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电厂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电厂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电厂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的提高参加电厂建设的各级各类员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术技能,确保全体员工能够完成其承担的安全健康、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任务。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脱硫系统EPC项目的各级各类人员和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脱硫系统EPC项目有合同关系的外协单位和个人。三、职责1 安保部负责对项目部领导、部门负责人、二级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主管生产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考试;对各外协单位经理、生产经理、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2 各二级单位的安全专工负责所属单位的全体员工、临时用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各外协单位的安全员对本单位的进场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所有考试成绩报项目安全保卫部。3 安全保卫部对3.1、3.2全体员工的教育、培训考试进行统一登记备案、归档。4 一年一度的全员安规考试由安全保卫部进行统一组织,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进行。四、细则1 开工前所有进场的人员必须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安全教育培训。2 按照国家与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内容,组织安全考试。3 安全考试合格人员,通过项目部登记,办理身份胸卡,才能进场作业。无证人员入场将视为安全隐患的因素,进行处理。4 按照电力行业、业主的要求,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安规考试,并上报公司安保部和业主。5 每周一上午两小时为全员安全学习

时间,进行系统的学习培训。不管工期多紧,任务多重,安全学习时间必须得到保证,以增强员工的安全和自我保护能力,各单位做好学习记录。6 经允许临时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由接待单位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发给临时通行证和安全防护用品,方可进入现场,离开时归还发放单位,严禁未经允许的任何人员进入施工场地。7 经允许来访的上级领导,参观考察人员,综合办公室应提前通知安全保卫部,安全保卫部向上述人员介绍施工场地的基本情况和注意事项,提供必需的安全进场用品。并由接待部门派专人陪同方可进入施工现场。8 项目安全保卫部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各所属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和每周的安全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指导工作。9 项目安全保卫部综合运用安全录像、幻灯、电视、计算机网络、广播、板报、实物、图片、演讲、竞赛等多种形势进行宣传,普及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劳动卫生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10 项目部和所属各单位要按各自的职责建立完整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五、记录管理1 培训记录由各主办单位保存。2 考试成绩统一由安保部登记保存。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