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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明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明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明

培训人姓名单位名称

于年月日参加肇庆市高要区卫生监督所举办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学习,10个学时,考核合格。

肇庆市高要区卫生监督所

年月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明

培训人姓名单位名称

于年月日参加肇庆市高要区卫生监督所举办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学习,10个学时,考核合格。

肇庆市高要区卫生监督所

年月日

(完整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公共场所的法人代表(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须进行健康检查(每年一次)、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且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三、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顾客用品用具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反复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换一消毒。 四、公共场所经营者须根据规模、项目设置清洁、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并保持正常运行。 五、公共场所消毒间须独立密闭设置,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消毒设施和消毒设备,且运转正常;消毒程序符合要求,消毒记录及时规范。 六、公共场所须配备安全、有效的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 七、公共场所经营者采购洗化用品、消毒产品等公共卫生用品时须索取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并建立台账。 八、公共场所经营者须制定公共场所危害事故应急预案(方案),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应当立即处置,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九、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室内须有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有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十、公共场所经营者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信誉度等级及卫生检测结果。

公共场所卫生“五四”制 一、四加强即加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自身卫生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加强与监督部门之间的联系。 二、四统一即统一在公共场所内正面悬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统一在公共场所内正面悬挂量化分级公示牌;统一在公共场所内正面悬挂卫生管理制度;统一配发一套卫生管理档案盒(内有制度、各类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操作规范等九项内容)。 三、四建立即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和卫生档案制度;建立洗化用品、消毒产品等索证制度;建立台帐登记制度;建立化妆品、消毒产品等进货入库检查验收制度。 四、四及时即公共场所环境要及时清扫;公共用品、用具要及时消毒;客用物品要及时更换(一客一换)并做好记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及时报告。 五、四做到即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做到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员;做到每月开展一次卫生管理自查,并做好登记;做到从业人员定期健康查体、定期培训,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穿戴整洁工作服帽;做到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设置独立的密闭消毒间,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毒设施和消毒设备,消毒程序符合卫生要求,消毒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目录 1、餐饮业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管理制度 2、证照管理制度 3、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 4、公共用品用具购买、验收、储存制度 5、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6、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7、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报告制度 8、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9、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10、卫生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1、卫生检查制度 12、餐饮业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六病”调离制度

餐饮业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管理制度 一、餐饮业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需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应置于醒目处。 二、应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做好自查和换洗、消毒等工作记录。 三、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从业人员操作时穿戴整齐干净的工作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四、应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保证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卫生管理办法》和相关卫生规范的要求。 五、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设置醒目的禁烟警语和标志,有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六、按规范设置专用消毒间、储藏间等功能间,配备清洗消毒和保洁设施,并有明显标识。 七、供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一客一换,并按照卫生标准清洗、消毒、保洁。 八、保持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墙壁、地面、屋顶、空调滤网无积尘无蛛网;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 九、卫生用品(消毒剂)应按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 十、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储水池每年清洗消毒。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考核申报指南 考核事项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称“三类人员”或“A证”、“B证”、“C证”)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考核。 考核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等。 考核申报程序(流程) 申报人参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和专业知识的学习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考试合格证明→通过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填写考核申请表→制作考核申报资料→所在企业意见→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核对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提出初审意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提出考核意见公示→考核合格核准公告→收集照片制作证书→颁发考核合格证书。

考核申报条件 1、职业道德良好; 2、在建筑施工企业工作的在职人员; 3、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职称; 4、通过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5、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 申报材料要求 1、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申请表(一式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4、相应专业的技术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还应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5、企业在册人员和教育培训证明文件; 6、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证明; 其中第2、3、4项资料应提交证书原件,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加盖核对章后退还申请人。 上述6项资料全部用A4纸依次装订成册(最好正反面制作)。

各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

各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必须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方可经营,卫生许可证应悬挂在醒目位置. 2、建立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完善卫生管理制度。 3、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必须进行上岗前和定期的健康体检,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4、认真落实公共用品的换法消毒保洁工作。公用物品的清洗消毒应设有专间,并专间专用。消毒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行一客一换一消毒。消毒好的公用物品要放置保洁橱保洁。消毒台帐齐全。 5、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并保持个人卫生。 6、进行经常性的卫生检查。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 7、做好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无乱堆乱放,地面无烟蒂、痰迹和垃圾。 8、有完善的除四害措施。

理发美容业消毒操作规程 1、理发工具的消毒 (1)紫外线消毒:先将理发工具(剃刀、发剪、发推、梳子等)擦净,平放在紫外线消毒箱中的隔栅上(不能叠置,剪刀应张开),开启电钮,紫外线照射20分钟(皮肤病专用工具照射25分钟),取出妥善放置备用。 (2)用臭氧消毒盒:理发美容用具在每客使用后清洗、擦干,放入臭氧消毒盒内,消毒30分钟。 (3)化学消毒 使用过的胡刷、发梳、剃刀、发剪,用1%磺溶液或75%的酒精浸泡20-30分钟,或使用一次性胡刷。 2、毛巾、围巾的消毒 先将各类毛巾、围巾分类清洗干净,放在蒸汽消毒锅或蒸汽柜中,待蒸汽放出后再蒸10-15分钟,取出凉干或烫平,分类存放于保洁柜备用。 3、美容间的空气消毒 先将房间清扫干净,在工作前和工作结束后,开启紫外线消毒灯,照射30分钟以上(每10-15m2面积安置30瓦紫外线灯一支,离地)。或选用空气消毒清新剂喷雾消毒。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卫 生管理档案襄阳市环球壹号名盟会所

证照管理制度 1、证照: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文件(复印件)等 2、单位负责人领取证照,把已领取的证照由单位编号并复印后存档,以备核查。 3、领取的证、照要妥善保管,规范使用,不准涂改。不准转借不相关的人、单位使用,不准利用证照从事违法活动。若有用证、照从事违规、违法活动者将给予当事人以经济处罚,并收缴全部非法所得。造成严重后果者,按照有关程序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4、各种证、照丢失后要及时登报声明作废,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5、对单位的各种证、照复印件也要加强管理。有关人员需带证、照复印件时,必须加盖红色印章并签上持件人姓名,加盖“再复印无效”方印字样。否则均视为无效证件。 6、发现伪造单位证、照应及时举报给当地主管部门,由单位配合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7、本制度即日起执行。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 核及个人卫生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制度 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和相关卫生知识培训,获得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发现五病患者及时调离本岗位。 3、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4、从业人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5、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有效期一年。 6、此证不得转借、涂改。 个人卫生制度 1、每年一次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工作前必须更衣、洗手、消毒。 3、工作时不留长指甲、不戴手表饰物等,头发不外露。 4、不在工作时吸烟,不随地吐痰。 5、入厕不穿工作服,入厕后需重新洗手、消毒。 6、讲究个人卫生,客服不良卫生习惯,杜绝操作时擤鼻涕、挖耳朵等现象。 7、定期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并参加考核。 襄阳市环球壹号名盟会所 2013年9月17日

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为搞好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安全和卫生管理,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范围:办公室、教室、会议室,多媒体室、阅览室、实验室、保健室、运动场、活动室、食堂、厕所等。 第二条教室、阅览室内采光、照明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要求。 第三条必须并保持教室、阅览室等的空气流通,做好通风设备设施的管理。 第四条做好周边环境、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减少或禁止噪音,保证教学、工作、生活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实验室的废弃物,随时清除生活垃圾,营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第六条体育场地要经常检查场地设施,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维修,保证使用安全。严禁一切车辆进入体育场地内。体育场地只提供校内学生及教职工活动,校外人员必须办理租借手续,方准提供使用。要保持体育场地内外以及周边环境的整洁卫生。 第七条学校的校舍维修、改造以及设计必须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安全卫生要求。

第八条公共场所的使用部门应当建立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制度,并配合学校安全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检查与监督管理。 第九条学校按有关规定对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从业人员随时进行安全卫生培训并做好考核工作。 第十条为保证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卫生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或健康合格证,才能从事本项工作。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公共环境工作人员应该按规程操作。 第十二条凡不按本规定操作的单位或个人,如发生事故,学校将按有关法规进行人员调整,情节严重者,并进行经济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样本

公 共 场 所 卫 生 管 理 制 度 证照管理制度 1、证照: 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文件( 复印件) 等 2、单位负责人领取证照, 把已领取的证照由单位编号并复印后存档, 以备核查。 3、领取的证、照要妥善保管, 规范使用, 不准涂改。不准转

借不相关的人、单位使用, 不准利用证照从事违法活动。若有用证、照从事违规、违法活动者将给予当事人以经济处罚, 并收缴全部非法所得。造成严重后果者, 按照有关程序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4、各种证、照丢失后要及时登报声明作废, 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5、对单位的各种证、照复印件也要加强管理。有关人员需带证、照复印件时, 必须加盖红色印章并签上持件人姓名, 加盖”再复印无效”方印字样。否则均视为无效证件。 6、发现伪造单位证、照应及时举报给当地主管部门, 由单位配合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7、本制度即日起执行。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制度 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

体检和相关卫生知识培训, 获得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发现五病患者及时调离本岗位。 3、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 以备检查。 4、从业人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5、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有效期一年。 6、此证不得转借、涂改。 个人卫生制度 1、每年一次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 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 方可上岗。 2、工作前必须更衣、洗手、消毒。 3、工作时不留长指甲、不戴手表饰物等, 头发不外露。 4、不在工作时吸烟, 不随地吐痰。 5、入厕不穿工作服, 入厕后需重新洗手、消毒。 6、讲究个人卫生, 客服不良卫生习惯, 杜绝操作时擤鼻涕、挖耳朵等现象。 7、定期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并参加考核。

各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必须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方可经营,卫生许可证应悬挂在醒目位置. 2、建立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完善卫生管理制度。 3、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必须进行上岗前和定期的健康体检,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4、认真落实公共用品的换法消毒保洁工作。公用物品的清洗消毒应设有专间,并专间专用。消毒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行一客一换一消毒。消毒好的公用物品要放置保洁橱保洁。消毒台帐齐全。 5、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并保持个人卫生。 6、进行经常性的卫生检查。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 7、做好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无乱堆乱放,地面无烟蒂、痰迹和垃圾。 8、有完善的除四害措施。

理发美容业消毒操作规程 1、理发工具的消毒 (1)紫外线消毒:先将理发工具(剃刀、发剪、发推、梳子等)擦净,平放在紫外线消毒箱中的隔栅上(不能叠置,剪刀应张开),开启电钮,紫外线照射20分钟(皮肤病专用工具照射25分钟),取出妥善放置备用。 (2)用臭氧消毒盒:理发美容用具在每客使用后清洗、擦干,放入臭氧消毒盒内,消毒30分钟。 (3)化学消毒 使用过的胡刷、发梳、剃刀、发剪,用1%磺溶液或75%的酒精浸泡20-30分钟,或使用一次性胡刷。 2、毛巾、围巾的消毒 先将各类毛巾、围巾分类清洗干净,放在蒸汽消毒锅或蒸汽柜中,待蒸汽放出后再蒸10-15分钟,取出凉干或烫平,分类存放于保洁柜备用。 3、美容间的空气消毒 先将房间清扫干净,在工作前和工作结束后,开启紫外线消毒灯,照射30分钟以上(每10-15m2面积安置30瓦紫外线灯一支,离地2.5m)。或选用空气消毒清新剂喷雾消毒。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份)4页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1、卫生管理档案应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专柜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2、各部门的卫生管理记录应定期上报至档案管理员处,由其收集、汇总、整理并纳入管理台账。 3、卫生部门的监测记录、监督意见书等执法材料,以及本单位的日常自查记录、卫生管理过程性记录、健康相关产品采购索证记录等应及时归档。 4、档案内容包括:(1)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2)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3)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4)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5)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6)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7)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8)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9)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 证照管理制度 1、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必须齐全、有效。 2、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四年,每两年须复核一次。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延续。 3、变更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的,应及时向原发证卫生行政部门重新申办卫生许可证。 4、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 应及时向原发证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 变更。 5、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牌应 在大厅、前台等醒目处公示。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培训及个人卫生制度 1、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 试用工)健康体检,并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卫生 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考核。未经健康体检 和卫生知识考核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 2、组织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试用工) 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3、发现从业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肝、 戊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 及其它有碍公共场所卫生的疾病,及时将患者或 疑似患者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并做 好调离记录。 4、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或由单位统一保管, 同时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记录,定期查阅、 检索健康证明即将失效的人员名单,并组织、督 促相关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5、对已离职、辞职或被辞退的从业人员, 及时将其健康证明剔除出统一的管理档案。 6、建立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档案、卫生知识 培训档案。 7、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 时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 及佩带饰物。 健康相关产品采购索证、验收制度 1、健康相关产品,包括消毒产品(如消毒 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涉水产品(如水质 处理器、蓄水设备、饮水机),以及其他与人体 健康有关的产品。 2、向供货商索取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件或批件和该产品近期检验报告的复印件等。采 购的物品中文标识应规范,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规 定和要求。 3、健康相关产品入库或安装使用前应进行 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主要做法:设立专人验 收并造册登记,在入库或使用前核验所购产品与 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进行台账记录。台账应如 实记录进货时间、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 商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4、与健康相关产品索证有关的资料应按产 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妥善保存 备查。 5、采购的物品应做好记录,便于溯源,不得 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6、公共用品用具储藏间应保持通风和清洁, 无鼠害、苍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及霉斑,不得存 放有毒有害物品及私人物品。 7、不同物品应分类、分架存放,物品距墙 壁、地面均应在10厘米以上。棉织品宜存放于 密闭的储藏柜中。 8、物品的储藏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并定 期检查,及时清理过期物品。 9、有毒有害物品应有专间或专柜存放,上 锁、专人管理,并有物品使用登记。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公共场所的法人代表(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须进行健康检查(每年一次)、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且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三、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顾客用品用具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反复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换一消毒。 四、公共场所经营者须根据规模、项目设置清洁、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并保持正常运行。 五、公共场所消毒间须独立密闭设置,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消毒设施和消毒设备,且运转正常;消毒程序符合要求,消毒记录及时规范。 六、公共场所须配备安全、有效的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 七、公共场所经营者采购洗化用品、消毒产品等公共卫生用品时须索取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并建立台账。 八、公共场所经营者须制定公共场所危害事故应急预案(方案),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应当立即处置,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九、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室内须有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有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十、公共场所经营者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信誉度等级及卫生检测结果。

公共场所卫生“五四”制 一、四加强即加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自身卫生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加强与监督部门之间的联系。 二、四统一即统一在公共场所内正面悬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统一在公共场所内正面悬挂量化分级公示牌;统一在公共场所内正面悬挂卫生管理制度;统一配发一套卫生管理档案盒(内有制度、各类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操作规范等九项内容)。 三、四建立即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和卫生档案制度;建立洗化用品、消毒产品等索证制度;建立台帐登记制度;建立化妆品、消毒产品等进货入库检查验收制度。 四、四及时即公共场所环境要及时清扫;公共用品、用具要及时消毒;客用物品要及时更换(一客一换)并做好记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及时报告。 五、四做到即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做到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员;做到每月开展一次卫生管理自查,并做好登记;做到从业人员定期健康查体、定期培训,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穿戴整洁工作服帽;做到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设置独立的密闭消毒间,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毒设施和消毒设备,消毒程序符合卫生要求,消毒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学校公共场所及物品定期消毒制度

学校公共场所及物品定期消毒制度 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健康水平,根据国家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学生卫生条例》,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校园环境整洁有序 1、校园清洁。校内道路保持平整、硬化;校内道路、公共场(教室实验室、图书室等)保持整洁,无乱扔烟头、纸屑、瓜果皮核,乱倒垃圾、污水、污物,随地吐痰现象存在;楼道、楼梯、扶手、栏杆应干净无积灰;路旁绿地、绿化隔离带无积存垃圾和人畜粪便;校园道路旁和公共场所设有规范的垃圾筒,校园内有规范的垃圾池,垃圾池周边2~ 3 米内无散落垃圾和积留污水,无恶臭。 2、设施规范。学校围墙完整,校门端庄,校牌得体;校训、校风、学风等标牌要放在校园内显目位置;国旗杆、旗坛、板报、橱窗规范;教育方针、学生守则、学生行为规范等的摆设位置恰当。 3、室内整洁。教学办公用房保持整洁干净,采光通风良好;教室内布置规范,课桌椅齐整;办公室摆设整齐清洁。 4、厕所卫生。学校公共厕所为冲水式卫生厕所,厕所内无明显污垢、异味;在厕所前或厕所内设置有洗手设施,学生养成便后洗手的良好卫生习惯。 二、食堂食品卫生清洁 1、学校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两证”(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2、学校食堂必须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并上墙,配备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管理制度应包括采购索证、库房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生产环节卫生管理、环境卫生清洗保洁、食品留样制度等。 3、学校食堂应保持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每次供餐后及时进行清扫保持空气清新,地面、桌椅清洁卫生。 三、师生饮水卫生安全 1、按规定接受卫生监督监测; 2、配备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 3、每学期检测水质,并保存有检测记录和检测报告。饮水机每3 个月消毒1次,并做好记录。

最新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能力培训考核制度资料

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能力培训考核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依法履行职能,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省建管局《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的“三类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 业“三类人员”必须经过省级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取得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职务的建筑施工活动。 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每年应参加规定学时的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记入培训档案。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当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接受建筑(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建筑工程在招投标时,招投标管理部门和招投标代理机构应当审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

第七条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它单位的,分包单位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还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否则不得发包。 第八条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理时,应严格审查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凡不能提供相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应立即责令限期改正,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当地建筑(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管理机构。 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建筑(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须经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工程项目发生死亡事故的,工程项目所在地建筑(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有关“三类人员”重新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未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从事相关工作的,建筑(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持证人应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

(完整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创建”基本要求 一、亮证经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显著位置集中悬挂有效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杜绝无证从事公共场所经营行为存在。A级住宿和游泳场所等量化分级等级牌应摆放在接待服务前台。醒目处设置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内容包括卫生许可证、信誉度等级、卫生监督监测、自身检测或卫生评价报告、健康证等,公共区域有醒目禁烟警语、标志。 二、持证上岗: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佩戴合格的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上岗,复印件应放在经营场所服务台备查。 三、制度上墙:在前厅或相应的区域悬挂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前厅悬挂“五病”调离制度及卫生管理制度)。 四、“五病”调离:有每年“五病”调离检出及调离情况记录本,详细记录“五病”检出和调离情况。记录要保存三年。 五、消毒间要求:消毒间设有符合消毒规范的水池、消毒桶、消毒柜等设施,去污池、消毒池、清洗池或消毒容器应标识明确;消毒池或容器液位线清晰;洗涤剂、消毒药、消毒药量杯(自设容器有标识及刻度)配备到位。 六、公共用品消毒: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上墙(消毒间或消毒区域),每日填写消毒记录单,记录所有需要消毒的公共用品用具当天消毒的数量。

七、公共用品外送消毒:有消毒单位资质证明、洗消协议合同、每次接收数量和抽查记录。 八、环境及个人卫生:保持内外环境和设备设施整洁,保持从 业人员良好个人卫生状况。 九、管理档案:建立公共场所从业单位卫生管理档案(各项制度、记录本单、监督意见书、内部卫生管理检查、卫生整改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等整理入档)。 十、室内公共场所应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 案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工作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健康检查, 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持证(明)上岗,并按规定定期体检。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病毒性、戊型病毒 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 须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恢复原工作。 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做到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100%, 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上报调离情况和应对措施。 五、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建立“五病”调离人员登记本,做 好“五病”调离记录,无调离的,每年“零”记录,记录本保存三年。 六、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健康状况管理应 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

小学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小学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为搞好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安全和卫生管理,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公共场所、公共环境安全卫生管理细则。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范围:办公室、教室、会议室,多媒体室、阅览室、实验室、运动场、活动室、厕所等。 第二条教室、阅览室内采光、照明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要求。 第三条必须并保持教室、阅览室等的空气流通,做好通风设备设施的管理。 第四条做好周边环境、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减少或禁止噪音,保证教学、工作、生活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实验室的废弃物,随时清除生活垃圾,营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第六条体育场地要经常检查场地设施,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维修,保证使用安全。严禁一切车辆进入体育场地内。体育场地只提供校内学生及教职工活动,校外人员必须办理租借手续,方准提供使用。学校举行各种比赛,要经常打扫体育场地内外以及周边环境卫生。 第七条学校的校舍维修、改造以及设计必须符合有关管理部门

的安全卫生要求。 第八条公共场所的使用部门应当建立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制度,并配合学校安全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检查与监督管理。 第九条学校按有关规定对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从业人员随时进行安全卫生培训并做好考核工作。学校安全后勤处对公共场所做好安全监督、检查。 第十条为保证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卫生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或健康合格证,才能从事本项工作。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公共环境工作人员应该按规程操作。 第十二条凡不按本规定操作的单位或个人,如发生事故,学校将按有关法规进行人员调整,情节严重者,并进行经济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最全面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需取得有效公共场所“卫生可证”后能营业,做到亮证经营并按照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 二、建立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应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后,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能从事本职工作。 三、发现患有“五病”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从业人员时,按规定及时调离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 四、空调场所应有新风供给,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新。 五、场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禁烟标识。 六、商场应设置顾客休息室或休息区,设保洁工具存放处。 七、所有场所应保持环境清洁。 八、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卫生,应有有效的排气装置。 证照管理制度 一、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办齐卫生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等证照可营业;各种证照禁止涂改、伪造、转让、倒卖。 二、卫生可证悬挂在场所醒目处,经营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及可

经营项目应与实际情况和营业执照相符。新建、扩建、改建旅店业,按规定程序申领卫生可证。 三、专人负责管理单位各种证照,按相关法规规定按时办理卫生可证等证照审验、变更、换证手续,避免持过期失效证照。 四、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并按要求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复检、复训,禁止无证上岗或持过期失效证件上岗。 五、供顾客使用的沐浴、洗发用品等化妆品必须符合《化妆品卫生规》,并能提供化妆品生产厂家有效的卫生可证和产品检验报告等复印件。 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为根据,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健康体检,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可上岗工作。 二、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卫生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后可上岗工作。 三、建立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档案,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检测机构进行体检,并上报应体检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四、对健康体检中发现的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

学校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公共场所、环境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为搞好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安全和卫生管理,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范围:办公室、教室、会议室,多媒体室、阅览室、实验室、保健室、运动场、活动室、食堂、厕所等。 第二条教室、阅览室内采光、照明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要求。 第三条必须并保持教室、阅览室等的空气流通,做好通风设备设施的管理。 第四条做好周边环境、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减少或禁止噪音,保证教学、工作、生活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实验室的废弃物,随时清除生活垃圾,营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第六条体育场地要经常检查场地设施,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维修,保证使用安全。严禁一切车辆进入体育场地内。体育场地只提供校内学 生及教职工活动,校外人员必须办理租借手续,方准提供使用。要 保持体育场地内外以及周边环境的整洁卫生。 第七条学校的校舍维修、改造以及设计必须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安全卫生要求。 第八条公共场所的使用部门应当建立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制度,并配合学校安全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检查与监督管理。 第九条学校按有关规定对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从业人员随时进行安全卫生培训并做好考核工作。 第十条为保证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卫生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或健康合格证,才能从事本项工作。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公共环境工作人员应该按规程操作。 第十二条凡不按本规定操作的单位或个人,如发生事故,学校将按有关法规进行人员调整,情节严重者,并进行经济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组长(总经理、负责人): 卫生管理员: 组员: 机构人员职责: 组长: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卫生工作。包括制定管理计划、标准;组织自身卫生检查;对违规情况组织整改、对违反人员作出处 理决定等。 卫生管理员(专或兼职):主持日常卫生管理工作,建立建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对违规部门和人员作出处理决定的建议提交 组长,执行处理决定等。 组员:本部门卫生责任人、落实本部门卫生责任制。参加自身管理的检查; 落实本部门存在问题的整改等。

住宿业卫生管理制度一览表 1.宾馆、旅店业卫生管理制度 2. 布草间卫生管理制度 3. 公共场所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4.公共场所自主规范管理制度 5.清洁用具消毒管理制度 6. 洗消间卫生管理制度 7. 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制度 8.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卫生培训制度 9. 公用茶具消毒卫生管理制度 10.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 11.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12.化妆品采购与索证管理制度 1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4.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制度 15.拖鞋消毒方法及保洁存放 16.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

宾馆、旅店业卫生制度 为更好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本单位的自身管理,不断提高本单位的卫生水平,保护广大公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必须齐全有效,卫生许可证及公共场所卫生信誉等级牌要悬挂在醒目处。 二、要保持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污垢和垃圾。 三、必须设有消毒间和消毒设施,所设容器要标记明显。 四、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要一客一换,常住客床上用品至少一周一换,用后必须清洗和消毒。 五、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客用口杯、茶杯消毒要按以下程序操作和备用: 1、物理消毒 红外线消毒:将洗涤好的餐具放入消毒柜;温度保持摄氏100度,消毒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2、化学消毒对不宜蒸、煮的口杯、茶杯、酒杯可在洗净后用化学消毒(程序:除残渣→热碱水浸泡洗刷→化学消毒→清水冲) (1)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必须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生产的产品。 (2)消毒液浓度、消毒时间必须严格按消毒液的使用说明进行。 3、口杯、茶杯的保洁 经消毒的口杯、茶杯应有专门的保洁柜,存放整齐避免与其它杂物混放,防止重复污染,并对保洁柜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六、顾客用棉织品要在符合要求的消毒服务机构或自备洗涤消毒间内清洗消毒。消毒后的产品要放在保洁柜内。撤换下的顾客用棉织品要按规定的程序分类清理回收,且不能污染清洁物品。 七、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应每日清洗消毒。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标记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要做到一客一换,用后必须清洗和消毒。

-安全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安全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一、课程介绍: 安全员通常也有称建筑安全员或土建安全员。 二、培养对象: 凡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均可报名。 三、培养目标: 1、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防护保证体系、机械安全保证体系。 2、纠正一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和不安全状态。 3、肩负管理和检查监督两个职能,宣传和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和规定,协助领导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做好安全生产中规定资料的记录、收集、整理和保管。 5、按职权范围和标准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违章指挥人员进行处罚。 四、培训内容: 工作职责、专业技术知识、业务管理细则及有关的专业法规、标准规范等。 五、课时价格: 培训费、资料费统一按市物价局,财政局收费标准收取。 六、教材资料: 《安全员专业基础知识》《安全员专业管理实务》 七、培训师资: 特聘长期从事建造师考证领域的专业教师,在授课过程中结合施工现场大量的典型案例讲解对应知识点以加深学员理解记忆,帮助考生在较短时间内,掌握要点,熟知重点,消化难点,全面提高考试通过率。 八、开课日期: 全年滚动开课 九、考试认证: 学员学完全部课程并考试合格者,颁发由建设部统一印制,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建筑企业教育专业委员会签章,中建培训中心验印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通用上网查询。 十、就业方向: 建筑业关键岗位----施工员和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并称为建筑行业“五大员”。各大建筑公司都需求大量的土建施工员、质检员等。

倾听,岁月吹奏长笛,叮咚流韵,悠悠靡音。午夜乘鸾云游,虔念飘洋过海,痴缠驻守天籁,心灵驿站舒馨。 静看月色,锦瑟未央,娇羞情窦初开,醉饮一阙诗经蒹葭。蝶舞翩翩,漫渡凌云,不胜凌波。踏波无浪,携手聚集灵气,惠风庭前守望。 月光盈照,心池微醉,诗意芳华,缠绕穹空,悠然蜗居栖息。一弯柔情似水,秋水无痕。素风掠过心苑,犹如怡景,纤尘不染竹篱。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范本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档案 单位名称: 经营类别: 建档须知 一、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建立本档案,并作为卫生行政部门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二、档案应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分类记录,并做到相关内容及时、真实、完整,不漏项、缺项,无逻辑错误。 三、建档时,统一用炭素水笔填写,做到字迹工整,不得随意涂改,有时间项目的,一律填写到日。 四、本档案按法定要求,至少保存两年。

五、未依法建立本档案的,区卫生行政部门将依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卫生管理部门及行业卫生管理机构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能部门 1、主管部门:宝塔区卫计局 2、执法机构:宝塔区卫生监督所 联系电话: 二、本单位卫生安全责任人及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名单 1、负责人:职务: 2、卫生管理人员:联系电话:

卫生管理人员(负责人)职责 1、制订从业人员卫生培训教育计划与考核办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与卫生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等的培训学习与考核。 2、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负责提出将患有有碍公众健康的从业人员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岗位的意见。 3、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责任制度与卫生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督促本场所经营者、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按时办理有关卫生证件、证明,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5、配合卫生执法人员对本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负责建立本场所卫生管理档案。 6、参与保证卫生安全的其她管理工作。 单位(经营场所)简介 单位,坐落于 (路)街道,建筑总面积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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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的法人代表(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 任人。 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须进行健康检查(每年一次)、接受卫生知识培 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且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 生,操作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三、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顾客用 品用具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反复使用的公 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换一消毒。 四、公共场所经营者须根据规模、项目设置清洁、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并保持正常运行。 五、公共场所消毒间须独立密闭设置,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消毒设施和消毒设备,且运转正常;消毒程序符合要求,消毒记录及时规范。 六、公共场所须配备安全、有效的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 七、公共场所经营者采购洗化用品、消毒产品等公共卫生用品时须索取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并建立台账。 八、公共场所经营者须制定公共场所危害事故应急预案(方案),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应当立即处置,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九、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室内须有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有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十、公共场所经营者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信誉度等级及卫生检测结果。

公共场所卫生“五四”制 、四加强即加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 强自身卫生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加强与监督部门之间的联系。 二、四统一即统一在公共场所内正面悬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统一在公共场所内正面悬挂量化分级公示牌;统一在公共场所内正面悬挂卫生管理制度;统一配发一套卫生管理档案盒(内有制度、各类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操作规范等九项内容)。 三、四建立即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和卫生档案制度;建立洗化用品、消毒产品等索证制度;建立台帐登记制度;建立化妆品、消毒产品等 进货入库检查验收制度。 四、四及时即公共场所环境要及时清扫;公共用品、用具要及时消 毒;客用物品要及时更换(一客一换)并做好记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 及时报告。 五、四做到即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做到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卫生 管理员;做到每月开展一次卫生管理自查,并做好登记;做到从业人员定 期健康查体、定期培训,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穿戴整洁工作服帽; 做到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设置独立的密闭消毒间,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 毒设施和消毒设备,消毒程序符合卫生要求,消毒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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