃得过,逃得了么?最为可恨的是为什么你不将毒奶粉销到日本,让日本人人喝也好,你卖到日本我们拍手称快,你卖给我们自已怕子孙后代,那你是不是想让我们国家断子绝孙,你安心何在。

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英文译名

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英文译名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General Office,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angdong Province 省政府组成部门广东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广东省粮食局) Development Planning Commiss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Grain Administrat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广东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内设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conomic and Trade Commiss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 (Office of Science,Technology and Industry for National Defense of Guangdong Province, Bureau of Work Safety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教育厅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Depart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Ethnic and Religious Affairs Commiss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公安厅 Department of Public Security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国家安全厅 Department of State Security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监察厅 Department of Supervis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民政厅 Department of Civil Affairs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司法厅 Department of Justice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财政厅 Department of Finance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Department of Personnel of Guangdong Province (Office of Government Set-up Committee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 Department of Labor and Social Security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Department of Land and Resources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建设厅 Department of Construct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交通厅 Department of Communications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信息产业厅 Department of Information Industry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水利厅 Department of Water Resources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农业厅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 Department of Foreign Trade and Economic Cooperat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文化厅 Department of Culture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卫生厅 Department of Health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计划生育委员会 Family Planning Commiss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审计厅 Audit Office of Guangdong Province 省政府直属机构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Administration of Local Taxat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Bureau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Administration of Radio, Film and Televis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体育总会) Administration of Sports of Guangdong Province (Sports Federat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统计局 Statistics Bureau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物价局 Price Control Administrat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Administration of Industry and Commerce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广东省版权局) Administration of Press and Publicat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 (Copyright Bureau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林业局 Forestry Administrat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 Administration of Ocean and Fisheries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 and Technology Supervision of Guangdong Province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Dr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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