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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暂行规定

云南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暂行规定
云南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暂行规定

云南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暂行规定

(2002年6月3日)

第一条为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保障居民依法行使民

主选举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办发[2000]23号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不经法定程序撤换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第三条社区居民委员会由5至9人组成,其中设主任1人、副主任1至2人,委员若干人。

多民族居住地区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第四条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由本居住地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社区居民意见,也可由社区居民小组代表选举产生。

社区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五条社区居民小组一般由50至150户居民组成,每个居民小组可以选举3至8名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居民代表任期与社区居民委员会任期相同。

第六条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由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各

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民政部门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所需

经费由本级财政列支。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小组,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选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三、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四、受理选举工作中的来信、来访;

五、承办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由社区居民会议推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至9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选举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依法制定选举工作方案

三、组织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

四、组织选民提名候选人,审查候选人资格,公布候选人名单;

五、公告选举日期、时间、地点及选举方式;

六、组织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

七、总结选举工作,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履行职责至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产生时止。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自确定之日起退出选举委员会,由此产生的缺额以从原推选

的选举委员会候选人中以得票多的递补。

第十条年满18周岁的社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十一条有选民资格的社区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户口所在地与居住地不一致且在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也可以在居住地的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但

不能再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进行登记。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选民登记的居民,自动放弃本届选民资格。

第十二条采取社区居民小组代表方式选举的,应当公布社区居

民小组代表名单。

第十三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文化知识,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身体健康,热心为居民服务。

第十四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出,可由街道办事处、镇向社会公开招选后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推荐,也可由居民直接投票或由选民10人以上联合提名,户代表5人以上联合提名、社区居民小组代表三人以上联合提名等方式。提名时,对候选人只有一次提名权,且提名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

第十五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实行差额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

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候选人人数应当分别多于应选人人数,候选人产生后,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7日以前,按照候选人得

票多少的顺序张榜公布

第十六条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向社区居民介绍候选人的情况,也可以组织候选人同选民见面并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

第十七条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召开选举大会,选

举大会应当当场推选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负责核对票数、清理票箱和投票人数、监票、唱票、计票。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

监票、唱票、计票等工作。

第十八条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选民居住状况和便于组织选举的原则,设立中心投票会场,对不便到会投票的,可以设若干投票站和流动票箱,每个投票站或者流动票箱必须有两名以上监票人员负责。

投票前,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介绍选举办法,提出具体要求。

第十九条在选举日不能参加投票的选民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人。采取由户代表、社区居民代表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不可以委托投票。

第二十条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可以按职务分次投票选举,也可以一次投票选举,具体投票方式由社区居民选举

委员会确定。

主任、副主任不得由当选的委员推选产生。

第二十一条选举会场和投票站必须设立秘密写票处和公代写处,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写,代写选票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

第二十二条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民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者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每一选票所投赞成票人数与另选他人人数之和不得多于应选人数,否则选票无效。

第二十三条投票结束后,选举委员会工作人员将所有票带到中

心会场当众开箱,公开唱票、计票,当众公布选举结果,并当众封存选票。

每次选举所得的票数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无效。选票无法确认的,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认定,作废票处理。废票计入选票总数。

第二十四条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本社区有选举权的居民、户代表或者社区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社区居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票数相等,

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

当选。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时,不足的名额应当另行差额选举。另行选举的候选人应以第一次选举未当选人员中按得票多少产生,另行选举以得票多的当选。

第二十五条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结果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

公布后,报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备案。街道办事处、镇人民

政府应当于三日内向当选人颁发当选证书。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当选证书由省民政部门统一印制。

第二十六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接受居民监督。社区居民对违

法或者严重失职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检举或者提出罢免意见。

第二十七条由五分之一以上的18周岁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可以要求罢免社区居民委

员会成员。罢免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并写明罢免理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

召开社区居民会议,进行投票表决。但须获得参加投票过半数的居民

同意始得生效。罢免结果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八条社区居民会议在讨论罢免意见时,被提出罢免的社

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第二十九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要求辞去职务的,应当以书面

形式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经社区居民会议同意辞职,并补选新的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但是,在同意辞职前撤回辞职书的除外。

第三十条社区居民委员会出现缺额时,社区居民委员会可以提

请社区居民会议补选并报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备案。

补选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到本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任期届

满为止。

第三十一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社区居民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碍社区居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二、违反本办法规定,调整、变更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或者指定、委派、撤换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

三、对检举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中违法行为的居民或者提出要求罢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居民进行打击、报复的;

四、其他破坏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社区居民对选举程序或者选举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诉,街道办事处、政府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暂行规定由省民政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经审委员会选举办法

漳平市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 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办法 (草案)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漳平市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通过)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漳平市红狮水泥有限公司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公司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一人。 二、公司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建议名单,在民主协商基础上,提请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委员酝酿讨论,在充分听取委员的意见后,确定正式候选人,交全体会议进行选举。 三、公司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实行等额选举。 四、公司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印制一张选票,分别计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五、在选举时,参加选举的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必须超过全体委员的半数。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请假的委员不参加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全体委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人数时,其名额可以暂时空缺,待以后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补选。 六、会议设监票人一名、计票人一名,交公司工会第二届经费

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被提名为主任候选人的同志,不得担任监票人。 七、选票上主任候选人按推荐名次排列。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委员可以表示同意、不同意或者弃权。 八、填写选票,一律使用蓝、黑墨水笔或圆珠笔。同意选票上的候选人,在其姓名上方符号栏内划“O”,对不同意者,在其姓名上符号栏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要在后面空格栏内填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和选任职务(必须是市总四届经审委员),并在其姓名上方符号栏内划“O”,同时,要否决选票上相应数量的候选人。 九、投票结束后,当场打开票箱,取出选票,由监票人将实际收回票数报告本次全体会议的主持人,由选举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十、计票完毕,由选举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 十一、本选举办法的未尽事项,由选举主持人同各方协商处理。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公司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园林路北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大桥委【2014】86号的文件精神,社区居民委员会将于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依法进行换届选举。为顺利完成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各项工作任务,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运用法治方式,进一步提高居民委员会的整体素质;进一步优化居民委员会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进一步扩大民主,发挥和完善群众自治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换届选举范围 凡在2011年通过第八届换届选举工作产生的居民委员会以及因故在第八届中期补选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进行换届选举。 (二)优化队伍结构 1、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以“三有三带”为标准,严把人选的“政治关”,选拔致富能手、大学生、优秀务工经商人员、返乡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专业社工人才进入居民委员会班子。鼓励共青团、妇女组织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居民委员会班子,鼓励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党员干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社区居委

会选举。多民族居住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 2、优化班子文化结构。进一步提高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的文化程度,新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新一届居民委员会成员文化程度原则上要比上一届有明显提高。 3、优化班子年龄结构。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1名35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年轻干部进入居民委员会班子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提高。一般情况下,年龄超过50周岁且只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不再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职务。对特别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身体状况良好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和文化条件。提倡把年轻党员、女党员特别是共青团和妇女组织主要负责人提名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4、优化班子专业知识结构。优先选拔国家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工人才充实到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中。 (三)严格把握候选人条件 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坚定的政治信念;(2)有文化、懂经营、善管理,勇于开拓创新,有较强的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

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办法

村委会换届选举办法 为了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本村第八次村民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人,其中妇女委员1人。村民委员会主任正式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的正式候选人比应选名额多1人。 二、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实行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由过半数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 三、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并接受县、镇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的指导。 四、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时止。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 五、本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为2013年1 月13日,选民登记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至2013年12月20日。 六、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包括户籍在本村的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人员,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⑴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⑵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⑶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选民的年

居委会换届选举办法

居委会换届选举办法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实施办法》,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新一届居委会换届选举推选候选人大会定于*年*月*日举行,会场设在内,投票时间以大会起止时间为准。 三、新一届居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委员3-8名,共5-11名人员。 四、第五届珠江路办事处居委会换届选举大会采用居民代表选举方式。会议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实行差额选举。 五、会议由居委会选举委员会主持,参加选举的选民超过全体选民三分之二以上才能进行选举。 六、本次会议采取选举大会形式投票,不设流动票箱。 七、会议选举设总监票1人,计票2人,唱票2人。 八、选民对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本社区其他选民,也可以弃权。 九、选票的认定。每一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 1、有效票。分为整张有效和部分有效两种。整张有效是指一张选票完全符合选票规定的应选人数和写票规定;部分有效是指

在一张选票上,选民对有的候选人按规定写票,而对其他候选人胡写乱画无法辨认,该张选票为部分有效。 2、无效票。指不按选票上规定的应选人数或书写选票规定以外的标识以及胡写乱画、无法辨认的选票。 3、弃权票。指选民领到选票后,未写任何符号投入票箱的选票。 十、投票结束后,由计、监、唱人员当众打开票箱,清点收回的总选票数。收回的总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总选票数,本次投票有效。 十一、选举须在居民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公开唱票、计票。 十二、计票结果,按照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由主持人当众宣布当选人名单。 十三、妨碍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视情况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四、本办法经居民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如遇特殊情况,由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研究决定。 ***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委员会 *年*月*日

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主持词

××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主持词 (供参考) 各位居民代表: 我叫×××,是××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和《莲都区第四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今天举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正式选举大会,投票选举社区第四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我受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委托。主持今天的换届选举大会。 今天,来到我们社区观摩和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有:区领导、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兄弟社区的领导,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各位来宾的到来表示欢迎! 各位代表,我们社区本届社区居民代表共××人,根据工作人员的报告,今天实到居民代表××人,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数,可以开会进行选举。 现在我宣布,××社区第四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大会正式开始。请全体起立,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请坐下。 今天大会的主要议程共有四项: 一、宣布大会会场纪律,通过选举办法。 二、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人员名单。 三、投票选举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 四、新当选的社区居委会成员就职宣誓 五、街道办事处领导讲话 下面大会进行第一项议程:宣布大会会场纪律,通过选举办法。请大会工作人员宣读会场纪律。 1、与会代表要服从选举委员会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在指定地点就坐; 2、与会代表应注意维护好会场秩序,做到不在场内随意走动,不随便说话,会议未结束,不要提前退出会场; 3、代表们要认真写票、投票,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填写选票时,笔迹要清楚,要按规定符号填写;投票时,要将自己的选票亲自投入票箱; 4、正式候选人不得参与选举大会的组织工作,不得接受委托投票和代写投票; 5、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追查代表投票情况,不得改变选举结果,不得以威胁、贿赂、拉帮结派、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干扰选举;

(完整版)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示范文本)

深圳市南山区荔雅居小区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我国宪法、选举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及地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由上一届业主委员会主持。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依照相关规 定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筹备组由5 名成员组成, 其中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单位代表各一名、业主代表三名。 第二章产权登记 第三条首次业主大会的业主投票权按照业主拥有的产权面积确定,按每10平方米为一个投 票权,不足10平方米的按四舍五入计算。每一投票人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 第四条投票前须进行业主产权登记,并确认业主身份,形成业主投票权清册;业主投票权 清册须在投票前公示。 第五条业主登记产权时需出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筹备组应当在确认业主身份后发放业主 委员会选举证。选举证应当写明业主姓名、性别、住址、有效的联系方式及拥有的投票权数 等基本内容。业主收到选举证须签收。 选举证用于业主大会事务中核实业主身份和领取选票。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和选举 第六条首届业主委员会设委员九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 员中选举产生。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推荐,10名以上业主也可以联名推荐一名候选人。 每名业主只能推荐一名候选人。业主联名推荐的,应在筹备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推荐 的无效。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委员条件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未欠交物业管理服务费、专项维修基(资)金等;(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和一定组织能力; (六)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企业及其关联单位内任职; (七)业主大会确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候选人应当向全体业主公 开个人的基本资料。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差额比例按有关规定不得低于2 0%即总数不少 于十一人。 为确保各栋业主利益,根据本小区实际情况,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A栋不少于五人,B 栋不少于四人,C栋不少于四人。 第十一条筹备组应当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会议的表决票、业主委员会选票、业主 大会会议议程等事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不经公示,选举无效。 业主对上述公示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筹备组提出。筹备组应当 在5日内予以答复。 第十二条筹备组应当确定选举证、选票的发放人、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各若干人。 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上工作人员一般由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每 人可以提出一名监票人。必要时也可邀请公证人、律师或其他公信力高的人士参与和监督。 第十三条筹备组应当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选派专人将会议通知以下列方式送达全体 业主: (一)当面递交书面通知; (二)将书面通知放入业主信箱内或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内。 此外,会议通知还应当在小区公告栏或其他显著位置公告。通知应写明会议的时间、地点、 内容、形式、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总投票权数、投票人的权利和义务及工作人员名 单等。 第十四条候选人在投票前可以进行竞选演说,但在投票开始后,任何人必须停止个人竞选 和助选活动。 候选人在竞选时不得发表针对其他候选人的人身攻击言论。候选人本人或怂恿他人采用诽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主持词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主持词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主持词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年上半年,全市第二届社区居委会任期届满,依法将进行换届选举。上周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的换届选举动员大会,正式拉开了第三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序幕。区委、区政府对做好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上周书记办公会专门听取了民政局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情况汇报。今天,又把大家召集起来,就如何做好第三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集中动员和整体部署。 出席今天大会的领导有:区委副书记××*、区人大副主任××*、区政府副区长××*。 市民政局领导对我区的换届选举工作非常关心,今天,我们荣幸地邀请到了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下面,让我们对他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参加今天大会的还有区纪委廉政室、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内司委、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的负责同志,以及七个街道的主要领导、分管书记、分管主任和民政办主任。 ★★★★★★★★★ 同志们,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多年来,尤其是过去的几年间,我区的社区居委会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街道的中心

工作,充分发挥自治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社区的政治环境、生活环境、文化环境不断改善,社区的服务功能、保障功能逐步完善,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日益增强。但随着社区建设标准的不断提高和社区居民需求的不断增长,现有社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亟待提升。因此,我们要通过此次换届选举,把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能力、真心实意为民办实事的人选进社区居委会班子,为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为促进我区社区建设水平的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 今天的大会主要有两项议程。 首先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区民政局局长陈朝晖部署建邺区第三届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大家欢迎! ★★★★★★★★★ 接下来进行大会第二项议程:请区委刘书记讲话,大家欢迎! ★★★★★★★★★ 同志们,刚才,区民政局陈局长就换届选举业务工进行了部署,区委刘书记又站在区委的高度,给我们的换届选举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指导意见。从现在起,我区的第三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就正式启动了。这次的换届选举工作,我区计划于四月底前结束。作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区,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在这次换届选举中应有60的社区采用户代表选举和直接选举,时间很紧,任务很重。区民政局和各相关街道应按照这一时间节点,根据市、区的部署要求,统筹安排好工作。各相关街道在会后要立即组织传达今天会议和市、区有关文件精神,为推进我区基层民

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大会选举办法

大会选举办法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大会的选举工作,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主持。 二、经解放路街道党工委批准,我社区下一届党组织由委员3人组成。 三、民主路社区党组织委员候选人的产生,经党员群众公开推荐确定,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组织将候选人预备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由大会进行选举。委员的差额比例为百分之二十以上。 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 五、凡党的关系在本单位的正式党员(除正在留察看者外)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到会党员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投票上将另选人姓名填上,并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一张选票所赞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

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作废。如果选举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六、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至应选名额。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进行再次选举。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票数相等,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应就这几名候选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者当选。 七、选票划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选举人将选票填好后,由本人投入票箱。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投票的顺序是:首先由监票人投票,然后由党员依次投票。 八、大会设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上届委员会提名,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已作为候选人的党员不能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上届委员会领导下,对大会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由上届委员会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计票情况由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九、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支部委员选举办法

支部委员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中共xxxxx支部委员会,由xxxxxxx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三、中共xxxxxxxx支部委员会的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采取公推直选的办法选举产生。支部委员采取差额选举方式产生。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四、本次党员大会应选举产生1名支部委员。根据有关要求,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二十,确定支部委员候选人共2名。 五、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必须超过或达到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六、选举时,党员有权对选票中的候选人表示赞成、反对或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在选票候选人姓名前的空格内划一个“○”;如反对,在候选人姓名前的空格内划一个“×”;如弃权,不书写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须对现有一名或几名候选人投不赞成票(在其姓名前的空格内划“×”),且在选票右面的另选他人栏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前的空格内划“○”。书写选票要用钢笔、圆珠笔或墨水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七、本次党员大会的选票上均应盖有xxxxxx党支部印章,没有印章的选票无效。 八、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含另选他人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选票,由总监票人视具体情况作为部分无效或全票无效。 九、支部委员候选人必须获得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

以得赞成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未当选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差额选举。如选举中遇到特殊情况,由xxxxxx党支部视情况处理。 十、本次大会设监票人3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产生,由xxxx党支部提名。监票人建议名单须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选举工作人员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确定,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一、本次大会设1个投票箱,总监票人、监票人先行投票,然后全体党员依次投票。因故缺席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二、投票结束后,在监票人的监督下,由计票工作人员当场开启投票箱清点所投的选票张数,所投的选票张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张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张数,选举无效,应重新投票。 十三、大会宣布选举结果,计票情况由总监票人按得赞成票多少顺序排列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由主持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向大会宣布。 十四、本选举办法经xxxxxx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

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我区将于2012年7月开展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为切实搞好全区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增强选举工作的可操作性,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新时期下社区基层组织建设要求,按照“党为核心、议行分设”的原则,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社区治理结构,以实现“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为目标,选举产生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班子结构合理、社区群众拥护、富有生机活力的新一届社区组织领导班子,进一步推进我区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和巩固党在城市社区的执政基础。 二、基本原则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城市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全体社区居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完善社区体制改革、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城市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社区居委会换届时,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倡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当选为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按照法定程序当选为社区居委会成员。

(二)严格依法办事。换届选举是一项严肃而又规范的工作。社区居委会的换届选举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违背民意、违反程序和不依法按章办事等问题的发生。 (三)充分发扬民主。要充分保障社区居民在换届选举中的合法民主权利。候选人的确定,要广泛听取社区居民的意见,反复酝酿协商,严禁包办代替。 三、方法步骤 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进行。本次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于2012年7月中旬开始,要求在9月上旬前基本完成。具体分为以下几个环节:(一)准备工作 1、开展调查研究。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社区居委会的基本情况(人口数、户数、居民小组数、居民小组长数、社区成员代表数);(2)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的现有职数,现任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姓名、职务、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3)社区类型;(4)社区党员群众对社区换届选举的意见和建设等。 2、建立选举工作机构。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期间,区、街道办事处要分别成立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指导、帮助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社区居委会的选举,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由社区选举委员会主持。 社区选举委员会推选工作由上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主持,上届社区居民委员会因故不能主持的,由街道办事处派人主持。社区选举委员会一般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单数)组成,采取少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草案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大会的选举办法。 一、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由镇党委确定的召集人主持。本次大会选举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4名。 二、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所辖党员的意见提出,报党委审查同意,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党支部委员候选人5名,应选4名,差额1名。 四、选票上的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五、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有选举权,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的方可另选他人,另选他人的在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另选他人数不得超过投不赞成票的人数。投弃权票的,不能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划写选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完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为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 七、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至取足应选名额的赞成票相等,且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就得赞成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可就不足的名额在未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差额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 八、选举设监票人2人,其中总监票人1人。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总监票人和监票人需经大会通过。大会设计票人2名,计票人需经大会通过。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九、计票结束后,总监票人以得票多少为序,票数相等的按姓氏笔画排列,向大会报告选举计票结果;大会主持人以姓氏笔划为序,向大会宣布当选的党支部委员。 十、选举办法未尽事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研究处理。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路街道办事处第四届》的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实际,并通过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制定**路街道办事处**社区第四届。 一、划分居民小组,推选居民小组长 6月21日,依据每30户至100户设立一个居民小组的原则,根据楼栋数和居民人数共划分20个居民小组,并通过入户走访的形式,从居民中推选出20位居民小组组长。 二、召开居民代表大会 6月22日下午3:30,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并张贴第一号公告“第四届社区换届选举委员会名单”。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职位、职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和**社区实际,**社区第四届社区居民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人共5人组成。 四、选举方式 结合**社区辖区单位、居民区实际和街道统一部署,并通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研究,确定**社区本次换届选举采取居民直接选举方式。 五、确定选举日,搞好选民登记 根据街道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本次社区

换届选举日期定于20XX年7月18日。 6月23日—27日,进行选民自愿登记。本次换届选举要求选民自愿登记,非自愿、未主动登记的居民不计入选民基数,不列入选民名单。凡**社区辖区20XX年7月20日年满18周岁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居民可自愿、主动到社区选举委员会进行登记。 六、公布选民名单 6月28日上午张贴第二号公告,选民名单。 七、产生候选人 结合《**路街道办事处第四届》,本次**社区居民委员会候选人采取居民小组推荐方式产生。7月3日,由选委会组织召开居民代表大会,推选产生候选人,填写候选人联合提名票。并产生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等选举工作人员。 八、确定正式候选人 7月10日召开居民代表会议,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并张贴第四号公告。公告**社区选举方式、选举日期和选举地点。 九、公告正式候选人 7月11日,张贴第四号公告,公告正式候选人名单。 十、其它要求 (一)正式选举设1个主会场,6个投票站。投票站分别设在******本次选举不设置流动投票站。

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一、筹备阶段 (一)按照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与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同步进行的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形成本届社区妇联工作报告; (三)拟定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办法; (四)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分工。 二、宣传发动阶段 (一)组织学习:社区妇联要认真学习市、区关于社区居民委员会、党组织换届工作的文件规定,学习《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城市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及市、区妇联有关做好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精神,熟悉掌握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的原则、方法和步骤。 (二)广泛宣传:采取动员会、广播、板报、标语口号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广泛宣传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为女性参选参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积极引导广大妇女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鼓励有知识的年轻女性,特别是女大学毕业生报名参加竞选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妇联成员。

三、民主推荐阶段 召开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会议 (一)对本届社区妇联工作报告征求意见: (二)确定新一届妇联执行委员会人数、组成分配方案及其产生办法,社区妇联执委人数要求不少于15人,但不能都是15人。 15、17、19都可。 四、选举阶段 召开社区妇女代表大会。 会议议程: (一)报告工作情况 (二)审议通过选举办法(草案) (三)介绍执委候选人(宣读名单、介绍基本情况、候选人竞选发言) (四)选举新一届妇联执委会 1、通过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名单由大会代表推荐,新成立也可由筹委会协商推荐)。 2、选举工作人员检查票箱,加贴封条。 3、清点人数;报告到会人数情况,宣布可以进行选举。 4、分发选票,宣布选票发放情况,销毁多余选票。 5、主持人介绍选票填写注意事项。 6、代表填写选票。 7、投票(选举工作人员和主席台代表先投)。 8、清点选票,报告清点结果,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9、计票。

居委会 换届选举 公告样式

吴航街道XX社区居民委员会 关于调整居民小组的公告 (第1号) 根据便于自治和管理的原则,经社区居民会议讨论通过,现将现行的居民小组作以下调整: 第一居民小组:XXX、XXX、XXX、XXX…… 第二居民小组:XXX、XXX、XXX、XXX…… …… 特此公告 吴航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2年8月11日

吴航街道XX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指导组 关于确定选举日的公告 (第2号) 经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指导组研究决定, XX社区居民委员换届选举日确定为月日,请大家互相转告,准时参加投票选举。 特此公告 吴航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指导组 2012年8月12日

XX社区居民委员会关于公布社区居民 选举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的公告 (第3号) 为做好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根据《福建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实施意见(实行)》规定,成立XX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经居民会议确定,其成员由X人组成,并设候补成员X人。成员候选人由本社区居民代表以单独或联合的方式提出,现将所提名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顺序公布如下: XXX、XXX、XXX、XXX、XXX、XXX 特此公告 XX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2年8月15日

XX社区居民委员会关于选举社区居民 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第4号) 本社区定于XX月XX日XX时,在XXXX地点,召开由居民代表参加的居民会议,选举产生XX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请居民代表互相转告,准时参加选举。 特此公告 XX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2年8月15日

XX社区居民委员会关于选举委员会 成员选举结果的公告 (第5号) 经居民会议选举和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会议推选,产生XX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各1人,委员X人,候补成员X人。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主任: 副主任: 委员:XXX、XXX、XXX、XXX 候补成员:XXX、XXX 特此公告 XX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2年8月18日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大会的选举办法。 一、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由镇党委确定的召集人主持。本次大会选举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4名。 二、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所辖党员的意见提出,报党委审查同意,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党支部委员候选人5名,应选4名,差额1名。 四、选票上的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五、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有选举权,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投不赞成票的方可另选他人,另选他人的在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另选他

人数不得超过投不赞成票的人数。投弃权票的,不能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划写选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完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为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 七、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至取足应选名额的赞成票相等,且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就得赞成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可就不足的名额在未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差额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 八、选举设监票人2人,其中总监票人1人。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总监票人和监票人需经大会通过。大会设计票人2名,计票人需经大会通过。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九、计票结束后,总监票人以得票多少为序,票数相等的按姓氏笔画排列,向大会报告选举计票结果;大会主持人以姓氏笔划为序,向大会宣布当选的党支部委员。 十、选举办法未尽事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

社区居委会组建工作方案

社区居委会组建工作方案 社区居委会组建工作方案 社区居委会组建工作方案 组建金坑坝社区居委会是进一步加强对金坑坝新区管理的需要,是加快金坑坝新区建设步伐的需要,是促进金坑坝居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需要。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成立金坑坝社区居委会的文件精神,遵循“居住社区化,资产股份化,务工非农化,福利社保化,同时注意保持计生等有关政策的延续性”的基本原则,结合该地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金坑坝社区位于松潘县城东北角,居住于此的居民主要为我县实施松州古城恢复建设工程以来因城镇建设拆迁而安置

的进安镇和进安乡的拆迁户,分别来至进安镇的岷山一村、岷山二村、中江一村、中江二村、南街村以及进安乡的顺江一村、顺江二村、东裕村、外城村,现有居民199户,总人口710人。现有居民中,100%的家庭有绝大部分成员或全部成员通过“农转非”而成为城镇居民,城镇居民人数占总人口的97%左右。由于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和城镇建设征用土地,现有居民的人均耕地已不足亩,90%的居民已不从事农业劳动,不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因此,在该地区组建“社区居委会”,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条件已经具备。为此,进安镇人民政府于3月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金坑坝社区居委会,同年6月,县人民政府以《关于同意》文件批准同意成立金坑坝社区居委会。3月29日,金坑坝社区居委会党支部正式成立。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相

适应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目标,按照“小政府,大社会”,“小社区,大服务”的改革思路和加强城市基层社会主义民主的要求,理顺城乡居民、村民关系,理顺社区管理关系,加强和规范基层社区组织建设,发展社区服务,增强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居民综合素质、生活质量和社区文化程度,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原则 1、居住地登记原则。凡是在金坑坝有固定住所的居民,原则上纳入金坑坝社区的管理范围,以家庭为单位登记为社区的居民。 2、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原则。居民纳入金坑坝社区管理后,自身在原村享有的农业生产资料和拥有对村集体资产的分配权一律不变。 3、因地制宜原则。按照“居住社区化,资产股份化,务工非农化,福利社会化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材料超级全

致全体社区居民的公开信 各位社区居民: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今年,本社区居民委员会任期届满,要进行换届选举。搞好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扩大党内民主,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程序,夯实城市管理基层基础,加强和谐社区建设,促进和谐社会构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大家要以主人翁的态度,正确对待社居委换届选举,以正确的心态推荐心目中理想的社居委干部人选,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 选好社居委干部既是换届选举的关键环节,又是关系全体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根据《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方案》的要求,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社区居民(户代表、居民代表)投票选举产生。其目的是真正把群众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的人选进领导班子。因此,大家在提名、推荐候选人或选举时,一定要按照《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方案》中对社居委成员任职资格条件的要求,从人选的文化程度、年龄、能力水平、群众观点、遵纪守法、关心集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真正把讲政治、懂管理、善决策、办实事,能够真心实意为居民群众服务的人选进领导班子,做到好中选优。经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决定,本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日为2010年月日,希望广大选民积极参与,切实履行法律赋予自己的职责,为做好社居委换届选举工作而共同努力! 中共无锡市北塘区惠山街道社区总支部委员会 无锡市北塘区惠山街道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 2010年月日

附件二: 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标语口号 1、居民委员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3、居民委员会选举是社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4、搞好居民委员会选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居民直接选举居民委员会干部,是居民自治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6、居民直接选举居民委员会干部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新发展! 7、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8、尊重选民意愿,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 9、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举原则! 10、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圆满成功! 11、加强党的领导是搞好居民委员会选举的根本保证! 12、珍惜民主权利,投好庄严一票! 13、搞好民主选举,推动居民自治活动深入开展! 14、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选好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 15、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6、搞好居民委员会选举,加快建设小康步伐! 17、社区是家园,居民是主人! 18、人在社区住,心系社区事,选好社区当家人!

工会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

国际合作服务中心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 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合作中心第一届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主席1人,工会委员会委员4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3人。 三、选举工作由中心党委书记主持。委员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四、合作中心工会主席人选由中心党委提出,经服务局党委批复同意,工会委员会委员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由中心党委和服务局工会酝酿协商产生。推荐的工会主席、工会委员会委员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草案)经大会表决通过后,提交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产生。 五、选举合作中心工会主席、工会委员会委员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的选票分三张。 六、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需达到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小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未到会的代表,不得委托投票。 七、对于候选人,代表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反对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果另选其他代表,应在候选人后面

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名字下方的空格内画“√”。选票符号要求填写清楚。多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无效。 八、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正式代表半数的,方可当选。如果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如遇得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进行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是否重新选举由中心党委决定。如果重选,不足的名额按不少于10%的差额(差额不足1人则按1人计)从未当选的得赞成票多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如接近应选名额时,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重选。 九、大会选举设1个投票点。投票开始后,监票人先投票,随后中心党委成员和代表依次投票。 十、选举的计票结果,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当选人名单,由中心党委书记当场宣布。 十一、大会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由中心党委提出建议名单,提交大会通过。已提名为工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中心党委领导下,对选举工作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二、本办法由中心党委提出,经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如果遇到本办法没有规定的问题,由中心党委依法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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