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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县城区移民搬迁易地搬迁安置房分房办法

脱贫攻坚县城区移民搬迁易地搬迁安置房分房办法
脱贫攻坚县城区移民搬迁易地搬迁安置房分房办法

X县城区易地搬迁移民搬迁安置房分房办法

按照脱贫攻坚工作总体要求和年度减贫计划需要,为了使广大易地搬迁对象尽快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实现精准安置和住房安全有保障。根据市移民(脱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市移民搬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X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8年度易地搬迁安置房分配工作的通知》和《关于2017—2018年度城区易地搬迁安置房分配工作方案》三个文件精神,结合全县移民搬迁“三精管理”工作现实需要,特制定《X县2017—2018年度城区易地搬迁安置房分房办法》。

一、房源情况

二、安置对象

三、政策原则

(一)参与分房对象“户”及“家庭人口”确定原则

按照《市移民(脱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市移民搬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移组发(2018)6号)和《X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易地搬迁安置房分配工作的通知》(移组办发(2018)16号文件)两个文件要求,结合进城对象的特点和城区安置房的现状,关于搬迁户的认定原则是:参与我县2017-2018年度城区易地搬迁安置房分配

的易地搬迁对象,凡属于X扶局发(2018)81号文件批复的剔除对象均不列入分房范围不参与分房;凡属于X扶局发(2018)81号文件批复的拟新增对象可以列入分房范围并参与分房(详见《X县扶贫开发局关于全县“十三五”期间建档立卡贫困户拟新增和取消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标识的批复》X扶局发(2018)81号)。

因本次分配的城区易地搬迁安置房,都是2017年已经动工修建,且在规划修建时已经按照“先人后房、人房对应”原则精准落实搬迁计划的安置房。因此本次分配安置房时,关于家庭人口的认定原则是:以2018年1月7日国库核定的家庭人口为准。具体来讲,凡属本次动态调整之前已经在库标识的易地搬迁对象,原则上以2018年1月7日国库核定的家庭人口为准;凡属本次动态调整时拟新增的易地搬迁户,应以本次动态调整(即2018年7月)时国库内标注的家庭人口为准。

(二)“政策红线”原则。坚持人房对应,严格执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5㎡,群众自筹资金每人不超过2500元、每户最多不超过1万元“两条政策红线”。

(三)“优先安置”原则。在保证人房对应的前提下,坚持先现房后期房的原则,优先把2018年度预脱贫易地搬迁对象在现房安置;在安置预脱贫对象时优先保障重点脱贫村对象,其次安置非重点脱贫村的对象。对于“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要求低层安置的,可以优先考虑在低层安置。

(四)“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房对象严格按照本人申请、镇村初审,移民办、扶贫局复审,并将复审结果以镇为单位进行公开公示,最终形成进城分房对象花名册。

四、人房搭配情况

本次安置2017—2018年度城区易地搬迁安置对象1673户,其中:2018年预脱贫易地搬迁对象692户,一般易地搬迁对象981户。安置房分配严格按照易地扶贫搬迁“两条政策红线”要求进行人房搭配,采用将现房优先安置2018年度预脱贫易地搬迁户,再用剩余现房和期房安置一般易地搬迁户。其中:

五、分配办法

本次安置房分配采取现场摇号“一步到位”的方式进行(自行弃权者除外),即通过摇号现场确定小区定楼号定单元定楼层房号。具体操作由县移民办委托第三方社会组织操作,特邀县公证处、县纪委、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扶贫局、县国土局,基层镇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县级以上政协委员和搬迁群众代表现场全程监督。

六、群众自筹及房屋差价

1、群众自筹及预交:参与本次分房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在现场分房活动进行前,必须以户为单位按照参与分房人口每人2500元、每户最多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预交群众自筹(对于以前在库的易地搬迁对象,分房人口按2018年1月7日国库核定的家庭人口为准;对于本次动态调整时拟新增的易地搬迁户,分房人口按2018年7月动态调整时国库内标注的家庭人口为准),分房结束后,在7个工作日内按照实际情况多退少补。为方便群众交款,预交群众自筹以镇办为单位组织收缴,统一在信合机构专用帐号交款,由镇办以镇为单位向县移民办提供总的缴款凭证。

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省纪律省监察厅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 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市关于加强扶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和中共市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开 展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纪发〔2016〕1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用铁的纪律督促全镇各村党支部、镇级各部门(单位)和机关干部履行脱贫攻坚工作管理职责,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根据《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市扶贫开发工作问责办法》等规定,特制定如下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市、区委“六个一批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和“十大扶贫专项方案”的推进实施,以自查扶贫攻坚政策的有效落实、精准帮扶和脱贫 减贫措施及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扶贫项目的规划实施和扶贫资金的 管理使用等为重点,紧紧抓住“教育、自纠、规范、查处”四个关键 环节,按照“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查纠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落实“精准治贫、规范实施,依法扶贫、依法脱贫”的核心工作要求,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镇纪委将严格考核问责, 切实做到依法监督、依法查处,确保市委三届十次全会《决定》全面 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工作顺利推进。 二、自查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省委关 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中共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共市委关于决战决胜扶贫攻坚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市扶贫开发工作问责办法》和《市关于加强扶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 的通知》等文件。 三、监督检查对象 (一)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单位),机关全体干部;

拆迁安置房选房分配实施方案

拆迁安置房选房分配实施方案

目录 一、适用范围 P3 二、安置房源情况 P3 三、安置房选房原则 P4 四、安置房选房前资格选房人的登记确认工作 P5 五、安置房选房工作组织 P7 六、安置房选房办法时间表 P9 七、安置房选房办法释疑 P9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P12 九、声明 P13 十、附件 P13

为和谐顺利的组织、完成XXXX项目被拆迁人安置房选房工作,根据X政发〔XXXX〕XX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改制企业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工程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结合XXXX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仅限XXXX项目,适用于原XX路地面X栋的原职工住户,且必须已与XXXXXXXXXXXXXXXXX公司签订了《房屋产权调换协议》、《房屋产权调换协议补充协议》及《房屋征收产权调换核定表》的原职工住户(以下称被拆迁人)的回迁安置选房使用。 被拆迁人是指拆迁房屋对应的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登记的产权人。(持有《房屋产权调换协议》,但其房屋产权已交易或变更登记的,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登记的产权人为被拆迁人) 二、安置房源情况 安置房源位于(安置房源共计XXXX套)。户型包括: #楼二房二厅一卫XX 套,建筑面积在XXX—XXX㎡之间; #楼二房二厅一卫XX套,建筑面积在XXX —XXX㎡之间, #楼三房二厅一卫XX套,建筑面积在XXX—XXX㎡之间(具体户型房号及面积详见附件一《XXXX楼房屋产权对照表》)。 房型概况表

三、安置房选房原则 (一)被拆迁人安置房实行“拆一还一”政策进行安置,即一套拆迁房屋的房产证对应一套安置房。如被拆迁人房屋对应的安置面积大于本次安置房源能提供的最大房型面积,可以按以下方式选择安置房(任选其一): 1、被拆迁人本次不参与选房,待后续安置房源中有适当面积的安置房再参与选房; 2、被拆迁人参与本次选房,从现安置房源中选择一套安置房,应安置面积大于其选择的安置房面积部分,超过部分在5㎡(含5㎡)内的,按建筑面积每平米5300元进行货币补偿;超过部分在5㎡以上的,按职工内部认购价补偿。 (二)安置房实行“先抽号后选房”的办法进行,即由资格选房人抽签决定被拆迁人选房的先后次序,同一拆迁房产对应一个选房排号,如被拆迁人持有多套拆迁房产,该被拆迁人仍安排为一个抽签号,轮到其选房时,同时完成其多套安置房的选择。 (三)被拆迁人选定的安置房,须签定《选房结果确认书》确认房号,如未签或拒签,则视为选房结果无效,其选择的房号可由后续排号的拆迁人选择。 (四)拆迁户安置面积的确定及回购面积的计价按《拆迁户安置面积及回

安置房交房工作方案

安置房交房工作方案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安置房交房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指挥领导组 总指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交房的全面工作,决策、协调、处理重大事项。 (二)计划联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安排每日交房对象,提前通知业主交房时同和需带齐的资料,并将安排情况及时通报房屋交验组。负责解释、协调解决安置户的拆迁遗留问题,并引导其及时交房。 (三)综合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发放《业主手册》、《拆迁补充协议》、签订《承诺书》、办理水电过户收取装修押金、统计汇总交房进度。 (四) 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后勤保障。包括餐饮、车辆、宣传办公、安全等。 (五)财务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计算、收付房屋价差款。 (六)交房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施工队: 职责:负责全程陪同业主交验房屋,耐心做好说明,检査交接房屋和水电状况,登记业主反映的问题,做好交房表格登记。指导办理交房手续,交付房屋钥匙。交房表格及时交统计人员汇总。 (七)工程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协调、安排施工单位人员驻守楼房,开启业主房门,检查交接房屋和水电状况,汇总、协调、处理业主反映的质量意见。 二、交房流程

1、按照选房号顺序通知各业主到场选房。 2、核对业主身份,包括业主身份证、协议书等。 3、业主缴纳装修押金。 4、业主办理水电过户。 5、由交房专员带领业主到其房屋检验,对房屋质量的意见应该解释并记录。指导业主在交房验收单上签字。 6、将业主反映的质量问题交工程组汇总处理。 7、带业主到综合组办理交房手续、交钥匙。交房登记表应交综合组统计。 三、时间安排 商品房交房时间: 安置房交房时间: 四、需准备事项 (一)交房大厅布置。包括交房流程图、各项上墙资料公布,月日前完成。(后勤组) (二)交房资料准备。各种交房表格印刷,水电过户及办公用品(包括手电、文件夹、雨 伞、工作证等)等相关资料的准备,月日前完成。(综合组) (三)人员落实。落实抽调人员、组织各岗位人员培训,月日前完成。(领导组) (四) 月日刊登并印发交房通知,按选房号顺序通知业主交房,并列出计划。(计联组) (五)后勤保障准备。(后勤组) (六)房屋逐套自检,确保一次交验成功。(工程组) (七)回购款准备。(财务组) 交房通知书 尊敬的业主:

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 1、(单选题)根据《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县级政府对扶贫资金管理监督负()。 A.首要责任 B.重要责任 C.直接责任 D.主要责任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解析:展开解析↓ 2、(单选题)根据《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资金重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A.最高人民法院 B.中央纪委机关 C.审计署 D.最高人民检察院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解析:展开解析↓ 3、(单选题)根据《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进行集中整治和预防。 A.中央纪委机关 B.审计署 C.最高人民检察院 D.最高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解析:展开解析↓ 4、(单选题)根据《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负责全国脱贫攻坚的综合协调。 A.国务院 B.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C.党中央 D.中央纪委机关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解析:展开解析↓ 5、(单选题)根据《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对脱贫攻坚进行监督执纪问责。 A.中央纪委机关 B.审计署 C.最高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检察院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导入到我的错题 解析:展开解析↓ 6、(多选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下列关于县级党委和政府的做法,正确的有()。 A.县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及时纠正和处理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 B.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指导乡、村加强政策宣传,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把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C.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指导乡、村组织实施贫困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退出工作,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D.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制定乡、村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指导意见并监督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保证贫困退出的真实性、有效性

安置房摸号方案

远东镇安置房摸号现场工作方案 为确保远东镇安置房分配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分配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县政府政(2012)4号、政秘(2013)26号和远东镇政府政(2013)1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制定如下区域摸号方案: 一、参与单位(人员):各项目指挥长、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电视台、县公证处、远东镇、远东派出所、安置房分配小组和安置小组全体人员、各村民组(含无房户、路边房及供销社)选房代表、群众监督员(3名)、各征地拆迁工作组全体人员、梅林村和缺口社区全体村干; 二、摸号时间:2014年9月29日上午8:30 三、摸号地点:远东镇计生办三楼大会议室 四、选房操作程序 1、房源编号。由选房安置组将所有的安置房统一编制栋号、房号(多层、高层分别编号),绘制出房源平面示意图,以方便各村民组选房。 2、区域摸号。征地拆迁工作组负责组织各村民组推选一名代表(代表必须由本村民组多数成员推选产生),在领导组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集中公开摸号,摸号分两个步骤,首先摸“摸号的顺序号”——即确定摸号的先后顺序;第二步,根据摸到的顺序号,各村民组代表依次摸安置区域顺序号,根据安置区域顺序号依次确定各村民组回迁安置的区域。选房安置组按序号对相应村民组所需的安置房户型和套数,按照安置房编排的栋号、房型等由前向后,由东向西,依次分配楼栋(套),同一栋由东到西、

同一单元自下而上的顺序安排相应数量房屋,一次性分配给各工作组(含多层90平方米房源不足的增、减购房型),并进行公示,不得跨楼、跨单元分配房屋。各村民组安置顺序号、安置区域一经选定,由各村民组所选代表与领导组办公室现场签订《选房协议书》。安置房选房摸号过程和结果,由领导组办公室聘请县公证处进行现场司法公证。 3、现场摸号采取乒乓球盲抓法,由工作人员填好摸号顺序号及安置区域顺序号的阿拉伯数字(演练则使用英文字母),由县公证处公证后放入暗箱中,各选房代表依次上台摸号,确定摸号顺序号及安置区域顺序号,对于无故缺席摸号及选房代表当场拒绝摸号的,由县公证处公证后,视为放弃此轮摸号选房,待下轮摸号选房,后面选房代表补上空缺继续开展摸号,选房代表自暗箱中拿出乒乓球后,需抓在手心,后退一米后在县电视台摄像下打开手心,由县公证处公布选房号码,确定房源后与领导组办公室现场签订《选房协议书》。 五、摸号现场注意要点 1、现场指挥由柯书记、丁镇长总负责,负责指挥协调现场各单位工作,确保摸号工作有序进行; 2、征地拆迁工作组负责提前两天通知各选房代表并保留通知记录,当天组织各村民组选房代表选房准时进入会场,如有突发情况,需提前报告领导组办公室。 3、现场稳控由县公安局及远东派出所负责维持秩序。政府工作人员、选房代表必须佩带工作证、代表证才允许入场,非选房代表及工作人员一律不允许入场,工作证、代表证由镇政府负责制作(内含照片、姓名、职务、政府公章),县公安局及远东派出所安排10名警察参与维稳(穿制服),其中计生办门口安排两人、

安置房分房工作总结

安置房分房工作总结 独山港镇“四到位”全力做好安置房分房工作近日,独山港镇按 照“认真、负责、公平、效率”的原则,坚持“四到位”全力做好绿洲花苑926套安置房分房工作,截至目前527户涉迁安置户顺利分房。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方案制定到位。该镇及时成立安置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镇 __任组长,从各局办抽调工作经验丰富、政策熟悉的精 干人员任成员。在深入调研、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召开10多次会议,反复研究房屋分布、分配方案、责任分工等工作,科学制订方案,对分房工作各个流程进行了细致安排。二是强化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到位。该镇把安置房分布和分配原则制成手册发放到户、到人。认真做好资料核对协议变更以及房型确认工作,确保所有选房农户的选房号、户型等无差错。在分房现场外布置了咨询点,切实做到了边宣传政策,边解疑释惑,边思想疏导。三是严格纪律要求,明确责任到位。工作组成员服从统一安排,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弄虚作假、分人情房、与安置群众发生言行冲突等情况发生,不得擅自乱议论、乱表态。实行 __亲自挂帅,领导班子成员全员参与,分工负责,做到领 导在一线指挥、工作在一线开展、问题在一线解决,确保顺利完成安置分房工作。四是实施部门联动,确保稳定到位。及早深入移民农户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发展问题及时化解,做到调查在前,防范在先,把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妥善处理安置分房过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和选房引导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确保分房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安置房工作总结 一、航华嘉苑:目前工程主体全部结束,正在进行水电安装、内外墙粉刷,公租房正在进行装修,外水已签合同、外气正在进行施工、外电进入招标程序,计划今年年底工程竣工验收。 存在问题: 1、航华路排水管道不能满足设计要求,需要从货场八路进行排水至解放路,而排水管道至今未修。 2、航华嘉苑南侧设计有一条规划道路,没有修建。 二、燕山新村:共计20栋楼,目前6栋楼主体封顶,正在进行外墙保温施工,其余的楼主体施工至6层,地下室正在进行主体施工,计划今年年底工程主体全部封顶,至xx年7月工程竣工验收。 存在问题:由于施工单位资金的不足,导致工程进度缓慢。 三、陈梁新村:目前正在进行地下室的开挖,计划今年年底工程主体至6层,前期由于雨季导致工程进度迟缓。

吉林省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征求 意见稿

吉林省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包括长白山开发区、长春新区)及省直相关部门(单位)脱贫攻坚责任的落实。 第三条本细则按照省负总责、市(州)县抓落实、乡村管理的脱贫攻坚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任务,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 第二章省负总责 第四条省委、省政府对全省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确保责任制层层落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政策措施;根据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制定脱贫攻坚滚动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向中央签

署脱贫责任书,每年向中央报告扶贫脱贫进展情况。 第五条省委、省政府负责调整省级财政支出结构,建立与国家要求和省财力相适应的投入增长机制,明确省级脱贫攻坚投融资主体,确保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统筹协调使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定点扶贫等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第六条省委、省政府加强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的检查监督和审计,下放扶贫项目资金审批权限,推进扶贫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推行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及时纠正和处理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 第七条省委、省政府负责结合实际,推动落实国家扶贫成效考核、督查巡查等工作机制。加强对贫困县的管理,严格落实贫困县考核机制、约束机制、退出机制;保证贫困县党政正职在脱贫攻坚期内稳定,对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能够就地提级,但不调离扶贫岗位,做到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 第八条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全省脱贫攻坚的综合协调,组织开展市、县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督查巡查、贫困退出和第三方评估等工作,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有关情况;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制定相关规划和计划。 第九条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建设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大数据平台,建立部门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完善农村贫困统计监测体系,实现贫困人口动态管理。 第十条省直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

安置房分房方案

安置房分房方案 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

**村安置房分配实施方案 根据《*********村改造项目合作协议书》,结合安置房源的实际情况,为了做好分房工作,明确分房原则和流程,现制定分配方案如下: 一、安置房分配的原则 1、采取多方参与监督,坚持公正、公平、公开。 2、**村安置房分配以抽号方式进行,按照协议顺序抽取选房顺序号,再以选房顺序号为次序进行抽号选房。 3、依据拆迁协议,每户每次选房选定一名户代表拿着选房证参与选房,选房时根据选房证上的序号进行抽号选房。 4、按拆迁协议分配安置房,房源充足时按面积选房,无房源时按区指导现金补偿价格4200元/平方米补偿。 5、**村选房村民151户,每户有标准安置面积,及二次分配面积35㎡。依据总面积逐轮抽号选房。 6、每户可有5平方米找补面积(每平方米3000元)。 7、各户最终所剩安置房源面积,可自由组合,组合选房后仍有剩余面积的或没有组合的剩余面积和剩余房源最后统一处理。 8、当日选房的村民选房后发放20万现金(有二次分配35㎡差额的发放20万)。选完房的村民发放6月10日前过渡费和两个月装修期过渡费。7个工作日确定车位、面积差额、保留房指标款、股份本金,统一清算。 9、停车位:每户一个免费停车位;一个平价车位5万元;第三个车位8万元。(免费车位和平价车位必须一个在C区,一个在D 区,不能在同一区域内) 10、安置房源面积共5类。户型归类:(1)一类:141.98—159.05㎡(166套)(2)二类:123.13—128.82㎡(88套)(3)三类:91.20—108.00㎡(439套)(4)四类:73.00—89.16㎡(191套)(5)五类:52.85—64.86㎡(239套)。

脱贫攻坚问题清单及整改方案

脱贫攻坚问题清单及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坚持攻坚目标、确保责任落实,坚持精准方略、确保脱贫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的原则,举一反三,全面查摆脱贫攻坚中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扎实推进整改。通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治,严格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做深做实帮扶工作,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全面提升“两率一度”(识别精准率、退出精准率、因村因户帮扶群众满意度),真正使脱贫攻坚中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迎接省市县督查和年终考核评估。 二、整改内容 根据中央和省、市督查巡查、考核验收和第三方评估的情况,结合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督查发现的问题,经综合分析汇总,要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开展排查整改。 (一)脱贫标准不高。主要表现在:脱贫户收入核算统计不规范、不准确、不真实,存在错填、漏填情况;没有真正落实“一达到、两不愁、三保障”的扶贫对象就确定脱贫;部分脱贫户未经过“评议、核实、签字、公示”等程序就认定脱贫;部分脱贫户家中有严重负债问题就认定脱贫。 (二)精准识别不准。主要表现在:“四类对象”[贫困户家庭在建档立卡前就有财政供养人员(含村、社区干部)、个体工商户或经营企业的户、有商品房、有小汽车]清理不彻底;新识别贫困户程序不到位,

优亲厚友致使富裕对象成为贫困户,少数符合条件真正贫困的对象未纳入;有拆户、分户现象;数据信息更新不及时,动态调整不到位。 (三)帮扶工作不实。主要表现在:结对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不精准,以资金和物资慰问代替帮扶;贫困户脱贫措施单一,针对性不强;帮扶手册填写不规范,帮扶责任人未落实每年帮扶四次以上。 (四)脱贫后劲不足。主要表现在:宣传发动不到位,群众知晓扶贫政策不多;组织引导不到位,群众对脱贫攻坚的参与度不高;基层组织作用发挥不强,带领群众自主脱贫动力不足,“等靠要”思想严重。 (五)工作落实不力。主要表现在:产业扶贫龙头带动作用不强、与贫困农户利益联结不够紧密,教育扶贫政策措施不够落实,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障配套措施不够健全,金融扶贫小额信贷完成不理想。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对照上述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摆,深入剖析问题原因,要多从主观上找差距,少从客观上找理由,着力查找问题根源。一查重视程度高不高,看是否真正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第一民生工程和重大政治任务;二查工作作风实不实,看是否真正扑下身子真抓实干,是否坚持以“三严三实”的标准推进工作落实;三查工作力量强不强,看机构队伍是否与脱贫攻坚相适应;四查业务素质精不精,看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是否适应脱贫攻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动态管理,提高识别标准。开展全覆盖摸排甄别,重点将不符合条件的“四类人员”清理出去,对符合条件的低保户、残疾人

拆迁安置房分配方案

xxx 拆迁安置房分配方案(讨论稿) 因朝阳新城建设需要,我村村民房屋全部拆迁,为妥善安置,尽快回迁,村两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订本安置房分配方案,并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为加强对安置房分配工作的领导、确保分配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成立xxx 安置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蹲点领导:xxx(镇纪检书记)xxx(镇政府副镇长) 组长:xxx xxx 成员:xxx xxx xxx xxx xx xxx 十个代表下设工作小组如下: 1、分配抽签小组负责人:xxx xxx 成员:xxx 代表(10 人)负责分配方案的起草,户型统计、公布,各种数据的整理,抽签的一切准备(包括房屋平面图的制作,签的制作,各种表格的制作)公证单位的联系等工作。 2、后勤组负责人:xxx 成员:xxx 负责分房过程中的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3、保卫组负责人:xxx 负责分房全过程的安全保卫工作及纠纷调解。 4、新房设施配套组负责人:xxx 负责水、电、下水、道路以及其他管线的畅通,确保住户尽早入住。 二、分配的对象及原则 1、凡因朝阳新城建设需要而拆迁并与村委会签订了拆迁还房协议的为本次分配对象。 2、按照拆一还一,就近靠档不调档的原则,得房面积不得超过协议还房面积。 3、拆迁还房面积人均不足35 ㎡的按人均35 ㎡补足,补足面积按每平米2750 元进行购买(由本人申请,村申报,镇相关部门核定)。 安置房分配办法 1、根据拆迁协议规定,安置房全部采取抽签形式进行选房,按村统计的拆迁户名单顺序先抽取顺序号,再由顺序号抽取房号,顺序号一次性抽取,一户在一种户型面积自报几套,房号可同时抽几次,抽签以拆迁户本人为准,需要委托他人的需到现场签署《抽签委托书》,并由公证单位、区农民公寓办、镇纪检、监察和10 名拆迁户代表进行全程监督。 2、按拆迁协议为户主,由每户填写《xxx 拆迁户选择安置房户型面积自报表》,根据每户自报户型、面积分档进行抽签。 3、一户拆迁户有两处或两处以上拆迁面积,其中一处面积小于72.45 ㎡的必须并户。

安置房交房工作方案

安置房交房工作方案 ****安置房交房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一)指挥领导组总指挥组长副组长成员职责负责交房的全面工作,决策、协调、处理重大事项。 (二)计划联络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职责负责安排每日交房对象,提前通知业主交房时同和需带齐的资料,并将安排情况及时通报房屋交验组。 负责解释、协调解决安置户的拆迁遗留问题,并引导其及时交房。 (三)综合组组长副组长组员职责发放《业主手册》、《拆迁补充协议》、签订《承诺书》、办理水电过户收取装修押金、统计汇总交房进度。 (四)后勤保障组组长副组长:组员:职责:后勤保障。 包括餐饮、车辆、宣传办公、安全等。 (五)财务组组长组员职责负责计算、收付房屋价差款。 (六)交房组组长副组长组员施工队职责负责全程陪同业主交验房屋,耐心做好说明,检査交接房屋和水电状况,登记业主反映的问题,做好交房表格登记。 指导办理交房手续,交付房屋钥匙。 交房表格及时交统计人员汇总。 (七)工程组组长副组长组员职责负责协调、安排施工单位人员驻守楼房,开启业主房门,检查交接房屋和水电状况,汇总、协调、处理业主反映的质量意见。二、交房流程 1、按照选房号顺序通知各业主到场选房。 2、核对业主身份,包括业主身份证、协议书等。 3、业主缴纳装修押金。

4、业主办理水电过户。 5、由交房专员带领业主到其房屋检验,对房屋质量的意见应该解释并记录。 指导业主在交房验收单上签字。 6、将业主反映的质量问题交工程组汇总处理。 7、带业主到综合组办理交房手续、交钥匙。 交房登记表应交综合组统计。 三、时间安排商品房交房时间安置房交房时间 四、需准备事项 (一)交房大厅布置。 包括交房流程图、各项上墙资料公布,月日前完成。 (后勤组) (二)交房资料准备。 各种交房表格印刷,水电过户及办公用品(包括手电、文件夹、雨伞、工作证等)等相关资料的准备,月日前完成。 (综合组) (三)人员落实。 落实抽调人员、组织各岗位人员培训,月日前完成。(领导组) (四)月日刊登并印发交房通知,按选房号顺序通知业主交房,并列出计划。 (计联组) (五)后勤保障准备。

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为加快我区城市化进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村进行城中村改造。为稳妥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我区本着依法合规、合理补偿、妥善安置的原则,充分贯彻以人为本、有情操作、让利于民的精神,结合本村实际,并参照我区其他城中村改造的标准,制定本方案。 一、拆迁安置补偿标准 以宅基地使用证为依据,结合历史及现状情况,由村委会对宅基地户及面积进行确认,凡属拆迁范围内的宅基地证使用权人为被拆迁人,根据宅基地面积进行分类安置补偿。 1、以宅基地面积333.33m2及以下的,回迁安置房为220m2,地上附着物面积以宅基地面积2层计算,扣除已安置面积后,按元/m2以货币补偿。 2、宅基地面积333.34 m2及以上的,在220 m2安置房的基础上,按照宅基地面积减去333.33 m2除以1.5计算,为另行增加的安置房面积(增加的部分需超过单套安置房面积的二分之一),差额部分需按照元/ m2相互折抵。地上附着物面积以宅基地面积2层计算,扣除已安置面积后,按元/ m2予以补偿。 3、宅基地面积110 m2以下的,地上建筑物不再行进货币补偿。 4、三层及以上建筑物的补偿,由村委会审定,报区政府拆迁小组同意并公示后进行补偿。 5、村集体道路、闲散地等补偿:以享受村民待遇的人口为依据,

每人补偿万元(待遇资格由村委会认定)。 6、临时过渡安置费:过渡安置期暂定个月,自签订拟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如不能按时返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村委会认定人口数(三年内不变),第一年每人每月元,第二年每人每月元,第三年每人每月元,临时过渡安置费一次性付清。 二、拆迁奖励 按照10户联保的原则奖励(单户签约不享受奖励)。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拟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每户奖励万元,其中的万元由区政府筹措,在签订拟拆迁协议时,每户先兑付元奖励。 三、拆迁补偿及奖励兑现条件 各组拟拆迁户协议签字率达到90%以上,签订的协议生效,拆迁补偿及剩余25万元奖励资金统一兑现。 四、安置住房的位置、标准及分配方法 1、安置房位置及交房时间: 安置房按市规划部门批准的位置建设。安置房交付时间,自签订拟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暂定36个月。 2、安置房标准: (1)安置房为全产权商品房,安置房的楼层最高不超过28层。(2)安置房分二种户型:建筑面积分别约为90m2、130m2(以房屋确权部门认定为准)。 (3)安置房的装修为简装,标准:包括水、电、暖、天然气、有线

《吉林省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包括长白山开发区、长春新区)及省直相关部门(单位)脱贫攻坚责任的落实。 第三条本细则按照省负总责、市(州)县抓落实、乡村管理的脱贫攻坚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任务,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 第二章省负总责 第四条省委、省政府对全省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确保责任制层层落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政策措施;根据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制定脱贫攻坚滚动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省委、

省政府主要负责人向中央签署脱贫责任书,每年向中央报告扶贫脱贫进展情况。 第五条省委、省政府负责调整省级财政支出结构,建立与国家要求和省财力相适应的投入增长机制,明确省级脱贫攻坚投融资主体,确保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统筹协调使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定点扶贫等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第六条省委、省政府加强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的检查监督和审计,下放扶贫项目资金审批权限,推进扶贫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推行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及时纠正和处理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 第七条省委、省政府负责结合实际,推动落实国家扶贫成效考核、督查巡查等工作机制。加强对贫困县的管理,严格落实贫困县考核机制、约束机制、退出机制;保证贫困县党政正职在脱贫攻坚期内稳定,对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可以就地提级,但不调离扶贫岗位,做到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 第八条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全省脱贫攻坚的综合协调,组织开展市、县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督查巡查、贫困退出和第三方评估等工作,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有关情况;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制定相关规划和计划。 第九条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建设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大数据平台,建立部门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完善农村贫困统计监测

【2018-2019】对回迁安置房重新调换选房协议-推荐word版 (6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对回迁安置房重新调换选房协议 篇一:购房协议书(特别适用于农村拆迁安置房) 协议书 甲方(卖房方)身份证乙方(买房方)身份证甲方是拆迁安置户,现有部 分富余户头(拆迁安置房购买权)转让,经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只转让户头(拆迁安置房购买权),每个户头含安置面积平方,甲 方户头人员名单共人,委托代理人为,即甲方代表人,甲方及甲方代表人保 证出售本户头签订本合同的时候经本户头的产权共有人同意,乙方在本协议签 订生效后当即付清户头转让费,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凭安置选房顺序号办理选房 购房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按照镇政府拆迁安置房的价格,房款由乙方直接交于安置房收费点(发票户名是甲方的)。 三、转让后房屋所有权属于乙方,乙方无论是否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有权将此房屋转让出售或出租,甲方及其名下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任何异议进行 阻扰。乙方以甲方名义缴纳的购房款票据以及甲方名义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均交由乙方保管,作为乙方对此房屋所有权的证据。 四、在政府允许办理房产证时,应主动联系乙方,甲方在可以办理之日起一月内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逾期 办理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第五条违约责任处理。 五、 六、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不 经过任何法律公证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果。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见证人:身份证:电话: 年月日如果甲方违约和不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甲方应市场房价的三倍价 赔付给乙方。若上述房屋及车库再遇拆迁,所有补偿及权益,均由乙方享受与甲方无关。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 甲方(卖房方)身份证乙方(买房方)身份证 甲方现有房屋转让,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 向甲方购买拆迁安置房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幢室的拆迁安置房(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车库(来自: : 对回迁安置房重新调换选房协议 ) )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拆迁安置房做好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拆迁安置房。 二、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拆迁安置房,原户头所有人,身份证号码:(甲方于年月就户头转让已经签订了户头转让协议。)允许转卖,该拆迁安置房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其他未 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原户头户主与甲方的一切产权纠纷,债权债务以及其他 权利瑕疵与乙方无关,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乙方在 年月日前次付清给甲方,付款方式。 四、双方同意于年月日前乙方付清全部购房款的同时,由甲方将上述房屋正式交付给乙方。转让后的房屋所有权属乙方。无论是否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乙 方有权将此房出售或出租。甲方及其名下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任何异议 进行阻扰。 五、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毁约或不能按期付清购买款,乙方不得和甲方索还定金,另赔付甲方定金的3倍违约金,甲方中途毁约或不能按时交付该房地产, 甲方应在毁约之日起日 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付给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3倍的违约金。 六、本契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在政策允许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在可以办理之日起一月内必须无条件配合 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若上述房屋及车库再遇拆迁,所有补偿及利益,均由乙方享受与甲方无关。 九、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安置房交房工作方案

****安置房交房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指挥领导组 总指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交房的全面工作,决策、协调、处理重大事项。 (二)计划联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安排每日交房对象,提前通知业主交房时同和需带齐的资料,并将安排情况及时通报房屋交验组。负责解释、协调解决安置户的拆迁遗留问题,并引导其及时交房。 (三)综合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发放《业主手册》、《拆迁补充协议》、签订《承诺书》、办理水电过户收取装修押金、统计汇总交房进度。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后勤保障。包括餐饮、车辆、宣传办公、安全等。 (五)财务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计算、收付房屋价差款。 (六)交房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施工队: 职责:负责全程陪同业主交验房屋,耐心做好说明,检査交接房屋和水电状况,登记业主反映的问题,做好交房表格登记。指导办理交房手续,交付房屋钥匙。交房表格及时交统计人员汇总。 (七)工程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协调、安排施工单位人员驻守楼房,开启业主房门,检查交接房屋和水电状况,汇总、协调、处理业主反映的质量意见。

二、交房流程 1、按照选房号顺序通知各业主到场选房。 2、核对业主身份,包括业主身份证、协议书等。 3、业主缴纳装修押金。 4、业主办理水电过户。 5、由交房专员带领业主到其房屋检验,对房屋质量的意见应该解释并记录。指导业主在交房验收单上签字。 6、将业主反映的质量问题交工程组汇总处理。 7、带业主到综合组办理交房手续、交钥匙。交房登记表应交综合组统计。 三、时间安排 商品房交房时间: 安置房交房时间: 四、需准备事项 (一)交房大厅布置。包括交房流程图、各项上墙资料公布,月日前 完成。(后勤组) (二)交房资料准备。各种交房表格印刷,水电过户及办公用品(包 括手电、文件夹、雨伞、工作证等)等相关资料的准备,月日前完成。 (综合组) (三)人员落实。落实抽调人员、组织各岗位人员培训,月日前完成。(领导组)

《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心得体会: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精品范文】

《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心得体会:是打赢脱贫攻坚 战的重要保障 《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心得体会: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简称《办法》。该办法从脱贫攻坚中央统筹、目标任务责任、县市落实、合力攻坚、奖惩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是今后指导我们脱贫攻坚工作的总循序。如: 一、中央统筹。党中央、国务院主要负责统筹制定脱贫攻坚大政方针,出台重大政策举措,完善体制机制,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协调全局性重大问题、全国性共性问题;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全国脱贫攻坚的综合协调,建立健全扶贫成效考核、贫困县约束、督查巡查、贫困退出等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对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和第三方评估,有关情况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建设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大数据平台,建立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完善农村贫困统计监测体系;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按照工作职责,运用行业资源落实脱贫攻坚责任,按照《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要求制定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市县落实。市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协调域内跨县扶贫项目,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管理、脱贫目标任务完成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监督;县级党委和政府承担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负责制定脱贫攻坚实施规划,优化配置各类资源要素,组织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县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指导乡、村组织实施贫困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退出工作,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制定乡、村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指导意见并监督实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保证贫困退出的真实性、有效性;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指导乡、村加强政策宣传,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把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坚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强化贫困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和稳定基层干部队伍;县级政府应当建立扶贫项目库,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建立健全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对扶贫资金管理监督负首要责任。 这样就全面规范了作为基层县干部的责任,给我们划了“红线”,让每一名基层干部都知道自己的责任在哪?哪儿是工作的薄弱环节,需要加强和改进,从而为更好的实现脱贫目标努力。 三、合力攻坚。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双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必须亲力亲为,推动建立精准对接机制,聚焦脱贫攻

埔洋村整村搬迁安置房屋分配方案【模板】

埔洋村整村搬迁安置房屋分配方案 一、安置房基本情况 (一)独栋安置房屋:总共612栋,每栋占地面积92.04㎡,总建筑面积231㎡; (二)非独栋安置房屋:总共60套,每套建筑面积88.3㎡。 二、安置房分配对象 按照《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埔洋村搬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确定的对象作为安置房分配对象。 三、安置房屋分配办法 (一)本村村民安置办法 1.选择独栋安置房屋安置的。以5人为计户基数,每人无偿享受20㎡住房建筑面积,建筑面积超过部分按建筑成本价购买,奖励部分按《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埔洋村搬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奖励办法执行。建筑成本价由建设单位报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财政部门核定。 独栋安置房屋宅基地折价人民币30万元,被征收人每户少于5人(不含5人)的,每少1人,向征收实施单位缴纳宅基地差价款人民币6万元;多于5人(不含5人)的,每多1人,征收实施单位给予每人宅基地补偿款人民币6万元。 2.选择非独栋安置房屋安置的。以5人为计户基数,每人无偿享受24㎡住房建筑面积,建筑面积超过部分按建筑成本价购

买,奖励部分按《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埔洋村搬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奖励办法执行,并由征收实施单位给予每人宅基地补偿款人民币6万元。建筑成本价由建设单位报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财政部门核定。 3.对于夫妻双方均为本村村民,其已生育有子女且现所有子女已经全部结婚、拆户并同时属于本村村民,该对夫妻不再单独计户安置,给予货币补偿或将其可无偿享受的安置房屋建筑面积平方数(包括相关奖励)并入其子女计算。 (二)户口已迁出的原村民安置办法 1.对于户口已迁出的,现居住于迁入地,并已在迁入地享受当地村民权利的人员,不作为本次安置对象。 2.对于户口已迁出,在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且配偶及子女非本村户籍的人员,由本人向埔洋村民委员会提出正式购房书面申请,经埔洋村民委员会初审后报征收实施单位复审后公示3天,无异议的,由征收实施单位报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委会批准,方可按建筑成本价购买非独栋安置房屋1套(有且仅有1套)。 3.对于因服兵役或就读户口已迁出的,无法迁回本村的人员,由本人向埔洋村民委员会提出作为安置对象正式书面申请,经埔洋村民委员会初审后报征收实施单位复审后公示3天,无异议的,由征收实施单位报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委会批准,方可作为本次安置对象。

安置房分房方案

**村安置房分配实施方案 根据《*********村改造项目合作协议书》,结合安置房源的实际情况,为了做好分房工作,明确分房原则和流程,现制定分配方案如下: 一、安置房分配的原则 1、采取多方参与监督,坚持公正、公平、公开。 2、**村安置房分配以抽号方式进行,按照协议顺序抽取选房顺序号,再以选房顺序号为次序进行抽号选房。 3、依据拆迁协议,每户每次选房选定一名户代表拿着选房证参与选房,选房时根据选房证上的序号进行抽号选房。 4、按拆迁协议分配安置房,房源充足时按面积选房,无房源时按区指导现金补偿价格4200元/平方米补偿。 5、**村选房村民151户,每户有标准安置面积,及二次分配面积35㎡。依据总面积逐轮抽号选房。 6、每户可有5平方米找补面积(每平方米3000元)。 7、各户最终所剩安置房源面积,可自由组合,组合选房后仍有剩余面积的或没有组合的剩余面积和剩余房源最后统一处理。 8、当日选房的村民选房后发放20万现金(有二次分配35㎡差额的发放20万)。选完房的村民发放6月10日前过渡费和两个月装修期过渡费。7个工作日确定车位、面积差额、保留房指标款、股份本金,统一清算。 9、停车位:每户一个免费停车位;一个平价车位5万元;第三个车位8万元。(免费车位和平价车位必须一个在C区,一个在D区,不能在同一区域内) 10、安置房源面积共5类。户型归类:(1)一类:141.98—159.05㎡(166套)(2)二类:123.13—128.82㎡(88套)(3)三类:91.20—108.00㎡(439套)(4)四类:73.00—89.16㎡(191套)(5)五类:52.85—64.86㎡(239套)。 11、母子房指6层以上的一类房源就近配套一套三类或四类户型的固定组合。 二、安置房分配流程 1、抓阄选房。由确认的户代表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按协议顺序号

《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省负总责、市县抓落

《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省负总责、市县抓落 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西部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脱贫攻坚责任的落实。 第三条脱贫攻坚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 第二章中央统筹 第四条党中央、国务院主要负责统筹制定脱贫攻坚大政方针,出台重大政策举措,完善体制机制,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协调全局性重大问题、全国性共性问题。 第五条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责全国脱贫攻坚的综合协调,建立健全扶贫成效考核、贫困县约束、督查巡查、贫困退出等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对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组织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和第三方评估,有关情况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第六条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建设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大数据平台,建立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完善农村贫困统计监测体系。 第七条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按照工作职责,运用行业资源落实脱贫攻坚责任,按照《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要求制定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中央纪委机关对脱贫攻坚进行监督执纪问责,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进行集中整治和预防,审计署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资金重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第三章省负总责 第九条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并确保责任制层层落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政策措施,根据脱贫目标任务制定省级脱贫攻坚滚动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省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向中央签署脱贫责任书,每年向中央报告扶贫脱贫进展情况。 第十条省级党委和政府应当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扶贫资金增长机制,明确省级扶贫开发投融资主体,确保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统筹使用扶贫协作、对口支援、定点扶贫等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第十一条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及时纠正和处理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 第十二条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强对贫困县的管理,组织落实贫困县考核机制、约束机制、退出机制;保持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做到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 第四章市县落实 第十三条市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协调域内跨县扶贫项目,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管理、脱贫目标任务完成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监督。 第十四条县级党委和政府承担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负责制定脱贫攻坚实施规划,优化配置各类资源要素,组织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县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第十五条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指导乡、村组织实施贫困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退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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