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关于美式民主的论述

关于美式民主的论述

关于美式民主的论述
关于美式民主的论述

关于美式民主的论述

美国的先贤们总是把美国政府称为“共和政府”或“自由政府”,而不是今天美国政府自我标榜的“民主政府”。无论是华盛顿,还是亚当斯,在其总统就职演说里都是用“自由政府”、“共和政府模式”,形容当时美国政府,而不是所谓的“民主政府”。在费城制宪会议上,美国的先贤们强烈的抨击了民主和民意副面影响,下面是几个代表的原话:

代表谢尔曼说,“老百姓眼下对建立政府的事还插不上手。他们缺乏信息,老是被人误导”。

代表格里:“我们所经历过的罪过,都是源于民主过于泛滥。人民并不缺乏德行,但总是受到假装爱国的人蛊惑。马萨诸塞州的经历证明,引动人精心炮制出各种虚假报告,到处传播,老百姓每天都被误导去做些最作孽的事,说些最作孽的话,这些虚假报告又无人可以当场揭穿。一个主要的罪过,是说要对政府雇员实施正当程序,仿佛把公仆都饿死才是民主的极致……”

美国第四任总统麦迪逊指出,“政府若采取民主的形式,与生俱来的就是麻烦和不方便,人们之所以遣责民主,原因就在这里”

富兰克林也承认,“我们都遭受过民主带来的迫害和不公正……”

美国先贤们对民主都不感冒,对议会自然也不可能有什么好感,他们对议会的评价是:“在议会中,议员们有时似乎自以为就是人民的化身,面对来自任何其他方面最小程度的反对,就暴露出不耐和厌烦的病态;好象不论是行政或司法部门只要行使其权限就是侵犯了人

民的利益。立法机构常常表现出企图横蛮控制其他部门的意图;而且,由于立法机构一般有人民站在他们一边,就总是在行动时势头过猛,致使其他政府部门难于维系宪法规定的平衡”

为了削弱议会的权力,美国的先贤们采取的措施有:分割立法权,用“政府中精选而稳定的组成部分(即参议院)”牵制更容易受民意影响的众议院,立法权一分为二,便于总统对他们分而治之,各个击破;实行三权分立,彻底地从理论上否定了民主机关在共和政体中的支配地位;赋予行政首脑“帝王般的权力”,使行政首脑的政治地位高于议会。

代表迪金森认为:“受到限制的君主制,是世界上最好的政府形态之一”,“任何共和制的政府形态,都永远不会得到与此同等的祝福”。美国先贤们承认,美国总统“与英国国王有类似之处,它也同样类似于上耳其皇帝、鞑靼可汗”。美国总统的权力主要有行政权、军权、联邦法官任命权、大赦权、立法复决权。这样的权力设置,赋予总统有效压制议会内的反对势力的权力,使总统在美国政体中的地位比议会明显高出一截。

美国先贤们把总统是否可以独揽大权上升到了事关美国生死存亡的高度,他们强调:“舍此,不能保卫美国免遭外国的进攻;舍此,亦不能保证稳定地执行法律;不能保障财产以抵制联合起来破坏正常司法的巧取与豪夺;不能保障自由以抵御野心家、帮派、无政府状态的暗箭与明枪。”当反对派以“美国的新政体已经带上浓厚的君主制色彩”对此进行了强烈的批评时,美国先贤们的反击是:“我们却不

妨承认,优良政体的真正检验标准应视其能否有助于治国安邦”。也就是说,他们并不承认某种政治制度具有天然的合法性和道德上的优势,他们认为,任何一种政体好与不好,正真的检验标准是“治国安邦”,而不是别的什么东西。他们还指出,“软弱无力的行政部门必然造成软弱无力的行政管理,而软弱无力无非是管理不善的另一种说法而已;管理不善的政府,不论理论上有何说辞,在实践上就是个坏政府。”——在美国先贤们的眼里,国家领袖就应该是非世袭的、任期有限的独裁者,这样既可以避免行政部门的软弱无力,又可以保证领袖(因担心下台后被清算而)对自己严加约束。

美国的先贤们对待民意的态度是:“人民普遍地是从自已的公益出发的。但这一点常亦用来说明人民也会犯错误的。人民从常识出发是会蔑视阿谀奉承的人的,而某些别有用心的人胡说人民在任何时候都是贤明的,都能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的。但人民从自己的经验知道自己有时候是会犯错误的;因为人民终日受那些别有用心的寄生虫和马屁精的欺骗,受到野心家、贪污犯、亡命徒的欺诈和坑害,受那些不值得信任的人的蒙蔽,受到巧取豪夺的人的耍弄。要说人民在经常受到这样一些干扰的情况下,也不会经常犯错误,勿宁说这是个彻头彻尾的神话。”

美国国父们设计美国的新政体的最重要原则就是要确保“行政部门肯定应该处于敢于有力量、有决心按照自己意见行事的地位”,也就是要确保执政者能够按照自已的理念施政,而不是按照民意来施政。人民有权自由的表达自已的意见,但不允许民意干扰政府的施政。

他们认为,政府不但要为人民服务,还要能教化人民——“当美国人民的意向同他们本身利益出现差异的情况下,受命维护人民利益者的职责应该是坚决抵制这种一时的误会,以便给予美国人民时间和机会去进行冷静认真的反省。这种作法能使美国人民免遭其本身错误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并使其有勇气和雅量为美国人民利益服务而不惜引致美国人民一时的不快,但他将得到美国人民长期感激和纪念。”

——那些一直对美国体制崇拜有加的人们可能失望了,美国的先贤们是禁止人民参与治理国家的。

富兰克林认为,美国新宪法确定的政体是一种“选出来的君主制”;杰弗逊也称美国的新政体是“君主制的新版本”。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