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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_原因及对策研究

河南省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_原因及对策研究
河南省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_原因及对策研究

2015年第6期下旬刊(总第592期)时代金融

Times Finance

NO.6,2015

(CumulativetyNO.592)

(下转第62页)

河南省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研究

闵泽豪

(河南中医学院,河南郑州450000)

【摘要】随着时间的挪移,河南省每一个市的人口都接连增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问题也愈来愈显著,工作固有的制度,已经不能满足现在的要求。转移支付制度的是不是规范、是不是适合、是不是科学,很大的影响了财政制度的建设。以后一定要使用针对性的策略,改变之前的问题以及不好的工作形式,建设全新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完成经济的平稳增长与区域的和谐发展。

【关键词】财政转移支付财政体制

一、引言

对于河南省来说,有着非常紧密关联的是经济的发展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但现今河南省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国际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中间的差距还是存在的,现阶段我们要充足理解到改善河南省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需要性与急切性。

二、河南省财政转移支付的近况

(一)中央这些年来对河南省的转移支付情况

财政体制实施分税制以后,中央对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的加强了,一年一年加大对地方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2004~2008年,中央对河南省达到103.68亿元的转移支付总规模,其中11.87亿元是2004年转移支付额,2008年为32.21亿元的转移支付额,一年平均达28.34%的增长幅度。一年一年加大中央对河南省转移支付辅助,但规定的专项转移支付类别很多、密度又大,通常性转移支付密度小的是由地方自主支配的。2004~2008年中央对河南省财力性为81.73亿元的转移支付,一年平均19.4%的增长幅度,其中体系性转移支付了34.8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46.84亿元:中央对河南省专项为21.95亿元的转移支付,一年平均增幅74.1%。

(二)近期河南省对下转移支付状况

河南省按照财政厅以及市委与市政府的涉及同这个问题有关的需要,市财政对下转移支付力度渐渐增大了,转移支付制度公布了一连串的,一是难题性转移支付体制的建设。比必然水平低的地方是对城区人财力的平均,市级财政给予难题性转移支付。二是鼓舞性转移支付机制的建设。要执行对城市街区以及开发区前年的财政收入的调查,想要获得鼓舞性转移支付就要遵从关联的转移支付估算公式与系数估算。三是对城市街区与开发区5%的升值税、20%的营业税,财力的市财政不再聚集,遵从机制留用的是新加的那个部分。四是把以前属于市级收入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额外加上的以及城市街区分享,依照比例共享新加的财力市以及区,城市街区主动性被更换,促进城市街区建设与发展义务教育。

三、河南省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问题的因素

(一)对河南省的财政转移支付根据模糊

河南省转移支付制度的关键根依据是适当划分每一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2011年,全省1700亿元是通常预算收入的冲破,4200亿元是通常预算支出的冲破,而郑州市2011年通常预算收入实现了502亿元,占一个省的29.5%,通常预算支出实现565亿元,只占13.4%的全省,分析郑州市采纳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占全省的密度遥远小于郑州市通常预算收入占全省的密度。

(二)年度实施经过中比较慢对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运用效益不高的预算资金

收到上级专项转移支付66.3亿元的是2011年的郑州市,其中收到13.7亿元是12月份的,20.66%是占全年下达专项转移的支付;12.3亿元单单是12月20日之后收到,占全年18.55%的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这样就能知道,年度实施经过中下达比较慢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某些以致在年底下达,造成财政资金不能及时施展成果。

(三)转移支付制度本身结构不合理

河南省在更换中变成了转移支付制度,包含返还税收、专项拨款、机制辅助、帮助结算等几种方式。但良好的协调是各支付方式中间缺少的,有时甚至反复交叉,互相对消。这种不合理的结构,让其作用遭到限制。通常性转移支付在这么多的支付方式中因为没拟定专门用的途径,可以让市区政府兼顾机动运用,因此得到热烈欢迎。像在河南省某县,2003年底财政结算中上级下拨的17630万元的转移支付资金中,只为650万元的一转移支付资金总额,占全部的支付资金总额3.68%,目前国内也就是这样的平均水平了。

四、采取的对策

(一)改善通常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

这几年来,中央财政在收入增长疲惫的状况下,不断加大对地方通常性转移支付力度,通常性转移支付占比从2012年的53.3%提升到2014年的58.2%。继续改善平衡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方法,探讨接洽体制的建设财政转移支付以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基本公共服务的平等化被促进了。

(二)增强财政转移支付法制化建设,为转移支付制度供应法律保证

真实能行的法律法规是保证全部有效制度获得成功进行的基本保障,所以,这就需要河南省政府部门联合河南省的基础国情,依据河南省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要求和发展特征,继续标准有关法律法规,以法律的方式,进一步确定财政转移支付的目的、基本准则、资金来历、方式分类、支付主体的权利与义务、计算规范、分配办法、监督检验办法和法律责任等,真实建设起改善的财政转移支付配套法律和配套改革方法,进而,保证完成河南省财政转移支付法制化建设,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成功展开提供法律保证。

(三)从严控制专项转移支付工程

第一,新设专项要严格控制。原则上是不再新设专项转移支付,但由于新建立的专项是经济社会进展需要的,政策根据与政策目标需要有清晰的,并要国务院批准。第二,清算整合已有的专项转移支付工程。2013年下半年以来,中央财政主动清算、整合、标准专项转移支付,一批专项转移支付工程压减了,一批专项转移支付工程的审查批示权下放了。在2014年预算布置时,从2013年的220个压减到150个左右的是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政府工作汇报建议的2014年把1/3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减少的目的完成了。

(四)转移支付预算管制要增强

中央与位置预算管理的承接要增强,预先下达了转移支付预算,年度预算要监视位置及时列入。清楚转移支付下达的期限,把转移支付下达进度加快。促进信息公开,积极向社会公开通常性转移支付以及专项转移支付的详细工程与管理办法。把绩效评价做好,科学部署绩效评价机制,适当决定绩效目的,绩效评价有效展开,把绩效评价结果的可信度提高,探索把绩效评价结果同预算安排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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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6期下旬刊

(总第592期)

时代金融Times Finance NO.6,2015

(CumulativetyNO .592)(上接第60页)

(上接第56页)

(上接第52页)

在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出许多发展问题,以下笔者就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一些解决对策。

(一)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由于互联网金融对实体经济、宏观调控和金融稳定的影响越来越大,所以加快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建设,不仅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要求,而且也是维护我国金融稳定的客观要求。对于其法律体系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其参与者的广泛性,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处于弱势群体的中小投资者应予以适当的法律倾斜。对于利用互联网进行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行为要依法及时处理,维护公众合法权益。

(二)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督管理体系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复杂性,其监管必然涉及多个监管机构或部门,此时各个监管机构或部门的信息共享、协调合作机制就显得尤

为重要。

同时,应尽可能地发挥其行业自律用,正确处理好自律管理与政府监管的关系,将业内从业资格管理等行业自律管理与政府的市场准入管理和监督管理等有效的统一起来。

(三)建立互联网金融风险预警机制

“一行三会”等监督管理机构应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业态的日常监督,对宏微观经济可能产生重大影响、易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互联网金融行为应及时处理,尽可能地消除风险。对互联网信贷业务应逐步探索出一套风险准备、交易监测、交易限额等风险管理机制,对业内违规行为及时预警。

参考文献

[1]戴荔.互联网金融与传统商业银行对决还是共生[J].金融研究.2013(8).

[2]胡小文.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及影响[J].金融会计,2014年第4期.[3]周华.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业的影响[J].南方金融,2013.11.作者简介:余明(1993-),男,江西丰城人,就读于安徽财经大学,研究方向:金融学;刘子龙(1993-),男,河南洛阳人,就读于安徽财经大学,研究方向:金融学。

联合。

五、结语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1994年分税制更改后,中央为了推动各范

围间经济社会事业和谐的发展,促进基础公共服务平等化,经过预算设计的对下级政府没有报酬的资金拨付。本文对河南省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当中的问题展开了探讨,依据现实状况,提出了某些有效的对策。

参考文献

[1]王志英.转移支付应重点用于民生和支持欠发达产业[J].中国农业会计,2009(05).

[2]关洁.论河南省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不足与完善措施[J].现代商贸工业.2010(17).

[3]刘焱.河南承接产业转移的现状及对策建议[J].山东纺织经济,2011(10).

又一代的传承下去,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文化都在试图把自己传统文化传承下去并且试图创新,保护民族文化、传承民族文化、创新民族文化是我们的责任。进一步加强对阿鲁科尔沁旗奶食品民族民间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出台扶持和鼓励发展民间民俗文化产业的政策,为生产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搭建发展的平台,提供各方面的服务,为民族奶食品加工等民间民俗文化的发展营造宽松环境。二是给予税收政策的倾斜和扶持。奶食品加工等民间民俗文化产业利润空间不大,加之市场运作难度较大,因此税务、工商等部门加大扶持力度,按文化类产品优惠纳税或小额纳税。三是对奶食品加工等民间民俗文化走进市场提供引导性资金扶持,加大对奶食

品产品开发的投入。四是在知识产权和品牌保护方面出台相应政

策,为奶食品加工等民间民俗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保护。

参考文献

[1]刘敬武、王平《农业知识》1995年第06期.

[2]刘成果

《奶业振兴急需草业支撑》中国乳业,2008.[3]冯忠义和马章全.《中国旱区养羊业概貌》干旱地区农业研究,2001.

[4]赵荣光.中国饮食文化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6.

勤、物业等生活服务。引导公路港创新思路,提供增值服务,挖掘更多的赢利点。(五)对现有物流基地按照“公路港”模式进行升级改造

从浙江传化物流基地的成功实践可以看到,建设“公路港”必须紧紧依托并服务于当地物流需求,物流园区的规模、运营模式、服务方式都要从产业的需求出发,通过整合,以较少的投入,发挥现有资

源的更大效益。

宜昌要结合当前公路运输发展的需要和国家鼓励发展

“公路港”的要求,结合“公路港”建设条件,对现有的公路货运站进行梳理,引导进行“公路港”模式升级改造,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陆静.传化公路港:部省共建的典范[J].运输经理世界.2010,7:

29-31.

[2]谢珊红.我国公路港基本内涵特征探析[J].物流工程与管理.2013,01:15-16+14.

[3]姚文通.持续公路港物流模式创新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传化公路港物流模式创新经验与体会[J].铁路采购与物流.2008,06: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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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制度教案

第九章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制度 教学要求:通过本章学习,目的是希望可以让学生对政府间的转移支付制度有全面的了解,掌握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原则以及支付额的确定方法,认识我国现有转移支付制度的结构,存在的问题,并思考如何进一步完善。 本章提要: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政府间财力单方面转移的制度体系。转移支付制度的成因:一是调节财政纵向和横向平衡,实现全国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二是消除公共产品的外溢性;三是实现中央政府的调控意图。 转移支付模式按照转移方向有纵向转移支付和横向转移支付两种。转移支付由多种形式构成,通常采取公式化转移、成本补偿性补助和专项补助等补助金制度和税收分享制度;从资金用途看,转移支付有无条件拨款和有条件拨款两类,通常均衡拨款是核心。 我国广义的转移支付体系具体包括税收返还、体制补助或上解、年终结算补助或上解、专项转移、公式化的转移支付制度等5种形式;总体上是“分级包干”体制和分税制中提出的转移支付的混合体。 1995年后,以因素法为基础计算标准收、支的过渡性转移支付,属于一般性财力均衡拨款。其特点:一是不调整地方既得利益,中央从收入增量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过渡期财政转移;二是力求公平、公正“过渡”的特点较明显;三是突出重点,体现对民族地区的照顾。 目前我国财政专项拨款的项目主要包括农村税费改革设计的公式化专项转移、缉私罚没收入转移支付、天然林保护减收转移支付,等等。 本章关键词:均衡转移,标准收支,专项转移 教学重点难点:重点:政府间转移支出的涵义、类型,我国现有转移支付制度的结构、缺陷和完善以及一般性转移支付。难点:一般性转移支付额的确定和客观性转移中标准支出、影响因素和标准收入的确定。 教学过程: 政府间财政转移的基本原理 一、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含义 转移支付、政府转移支付、政府间转移支付、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四者概念的区别。 转移支付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进行单方面的无偿性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 政府转移支付包括两个层次,一是指国际间的转移支付;二是一个国家内部的转移支付。 政府间转移支付就是一个国家内部的各级政府之间或同级政府之间在既定的职能、支出责任和税收划分框架下,通过财政性资金的拨付来调节各政府收支水平的一项制度。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属于政府转移支付中的一部分,当财政全面管理政府的一切资金时,政府间转移支付和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这二者的概念相同;否则政府间转移支付的涵盖范围大于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成为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 二、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成因 (一)调节财政纵向和横向平衡 1.纵向失衡。这是指由于地方政府所承担的支出责任与它们的收入能力不相匹配所造成的地方本级财政收支的不平衡。 2.横向失衡。这是指由于各地方政府间收入增长能力与支出需求存在差异而造成的地方政府间的不平衡。 (二)消除公共产品的外溢性

中国财政体制改革

根据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进程和公共财政建设的基本要求,针对中国现行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其运行中遇到的外部障碍,借鉴国际经验,在“十五”期间乃至2010年较长的一段时期内,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以分税制为核心的财政体制的基本思路和对策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公共财政原理,明确界定政府的事权范围,为建立科学、规范、稳定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提供基础性条件 1.按效率原则理顺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职责关系。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应该干什么、能干好什么以及如何干?由私人机构来执行政府的一些任务,能否做得更好?这一直是世界各地的选民和决策者不断思考、探索实践的重要问题。中国的经济社会正处于转型期,重新界定政府的职责尤为紧迫和重要。根据世界银行对转轨国家经验教训的研究结论(世界银行:《从计划到市场:1996年世界发展报告》,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第117页),首先政府在生产和产品分配及服务方面的作用应大幅度地削减。由公共部门提供产品和服务这一做法必须是一种例外,而非惯例。只有在市场失败的方面,如国防、初等教育、农村道路和一些社会保障项目等,而且在政府干预能够改善市场的情况下,政府干预才被视为合情合理。其次,政府必须停止对微观经济活动的限制和直接控制,政府应致力于促进宏观经济稳定,为私营部门的发展和竞争提供一种法律上的保证。最后,提供社会保障是所有国家政府的主要功能,但在市场经济中,社会保障应该主要针对最需要保护的那些脆弱的群体,政府不应为了使所有的人获得足够的生活标准而提供慷慨的保障,而是有必要强化个人在收入和福利方面的更大的责任心。 2.按分职治事、受益范围和法制原则依法明确界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 分职治事是指在政府事务与民间事务按效率原则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对政府有充足理由承担的事务,在政府内部按照凡是低一级政府能够有效处理的事务一般就不上交上一级政府、凡是地方政府能够有效处理的事务一般就不上交中央政府的原则进行合理划分。受益范围原则是指政府行使政治经济职能和提供公共产品与劳务时,若受益范围遍及全国各地则应划为中央政府事权,若受益范围仅限于特定区域的居民和企业则应划归某一级地方政府。法制原则是指各级政府事权的确认、划分、行使及调整等应具有相应的法律保障,做到法制化、规范化并保持相对稳定性。根据上述原则和中国国情,中央政府的事权范围及主导作用应主要包括:(1)制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战略,对经济发展的速度、方向、结构、生产力布局、GDP分配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通过各种手段组织实施;(2)调节经济总量关系,协调宏观经济结构偏差,促进并保持总供求和部门结构的大体均衡,促进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运行;(3)在市场失效的领域,有效承担起跨省际重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的投资建设、提供全国性公共产品等;(4)调节GDP分配结构和组织社会保障,从全国着眼把收入差距控制在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范围内,协调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5)调控各地区之间的财政经济发展差距,促进地区间经济社会协调发展;(6)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法律秩序;(7)自觉组织和推动市场化进程,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8)维护国有财产的所有者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9)维护全国的生态平衡,搞好环境保护和人口控制等。 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应主要包括:(1)制定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对本地区经济发展速度、方向、结构、生产力布局、收入分配关系等具有区域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通过各种手段组织实施;(2)根据本地区居民(包括居民企业)对公共产品的需求数量和质

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方法

我国具体情况:县级政府,尤其是不发达地区的县级政府财政收入能力很低 省与县共同参与配套,以省为主 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方法 (一)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单列 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单列,目的是将各级政府的义务教育财政责任落实到预算当中,是保证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基础。教育经费预算单列已经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55条要求:“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经费支出,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只要在单列的教育经费预算中将义务教育经费和非义务教育经费分开,就形成了单独的义务教育预算。中央及省政府基本不直接举办义务教育,在其本级预算中,单列的义务教育经费主要是对下级的转移支付金额。县级政府承担统筹和直接支付义务教育经费的责任,应做出全面的义务教育收支预算。 (二)建立县级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模型,确定转移支付需求 以县为单位建立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模型,测定转移支付额。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额由义务教育标准支出、义务教育标准收入及激励系数计算确定。凡标准支出小于标准收入的县,可以得到上级政府的转移支付。标准支出、标准收入应根据客观因素按数学公式计算,它们由多个项目构成。 (三)中央和省承担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的最终责任 对县级义务教育的收支缺口,应根据所在省的财政状况,确定中央和省的弥补责任。弥补采取总额比例弥补法。各级转移资金直接划拨到县,不经过中间环节。 四、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模型:总额比例补助 (一)县级转移支付模型 县级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模型为: 县义务教育转移支付额=(县义务教育标准支出 -县义务教育标准收入)X激励系数 其中: 激励系数=[1+B(县政府义务教育财政努力程度-全国县级政府平均义务教育财政努力程度)] 它表明,某县义务教育财政努力程度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所获得的补助将增加B% (二)义务教育标准支出模型 县义务教育标准支出=该县小学标准支出+该县初中标准支出 小学标准支出=小学人员标准支出+小学公用经费标准支出+小学贫困生补助标准支出+小学基建标准支出 其中:

中国财政体制的改革

中国财政体制的改革 以事权与财权对等为核心的新一轮分税制完善和改革能早日启动,才是中国经济有可能走上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徐林前不久表示,我国将实施一系列税收体制改革,重点增强地方财政收入的能力,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充分发挥分税财政体制在新形势下的积极作用。 十多年以来,分税制使得中央政府能够集中大量财力来调控经济发展,但是地方政府的财政捉襟见肘,为了充实地方财政的“腰包”,中国财政体制改革将在阵痛中开始“破冰”! 分税制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财政体制,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公共财政理论要求,是市场经济国家运用财政手段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较为成功的做法。 1994年,中国开始实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较好解决了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问题,十多年来,对于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调动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加强税收征管,保证财政收入和增强宏观调控能力,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有待于深化改革和加以完善的地方,其中表现最为突出的就是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的不对等。

有关统计数据表明,自1994年实施分税制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从1993年的78%下降到2004年的42.7%;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比重却明显上升,从1993年的22%上升到2004年的57.2%。但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占整个财政支出的比重却没有相应变化,一直在70%左右的水平上波动。也就是说,地方政府用43%左右的相对财政收入支撑了70%的相对财政支出责任,与分税制改革前地方政府用68.4%的相对财政收入仅仅支撑59%的相对财政支出责任恰恰相反。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是政府必须承担的最重要的职责,带有非常强的外溢性特征,全国性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理应由中央政府提供,政府的基本职能也必须依此来确定。如果由财力严重匮乏的基层政府来承担,必然会导致这些基本公共服务的不足或严重不均等,并由此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正是由于各级政府财权与事权严重背离,分税制就无法起到平衡地区差异的作用,更导致了地方政府财源缩减,促使其从预算外寻找收入来源,出现了诸多不合理的财政现象,表现最为突出的有两方面:一是“土地财政”。据统计,1999至2008年间,中国土地出让面积从45391公顷上升至165860公顷,年均增长率15.5%。同期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也不断上升,成交价款从514.3亿元上升至10259.8亿元,后者大约是前者的20倍,年均增长率39.5%。剔除通货膨胀因素,土地出让金成交价款年

财政转移支付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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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由于中央和地方财政之间的纵向不平衡和各区域之间的横向不平衡而 产生和发展的, 是国家为了实现区域间各项社会经济事业的协调发展而采取的财政政策。 它 是最主要的区域补偿政策, 也是世界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实践中最普遍使用的一种政策工 具。 它在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上能够转移和调节区域收入, 从而直接调整区域间经济发 展的不协调、 不平衡状况。 转移支付是政府把以税收形式筹集上来的一部分财政资金转移到 社会福利和财政补贴等费用的支付上,以便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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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 分类
①政府的转移支付。大都具有福利支出的性质,如社会保险福利津贴、抚恤金、养老金、失 业补助、救济金以及各种补助费等;农产品价格补贴也是政府的转移支付。由于政府的转移 支付实际上是把国家的财政收入还给个人,所以有的西方经济学家称之为负税收。 ②企业的转移支付。 通常是指企业对非赢利组织的赠款或捐款, 以及非企业雇员的人身 伤害赔偿等等。转移支付在客观上缩小了收入差距,对保持总需求水平稳定,减轻总需求摆 动的幅度和强度, 稳定社会经济有积极的作用。 通常在萧条来临时, 总收入下降, 失业增加, 政府拨付的社会福利支出也必然增加。这样,可以增强购买力,提高有效需求水平,从而可 以抑制或缓解萧条。当经济中出现过度需求时,政府减少转移支付量,可以抑制总需求水平 的升高。当然,对于过度膨胀的需求而言,这种抑制作用是微乎其微的。 ③政府间的转移支付。一般是上一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补助。确定转移支付的数额,一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研究 摘要: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就是为了实现各级政府间财政支付能力的均等化和社会经济的均衡发展,而其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平。我国关于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的立法和实践已经进行了十多年了,但是仍然存在许多问题。笔者认为,在中国构建科学的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绝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事情,必须结合我国现实的国情同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来逐步构建科学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 关键词:财政转移支付立法转移支付形式 一财政转移支付的一般理论 (一)财政转移支付的概念 财政转移支付概念最早是由英国经济学家庇古在1928年出版的《财政学研究》中提出,①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政府机制的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渐趋规范,其作用也为各国理论学界所承认。 财政转移支付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一切单方面的价值转移支付行为,政府、企业和私人这三类主体之间的一切非购买性的无偿支出构成了广义转移支付的范畴。而狭义的财政转移支付,仅指政府之间的财政转移,包括上下级政府之间和同级政府之间财政资金的转移,其目的在于解决政府间的财政不平衡,以实现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如无特别说明,本文所讨论的仅限于狭义的财政转移支付,即政府问的财政转移支付。 所谓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一个国家的各级政府在既定的事权和财权框架下,为实现各级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而进行的财政资金转移行为,包括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财政转移、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上解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转移等。财政转移支付实质上是财政收入在各级政府之间进行的再分配,其含义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财政转移。其具体方式主要包括税收返还和补助金两种方式,其中补助金又被分为四种具体方式:一是无条件的不配套拨款,指上级政府给下级政府的不规定专门用途且无须地方配套的资金;二是有条件的不配套拨款,指上级政府拨付给下级政府的规定其用途但无须地方配套的资金;三是有条件的不封顶配套拨款,指上级政府拨给下级政府的规定专门用途但并不限制该专项支出总额的资金;四是有条件的封顶配套拨款,指上级政府拨给下级政府的规定专门用途且限制该专项支出总额的资金。 第二个方面是由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转移资金,即传统的财政资金“上解”。 ①庇古著:《财政学研究》将财政转移支付分为真实的经费(或消费的经费)和转移的经费两种。前者主要用于邮政、煤气、教育、陆海军等财货及劳务,即我们所称的购买性支出;后者主要用于支付本国人民利息、抚恤金、养老金等,即我们所称的转移性支出。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与完善的对策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存在的问 题与完善的对策 1999年以来,我国中央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逐年增加:2000年投入800亿元,2001年多于1000亿元,2002年的投入超过4025亿,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各类财政转 移支付补助7330亿元,加上税收返还和一 些体制性补助,用于推进地区均衡发展的资金超过10000亿元(吴睿鸫,2007)。然而,我国实施了多年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实 现均等化目标方面的效果并不明显。 一、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财权、事权划分不对称 中央和地方实行“分灶吃饭”的分税 制财政体制以来,对财权的划分还比较明确,而对事权的划分界定不清晰。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称直接导致了各级政府之间对事权和 财权支出范围的随意和盲目划分,拨付出去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运用随意性很大,产生上下级政府对同一项公共服务重复提供

或对某些地区急需的公共服务因上下级政 府推诿责任而无人提供的现象,而且事权划分的模糊和财政支出范围划分的混乱导致 许多政府机关人浮于事,也很难对其进行绩效审计和考核,很难快速和明确地界定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分配,由此导致财政支出整体效益的低下。 (二)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尚小 西方发达国家地方政府一级的财政收 入有将近30%—40%来源于联邦和州政府的 财政转移支付,有的基层组织如美国的学区有近60%来源于上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现阶段,我国的中央财政仍十分困难,使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充足的财力支持。1993年,中央财政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22%,到2003年已上升为%。如果计入预算外收入部分,这一比例约45%。税收返还是中央政府的法定义务,其目的不是为了扶危济困,更不是为了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应把税收返还看作是地方对共享税收入的分享。如果把税收返还约4000亿元计入地方收入,中央财政占财政收入的真实比重应该在30%左

当前的财政政策和财政体制改革

当前的财政政策和财政体制改革 引言: 我们之前进行了有关绩效预算的内容的介绍,现在我们对绩效预算进行一些探讨。(一)政府的绩效评价:如何构建政府的绩效评价体系? 1、政府的绩效评价是政府绩效预算的基础 2、如何构建政府的绩效评价体系 3、政府的绩效评价本质上是政府发展观和政绩观的具体体现 在一个国家或者地区一个政府的发展观,政绩观和理财观是有一定的内在因果联系的。(二)发展观、政绩观和理财观 1、发展观是基础,决定了他的政绩观 (1)要选择何种发展道路?有两种道路可以选择:一是经济和社会的全方位的大推进,二是经济的发展带动社会的发展。 (2)如何看待发展观的区域角度?是地区协调发展还是单兵突进的模式? 2、正确的政绩观取决于科学的发展观 西方国家政绩观考核为社会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和进步。中国政绩观考核更多的为经济的发展:经济的稳定和经济的增长。作为执政者来说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追求。 3、快速经济增长的影响 经济增长在带来福利增长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矛盾: (1)经济的增长必然带来外部负效应,如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 (2)在市场条件下,经济的增长将直接带来收入分配的不公,差距的拉大等; (3)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短期和长期矛盾 世界上很多国家的经验证明,过快的经济增长并不一定能让全体公民享受到相对均等的经济增长的福利。 4、发展观和政绩观决定了政府的理财观 政府理财的理念和理财观主要分为两类: 1、追求财政的收支平衡理财观——(古典理财观) 财政收支平衡的理财观是政府将收支平衡放在第一位,不寻求收和支,可以让政府不必要承担经济的风险和过多的负担。 2、打破收支平衡的理财观——(现代理财观) 一是追求周期性的平衡,比如五年、十年的平衡,例如西方国家很多采用的是周期性的预算;二是放弃平衡,不怕负债,而依靠滚动的负债来支撑负债。此种理财观是政府将经济增长目标放在首位,政府承担一定的风险,将资源更多地掌握在手中,按照政府的意念来推动经济的发展。 理财观是被动的,依从于政府的发展观和政绩观 (三)政府绩效评价的分类 1、在发展观、政绩观和理财观的发展基础上,构建政府绩效评价体系 2、在分类评价基础上确定支出和预算 3、政府绩效评价的分类:评价政府的绩效,需要分类评价,在这个基础上来确定支出。 (1)政府行政行为的合规性:政府行为是否遵行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以及总原则;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分析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分析 [摘要]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作为协调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的基本手段,其最终目标是实现各地区间社会公共服务的均等化。1994年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后,新的中央与地方间财政分配关系得以建立,中央政府在集中较大份额的财政收入的同时,通过政府间转移支付保证了地方政府的支出需要。总体上看,转移支付制度日益完善,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专项过多,渠道紊乱,难成合力;转移支付结构不合理导致部分“吃饭钱”变成“干事钱”,专项配套影响基层正常运转;转移支付因素法中,人为因素相对较多而客观因素相对较少;转移支付效率低等。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应该从完善指导思想,选择适当的转移支付形式,以“因数法”代替“基数法”,完善我国财政转移制度的法制建设等方面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关键词] 财政转移支付;基数法;因素法 一、引言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处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财政关系的基本模式,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与影响着一个国家经济改革与制度创新中的公平与效率。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育与健全过程中,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作为宏观财政政策的基本中介参数,对宏观调控体系的优化与经济发展的区域协调均起到了明显的调节与推动作用。但大量的事实充分表明,我国目前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改革与运作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与缺陷,严重抑制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内在潜能的有效释放。因此,我们需要认真分析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现状,客观对待现存问题,深入研究,以期提出合理有效的解决对策,促进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目前国内许多学者已对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现状作出了大量研究,并提出了具体的完善措施。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刘恩华和夏建华(2007)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一是要建立和完善横向转移支付制度。二是规范省级以下的转移支付制度。三是科学运用因素法,以“因素法”取代传统的“基数法”,统一和

财预[2015]230号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s://www.wendangku.net/doc/eb16275035.html, 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预[2015]230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我部重新制定了《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15年12月30日 附件: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以下简称专项转移支付),是

https://www.wendangku.net/doc/eb16275035.html, 指中央政府为实现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无偿给予地方政府,由接受转移支付的政府按照中央政府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的预算资金。 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来源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第三条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专项转移支付分为委托类、共担类、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等五类。 委托类专项是指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属于中央事权,中央委托地方实施而相应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 共担类专项是指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属于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中央将应分担部分委托地方实施而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 引导类专项是指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属于地方事权,中央为鼓励和引导地方按照中央的政策意图办理事务而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 救济类专项是指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属于地方事权,中央为帮助地方应对因自然灾害等发生的增支而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 应急类专项是指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属于地方事权,中央为帮助地方应对和处理影响区域大、影响面广的突发事件而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 第四条财政部是专项转移支付的归口管理部门,中央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工作。 财政部负责拟定专项转移支付总体管理制度,制定或者会同中央主管部门制

2020年(金融保险)财政金融体制改革

(金融保险)财政金融体制 改革

第四讲财政金融体制改革 本章重点: 1、我国传统金融体制的特点 2、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历程、成效和问题 3、什么是公共财政?它有哪些特点? 4、为什么说公共财政是社会主义市场的必然要求? 第壹节中国金融体制改革 壹、传统金融体制的特征 1、“大壹统”的银行制度。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逐步消失,只剩下银行业,而银行业也只剩下中国人民银行,所有从事金融业的部门和机构基本上都是人民银行的下属机构,人民银行同时承担宏观调控和日常金融业务的双重任务,其终极目标是服务于计划经济,是全国的信贷中心、结算中心、货币发行的中心。 2、银行的运作服从于上级指令。银行运行实行行政化的管理方式,体当下金融体制上,就是按行政区划设置机构,即省市设分行,区县设支行,区县以下设分理处。这种和行政管理的职能和层次结构高度壹致的组织结构,决定了金融决策是集中经济计划决策的壹部分,国家的计划决策对金融活动起支配和导向作用,成为金融决策的依据。 3、简单直接的货币传导机制。所谓货币供给的传导机制是指货币供给的变化对经济运行影响的途径。在以服从指令为运作方式的“大壹统”的银行体制下,货币供给的变动直接传统导至实体经济活动,没有任何中间变量。这种直接的货币传导机制对经济活动影响的力度极其有限。 4、直接被动的金融调控方式。在计划经济的三大管理体制,即计划体制、财政体制和金融体制中,金融体制从属于计划体制和财政体制,计划体制实际处

于核心位置,起支配作用。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主要通过经济计划来进行,信贷计划只是计划指令执行和操作的工具,完全不具备自主运作和调节经济的独立性,也无需独立承担宏观调控经济的重任。 传统金融体制的之上特点决定了要在满足计划经济运作要求的同时,扭曲了我国银行的基本运作方法和货币基本职能,形成了货币供给的倒逼,不利于宏观经济的稳定,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随着我国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开展和深入,必须进行相应的改革。 二、金融体制改革的历程 始于1978年的中国金融体制改革过程,大体上能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1978-1984年,拆分原来的“大壹统”银行体系,建立中央银行制度。首先,恢复和设立了专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相继于1979年恢复成立或独立运营。中国农业银行负责统壹管理支农资金,集中办理农村信贷;中国银行作为国家指定的外汇专业银行,统壹运营和集中办理全国的外汇业务;建设银行全要办理拨改贷业务,此外仍利用自己吸收的存款发放基本建设贷款,重点支持企业为生产国家急需的短线产品而进行的挖潜改造工程,且发放城市综合开发和商品房建设贷款。这样,建设银行逐渐由完全办理财政业务,逐步过渡到既办理财政业务又办理金融业务,且金融业务比重越来越大的专来银行。1984年1月1日,成立中国工商银行,承办原来由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经过多年的发展,现今中国工商银行已成为以人民币资金为主和城填金融业为主的、提供多功能服务的中国最大的专业银行。国有专业银行的重建和发展是建立中央银行制度的必要条件,没有国有专业银行的重建和分担原来“大壹统”银行所承担的大部分具体金融业务,人民银行就无法专门发挥中央银

德国横向转移支付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eb16275035.html, 德国横向转移支付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作者:潘博文 来源:《商情》2017年第41期 [摘要]我国目前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单一的纵向转移支付体系。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差异日益显著,对建立横向转移支付制度的积极探索也在逐步进行中。本文首先阐述了德国2005 年后的横向转移支付制度,进而通过对其先进经验的研究和借鉴,并结合我国国情,阐明其对我国建立横向转移支付制度的启示。 [关键词]横向转移支付;均等化;启示意义 一、德国的财政体制概况 德国是是一个联邦制国家,联邦德国时期有11个州,在两德统一后增至16个州。其政府分为三级:联邦、州、地方。三级政府在财政管理上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联邦宪法也明确规定了三级地方政府的职责与支出范围。 二、德国的横向转移支付制度 在两德统一之前,联邦德国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设计原本是以横向转移支付为主,纵向转移支付为辅的一种制度。虽然这种州际间的横向转移支付制度在稳定社会秩序,缩小地区贫富差距中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同时因此也产生了许多弊端。因此,从20世纪末开始,越来越多的富裕州向联邦法院提出请求修改转移支付法。最终,从2005年1月1日起,德国开始实行有关横向转移支付制度新标准的法规。所以,下文是主要是介绍2005年后的转移支付制度。 2005年后德国实行新的转移支付规则,其基本框架和主要操作步骤都没有太大的改变, 仍然分为三个步骤:增值税收人的预先均衡性分配、财力水平在各州间的平衡和联邦政府补充补助。 (一)增值税收入的预先均衡性分配 改革后的增值税收入不仅是只分配财政能力低于全国平均水平92%的贫困州,而是对于所有低于全国平均指数的州都要进行这种增值税补贴。各州补贴的计算方法采用了一种线性累退的方法。其具体计算公式为:增值税分配额一全国人均税收收入*该州人口总数*F。 (二)财力水平在各州间的平衡 在采用新的转移支付规则后,承担州际问横向转移支付责任的州是是财政能力指数大于财政需求指数的州,接受横向转移支付的州是财政能力指数小于财政需求指数的州。

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关于税收返还和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关于税收返还和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呼伦贝尔市财政局预下达2020年结算通知情况,我市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资金情况如下: 一、税收返还情况:我市 2020年税收返还收入2,914万元,其中: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1,210万元、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11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265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104万元、营改增基数返还收入1,324万。 二、转移支付资金执行情况:根据现行财政体制,一般转移性支付收入94,059万元。现将2020年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如下: 1、可用财力中包括转移支付补助65,216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1,629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9,907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3,907万元,资源型城市补助2,476万元,企事业单位划转10,239万元,其他各项结算补助收入17,058万元。 主要用于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乡镇公用经费、补助近几年来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助、年终一次性奖金补助等支出、企业剥离办社会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 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310万元,主要用于扶贫方面支出。

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228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4,56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及困难群众救助。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40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 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57万元。 2、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80万元,主是要社会保障支出。 根河市财政局 二O二O年六月一日

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回顾及未来趋势分析

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回顾及未来趋势分析 [摘要]综观我国近十年来的财政体制改革脉络,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的改革 进程:第一阶段是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其目的是构建与市场经济相 适应的政府与企业、 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和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 第二阶段是1998 年开始推行的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其目的是转变财政职能,优化支出结构,逐步建 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目前我国的财政层次过多,是影响分税制财政体制正常运行 和导致基层财政困难的主要原因之一。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建议取消乡镇财政,实 行乡财县管;取消市级(地级市)财政对县级财政的管理,实行省级财政直接管理 县级财政。这样一来,全国的财政级次变为三级,即中央、省(市、自治区)和县 (地级市、县级市)三级,增强各级财政的调控能力。 1994 年以来,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 康发展,我国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在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 应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和公共财政基本框架两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基本 构建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财政体制框架,有力地支持了 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但与此同时,由于改革的渐进 性和不完善性,以及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经济形势的变化,财政体制 运行中的不适应、不配套、不协调等矛盾开始激化和暴露出来,需要继 续深化财政体制和管理方面的改革,以适应当前财经形势发展的需要。 一、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基本回顾 综观我国近十年来的财政体制改革脉络,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的 改革进程:第一阶段是 1994 年实施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其目的是构 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府与企业、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和中央与地方 的分配关系;第二阶段是 1998 年开始推行的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其目的 是转变财政职能,优化支出结构,逐步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这两个 阶段的改革都获得了很大成功,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成效分析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分析

1.引言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一个国家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或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之间在既定的职责、支出责任和税收划分框架下财政资金的无偿转移。我国现行转移支付制度是自分税制改革以来,伴随一系列财政税收领域改革的实施逐步形成的。转移支付制度目标不清晰,结构不合理,发挥财力均等化功能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小,加剧地区间财力不平衡的税收返还等比重则仍然很大,转移支付功能不健全,因此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对于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2.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1税收返还。税收返还是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形式,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税收返还的设计合理与否决定了整个制度的合理程度。但是,我国的税收返还仍以维护地方既得利益的基数法进行分配,体现了对收入能力较强地区的倾斜原则,维护了较富裕地区的既得利益,与缩小地区间差距的主旨背道而驰。并且,税收返还虽然在名义上是中央财政收入,但实际上,地方财政对这部分资金具有最终决定权。 2.2财力性转移支付。财力性转移支付是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由中央财政安排给地方财政的补助支出。财力性转移支付是缩小地区财政差距的重要手段,应是财政转移支付的主要组成部分。尽管2006年中央对地方财力性转移支付提高了,但实际比重仍然较低。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的财力性转移支付中有相当一部分具有专项用途,易与专项转移支付混淆,也与其本身的均等化作用相悖。 2.3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是中央财政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及事业发展战略目标而设立的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各类事关民生的公共服务领域。地方财政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在三种转移支付中,专项转移支付的问题是最多的。首先最突出的问题是其分配方式的不规范。现行专项转移支付分配方法没有按照因素和公式来计算拨款额和配套率,而是凭主观臆断或地方配套资金的高低来确定补助地区和拨款额,直接造成款项的分配过程不透明、项目设置交叉重复、资金投入零星分散,多头申请、重复要钱的状况时有发生。其次是资金使用效率低下。除了扶贫款、救灾款等少数几项之外,拖延、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的现象非常普遍。产生上述问题的最根本原因在于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缺乏法律保障和有效的约束、监督机制。法制化是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重要基础,健全的法规是规范转移支付制度的有力保证。世界上许多国家普遍以法律形式、甚至通过宪法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作出明确规定。相较之下,我国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立法层次较低。从1995年财政部制订了《过渡期财政转移支付办法》,直到2002年改为《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办法》以来,我国现行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依据的主要是政府规章,并没有专门的或者相关的法律,不仅如此,我国没有专门机构对转移支付进行统一安排和管理,人大和审计部门对转移支付也缺乏有效的监督、审计、绩效评价机制,影响了制度的权威性。

转移支付制度_1

转移支付制度 一、建国后前三十年转移支付变更轨迹 1950—1979年的三十年间,我国财政体制曾经多次调整,但总的格局是以中央集权为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从转移支付的情况看,是一个逐渐摸索和改进的演变过程。总的财力调剂由中央统一进行,凡收大于支的地方上解收入,凡支大于收的地方由中央补助,始终是一种形式单一的补助模式。 二、改革以来我国财政转移支付调整背景与内容 1980年以来的转移支付制度,经过十几年的摸索,逐步形成了以地方分权为主体制的做法。然而缺点也很明显,突出表现为转移支付方式复杂、制度不规范、政策缺乏透明度、主观因素影响过多、各类补助和上解相互交叉、混合运转,由于补助项目过多过散,使本来就规模较小、缺乏调控力度的转移支付形成不了合力,宏观调控的政策意图不明显,使用效率相当低,不能很好地体现

效率为主,兼顾公平的原则,容易造成地区间苦乐不均,不利于地方经济的均衡发展。 三、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确立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1994—1995年,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可以分为特殊性转移支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前者主要包括专项拨款补助、专项结算补助和解决临时问题补助等方式;后者主要包括体制补助、体制结算补助和税收返还等方式。 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确立的财政转移 支付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未能发挥其 应有的作用。为了保护各地的既得利益,分税制仍然保留了原包干体制中央对地方的 补助和地方向中央的上缴部分,中央对地方实行税收返还,在确定体制补助和税收返还的数量时,仍然采用“基数法”。只要地方政府存在收支差异,就给补助,既不考虑各地区收入能力与支出需要之间存在的客观 差异,也缺少比较合理的客观标准,形成了一种“收益地区长期收益,吃亏地区长期吃亏”的内在运行机制,对长期形成的地区之间财力不均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触动,依然保

浅谈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

浅谈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 【摘要】转移支付是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从分税制理论角度看,还是从我国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实践角度看,均迫切需要建立相应的转移支付制度,以达到各级财政事权与财权匹配统一、促进各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能力的总体目标。规范的分税制,必须要有与之相配套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否则很难发挥财政调节的作用。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不仅制度设计本身难度大,在实施过程中还会涉及中央与地方、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各方利益的重要调整。本文主要就目前我国财政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就改善我国转移支付的原则、体制设计以及实施等方面的对策问题展开研究。 【关键词】转移支付公共财政财权事权 一、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快速发展自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以来,财 政转移支付政策工具的使用获得了巨大进步。总体来看主要表 现在以下一些方面。首先,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数额已有相 当规模。从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以来,中央对 地方的转移支付数额逐步增大。2004年,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 付的规模达到了6028亿元,相当于1994年的12倍。其次,转 移支付形式日趋多样化。目前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形式已经 多样化,主要形式有:(1)体制补助。这是从分税制财政管理 体制改革以前的分级包干体制中保留下来的,这是一种无条件 的转移支付,目的是保证地方政府的财力。(2)专项补助。这

是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专项拨款,地方政府必须把这部分资金用于中央政府所指定的项目上。(3)税收返还。这是在1994年全国推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后,为了保证地方政府的既得利益,实行了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税收返还。是属于一种一般性补助,主要补充各地财力的不足。最后,省对省以下政府的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形成。大部分省、市、自治区把县级辖区作为转移支付的主体。地方政府转移支付的资金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中央对省级的均等化转移支付,2000年为85.46亿元,再加上专项补助、体制返还等形式的转移支付,共达到4668.2亿元。二是地方政府安排的资金,从1994年到1997年4年中,全国地方政府用于转移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85亿元。 二、目前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尚存不足之处首先是事权划分不够明确,财政支出范围界限尚不够清晰。各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范围存在重叠、模糊和缺漏之处:一是没有从法律上明确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职责权限,而实际上仍由中央财政负担,如高等教育支出等;二是事权、财权相互交叉,既有中央财政负担地方支出的现象,又有地方政府承担中央部分支出项目的现象,如中央所属部委和省级职能部门对基础设施工程共同出资建设等;三是中央政府的委托性事务或中央、地方共同承担的事务的执行没有规范、统一的可行方案,对这类事务,谁都应该去负责、去做,却是谁也没有好好做,如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等。其次是财政转移支付种类过多,转移支付结构不尽

转移支付制度历史回顾

转移支付制度历史回顾 摘要:研究我国转移支付制度要在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和分税制财政体制背景下,结合我国的国情,对我国以往实行的若干转移支付办法,进行系统的分析和完善,从而制定出一套完整科学、规范透明并适合国情特点的制度体制。文章在对新中国成立以来,不同财政体制下的转移支付制度进行历史 考察的基础上,着重分析了过渡时期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财政;分税制;支付制度 一、建国后前三十年转移支付变更轨迹 1950—1979年的三十年间,我国财政体制曾经多次调整,但总的格局是以中央集权为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从转移支付的情况看,是一个逐渐摸索和改进的演变过程。总的财力调剂由中央统一进行,凡收大于支的地方上解收入,凡支大于收的地方由中央补助,始终是一种形式单一的补助模式。 二、改革以来我国财政转移支付调整背

景与内容 1980年以来的转移支付制度,经过十几年的摸索,逐步形成了以地方分权为主体制的做法。然而缺点也很明显,突出表现为转移支付方式复杂、制度不规范、政策缺乏透明度、主观因素影响过多、各类补助和上解相互交叉、混合运转,由于补助项目过多过散,使本来就规模较小、缺乏调控力度的转移支付形成不了合力,宏观调控的政策意图不明显,使用效率相当低,不能很好地体现效率为主,兼顾公平的原则,容易造成地区间苦乐不均,不利于地方经济的均衡发展。 三、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确立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1994—1995年,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可以分为特殊性转移支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前者主要包括专项拨款补助、专项结算补助和解决临时问题补助等方式;后者主要包括体制补助、体制结算补助和税收返还等方式。 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确立的财政转移 支付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未能发挥其 应有的作用。为了保护各地的既得利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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