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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社保局企业减员申请表

东莞社保局企业减员申请表

广东省社保转移流程

广东省社保转移流程 想要转移自己的社保,需要办理的流程有哪些。办理广东社保转移的流程有哪些。转移需要那些资料。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广东省社保转移流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广东省社保转移流程一、省内其他社保机构转移至广东省社保局: 1、适用条件:现在省社保局参保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属省社保局的参保人员。 2、所需资料:(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申请书;(2)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原件);(3)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委托书;(4)广东省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转出地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将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交换数据。 3、注意事项: (1)转入基金含一次性补缴基金(如早期离开国有企业补缴、离开机关事业单位补缴等)的,需同时提供办理一次性补缴业务的审核资料。 (2)转入基金与省直缴费有重复的,同时应办理重复缴退款手续,

提供《转入重复缴费退款申请表》和参保人在四大国有银行开设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的复印件。 二、广东省社保局转移至省内其他社保机构: 1、所需资料:(1)参保人可以在广东省社保局网站自行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到广东省社保局前台凭本人身份证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参保人历史信息审核申报表。(3)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社保机构,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广东省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将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交换数据。 2、注意事项: (1)参保人应先在地税部门办理减员手续,再到省社保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申请人到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2)申报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出业务前,须检查有无欠缴社保费,如有欠费,须先结清所有欠费后才予申请转出业务。 (3)需要审核历史信息的参保人,应凭广东省社保局出具的《历史信息审核业务协办函》到档案管理部门复印档案资料并加盖公章,在省社保局开具《参保凭证》十个工作日后将档案资料复印件提交广东省社保局。 广东省内社保转移资料所需材料: 1、《XX市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转出申请表》;

广东社保网站登录指南

广东省社保基金管理局互联网公共服务网站 个人用户登录操作指南 单位用户和离退休人员按照现行办法登陆网站进行操作,在职参保人员按以下方法登陆网站进行操作: 一、用户注册操作流程 1、输入https://www.wendangku.net/doc/e316598609.html,网址,进入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首页,在“全省个人养老保险信息查询”栏目中输入需要登录的个人身份号码后,点击查询按钮。如您之前从未登录过省社保基金管理局网站办理过社会保险业务,或从未更改过个人初始密码,需要先注册再登录使用,如下图所示点击注册。

注:如果该用户已经注册过,系统将提示“该用户已经注册”。如果该用户之前注册时,因验证信息填写错误次数过多,系统将提示“由于您身份验证信息输入错误连续超过4次,该帐号的注册功能将被锁定24小时,请在24小时后再注册”。 2、系统进入填写验证信息页面,如下图所示。用户按要求填写姓名、个人编号和选择工作单位。系统将对用户填写的信息进行验证。其中,个人编号的获取,可向所在单位查询,或本人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查询(如是我局参保人员,可凭居民身份证至我局业务前台打印职工养老保险对账单)。如果验证失败,系统将作出提示,例如“姓名不正确”。为防止非法用户通过多次尝试破解验证信息,当用户输入的验证信息错误次数超过4次,系统将对该用户的注册功能锁定24小时,24小时后自动解锁。 3、系统进入填写注册信息页面,如下图所示。系统将校验用户填写的电子邮箱是否已被其他用户注册时占用。如果被占用,系统将提示“该电子邮箱已登记,请输入其它电子邮箱。”。

4、成功注册,进入如下页面。 注册成功,系统会将用户的网站登录初始密码发送到上一步中用户填写的电子邮箱中。如下图所示: 二、用户登录操作流程 进入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首页,在“全省个人养老保险信息查询”

广东社保[完整版]

广东社保现存的问题及解决

摘要 随着改革开放所带来的经济的不断发展,广东省借着政策和地理优势, 经济在改革开放后迅猛发展,名列前茅。劳动力的解放以及广东的经济吸引使得大量的外来人口涌入广东。然而随着外来人口数量不断增多,社会保障却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本文以外来人口的涌入,通过对广东现阶段的现状、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揭示广东社会保障现状和主要问题,并以"公正、公平"为价值导向,提出完善广东社会保障的对策建议,对广东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具有指导意义,也对其他地方解决社会保障问题起到示范作用。广东社会保险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企业拖欠保险费问题;人口老龄化导致养老保险入不敷出;社会保险的覆盖面较低,向企业提取的保险费比例过高;困难企业提取保险费用问题。应采取抓紧立法、加强宣传、设立老龄化基金、提高社会保险覆盖面、适当降低向企业提取的比例等解决措施。 关键词:社保,社会保障,制度,外来人口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reform and opening up has brought economic, Guangdong Province through policy and geographic advantages, the rapid economic development after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come out in front. Labor liberation andGuangdong economy attracted the substantial influx of foreign populations guangdong. However, withthe growing number of foreign population,social securityhas not beenresolved. In this paper, the influx of foreign population, the status of Guangdong, the current social security problems, the social security system and other aspects of in-depth analysis of Guangdong,reveal the social security situation and major problems, and by " justice, fairness and " as the value guidance, put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of perfecting the social security with Guangdong,the significanceof social security reform in Guangdong, but also to other placesto solve the problem of social security play the exemplary role. The main problemsof social insurance workis:Guangdong enterprises in the insurance fees; the aging of the population led torun behind one's expenses of endowment insurance; social insurance coverage is low,to theenterprise extracting premium too high proportion ofenterprises in difficulty; extractioninsurancecosts.Should adoptlegislative, strengthen the propaganda, the establishment of aging, improve the coverage of social insurance fund, appropriate to reduce the proportion of extraction solution to the enterprise. Keywords: Social security,social security,system,floating population

2017东莞社保缴费基数

2017东莞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据悉,2016年6月14日,东莞市社保局发出公告,东莞市社保局表示,7月起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从3005元提高到3489元。 2016年6月14日,东莞市社保局发出公告,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5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489元,其中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435元,自2016年7月1日起有关的社保缴费和待遇标准将按此执行。 这就意味着,与之联动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也将随之调整。 市社保局表示,下月起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从3005元提高到3489元,基本医疗保险得多缴11.132元,其中单位多缴8.712元,个人多缴2.42元;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由3967元提高到4435元,补充险多缴9.36元,由单位全部承担,个人不用缴费。 由于我市养老保险费率按省里政策执行,目前社保基本养老金缴费上限与下限还没有调整,就目前险种来说,变化最明显是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2015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489元,其中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435元。这意味着从2016年7月1日起东莞市有关的社保缴费和待遇标准将按此执行了! 调整前后的区别 东莞市社保局表示,7月起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从3005元提高到3489元,基本医疗保险得多缴11.132元,其中单位多缴8.712元,个人多缴2.42元;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由3967元提高到4435元,补充险多缴9.36元,由单位全部承担,个人不用缴费。

由于我市养老保险费率按省里政策执行,目前社保基本养老金缴费上限与下限还没有调整,就目前险种来说,变化最明显是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例如 假如你每月的工资是4000元,你应缴的基本医疗保险由原来的3005元 ×0.5%=15.025元变为3489元×0.5%=17.445元,比原来多了2.42元,其他的还是和原来一样。社会基本养老保险:4000×8%=320元 (无变化),失业保险:4000×0.5%=20元 (无变化)。 接下来,我们算算企业的,企业要帮你们缴的医疗保险,由原来的3005元×1.8%=62.802元变为现在的3489元×1.8%=54.09元,企业从此以后要多交8.712元。那补充医疗保险缴费4435元×2%=88.7元比原来多9.36元其他险种的还是和原来一样不变。 换工作时没法交社保有什么影响? 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期间无需参保缴费,即没有工作期间可以不缴费的!但是也不是完全没影响哦! 社保断缴会有什么后果? 虽然社保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无需连续,但因为中断缴费期间是不计算缴费年限的,因此同等条件下累计缴费年限势必变短。养老金计发实行长缴多得,缴费年限的长短将影响养老金的高低。 此外,社保缴费年限也被公安、教育等部门作为积分入户、入学等其他公共服务的一个资格条件来应用,部分服务需要连续缴费,中断缴费将重新计算资格条件。

广东省内社保转移流程

广东省内社保转移流程 目前,因为工作流动,不少参保人曾在省内多地工作并参保,退休前,必须把这些参保养老关系转移到养老待遇领取地。以前,参保人办理转移手续,要先到转出地打印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后,须等待15个工作日审核期,审核通过后再将联系函亲自送往或邮寄至转出地的社保经办机构,需来回跑动多次,费时费力。省内转移平台启用后,参保人办理养老关系转移,只需到原参保地索取参保缴费凭证,再将参保缴费凭证交到转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好申请表即可。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和转出地社保机构将会通过转移平台联络办理。 一、省内其他社保机构转移至广东省社保局: 1、适用条件:现在省社保局参保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属省社保局的参保人员。 、所需资料:(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申请书;(2)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原件);(3)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委托书;(4)广东省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转出地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将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交换数据。 、注意事项:

(1)转入基金含一次性补缴基金(如早期离开国有企业补缴、离开机关事业单位补缴等)的,需同时提供办理一次性补缴业务的审核资料。 (2)转入基金与省直缴费有重复的,同时应办理重复缴退款手续,提供《转入重复缴费退款申请表》和参保人在四大国有银行开设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的复印件。 二、广东省社保局转移至省内其他社保机构: 1、所需资料:(1)参保人可以在广东省社保局网站自行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到广东省社保局前台凭本人身份证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参保人历史信息审核申报表。(3)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社保机构,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广东省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将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交换数据。 、注意事项: (1)参保人应先在地税部门办理减员手续,再到省社保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申请人到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2)申报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出业务前,须检查有无欠缴社保费,如有欠费,须先结清所有欠费后才予申请转出业务。 (3)需要审核历史信息的参保人,应凭广东省社保局出具的《历史信息审核业务协办函》到档案管理部门复印档案资料并加盖公章,

东莞各镇劳动局电话、地址

东莞各镇劳动局电话、地址 东莞市劳动局及各分局电话 镇区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区号:0769) 市劳动局东莞市莞城育兴路101号22203612 莞城劳动分局东城西路191号莞城办事中心大楼1楼22486291 石龙劳动分局石龙镇新城区镇政府大楼4楼86116957 虎门劳动分局虎门镇金龙行政区劳动楼85111130 东城劳动分局东城区大道东城区办事处侧22225354 万江劳动分局万江区万福路17号22271945 南城劳动分局南城区新基长生水工业区22905771 中堂劳动分局中堂镇凌角街劳动大楼3楼88815944 望牛墩劳动分局望牛墩镇中路花园街88857950 麻涌劳动分局麻涌镇中麻公路新基路段88821022 石碣劳动分局石碣镇二环路刘屋路段86631520 高埗劳动分局高埗镇中心路43号88871322 洪梅劳动分局洪梅镇桥墩路8号88841516 道滘劳动分局道滘镇花园大街3-1号88831363 厚街劳动分局厚街镇湖景大道85581406 沙田劳动分局沙田镇沙太二路劳动大楼88861040 长安劳动分局长安镇长中路61号85531145 寮步劳动分局寮步镇教育路17号83321837 大岭山劳动分局大岭山镇市场西路16号83351319

大朗劳动分局大朗镇美景路70号83311654 黄江劳动分局黄江镇黄江大道30号83361192 樟木头劳动分局樟木头镇仙河大道87711105 凤岗劳动分局凤岗镇永胜大街87755981 塘厦劳动分局塘厦镇文化新村27号87727253 谢岗劳动分局谢岗镇振兴大道121号87761499 清溪劳动分局清溪镇行政中心区87737766 常平劳动分局常平镇常马公路财政分局后面83332024 桥头劳动分局桥头镇宏达三路1街2号83345121 横沥劳动分局横沥镇新城中心区财贸路83371931 东坑劳动分局东坑镇中兴大道黄屋路段83889203 企石劳动分局企石镇振华路96号2楼86661557 石排劳动分局石排镇石排大道中76号86658688 茶山劳动分局茶山镇茶山大道中320号86642910 准确信息以东莞市劳动局公布为准.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一次性补缴业务办事指南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一次性补缴业务办事指南 一次性补缴业务类型分别有以下四种,现为我省户籍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申请办理: 1、企业未参保人员(237号文)。2011年7月1日前曾与中央、省直和军队驻穗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原单位为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因所在单位关闭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无生产经营能力等原因无力承担缴纳责任或因超过法定时效无法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从未参加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 2、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193号文)。原单位为中央、省属和军队驻穗城镇集体企业,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 3、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91号文)。在1978年6月1日后离开中央、省直驻穗机关事业单位,离开原单位前工作时间不能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原身份是干部(含经县以上人事部门批准的聘用干部,不包括单位自行聘用的干部)和固定工的人员(不包括原单位工作期间按规定应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4、早期离开省属国有集体企业人员(7号文)。1978年6月1日至1993 年12月31日期间离开原企业,且离开前的工作年限不符合国家和省计算连续工龄政策规定,不能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原固定工(含干部)人员。(原企业是指1994年1月后参加省直养老保险统筹的省属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含参加省直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中央、军队企业以及原改制破产的企业))。 上述人员根据不同的补缴类型按照下列流程分类办理: 一、第1、2、3类补缴人员 (一)申请 申请资料:(1)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密封的个人档案原件;(3)填写《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申请表》。申请人等候受理并领取《受理回执》。 (二)领取审核结果并选择缴费年限 申请人按回执上的查询时间,前往省社保局业务大厅领取《一次性缴费业务信息审核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及档案原件。

东莞劳动合同(范本)

编号: 广东省 劳 动 合 同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制 广东省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线电话:12333 —1—

使用说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2—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 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部门为 ______________ ,岗位(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为 ____________ ,职务(或工种)为 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单位工作的,应协商一致并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

广东省社会保险管理条例

广东省社会保险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年老退休后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统称被保险人): 1. 所有企业、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基金计征和发放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三条社会养老保险实行法定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保险和单位补充保险等多层次的保险。政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单位为被保险人建立补充保险。 第四条社会保险部门主管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行系统管理。 第五条社会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方式,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合理负担。养老保险待遇同被保险人的缴费工资和缴费年限挂钩,并建立合理调节机制,使之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第六条人民政府必须保证养老保险基金的征集和待遇的给付。养老保险基金及其收益、各项养老保险待遇按国家规定免征税费。 第二章养者保险基金的征集 第七条社会养老保险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号作为被保险人唯一和终身的社会保障号。 第八条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 (一)单位和被保险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二)养老保险基金的银行存款利息; 3. 基金收益; 4. 滞纳金; (五)地方财政拨款; (六)社会捐赠; (七)其他收人。 第九条单位和被保险人必须按规定的标准逐月缴纳养老保险费。被保险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部计人个人帐户;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一部分计人个人帐户,其余计人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属于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全体被保险人共同所有。 第十条被保险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由省人民政府根据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和个人帐户积累的情况决定。单位按所属被保险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具体比例由社会保险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测定,经上级社会保险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被保险人月工资收入超过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部分,不计征养老保险费,低于所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计征。 第十一条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按财税法规规定列支。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征收个人所得税前扣缴。第十二条单位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开户银行凭社会保险部门开具的托收单向单位扣缴,任何单位不得拒付。被保险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缴。 第十三条欠缴养老保险费、又没有能力补缴的单位,可用固定资产或实物变现抵缴。 第十四条单位破产、终止或因其他原因中止经营清产核资时,清算人、单位必须分别通知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部门,养老保险应按工资同等顺序清偿。分立、合并(兼并)单位要承担原单位的养老保险责任。 第三章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经社会保险部门资格审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按月领取养老金,直至死亡: (一)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 (二)1998年7月三日前(不含本日)参加工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按月领取养老金的被保险人(含出境定居人员),必须每年提供生存证明。 第十六条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指单位和被保险人都按规定标准缴费的年限。缴费年限按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月份累计计算。 1998年7月1日前(不含本日),被保险人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年限计算为缴费年限。国有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原干部和固定职工,在当地实施(广东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前,按照国家原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第十七条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的被保险人,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帐户储存额(含利息,下同)除以120。基础养老金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帐户养老金从个人帐户中支付。养老金每年7月调整,所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调整。

2018-2019年度东莞市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2018-2019年度东莞市社保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 根据省统计部门有关职工和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统计数据,2017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668元。其中,东莞属于第二类片区,因此全口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66元; 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7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454元,其中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135元; 东莞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 每年的7月1日,东莞市相关的社保缴费基数和社保待遇都会按新公布的数据执行! 2018-2019年东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社保的五个险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养老、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均按个人实际工资计算(设上下限),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是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即与本次调整挂钩的是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68元)和全口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66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全口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66元)60%(3100元),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68元)300%(20004元)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企业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454元)确定。 工伤保险 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454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017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454元)60%(2672.4元)确定,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454元)300%(13362元)确定。 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参加企业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35元)和东莞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东莞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017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35元)300%(15405元)。 2018-2019年东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3%,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2%;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7%,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0.5%。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东楼6楼、东莞市东城区育兴路101号电话:0769-12333

广东省社保六十年发展历程.

建国60年广东劳动保障事业发展亮点回顾 建国60年来,广东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与共和国一同成长,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历程。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以来,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区,充分发挥了“试验田”、“窗口”和“示范区”作用,不断探索建立起一套具有广东特色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创造了一批工作亮点,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一、就业工作硕果累累 1.1建国前遗留下来的10万多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1950年,广东省城镇有10.86万名建国前遗留下来的失业工人,失业问题比较严重。根据中央指示,广东省各级劳动部门以失业救济为主要内容的就业安置工作,实行介绍就业与自行就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并配套出台不准随意解雇工人、开展转业训练等政策。1950-1952年,广东共成立22个劳动就业委员会。1950年和1952年分别开展了两次较大规模的失业登记。到1958年,建国前遗留下来的失业人员和新成长的城镇劳动力均得到安置。 1.2打破统包统配,率先探索建立市场就业体制 根据国家“三结合”就业方针,广东根据本地实际,改革“统包统配”的劳动就业制度,促进市场就业机制的形成。广开就业门路,大力提倡自谋出路、自谋职业,催生出广东乃至全国第一代个体户,容志仁便是其中的典型。首开全国先河,1987年4月在广州越秀区率先举办劳务集市。1988年7月,颁发全国首个省级规范劳动力市场的规章《广东省劳务市场管理规定》,确立了职业介绍制度。1988年,原来由国家计划直接控制的国有企业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的指令性劳动工资计划被取消,企业获得较充分的用人自主权。随市场就业体制的不断深入,广东所经历的1970年代末的知青回城就业、1980年代末的省内外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和1990年代末的下岗失业人员就业三次高峰期都得到平稳化解,城镇登记失业率基本稳定在3%以内。 1.3妥善解决近百万知青回城安置就业问题 1968-1980年期间,广东省累计上山下乡的城镇知识青年90多万人。1973-1978年,离开农村的知青共46万人,仍在农村的知青有40万人。知青们有的已经回城等待安置,有的要求从农村回城安置就业,愿望十分迫切而强烈。广东省通过大办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并允许和扶助社会需要的个体劳动,因地制宜,广开就业门路,大力安置城镇待业人员。1980年,广东省按国家规定对安置待业知青的城镇集体企业实行了相关减免税并结合当地实际,对免税年限作了更明确的规定。在“三结合”就业方针指引和优惠政策的扶持下,到1982年,知青就业安置工作即得到解决。1979-1982年,广东省年末尚未安置的待业人数由45.8万人下降到14.2万人,待业率由7.9%下降到1.7%。

广东省社会保险转移流程【最新版】

广东省社会保险转移流程 省内社会保险转移流程如下 一、省内其他社保机构转移至广东省社保局: 1、适用条件:现在省社保局参保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属省社保局的参保人员。 2、所需资料:(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申请书;(2)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原件);(3)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委托书;(4)广东省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转出地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将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交换数据。

3、注意事项: (1)转入基金含一次性补缴基金(如早期离开国有企业补缴、离开机关事业单位补缴等)的,需同时提供办理一次性补缴业务的审核资料。 (2)转入基金与省直缴费有重复的,同时应办理重复缴退款手续,提供《转入重复缴费退款申请表》和参保人在四大国有银行开设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的复印件。 二、广东省社保局转移至省内其他社保机构: 1、所需资料:(1)参保人可以在广东省社保局网站自行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到广东省社保局前台凭本人身份证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参保人历史信息审核申报表。(3)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社保机构,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广东省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将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交换数据。 2、注意事项:

(1)参保人应先在地税部门办理减员手续,再到省社保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申请人到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2)申报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出业务前,须检查有无欠缴社保费,如有欠费,须先结清所有欠费后才予申请转出业务。 (3)需要审核历史信息的参保人,应凭广东省社保局出具的《历史信息审核业务协办函》到档案管理部门复印档案资料并加盖公章,在省社保局开具《参保凭证》十个工作日后将档案资料复印件提交广东省社保局。

东莞社保局《工伤保险条例》(修订)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宣传提纲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115号] 发布单位: 东莞市社保局发布时间:2011-01-20点击次数:3051大中小关闭窗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 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6号),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是最近颁布的《社会保险法》的重要配套法规,对于进一步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促进工伤保险制度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新《条例》的宣传工作,及时引导职工群众全面准确地学习领会该法规,有力推动新《条例》的顺利贯彻实施,现将《〈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宣传提纲》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新《条例》的宣传普及和舆论引导工作。 各地在宣传新《条例》的活动中,要深入了解广大群众对实施新《条例》的意见和建议,注意总结和把握宣传过程中成功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研究出现的问题。重要情况及时向我部报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宣传提纲 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6号),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是《社会保险法》的重要配套法规,它的修订实施,是我国工伤保险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它的颁布实施,对完善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更好地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条例》出台的背景 2003年4月27日,国务院375号令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并于2004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七年来的实践表明,《工伤保险条例》在促进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风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工伤保险事业取得了显著的进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工伤保险制度已经初步建立。截至2010年11月底,全国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超过1.61亿,比2003年底的4575万人增加了1.15亿人,增长了2.5倍,全面实施了农民工参保的“平安计划”,农民工参保达到6276万人。到2009年底,全国累计有1000多万人次享受了工伤医疗待遇,有400多万人享受了工伤津贴、抚恤等待遇。工伤保险受到了广大职工群众和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现行的工伤保险制度也显现出覆盖范围不够广、保障水平不够高、保障功能较为单一等不足,需要加以修改完善。为此,2006年启动了条例修订工作。在修订过程中,多次征求了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听取了有关专家的建议,并于2009年7月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条例》修订工作历经4年多的时间,在修改过程中吸收了各方面的合理意见,新《条例》是社会各方面智

广东社保电子税务局

第1章社保费管理 1.1功能概述 纳税人为本企业申报相关社保费,由此进入申报。 1.2操作说明 7.2.1申报入口 操作步骤:申报缴税--社保费管理--跳转登录原社保系统。如下图所示。

7.2.2社保增员登记 缴费单位新增参保人员,需要办理个人参保登记,登记同时设置个人缴费工资、个人参保险种。 1、操作步骤:点击社保增员登记,跳转到社保增员登记表,如下图所示。 2、在线新增

点击【添行】,填写身份证明号码、姓名、出生日期与选择性别等,确定填写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记录到增员登记界面中(尚未增员成功,待提交)。 若确定有个数据记录,已不再需要,可先选中记录,再点击【删行】删除该条待提交的记录即可删除参保人员信息。 3、模板导入 按照已下载的Excel模版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模板下载】按钮进行数据批量导入如下图所示。 7.2.3社保减员登记 缴费单位对参保人员减员操作,停止个人参保。 减员登记是由于“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非自愿)”、“解除劳动合同(自愿)”、“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非自愿)”、“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自愿)”、“劳教、劳改、判刑”、“股东减员”、退职等原因而停止参保缴费的人员,暂停对社会保险费的征收。 1、操作步骤:点击社保减员登记,跳转到社保减员登记表,如下图所示。 2、如果您本月已经申报了,系统会提示,如下图所示。

7.2.4缴费工资调整 缴费单位对已参保人员调整计费工资, 参保单位申报缴费工资后,根据保底封顶的原则调整参保人的缴费基数。按险种核定参保人缴费基数。 1、操作步骤:点击缴费工资调整,跳转缴费工资调整表,如下图所示。 2、点击【在册查询】,显示该单位下的在册人员信息,如下图所示。

2017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聘员劳动合同(范本)

附件1 编号:_________ 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聘员劳动合同 (范本) 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人员(乙方): 现聘类别: 现聘工资档次: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制—2—

填写说明 1、本合同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东府〔2017〕9号)和《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东人发〔2017〕3号)等规定制定,作为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范本。除本合同所列内容外,经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2、填写劳动合同书一律使用蓝、黑墨水笔,字迹清晰、工整,涂改处必须加盖校对章,否则无效。不填写的空栏要划上“/”。 3、本合同书须由聘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受聘人员双方签字,并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4、本劳动合同书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工资报酬等金额一律使用大写。 —3—

甲方(聘用单位):乙方(受聘人员) 姓名:性别: 法定代表人:出生年月: 地址: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东府〔2017〕9号)和《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东人发〔2017〕3号)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项执行: 1、有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4—

东莞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东莞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缴纳流程 一、社保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首次新增:不需要材料,只需确认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性质、户口所在地、缴交基数、医疗险种。 调入/续保:不需要材料,只需确认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缴交基数、医疗险种。 停缴 只需要确认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在社保网站上进行停缴处理即可。 补缴 补缴期限和险种:可补缴当月社保全险。 资料:无需资料。 二、公积金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首次新增:不需要材料,只需要确认员工的相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缴存基数、缴存比例)

停缴 确认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及公积金账号 补缴 补缴期限:漏缴或少缴单位应自漏缴或少缴月份起逐月补缴住房公积金。资料:补缴需携带填写好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补缴书》到公积金中心审核,单位再凭经审核盖章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补缴书》到开户银行办理。 报销流程 、养老待遇申请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申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女职工50;女干部55); 2、1998年7月1日(不含本日)前参保,2013年6月30日(含本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0 年; 3、1998年7月1日(不含本日)前参保,2013年7月1日(含本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5 年; 4、1998年7月1日(含本日)后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5 年; 5、1998年6月30日(含本日)前应参保未参保,2007年4月1日(含本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5 年。 申领报销时限 1、时限:退休批准后的次月15 日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 2、周期:1个月。 所需资料 1、参保人本人或所在单位社保专管员在社保局打印《参保情况记录表》,需本人确认签名,如果本人对《参保情况记录表》上的参保记录有异议的,需带上个人的人事档案到参保的社保局保险关系科(股)进行核实; 2、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广东社保查询个人账户

广东社保查询个人账户 一、非一次性补交 1、补缴所需条件,女方年龄最大限54岁(59年出生的)、男方 年龄最大限59岁(54年出生的),且补缴年没领过失业救济金及退 过保的而且还需年满18岁; 2、补缴时段分小龄【女不超过45岁(68年后出生的)、男不超 过55岁(58年后出生的)】、大龄【女45岁及45岁以上、男55岁 及55岁以上】两种情况,小龄补缴从2000年1月开始至今,大龄 补缴从2000年1月开始至2012年12月; 3、补缴社保种类需五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一起补,不能单补或组合补,且统一用私企在市社保补; 4、操作过程,逢单月10号小龄截止报单,每月20号大龄截止 报单,截止后2个月内补缴好(国家规定正常补缴时间为60天到90天),并且可在补缴好后的1至2个月里(大龄1个月,小龄2个月) 在广东社保查询网上查询到; 6、补缴可同时一次性补缴多个时段且每个时段原则上要满二年,如补缴人员在广州还在参保的可不需现公司停保(非广州市需停保, 番禺、花都、增城、从化区的也需停保,以免查询不到参保状态而 增员补重复),只要直接加补所需时段就行,如补缴出现重复的,国 家只能退养老个人部分,并不能单补2000年1月至2002年7月段,要补缴这段的需连到2002年8月; 7、费用合算:社保费+社保利息+服务费+残疾人保障金【(50元 ∕人﹒月)补2012年及后的需加此项】+加急费【(20元/人﹒月)需 补2008年及后的当月补当月显社保网的需加此项,每月10号截止 报单】+调配费【(70元∕人﹒月)女45岁及以上男55岁及以上的 需加此项】 二、一次性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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