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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and Inspection

of Urban Road Lighting Engineering

CJJ 89 — 2001

主编单位:北京市路灯管理处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实施日期:2001 年11 月01 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1 北京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 ]309 号文件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研,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架空线路:3. 低压电缆线路;4. 变压器、箱式变电站;5. 配电装置与控制;6. 安全保护;7. 路灯安装等。

本规程由建设部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程主编单位是:北京市路灯管理处

(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2 号;邮政编码:100078) 。

本规程参加单位是:武汉供电局路灯分局

深圳市路灯管理处

沈阳市路灯管理处

常州市路灯管理处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是:孙怡璞冀中义曾样礼

李炯照鲍凯弘张华

目次

1 总则 (1)

2 架空线路 (2)

2.1 电杆与横担 (2)

2.2 绝缘子与拉线 (3)

2.3 导线架设 (6)

2.4 工程交接验收 (11)

3 低压电缆线路 (13)

3.1 一般规定 (13)

3.2 电缆敷设 (14)

3.3 工程交接验收 (16)

4 变压器、箱式变电站 (17)

4.1 一般规定 (17)

4.2 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安装 (18)

4.3 试验和检查 (21)

4.4 工程交接验收 (22)

5 配电装置与控制 (24)

5.1 低压配电室一般规定 (24)

5.2 配电柜( 箱、盘) 安装 (25)

5.3 配电柜( 箱、盘) 电器安装 (26)

5.4 二次回路结线 (27)

5.5 路灯控制系统 (29)

5.6 工程交接验收 (30)

6 安全保护 (32)

6.1 一般规定 (32)

6.2 接零和接地保护 (32)

6.3 接地装置 (33)

6.4 工程交接验收 (34)

7 路灯安装 (35)

7.1 一般规定 (35)

7.2 中杆灯和高杆灯 (37)

7.3 单挑灯、双挑灯和庭院灯 (38)

7.4 杆上路灯 (39)

7.5 其它路灯 (40)

7.6 工程交接验收 (40)

本规程用词说明 (42)

条文说明 (43)

1 总则

1.0.1 为适应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建设的发展,保证路灯工程的

施工质量,促进技术进步,确保照明设施安全、经济的运行,制

定本规。

1.0.2 本规程适用于10kV 及以下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安装、架空

线路及低压电缆配线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城市道路照明所采用的器材、运输及保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3) 的有关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 4 器材和设备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 技术文件应齐全。

2 型号、规格及外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程的规定

1.0. 5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和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架空线路

2.1 电杆与横担

2.1.1 基坑施工前的定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线杆顺线路方向位移不应超过设计档距的 3 %;直线杆横线路方向位移不应超过50mm ;

?转角杆、分支杆的横线路、顺线路方向的位移均不应超过50mm 。

2.1.2 电杆基坑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对一般土质,电杆埋深宜为杆长的1 /6 ,并应符合表 2.1.2 的规定。对特殊土质或无法保证电杆的稳固时,应采取加卡盘、围桩、打入字拉

线等加固措施。基坑回填土应分层夯实,地面宜设防沉土台。

2.1.3 当电杆采用普通环形钢筋混凝土定型产品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表面应光洁平整,壁厚均匀,无露筋、跑浆现象;

2 电杆应无纵向裂缝,横向裂缝的宽度不应超过0.1mm ,长度不应超过电杆周长的1 /

3 ;

?杆身弯曲不应超过杆长的1 /1000 。

2.1.4 电杆立好后应正直,直线杆的倾斜不应大于杆梢直径的1 /2 ;转角杆应向外角预偏,紧线后不应向内角倾斜,其杆梢向外角偏移不应大于杆梢直径;终端杆应向拉线侧预偏,其预偏值不应大于杆梢直径,紧线后不应向受力侧倾斜。

2.1.5 横担应为热镀锌角钢,高压横担的角钢不应小于L63 × 6 ;低压横担的角钢不应小于L50 × 5 。

2.1.6 线路单横担的安装:直线杆应装于受电侧; 分支杆、转角杆( 十字担) 及终端杆应装于拉线侧;偏支担应上翘30mm 。

2.1.7 各部位的螺母应拧紧。螺栓外露部分不宜少于两个螺距。螺母受力的螺栓应加弹簧垫或加双母,长孔必须加垫圈。

2.1.8 横担安装应平正, 安装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横担端部上下偏差不应大于20mm ;

2 横担端部左右偏差不应大于20mm

3 最上层横担距杆顶不应小于200mm 。

2.1.9 15 °以下的转角杆和导线截面在50mm 2 及以下的终端杆、断连杆可采用单横担;

15 °~45 °的转角杆和导线截面在70mm 2 及以上终端杆、断连杆应采用双横担;45 °以上的转角杆应采用十字横担。

2.1.10 同杆架设的线路横担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表2.1.10 的规定。

表2.1.10 横担之间韵垂直距离(mm)

2.2 绝缘子与拉线

2.2.1 绝缘子及瓷横担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瓷件与铁件组合无歪斜现象,组合紧密, 铁件镀锌良好;

2 瓷釉光滑,无裂痕、缺釉、斑点、烧痕、气泡或瓷釉烧坏等缺陷;

3 弹簧销、弹簧垫的弹力适宜。

2.2.2 绝缘子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应牢固,连接可靠,不得积水;

2 安装时应清除表面污垢、附着物及不应有的涂料;

3 绝缘子裙边与带电部位的间隙不应小于50mm 。

1 当直立安装时,顶端顺线路歪斜不应大于l0mm ;

2 当水平安装时,顶端宜向上翘起5 ° ~10 °;顶端顺线路歪斜不应大于20mm ;

3 当安装于转角杆时,顶端竖直安置的瓷横担支架应安装在转角的内角侧;

4 全瓷横担绝缘子的固定处应加软垫。

2.2.5 拉线盘的埋深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拉线棍与拉线盘应垂直,连接处应加专用垫和双螺母,拉线棍露出地面部分长度宜为500~700mm 。拉线与地面的夹角宜为45 °,且不得大干60 °。拉线的规格与埋深应符合表2.2.5 的规定。

2.2.6 承力拉线应与线路方向的中心线对正;分角拉线应与线路分角线方向对正;防风拉线应与线路方向垂直。

2.2.7 拉线应采用镀锌钢纹线, 截面不宜小于25mm 2 ,拉线应有防撞措施. 跨越道路的横向拉线,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对通车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6m ,对路面边缘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5m 。拉线杆应向张力的反向愤斜10 °~20 °。

2.2.8 采用UT 型线夹及楔型线夹固定安装拉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前丝扣上应涂润滑剂;

2 线夹舌板与拉线接触应紧密,受力后应无滑动,线夹凸肚在尾线侧,安装时不应损伤线股;

3 拉线弯曲部分不应有明显松股,拉线断头处与拉线主线应固定可靠,线夹处露出的尾线长度宜为300 ~500mm ,尾线回头后应与本线扎牢;

4 当同一组拉线使用双线夹并采用连板时,其尾线端的方向应一致;

5 UT 型线夹或花篮螺栓应露扣,其长度不应小于螺杆丝扣长度的1 /2 ,可供调紧。调整后UT 型线夹的双母应并紧,花篮螺栓应封固。

2.2.9 采用绑扎固定拉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拉线两端应设置心型环:

2 拉线绑扎应采用直径2.0mm ,或2.6mm 的镀锌铁线。绑扎应整齐、紧密,拉线最小绑扎长度应符合表2.2 ,9 的规定。

2.2.10 拉线穿越带电线路时,应在拉线上下加装绝缘子,拉线绝缘子自然悬垂时距地面不应

小于2.5m 。

2.2.11 没有条件做拉线,可做戗杆。戗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戗杆底部埋深不宜小于0.5m ,且应设有防沉措施;

2 与主杆之间夹角应满足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 5 °;

?与主杆连接应紧密、牢固。

2.3 导线架设

2.3.1 导线在展放过程中,应进行导线外观检查,不应发生磨伤、断股、扭曲、金钩、断头等现象。

2.3.2 导线在同一处损伤,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不做修补,但应将损伤处的棱角与毛刺用O 号砂纸磨光。

1 单股损伤深度小于直径的1/

2 ;

2 钢芯铝绞线、钢芯铝合金纹线损伤截面积小于导电部分截面积的5 %,且强度损失小于4 %;

3 单金属绞线损伤截面积小于

4 %。

2.3.3 当导线在同一处损伤需进行修补时,导线损伤修补应符合表2.3.3 的规定。

表2.3.3 导线损伤修补方法

2.3.4 受损导线采用缠绕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受损伤处的线股应处理平整;

2 应选用与导线同金属的单股线为缠绕材料,其直径不应小于2mm;

3 缠绕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缠绕应紧密,受损伤部分应全部覆盖,其长度不应小于100mm 。

2.3.5 受损导线采用修补预纹丝修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受损伤处的线股应处理平整;

2 修补预绞丝长度不应小于

3 个节距;

3 修补预纹丝的中心应位于损伤最严重处,且应与导线接触紧密,损伤处应全部覆盖。2. 3.6 受损导线采用修补管修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损伤处的铝( 铝合金) 股线应先恢复其原绞制状态;

2 修补管的中心应位于损伤矗严重处,需修补导线的范围应距管两端各不小于20mm 处。

2.3. 7 导线在同一处损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将损伤部分全部割去,重新以直线接续管连接:

1 强度损失或损伤截面积超过本规程第2.3.3 条以修补管修补的规定;

2 连续损伤其强度、截面积虽未超过本规程第2.3.

3 条以修补管修补的规定,但损伤长度已超过修补管能修补的范围;

3 钢芯铝绞线的钢芯断—股;

4 导线出现灯笼的直径超过导线直径的1.

5 倍而又无法修复;5 金钩、破股巳形成无法修复的永久变形。

2.3.8 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线严禁在档距内连接。

2.3.9 导线与接续管应采用钳压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导线的连接部分及钳压管内应先用汽油清洗干净;涂上一层电力复合脂;

2 钳压钢芯铝绞线时,应在两线之间加垫片;

3 钳压时铝绞线应从接续管的一端开始,上下交错地压向另一端;钢芯铝纹线应从管的中间开始,依次上下交错地压向一端,然后再压向另一端。压口位置、操作顺序应按图2.3.9 进行;

4 钳压压口数及压后尺寸应符合表2.3.9 的规定;

表2.3.9 钳压压口数及压后尺寸(mm)

5 钳压后导线端头露出长度,不应小于20mm ;

?压接后接续管两端出口处、合缝处及外露部分应涂刷电力复合脂。

2.3.10 架空线宜采用绝缘线,展放时不应损伤导线的绝缘层和出现扭弯等现象,接头应符合有关规定,破口处应进行绝缘处理。

2.3.11 架空线路在同一档内,同一根导线上的接头不应超过一个。导线接头位置与导线固定处的距离应大于0.5m 。

2.3.12 架空线路导线间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表2.3.12 的规定,靠近电杆的两条导线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0.5m 。

LJ-35 铝绞线

LGJ-35 钢芯铝绞线

图2.3.9 钳压管连接图

表2.3.12 架空线路导线间的最小水平距离(mm)

2.3.13 导线的固定应牢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对直线转角杆,当使用针式绝缘子时,导线应固定在转角外侧的槽内;当使用瓷横担绝缘子时,导线应固定在第一裙内;

?对直线跨越杆,导线应双固定,导线本体不应在固定出现角度;

?裸铝导线在绝缘子或线夹上固定应缠绕铝带,缠绕长度应超出接触部分30mm 。铝带的缠绕方向应与外层线股的绞制方向一致。

2.3.14 裸铝导线在蝶式绝缘子上作耐张且采用绑扎方式固定时,绑扎长度应符合表 2.3.14 的规定。

表2.3.14 裸铝导线绑扎长度

2.3.15 架空线路的引流线( 跨接线或弓子线) 之间、引流线与主于线之间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同金属导线的连接应有可靠的过渡金属;

2 同金属导线,当采用绑扎连接时,绑扎长度应符合表2.3.15 的规定。

3 绑扎连接应接触紧密、均匀、无硬弯,引流线应呈均匀弧度;

4 当不同截面导线连接时,其绑扎长度应以小截面导线为准。

表2.3.15 同金属导线绑扎长度

2.3.16 绑扎用的绑线应选用与导线相同金属的单股线,其直径不应小于2.0mm 。

2.3.17 引流线、引下线与相邻的引流线、引下线或导线之间的距离,高压不应小于300mm ;低压不应小于150mm 。

2.3.18 线路的导线与拉线、电杆或架构之间的距离,高压不应小于200mm ;低压不应小子l00mm 。

2.3.19 架空线路的导线紧好后,弧垂的误差不应超过设计弧垂的± 5 %。同档内各相导线弧垂应一致,水平排列的导线弧垂相差不得大于50mm 。

2.3.20 沿墙架设的低压线路,当采用绝缘线时,除应符合设计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支持物牢固可靠,破口处缠绕绝缘带;

?设计无要求时,中性线在支架上的位置应安装在靠墙侧。

2.3.21 导线架设后,导线对地、建筑物、构筑物及交叉跨越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2.3.22 导线与树木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表2.3.22 的规定。

2.3.23 线路导线截面应符合设计规定,低压末端电压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90% ,线路导线允许的最小截面应符合表2.3.23 的规定。

表2.3.23 线路导线允许的最小截面(mm 2 )

2.4 工程交接验收

2.4.1 架空线路工程交接验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 电杆、线材、金具、绝缘子等器材的质量应符合技术标准的规定;

2 电杆组立的埋深、位移和倾斜等应合格;

3 金具安装的位置、方式和固定等应符合规定;

4 绝缘子的规格、型号及安装方式方法应符合规定;

5 拉线的截面、角度、制做和标志应符合规定;

?导线的规格、截面应符合设计规定;

?导线架设的固定、连接、档距、弧垂以及导线的相间、跨越、对地、对树的距离应符合规定。

2.4.2 架空线路工程交接验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1 线路路径批准文件:

2 工程竣工资料;

3 工程竣工图;

4 设计变更文件;

5 测试记录和协议文件。

3 低压电缆线路

3.1 一般规定

3.1.1 ,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及其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其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l 聚氯乙烯绝缘电缆为电缆外径的10 倍;

?聚氯乙烯铠装电缆为电缆外径的20 倍。

3.1.2 电缆直埋或在保护管中不得有接头。

3.1.3 电缆敷设时,应从盘的上端引出,不应使电缆在支架上及地面摩擦拖拉。电缆外观应无损伤. 绝缘良好,不得有铠装压扁、电缆绞拧、护层折裂等机械损伤。电缆在敷设前应用500V 兆欧表进行绝缘电阻测量,阻值不得小于10M Ω。

3.1.4 电缆在灯杆两侧预留量不应小于0.5m 。

3.1.5 三相四线制应采用四芯等截面电力电缆,不应采用三芯电缆,另用电缆金属护套作中性线。三相五线制应采用五芯电力电缆。PE 线芯截面可小一等级,但不应小于16mm 2 。

3.1.6 电缆在直线段,每隔50~100m 、转弯处、进入建筑物等处应设置固定明显的标志。

3.1.7 电缆埋设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绿地、车行道下不应小于0.7m :

2 人行道下不应小于0.5m ;

?在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地段应按设计要求敷设。

3.1.8 机械敷设电缆时,电力电缆最大允许牵引强度:钢芯电缆不宜大于70N /mm 2 ;铝芯电缆不宜大于40N /mm 2 。严禁用汽车牵引。

3.1.9 电缆接头和终端头整个绕包过程应保持清洁和干燥。绕包绝缘前,应用汽油浸过的白布将线芯及绝缘表面擦干净,塑料电缆宜采用自粘带、粘胶带、胶粘剂、收缩管等材料密封,塑料护套表面应打毛,粘接表面应用溶剂除去油污,粘接应良好。

3.1.10 电缆芯线的连接宜采用压接方式,压接面应满足电气和机械强度要求。

3.1.1l 在有多路电缆通过的地段及电缆井内应有明显的标示牌。

3.1.12 采用架空的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架空电缆承力钢绞线截面不宜小于35mm

2 , 线路两端应有良好接地和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 Ω;

2 电缆在承力钢纹线上固定应自然松弛,在每一电杆处应留一定的余量,长度不应小于0.5m ;

3 承力钢绞线上电缆固定点的间距应小于0.75m ,电缆固定件应进行热镀锌处理,并应加软垫保护。

3.1.13 电缆从地下或电缆沟引出地面时应加保护管,保护管的长度不得小于2.5m ,并应采用抱箍固定,固定点不得小于 2 处;电缆上杆应加固定支架,支架间距不得大于2m 。3.2 电缆敷设

3.2.1 电缆直埋敷设时,沿电缆全长上下应铺厚度不小于100mm 的细土或砂层,沿电缆全长应覆盖宽度不小于电缆两侧各50mm 的保护板,保护板宜用混凝土制作,保护板上宜铺以醒目的标志。

3.2.2 直埋电缆宜采用聚氯乙烯护套铠装电缆。

3.2.3 直埋敷设的电缆穿越铁路、道路、道口等机动车通行的地段时应穿管敷设。

3.2.4 在含有酸、碱强腐蚀或杂散电流电化学腐蚀严重影响的地段,电缆不宜采取直埋敷设。

3.2.5 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3.2.5 的规定。

表3.2.5 电缆之间、电缆与管道之间平行和交叉的最小净距

3.2.6 直埋电缆沟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3.2.7 电缆保护管不应有孔洞、裂缝和明显的凹凸不平,内壁应光滑无毛刺。金属电缆管应采用热镀锌管或铸铁管,其内径不宜小于电缆外径的l.5 倍,混凝土管、陶土管、石棉水泥管其内径不宜小于100mm 。

3.2.8 电缆管在弯制后不应有裂缝和明显的凹凸现象,共弯扁程度不宜大于管子外径的10 %。

3.2.9 硬质塑料管连接应采用插接,其插入深度宜为管子内径的1.1~1.8 倍,在插接面上应涂以胶合剂粘牢密封。

3.2.10 金属电缆管连接应牢固,密封良好;当采用套接时,套接的短套管或带螺纹的管接头长度不应小于外径的2.2 倍,金属电缆管不宜直接对焊。

3.2.11 电缆管连接时,管孔应对准,接缝应严密,不得有地下水和泥浆渗入。

3.2.12 敷设混凝土管、陶土管时,地基应坚实、平整,不应有沉降。

3.2.13 交流单相电缆单根穿管时,不得用铜管或铁管。

3.2.14 电缆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所穿入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3.2.15 横穿道路及有机动车辆通行地段的管道应满足所需的承压强度。

3.2.16 桥梁上敷设电缆应采取防振措施. 伸缩缝处的电缆应留有松弛部分。

3.2.17 电缆管应安装牢固;当设计无规定时,支持点间距不宜大于3m 。

3.2.18 所有支持夹具的铁制零部件除预埋螺栓外均应采用热镀锌处理。

3.2.19 过街管道、绿地与绿地间管道应在两端设置工作井,超过50m 时应增设工作井,灯杆处宜设置工作井。工作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井盖应有防盗措施;

2 井深不得小于1m ,井应有渗水孔;

3 井宽不应小于700mm 。

3.3 工程交接验收

3.3.1 低压电缆线路工程交接验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 电缆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排列整齐,无机械损伤,标志牌齐全、正确、清晰;

2 电缆的固定、间距、弯曲半径应符合规定;

3 电缆接头良好,绝缘应符合规定;

4 电缆沟应符合要求,沟内无杂物;

5 保护管的连接、防腐应符合规定;

6 工作井设置安装应正确。

3.3.2 隐蔽工程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中间验收,并做好记录。

3.3.3 低压电缆线路工程交接验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1 电缆路径的批准文件;

2 工程竣工资料;

3 工程竣工图;

4 设计变更文件;

5 各种试验和检查记录。

4 变压器、箱式变电站

4.1 一般规定

4.1.1 本章适用于电压为10kV 及以下,容量500kV A 及以下的电力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安装工程。

4.1.2 变压器、箱式变电站设置地点宜符合下列条件:

1 环境温度:最高气温+40 ℃,最高日平均气温+30 ℃,最高年平均气温+20 ℃,最低气温— 30 ℃;

2 当空气温度为+25 ℃时,相对湿度不应超过90 %;

3 海拔高度1000m 及以下;

4 周围应无火灾、爆炸、化学腐蚀及剧烈振动的危险,通风良好、不易积水;

5 四周宜有足够的安全空间,便于高压电缆、低压电缆及线路的进出,并应避让地下设施。

4.1.3 设备到达现场后,应及时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得有机械损伤,附件齐全,各组合部件无松动和脱落。箱式变电站内部电器部件及连接无损坏;

2 油浸式变压器,密封处应良好,无渗漏油现象。

4.1.4 在运输过程中无异常情况,且制造厂未规定必须进行器身检查的;可不进行器身检查。

4. 1. 5 当需要进行器身检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周围空气温度不宜低于0 ℃,器身温度不应低于环境温度,当器身温度低于环境温度时,应将器身加热,宜使其温度高于环境温度10 ℃;

2 当空气相对湿度小于75 %时,器身暴露在空气中的时间不得超过16h ;

3 空气相对湿度或露空时间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

4 器身检查时,场地四周应保持清洁并有防尘措施;雨雪天或雾天不应在室外进行。4 。

4.1.6 器身检查的主要项目和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有螺栓应紧固,并有防松措施,绝缘螺栓应无损坏,防松绑扎完好;

2 铁芯应无变形,无多点接地;

3 绕组绝缘层应完整,无缺损、变位现象;

4 引出线绝缘包扎牢固,无破损、拧弯现象;引出线绝缘距离应合格,引出线与套管的连接应牢靠,接线正确。

4.1.7 干式变压器在运输途中应有防雨和防潮措施。存放时,应置于干燥的室内。

4.1.8 变压器到达现场后,当超出三个月未安装时应加装吸湿器,并应进行下列检测工作:

1 检查油箱密封情况;

2 测量变压器内油的绝缘强度;

3 测量绕组的绝缘电阻。

4.2 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安装

4.2.1 与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建筑物、构筑物应具备设备进场安装条件。基础、构架、预埋件、预留孔应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设备安装的强度要求;

2 设备安装完毕,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门窗安装完毕;

2) 地坪抹光工作结束,室外场地平整;

3) 保护性网门、栏杆等安全设施齐全;

4) 油浸式变压器蓄油坑清理干净,排油水管通畅,卵石铺设完毕;

5) 通风及消防装置安装完毕;,

6) 受电后无法进行的装饰工作以及影响运行安全的工作施工完毕。

4.2.2 室外变压器安装方式宜采用杆上台架式安装。室外变压器宜使用油漫式变压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柱上台架所用铁件应热镀锌;

2 变压器在台架平稳就位后,应采用直径4mm 镀锌铁丝在变压器袖箱上法兰下面部位将变压器与两杆捆扎固定;

3 柱上变压器应在明显位置悬挂警告牌;

4 柱上变压器台距地面宜为3m ,不得小于2.5m ;

5 跌落式熔断器的安装位置距地面应为5m ,相间距离不应小于0.7m 。在有机动车行驶的道路上,跌落式熔断器应安装在非机动车道侧;

6 熔丝的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无弯曲、压扁或损伤;熔体与尾线应压接串固;

7 变压器高压引下线、母线应采用多股绝缘线,中间不得有接头。其导线截面应按变压器额定电流选择,但铜线不应小于16mm 2 ,铝线不应小于25mm 2 ;

8 变压器高压引下线、母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3m 。

4.2.3 室内变压器安装距墙不应小于800mm ,距门不应小于1000mm ,中心宜在屋顶吊环垂线位置。

4.2.4 吊装油浸式变压器应利用油箱体吊钩,不得用变压器顶盖上盘的吊环吊装整台变压器;吊装干式变压器,可利用变压器上部钢横粱主吊环吊装。

4.2.5 变压器本体就位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变压器基础的轨道应水平,轮距与轨距应适合;

2 当使用封闭母线连接时,应使其套管中心线与封闭母线安装中心线相符;

3 装有滚轮的变压器就位后应将滚轮用能拆卸的制动装置加以固定;

?柱上变压器不宜装滚轮或将滚轮拆卸掉。

4.2.6 变压器附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油枕:

1) 油枕安装前应用合格的变压器油冲洗干净,除去污物;

2) 油枕安装前应先安装油位表,放气孔和导袖孔应畅通;油标玻璃管应完好;

3) 油枕应利用支架安装在油箱顶盖上,用螺栓将油枕,支架和油箱紧固。

2 干燥器:

1) 检查硅胶是否失效( 对浅蓝色硅胶,变为浅红色即已失效;对白色硅胶一律烘烤) 。失效时;应在115 ~120 °温度下烘烤8h ,使其复原或换新的;

2) 安装时,应将干燥器盖子处的橡皮垫取掉,并在盖子上装适量的变压器油;

3) 干燥器与油枕间管路的连接应密封,管道应通畅。

3 温度计:

1) 温度计安装前均应进行校验,信号接点应动作正确,导通良好;

2) 油浸式变压器顶盖上的温度计座内应注进适量的变压器油,且密封应良好,无渗漏现象。闲置的温度计座应密封,不得进水;

3) 膨胀式信号温度计的细金属软管其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mm ,且不得有压扁或急剧的扭曲。

4.2.7 变压器绝缘油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 的规定试验合格后,方可注入使用;不同牌号的变压器油或同牌号的新油与运行过的油不宜混合使用。需要混合时,必须做混油试验,其质量必须合格。

4.2.8 变压器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高压侧、低压侧电气连接;当采用硬母线连接时,应按硬母线制作技术要求安装;当采用电缆连接时,应按电缆终端头制作技术要求制作安装。

4.2.9 箱式变电站基础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基础结构宜采用带电缆室的混凝土结构;电缆室应有通风口,并应采取防止小动物进入箱内及良好的排水措施。

4.2.10 箱式变电站安装完毕送电投运前应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箱内及各元件表面应清洁、干燥、无异物;

2 操作机构、开关等可动元器件应灵活、可靠、准确。对装有温度显示、温度控制、风机、凝露控制等装置的设备,应根据电气性能要求和安装使用说明书进行检交;

3 所有主回路、接地回路及辅助回路接点应牢固,井应符合电气原理图的要求;

4 变压器、高( 低) 压开关柜及所有的电器元件设备安装螺栓应紧固;

5 辅助回路的电器整定值应准确,仪表与互感器的变比及接线极性应正确,所有电器元件应无异常。

4.3 试验和柱查

4.3.1 箱式变电站运行前应做下列试验:

1 变压器运行前应作下列试验;

1) 绕组直流电阻的测试;

2) 铁芯接地捡查,穿心螺杆的绝缘检查;

3) 绝缘电阻测试:干燥环境条件下,高压对低压及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300M Ω,低压对地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00M Ω;潮湿环境条件下,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 Ω;

4) 工频耐压试验:试验电压为变压器出厂试验电压的85 %,试验时间可按出厂试验报告值确定。

2 高压开关设备运行前应进行工频耐压试验,试验电压应为高压开关设备出厂试验电压的80 %,试验时间应为lmin ;

3 低压开关设备运行前应采用500V 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阻值不应低于0.5 M Ω;

?低压开关设备运行前应进行通电试验。

4.3.2 柱上变压器试运行前应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其符合运行条件时,方可投入试运行。

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本体及所有附件应无缺陷,油浸变压器不渗油;

2 轮子的制动装置应牢固;

3 油漆应完整,相色标志正确清晰:

4 变压器顶部上应无遗留杂物;

5 消防设施齐全,事故排油设施应完好;

6 油枕管的油门应打开,且指示正确,油位正常:

7 防霄保护齐全,外壳接地良好,接地引下线及其与主接地网的连接应满足设计要求;

8 分接头的位置应符合运行电压额定值要求;

9 变压器的相位及绕组的接线组别应符合并网运行要求;

10 测温装置指示应正确,整定值应符合要求;

11 变压器的全部电气试验应合格,保护装置整定值符合规定,操作及联动试验正确。4.3.3 变压器应进行5 次空载额定电压冲击合闸,应无异常情况;第一次受电后持续时间不应小于10min ;每次间隔时间宜为5min 。冲击合闸宜在变压器高压侧进行。对中性点接地的电力系统试验时变压器中性点必须接地。

4.3.4 变压器投入运行后连续运行24h 无异常即可视为合格。

4.4 工程交接验收

4.4.1 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安装工程交接验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 变压器、箱式变电站等设备、器材应符合规定,无机械损伤;

2 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应安装牢固、正确,防雷、接地等安全保护合格、可靠;

3 变压器各项试验合格,油漆完整,无渗漏油现象,分接头位置符合运行要求,器身无遗留物;

4 各部接线正确、整齐,安全距离和导线截面应符合设计规定,

5 熔断器的熔断体及自动开关的整定值应符合运行要求。

4.4.2 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安装工程交接验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l 工程竣工资科;

2 变更设计的文件;

3 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4 安装技术记录、器身梭查记录、干燥记录等;

5 试验报告;

6 备品备件移交清单。

5 配电装置与控制

5.1 低压配电室一般规定

5.1.1 配电室的位置应接近负荷中心及电源侧,并宜设在导电灰尘少、腐蚀介质少、干燥、无振动、进出线方便的地方。架空出线不应交叉。导线穿墙时,应采用穿墙绝缘套管。5.1.2 配电装置室内通道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配电柜为单列布置时,柜前通道不应小于1.5m ;

2 当配电柜为双列布置时,柜前通道不应小于2m ;

?配电柜后通道不宜小于1m 。

?配电柜左右两侧不宜小于0.8m 。

5.1.3 低压配电装置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5.1.4 配电室门应向外开启,门锁应牢固可靠。相邻配电室之间有门时,应采用双向开启门。

5.1.5 高、低压配电装置室宜设不能开启的采光窗。设可开启的窗时,应有防止雨、雪和小动物进入的措施。窗户下檐距室外地面的高度应为1m 以上。

5.1.6 配电室室内电缆沟深度宜为600mm ,电缆沟盖板宜采用花纹钢板盖板或钢筋混凝土盖板。电缆沟应有防水、排水措施。

5.1.7 低压配电室内不应通过与配电装置无关的管道。室内有采暖时,暖气管道上不应有阀门和中间接头,管道与散热器的连接应采用焊接。

5.1.8 配电室内的电器设备应避免强烈日照。

5.1.9 配电室的接地线应编号,各类标识应齐全,遮拦应符合规定。

5.2 配电柜(箱、盘)安装

5.2.1 基础型钢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1 的规定。基础型钢安装后,其顶部宜高出抹平地面10mm ;手车式成套柜应按产品技术要求执行。基础型钢应有明显可靠的接地。表5.2.1 基础型钢安装的允许偏差

5.2.2 配电柜(箱、盘)安装在振动场所,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防振措施。

5.2.3 配电柜(箱、盘)及其设备与各构件间连接应牢固。主控制盘、分路控制盘、自动装置盘等不宜与基础型钢焊死。

5.2.4 配电柜(箱、盘)单独或成列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4 的规定。模拟母线应对齐,其误差不应超过视差范围,并应完整,安装牢固。

5.2.5 端子箱安装应牢固,密封良好,并应能防潮、防尘。安装的位置应便于检查。成列安装应排列整齐。

5.2.6 配电柜( 盘、箱) 的接地应牢固良好。装有电器的可开启的门应以裸铜软线与接地的金属构架可靠连接。成套柜( 箱) 应装有供检修用的接地连接。

5.2.7 成套柜( 箱) 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械闭锁、电气闭锁动作应准确、可靠;

2 动触头与静触头的中心线应一致,触头应接触紧密;

3 二次回路辅助开关的切换接点应动作准确,接触可靠;

4 箱内照明应齐全。

5.2.8 配电柜( 箱、盘) 的漆层( 镀层) 应完整无损伤。固定电器的支架应刷漆。安装在同一室内且经常监视的配电柜( 箱,盘) 其盘面颜色宜和谐一致。

5.2.9 柱上的配电箱箱底距地面不得小于2m ,所用金具应进行热镀锌处理。进出线孔应采取保护措施。

5.3 配电柜( 箱、盘) 电器安装

5.3.1 电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器元件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外观应完好,且附件齐全,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密封良好;

2 各电器应能单独拆装更换;

3 发热元件宜安装在散热良好的地方;两个发热元件之间的连线应采用耐热导线或裸铜线套瓷管;

4 信号灯、光字牌、电铃、故障电钟等信号装置应显示准确,工作可靠;

5 盘上装有装置性设备或其它有接地要求的电器其外壳应可靠接地;

?带有照明的封闭式柜( 箱、盘) 应保证照明设施完好。

5.3.2 端子排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端于排应无损坏,固定牢固,绝缘良好;

2 端子应有序号,并应便于更换且接线方便;离地高度宜太子350mm

3 强、弱电端子宜分开布置;当有困难时,应有明显标志并设空端予隔开或加设绝缘隔板;

4 潮湿环境宜采用防潮端于;

5 湿接线端于应与导线截面匹配,不应使用小端子配大截面导线。

5.3.3 二次回路的连接件均应采用铜质制品,绝缘件应采用阻燃材料。

5.3.4 配电柜( 箱、盘) 的正面及背面各电器、端子排等应标朗编号、名称、用途及操作位置,其标明的字迹应清晰,工整,不宜脱色。

5.3.5 配电柜(箱、盘)内两导体间、导电体与裸露的不带电的导体间允许最小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应符合表 5.3.5 的规定。屏顶上小母线不同相或不同极的裸露载流部分之间、裸露载流部分与未经绝缘的金属体之间电气间隙不得小子12mm ,爬电距离不得小子20mm 。表5.3.5 允许最小电气间隙皮爬电距离(mm)

5.4 二次回路结线

5.4.1 二次回路结线应符台下列规定:

1 应按图施工,接线正确;

2 导线与电气元件间采用的螺栓连接、插接、焊接或压接等均应牢固可靠;

3 柜( 箱、盘) 内的导线不应有接头,导线芯线应无损伤;

4 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其回路编号,编号应正确,字迹清晰且不宜脱色;

5 配线应整齐、清晰、美观,导线绝缘应良好,无损伤;

6 每个接线端子的每侧接线宜为1 根,不得超过2 根。对插接式端子,不同截面的两根导线不得接在同一端子上;对螺栓连接端子,当接两根导线时,中间应加平垫片;

?二次回路接地应设专用螺栓。

5.4.2 配电柜( 箱、盘) 内的配线电流回路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其电压不应低于500V ,其截面不应小于2.5mm 2 ,其它回路截面不应小于1.5mm 2 ;当电子元件回路、弱电回路采取锡焊连接时,在满足载流量和电压降及有足够机械强度的情况下,可采用不小于0.5mm 2 截面的绝缘导线。

5.4.3 对连接门上的电器、控制台板等可动部位的导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取多股软导线,敷设长度应有适当余量;

2 线束应有外套塑料管等加强绝缘层;

3 与电器连接时,端部应加终端紧固附件绞紧,不得松散、断股;

4 在可动部位两端应用卡于固定。

5.4.4 引入柜( 箱、盘) 内的电缆及其芯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引入柜( 箱、盘) 内的电缆应排列整齐,编号清晰,避免交叉,固定牢固,不得使所接的端子排受机械应力;

2 铠装电缆在进入柜( 箱、盘) 后,应将钢带切断,切断处的端部应扎紧,并应将钢带接地;

3 橡胶绝缘的芯线应采用外套绝缘管保护;

4 柜( 箱、盘) 内的电缆芯线应按垂直或水平有规律地配置,不得任意歪斜交叉连接。备用芯线长度应有余量;

5 强、弱电回路不应使用同二根电缆,应分别成束分开排列。

5.5 路灯控制系统

5.5.1. 路灯运行控制宜采用光控开关、定时钟、路灯控制仪(路灯经纬仪开关)和迅控系统等。

5.5.2 路灯的开、关灯动作,宜设在自然光的照度值2~10lx 之内。

5.5.3 路灯控制电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作电压范围宜为180 — 250V ;

2 照度调试范围应为0 — 50lx ,在调试范围内应无死区;

3 产品出厂调试照度与环境照度应一致;

4 时间精度应小于± ls /d ;定时时间误差不应累汁;

5 应具有多种定时开、关方式;

6 应性能可靠,操作筒单,并具有较强的抗干扰能力,存储数据不丢失;

?适用环境温度范围宜在— 35 ~45 ℃。

5.5.4 路灯控制电器的安装应符合本规程第5.3.1 、5.3.2 条及第5.4.2 、,5.4.3 、5.4.4 条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板(片) 机和微机等控制设备应与其它电器隔离安装,并应设有屏蔽装置;

2 光控开关的光电探头应安装在避免有光干扰的位置;

3 装有电子控制设备的柜( 箱、盘) 应有防尘、防潮、防水等措施,避免太阳照射,必要时可加设通风装置。

5.5.5 微机无线摇控发射塔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杆塔组立应有完整的施工设计,并应采取避免部件变形或损坏的措施;

?杆塔各构件的组装应牢固;交叉处的空隙应装设相应厚度的垫圈或垫板,每端不宜超过两个垫片;

3 当采用螺栓构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螺杆应与构件面垂直,螺栓头平面与构件间不得有空隙;

2) 螺母拧紧后;螺杆露出螺母不得小于两个螺距;使用双母时,螺杆可与螺母相平;

3) 螺栓水平穿人时应由内向外:垂直穿入时应由下而上。

4 杆塔部件组装有困难时应查明原因,严禁强行组装。螺孔需扩孔时,改孔部分不应超过3mm ,当超过3mm 时,应先堵焊再重新打孔,并应进行防腐处理,严禁用气割进行扩孔或烧孔;

?杆塔连接螺栓应逐个紧固。当螺杆与螺母的螺纹滑牙或螺母的棱角磨损时,必须更换螺栓。

5.5.6 路灯遥控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集模块所用的元器件应保证其可靠性和精确度,采集到的电参数宜满足系统对电流、电

压、功率、电量、亮灯率的需要。还宜采集前端控制箱内温度、门状等环境参数;

1 所采取的通讯方式应具备经济性、可靠性和范围覆盖能力,能快速传送准确的数据;

3 数据应进行处理,通过分析判断,将运行故障显示或报警;

4 应用模块应功能齐全、实用,并宜具备权限认证,远程控制,设备故障报警,设备和地理信息查询、维护,数据统计、归档和打印等功能;

5 系统误报率应小于1 %。

5.6 工程交接验收

5.6.1 配电装置与控制工程交接验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 配电柜( 箱、盘) 的固定及接地应可靠,漆层完好,清洁整齐;

2 配电柜( 箱、盘) 内所装电器元件应齐全完好,安装位置正确、牢固;

3 所有二次回路接线应准确,连接可靠,标志齐全、清晰,绝缘合格;

4 操作及联动实验应正确,符合设计要求。

5.6.2 配电装置与控制工程交接验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1 工程竣工资料;

2 设计变更文件;

3 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及安装图纸等技术文件;

4 备品备件清单;

5 调试试验记录。

6 安全保护

6.1 一般规定

6.1.1 电气设备的带电部分应有防直接触摸保护装置,当设屏护时可采用绝缘措施。

6.1.2 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零或接地:

1 变压器、配电柜( 箱、盘) 等的金属底座或外壳;

2 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及靠近带电部位的金属遮拦和金属门;

3 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套、接线盒和保护管;

4 配电和路灯的金属杆塔;

5 其它因绝缘破坏可能使其带电的外露导体。

6.1.3 不得利用蛇皮管、裸铝导线以及电缆金属护套层做接地线。接地线不得兼做他用。6.2 接零和接地保护

6.2.1 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路灯低压网中,金属灯杆、配电箱等电气设备的外壳宜采用低压接零保护。

6.2.2 在保护接零系统中,用熔断器作保护装置时,单相短路电流不应小于熔断片额定熔断电流的4 倍;用自动开关作保护装置时,单相短路电流不应小于自动开关瞬时或延时动作电流的1.5 倍。

6.2.3 采用接零保护时,单相开关应装在相线上,保护零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6.2.4 保护零线和相线的材质应相同,当相线的截面在35mm 2 及以下时,保护零线的最小截面应为16mm 2 ;当相线的截面在35 mm 2 以时,保扩零线的最小截面不得小于相线截面的50 %。

6.2.5 保护接零时,在线路分支、首端及末端应安装重复接地装置,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 Ω。

6.2.6 在用电设备较少且分散、采用接零保护确有困难且土壤电阻率较低时,可采用低压接地保护。

6.2.7 灯杆、配电箱等金属电力设备采用接地保护时,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 Ω。

6.3 接地装置

6.3.1 接地装置可利用下列接地体接地:

1 建筑物的金属结构( 梁、柱) 及设计规定的混凝土结构内部的钢筋;

2 配电装置的金属外壳;

?保护配电线路的金属管。

6.3.2 接地体埋探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埋深不宜小于0.6m 。

6.3.3 垂直接地体的间距不宜小于其长度的2 倍;水平接地体的间距在设计无规定时不宜小于5m 。

6.3.4 明敷接地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敷设位置不应妨碍设备的拆卸和检修;

2 接地线宜水平或垂直敷设,结构平行敷设直线段上不应起伏或弯曲;

3 支架的距离:水平直线部分宜为0.5 ~1.5m ,垂直部分宜为1.5 ~3.0m ,转弯部分宜为0.3 ~0.5m ;

4 沿建筑物墙壁水平敷设时,距地面宜为0.2

5 ~0.3m ,与墙壁间的距离宜为0.1~0.5m ;

5 跨越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时,应将接地线弯成弧状。6.3.5 接地装置的导体截面应符合热稳定和机械强度要求;当使用圆钢时,直径不得小子10mm ,扁钢不得小子 4 × 25mm ,角钢厚度不得小于4mm 。

6.3.6 接地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应牢固并应进行防腐处理,接至电气设备上的接地线应采用镀锌螺栓连接,对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6.3.7 接地体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其搭接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扁钢为其宽度的

2 倍;

2 圆钢为其直径的6 倍;

3 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 倍;

4 扁钢与角钢连接时,应在其接触部位两侧进行焊接。

6.4 工程交接验收

6.4.1 安全保护工程交接验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 接地线规格正确,连接可靠,防腐层完好;

2 工频接地电阻值及设计的其他测试参数符合设计规定,雨后不应立即测量接地电阻。6.4.2 安全保护工程交接验收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 工程竣工资料;

2 设计变更文件;

3 测试记录。

7 路灯安装

7.1 一般规定

7.1.1 同一街道、公路、广场、桥梁的路灯安装高度( 从光源到地面) 、仰角、装灯方向宜保持一致。

7.1.2 灯杆位置应合理选择,灯杆不得设在易被车辆碰撞地点、且与供电线路等空中障碍物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供电有关规定。

7.1.3 基础坑开挖尺寸应符合设计规定,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20, 基础内电缆护管从基础中心穿出并应超出基础平面30 ~50mm 。浇制钢筋混凝土基础前必须排除坑内积水。

7.1.4 灯具安装纵向中心线和灯臂纵向中心线应一致,灯具横向水平线应与地面平行,紧固后目测应无歪斜。

7.1.5 常规照明灯具的效率不应低于60 %,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灯具配件应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灯罩破裂等现象。灯具的防护等级、密

封性能必须在IP55 以上;

2 反光器应干净整洁,并应进行抛光氧化或铰膜处理,反光器表面应无明显划痕;

3 透明罩的透光率应达到90 %以上,并应无气泡、明显的划痕和裂纹;

4 封闭灯具的灯头引线应采用耐热绝缘管保护,灯罩与尾座的连接配合应无间隙;

?灯具应抽样进行温升和光学性能等测试,测试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具安全要求与试验》(GB 7000.1 ~7000.6) 钓规定,测试单位应具备资质证书。

7.1.6 灯头应固定牢靠,可调灯头应按设计调整至正确位置,灯头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线应接在中心触点端子上,零线应接螺纹口端于;

1 灯头绝缘外壳应无损伤、开裂;

?高压汞灯、高压钠灯宜采用中心触点伸缩式灯口。7.1.7 灯头线应使用额定电压不低于500V 的铜芯绝缘线。功率小于400W 的最小允许线芯截面应为1.5mm 2 ,功率在400W 至1000W 的最小允许线芯截面应为2.5nun 2 。7.1.8 在灯臂、灯盘、灯杆内穿线不得有接头,穿线孔口或管口应光滑、无毛刺,并应采用绝缘套管或包带包扎,包扎长度不得小于200mm 。

7.1.9 每盏灯的相线宜装设熔断器,熔断器应固定牢靠,接线端子上线头弯曲方向应为顺时针方向并用垫圈压紧,熔断器上端应接电源进线,下端应接电源出线。

7.1.10 气体放电灯应将熔断器安装在镇流器的进电侧,熔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250W 及以下汞灯、150W 及以下钠灯和白炽灯可采用4A 熔丝;

2 250W 钠灯和400W 汞灯可采用6A 熔丝;

3 400W 钠灯可采用10A 熔丝;

?1000W 钠灯和汞灯可采用15A 熔丝。

7.1.11 高压汞灯、高压钠灯等气体放电灯的灯泡、镇流器、触发器等应配套使用,严禁混用。镇流器、电容器的接线端子不得超过两个线头,线头弯曲方向,应按顺时针方向并压在两垫片之间,接线端子瓷头不得破裂,外壳应无渗水和锈蚀现象,当钠灯镇流器采用多股导线接线时,多股导线不能散股。

7.1.12 路灯安装使用的灯杆、灯臂、抱箍、螺栓、压板等金属构件应进行热镀锌处理,防腐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覆盖及其他有关覆盖层维氏和努氏显微硬度试验》(GB /T 9790) 、《热喷涂金属件表面预处理通则》(GB/T 11373) 、现行行业标准《钢铁热浸铝工艺及质量检验》(ZBJ 36011) 的有关规定。

7.1.13 灯杆、灯臂等热镀锌后应进行油漆涂层处理,其外观、附着力、耐湿热性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灯具油漆涂层》(QB 1551 —— 92) 。的有关规定;进行喷塑处理后覆盖层应无鼓包、针孔、粗糙、裂纹或漏喷区缺陷,覆盖层与基体应有牢固的结合强度。

7.1.14 各种螺母紧固。宜加垫片和弹簧垫。紧固后螺丝露出螺母不得少于两个螺距。

7.2 中杆灯和寓杆灯

7.2.1 中杆灯和高杆灯的灯杆、灯盘、配线、升降电动机构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杆照明设施技术条件》(CJ/T3076) 的规定。

7.2.2 中杆灯和高杆灯宜采用三相供电,且三相负荷应均匀分配, 每一回路必须装设保护装置。

7.2.3 基础顶面标高应提供标桩。

7.2.4 基础坑的开挖深度和大小应符合设计规定。基础坑深度的允许偏差应为+100mm 、-50mm 。当土质原因等造成基础坑探与设计坑深偏差+100mm 以上时,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 偏差在:+100 ~+300mm 时,应采用铺石灌浆处理;

2 偏差超过规定值的+300rmn 以上时,超过的+300mm 部分可采用填土或砂;石夯实处理,分层夯实厚度不宜大于400mm ,夯实后的密实度不应低于原状土,然后再采用铺石

灌浆处理。

7.2.5 地脚螺栓埋入混凝土的长度应大于其直径的20 倍,并应与主筋焊接牢固,地脚螺栓应去除铁锈,螺纹部分应加以保护,基础法兰螺栓中心分布直径应与灯杆底座法兰孔中心分布直径一致,偏差应小于± lmm ,螺栓应采用双螺母和弹簧垫。

7.2.6 浇筑混凝土的模板宜采用钢模板,其表面应平整且接缝严密,支模时应符合基础设计尺寸的规定,混凝土浇筑前,模扳表面应涂脱模剂。

7.2.7 浇筑基础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0) 的有关规定。7.2.8 基坑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适于夯实的土质,每回填300mm 厚度应夯实一次,夯实程度应达到原状土密实度的80 %及以上;

2 对不宜夯实的水饱和粘性土,应分层填实,其回填土的密实度应达到原状土的80% 及以上。

7.3 单挑灯、双挑灯和庭院灯

7.3.1 单挑灯、双姚灯的安装高度宜为6 ~12m 。

7.3.2 路灯钢杆应进行热镀锌处理,镀锌层厚度不应小于65 μ m ,表面涂漆、喷塑处理应在钢杆热镀锌后进行,因校直等因寡作修改的部位不得超过 2 处,且修整面积不得超过杆身表面积的5 %。

7.3.3 路灯钢杆必须焊接良好,长度8m 及以下的锥形杆应无横向焊缝,纵向焊缝应匀称、无虚焊。在水平放置且无负荷的条件下,杆身直线度误差应小于 3 ‰。

7.3.4 路灯钢杆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埋式钢杆,其长度( 包括埋入地下部分) 允许偏差宜为杆长的± 0.5 %;

2 法兰式钢杆,其长度允许偏差宜为杆长的土0.5 %;

3 杆身横截面尺寸允许偏差宜为± 0.5 %;

4 接线手孔尺寸允许偏差宜为± 5mm ;

5 一次成形悬臂灯杆仰角允许偏差宜为± 1 °。

7.3.5 直线路段安装单、双挑灯时,在无障碍等特殊情况下,灯间距与设计间距的偏差应小于2 %。

7.3.6 灯杆垂直偏差应小于半个杆梢,直线路段单、双挑灯排列成一直线时,灯杆横向位置偏移应小于半个杆根。

7.3.7 钢灯杆吊装时应采取防止钢缆擦伤灯杆表面油漆或喷塑防腐装饰层的措施。

7.3.8 钢灯杆安装时接线手孔朝向应一致,宜朝向人行道或慢车道侧。

7.3.9 灯臂应固定牢靠,与道路纵向垂直偏差不应大于3 °。

7.3.10 当整个灯杆投影面上承受35m /s 及以下的风速时,目测灯杆不应弯曲、结构构件不应转动。

7.3.11 庭院灯宜采用不碎灯罩,灯罩托盘应采用铸铝材质;若采用玻璃灯罩,紧固时螺栓应受力均匀,并应采用不锈钢螺栓,玻璃灯罩卡口应采用橡胶圈衬垫。

7.3.12 庭院灯具铸件表面不得有影响结构性能与外观的裂纹、砂眼、疏松气孔和夹杂物等缺陷。

7.3.13 庭院灯具铸件油漆涂层和喷塑后的外观应符合本规程第7.1.13 条的规定。

7.1.14 铝制或玻璃钢灯座放置的方向应一致,可开启式门孔的铰链应完好,开关应灵活可靠,开启方向宜朝向慢车道或人行道侧。

7.3.15 采用预制或砖砌灯座应牢固不漏水,一条道路上的灯座尺寸、表面粉刷、装饰材料应一致。

7.3.16 灯杆根部应做混凝土结面,且不积水,浇制前应将杆根周围夯实,混凝土厚度不应小

市政道路工程路灯照明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路灯照明工程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以及最新的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本工程拟采用的主要规范、规程及标准(规程):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 2、我公司施工类似工程所积累的工法成果、工艺方案以及所拥有的施工技术力量和机械设备。 3、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图纸、变更图纸、图纸会审纪要等。 二、工程概况 1、本施工方案的编制力求做到详细,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施性,尽量做到能用于指导实际施工。针对本工程的施工特点,从施工组织、技术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工期控制、成本控制、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具体说明。本工程为城市主干道,路灯照明工程只包括莲花路工程K0+000~K2+365段路灯照明工程。 2、本路段由城网10KV供电,设置箱式变电站2台。箱变1XB暂定在K0+560处,供电范围为K0+000-K1+260,供电半径约600m。

箱式变电站2XB暂定在K1+740处,供电范围为K1+320-K2+360,供电半径约600m。本路段路灯计算负荷为43.8KW。 3、路幅宽42m,路灯照明在两侧对称布置,单杆单挑,光源高14m,挑壁3m。仰角12°,选用LED灯,功率(150+150)W。结合行道树的布置,满足合理配光配要,标注路段灯杆间距为36m。交叉路口根据实际情况改用夹角可调双挑臂路灯或三火中杆灯,光源腔的防护等级为IP65,电气腔的防护等级为IP55。标注路段平均照度30ix,亮度2.0cd/㎡。照明功率密度值0.6w/㎡。路灯分为全夜灯和半夜灯,全夜灯和半夜灯由两个不同的回路供电,后半夜仅全夜灯运行,要求各回路负荷均匀分布在三相上,采用时钟控制及路灯所内计算机中心集中监管。 4、电缆选型及线路保护:路灯配电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制,采用VV-1KV单芯电缆供电,各相回路交错接至灯具,每回路三相负荷应尽量平衡;路灯主线电缆为VV-1KV-25mm2,接线井至灯杆内检修门导线为BVR-3*2.5 mm2,检修门至灯具间导线为BVV-3*2.5 mm2。单个灯具采用熔断器保护,熔断器设置在灯杆底部的接线盒内,熔断器选用RL1-10A。 5、电缆穿管外加砼包封沿人行道埋敷,一般管顶距地面埋深≥0.7m,在每个路灯位置及交叉口设路灯接线井,交叉路口四通井1160*840mm。其他一律为700*700mm。 6、防雷及接地:采用TN-S接地系统,单灯接地电阻小于10欧。在道路两侧各敷设一根VV-1*25 mm2电缆作接地干线,从路灯专用箱引出,所以灯杆、灯具等均应与接地干线连接,隔300m左右设公用重复接地,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发展前景分析

城市照明行业发展前景分析 一、城市照明行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城市照明行业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态势,主要得益于我国城市照明行业逐年加大的投资力度以及人们对各行业照明需求的不断增加。根据全国照明单位普查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全国城市照明经费总投资约650亿元人民币,比“十五”期间增加投资280亿元。此外,由于受到城市照明行业整体良好发展的推动,我国城市照明行业企业在近几年也表现出了快速稳定的发展势头,行业总体销售收入已由2007年的1346.53亿元增长到2012年的3045.7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17.73%。 1、城市道路照明及LED路灯发展现状 城市道路照明和城市景观照明作为城市照明的主体,为整个照明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就城市道路照明而言,伴随着我国城市建设尤其是城市道路建设的快节奏和高增长,其发展速度一直居高不下。截至2012年,城市道路照明路灯数约为2,062.22万盏,十年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1.30%。 图表 1:2003-2012年我国城市道路照明灯盏数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同时,由于LED照明技术的各项优势,其在道路照明领域也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一方面,LED路灯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节能减排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另一方面,照明企业加大LED领域的投资及市场开拓,实现企业自身的转型升级。因此,国内LED路灯出货量及实际安装量均实现大幅增长。根据半导体照

明网的数据,截至2013年,中国大陆LED路灯出货量同比增长72%,达到231万盏,实际安装数量约为200万盏。 图表 2:2009-2013年全国LED路灯实际安装数量及增长率 数据来源:半导体照明网 2、城市景观照明发展现状 城市景观照明作为城市照明的另一主要组成部分,在“十一五”期间也取得了良好发展。根据《“十二五”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统计数据,政府投资的城市景观照明项目约24,000项,总投资达1,022,300万元,约占整个城市照明投资比例的25%-35%。其中,城市景观照明投资中主要以商业步行街的景观照明投资为主,占比66%左右,其余各类型的景观照明投资约占34%,主要包括建筑物景观照明、构筑物和特殊景观照明、广场景观照明、公园景观照明等,具体比率如下图所示: 图表 3:各类型的景观照明投资比例分布 数据来源:《“十二五”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研究 3、城市照明智能控制系统发展现状

市政道路电力照明工程施工方案

市政道路电力照明工程施 工方案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

合肥市新安江路(广德路~祥和路)工程一标段 照明工程施工专项方案 编制: 复核: 审核: 安徽省交通建设责任有限公司 合肥新安江路(广德路~祥和路)工程一标段 二○一二年十一月

第一章概况 编制依据 合肥市溢彩路灯设计研究室设计的《合肥市新安江路东延工程施工图》第五册:照明工程; 经监理、业主批准的《照明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公司类似工程项目技术数据和施工经验; 现行有关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规范、标准;工程概况 本工程起点桩号为至终点K2+660,全线路分布在机动车道两侧绿化带,两侧平均每50米设置一根路灯。每个路灯配电点的设置为:8路出线回路,其中4路为道路照明,4路预留。上述道路照明配电回路采用VV电缆,到各灯具采用压铜接线端子配出支线向灯具单相供电,支线采用BVV2mm*;每个路灯配电柜或箱变进线处需设电表计量,并且该电表具有远程抄表功能;各道路照明的出线回路每相均设电流互感器和电流变送器,其控制方式为自动/远控。

第二章施工安排 前期准备 施工前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控制测量工作;原材料检验,砂浆、砼配合比设计;钢筋加工场地的建设;施工用水;电力供应;道路交通疏解;管线调查;施工材料等统筹安排;进场人员安全教育等确保满足施工需要。 人员组织 根据合同要求和我部总体施工计划,为顺利完成市政地面管线工程,我公司组织具有丰富施工和管理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项目主管和技术主管,并组织技术过硬、操作熟练的现场技术人员和进行监督作业。施工作业人员计划30人。 、工程管理、技术人员配置如下: 项目经理——豆德存技术总工——程林峰 项目副经理——吴金忠工程部长——丛如辉 试验主任——袁伟测量主管——姚瑞 施工员——汪小龙安全部长——吴春燕 、操作工人配置计划如下: 管道工:15人钢筋工:5人模板工: 5人 砼工: 3人电工:1人电焊工: 2人普工:10人 合计:41人 、其他人员配置: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配,及时安排,以满足施工需要。

市政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技术措施

市政道路照明工程施工 技术措施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八、照明工程施工技术措施 1、电缆沟槽开挖 电缆沟槽为明槽施工,采用人工开挖。开挖尺寸:400*800mm,采用人工和机械分层回填夯实(25—30厘米)。过街部分采用人工与机械相结合方法分层回填夯实。 施工流程为:开挖沟槽——平整沟底——下安电缆保护管——分层回填夯实。 2、灯杆基础制作 灯杆基础采用工厂预制,基础标号≥C20,所用水泥、沙子、石料、及圆管等原材料均检查合格,浇筑砼模板采用钢模板,其表面平整,接缝严密,按基础设计尺寸支模。砼基础浇注严格按配料比配比,并在12小时内开始浇水养护。养护日前按GBJ10—89的有关规定进行。 3、灯杆基坑及基础安装 基坑以道路设计施工基面为准人工开挖,开挖时,在设计尺寸基础上长、宽增加100mm,加深300 mm,平整坑底后,基底用3:7灰土人工夯实。基础安装时,基础顶面表高低于道路缘石或人行道标高100 mm,以便保护基础螺栓、螺母而进行二次砼浇筑。基础下安找平后,基础回填分层回填,回填20—30 mm夯实一次,夯实程度达到原状土密度的90%以上。 工序流程:测量定位——基础开挖——坑底夯实——下安基础——分层回填夯实。 4、电力电缆敷设 路灯电缆敷设前,首先对电缆的型号、电压、电流、规格进行核实,并经直流耐压试验或绝缘电阻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电缆穿管敷设时用管内预留铁丝人工拉拽。 敷设电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电缆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排列整齐,无机械损伤,标志牌齐全、正确、清晰;

②电缆接头良好,绝缘符合规定; ③电缆沟应符合要求,沟内无杂物; ④保护管的连接、防腐应符合规定; 5、灯杆、灯具安装 ①灯杆安装采用起重机吊装。 ②吊装起重绳使用非金属材料或防滑、防擦伤处理的吊具吊装。 ③灯杆接线手孔朝向一致,与行车方向相背。 ④灯杆安装校直后,底角螺丝螺母涂抹黄油并安装塑料保护套管防护,然后使用模具、用标号C10混凝土次浇注收面。 ⑤灯具组装和灯头配线由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电工进行安装﹑确保接线正确,并通电点亮测试确定完好。 6、低压配电箱施工及调试 人工开挖箱变基坑,对坑底进行检验后用3:7灰土人工夯实,安装接地极和接地网,浇筑混凝土垫层和积水罐,人工砌墙并对混凝土圈梁进行浇筑,放入预埋件,人工用水泥抹面做踏步,待水泥到凝固期后,进入配电箱装就位,联系供电专业人员进行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线路调试程序。 7、线路调试 灯杆灯具安装完毕后,对整个系统的电压、接线方式、绝缘电阻、接地电阻负载检测,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至合格,合格后逐相通电进行全负荷调试调整,并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并对灯杆接地极的接地电阻、供电系统的接地电阻进行重复检测,以确保每个灯杆接地极电阻<10Ω。供电系统的接地电阻<4Ω 6、有隐蔽工程,应提前通知业主,经业主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7、用调试设备、仪表、仪器必须经国家认可有计量资格的有关单位检验合格,并由专人使用、保管。调试时应有详细记录。 8、施工前作好技术交底,吃透图纸,领会设计意图,配合其它专业工作,要作好成品保护及各专业协调。

市政道路扩改工程照明工程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1、XX路施工图修改设计第二册《排水、照明、管线综合、绿化、公服设施》; 2、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会议纪要; 3、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9-2012);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6、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国家标准、规范及本公司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 二、施工环境和工程概况 2.1 施工环境调查 (1)处于城乡结合部,房屋、商铺、机关、企业单位较多,为老320国道的一部分,房屋离路边线近。 (2)本照明工程为XX路扩改工程的组成部分,施工其间不能封路,只能是局部封路,穿插施工,交通压力大。 (3)道路两侧障碍物较多,局部地段离现有房屋很近,可能涉及一些矛盾问题。 (4)道路南侧全线都有高压杆线(绝缘线),路灯杆离高压线近,安全隐患大; 2.3工程概况 2.3.1 照明设计 全线总长约3.1公里,设360W+120W双臂路灯186套(11米杆),400W

单臂路灯安装3套(14米杆),4*400W投光灯6套(14米杆),5*400W 投光灯2套(14米杆)。照明采用双列照明对称形式布置,双臂路灯安装于人行道绿化带内,灯杆高11.0米,灯杆间距约35米;所有灯具灯杆抗风能力为≥45米/S,灯杆灯具各联结部件均采用不锈钢件。 车行道及人行道照明灯具均采用LED路灯灯具(360W+120W),所有光源灯具必须符合国家3C认证的优质产品,灯具防护等级为IP65,效率大于0.7。 照明按全人全夜照明(全亮)和半夜明明(亮1/2灯)等多回路控制设计,同时预留广告照明回路,整个照明控制采用手动与远程三遥相结合的设计(三遥模式为主控模式,手动模式为检修模式)。照明开关为时间根据道路天空亮度变化确定,开灯时开然光照度宜为15LX,关灯时开然光照度宜为30LX。 路灯设计横断面图如下: 2.3.2供电设计 1.电源:本段道路共设置3个专用照明配电箱,每箱供电1公里左右,

照明工程验收报告

照明工程竣工验收说明 一、验收时间 本工程定于2002年12月3日对开发区内1—5号道路路灯安装、箱式变电站安装工程进行验收。 二、注意事项 1、2002年12月3日下午2:30分以前,所有验收小组人员在2号路箱式变电站前集中,分组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2、各组对所检验内容,按照有关标准进行打分,并在当日内将实得分及评语等工作写好填在相关资料表上。 3、被检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应在验收本单位工程时按时全部到场,协助检查。 4、被检施工单位应提供检测仪器等各类用具以备检查。 三、验收标准 1、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01) 四、照明工程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必须满足下列规范中强制性条文要求:(20分) 3.1.2 电缆直埋或在保护管中不得有接头。 3.2.3 直埋敷设的电缆穿越铁路、道路、道口等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段时应穿管敷设。 3.2.13 交流单相电缆单根穿管时,不得用钢管或铁管。 5.3.5 配电柜(箱、盘)内两导体间、导电体与裸露的不带电的导体间允许最小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应符合表5.3.5的规定。 屏顶上小母线不同相或不同极的裸露载流部分之间、裸露载流部分与未经绝缘的金属体之间电气间隙不得小于12mm,爬电距离不得小于20mm。 安全保护方面参照验收规范(cjj89—2001)6.1.2、6.1.3、 6.2.3、6.3.5条。 路灯安装方面参照验收规范(cjj89—2001)7.4.6条。 (二)照明电缆线路部分(20分) 1、电缆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排列整齐,无机械损伤,标志牌齐全、正确、清晰。 2、电缆的固定、间距、弯曲半径应符合规定。 3、电缆接头良好,绝缘应符合规定。 4、电缆沟应符合要求,沟内无杂物。 5、保护管的连接、防腐应符合规定。 6、工作井设置安装应正确。 7、隐蔽工程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中间验收,并做好记录。 8、工程竣工资料、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文件齐全。 9、各种试验检查资料应完整。 (三)箱式变电站(20分) 1、箱式变电站安装工程交接验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箱式变电站等设备、器材应符合规定,无机械损伤; (2)箱式变电站安装牢固、正确,防雷、接地等安全保护合格、可靠; (3)变压器各项试验合格,油漆完整,无渗漏油现象,分接头位置符合运行要求,器身无遗留物; (4)各部接线正确、整齐,安全距离和导线截面应符合设计规定; (5)熔断器的熔断体及自动开关的整定值应符合运行要求。

市政道路电力 照明工程施工方案

合肥市新安江路(广德路~祥和路)工程一标段 照明工程施工专项方案 编制: 复核: 审核: 安徽省交通建设责任有限公司 合肥新安江路(广德路~祥和路)工程一标段 二○一二年十一月

第一章概况 1.1 编制依据 1.2 工程概况 本工程起点桩号为K-96.963至终点K2+660,全线路分布在机动车道两侧绿化带,两侧平均每50米设置一根路灯。每个路灯配电点的设置为:8路出线回路,其中4路为道路照明,4路预留。上述道路照明配电回路采用VV电缆,到各灯具采用压铜接线端子配出支线向灯具单相供电,支线采用BVV2mm*2.5mm;每个路灯配电柜或箱变进线处需设电表计量,并且该电表具有远程抄表功能;各道路照明的出线回路每相均设电流互感器和电流变送器,其控制方式为自动/远控。 第二章施工安排 2.1前期准备 施工前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控制测量工作;原材料检验,砂浆、砼配合比设计;钢筋加工场地的建设;施工用水;电力供应;道路交通疏解;管线调查;施工材料等统筹安排;进场人员安全教育等确保满足施工需要。 2.2 人员组织 根据合同要求和我部总体施工计划,为顺利完成市政地面管线工程,我公司组织具有丰富施工和管理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项目主管和技术主

管,并组织技术过硬、操作熟练的现场技术人员和进行监督作业。施工作业人员计划30人。 项目经理——豆德存技术总工——程林峰 项目副经理——吴金忠工程部长——丛如辉 试验主任——袁伟测量主管——姚瑞 施工员——汪小龙安全部长——吴春燕 管道工:15人钢筋工:5人模板工: 5人 砼工: 3人电工:1人电焊工: 2人普工:10人 合计:41人 2.3 技术准备 2.3 主要设备情况 主要机械设备一览表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路灯安装质量验收记录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路灯安装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东部工厂改选项目雨污分流及道 路工程 编号01 施工单位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路灯安装分项工程 部位 东西大道(新东部涂装--新南库 段) 执行标准CJJ89-2001 标准规定项目检查记录 序 号 项目标准条号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1 基础坑的开挖要求第7.2.4条符合要求 2 地脚螺栓要求第7.2.5条符合要求 3 基坑回填要求第7.2.8条符合要求 4 单、双挑灯安装高度第7.3.1条符合要求 5 路灯钢杆直线度误差第7.3.3条符合要求 6 路灯钢杆允许偏差第7.3.4条符合要求 7 灯间距与设计间距偏差第7.3.5条<2% 8 灯臂与道路纵向垂直偏 差 第7.3.9条≯3° 9 灯杆根部混凝土厚度第7.3.16条≮100mm 10 熔断器安装要求第7.4.4条符合要求 11 安装墙灯高度第7.5.1条/ 12 路灯架空线路与支持物 的安装要求 第7.5.2条/ 13 路灯安装工程交验内容 和要求 第7.6.1条符合要求 自检结果 年月日验 收 结 论 年月日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技术负责人检查员

工程名称东部工厂改选项目雨污分流及道 路工程 编号02 施工单位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分项工程名称路灯安装分项工程 部位 东西大道(新东部涂装--东部车 身扩建车间段) 执行标准CJJ89-2001 标准规定项目检查记录 序 号 项目标准条号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1 基础坑的开挖要求第7.2.4条符合要求 2 地脚螺栓要求第7.2.5条符合要求 3 基坑回填要求第7.2.8条符合要求 4 单、双挑灯安装高度第7.3.1条符合要求 5 路灯钢杆直线度误差第7.3.3条符合要求 6 路灯钢杆允许偏差第7.3.4条符合要求 7 灯间距与设计间距偏差第7.3.5条<2% 8 灯臂与道路纵向垂直偏 差 第7.3.9条≯3° 9 灯杆根部混凝土厚度第7.3.16条≮100mm 10 熔断器安装要求第7.4.4条符合要求 11 安装墙灯高度第7.5.1条/ 12 路灯架空线路与支持物 的安装要求 第7.5.2条/ 13 路灯安装工程交验内容 和要求 第7.6.1条符合要求 自检结果 年月日验 收 结 论 年月日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技术负责人检查员

最新市政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资料

八、照明工程施工技术措施 1、电缆沟槽开挖 电缆沟槽为明槽施工,采用人工开挖。开挖尺寸:400*800mm,采用人工和机械分层回填夯实(25—30厘米)。过街部分采用人工与机械相结合方法分层回填夯实。 施工流程为:开挖沟槽——平整沟底——下安电缆保护管——分层回填夯实。 2、灯杆基础制作 灯杆基础采用工厂预制,基础标号≥C20,所用水泥、沙子、石料、及圆管等原材料均检查合格,浇筑砼模板采用钢模板,其表面平整,接缝严密,按基础设计尺寸支模。砼基础浇注严格按配料比配比,并在12小时内开始浇水养护。养护日前按GBJ10—89的有关规定进行。 3、灯杆基坑及基础安装 基坑以道路设计施工基面为准人工开挖,开挖时,在设计尺寸基础上长、宽增加100mm,加深300 mm,平整坑底后,基底用3:7灰土人工夯实。基础安装时,基础顶面表高低于道路缘石或人行道标高100 mm,以便保护基础螺栓、螺母而进行二次砼浇筑。基础下安找平后,基础回填分层回填,回填20—30 mm夯实一次,夯实程度达到原状土密度的90%以上。 工序流程:测量定位——基础开挖——坑底夯实——下安基础——分层回填夯实。 4、电力电缆敷设 路灯电缆敷设前,首先对电缆的型号、电压、电流、规格进行核实,并经直流耐压试验或绝缘电阻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电缆穿管敷设时用管内预留铁丝人工拉拽。 敷设电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电缆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排列整齐,无机械损伤,标志牌齐全、正确、清晰; ②电缆接头良好,绝缘符合规定;

③电缆沟应符合要求,沟内无杂物; ④保护管的连接、防腐应符合规定; 5、灯杆、灯具安装 ①灯杆安装采用起重机吊装。 ②吊装起重绳使用非金属材料或防滑、防擦伤处理的吊具吊装。 ③灯杆接线手孔朝向一致,与行车方向相背。 ④灯杆安装校直后,底角螺丝螺母涂抹黄油并安装塑料保护套管防护,然后使用模具、用标号C10混凝土次浇注收面。 ⑤灯具组装和灯头配线由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电工进行安装﹑确保接线正确,并通电点亮测试确定完好。 6、低压配电箱施工及调试 人工开挖箱变基坑,对坑底进行检验后用3:7灰土人工夯实,安装接地极和接地网,浇筑混凝土垫层和积水罐,人工砌墙并对混凝土圈梁进行浇筑,放入预埋件,人工用水泥抹面做踏步,待水泥到凝固期后,进入配电箱装就位,联系供电专业人员进行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线路调试程序。 7、线路调试 灯杆灯具安装完毕后,对整个系统的电压、接线方式、绝缘电阻、接地电阻负载检测,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至合格,合格后逐相通电进行全负荷调试调整,并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并对灯杆接地极的接地电阻、供电系统的接地电阻进行重复检测,以确保每个灯杆接地极电阻<10Ω。供电系统的接地电阻<4Ω 6、有隐蔽工程,应提前通知业主,经业主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7、用调试设备、仪表、仪器必须经国家认可有计量资格的有关单位检验合格,并由专人使用、保管。调试时应有详细记录。 8、施工前作好技术交底,吃透图纸,领会设计意图,配合其它专业工作,要作好成品

某市政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方案

目录 第一章编制说明 (1) 第二章施工组织管理机构及保证措施 (6) 第三章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 (9) 第四章各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 (15) 第五章保证照明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 (16) 第六章文明施工操作方案、安全生产及环保措施 (30) 附件 1 主要工程分项施工工艺框图 (49) 第一章编制说明 一、工程介绍 1.陵州大道项目主要情况: 陵州大道作为仁寿县城总体规划“一轴三环”中的第二环线,在绕城大道未建成

前起着替代国道213线过境路,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带动城北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陵州大道一期建设工程位于仁寿城区东片区,起点接213国道仁寿收费站前约100米处,自西向东延伸894.979米后转向南至仁富路(S106)。道路全长7530.584米,规划红线宽度为45米,规划绿线宽度为60米。本工程还包含文林镇城北大道延伸段245.197米,道路红线宽度45米。在BK0+070、K3+040、AK0+400大桥设计有三处桥梁。 2.学府路项目主要情况 学府路工程位于文林镇高滩村,起于仁寿大道延伸线(K0+000),根据接入道路及周边已建建筑物高程,止于陵州大道规划道路K5+092位置,全长1041m,市政道路规划红线30m,线路左侧靠近新建一中校侧为13m,另一侧为17m,建设面积30000平方米,征地约135亩。 3.照明工程主要情况 3.1、本工程照明光源采用高光效高压钠灯,节能控制采用高效节能的可变功率电子镇流器(时间可设置),当半夜车流小,人稀时自动降低每盏灯的功率,整体功率下降40%~50%从而达到节能。3.1、本工程负荷等级为城市三级用电负荷,用电设备总容量:445.98KW,其中道路照明设备容量为395.98KW,预留本道路交安及其他用电负荷50kW。 3.2、本工程在道路K0+830、K2+240、K3+550、K5+030、K6+635东侧绿化带内各设置一台户外箱式变压器(共计5台箱变,单台箱变容量160KVA,同时为本道路及周边道路提供照明、景观、交安电力),电源由就近电网引入10KV电源至本工程箱变内,经变压为380V后【三相五线制配电(L1+L2+L3+N+PE)】,再引出至远端,为本工程提供照明及交安电源,一般供电范围不超过800m。 3.3无功补偿:配电系统采用低压集中补偿(配电箱、箱变内补偿)和路灯灯具单灯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方式,补偿后低压系统的功率因数达到0.9以上。 3.4、本工程前期照明控制方式采用:时钟控制、手动控制、光控和RTU 远程控制相结合,并预留接口;后期可接入城市路灯管理处的总控制系统中。为了节约能源和后期运行成本考虑,本工程节能方式采用深夜能自动降低每盏路灯功率的双功率电子镇流器(时间可调),当深夜车流量小时,自动降低单灯功率,从而整体降低路面亮度(照度),以达到节能效果。 3.5、本工程采用低压计量方式,根据不同用电性质(照明、景观等)分别计量。 3.6、本工程陵州大道在两侧隔离带上设玉兰灯,光源采用高光效高压钠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1 总则 1.0.1 为适应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建设的发展,保证路灯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技术进步,确保照明设施安全、经济的运行,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电压为10kV、容量在500kVA及以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城市道路照明所采用的器材及其运输和保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的有关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4 设备和材料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 技术文件应齐全,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GB50303)的有关规定。 2 型号、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程的规定。 1.0.5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和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0.6 本规程所引用的标准均构成本规程的条文,如有修订,执行本规程的各方应探讨使用引用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2 变压器、箱式变电站 2.1 一般规定 2.1.1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安装环境宜符合下列条件: 1环境温度:最高气温+40℃(地下式变压器+50℃),最高日平均气温+30℃,最高年平均气温+20℃,最低气温-30℃; 2当空气温度为+25℃时,相对湿度不应超过90%; 3海拔高度1000m及以下。 2.1.2 道路照明专用变压器、箱式变电站的设置应考虑以下因素: 1宜设置在道路的城市电力通道一侧,便于高、低压电缆及保护管的进出; 2应避开具有火灾、爆炸、化学腐蚀及剧烈振动等潜在危险的环境,通风良好; 3应设置在不易积水处。当设置在地势低洼处,应抬高基础或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4设置地点四周宜有足够的维护空间,并应避让地下设施; 5对景观要求较高、用地紧张的地段宜采用地下式变电站。 2.1.3设备到达现场后,应及时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市政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方案

市政道路照明工程施工 方案 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

目录第一章编制说明 (1) 第二章施工组织管理机构及保证措施 (6) 第三章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 (9) 第四章各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 (15) 第五章保证照明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 (16) 第六章文明施工操作方案、安全生产及环保措施 (30) 附件1 主要工程分项施工工艺框图 (49) 第一章编制说明 一、工程介绍 1.陵州大道项目主要情况: 陵州大道作为仁寿县城总体规划“一轴三环”中的第二环线,在绕城大道未建成前起着替代国道213线过境路,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带动城北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陵州大道一期建设工程位于仁寿城区东片区,起点接213国道仁寿收费站前约100米处,自西向东延伸米后转向南至仁富路(S106)。道路全长米,规划红线宽度为45米,规划绿线宽度为60米。本工程还包含文林镇城北大道延伸段米,道路红线宽度45米。在BK0+070、K3+040、AK0+400大桥设计有三处桥梁。 2.学府路项目主要情况 学府路工程位于文林镇高滩村,起于仁寿大道延伸线(K0+000),根据接入道路及周边已建建筑物高程,止于陵州大道规划道路K5+092位置,全长

1041m,市政道路规划红线30m,线路左侧靠近新建一中校侧为13m,另一侧为17m,建设面积30000平方米,征地约135亩。 3.照明工程主要情况 、本工程照明光源采用高光效高压钠灯,节能控制采用高效节能的可变功率电子镇流器(时间可设置),当半夜车流小,人稀时自动降低每盏灯的功率,整体功率下降40%~50%从而达到节能。、本工程负荷等级为城市三级用电负荷,用电设备总容量:,其中道路照明设备容量为,预留本道路交安及其他用电负荷50kW。 、本工程在道路K0+830、K2+240、K3+550、K5+030、K6+635东侧绿化带内各设置一台户外箱式变压器(共计5台箱变,单台箱变容量160KVA,同时为本道路及周边道路提供照明、景观、交安电力),电源由就近电网引入10KV电源至本工程箱变内,经变压为380V后【三相五线制配电(L1+L2+L3+N+PE)】,再引出至远端,为本工程提供照明及交安电源,一般供电范围不超过800m。 无功补偿:配电系统采用低压集中补偿(配电箱、箱变内补偿)和路灯灯具单灯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方式,补偿后低压系统的功率因数达到以上。 、本工程前期照明控制方式采用:时钟控制、手动控制、光控和RTU远程控制相结合,并预留接口;后期可接入城市路灯管理处的总控制系统中。为了节约能源和后期运行成本考虑,本工程节能方式采用深夜能自动降低每盏路灯功率的双功率电子镇流器(时间可调),当深夜车流量小时,自动降低单灯功率,从而整体降低路面亮度(照度),以

市政道路电力照明工程施工方案

合肥市安江路(广德路标段照明工程施工专项方案 编制: 复核: 审核:安徽省交通建设责任有限公 司 合肥新安江路(广德路?祥和路)工程一标段 二O—二年十一月

前期准备 施工前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控制测量工作;原材料检验,砂浆、砼配合比设计;钢筋 加工场地的建设;施工用水;电力供应;道路交通疏解;管线调查;施工材料等统筹安排;进场人 员安全教育等确保满足施工需要。 编制依据 第一章概 况 合肥市溢彩路灯设计研究室设计的《合肥市新安江路东延工程 施工图》第五册: 照明工程; 经监理、业主批准的《照明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公司类似工程项目技术数据和施工经验; 现行有关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规范、标准; 工程概况 本工程起点桩号为至终点 K2+660, 全线路分布在机动车道两侧绿化带,两侧平均每 50 米设置 一根路灯。每个路灯配电点的设置为: 8 路出线回路,其中 4 路为道路照明, 4 路预留。上述道路照 明配电回路采用 VV 电缆,到各灯具采用压铜接线端子配出支线向灯具单相供电, 支线采用 BVV2mm ;* 每个路灯配电柜或箱变进线处需设电表计量,并且该电表具有远程抄表功能;各道路照明的出线回 路每相均设电流互感器和电流变送器,其控制方式为自动 / 远控。 第二章 施工安排

人员组织 根据合同要求和我部总体施工计划,为顺利完成市政地面管线工程,我公司组织具有丰富施工 和管理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项目主管和技术主管,并组织技术过硬、操作熟练的现场技术人员 和进行监督作业。施工作业人员计划30 人。 、工程管理、技术人员配置如下: 项目经理——豆德存技术总工——程林峰 项目副经理——吴金忠工程部长——丛如辉 试验主任——袁伟测量主管——姚瑞 施工员——汪小龙安全部长——吴春燕 、操作工人配置计划如下: 管道工:15 人钢筋工:5人模板工:5 人 砼工:3 人电工:1 人电焊工: 2 人普工:10 人 合计:41 人 、其他人员配置: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配,及时安排,以满足施工需要。 技术准备 、技术文件:项目总工将组织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进一步熟悉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了解并掌握设计意图,并对施工现场作进一步的实地察看,然后根据各种管线所处的位置以及技术要求的不同来编制本专项施工方案,并上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 、及时办理相关报验报批手续; 、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技术、安全等方面的交底。 主要设备情况 主要机械设备一览表

市政道路照明工程项目管理

市政道路照明工程项目管理 发表时间:2019-08-02T09:39:17.127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9期作者:帅炜林 [导读] 摘要:在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中,道路照明是重要的工程项目之一,对于保障城市道路的安全畅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杭州运河集团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 310000 摘要:在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中,道路照明是重要的工程项目之一,对于保障城市道路的安全畅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对道路照明施工的管理,通过科学的组织和全面的管理来提高项目工程的施工质量。另外在管理中还要注意加强安全管理,并在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的基础上,对项目工程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从而提高项目的经济性。本文将通过对照明工程的作用及内容,对提升照明施工质量提出一定建议,希望能为同行业相关人士提供借鉴。 关键词:市政道路;照明工程;项目管理 0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进步,城市发展的速度和规模也在不断加快,因此对于各项市政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道路照明工程不仅是重要的市政设施,对于城市形象的打造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道路工程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城市的各项经济建设。根据某道路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实践,对大型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的特点进行分析,提出了针对项目特点的建设管理意见和建议。 1道路照明工程的重要意义 道路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照明工程是建设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施工项目。尤其是在城市建设高速发展的今天,照明的作用已经不仅仅局限在人们安全出行方面,其更多的展现的是色彩鲜明、层次分明的光现象,使城市夜景显现了更加独特的魅力,从而促进商品交易的流通及旅游观光业的崛起,大大增强城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除此之外,照明作为城市人民生活的载体,亮化工程不仅为人们提供了良好的夜间活动环境和居住环境,还较好的再现了城市风貌,从而有效地减少了城市犯罪率。 2影响市政建设道路照明施工项目管理的因素 目前,市政道路照明工程除了要满足城市人民正常出行及道路行车部分功能外,还要对城市道路两旁的绿化地带和周围建筑物进行照明。然而,随着道路照明亮化工程的大力兴建,一些导致照明工程质量问题的现象愈加凸显。 2.1安全管理 市政道路照明工程的安全管理是其现阶段施工的重中之中,工作人员的自身安全是保证工程建设的基础与前提。由于照明工程内部复杂,经常与其他线路进行交叉作业,所以其危险系数虽然较低,但总体来看还是存在一定风险的。就其现在的施工情况来看,大多数照明工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大多由人为的不注意而造成的,并且在每年的照明事故分析中由安全疏忽而导致的事故所占比率较大。因此,工作人员在进行市政道路照明施工时,要更加注意安全管理,能对工作人员进行实时监督,使工程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在有所保证的情况下顺利开展。 2.2施工质量及技术把控 道路照明是保证人民出行安全的重要举措之一,劣质的照明设备,如螺丝松动、线路损坏等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照明出现质量问题,从而给人民出行带来极大的不便。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质量及技术把控对于照明工程来说是极其重要的,尤其是施工前的工程检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监督以及竣工完成后的质量验收,都必须要严格遵守施工标准,使施工质量能有所保证。除此之外,施工人员还要对路灯施工区域的土壤成分、天气情况、地形状况对其施工环境进行检查,使照明工程能在科学的施工环境中质量能满足工程需要,从而提升市政道路照明施工项目的管理水平。 2.3施工人员的管理配置 无论是企业还是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的合理配置都是至关重要的。同样,在市政道路照明施工管理过程中,人员的合理配置也是极其重要的,施工企业只有合理利用现有的人力资源,才能对施工项目进行科学管理,产生更有价值的生产作用,从而促进经济效益的增加。因此,要想努力提升工程质量、节约投资成本,具有较强能力的施工人才调配团队也是十分关键的,不仅能使人才资源管理达到最佳水平,实现物尽其用,还能保证工程的有序进行,最大化地缩短施工周期。 2.4成本的支出与原材料的消耗 对于市政道路照明施工来说,由于它是城市建设的基础设施,所以无论是企业还是投资方,对于成本的支出都是极为关心的。原材料是成本投资中最大的一项,在现行的施工过程中,原材料的消耗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如何能够在保证原材料施工质量的情况下,有效地节省投资成本已成为当前照明施工企业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其次,对于施工过程中工程花费的合理配置也是极为重要的,如材料费、机械维修费、人工服务费等都是造成投资成本过高的原因。所以,在照明施工中,适当的减少花费、对成本进行良性规划也是提升整体照明工程施工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3加强市政道路照明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方法 在道路照明项目施工前应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同时要充分结合项目工程的施工特点来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对各种安全责任要进行明确的分工并落实到人以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在管理中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工作,既要提高他们的施工技术,让他们能够准确掌握各项操作规范,并充分了解施工中的一些高危作业环节;也要加强安全教育,帮助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 3.1提高材料的利用率,加强成本预算 尽可能的提高材料的利用率是加强成本预算的的前提。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材料的使用是必不可少的,但同时也是耗资最大的,因此,要想从根本上减少施工成本,加强造价预算,就必须从根本上对材料的分配进行合理规划,从材料的采购阶段开始一直到运输完成,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标准,对每一个阶段进行管理检测,使其能在保证材料充分利用的情况下物尽其用。除此之外,还要努力提升员工的劳动生产率,最大化地控制成本支出,防止出现资金滥用的现象。 3.2完备施工技术和质量监督体系 完备的施工技术和质量监督体系能够有效地推动施工项目的安全实施。一般来说,完整的照明工程除了包括对施工前和施工准备阶段进行监督外,还要对竣工后工程质量进行检验,确保其质量能满足社会需要。因此,为了更好的提升工程质量,工作人员必须要严格按照质量监督体系对照明设备及安装材料的安全使用进行检验,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如线路损坏、螺丝松动等,都要立即向施工单位上报,并

市政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方案

目录第一章编制说明 (1) 第二章施工组织管理机构及保证措施 (6) 第三章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 (9) 第四章各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 (15) 第五章保证照明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 (16) 第六章文明施工操作方案、安全生产及环保措施 (30) 附件1 主要工程分项施工工艺框图 (49) 第一章编制说明 一、工程介绍 1.陵州大道项目主要情况: 陵州大道作为仁寿县城总体规划“一轴三环”中的第二环线,在绕城大道未建成前起着替代国道213线过境路,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带动城北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陵州大道一期建设工程位于仁寿城区东片区,起点接213国道仁寿收费站前约100米处,自西向东延伸894.979米后转向南至仁富路(S106)。道路全长7530.584米,规划红线宽度为45米,规划绿线宽度为60米。本工程还包含文林镇城北大道延伸段245.197米,道路红线宽度45米。在BK0+070、K3+040、AK0+400大桥设计有三处桥梁。

2.学府路项目主要情况 学府路工程位于文林镇高滩村,起于仁寿大道延伸线(K0+000),根据接入道路及周边已建建筑物高程,止于陵州大道规划道路K5+092位置,全长1041m,市政道路规划红线30m,线路左侧靠近新建一中校侧为13m,另一侧为17m,建设面积30000平方米,征地约135亩。 3.照明工程主要情况 3.1、本工程照明光源采用高光效高压钠灯,节能控制采用高效节能的可变功率电子镇流器(时间可设置),当半夜车流小,人稀时自动降低每盏灯的功率,整体功率下降40%~50%从而达到节能。3.1、本工程负荷等级为城市三级用电负荷,用电设备总容量:445.98KW,其中道路照明设备容量为395.98KW,预留本道路交安及其他用电负荷50kW。 3.2、本工程在道路K0+830、K2+240、K3+550、K5+030、K6+635东侧绿化带内各设置一台户外箱式变压器(共计5台箱变,单台箱变容量160KVA,同时为本道路及周边道路提供照明、景观、交安电力),电源由就近电网引入10KV电源至本工程箱变内,经变压为380V后【三相五线制配电(L1+L2+L3+N+PE)】,再引出至远端,为本工程提供照明及交安电源,一般供电范围不超过800m。 3.3无功补偿:配电系统采用低压集中补偿(配电箱、箱变内补偿)和路灯灯具单灯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方式,补偿后低压系统的功率因数达到0.9以上。 3.4、本工程前期照明控制方式采用:时钟控制、手动控制、光控和RTU远程

路灯验收报告

路灯验收报告 普国路照明工程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编制: 审核: 审批: 北京中城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普国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监理部 2016年12月30日 普国路照明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一、工程概况: 普国路设计起点位于南内环西街,桩终点为兴华西街。线路设计总长4.3KM,兴华西街-西矿街红线宽度为24米,西矿街-南内环西街红线宽度为40米。 二、设计要求 (一)道路照明部分: 1、道路照明标准: 以CJ45-200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为根据。西矿街-南内环西街为城市主干道,道路平均照度为30LX,兴华西街-西矿街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平均照度为 15LX。 2、照明光源: 以CJJ45-200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为根据。 考虑道路路面情况及节能要求,选用高压钠灯为照明光源。高压钠灯具有发光效率高,使用寿命长,工作特性良好,紫外线少,使用简便等特点。 3、照明灯具及布灯方式:

普国路照明工程路灯布置形式为相对矩形排列布灯方式,路灯安装于两侧路侧带内,灯杆距离道路侧石0.75m,道路灯为双臂路灯。每基灯采用热塑性套管配防水接线盒灌注硅胶接线,防水接线盒 安装于电缆检查井内。防水接线盒至灯杆底座段采用VLV-3*2.5mm2电缆连接。 放置于人行便道处路灯基础低于人行道铺装面30厘米。路灯检查井位于绿化带内的均下降300mm保证园林绿化需求,路灯检查井位于铺装区域内的下降150mm 保证道路铺装。过路穿线井除外。位于铺装区域内路灯检查井井盖样式为外方内圆型,位于绿化带内路灯检查井井盖样式为圆形。路灯井均为直径1米砌块井。基于路灯检查井下降300mm,为保证电气运行的安全性,电缆分支接线应采用热缩型套管,接线完成后用防水接线盒灌注硅胶密封。基于路灯基础下降300mm,为了防止基础下降300mm后预埋螺栓锈蚀,灯杆安装调试完成后,预埋螺栓露出部分应采用加装套管灌注石蜡防腐。 4、照明控制方式: 采用微电脑智能时控器自动控制方式,根据时间具体分段控制路灯开关。控制器根据当地纬度自动开启、关闭灯具。全线共设2个控制点,安装于照明配电箱处。 5、照明导线及管路敷设: 照明导线选用ZC-MELHS-1KV铝合金导体交联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路灯电缆一律穿SC80热镀锌钢管直埋于地面下1.2米。穿越道路处各道路一律穿两根SC100热浸镀锌钢管直埋于地面下1.2米,各回路一用一备。 (二)、公交站台(站外)配电部分: 公交站台(站外)导线选用单电缆ZC-MELHS-06/1KV铝合金导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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