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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管理暂行办法

选修课管理暂行办法

企业管理,人事管理,岗位职责。

选修课管理暂行办法

选修课是扩大学生知识面、加强素质教育、强化专业技能,由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爱好,在全校或本专业范围内自主选学的课程。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确保按新调整的教学计划开出足够数量的选修课程,根据实行模块化教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选修课的设置

我校新调整的教学计划中,选修课分为全校性素质教育选修课、专业选修课、体育选项课三部分。

二、选修课的管理

1.全校性素质教育选修课的开课科目,教学计划中不列出具体课程。由教务科会同基础教研组提出初步意见,基础教研组教师根据课程目录结合本人专业、教学能力提出开课申请,填写《开设选修课申请表》,基础教研组组长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审核意见报教务科。教务科根据实际情况每学期公布供学生选修的科目、任课教师,并按照学生选报的情况编排教学班,安排教学。

2.选修课教学一般按周学时排课,也可以根据课程的要求,以系列讲座的形式进行编排。每门课程总学时一般在18-36学时之间,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第六节课后。

3.选修课的教材由任课教师在开课前一学期提出合适的版本。

4.专业选修课门数,按必选学分(科目)1.3倍的比例列入专业教学计划中,学生根据每学期开设的课程选够要求的学时(科目)。

5.体育选项课作为体育课的拓展,由体育教师提出可选项目的教学方案,经教务科审核后向学生公布。

6.选修课报名学生数达30人(体育选项课应达50人,讲座应达80人,下同),一般方能组班教学。

7.为检验选修课的教学质量,采用选修人数系数a、平均到课率b、学生评价打分c三个指标作为质量指标综合评价质量。其中,选修人数系数a指根据选修课报名人数确定的系数,组班学生数30人,a为1,以此为基数对应上浮(每增加5人,a增加0.05)。平均到课率b指督导组抽查学生到课情况的平均值(b=n次抽查学生数之和/n×选修学生数)。学生评价打分实行十分制,由学生选出的十名代表进行,c=∑c i/100。

三个系数的权数分别为:0.05,0.5,0.45。即综合评价质量指标得分为:s=0.05a+0.5b+0.45c,s≥0.9时评价教学质量为优;0.75≤s≤0.9时评价教学质量为良;0.6≤s≤0.75时评价教学质量为合格;s<0.6时,评价教学质量为不合格。

8.核算标准学时时,按评价等级进行调整,具休方法为:以评价合格的课程为基准,评价为优的课程另加0.2的质量修正系数,评价为良的课程另加0.1的质量修正系数,评价为不合格的课程另加(-0.2)的质量修正系数。

11.选修课的考核成绩,采用按学生实际到课时数记载成绩的方法执行。

青年人首先要树雄心,立大志,其次就要决心作一个有用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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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课管理系统要点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课程设计说明书 课 程 名 称: JAVA 数据库网络综合课程设计 课 程 代 码: 题 目: 选修课程管理系统 年级/专业/班: 2012 级计科 3 班 学 生 姓 名: 徐茂淋 学 号: 312012********* 开 始 时 间: 2014 完 成 时 间: 2014 年 12 年 12 月 2 月 28 日 日 课程设计成绩: 学习态度 及平时成 绩(20) 技术水平 与实际能 力(20) 完成 情况 (20) 创新(5) 说明书(计算书、图 纸、 分析报告)撰写 质量 (35) 总 分 (100)

指导教师签名:年月 日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课程设计任务书 ( 2014/ 2015学年第1学期) 专年业: 级: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012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JAVA 数据库网络综合课程设计

一、设计题目 选修管理系统 二、主要内容 调查学校教务处,设计用于管理全校学生选修课活动的系统。主要功能有: 1.全校选修计划课程管理; 2.全校选修开课课程管理; 3.全校学生选课管理; 4.全校选修课成绩管理; 5.打印报表; 6.系统维护,如数据安全管理(含备份与恢复)、操作员管理、权限设置等; 要求: 1.设计学生选课录入界面及学生选课查询界面; 2.设计课程输入界面和学生选课表及课程选修情况查询界面; 3.根据学生库和课程库,输出学生课程表(选课冲突时按学号分配课程); 三、具体要求 1.对系统作需求分析和数据库逻辑结构设计。 2.设计出ER模型,并完整标明每个实体型的相关属性,推荐使用Erwin实现。 3.利用前台开发工具,完成对每个实体型中实体数据的查询和编辑操作,并 提供相应的界面。

公共选修课分类

公共选修课分类

————————————————————————————————作者:————————————————————————————————日期: ?

北京林业大学2011版人才培养方案全校公共选修课设置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类别学时讲课实验研讨学分开课学期承担单位备注 s06c2051t 1社会学人文科学2424 0 0 1. 5 春经管学院 s01c2110t1 森林文化与美学人文科学24 20 0 4 1. 5 秋林学院 d07c2024t1 大学生成功学人文科学24 22 0 2 1. 5 春、 秋 人文学院 d07c2025t1 大学生创业学人文科学24 22 0 2 1. 5 春、 秋 人文学院 d07c2054t 1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人文科学24 24 00 1.5 秋人文学院 d07c2045t 1大学语文人文科学24 20 0 4 1.5 春、 秋 人文学院 g07c2027t1 公共关系概论人文科学24 180 6 1. 5 春、 秋 人文学院 g07c2044t1 古典文学欣赏人文科学24 24 0 0 1. 5 春、 秋 人文学院 g07c2063t1 古代汉语人文科学24 24 0 0 1.5 春人文学院 j07c2028t1 近现代历史人物评介人文科学24 24 00 1.5 春、 秋 人文学院 k07c2020t1 科学方法论人文科学24 24 0 0 1. 5 春人文学院 l07c2029t 1 两性关系与两性文化人文科学24 24 0 0 1.5 春人文学院 l07c2030t1 领导科学与艺术人文科学24 24 0 0 1. 5 春人文学院 l07c2031t1 伦理学人文科学2424 00 1.5 春、 秋 人文学院 o07c2088t1 欧洲文明史人文科学24 24 0 0 1. 5 秋人文学院 s07c2033t1生态伦理学人文科学24 2 2 20 1.5 春、 秋 人文学院 x07c2035t1 形式逻辑人文科学24 24 00 1. 5 春人文学院 y07c2046t1 应用文写作人文科学242400 1.5 春、 秋 人文学院 z07c2036t1 哲学导论人文科学24 22 0 2 1.5 春、 秋 人文学院

选修课设置与管理办法

选修课设置与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选修课的管理,提高选修课质量,建设精品选修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修课是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科技对人才多样化需求,由学校根据培养方案、学科发展及专业需要,结合学校特色和专业优势而设置的。 第二章课程分类 第三条基础通识类选修课是在学校已有的学科门类中设置的具有普遍教育意义,并符合高职高专培养要求的课程,面向全校学生开设。 第三章设置原则 第五条选修课的设置应体现学校总体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特色,满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的需求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第六条选修课的设置要遵循必要性原则,即与已有必修课和其他选修课内容重复或相近的,不得另设选修课,不得因人设课、因工作量设课。

第四章申报与审批 第七条申报开设选修课的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开课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教学经历。 (二)开课教师应对拟开设课程有较深入的研究,有一定的学术成果,或者已编写拟开课程的教材或讲义,或者已出版相关专著。 (三)申报材料应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与要求、备选教材或讲义、参考文献目录、教案提纲和教学日历、考核办法等。 第八条选修课由一人申报的,申报人为课程负责人;由数人共同申报的,需确定一名课程负责人。由二级学院(部)申报,每门课程至少申报2名任课教师,最多不超过4名任课教师。 第九条申请下一学年新开选修课的教师,应在本学年第二学期第四周前填写《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选修课申请表》,并向学院提交基本教学素材。 第十条选修课一旦设立,任课教师不得更换课程名称。因教学质量问题停止开设的选修课,停课一年后按开新课重新申报;连续两学期没有开出的选修课自动取消,若需重新开设,必须按开新课重新申报。 第五章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选修课的教学质量、各教学环节的要求与必修课相同。 第十二条选修课的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对学生到课情

北京城市学院公共选修课学生选课管理办法(2017.9修订)

北京城市学院公共选修课学生选课管理办法 (2017年9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城市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的公共选修课选课管理。 第二条学校公共选修课程包括两类,第一类为面授课程:大学英语预备级、春季选修课、秋季选修课、夏季选修课、学校认定的其它选修课程;第二类为在线课程。 第三条每位本科生从一年级秋季学期到三年级春季学期结束前 (含夏季学期),需要选够4门公共选修课程,参加课程学习并通过考核,其中两门为面授课程,两门为在线课程,未达到公共选修课选修门数要求的学生不予毕业。 第二章学生选课的组织 第四条教务管理部门负责选课的管理与协调,按照每学期中应选学生规模安排选课任务,组织学生选课。 第五条各学科、专业可确定适合要求的选修课群,指导学生在选修课群中选修,或者通过专业导论课或专题讲座给学生提供选课指导。 第六条为加强学生选课的质量与效率,教务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选课指导工作,并指导学生了解课程信息、选课要求和程序等。 第三章学生选课的要求 第七条学生选课应参照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自己的兴趣、基础和能力,参考教师指导,进行选课。理工农医类专业学生应在四门公共选修课中至少选修一门人文社科类的选修课,人文社科类等专业学生应在四门公共选修课中至少选修一门自然科学类的选修课。 第八条学生应根据课程安排表,合理安排选课,并优先保证必修课(含重修的必修课)的修读。必修和选修课程的上课时间不允许冲突。 第九条每位本科生须在学校指定的学期、指定的课程类型内选课,为保证必修课程的学习时间和选修课程的学习质量,每位学生每学期至多选修一门面授类公共选修课程。

第十条具体选课说明: (一)大一的秋季学期:自2017级起学校统一开设大学英语预备级,该门课程的性质为公共选修课,属于限选,即每一名大一学生必须参加该门课程的学习;(二)大一的春季学期,大二的秋季、春季学期,每位学生需从面授类公共选修课程中再选择1门进行学习; (三)若已选修的课程未取得合格成绩,可在其它学期中重选,并在大二的夏季学期之前(含夏季学期)完成2门面授课程的学习,取得合格的成绩; (四)公共选修课中两门在线课程,可在大二的春季学期、大三的春季、秋季三个学期选读,完成学习并取得合格的成绩。 第四章学生选课的程序 第十一条面授类公共选修课按学校指定的时间登录“北京城市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教务公告栏”浏览新学期公共选修课相关内容,并进行网上选课。 第十二条学生秋、春学期选课时间原则上为第十六周周日、夏季学期根据教务处具体通知。选课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任意选课阶段,结束后,由教务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可开设的课程、取消开设的课程、进行二次选课的课程,并将相关信息挂在教务管理系统教务公告栏内。第二阶段为补选阶段,为第一阶段所选课程被取消开设的学生提供网上补选机会。 第十三条选课结束后、正式开课前,教务管理部门将根据选课名单形成正式的课程教学班学生名册。课程教学班学生名册一经形成,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允许变动。 第十四条教务处通知具体开课时间。 第五章学生学习要求 第十五条公共选修课一旦选定不能退课、换课。 第十六条学生本人只有在网上选课成功后,方可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核,考核合格后登载成绩。 第十七条对于选课成功的课程,学生应珍惜学校提供的教学资源,遵守学习纪律,按时和独立地完成各教学环节,并参加课程的考核。对于面授类公共选修课,须按照课表参加面授,参与课堂教学,应遵守学生手册中的相关规定,成绩管理按《北京城市学院成绩评定及成绩管理办法》执行;对于在线课程,选课成功后

关于公共选修课的规定

关于公共选修课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改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加强公共选修课的建设与管理,保证公共选修课的教学质量,提高选课及考核的规范化程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共选修课的建设 公共选修课按人文社科类、科技类二大类别开设。学生毕业时公共选修课必须修满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 (一)《学籍管理条例》要求学生根据所学专业选修若干门人文社科类和科技类课程。人文社科类是指,文学、历史、哲学、法学、宗教、心理学、艺术、心理学、人类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等方面的课程。科技类是指,自然科学理论与各种工程技术。 (二)建设高水平的公共选修课是提高学生人文与科学素质的重要方面,理工科系(部)要能开出介绍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科学思想与方法,倡导科学精神的选修课;文科系(部)要加强人文社会科学选修课的建设,开出足够多的、高质量的介绍中华民族悠久历史文化、世界优秀文化,弘扬人文精神的选修课。 二、公共选修课的登记与审批 (三)开设公共选修课必须办理登记与审批手续。办理登记、审批的要求是:填写申请表、提交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学周历、使用教材、适合对象,经教研室、系(部)同意后

交教务处审批后安排。 (四)凡因教师及教学内容方面的原因,导致教学效果不好或选修人数太少的公共选修课,教务处有权决定停开。 三、公共选修课开课原则 (五)公共选修课原则上在一学期授完,特殊情况(如第二外国语),不能授完的课程分(一)、(二)部分加以区别。公共选修课每门课程一般不超过32学时。如超过32学时,申报时需说明理由,经批准后方可安排。当选修人数多受到教室容量的限制时,在教师可以重复开出的情况下(如一学期先后开两次,或一周内对不同的班讲两次等)教务处可以在排课时予以安排。 (六)选课人数不足50人的公共选修课一般不开课,艺术类课程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开课。 (七)需要进行实验、上机但不具备条件的公共选修课,暂不开设。 (八)新开课的教师须安排试讲。 (九)承担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必须认真执行《教师工作规范》,重视教学法研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四、选课要求及指导 (十)按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理工科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选修部分人文社会科学类公共选修课;文科(含经济管理类)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选修部分科学技术类公共选修课(选修的具体学分以各版人才培养方案为准)。学生不能将与自己主修专业 - 2 -

2020学校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学校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学生选课是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立规范、有序的校内选课指导机制,帮助和指导学生形成科学而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是新课程实施的核心要素和关键环节。为稳步推进课程改革,有效引导我校学生进行课程选择,切实促进学生全面基础上的个性发展,特制定符合我校校情和学情的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选课指导工作以《XX 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X 教基 〔XX 〕)和普通高中各科的《课程标准(实验)》为指导,努力实现创新实效,以促进教育改革的顺利进行,推进学校多样化和特色化发展,为每个学生提供合适的教育和学习模式,满足本校学生个性发展需求。 二、目的意义 1、选课指导有助力于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新课程结构丰富多样、灵活复杂,学生在选课过程可能有主观盲目和随意性的倾向。高中学生虽已具备一定的课程选择能力,但因缺乏对新课程的了解、对自我认识不足、心理的不成熟等因素,可能会出现选课不科学、学分分配悬殊、课程学习时间的选择不合理等多方面的问题。选课指导可以帮助学生更为理性和更具计划性地进行课程选择。 2、选课指导有助于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有效的选课指导就是鼓励学生根据兴趣特长和人生规划,制定符合个性特点的合理课程修习计划,为学生个体的品性发展和职业定向构筑合理的知识、能力和素养,为学生将来做人做事和学习奠定基础。 3、选课指导有助于学校建立规范有序的教学制度。选课指导的组织实施,涉及面广,参与人多,经历时长,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健全学生选课组织协调管理机构,编制适合学校实际的学生选课指导手册,督促广大教师履行选课指导职责,调动学生家长参与选课指导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合理分担责

选修课管理办法

西安欧亚学院选修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选修课的管理,提高选修课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开设的所有选修课。 第三条教务处负责收集选修课程信息,搭建跨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平台,组织各分院安排学生在教务系统选课;各分院负责开设专业选修课、跨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指导学生选课。 第四条选修课分类: (一)选修课分为专业选修课、跨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三大类。 (二)专业选修课是指学生在本专业的业务范围内选修的课程,与专业方向密切相关,主要面对本专业学生开设。专业选修课计划由专业所在分院(系)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方向制定,并组织实施。 (三)跨专业选修课是指学生修读其他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主要面对本科生开设。由学生根据自身学习能力及学习兴趣选修。 (四)公共选修课主要是面向全院学生开设的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管理类、公共工具类课程。公共选修课程由通识教育学院和有关分院开设,教务处统一安排,各分院和开课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第五条选修课设置实行动态管理,推陈出新,原则上各分院每学年增开1—2门专业选修课,全校每学年增开5—10门公共选修课,;教务处根据学生选课情况每年淘汰一定数量的公共选修课。 第六条新开公共选修课程严格按照西安欧亚学院开新课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填写《西安欧亚学院公共选修课申请表》(见附件),并按要求向教务处提交课程大纲。 第七条学生选课原则 (一)同一门课程,不同教师授课,一旦选定,应跟随所选教师学习听课;内容

相同或基本相同的课程,无论在哪一个学期,均不得重选(以前所选课程未获得学分的除外)。 (二)凡与本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程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选修课,均不得选修。 (三)学生放弃选修课考核或考核不及格均不能取得学分,可在下学期或下学年重选,或另选其它课程。 (四)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公共选修课获得学分数不得低于20学分,跨专业选修课不低于2学分;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公共选修课获得学分数不得低于6学分。 (五)原则上除毕业学期外,在校学习期间任何学期均可选修公共选修课。建议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平均每学期公共选修课应获得学分不低于3学分。 (六)专业选修课选修学期专科为第二至第六学期,本科为第二至第八学期。专业选修课由各分院组织学生进行选修。 第八条公布课程信息 (一)专业选修课:分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每学期末在分院内部向学生公布下学期专业选修课信息,引导学生根据专业方向合理选择选修课程。 (二)跨专业选修课:每学期各专业至少开设一门跨专业选修课,课程信息及所能承担的教学任务由开课部门在每学期第十六周前报教务处,教务处统一在选课平台向全校学生公布课程信息,各分院组织实施。 (三)公共选修课:每学期各分院至少新开设1—2门公共选修课,课程信息及所能承担的教学任务由课程归属部门每学期第十六周前报教务处,教务处统一在选课平台向全校学生公布,课程归属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条公共选修课、跨专业选修课课程信息在每学期初向全校学生公布,1—4周学生可在网上选课;专业选修课由专业归属部门确定开课学期并提前向学生公布,由学生自由选课。 第十条公共选修课、跨专业选修课由教务处根据各课程选课人数进行编班,一

客户关系管理试题 (公共选修课)2013年秋季学期课程期末考试 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平台

客户关系管理试题 (公共选修课)2013年秋季学期课程期末考试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平台

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客户关系管理”课程期末试卷 提示:文档直接在学生平台提交 菲利普·科特勒说过:“在客户数据仓库市场营销方式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先后出现过好几个不同的词语来描述它,包括个性化的市场营销、客户亲近式的市场营销、技术支撑式的市场营销、对话式的市场营销、互动式的市场营销、承诺式的市场营销和一对一的市场营销。” 如今的客户关系管理的现状如何,你对CRM未来的发展有什么想法? 答:如今的客户关系管理的现状: 1.客户数据收集环节薄弱,缺乏对客户洞察能力的培养 在与客户交易之前或交易过程中不会取得客户的详细资料。可能说一周有几万个客户,但无法说清有多少不同的客户,客户有什么类型,客户的偏好、特征是什么等等问题。这对一家公司来讲是非常遗憾的,虽然拥有众多的客户,却对其客户缺乏了解。 因此,公司要设法主动地获取和记录客户的资料,诸如:什么产品最受欢迎、哪些顾客偏好购买哪种产品、原因是什么、有多少回头客、什么类型的客户为企业带来现金流、什么类型的客户为企业带来利润、哪些用户较具成长能力、哪些用户有离开的倾向、离开的原因有哪些等等。 通过数据挖掘、数据分析来认识客户的行为和偏好,了解客户消费模式及习惯的变化,培养企业的客户洞察能力。 2.客户与公司的接触渠道不灵活 很多公司还采用电话或直接接触沟通方式,客户大多由于时间因素或嫌麻烦而不太愿意主动采用,难以获取客户的反馈信息,在销售方式上还主要是通过面对面进行,实现网上销售的几乎没有,这种方式缩小了公司客户范围,把那些工作太忙没时间出门采购或不喜欢逛街的潜在客户排除在外,这是一个重大的损失。 3.缺乏个性化的营销方案

选修课管理办法

选修课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适应人才市场的需求,我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根据学校“选择性”课程改革实施方案,选修课包括限定选修课和自由选修课,其中限定选修课每周10节,自由选修课每周6节。为了保障学分制教学管理和选修课教学计划顺利实施,特制定选修课管理办法。 一.限定选修课管理 1.限定选修课设置原则 1)保证学生学习课程的相对系统性和丰富性,保证学生学习成长方向的一致性。 2)以二选一及以上比例向学生提供限定选修课程科目。 3)限定选修课供系部大类专业学生选择,科目确定后原则上一届学生中不变动。 2.限定选修课的建设 限定选修课由各系部提出具体方案,按专业大类不同的方向打包设置,各系部在可实施性教学计划中明确各专业方向的限定选修课开设课程、开设时间及课时数。每年6月15日将下一学年各专业方向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和限定选修课申报表报课程开发和管理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并由各系部具体实施。 限定选修课过程管理由系部负责,课程开发和管理委员会对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各系部及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计划实施,不得自行更改,如确需调整教学内容,由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并重新填写申报表,由课程开发和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进行调整。 二.自由选修课管理 1.自由选修课设置原则: 1)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主要是拓展学生的人文素质和自然科学素质方面的知识。 2)增强学生实用的知识技能,挖掘学生兴趣特长,激发学生潜能。 3)向学生介绍传统文化,传承舟山非物质文化遗产。 4)拓展或提升学生的技能水平。 5)为参加单招单考学生提升文化水平。

2.自由选修课的门类 我校自由选修课共设6大类课程 A类:社团活动类选修课。 B类:通识教育类选修课。 C类:文化提升类选修课。 D类:技能拓展类选修课。 E类:职业素养类选修课。 F类:校本特色类选修课 3.自由选修课的建设。 自由选修课的开设由学校课程开发和管理委员会审批和评估,在具备条件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学校鼓励教师多开自由选修课程,特别鼓励校内外高层次人才为学生开设自由选修课程。自由选修课程申报一般在前一学期的第十五周前,申报教师详细填写学校自由选修课申报表,报学校课程开发和管理委员会审核,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实施。 自由选修课由教务处进行负责实施并进行过程管理,学校课程开发和管理委员会进行抽查,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计划实施,不得自行更改,如确需调整教学内容,由任课提出书面申请并重新填写申报表,由课程开发和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进行调整。 三.选课原则及程序 根据《舟山职业技术学校“选择性”课改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学生本人实际和个人的兴趣,学生每学期必须选足6课时的自由选修课,第一学期结束前选择专业方向,确定限定选修课。 选课程序: 1.学生根据教务处于每学期第15周在网上公布的选修课程名称、上课时间、上课地点和任课教师等信息进行选课。 2.网上选课IP地址: 3.学生的“用户名”:;学生的“密码”:登陆后必须更改为自己所设密码,否则不能正常选课。 4.输入“用户名”、“密码”,认真阅读选课说明后确认,进行选课。

选修课管理办法

选修课管理办法 为深化教学改革、加强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选修课的规范管理,严格质量标准,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籍管理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设选修课的原则 (一)开设选修课的教师,必须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二)选修课最低开班人数要求原则上为30人,部分需要限制上课人数的特殊课程,须在开课申请中注明,报教务处审核。 (三)选修课周课时2-4节,各门选修课学期总课时不超过36节。 (四)学生选修某门课程如需缴纳教材费、工具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考证费、会费或其他费用,按学校有关收费政策办理。 (五)选修课教学纳入《教学工作规范》和《教学差错与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的管理范畴。 (六)各类实践性教学场所要向选修课学生开放。 二、教师开课申请 (一)每学期第11周,教务处发出组织申报下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通知后,教师向课程所属二级学院提出开课申请,由二级学院负责对申请人的任课资格、业务能力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每学期第12周交教务处审核备案。 (二)开课申请应包括开课教师、课程简介、开课对象、开课时间、场地要求,班级容量,拟开班级数等信息(见附件1)。 (三)原则上每位教师每个学期只能申请1门选修课。 (四)教务处根据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和开课原则,并根据选修课开设要求,协调做好教材、场地、设备等准备工作,每学期第14周,在学校教务系统中,向学生公布下学期拟开设公共选修课程。 三、学生选课原则及程序 (一)学生原则上在第2-5学期参加选课,每学期选修不得超过1门。 (二)学生多次选修同1门课程,成绩不予重复认定。

(三)公共选修课实行两轮选课,学生登录学校教务系统进行选课,学校教务系统选课操作流程见附件2。 1、每学期第15-16周,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在教务系统中的拟开设课程进行第1轮选课; 2、每学期第17-18周,教务处根据第1轮报名情况,取消未达到最低开班人数要求的班级,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各二级学院组织落选学生进行第2轮选课。 (四)两轮选课结束后,学生应及时登录学校教务系统查询本人选修课选课结果。 四、授课管理 (一)课程所属二级学院负责对本二级学院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的质量进行管理,通过督导、听课、日常教学检查及听取学生反馈等各种形式,严把教学质量关。 (二)授课或指导教师应负责选订或编写选修课的教材、讲义或指导书,要制定授课计划,应认真备课,所有教学资料上传学校教学管理系统,并在系统中填写考勤情况,教学日志等。 (三)任课教师因特殊原因需要调、停课的,应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并通知选修学生。 (四)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杜绝人身和设备事故。 (五)教师应认真总结教学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办法。 (六)不能提供完整的选修课教学资料,或发生了教学事故或差错,教务处有权视情况扣减部分或全部工作量。 四、课程考核 (一)选修课的考核要求、形式及档案管理与考查课相同。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考核成绩及时录入学校教务系统。 (二)选修课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补考,应重新选修,但不计入留级的课程门数。 (三)学生在校期间未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选修课门数,不予毕业。 五、其他

选修课分类

选修课分类 一.核心类课程(有四大类,必须每一类都选一科) 1大学生学习与生涯指导课 大学学习理论与方法;大学生健康心理学;大学生生涯规划与职业发展;情商管理;成功心理学;大学生创业指导;大学生就业指导;普通话与口语交际;人性与人际关系;社交礼仪;大学生就业法律法规;创新与创业管理;劳动关系与就业;社会调查与实践;信息检索; 2人文文化课 《庄子》导读;《道德经》导读;欧美文学;当代文化热点研究;唐诗选讲;宗教与文化;西方文化概论;中国古典文学;《四书》导读;中国传统文化;东亚文明与崛起;中国文化概论;大学语文;文学赏析;当代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逻辑学;创造心理学;西方哲学史;现代西方哲学思潮评述;诗歌欣赏;近代中外关系与中国现代化;中西文化比较;西方哲学智慧;美学;伦理学;人类学与社会文化演进;解读俄罗斯;欧洲文化导论;德国社会与文化;中国旅游;孙子兵法古今百战韬略;艺术概论;西方文明溯源;国际形势与国家战略; 3科技文化课 科技伦理学;科技与社会;逻辑理论与科学方法;科学素养与人文素养;科学逻辑发展简史;科学技术史;数学文化;大学物理演示实验;人文物理;科学研究方法导论;数学建模;生命科学概论;化学、人类、社会、;中医药与保健;技术经济学;商务谈判学;汽车文化与人类文明;现代大城市与现代化交通;能源科学导论;资源、环境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新工程;现代制造技术;中国造船史;信息技术导论;网络文化导论;智能建筑概论;中国传统民居文化;现代科技革命与社会发展;工程伦理学;生态文化与生态文明;生命伦理与生命法学;微处理器智能控制系统设计;智能测量与控制系统设计;移动机器人创新设计与实践;电子电路创新设计实践;数字处理系统创新设计实践; 4艺术类 音乐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音乐理论基础;钢琴艺术与名曲赏析;口琴吹奏法;读谱;通俗歌曲鉴赏与演唱;影视鉴赏;中外名曲欣赏;交响音乐赏析;声乐艺术;合唱与指挥;艺术导论;戏剧鉴赏;美术鉴赏;戏曲鉴赏;国画;京剧艺术欣赏;素描; 二.拓展类课程(以上四类之外的皆为拓展类课程,拓展类没有要求,可选可不选)

本科公共选修课

教务通字[2014 ] 59号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全校本科公共选修课学生网上选课通知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本科公共选修课学生网上选课工作即将开始。本次选课流程较以往有所不同,请各有关单位做好学生网上选课的宣传工作,督促学生按时上网选课,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选课时间安排 选课阶段说明: 第一阶段进行课程的初选,请以学生身份登陆湖南工业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选课。第一阶段初选结束后,没有达到开班要求的课程将停开(选课人数少于40人的课程,体育类、外语类课程少于20人的课程),停开课程的选课名单将清零。

第二阶段进行课程改选、补选。本阶段可选课程为初选结束后,达到开班要求且有名额剩余的课程。选报了停开课程的同学可以重新选课,在初选阶段没有选课的同学可以进行补选。 二、选课注意事项 1、本次选课对象为所有全日制本科学生。 2、本次选课在第一阶段采用分年级逐步开放选课的方案,请同学们按教务处安排的选课时间进行选课,不要提前刷课。选课系统在上班时间才有工作人员维护,夜间因其它原因导致服务器当机,无法打开选课页面时,需在第二天工作人员上班后才能修复,不建议同学们通宵选课。 3、本次选课课程分为教室授课课程和“尔雅通识教育网络课”课程(网络课程)两类。每位同学每类只能选修一门,可同时选修这两类课程,其中网络课程需自备网络学习条件。第一阶段的网络课程只对10、11级的同学开放,第二阶段再对其余年级开放。 尔雅通识教育网络课程是尔雅通识教育重点打造的国内一流通识课程。课程邀请国内外著名学者专家、各学科领域名师亲自授业解惑,精加工成“百家讲坛”形式的讲课视频,学生通过在线选修、学习、考核,获得公共选修课课程学分。为进一步丰富学校公共选修课教育课程体系,共享校外优质课程资源,学校引进了其中的11门课程做为我校公共选修课的网络课程。课程简介参见附件1。 4、请同学们在第一阶段初选结束后关注自己所选课程的开课情况,如被清零,请根据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在第二阶段进行课程的改选、补选。选课结束后不再办理补选。选课期间请同学们保管好自己的密码,如有遗失,请持有效证件到所属学院教务办申请密码清零; 5、全校公共选修课的课表会根据学生选课情况做适当调整,正式课表请在下学期上课前再登录湖南工业大学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查阅个人课表。

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公共选修课的开设旨在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文化素质。为规范公共选修课的管理,加强公共选修课的建设, 保证公共选修课的教学质量和良好的教学秩序,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开课条件和授课对象: 1、开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系统地上过一门以上(含—门)课程并有二年以上教学经历; 3、对该课程有较深的研究,或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 4、拟开设公共选修课程能容纳30 人以上; 5、有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有教材或参考书。 6、公共选修课现阶段只针对高职三年级学生开设。 二、申请开课程序 1、由本人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向公共课教学部提出开课申请; 2、公共课教学部同意后,由教务处根据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开课条件,进行审批。 三、选课办法

1、每年6月上旬由公共课教学部公布下一个学期公共选修课的开课情况,包括课程简介、考核方式、上课时间、上课地点、限选人数等内容。 2、每年6月下旬由学生选报2门课程。 3、每年6月底由公共课教学部打印公共选修课学生考勤表和班级选修课情况表,并发至各有关班级及任课教师。 4、每门课程的选修人数不足30人的,原则上不开课,已选报的学生可以重选。 四、公共选修课教材原则上由各任课教师负责选购。 五、教学管理 公共选修课教学管理等一切事宜与必修课相同。 六、考勤及考核 1、修读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上课。凡无故缺勤超过该课程学时1/3者,取消本课程考核资格。 2、任课教师须认真进行考勤,课程结束时,统计学生缺勤情况, 对缺勤超过该课程总学时1/3者,取消其考核资格。并在学期第十五周将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3、学生未经选课也可旁听其他选修课(在教师能容纳的情况下),但不能参加考核,即使已通过考核其所得成绩无效 4、每个选修班由任课教师指定1—2名学生为临时负责人,协助 搞好教学管理工作,并密切师生间联系。 5、公共选修课的考核要求与必修课相同

《高校选修课管理办法范文》

《高校选修课管理办法范文》第一条教务处统一组织各系部申报开设选修课课程,经审核筛选后建立备选选修课课程库。课程库包括专业选修课和公共任选课两类课程。 1、专业选修课指与专业相关的一类选修课,是根据学生知识水平与兴趣设定的,与该专业职业领域应具备的拓展能力相对应的知识与技能,需要某些专业知识为基础,该专业学生有能力和兴趣完成的课程。 2、公共选修课指没有明确专业指向性的一类选修课,是为了扩大学生知识面、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发展他们某一方面的才能而设定的,包括文学类、历史类、艺术类、教育类、娱乐类、时事政治类等。修读不需要专业知识为基础,面向全校各专业学生自由选修的课程。 第二条专业选修课按各专业申报,要求如下: 1、每个招生专业至少报送5门专业选修课,不设上限。每门1-2学分,每学分16学时。开设专业选修课的报送课程如不足,可由系部指派教师开设相应课程。 2、专业选修课的开设要求有较为稳定的师资,由专业教师承担教学,有适应的教材和与该专业相关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课程。 第三条公共选修课面向全校教师(包括兼职教师)征集,申报课程可跨任课教师本专业。鼓励教师跨专业开设选修课,且予以一定的

奖励,该课程课时工作量按1.5倍计算。要求教师在该领域确有所长,有能力在指定学时内完成教学任务,能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受到学生的欢迎的,经教务处审核认定可以开设。 第四条任课教师填写选修课开课申请表报送各系部,由系部进行汇总,将课程分为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两大类后,报至教务处。专业选修课需指定开设学期,公共选修课每学期都可以开设。新生第一学期原则上不开设选修课。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至少修满6学分选修课课程,其中专业选修课不少于3学分。三年专学生选课时间为 一、二年级,五年专学生选课时间为 三、四年级。选修课未修满6学分的学生不予颁发毕业证书。 第六条每位学生每学期最多修读3门选修课。专业课课程少于20人选报的,公共课少于30人选报的,将不予开课,学生应改选其他课程。连续2个学期都少于上述下限的,将取消该开设课程。 第七条选修课实行青果教务系统海选制度,学生在规定时间段内通过青果教务系统学生个人客户端登陆,进行网上报名选-2- 课。采取先选先得的选课方式,某门课程接受开课最大学生数满额后即不再接受学生选课。 第八条学生在选课时间内可随时退选、改选、增选课程,全校选课时间结束后,将不得退选、改选和增选。教务处保留个别学生(如转专业学生)改补选课程的权限。 第九条选修课可采取包括笔试、技能操作、论文、作业、等多种

商丘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细则

商丘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细则 为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学生学习能力,提高公共选修课的质量,逐步形成学科交叉、功能互补的系列课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单位 公共选修课由教务处统一负责组织管理。 二、课程设置及开课条件 1、公共选修课必须符合我校教育教学培养目标,内容要有一定的深度、广度,有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鼓励教师开设新的公共选修课程,丰富公共选修课课程体系。 2、公共选修课一般每门课程2学分36学时。特殊情况,也可以1学分18学时。 3、开课教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特殊专业可适当放宽。 4、原则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平均每1-2学年需承担1门公共选修课的授课任务。具有讲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平均每2-3学年需承担1门公共选修课的授课任务。 5、各院系(部)每学年应提供若干门选修课程供其它本科专业学生选修。。 6、各院系(部)应为教师开设公共选修课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学生选课 1、学生从第三学期开始选修。本科学生原则上第六学期结束时完成修读任务,专科学生原则上第四学期结束时完成修读任务。公共选修课应在本专业所属大类之外选修不少于4个学分。 2、学生选课时要合理安排选修课程门数(每学期报选一门为宜,至多两门)。

3、公共选修课分为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鼓励学生均衡选课,尤其注意选修学科交叉的课程,以完善知识结构。 4、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公共选修课”的课程,仅面向其它专业学生开设。 5、学生在同一上课时间只允许选听一门课程。 6、公共选修课选修人数不足30人,一般不开课;一门课程最多选修人数不超过200人。 四、开课及选课程序 1、每学期放假前6周开始公共选修课的申报工作。拟开课教师按照开课条件从网上下载《商丘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经院系(部)负责人同意后,将《申请表》(包括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2、放假前5周,教务处根据教师申报情况和学校教学实际确定下学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及任课教师,并从网上向教师所在教学单位下发授课通知,有关教学单位接到授课通知后,应及时通知任课教师认真备课。并网上公布下学期《商丘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课程简介》,供学生参考。 3、放假前4~3周学生根据教务处统一安排的选课时间,依据《商丘师院学生选课管理办法》进行选课。 4、放假前一周教务处网上公布学生选课结果。任课教师及相关院系可从网上下载相关报选学生信息和选课学生花名册。 五、教学管理 1、公共选修课的教学任务由教务处下达。 2、课程的开课时间按学校教务处排课安排执行。 3、公共选修课的任课教师应与课表安排保持一致,未经教务处批准,一般不允许

学生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学校学生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选修课管理,提高公共选修课教学质量,推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合理利用教学资源,依据《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大学选课管理规定》、《大学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开课原则与程序 1.公共选修课修读对象为全校师范生,由文史哲类、政法教育类、经济管理类、理工类、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等课程组成,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入库、管理。 2.公共选修课一般为2学分,学程为一学期(32学时)。课程开设应着重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应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和新成果、新趋势、新信息;有利于促进学生形成复合性知识结构,进行多视角分析问题;有利于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鼓励各教学单位充分利用师资力量和教学条件,开设高质量、精品化的公共选修课;鼓励具有高学历、高职称的教师开设系列专题讲座类的选修课。 3.对于新开设的公共选修课,教师应填写《新开公共选修课申请表》并附课程教学大纲,经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开课。公共选修课每学期申报一次。各教学单位于第13~14周将本单位拟新开设课程报至教务处,经审核后确定可开设的课程并纳入公共选修课程库。 4.公共选修课的选课人数达到规定人数(一般不少于15人)以上方可开课,网络选修课不限人数。 5.对于学生评教和教学督导评教中排名靠后者、发生教学事故者、授课中未严格按照规定组织教学和考核者以及教学行为不规范者,教务处有权让其停开课程。 选课流程和管理 1.准备阶段:每学期第16~17周进行,教务科编制“选修课选课指南”,向全校学生公布下学期选修课名称、学时、学分、课程简介、开课单位及任课教师。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培养方案要求进行选修课意向性初选。 2.选课阶段:每学期第1周进行开放式选课,学生选课结果进行查看和确认,或者进行重选和改选。教务科整理选课结果,公布选课人数不足无法开课的课程和选课学生名单,学生可另选其他课程;选课出现差错的学生可进行改选。 3.结束阶段:学校将关闭选课系统,由教务科将选课名单转入成绩录入系统,学生不再退选,任课教师课上补选无效。 4.学生应对照专业培养方案查阅选修课学分要求,根据要求认真、慎重地选课,课程一

公共选修课课程简介

2017-2018(1)公共选修课课程简介 1.课程名称:创业核心能力培训 任课教师:马荣华,2007年毕业于西南民族大学,有机合成硕士学位,现工作于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并任苏州生化设备有限公司的法人,2012年5月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颁发的SYB师资培训证书。 沈薇,英国爱丁堡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管理学、会计学。主讲课程:《管理与沟通》、《基础会计学》、《成本会计》等。于2012年5月获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颁发的SYB 师资培训证书。 课程简介:创业核心能力培训课程共分成十步:第1步将你作为创业者来评价;第2步为自己建立一个好的企业构思;第3步评估你的市场;第4步企业的人员组织;第5步选择一种企业法律形态;第6步法律环境和你的责任;第7步预测启动资金需求;第8步制定利润计划;第9步判断你的企业能否生存;第10步开办企业。 经过培训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创业意识得到增强,从而形成一个相对完善的、实际的企业构想,能够正确对市场进行评估。 通过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可获得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此证书是获得相关创业优惠的条件之一。 2、课程名称:交际口才与礼仪 任课教师:沈晓婷,华东理工大学MPA硕士,学生处工作人员,担任过现代职业人课程教学、日语翻译、日语专业论文指导工作,兼带涉外志愿者等公选课,擅长中日文化研究、

语言学、学生管理等。 课程简介: (一)听话技能训练 教学目标:掌握听话在人际交往中的重要性及听话要领,养成良好的听话习惯,做到:听得准、理解快、记得牢,有较强的听话辨析能力。 (二)说话技能训练 教学目标:掌握复述、解说、命题演讲、交谈、即兴演讲和论辩的基本技能。 (三)交际口才相关技能训练 教学目标:1.掌握在克服心理障碍的方法和心理沟通的方法,培养良好心理品质,提 高口语交际水平;2.了解常见的思维方式,培养良好思维的品质;3.掌握态势语要领, 初步做到仪态举止和谐、得体、自然、大方,体现出较高的个人素养。 (四)交际场合文化差异和实用礼仪训练 教学目标:将跨文化交际中的差异理解和规避和礼仪训练融合在口才训练之中。 使用出版教材《交际礼仪与口才》,价格约为16元。 3、课程名称:应急救护员培训课程 任课教师:张秀庭、王玉。张秀庭,男,南京农业大学生物工程专业研究生,2012年参加苏州市应急救护师资百万培训计划;2013年被太仓市红十字会聘请为太仓市应急救护培训讲师团讲师;2014年度,参加企事业单位应急救护培训十多场,协助学生处、团委申报“博爱青春”大学生应急救护公益项目;2014年度获太仓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先进个人称号。通过这两年多的社会培训,我在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上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对大学生应急救护培训也有了更多的思考和规划,希望通过这项公益行动帮助更多的大学生获得应急救护技能。王玉,女,东南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研究生,2014年参加苏州市应急救护师资百万培训计划,当年被太仓市红十字会聘请为太仓市应急救护培训讲师团讲师,2014年至今,参与太仓企事业单位、中小学应急救护培训五十余场,培训学院超过3000人次,2014年度获太仓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先进个人称号,2015年协助学生生申报了“博爱青春”大学生应急救护公益项目,通过2年多社会培训,我对这项工作有了更深刻的思考,平时带领学生一起参与学校、街道社区、警务中心、血站等场所的应急救护普及活动,一方面提升

吉林大学本科普通教育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吉林大学本科普通教育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2009年修订) 一、课程设置 普通教育公共选修课是指由学校管理和组织开设的,针对全校各专业学生学习需要的普通教育选修课程,其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文化艺术修养。 普通教育公共选修课分别为哲学与社会(第Ⅰ类)、政治与法律(第Ⅱ类)、历史与文化(第Ⅲ类)、文学与艺术(第Ⅳ类)、经济与管理(第Ⅴ类)、自然科学(第Ⅵ类)、方法与技术(第Ⅶ类)共七大类。普通教育公共选修课分核心课和一般课程,核心课由学校组织和重点建设,一般课程由各学院(中心)面向全校开课,各单位以核心课为基础可以开设出系列性的一般选修课。公共选修课设置一般为30学时,2学分。 普通教育公共选修课由各学院(中心)根据本单位或教师个人的实际情况提出开课申请,填写公共选修课申请表,列入学校公共选修课建设计划。公共选修课一般应建立课程教研组(部、室)的组织形式,在课程负责人的组织下做好教学和研究工作。 二、开设普通教育公共选修课的条件 (一)开课条件 1.具有较系统的教学内容,对学生文化素质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2.课程设置和授课教师稳定,并能够连续开设。 3.开设普通教育公共选修课须选用正式出版的教材,如没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但开课教师对拟开设课程有较深入的研究,可根据教授内容进行自编教材或讲义; 4.公共选修课课时一般设置为30学时,2学分。 (二)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1.教师系列的教师开设公共选修课必须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 2.非教师系列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开设公共选修课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同时须由两位具有教授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填写《公共选修课程申请表》(附教学大纲、备选教材或讲义等),报教务处审批。 三、课程选修 1、公共选修课以针对大学一、二年级开设为主,各年级的学生可以自由选修,学生应在1-7学期修完公共选修课所要求的学分。 2、普通教育公共选修课分为核心限选课程和任选课程两部分。根据学科特点,要求学生在核心限选课程中选修2个以上类别的课程(本专业培养计划中列出的学科基础选修课程及本学院开设课程除外),限选6学分;其他任选课程选修4学分,合计1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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