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游泳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游泳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游泳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游泳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游泳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安全保障制度:

(一)明确职责:所有岗位制定职责。在岗人员必须以岗位职责为标准工作,严格要求自己,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要奖励,对违反安全职责的要罚,建立健全安全奖罚制度。

(二)安全工作的重点在泳池内。救护员以岗位职责为标准定岗,游泳池水面安全分片到岗,安全责任落实到各救护岗位的具体救护员,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三)建立游泳池开放安全工作管理例会制度。夏季开放期间每天召集有关人员专门就当天安全工作的情况开会,时间不在长短,主要解决实际问题。并记录在专门的日记本上。此项工作由具体负责管理工作的领班人负责。

(四)建立安全管理工作日记录制,具体项目有:领班工作日记录、救护岗位日记录、寄存岗位日记录、池水卫生日记录、水处理日记录、电器操着日记录,冬泳开放日记录。

(五)为严格要求工作人员,保障重点岗位的安全,管

理人员、救护人员、寄存人员、电工、水处理工、保洁员、守门员都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安全保障体系

(一)在游泳池各区域醒目的位置安放各种游泳规定警示牌、安全警示牌、有关游泳制度标牌及公共设施标志牌,并向游泳者宣传游泳常识和有关游泳安全知识及规定,提高游泳者自我保护意识。

(二)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市游泳管理里办法”规定,配备足量合格的专职救护员,并取得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救护证》后,着装、持证上岗。

(三)现场救生器材齐备,到位,放置符合要求。

(四)设备安全运行管理配备专人负责,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标准操作执行,做到职责清楚,要求办证上岗的岗位,全部办理相关证件。建立相应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五)应急措施:配置现场处置轻微受伤的药箱和人员,遇紧急情况,采取就地抢救和联系120相结合的抢救措施。

(六)如有溺水事故发生,及时上报安办、文体局、派出所,同时上报主管行政部门及相关领导。

(七)保障游泳池水卫生,清澈见底,给游泳安全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池水处理严格按有关标准消毒、净化,并取得到卫生监督机构检验合格。

四、监督制度:

(一)场所负责人应经常巡视游泳池开放管理工作,发生安全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提出整改,并检查解决结果,要记录在案。对各岗位有日记录的应经检查。

(二)全体管理人员在开放期间,对所有负责的岗位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发现安全问题立即加以解决,解决不了的,应向有关负责人汇报,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场所领导,所有这些程序都要有记录。

(三)严格按照有关岗位制度,实行领导,主管、区域负责人,岗位责任人的逐层负责制。切实做好各自的安全责任工作。

制定单位:

卫生制度

一、领导定时检查,加强督促,搞好卫生管理工作。

二、泳池开放前,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游泳场所卫生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卫生许可相关手续后才开放。

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应体检、培训,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证上岗。

四、专职消毒人员每天按规定进行池水消毒,净化,使池水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五、不销售含酒精和玻璃制瓶品的饮料及食品。

六、游泳池内外环境卫生做到分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头,保持清洁卫生。

七、不出租游泳衣裤。

八、每天作好逐日记录,按月统计,已备检查。

九、每天向游泳者公示气温、水温、PH值、余氯量情况。

十、每天大扫除1次,对游泳每周应吸尘1—2次以上。

制定单位:

守门验票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遵守上下班制度,搞好区域内的卫生。

二、严格收票制度,做到既有礼貌又有原则。

三、收票后及时投入票箱内,严禁随地乱扔。

四、对酗酒者、痴呆者、精神患病者、明显皮肤病、孕妇等明显不宜游泳者,都要阻挡其入池;对残疾人、无大人带领的儿童,要劝其不入池。

五、上班着装整洁,上岗不抽烟,不准赤膊上班,保持良好的服务形象。

六、对携带玻璃制品、易拉罐及易污染池水物品者,要及时有效制止其物品入池。

制定单位:

溺水急救处理制度

一、现场救生员及时发现溺水者,并救护其上岸。

二、救生员立即进行心肺功能复苏处理(清理呼吸道、人工呼吸、心脏按压)同时通知120急救中心到现场。

三、抢救工作应持续不断进行,直到溺水者生命体征恢复为止。

四、溺水者经现场急救或120急救医生抢救后,视状况再做进一步处理。

制定单位:

消毒制度

一、每日开放前,专职消毒员对池水进行消毒,使池水余氯量达到0.3-0.5毫克/L。每天定时检测余氯至少四次,池水余氯达不到0.3-0.5毫克/L时,适量补充。

二、消脚池余氯量加到5-10毫克/L时。每四小时更换一次。

三、每天收场后用含余氯量12%的消毒药物对池边、跳台、更衣室、沐浴室和厕所等进行消毒。

若发现藻类生长,可适量增加硫酸铜含量,但不得超过1.0毫克/L。

四、更衣用的凳子在开放期间由专人负责消毒处理。

制定单位:

服务台岗位责任制度

一、准时上班,泳池开放过程中岗位不能离人。

二、负责准备和保管各种必须的应急药品及用品,负责处理一般小伤、小病。

三、负责广播设备的准备、保管、使用以及场内宣传工作。做到优质服务。

制定单位:

游泳安全制度

为了你的安全,请游泳者遵守以下制度:

一、凡患有心脏病、严重高血压、低血糖、皮肤病、结核病、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癫痫病等不宜游泳者及孕妇、弱智者,禁止游泳。

二、饭后、空腹及剧烈运动后一小时内不宜游泳。

饮酒后严禁游泳。

三、我场水深米至米,禁止在池边跳水、在池内潜泳、在池内、池岸互相追逐、打闹。

四、游泳时,不会游泳及游泳技术较差者,禁止无保护措施下水,请租、带游泳圈下水游泳。

制定单位:

机电设备维修岗位责任制

一、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做到安全第一,熟练掌握电器、机器、管道等设备的操作和维修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

二、熟练场内机电设备的结构及管道和各种气、水、阀门、电路走向,负责机电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三、在机电运行设备中发现危险和隐患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照明电器要求做到随叫随修,保证开放用电。

对各种设备定期进行大的检查和维护,除尘防潮、严防漏电,失火等事故发生。

四、维修保养按规定操作程序进行,认真填写记录表,在工作中要注意安全。

五、保持工作房内外和机电设备的清洁卫生,管好、用好场内水、电、气。

制定单位:

场所负责人责任制度

一、具备责任心,树立安全卫生意识、风险意识。

二、工作上要以身作则,对自己所负责事务应熟知。对场所的安全、卫生、秩序管理和日常开放管理等工作负责,并负责记录日常安全情况和管理事务。

三、发现隐患和问题时,要立即采取措施解决,解决不了的向上级负责人汇报解决,所有程序都要有工作记录。

四、负责监督有岗位日记录的记录情况。要求岗位日记录本,记录工整,保存完好,随时查阅都能出示。

五、坚持树立优质服务观念,提高服务质量。和顾客发生矛盾冲突时要进行冷静处理,禁止和顾客争吵。

六、有权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服务态度表现,提出调整,任免及奖惩的建议。

七、各岗位的日记录应指派专人负责,要求记录人亲自签名。

八、负责组织和督促有关岗位资格证的办理和佩证

上岗的检查。严禁无证上岗。

制定单位: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违反各岗位安全职责和安全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开除处理。

二、发现和避免了安全事故的员工,视情况给予表扬和经济奖励。

三、对在岗位上不负责任和对游客反映的安全问题隐瞒不报或无动于衷者,视情况给予罚款、开除处理。

四、对有安全生产岗位日记录的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填写,如有失职者给予警告、罚款处理,对记录和保存好的适当给予奖励。

五、救护员每半月发放一次安全生产奖金,如有失职造成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制定单位:

文明服务十要领

一、工作时要站立、微笑服务。

二、对待客人要热情有礼,主动招呼客人。

三、说话时要多使用礼貌用语。

四、递拿物品要轻拿轻放。

五、对待客人提问要耐心解答,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

六、工作时不抽烟,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七、工作时不看书、报,不打瞌睡,不会客。

八、工作时不大声喧哗,不说粗话、脏话。

九、不与顾客争吵,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

十、不得刁难顾客,不摔不丢顾客的物品,不得用语言和动作侮辱顾客。

制定单位:

游泳须知

一、游泳者须自觉遵守游泳管理规定,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二、患有心脏病、低血糖、严重高血压、皮肤病、结核病、精神病、癫痫病等不宜游泳症者及孕妇、弱智者,禁止游泳。如有隐瞒病史者,发生事故概由本人负责。

三、空腹、饭后及剧烈运动后一小时内不游泳。

四、饮酒后禁止游泳

五、入场前,请将衣物入存衣柜,贵重物品存放到《贵重物品寄放处》。

六、游泳者须自觉经喷淋和浸脚消毒后进入场内;禁止将食物、饮料带入场内;禁止在池内便溺、吐痰、搓洗污垢。

七、注意跳水安全,避免发生碰撞事故。浅水区内严禁跳水。严禁在池水内潜水和嬉戏打闹。

八、不会游泳者请自觉带游泳圈下水,禁入深水区;不会游泳的儿童须有成人监护。

九、游泳时如遇雷雨,应及时上岸,避入室内。

十、欢迎游泳者监督场内安全、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可向场内负责人提出建议或批评意见,或拨打举报电话

现场心肺复苏流程图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医院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医院科室安全用电管理由医院后勤部门负责,科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未经总务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总务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科室电源输入线路一律由总务科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新增加设备有总务科统一组织施工。安排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五、科室和宿舍安装使用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院领导批准,擅自安装使用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使用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使用。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各行政科室、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

《公共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规范》上海市地方标准

《公共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规范》上海市地方标准 公共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外公共游泳场所的建设卫生要求、设施设备要求、日常运行管理要求及水质卫生和游泳馆空气等标准值及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公共人工游泳场所,不适用与天然游泳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册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事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9667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GB/T 17220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GB/T 18204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 19079.1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1部分:游泳场所 CJ 244 游泳池水质标准 TJ 36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TY/T 1003 游泳、跳水、水球和花样游泳场馆使用要求和检验方法 DB31/405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共游泳场所public swimming places 对特定或不特定人群开放,能够满足人们进行游泳健身、训练、比赛、娱乐等项活动的室内外水面(域)及其设施设备。 3.2 循环净化消毒设备circulating water purification and disinfection equipment 将使用过的游泳池池水,按规定的流量和流速从池内抽出,经过滤净化使池水澄清,并经消毒杀菌处理,符合相关水质标准后,再送回游泳池内重复使用的设备系统。 3.3 浸脚消毒池immersion foot disinfection 为使游泳者在进入游泳池之前强制接受脚部消毒而在通道上设置的含有消毒液的水池。 4,建设卫生要求 4.1 选址 新建游泳场所的选址应远离工业污染源地带,并应避免游泳场所对周围的干扰。新建、改建、扩建的游泳场所工程选址、设计,在可行性论证阶段或设计阶段以及竣工验收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卫生学评价。 4.2 建设布局

(完整版)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营造良好、安全的工作环境,防范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公司安全管理主要影响因素包括: 1、办公区域用水、用电安全 2、办公区域防火、防潮安全 3、办公区域防盗安全 4、办公区域卫生管理、仓库安全管理 三、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在工作过程中,公司全体应确保合理运作,保证安全,杜绝粗心大意、贪图方便等侥幸想法。 四、公司全体都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并切实做好、配合好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检查与监督,确保本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五、员工应不断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到公司安全管理中。 第二章办公区域用水、用电安全 一、全体员工应坚持“合理使用,勤俭节约”的用水、用电原则。 二、卫生间使用过后,应冲洗干净,并确保冲水闸、洗手台水龙头等相关出水口处于正常关闭状态,避免人为忽略或配件损坏而造成水资源的无故浪费。

三、在不进行办公、招待等合理作业的情况下,应将相关区域的电灯、空调、电脑、排气扇等设施关闭,避免浪费资源,同时降低安全隐患。 四、每天下班前,各部门最后离开部门办公区域的员工,应确保部门办公室相关耗电设备(例如,电脑、电灯等)都处理合理关闭状态;最后离开公司的员工,应确保公司各个区域的用水、用电设施都处理合理关闭状态,方可离开。 五、若发现个别设施设备出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恰当处理,并通知总经办,以便安排更详细的检查和维修。 六、每逢假期放假前,总经办应对各办公区域用水、用电情况进行监督,长假期间应对办公区域进行断水、断电,以减少安全隐患。 第三章办公区域防火、防潮安全 一、办公区域内,严禁烟火;抽烟的员工应到指定的抽烟区(楼梯口,远离窗口高压电线处)抽烟,并确保烟头、烟灰处于完全熄灭状态,方可离开;如到访客户抽烟,则负责接待的员工应确保烟火对办公区不造成安全威胁(即要为客户提供烟灰缸,确保烟头、烟灰不掉落地毯,且丢弃时已完全熄灭等等)。 二、办公区域内,除了工作所需的物品、产品之外,严禁堆积任何易燃易爆的杂物,废弃的纸皮箱、胶袋等应及时丢弃处理,相关业务所用的物品(例如,画册、宣传单等),相关部门应定期进行整理。 三、办公区域内,严禁出现废水积存的情况,以免产生潮气,滋生蚊虫,影响工作环境。 四、天气潮湿时期,各办公区域应对相关设备进行定时检查(例如,久置不用的耗材、电脑、投影仪等等),确保设备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 五、如发现相关安全隐患,每位员工都有义务及时向总经办提出,以便进行整改。 第四章办公区域防盗安全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上犹县中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为保障医院电力系统和用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加强用电设备运行管理工作。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上犹县中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一、各科室、各职能科室办公室、值班室、工作生活及住院用房及各种附属用房、走廊、过道、楼梯等建筑物内外,均应有符合实际条件使用的电器。 二、室内配线根据设计要求而配导线,如若超出室内配线、导线截面的用电量,应立即停用超出用电量的电器设备。 三、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视,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行政后勤部门报修。 四、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属专用) 五、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易引起产生火花),设备在运行时禁止带负荷拔电器插头,易引起漏电保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六、下班时、无值班人员科室,用电设备要处于断开状态。 七、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情况下使用。 八、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减少待机状态,做到人走灯灭,拒绝“长明灯”。 九、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十、医疗设备应注意防潮,放置在通风干燥处。 十一、科室工作人员要熟知所在科室用电设备和电器。 十二、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修。

十三、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十四、改变原房屋使用设计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使用安全用电。 设备报装更新用电申请单 科室: ------------------------------------------------------------------------------------------------------- 设备报装更新用电申请单 科室:

新颖《公共游泳场所卫生管理系统要求要求规范》

2015-03-19发布 2015-06-01实施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卫生监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督所、复旦大学、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上海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上海蓝宇水处理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朝军、张帆、卢伟、朱素蓉、莫伟文、宋伟民、袁树东、吕依和、周艳琴、王频、许慧慧、葛燕萍、高玲。 公共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外公共游泳场所的建设卫生要求、设施设备要求、日常运行管理要求及水质卫生和游泳馆空气等标准值及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公共人工游泳场所,不适用与天然游泳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册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事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9667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GB/T 17220 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GB/T 18204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 19079.1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1部分:游泳场所 CJ 244 游泳池水质标准 TJ 36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TY/T 1003 游泳、跳水、水球和花样游泳场馆使用要求和检验方法 DB31/405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共游泳场所 public swimming places 对特定或不特定人群开放,能够满足人们进行游泳健身、训练、比赛、娱乐等项活动的室内外水面(域)及其设施设备。 3.2 循环净化消毒设备 circulating water purification and disinfection equipment 将使用过的游泳池池水,按规定的流量和流速从池内抽出,经过滤净化使池水澄清,并经消毒杀菌处理,符合相关水质标准后,再送回游泳池内重复使用的设备系统。 3.3

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803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版本

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厂院 1、人行道和车行道应该平坦,畅通;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道路和铁路轨道的交叉处必须设有明显的警告标志、信号装置或落杆。在十字路口或交通要道要设立限速牌。 2、为生产需要所设的坑、壕和池,应该有围栏和盖板。 3、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应该不妨碍通行和装卸的时候便利和安全。 4、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如果有损坏或者危险的象征,应该立即修理。

5、电网内外都应该有护网和明显的警告标志(离地2.5米以上电网可不装护网。 第二章工作场所 1、机器和工作台等设备的布置,应该便于工人安全操作,通道的宽度不能小于1米。 2、升降台和走台应该加围栏,走台的围栏高度不能低于1米。 3、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堆放要不妨碍操作和通行,废料应该及时清除。 4、在易使脚部潮湿、受寒的工作地点,要设干燥的木头站板。 第三章机械设备 1、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

2、机器的转动磨擦部分,可设置自动加油装置或者蓄油器,如果用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注油器,难于加油的,应停车注油。 3、各种机械设备有造成碾、挤、扎、刮伤等危险部位都要防护装置。 4、机器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有损坏,应该立即修理。 第四章电气设备 1、电气线路和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该安装于碰不着的场所,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遮拦和显明的警告标志。 2、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熔保险器或者自动开关。 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

(GB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 9667─1996) Hygienic standard for swimming place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外游泳场所的水质和游泳馆的空气质量等标准值及其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一切人工和天然游泳场所。 2 引用标准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TJ 36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3 标准值和卫生要求 3.1 标准值 3.1.1 人工游泳池水质卫生标准值(表1) 表 1 人工游泳池水质卫生标准值 3.1.2 天然游泳场水质卫生标准值(表 2 ) 表 2 天然游泳场水质卫生标准值 3.1.3 游泳馆空气卫生标准值(表 3 ) 表 3 游泳馆空气卫生标准值 3.2 经常性卫生要求 3.2.1 游泳场所的通道及卫生设施应保持清洁无异味并应定期消毒。 3.2.2 为防止人工游泳池生长藻类,池水中加入0.25~0.5mg /L 硫酸铜。发现藻类时的最大加药量不应超过1.0mg /L 。 3.2.3 浸脚消毒池水的余氯含量应保持5~10mg /L ,须 4h 更换一次。儿童涉水池连续供给的新水中余氯浓度应保持0.3~0.5mg /L 。 3.2.4 人工游泳池在开放时间内应每日定时补充新水,保证池水水质有良好的卫生状况。 3.2.5 严禁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砂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 肠道

传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入人工游泳池游泳。 3.2.6 禁止出租游泳衣裤。 3.3 设计卫生要求 3.3.1 新建游泳场所必须结合城市远景规划,场址应选择在远离工业污染源发带,同时也应避免游泳场对周围干扰。 3.3.2 新建、改建、扩建游泳池必须具有循环净水和消毒设备,采用氢化消毒时应有防护措施。 3.3.3 游泳池池壁及池底应光洁不渗水,呈浅色。池外走道不滑易于冲刷,走道外缘设排水沟,污水排入下水道。 3.3.4 室内游泳池采光系数不低于1/4,水面照度不低于80lx。 3.3.5 游泳场所应分设男女更衣室、浴淋室、厕所等。淋浴室每30~40人设一个淋浴喷头。女厕所每40人设一个便池,男厕所每60个设一个大便池和二个小便池。其污水排入下水道。 3.3.6 通往游泳池走道中间应设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池长不小于2m,宽度应与走道相同,深度20cm)。 3.3.7 人工游泳池内设置儿童涉水池时不应与成人游泳池连通,并应有连续供水系统。 3.3.8 开辟天然游泳场时,其水质应符合本标准3.1.2规定,并设置卫生防护地带。 3.3.9 天然游泳场的水底不应有树枝、树桩、礁石等障碍物和污染源。水流速度不大于0.5m/s。 3.3.10 严禁在有血吸虫病区或潜伏有钉螺地区设计和开辟游泳场所。 4 监测检验方法 本标准的监测方法按《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监测检验方法》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由天津市卫生防病中心、上海市卫生防设站、北京市卫生防疫站、广州市卫生防疫站、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善亨、崔玉珍、高文新、黄荣、尹先仁。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负责解释。

DB公共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规范上海地方标准

D B公共游泳场所卫生管 理规范上海地方标准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公共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规范》上海市地方标准 公共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外公共游泳场所的建设卫生要求、设施设备要求、日常运行管理要求及水质卫生和游泳馆空气等标准值及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公共人工游泳场所,不适用与天然游泳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册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事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9667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GB/T 17220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GB/T 1820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GB/T 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1部分:游泳场所 CJ 244游泳池水质标准 TJ 36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TY/T 1003游泳、跳水、水球和花样游泳场馆使用要求和检验方法 DB31/405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公共游泳场所public swimming places 对特定或不特定人群开放,能够满足人们进行游泳健身、训练、比赛、娱乐等项活动的室内外水面(域)及其设施设备。

循环净化消毒设备circulatingwater purificationand disinfectionequipment 将使用过的游泳池池水,按规定的流量和流速从池内抽出,经过滤净化使池水澄清,并经消毒杀菌处理,符合相关水质标准后,再送回游泳池内重复使用的设备系统。 浸脚消毒池immersion foot disinfection 为使游泳者在进入游泳池之前强制接受脚部消毒而在通道上设置的含有消毒液的水池。 4,建设卫生要求 选址 新建游泳场所的选址应远离工业污染源地带,并应避免游泳场所对周围的干扰。新建、改建、扩建的游泳场所工程选址、设计,在可行性论证阶段或设计阶段以及竣工验收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卫生学评价。 建设布局 公共游泳场所应设置急救室、更衣室、公共卫生间、淋浴室、循环净化消毒设备控制室及库房,并按更衣室、强制淋浴室和浸脚消毒池、游泳池的顺序合理布局,相互间的比例适当,符合安全、卫生的使用要求。 急救室 急救室应按GB 的要求设置,配有氧气袋、救护床、急救药品和器材,救护器材应摆放于明显位置,方便取用。 更衣室与更衣柜 更衣室地面应使用防滑、防渗水、易于清洗的材料建造,地面坡度应满足建筑规范要求并设有排水设施。墙壁及内顶用防水、防雾、无毒材料覆涂。更衣室应配备与设计接待量想匹配的密闭更衣柜、鞋架等更衣设施。更衣室通道应宽敞、保持空气流通。 更衣柜应按一客一用的要求设置,宜采用光滑、防透水材料制造,供泳客使用的更衣柜最大数量不超过最多接待泳客数。最多接待泳客数计算方法见公式1. A=S/ 式中:A——最多接待泳客数; S——游泳池池水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任何先进的方法和手段都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下面大家就随小编一起企业看看内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茶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茶楼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总公司员工的管理比照办理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 (一)职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员工 (二)技工:具备初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下列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经技工转类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1.有关生产各项设备的操作运转、制造及装修等工作 2.原物料或产品的制造、检验、加工、整理及包装等工作 3.其他与生产有关的专业性工作 (三)管理工:具备高中毕业以上程度并有本业二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方可胜任的事务工作或其他程度相当的非技术性工作经管理工考试及格或甄选提升的工人 (四)服务生:从事迎宾、托盘、擦抹等对客人直接服务的员工 (五)普通工:担任搬运事务或简易事务等无需特殊技能或知识的工人 第三条工人编制名额依据实际需要拟订呈报本公司核定

第四条为配合工作及人事调度的需要遇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时得依实际需要雇用定期契约工人(以下简称定期工)其雇用及管理办法另定之 第二章雇用及解雇 第五条雇用员工应由所属主管单位填具员工采用申请书送由主管单位签请负责人核定 第六条雇用员工以考试方式录用为原则 第七条雇用员工应先行试用但试用期间不得超过40日在试用期间内由所属主管单位负责考核期满后依据试用成绩签请正式雇用或解雇 第八条雇用工人得就在岗位工作三个月以上工作成绩优良的定期工中选用前项选用的员工得不经考试及试用 第九条雇用工人以身家清白、身体健壮、年满18岁以上35岁以下并具有初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者为合格但雇用特殊性技能的工人不在此限 第十条不得录用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为员工: 1.曾受刑事处分或宣告禁治产者 2.患有传染病或痼疾者 3.曾服务于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因案开革者 第十一条经雇用的工人应亲至劳务主管单位报到并填缴下列书表由雇用单位存查或核验发还

水电安全管理制度

上杭县中医院水电安全管理制度 1.医院内所有科室、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2.动火必须按照我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应火审批制度。 3.临时动火应向公司安委会书面申请办理动火票,方可动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监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4.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离,未做到不得动火作业。 5.动火作业完毕,必须对现场认真清理,消除余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6.医院场所周围100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场周围的杂草等易燃、可燃物应经常进行清除。 8.办公室及病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需使用时,应经我院保卫科批准,同时必须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负责、定安全措施。 9.病区、过道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10.对准许使用电炉的科室,在工作时,要有专人照看,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电炉只能用于工作上,不准用于私人热食品、烧开水。 11.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公司和临时过渡房内擅自架设拉用临时电路,特殊情况必须拉用临时电路的,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专业电工拉线接电。 12.一切固定的生产设施,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电气线路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13.凡有需特殊处理的临时线路,应知会总务科,一般应在隔天的白班恢复 好固定线路,特殊情况可在维修日处理好,要求使用期超过一星期的,必须上报总务科部审批,不报者按违章论处。 14.安装电路必须持有电工操作证者方能安装,无证者不准安装电路。 15.禁止使用电热棒。 16.配电线路、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不得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 17.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 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严禁超荷运行,严禁在闷顶内敷设配电线路。 18.配、发、变电房(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房(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游泳馆管理制度

园洲花园会所游泳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炎炎夏日,会所游泳池成为业主们消暑避夏的首选之地,但是加强对游泳池安全问题的重视刻不容缓,防患于未然!制订相关的游泳池安全管理制度则是落实安全责任的规范化管理,这样才能尽量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游泳池开放时间由小区会所管理,非开放时间禁止进入泳池。 二、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向每个游泳健身者宣传游泳安全卫生常识 三、如会所发现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病、性病、严重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等病患者,小区会所有权禁止此会员的游泳活动。 四、设置安全标志和救生器材,深水区和浅水区之间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五、进入游泳池要遵守以下规定: 1)听从教练和救生员的指挥。 2)安全第一,严禁跳水和在池中、岸边追逐打闹。 3)初学者在无管理人员的看护下禁止下水。 4)泳前认真做好准备活动,禁止在池中做可能产生伤害事故的动作。 5)爱护游泳池的一切设施。 六、游泳池救生员的安全职责 1)救护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开放前认真检查器材设备,放置各种救生器材,熟悉水域情况。提高责任感,防止突发事件。 2)自觉遵守各项制度,不迟到、早退。加强救生技术的学习,定期参加专项技术训练,如抛圈、水中解脱、水中负荷拖带、人工呼吸等,不断提高救护水平,以便更好地完成救生任务。 3)做好游泳者的安全管理,严格按儿童池、成人池、深水区、浅水区的规定进行管理,对越界和不服从劝阻的进行警告,警告不听劝的可清除出场。密切注意池内情况,特别是进池口,深浅分界区、成人池儿童池交界区等;发现有求救信号、遇溺等异常情况的,应果断迅速采取有效救助措施。 4)上岗时配戴救护人员标志、穿好救生服,配带好口哨、救助用工具,

企业内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编号:SM-ZD-62676 企业内部消防安全规章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企业内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宾馆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及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消防档案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面积≥200m2的宾馆。其它宾馆也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16-8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40-9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公共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DB31_890-2015 上海

《公共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规范》上海市地方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公共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外公共游泳场所的建设卫生要求、设施设备要求、日常运行管理要求及水质卫生和游泳馆空气等标准值及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公共人工游泳场所,不适用与天然游泳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册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事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9667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GB/T 17220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 GB/T 18204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GB/T 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1部分:游泳场所 CJ 244游泳池水质标准 TJ 36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TY/T 1003游泳、跳水、水球和花样游泳场馆使用要求和检验方法 DB31/405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公共游泳场所public swimming places 对特定或不特定人群开放,能够满足人们进行游泳健身、训练、比赛、娱乐等项活动的室内外水面(域)及其设施设备。 循环净化消毒设备circulatingwater purificationand disinfectionequipment 将使用过的游泳池池水,按规定的流量和流速从池内抽出,经过滤净化使池水澄清,并经消毒杀菌处理,符合相关水质标准后,再送回游泳池内重复使用的设备系统。 浸脚消毒池immersion foot disinfection 为使游泳者在进入游泳池之前强制接受脚部消毒而在通道上设置的含有消毒液的水池。 4,建设卫生要求 选址 新建游泳场所的选址应远离工业污染源地带,并应避免游泳场所对周围的干扰。新建、改建、扩建的游泳场所工程选址、设计,在可行性论证阶段或设计阶段以及竣工验收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卫生学评价。 建设布局 公共游泳场所应设置急救室、更衣室、公共卫生间、淋浴室、循环净化消毒设备控制室及库房,并按更衣室、强制淋浴室和浸脚消毒池、游泳池的顺序合理布局,相互间的比例适当,符合安全、卫生的使用要求。 急救室 急救室应按GB 的要求设置,配有氧气袋、救护床、急救药品和器材,救护器材应摆放于明显位置,方便取用。 更衣室与更衣柜 A=S/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采气厂文件 采气〔2016〕号 关于印发采气厂《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办 法》通知 厂属各单位: 现将《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业务制度-执行类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1 制定原则和依据 1.1 合法合规、责权对等、风险可控、方便作业原则。 1.2 依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6]20号)《中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5]675号)和《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细则》(中油普光[2016]59号)制定。

2 基本要求 2.1 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2.2 临时用电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凭证作业。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得随意接临时电源。 2.3 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临时用电,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按照《采气厂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2.4 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2.5 配送电单位送(停)电作业人员和施工单位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电工作业证。 2.6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 2.7 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3 管理职责 3.1 生产办公室是厂临时用电归口管理责任科室,负责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审批。 3.2 HSE办公室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3.3 用电作业所属业务科室或基层单位是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主体,负责组织作业单位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并进行审查、审核。

3.4 用电现场所属基层单位是用电安全责任主体,负责作业许可审批和执行,对临时用电现场安全监护。 3.5 直接作业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管理。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危害识别(JSA) 4.1.1 施工单位单位要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分析,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4.1.2 配送电单位在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落实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4.1.3 每次作业执行的安全措施须填入许可证。 4.2 许可证办理程序 4.2.1 用电单位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经业务科室或基层单位审批。 4.2.2 用电单位持经审批的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到生产、HSE部门办理《临时用电申请单》。 4.2.3 用电单位持《临时用电申请单》,到用电作业属地单位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由基层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审批。 4.2.4 配送电现场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4.3 临时用电的管理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医院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 部分,是医院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 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 制度。 一、医院科室安全用电管理由医院后勤部门负责,科 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 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未经总务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 经总务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 条件拆除。 二、科室电源输入线路一律由总务科直接组织施工, 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新增加设备有总 务科统一组织施工。安排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

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五、科室和宿舍安装使用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院领导批准,擅自安装使用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使用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使用。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

(完整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创建”基本要求 一、亮证经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显著位置集中悬挂有效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杜绝无证从事公共场所经营行为存在。A级住宿和游泳场所等量化分级等级牌应摆放在接待服务前台。醒目处设置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内容包括卫生许可证、信誉度等级、卫生监督监测、自身检测或卫生评价报告、健康证等,公共区域有醒目禁烟警语、标志。 二、持证上岗: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佩戴合格的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上岗,复印件应放在经营场所服务台备查。 三、制度上墙:在前厅或相应的区域悬挂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前厅悬挂“五病”调离制度及卫生管理制度)。 四、“五病”调离:有每年“五病”调离检出及调离情况记录本,详细记录“五病”检出和调离情况。记录要保存三年。 五、消毒间要求:消毒间设有符合消毒规范的水池、消毒桶、消毒柜等设施,去污池、消毒池、清洗池或消毒容器应标识明确;消毒池或容器液位线清晰;洗涤剂、消毒药、消毒药量杯(自设容器有标识及刻度)配备到位。 六、公共用品消毒: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上墙(消毒间或消毒区域),每日填写消毒记录单,记录所有需要消毒的公共用品用具当天消毒的数量。

七、公共用品外送消毒:有消毒单位资质证明、洗消协议合同、每次接收数量和抽查记录。 八、环境及个人卫生:保持内外环境和设备设施整洁,保持从 业人员良好个人卫生状况。 九、管理档案:建立公共场所从业单位卫生管理档案(各项制度、记录本单、监督意见书、内部卫生管理检查、卫生整改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等整理入档)。 十、室内公共场所应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 案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工作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健康检查, 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持证(明)上岗,并按规定定期体检。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病毒性、戊型病毒 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 须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恢复原工作。 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做到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100%, 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上报调离情况和应对措施。 五、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建立“五病”调离人员登记本,做 好“五病”调离记录,无调离的,每年“零”记录,记录本保存三年。 六、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健康状况管理应 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

单位内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单位内部的消防、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器材的管理 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对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以免发生巨大问题,如果因人为的原因使消防器材损坏或丢失的应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二、消防器材的使用 要熟练掌握和使用消防器材,使其达到灭火功能。使用完毕后,应及时送到主管部门,进行更换以备再用,严禁在没有火情时动用消防器材,一旦发现对直接责任单位和负责人进行严厉的处罚。 三、院内明火管理 凡是因生产、生活临时动用明火或大凡情况下不准动用名火的地方动用明火,消防管理人员和动用明火的工作人员可在动用明火前、中间、之后必须进行检查,以防火患成灾。 四、督促整改火险隐患的手段 1、对于涉及问题繁复不易解决的火险隐患可通过主管部门召开有关领导参加的协商会,采取会上整改办法。 2、对于存在危机火险隐患的部门,经指出后仍不整改的,给予经济处罚,对巨大火险、随时可能威胁单位财产和人员安全的,经指出后仍不进行整改的部门对部门领导依法进行经济处罚。五、库房的管理措施 库房物资必须分类、分堆储存,堆与堆之间、垛与垛之间必须保留出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大凡不少于二米,根据库存物资的种类,确定垛距、墙距、柱距、梁距、每个库房都要有规定储存限额和标准,不得超过限额和标准。 六、自查隐患并接受联查措施 各部门每月必须进行消防安全自查一次,并将自查情况报主管部门,以便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同时,认真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检查。

七、交通安全的教育 1.每季度单位集中进行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大凡在每季度首月的5号)。以便提高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主要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 2.经常性的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逢巨大节日或巨大活动,进行重点强调性教育;逢有外出活动,要进行外出交通安全教育;有事故苗头,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防范和预防处置安全教育。 3.每季度末的全体职工集中教育要采取大会形式。平时教育采取出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橱窗、发交通安全教育材料、组织交通安全的讲座、报告会;设立交通安全警示标志等。 4.对干部职工主要进行文明行路、文明骑自行车、乘车;驾驶机动车、保养自驾车,自觉遵守机动车交通法规的教育。 5.进行发生交通事故报警方法的教育。八、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进出单位内部、门口交通安全的管理 1.院内机动车限速5公里行驶、在规定的地方停放机动车。 2.上、下班时,门口设专人疏导交通。不许在单位门口聚集,防止堵塞交通。 3.上、下班时,单位门口两侧30米内不许停放机动车。 4.机动车禁止在单位内试车、练车。 5.对单位的机动车安全保养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问题车不许上路。 (二)对公用机动车的管理 1.对单位的公用机动车要按规定定期检验、定期保养,未检验合格或有隐患的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游泳场所规范

卫生部国家体育总局文件 卫监督发〔2007〕205号 关于印发《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体育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规范游泳场所经营行为,提高卫生管理水平,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部、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制定了《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游泳场所卫生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 为加强游泳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止传染病传播和健康危害事故的发生,保障人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游泳场所,包括人工游泳场所、天然游泳场所和水上游乐设施。 第三条用语含义 (一)本规范所称游泳场所,是指能够满足人们进行游泳健身、训练、比赛、娱乐等项活动的室内外水面(域)及其设施设备。 (二)循环净化给水系统,是指将使用过的游泳池池水,按规定的流量和流速从池内抽出,经过滤净化使池水澄清并经消毒杀菌处理后,符合相关水质标准后,再送回游泳池内重复使用的系统。 (三)直流式给水系统,是指将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水流,按设计流量连续不断送入游泳池,再将使用过的池水按相应的流量连续不断经排水口排出游泳池的给水系统。 (四)直流净化给水系统,是指地面或地下水,经过滤净化和消毒杀菌处理达到游泳池水质标准后,按设计流量连续送入游泳池,再将使用过的池水按相应流量排出游泳池的系统。 (五)浸脚消毒池,是指为使游泳者在进入游泳池之前强制接受脚部消毒而在通道上设置的含有消毒液的水池。 (六)强制淋浴,是指为使游泳者在进入游泳池之前强制接受身体清洗而在通道上设置的淋浴装置。 第二章场所卫生要求 第四条选址、设计及竣工验收 (一)天然游泳场所应设在污染源的上游,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以内不应有污水排放口,岸边100米以内不应堆有污物或存在渗透性污染源。水底与岸边地质适宜,不应有树枝、树桩、礁石等障碍物和污染物。水流速度不大于0.5米/秒,并应划定卫生防护区。严禁血吸虫病区或潜伏有钉螺地区开辟天然游泳场所。 (二)新建、改建、扩建的游泳场所工程选址、设计,在可行性论证阶段或设计阶段以及竣工验收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卫生学评价。游泳场所应将设计说明、水质处理设计参数、场所总平面布置图、装修原材料、池水循环净化消毒装置及其工作规程、空调通风系统的设计安装情况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报当地卫生监督机构备查。 第五条环境卫生 游泳场所的内外环境应保持整洁、卫生、舒适、明亮、通风,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六条人工游泳场所设施与布局 (一)人工建造游泳场所应设置游泳池及急救室、更衣室、淋浴室、公共卫生间、水质循环净化消毒设备控制室及库房。并按更衣室、强制淋浴室和浸脚池、游泳池的顺序合理布局,相互间的比例适当,符合安全、卫生的使用要求。 (二)急救室应按《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GB19079要求设置,配有氧气袋、救护床、急救药品和器材,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