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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电总局——数字电影设备要求及制作标准

国家广电总局——数字电影设备要求及制作标准
国家广电总局——数字电影设备要求及制作标准

数字电影制作主要设备使用清单

片名:《我爱百万富翁》

一、前期视频主要设备型号

1、数字电影摄影机:HDW-F900R(或同等级别)

2、定焦镜头:蔡司数字定焦镜头一套4只

3、变焦镜头:佳能标准镜头、1.5B广角镜头

二、前期录音主要设备型号

1、录音载体:磁带

2、调音台:Audio AD245前期制作便携调音台

3、单声道/立体声话筒:森海赛儿60话筒2套、森海赛儿60无线话筒2套、森海赛儿60立体声话筒1只、无线路监听1套、无线耳机2副

三、后期视频主要设备型号

1、数字电影非线性工作站:苹果Final cut pro 高清非线性编辑系统(或同等级别)

2、数字电影录/放像机:SONY HDW-500G高清录放机

3、数字电影配光系统:Discreet Flame

4、配光用数字电影投影机或数字放影机:Sony4KSXRD数字电影投影机

5、数字电影母版录像机:Sony SRW-5800

四、后期录音主要设备

1、数字5.1录音棚:Digidesign TCON D-Command数字控制台、Digidesign Pro Tools HD 3音频工作站、Digidesign 192 I/0音频接口。

2、数字电影母版录像机:Sony SRW-5800

3、数字5.1录制声道分配:1、L 2、R 3、C

4、SW

5、Ls

6、Rs

7、 8、

影片立项申请单位:申报日期:

电影院设计规范

电影院设计规范 4.1.1 电影院的规模按总座位数可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四个规模。不同规模的电影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特大型电影院的总座位数应大于1800个,观众厅不宜少于11个; 2 大型电影院的总座位数宜为1201,1800个,观众厅宜为8,10个; 3 中型电影院的总座位数宜为701,1200个,观众厅宜为5,7个; 4 小型电影院的总座位数宜小于等于700个,观众厅不宜少于4个。本方案电影院为中型电影院,座位数为737个,观众厅为6个,其中包括5个容纳89人的小厅,以及一个容纳292人的大厅,小厅尺寸为13.72mX10.2m,长宽比例为1.35:1(1.3—1.7);高度为8.9m。建筑面积约为140?;大厅尺寸为25mX15m,长宽比例为1.66:1(1.3—1.7);建筑面积约为375?,高度为8.9m; 六个观众厅斜视角为40?(?45?),小厅的仰视角为40.11?(?45?),放映俯角为5.61?(?6?),最近视距为5.1m(?0.55W,W=8m),最远视距为12.1m(?2.2W,W=8m);大厅的仰视角为40.14?(?45?),放映俯角为4.70?(?6?),最近视角为 6.1m(?0.55W,W=13m),最远视距为23.6m(?2.2W,W=13m); 集中设置的放映机房有两处,走道相通,放映机房的净深为2.80m,净高为2.8m,放映机镜头光轴距离机房地面高度为1.25m; 主要的功能空间分为观众厅、公共区域、放映机房和其他用房; 公共区域分为门厅、休息厅、售票处、小卖部、厕所等,满足群众的需求;其他用房宜包括多种营业用房、建筑设备用房、智能化系统机房和员工用房等 4. 2 观众厅 1 观众厅的设计应与银幕的设置空间统一考虑,观众厅的长度不宜大于30m,观众厅长度与宽度的比例宜为(1.5?0.2):1;

数字电影命名规则

数字电影命名规则 摘要:《数字电影命名规则》是为了从事数字电影发行工作的人,在命名或者查找数字电影发行包(DCP)时能够了解如何进行数字电影命名而设计。该命名规范由合作协会数字电影论坛(ISDCF)以及迪斯尼公司一起创建,希望在行业内推行,使数字电影发行包的命名和查找有章可循。 ISDCF论坛(英文全称Inter-Society Digital Cinema Forum),是电影放映合作协会(Inter-Society for the Enhancement of Cinema Presentation,简称Inter-Society)的分支机构。电影放映合作协会成立于1978年,其会员遍布电影与电视实验室协会(ACVL)、国际电影技术协会(ICTA)、美国电影协会(MPAA)、美国影院业主协会(NATO)和美国电视与电影工程师协会(SMPTE),有40余家会员,分别从事制片、放映、设备制造、技术咨询等数字电影相关行业。该协会有合作协会数字电影论坛(ISDCF)以及合作协会环境委员会(ISEC)两个分支机构,前者专注于全球数字电影部署,后者则讨论电影工业的环境保护。 本文是一篇关于数字电影命名规范的翻译整理文章,主要材料来自于ISDCF论坛发布的技术文档《数字电影命名规范》的最新版本V3.9版。译者希望通过本文,使制作DCP的相关人士以及放映相关人士对此规范有所了解,并在工作中作为参考,予以借鉴,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国的数字发行、数字放映。 1数字电影命名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数字电影发行包(DCP)命名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命名者和查找者一般都会希望在DCP名字包含更多的属性信息,但目前数字电影播放服务器在操作屏上一屏只能显示有限字符,不能完全显示长文件名文件。如果命名过长,一些信息将不可见,除非进行滚屏操作。如果服务器的存储中同时有好几部影片,那么查找起来会遇到困难,尤其是有许多版本的预告片,还和影片正片拥有同样名字的时候。 比如,一部影片的正片DCP文件名如下: Pirates_Of_The_Caribbean_At_World`s_End_Feature_2.39_English_Spanish_subtitles_Unite d_States_Rated_PG-13_5.1_Audio_2K (该名字所包含的属性信息有:《加勒比海盗:在世界的尽头》2.39变形宽银幕版,英语,西班牙语字幕,美国评级PG-13,5.1声道,2K清晰度) 数字电影播放服务器却只能显示40个英文字符,你将只能看到: Pirates_Of_The_Caribbean_At_World`s_End_ 从以上名字的信息,无法得知影片是正片还是预告片,是遮幅宽银幕还是变形宽银幕。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第1章总则 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3章观众厅 3.1 视点和视距 3.2 视线和有关夹角 3.3 座席、排距和走道 3.4 座席、排距和走道 3.5 银幕 3.6 干扰光的防止 第4章声学 第5章放映机房 第6章其它用房 6.1 门厅、休息厅 6.2 办公、服务、设备用房6.3 厕所 第7章防火和疏散 7.1 防火 7.2 疏散 第8章建筑设备

8.1 给水排水 8.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8.3 电气 附录一银幕尺寸及其与观众厅的关系 附录二名词解释 附录三本规范用词说明 第1章 总则第1.0.1条 为保证电影院建筑设计满足安全、卫生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以放映35mm的变形法、遮幅法宽银幕及普通银幕(包括立体声)三种影片为主的电影院建筑设计。其他兼放电影且有固定放映设备的公共集会、文娱演出建筑可参照本规范有关条款执行。 第1.0.3条 电影院的规模按观众厅的容量可分为: 特大型1201座以上; 大型801座~1200座; 中型501座~800座; 小型500座以下。 电影院应布点合理,规模适当。当电影院总规模较大时,宜设多观众厅。

第1.0.4条 电影院的质量标准分特、甲、乙、丙四个等级(与特大、大、中、小型交叉组合) 。特等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的相应要求应符合 下列规定: 一、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年以上,乙等50~100年,丙等25~50年。 二、耐火等级:甲、乙等不应低于二级;丙等不应低于三级,且不应有特大型。 三、视听设施: 甲等宜设置立体声。 甲等大型以上的观众厅主体结构宜具备能兼 放、或以后能改建为兼放70mm影片的条件。 注:观众厅能兼放70mm影片的土建基本条件参见附录一。 第1.0.5条 电影院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2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2.0.1条 电影院基地选择应根据当地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合理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基地的主要入口应临接城镇道路、广场或空地;

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技术要求

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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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技术要求(一) 1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用于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的源母版和发行版制作、放映系统等环节的技术要求。 当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用于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时,在符合本技术要求正文的要求外,还必须符合本技术文件附录的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技术要求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要求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技术要求,然而,鼓励根据本技术要求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要求。 GB/T 17975.2-2000 信息技术-运动图像及其伴音信息的通用编码第2部分:视频GB/T 19949.3-1996 识别卡带触点的集成电路卡第3 部分:电信号和传输协议 GB/T 9813-2000 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 GB2312 汉语字符集编码标准 ISO/IEC 14496-2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Coding of audio-visual objects ITU-R BS1196-1 Annex 2 Audio coding for digital terrestrial television broadcasting Annex 2 Digital Audio Compression (AC 3) Standard IEC 61937-3 Digital audio-Interface for non-linear PCM encoded audio bitstreams applying IEC 60958-Part 3:Non-linear PCM bitstreams according to the AC-3 format IEEE 802.3U CSMA/CD Access Method (802.3) USB Implementers Forum Inc. Universal Serial Bus Specification Revision 2.0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要求。 3.1 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 用于农村、社区、厂矿、学校等流动、非专业固定场所、放映银幕宽度为4.5~7米的数字电影放映系统。 3.2 数字电影流动放映母版 在电影后期制作阶段产生的,可用来转换成数字电影流动放映发行版的数字母版。 3.3 数字电影流动放映发行版 将数字电影流动放映源母版的图像进行压缩编码、加密并同声音一起打包后用于流动放映发行的电影数据文件。 4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示意图 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分为影片发行版制作、发行和放映三部分。发行版制作部分主要指数字电影流动放映发行版的制作、版权保护;发行部分主要指数字电影流动放映发行版的传送与管理;放映部分主要指数字电影流动放映发行版的解密、放映,如图1所示:

广电总局文件

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立项流程 ?法律依据 1.1、《电影管理条例》 2.2、《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52 号); 3.3、广电总局关于改进和完善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审查工 作的通知。 ?申请条件 1.1、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单位或在地市级以上工商部 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影视文化单位; 2.2、制片单位实有资金达到所拍摄影片成本的三分之一以上。 ?申请材料 1.1、拍摄影片的备案申请; 2.2、不少于1000字的故事梗概一份,4号字体规范文字,计算机打 印; 3.3、编剧允许备案单位使用其作品的授权书; 4.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对后当即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5.5、制片单位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对帐单); 6.6、《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申请书》; 7.7、如拍摄数字电影,需提交《电影数字节目制作主要设备使用清单》; 8.8、凡影片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外交、民族、宗教、军事、公安、司 法、历史名人和文化名人等方面内容的(以下简称特殊题材影片),需提供电影 文学剧本一式三份,并要出具省级或中央、国家机关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拍摄的书 面意见,涉及历史和文化名人的还需出具本人或亲属同意拍摄的书面意见。 9.9、如已基本确定主创人员(导演、主要演员)的,同时报送影片主 创人员名单。 ?办理程序 1.1、电影制片单位(包括经工商注册登记成立的各类影视文化公司, 下同)摄制电影,应在拍摄前由第一出品单位将电影剧本(梗概)送工商注册登 记所在地的省级广电部门备案,省级广电部门应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 作出决定并上报广电总局,待总局公布备案结果后,由省级广电部门对持有《摄 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单位发放《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回执单》、其他电 影制片单位发放《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修改后拍摄或不同意拍摄的应说 明理由并书面通知制片单位。

电影院定义及相关标准

电影院定义及相关标准 1 电影院定义及其发展:电影院是为观众放映电影的场所。电影在产生初期,是在咖啡厅、茶馆等场所放映的。随着电影的进步与发展,出现了专门为放映电影而建造的电影院。电影的发展——从无声到有声乃至立体声,从黑白片到彩色片,从普通银幕到宽银幕乃至穹幕、环幕,使电影院的形体、尺寸、比例和声学技术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电影院必须满足电影放映的工艺要求,得到应有的良好视觉和听觉效果。 2 电影院场地及设施的相关标准介绍: 2.1电影院的规模:按观众厅的容量可分为:特大型(1801座以上或11个厅以上);大型(201座~1800座或8~10个厅);中型(701座~1200座或5~7个厅);小型(700座以下或4个厅)。电影院应布点合理,规模适当。当电影院总规模较大时,宜设多观众厅。 2.2电影院的质量标准:分特、甲、乙、丙四个等级(与特大、大、中、小型交叉组合)。特等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甲、乙、丙等的相应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①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年以上,乙等50~100年,丙等25~50年。②耐火等级:甲、乙等不应低于二级;丙等不应低于三级,且不应有特大型。③视听设施:甲等宜设置立体声。甲等大型以上的观众厅主体结构宜具备能兼放、或以后能改建为兼放70mm影片的条件。

2.3电影院基地选择:应根据当地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合理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基地的主要入口应临接城镇道路、广场或空地; ②主要入口前道路通行宽度除不应小于安全出口宽度总和外,且中、小型电影院不应小于8m,大型不应小于12m,特大型不应小于15m; ③主要入口前的集散空地,中、小型电影院应按每座0.2㎡计,大型、特大型电影院除应满足此要求外,且深度不应小于10m;④多观众厅电影院各主要面的集散空地应按实际分配的最多人数计算;总座位数2000座以上的电影院宜分数处集散;⑤位于交叉口的电影院尚应满足城镇有关交通车行视距的规定。 2.4总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人行交通与车行交通、观众流线与内部路线(工艺及管理)明确便捷,互不干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在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下,应能使观众及工作人员迅速疏散至有照明的安全地带,并为消防作业提供合适的通路及场地;②一面临街的电影院,中、小型至少应有另一侧临内院空地或通路,大型、特大型至少应有另两侧临内院空地或通路,其宽度均不应小于 3.5m;③合建、附建的电影院除以防火墙与毗邻建筑划分成独立防火分区外,其余临空部分仍应按上款执行;④设备用房应置于对观众干扰最少的位置,且应注意安全、卫生、消声、减振和设备安装维修的方便;⑤总平面内宜设机动车及自行车停车场,或由城镇交通规划统一考虑;⑥总平面内尚应满足排水、隔噪、节能等方面的要求,并根据条件布置绿化。

数字立体声电影院的技术要求

第四章数字立体声影院的技术要求 第一节电影厅的工艺要求 一、体形与尺度 就建筑平面而言,电影厅的体形设计大致可分为矩形、梯形(或扇形)、钟形、椭圆形和圆形五种类型。圆形与椭圆形多在同于特种电影上,(环幕、球幕等)椭圆型平面,尽管其最佳座位率要较其它形状平面略占优势,但由于它有大面积凹弧形墙面,易形成声聚焦,且由于结构复杂,投资较大,多不采用。由于矩形平面结构简单,建筑结构易于处理,声能分布比较均匀,在平行排列的多厅影院中,各厅排序方便,空间利用平高,采用最为普通。 电影院内观众厅的最大长度以不超过30m为宜,这是根据声音的特点来确定的。我们知道声音的速度约为340m/s,在30m的距离内声音的延迟时间不超过100ms。基本可满足主声道对环绕声道的声像定位的延迟时间,而且可有效避免后区观众观看电影时的声画不同步感觉。控制影厅长宽比例,应从影厅的最佳视听范围的占有率与最大面积利用率,这一对矛盾去寻找平衡,一般控制在1.5±0.2较为合适,例如30m长的电影厅,其宽度可在17m~23m之间选取。 根据电影厅的体型,长度与长宽比例,可将电影厅划分为大、中、小三种类型,其主要指标大致可见下表: 表1-4-1 电影观众厅尺寸、面积、容积与座位数 注:由于观众厅的高度对观众厅的容积影响较大,实际的电影厅中会与表中所列数据略有出入 二、银幕: 现代电影所追求的大视野视觉感受,要求银幕的画面应充满影厅前区,让观众身临其境。银幕的尺度在某种意义上说,又决定了该影厅的工艺条件。因为,在一个体型、容积已确定的电影厅内,仅当银幕尺度确定后,方可计算出最近视距与视点高度,方可由银幕尺度,平均亮度、反射系数与放映距离计算出放映机的光通量与氙灯功率,方可作立体声声场的设计。 1、银幕宽度: 现代电影院所要求的开阔视觉效果与立体声声像效果,无一不要求有较宽银幕,目前所流行的Wall to Wall (墙到墙)的银幕宽度就是希望观众在观赏电影时,实现无遮挡的全景临场效果。在观众厅厅宽确定的工艺条件下,两侧仅需留有0.5~1m的黑边框位置。 2、银幕高度: 由于不同制式银幕的高宽比不同,在银幕高度的设置上,也会因其高、宽比不同,而有不同取

2017年北电影视技术系数字电影技术(学术型)参考书目 考研经验 考研笔记 报考要求 指定教材

育明教育独家专注北京电影学院考研专业课辅导 1【影视技术系】 院系:影视技术系研究方向名称:数字电影技术 研究方向介绍: 培养掌握数字电影技术理论并具有实际操作能力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1.培养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学风,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并具有良好艺术修养的电影技术人才。 2.注重多方面能力的培养,要求兼具技术理论与实际操作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和相关计算机专业软件,能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影视教学,担负边缘学科和前沿学术课题的开拓与攻关性人才。 3.培养在数字电影技术领域,包括数字电影摄影、数字特种摄影、数字后期制作、媒体数据管理、数字影院系统的技术服务人员与技术管理人员。

育明教育独家专注北京电影学院考研专业课辅导2 2016年北京电影学院【艺术与电影基础理论】(学术型) 育明教育推荐阅读书目: 《电影史:理论与实践》(美)艾伦、戈梅里著李迅译 《认识电影》(美)路易斯.贾内梯著 《中国电影史》钟大丰 《外国电影史》郑亚玲 《电影基础理论》陈晓云 《电影理论与批评》王志敏 《中国文化读本》叶朗著 《什么是艺术》(美)沃特伯格著 《艺术概论》赵彬 《艺术学概论》彭吉象 《艺术概论》王宏建 外加重要辅助资料育明教育独家内部资料包含: 【艺术热点】+【中西文论】+【文艺理论】+【艺术理论内部试题库】 + 【电影基础理论内部试题库】

育明教育独家专注北京电影学院考研专业课辅导 32016年北京电影学院【艺术与电影基础理论】(学术型)考研重点内部资料艺术作品的内容? 艺术作品的内容,是指经过艺术家体验、加工和创造的人类生活,其中包括客体世界和人的主观世界。它是诸多要素的总和,主要指题材、主题、人物、环境、情节等。作为艺术作品内容的人类生活,是主客观的统一。它来源于客观的社会生活,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但又不同于实际的客体世界本身,而是艺术家按照自己的审美理想、愿望、意志、观点,在个人体验感受的基础上,对生活加以选择、提炼、加工创造出来的。所以,艺术作品是艺术家按照。一定的美学思想,遵循美的规律对自然、社会加工创造的结果,既具有客体性,又具有主体色彩,是主客体的融合。 舞蹈艺术的基本特征? (1)动作与姿态。 舞蹈是以人体为媒介的艺术,人体的动作姿态是舞蹈艺术的最基本的元素。舞蹈又是以人的形体动作来塑造形象的。人的形体动作就是舞蹈所使用的艺术语言,舞蹈的人的形体动作和造型姿态,处处表现出美的韵律,具有鲜明的形式美特点。· (2)抒情与表现。 舞蹈长于抒情,有着最强烈酌表情性。表情性是表演艺术共有的本质属性。舞蹈同音乐一样,都不擅长于描绘外界客观的景物、、叙述事件的变化,却擅长于传达人的细微复杂的内心活动。不过,舞蹈只能靠演员的动作、姿态和表情,就很难反映自身之外的外界事物,这就造成了舞蹈拙于叙事而长于抒情的特点。 (3)节奏与韵律。 舞蹈有着强烈的节奏与韵律。 节奏是组织舞蹈动作的基础,相同的动作由于节奏的变化,可以表现出不同的情绪和情感。节奏的存在使人物表情栩栩如生,形神兼备。舞蹈形象无一不是充满情感韵律的动态形象。是一种“活跃的力的形象”节奏同羡律的统一,使舞蹈动作既有外在的形式美又充满内在的韵味,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第二届劳动技能练兵竞赛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第二届劳动技能练兵竞赛 —法纪知识技能练兵竞赛题 o答错试题:国家对在报纸、期刊、图书、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实行()制度。 o正确答案:C o选项: ?A、备案登记 ?B、考试 ?C、职业资格 ?D、分类管理 o用户答案:A o答案注释:依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在报纸、期刊、图书、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对职业资格实行登记注册管理。 o答错试题:以下哪种行为不是《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禁止的? o正确答案:C o选项: ?A、北京协和医院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在河北省的一家有出版物印刷资质的印刷厂进行印刷 ?B、佛学研究会将自己协会用于交流信息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在寺庙里低价卖给来烧香的人 ?C、北京市民政局将单位申请印制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寄给海淀区民政局 ?D、某五星酒店将自己的企业内部交流企业文化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放在大堂中供客人随意取阅 o用户答案:B o答案注释:依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编印内部资料,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批准的名称、开本(开版)、周期印制,不得用《准印证》印制其他内容,一次性内部资料不得一证多期,连续性内部资料不得一期多版;(二)严格限定在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内部交流,不得标价、销售或征订发行,不得在公共场所摆放,不得向境外传播;不得将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作为发送对象,也不得以提供信息为名,将无隶属关系和指导关系的行业、企事业单位作为发送对象;(三)不得以工本费、会员费、版面费、服务费等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刊登广告,不得搞经营性活动; 编印单位不得利用登记、年检、办证、办照、评奖、验收、论证等工作之便向服务和管理对象摊派或变相摊派;(四)不得将内部资料承包给其他组织和个

电影院设备要求标准

目录 综述 1.适用范围 2.数字影院的选址要求 3.数字影院的基本要求 数字影院的各个部分要求 一)数字电影院的外部要 求 1.数字影院的外立面 2.停车场 二)观众厅 三)放映机房 四)门厅和休息厅区域 1.门厅和休息厅 2.售票处 3.小卖部 4.卫生间 五)其它部分

1.增值区

2.办公、服务、设备用房 观众厅的电影工艺和建声要求一)观众厅的电影工艺和建声要求 1.视点、视距、视线 2.桌椅、排距、走道 3.银幕 二)观众厅的建声要求 1.专业设计、统一标识 2.观众厅的声学要求 三)数字电影音箱系统要求 四功能设施和要求 1.指示系统 2.广告系统 3.消防系统 4.供暖制冷系统 5.通风系统 6.供电照明系统

7.弱电系统 8.中央控制系统 综述 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数字影院所提供的建筑工艺、建声设计及视听环境应符合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数字影院、安装使用数字电影播放机的其他数字电影放映场所(室外流动数字电影放映除外)。 2数字影院的选址要求 大中城市的社区; 有经济条件的大学、中学及附近区域; 三级城市的繁华地段; 县城、乡镇等有一定条件的场所。 3数字影院的基本要求数字影院主要以2个厅以上的多厅为主。 数字影院主要由观众厅、门厅、放映机房、售票处、小卖部、增值区、

办公室、卫生间等组成。 多厅影院应做到相对集中,放映机房宜设置为各厅相通的中央放映机房。 多厅影院应尽量设置为统一的入场通道和统一的疏散通道。 数字影院的整体面积平均每个座m -3 m 。 数字影院的各部分要求 一)数字电影院的外部要求1、数字影院的外立面采用数字影院统一标识设计的外立面,夜间有霓虹灯或现代化灯光,有活动影像以突出影院的氛围. 2、停车场有与影院相适应的机动车辆停车场. 二)观众厅 以100__500人的数字影厅为主。 影厅的面积要求:按照每个座位约 影厅的高度: 宜不低于米, 应不低于米。 观众厅的宽度宜不小于10米,应不小于8米,观众厅的长度<2米.观众厅的长度与宽度的比例应为:1 。 5 观众厅的活荷载应不低于3KN/m2 。 6 观众厅的入场门和疏散门各为一个,门的净宽为米。 三)放映机房 数字影院的投影、播放设备一律采用在放映机房播放的方式。

数字电影技术要求-2014

数字电影技术要求(暂行)(全文) 广电总局印发《数字电影管理暂行规定》、《数字电影技术要求(暂行)》的通知为了加强数字电影的管理,规范摄制、发行和放映(播放)数字电影的行为,促进数字电影院的建设,2002年8月7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印发《数字电影管理暂行规定》、数字电影技术要求(暂行)》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数字电影技术要求(暂行) 前言 本技术要求是为了适应目前数字电影制作、放映和数字影院建设的需求而制定的,其中规定了数字电影节目技术要求、数字电影放映设备技术要求。 数字电影制作、发行、放映单位应遵循本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在制定过程中,主要参考了GB 5879-86《电影放映幕主要特性的测定方法》、GB/T 3557-94《电影院视听环境技术要求》、BG/T 4645-94《室内影院和鉴定放映室的银幕亮度》、行业标准《数字立体声影院的技术标准》、GY/T 155-2000《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制作及交换用视频参数值》和ISO/IEC 13818《运动图像及其伴音通用编码国际标准MPGE-2》,以及SMPTE DC-28数字电影标准工作组推荐的相关技术文件。 本技术要求在制定过程中,既考虑了我国数字电影放映的技术要求,也考虑了我国目前实际情况及国际标准现状,在指标方面兼顾了先进性和可行性。 本技术要求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提出。 本技术要求起草单位: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 数字电影技术要求(暂行) 1 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用数字技术和设备摄制、制作、存储、传输、发行、放映的数字电影的基本技术内容。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数字电影的节目后期制作部门、发行部门和使用数字电影放映设备的影院(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国家广电总局印发《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工作人员违反宣传纪律处分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广电总局印发《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工作人员违反宣传纪律 处分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文 件 号】广发纪字[2002]423号 【颁布部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颁布时间】2002-05-21 【实施时间】2002-05-21 【时 效 性】有效 为坚持广播电视宣传的正确导向,严肃宣传纪律,规范广播电台、电视台违反宣传纪律事件的处理,特制定《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工作人员违反宣传纪律处分处理暂行规定》,请各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工作人员违反宣传纪律处分处理暂行规定 二00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工作人员违反宣传纪律处分处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确保广播电视宣传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建立违纪违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警告制度的意见》、《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 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是指经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国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台等播出广播电视节目的机构。

第三条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宣传工作中应当遵守宣传纪律,不得违反宣传工作管理规定,播出的语言、文字、声音、图像等,不得含有违反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党和国家政策等的错误内容。 第四条在宣传工作中违反政治纪律,播出下列内容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留用察看或者开除处分。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 (三)反对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 (四)反对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的; (五)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六)煽动仇视政府,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八)传播政治谣言、侮辱、毁谤或丑化党和国家及领导人形象的; (九)其他违反政治纪律内容的。 第五条宣扬邪教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留用察看或者开除处分。

电影院设计规范标准

电影院设计规范 更新时间:2013-11-9 23:54:01 浏览:1213 次 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6 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行业标准《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试行)》JGJ58 —88 进行了修订。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 总则; 2.术语; 3.基地和总平面; 4.建筑设计; 5.声学设计; 6.防火设计;7.建筑设备。 一、总则 1.0.1 为保证电影院建筑的设计质量,使其满足适用、安全、卫生及电影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放映35mm 的变形宽银幕、遮幅宽银幕及普通银幕三种画幅制式电影和数字影片的新建、改建、扩建电影院建筑设计。 1.0.3 当电影院有多种用途或功能时,应按其主要用途确定建筑标准。 1.0.4 电影院建筑应为观众创造安全和良好的视听环境,为工作人员创造方便有效的工作环境。 1.0.5 电影院建筑设计应遵循电影产业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并应与电影院工艺设计紧密配合。 1.0.6 电影院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普通银幕电影standard film 影片宽度为35mm ,画面高宽比为 1 :1.375 的电影。 2.0.2 变形宽银幕电影anamorphic film 拍摄或印片时用变形物镜使记录在感光胶片上的影像沿水平方向压缩,放映时再通过变形镜头使变形影像复原的、画面高宽比为 1 :2.35 的电影。 2.0.3 遮幅宽银幕电影masking wide-screen film 拍摄时采用画面高宽比为 1 :1.85(或1:1.66)的片窗,放映时采用比放映普通银幕电影焦距更短的镜头,以获得宽银幕电影效果的电影。 2.0.4 设计视点view point 影厅垂直视线设计用的基准视点,定在银幕画面下缘中点。 2.0.5 最低设计视点高度minimum height of view point 银幕上各种制式画面中最低有效画面下缘距第一排观众席地面的高度。 2.0.6 最近视距minimum viewing distance 观众厅第一排中心座位观众眼点(通常以椅背代替)至设计视点的水平距离。 2.0.7 最远视距maximum viewing distance 观众厅最后一排中心座位观众眼点(通常以椅背代替)至设计视点的水平距离。 2.0.8 放映距离projection distance 放映物镜至银幕中心的距离。 2.0.9 仰视角vertical inclined viewing angle 观众厅第一排中心座位观众眼点的水平线与银幕上缘形成的垂直夹角。 2.0.10 斜视角horizon talinclined viewing angle 观众厅第一排边座观看银幕中心的视线与银幕中轴线形成的水平夹角 2.0.11 视线超高值(c 值)exceeding value of vertical sightline 后排观众观看设计视点的视线与前排观众眼睛垂线之交点,与前排观众眼睛间的高度差。

数字影院暂行技术要求

广电总局印发《数字电影管理暂行规定》、《数字电影技术要求(暂行)》的通知为了加强数字电影的管理,规范摄制、发行和放映(播放)数字电影的行为,促进数字电影院的建设,2002年8月7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出关于印发《数字电影管理暂行规定》、数字电影技术要求(暂行)》的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数字电影技术要求(暂行) 前言 本技术要求是为了适应目前数字电影制作、放映和数字影院建设的需求而制定的,其中规定了数字电影节目技术要求、数字电影放映设备技术要求。 数字电影制作、发行、放映单位应遵循本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在制定过程中,主要参考了GB 5879-86《电影放映幕主要特性的测定方法》、GB/T 3557-94《电影院视听环境技术要求》、BG/T 4645-94《室内影院和鉴定放映室的银幕亮度》、行业标准《数字立体声影院的技术标准》、GY/T 155-2000《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制作及交换用视频参数值》和ISO/IEC 13818《运动图像及其伴音通用编码国际标准MPGE-2》,以及SMPTE DC-28数字电影标准工作组推荐的相关技术文件。 本技术要求在制定过程中,既考虑了我国数字电影放映的技术要求,也考虑了我国目前实际情况及国际标准现状,在指标方面兼顾了先进性和可行性。 本技术要求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提出。 本技术要求起草单位: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 数字电影技术要求(暂行) 1 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用数字技术和设备摄制、制作、存储、传输、发行、放映的数字电影的基本技术内容。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数字电影的节目后期制作部门、发行部门和使用数字电影放映设备的影院(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技术要求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要求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技术要求,然而鼓励根据本技术要求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要求。 GB/T 3557-94 《电影院视听环境技术要求》 GB/T 4645-94 《室内影院和鉴定放映室的银幕亮度》 GY/T ××××-××××《数字立体声电影院的技术标准》 GY/T 155-2000 《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制作及交换用视频参数值》 GY/T 147-2000《卫星数字电视接收站通用技术要求》 GB8898-200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 GB9254-199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3 定义 数字电影是指以数字技术和设备摄制、制作、存储的故事片、纪录片、美术片、专题片以及体育、文艺节目和广告等,通过卫星、光纤、磁盘、光盘等物理媒体传送,将符合本技术要求的数字信号还原成影像与声音,放映在银幕上的影视作品。 4 数字电影节目制作技术要求 4.1 图像 4.1.1 扫描格式应为1920x1080,24p;24sf;50i。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规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规 ——主持人不得刻意说地方话 近年来,随着我国广播电视产业的日益繁荣,广播电视节目的样式也在不断发生着转变,从最开始的简单播报,到现如今节目表现形式的五花八门。与此同时节目主持人的主持风格和播音方式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从原来的字正腔圆,一板一眼,到现如今或风趣或时尚的词语表达。这些,都是广播电视产业不断进步的印证。然而这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主持人的表达有时会时尚有余但规范不足,时尚词汇和方言脱口而出,这样对于部分受众来说是不便接受的,同时对于普通话的推广和普及也是不利的。针对这个问题,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广播电视节目规范使用通用语言文字,在推广普及普通话方面起到带头示范作用。以后,象谢娜嘴边的“欢型”(时尚的英文变音),汪涵口中的“妹坨”(长沙话年轻妹子昵称),叮当时不时来句“摆龙门阵”(四川话聊天之意)……这样的一些具有浓厚方言痕迹的主持言语,将被要求改换说法或者取消了! 国家广电总局的通知要求播音员主持人除节目特殊需要外,一律使用标准普通话。不得模仿地域特点突出的发音和表达方式,不使用对规范语言有损害的俚语俗词等。避

免滥用生造词语和不规范网络用语,不在普通话中夹杂不必要的外文。如果节目邀请嘉宾参加,也要对嘉宾随意使用方言、夹杂外语等情况及时提醒纠正。业内人士表示,综艺节目主持人将首当其冲成为规范对象。对此,作为地方电视台综艺娱乐节目先锋的湖南卫视的负责人表示,已把有关要求传达到所有主持人,尤其是《快乐大本营》、《天天向上》等在青少年中影响较大的品牌节目,要为形成良好的语言环境积极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 规范使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基本要求,是树立文化自信、提高文化软实力、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重要内容。广播电视作为大众媒体和主流媒体,播音员主持人和嘉宾作为公众人物,更应在推广普及普通话、规范使用通用语言文字方面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

影院设备应用技术标准和产品性能应用技术指标要求

一、影院设备技术标准和产品的性能技术指标要求 (一)投影机 采用世界知名品牌。 根据采购方现有场地尺寸,投标方须提供满足场地要求的投影设备,并列出设备的型号、产地、类型。 技术要求: 1、DLP芯片技术:DMD?X3(R,G,B)芯片0.85" (对角线) DLP ?16:9;单机流明度(≥10000 ANSI流明); 单机最高分辨 率≥1,366x768像素; 对比度≥5000:1(全白/全黑,高对比度模 式)以上; 多灯液冷技术;投影色彩(16.77M色)调整功能(± 40°); 接口:DVI-D输入,2个RGB输入接口,1个5-BNC 接口,串行输入接口,S-video输入,2个遥控输入口,网络 接口(10Base-T/100Base-TX,兼容PJ-LINK); 输出:视频输 出.BNC、遥控输出、串行输出接口。 2、投影仪镜头投影仪配套镜头,根据本项目场地特性。6个 3、投影仪架立体投影仪架。3套 4、立体成像设备偏振镜架、片:透光率38%(单体)、30%(平 行)、0.01%(直角),偏光效率99%以上,质量:光学级,厚度 0.15mm以上,方向性:直线性光,漏光率5%以内。6套 5、视频传输线优质dvi延长线,长度需实地测量。6根 (二)数字影院播放器 满足影片分辨率为1920X1080以上的播放需求。

(三)银幕系统 1、银幕 (1)、银幕类型:金属软银幕 (2)、技术参数: A、银幕材质(GB/T13982-2004 5.7):PVC橡塑阻燃材料幕基,高反射金属反光涂层; B、增益系数(JB/T 7809-2005 5.3.4):β=2.0 C、有效散射角(2α)(GB/T 13982-2004 3.7):2α=50°; D、开孔率:孔径为0.6mm,银幕开孔率为6.4%; E、色温差:+170 度; F、声衰减(GB/T13982-2004 5.4):要求扬声器的声衰减8KHz 和12.5KHz 的声衰减与500Hz 的声衰减之差,分别不大于5dB 和7dB; G、反射光的颜色(GB/T13982-2004 5.5):银幕表面要求彩色还原性良好,即反射光与入射光的颜色色度应一致; H、解像力(GB/T13982-2004 5.6):125 线对/mm,用于放映电影的银幕应具有满足80 线对/mm 以上的放映解像力; I、均匀性:银幕全幅材质和涂层均匀,以保证幕面不同部位在照明条件下的反射亮度趋向一致;

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数字电影技术标准体系

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数字电影技术标准体系 ---上海市文广局广播影视处 李涵初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电影作为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的高智能、高投入、高产出的文化产业,是当今社会公认的具有高质量的综合艺术媒体之一。数字电影是电影发展里程中的一次最深刻、最彻底的革命,是传统文化产业与现代多媒体技术相结合的产物,它以便捷有效的创作手段、高效低价的传输发行方式、始终如新的放映效果、丰富拓展的节目资源、安全可靠的版权保护措施等优势,在给观众带来全新感受的同时,对电影业传统的生产与经营方式产生了巨大影响和深刻变革,从而孕育了崭新的市场经营理念和运作模式,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并将对21世纪全球化的数字媒体经济的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我国电影主管部门抓住历史发展的机遇,高度重视数字技术在电影行业中的应用,着眼于国际电影数字化发展的前沿和中国电影发展的实际需要,坚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立足于引进吸收、创新发展的基本思路,通过发布产业发展政策、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实施促进发展措施等方式,有效地推动了中国电影的数字化进程,并为下一步推广、普及数字电影创造了条件。 一、制定一系列适应电影产业化的数字电影发展政策和管理办法 1.2004年,国家广电总局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快电影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广发影字[2004]41号)和《电影数字化发展纲要》(广发影字[2004]257号),确立了数字电影在我国电影产业化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明确了我国电影数字化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措施,为行业发展和社会参与指明了方向。 2.先后制定了《数字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办法(试行)》、《农村数字电影发行放映实施细则》、《组建数字电影(中档)技术院线公司的实施办法(试行)》等三项分别涵盖不同应用层面、适应事业、产业发展的电影数字化放映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经营管理的政策。 二、建立了适合国情的数字电影技术标准体系 在密切关注国际上数字电影技术发展动态的同时,坚持从实际出发,自主创新,建立了既适合我国实际,又能与国际接轨的数字电影技术标准体系。 1. 与国际数字影院技术接轨的,适合城市商业影院放映的《数字影院暂行技术要求》(GD/J017-2007); 2. 具有中国特色,适应农村,面向社区放映的《数字电影流动放映系统技术要求》(GD/J013-2007); 3. 适应国情、民情,满足广大工薪阶层低票价、高质量观影需求,适合中小城市发展数字化影院的《数字影院(中档)放映系统技术要求》(GD/J014-2007)。 现阶段,根据世界数字电影技术发展的进程以及我国现阶段电影的现状和发展能力,将我国的电影数字放映在技术层面上划分为高、中、低档三个应用层面,完善了我国数字电影技术标准体系,为适应我国快速发展的多元化数字电影发行放映市场的应用新格局奠定了基础。 三、三种数字影院放映系统技术要求的异同

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影视节目版权保护工作的通知

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影视节目版权保护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关:广电总局来自:法律桥发布时间:2007-9-26 10:43:43 点击:354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中央三台,电影频道节目制作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近年来,经过各级广播影视管理部门和播出机构的共同努力,全系统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播出机构侵权或盗播影视剧情况有明显改观。但仍有部分播出机构无视国家法律和总局有关规定,违规、侵权播出未获得合法授权或未取得发行许可的节目,影响了广播电视的社会形象。为进一步严肃纪律,整顿广播电视节目播出秩序,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总局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从广播电视发展的全局出发,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任务来抓,贯彻管理工作始终。有条件的地方要尽快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领导挂帅,辖区内播出机构负责人参加,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指导和监管辖区内各播出机构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健全制度,严格审查。各级广播影视版权管理部门要切实督促各播出机构做好播出节目的审查把关工作,要在机构内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节目播出行为。要认真落实节目“三审制”和重播重审制度,确保节目内容导向正确,坚决杜绝播出存在违反《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规定和总局有关规定内容的影视节目。 三、认真审验各项手续。各播出机构在播出非本机构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动画片和其它电视节目时,要严格按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总局有关规定,认真审核所播节目的《许可证》手续或批准文件,要确保所播节目具备合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动画片发行许可证》、《电视剧发行许可证》或《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对于未按规定提供合法批准文件或相应发行许可的节目,坚决不得安排播放。 四、取得合法授权。各播出机构在购买已经取得上述合法批准文件或相应发行许可的节目,还须同时取得著作权持有者的合法播出授权,并依合同、协议在授权许可播放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进行播放。未取得合法播放权利的节目,一律不得安排播放。 在境外落地的国内电视频道,要妥善解决好落地国家或地区的节目合法版权问题,避免版权纠纷。 各播出机构开办的各类介绍境内、外电影或电视剧的影评、剧评资讯栏目,使用电影、电视剧片段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须事先依法取得著作权使用许可。 五、认真进行清理。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播出机构要对照本通知要求,立即对本机构备播节目进行对照清理和认真自查。全面清理未取得合法播出授权和批准文件的节目,重点清查各类非法播出境内、外电影或电视剧的栏目,对于违规行为要立即停止并认真进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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