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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流程及管理制度

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流程及管理制度
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流程及管理制度

广饶县陈官镇卫生院

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2018版)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做好食源性疾病病例的登记和报告工作。

一、成立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负责监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并设置专职管理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门诊、病房、腹泻病门诊等重点科室要设立兼职管理员,负责本科室内部的组织协调。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由本院或院外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诊疗专家组。

二、病例报告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三、临床医生在全年接诊过程中对发现的所有食源性疾病病例或疑似病例都要及时登记并报告。临床医生发现主诉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的就诊病例,必须做好门诊或住院日志的登记工作,并手工填写(或通过HIS填报)《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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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2018版)

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不得有缺项、漏项。公共卫生科专管人员负责《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的收集汇总、审核、网络上报和资料存档等工作。

四、临床医生在日常诊疗中一旦发现接诊的病例构成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每起出现2例及以上发病,或1例及以上死亡)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共卫生科(电话:0546-6432002),并医嘱病例留取粪便和呕吐物等标本。重点诊疗科室和检验科等相关部门,要注意留存病例抢救过程中排出的和临床检测完成后剩余的相关生物样本供疾控中心开展进一步的病因学检测。公共卫生科在确认事件属实后,要填写《医疗机构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信息报告登记表》,并及时上报广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0546-6440564)。

五、公共卫生科负责每周对本院的门诊和住院登记进行一次检查核对。对食源性疾病病例或疑似病例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构成瞒报、缓报或谎报的,一经查实要给予批评教育或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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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2018版)

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对情节严重者要按规定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

六、公共卫生科负责组织医院临床医生开展全员培训,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对重点科室,要适当增加培训频次。新员工入职培训要有食源性疾病监测方面的相关内容。

七、卫生院要配合广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相关食源性疾病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样本采集等工作,并提供相应的门诊登记和病历等诊疗记录。

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总结

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总结 为切实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达到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的早发现、早诊治的目的,避免健康危害,保护公众健康,加强我院食源性疾病的监测、报告、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降低食源性疾病发病率。根据旗卫生局、及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有关文件精神,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制定了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及工作程序;成立了食源性疾病监测领导组和食源性疾病防治专家组;成立了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协调领导组。制定了各组工作职责。? 二、按照院有关制度,认真做好监测工作,在日常接诊过程中一旦发现符合定义的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按照要求填写纸质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信息报告卡,并及时组织院内会诊,按规定及时上报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至2017年12月1日,我院共上报食源性疾病12例,其中包括急性胃炎、感染性腹泻、非感染性腹泻,均已及时进行网络直报。上报病例中无重症病例;无死亡病例;但我院要求有关食源性疾病病例继续上报,有多少要上报多少。在完成数量的同时更要严格要求上报的质量,认真完整填写报卡。? 三、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病例相关信息调? 查,并提供相应的诊疗记录。. 四、积极参加与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监测工作及防治工作相

关的培训;并组织开展对有关医务人员的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医务人员识别和诊断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等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的能力。? 五、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医院内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卡的搜集、院内组织会诊、填写会诊报告、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事件记录、与旗食安办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联络等工作。 蒙中医医院控控感科 日6月12年2017.

XX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XX街道社区服务中心(XX村)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做好食源性疾病病例的登记和报告工作。 一、成立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负责监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并设置专职管理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急诊、腹泻病门诊、消化内科、儿科等重点科室要设立兼职管理员,负责本科室内部的组织协调。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由本院或院外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诊疗专家组。 二、病例报告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三、临床医生在全年接诊过程中对发现的所有食源性疾病病例或疑似病例都要及时登记并报告。临床医生发现主诉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的就诊病例,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或住院日志的登记工作,并手工填写或通过HIS填报《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不得有缺项、漏项。公共卫生科专管人员负责《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的收集汇总、审核、网络上报和资料存档等工作。 四、临床医生在日常诊疗中一旦发现疑似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每起出现2例及以上发病,或1例及以上死亡),应当及时报告医院公共卫生科,并及时联系检验科等相关科室,留存相关生物样本。公共卫生科在确认属实后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属地卫生计生局或疾控中心。 五、公共卫生科负责每周对本院的门诊和住院登记进行一次检查核对。对食源性疾病病例或疑似病例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构成瞒报、缓报或谎报的,一经查实要给予批评教育或一定的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对情节严重者要按规定追究其行政、法律责任。 六、公共卫生科负责组织医院临床医生开展全员培训,每年至少培训一次。对重点科室,要适当增加培训频次。新员工入职培训要有食源性疾病监测方面的相关内容。 七、公共卫生科要配合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相关食源性疾病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和样本采集等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诊疗记录。

(完整版)食源性疾病培训考试题

食源性疾病监测知识考试 姓名_______分数_________ 1、单选题:(40分) 1.食源性疾病不包括() A、已知的肠道传染病 B、食物感染的肠道传染病 C、食源性寄生虫病 D、食物中毒 2、下面哪种食品是有毒食品,不宜食用( ) A、发芽的土豆 B、未彻底煮熟的四季豆 C、发霉的花生 D、以上都是 3、下列防范食品污染采取的错误措施是 () A.饮用洁净的水,把水烧开了再喝 B.吃饭前可以不先洗手,饭后洗也可以 C.菜刀、菜板用前都应清洗干净 4、为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化管理,我国制定()。 A. 食品卫生法; B. 食品安全法 C. 食品质量法 5、下列那些属于食物中毒?() A中毒性痢疾 B中毒性消化不良 C长期摄入低剂量的化学物质引起的中毒 D有毒蜂蜜中毒 E 急性酒精中毒 6、下列那种细菌性食物中毒应慎用抗生素?() A 沙门菌属食物中毒 B 葡萄球菌食物中毒 C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 D 致病性大肠杆菌食物中毒 E 变形杆菌食物中毒 7.下列哪种疾病是因为慢性汞中毒引起的() A、水俣病 B、痛痛病 C、脚气病 D、银屑病 8、以下哪种烹调方式容易产生致癌物质() A.蒸 B.煮 C.油炸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属于化学性食物中毒的是() A有机磷中毒 B亚硝酸盐中毒 C鼠药中毒(毒鼠强、氟乙酰胺、敌鼠钠盐等) D砷化物中毒

E假酒中毒 F蘑菇中毒 2.下列不属于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范畴的是() A国家法定传染病; B原因明确的食源性疾病个案或事件; C诊断不清的疑难杂症; D未经试点医院会诊、也未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会诊确定的异常病例/事件; E与食品不相关的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3、医疗机构在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会诊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 A纸质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 B患者的病历复印件(含全部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果); C 患者的血、尿、粪等生物样品; D电子版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 4、食物中毒的处理应包括:() A 迅速抢救中毒者 B 禁止继续食用或出售可疑食品 C 采集可疑食品及患者排泄物送检 D 对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及处理 E 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细菌性食物中毒的诊断原则有() A 明显的发病季节 B 进行动物毒性实验 C 找到可疑食品 D 符合该食物中毒的临床症状 E 有细菌及毒物检测结果证明 3、填空题 1.食源性疾病是指()进入人体引起的()性、( )性等疾病. 2.医院需报告的食源性疾病病人类型(),(),()。 3.食源性疾病具有()、()的特点。 4.食源性疾病根据临床表现分为()类,分别是(0 ),(),(),()。 5.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中医疗机构的职责(一)食源性疾病病例()的采集;(二)标本的实验室检测;(三)病例信息与标本()的报送;(四)协助开展食源性疾病()。

食源性疾病监测培训试题

晋城市城区食源性疾病监测培训试题 单位:姓名:分数: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5分,共25分) 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哪个部门报告。() A.县级质量监督部门?? B.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C.县级卫生行政部门?? D.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下列不属于纸质《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的内容的是() A.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B.住址、身份证号码、电话 C.实验室检查或辅助检查结果 D.患者的饮食习惯和生活习惯 3、食物中毒的含义是:() A.食用了致病性细菌及其毒素而引起的急性消化道疾病; B.食用了被化学毒物所污染的食品而引起的急性消化道疾病; C.食用了各种含有自然毒素的食物而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 D.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或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4、《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信息表》中所列的发病、就诊时间应精确到()。 A.天 B.小时 C.分钟 D.秒 5、食物中毒个案调查需调查发病前多长时间内摄入的食品() 小时小时小时小时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7分,共35分) 1、下列属于食源性疾病的是() A.食物中毒; B.经食品感染的肠道传染病(如痢疾)、人畜共患病(口蹄疫)和寄生虫病(旋毛虫病)等; C.与食物有关的变态反应性疾病; D.因一次大量或长期少量摄入某些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以慢性损害为主要特征的疾病。 2、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是由一个以上的可能与食品有关的个案组成且存在下述一个或数个特征。()

A.疾病的临床表现和流行病学特征与现有的诊疗经验和专业判断明显不符,用现有的临床专业知识和经验无法得到合理解释; B.病情/健康损害严重或导致死亡,无法得到合理解释; C.同一医疗机构接诊的类似病例数异常增多,超过既往水平且不能得到合理解释; D.诊断不清的疑难杂症。 3、下列不属于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范畴的是() A.国家法定传染病; B.原因明确的食源性疾病个案或事件; C.诊断不清的疑难杂症; D.未经试点医院会诊、也未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会诊确定的异常病例/事件; E.与食品不相关的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4、食物中毒的处理应包括:() A.迅速抢救中毒者 B.禁止继续食用或出售可疑食品 C.采集可疑食品及患者排泄物送检 D.对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及处理 5、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报告主要包括() A.中毒发生情况 B.中毒食物 C.责任单位 D.中毒发生原因 E.有意义的采样和检验结果 F.致病因素 三、判断题(每题5题,共25分) 1、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采集的对象是: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的就诊病例。() 2、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报告是指对调查处置的所有发病在2人及以上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进行报告。() 3、《山西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督查制度》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管理科室应每月对临床科室进行督查,并做好记录。() 5、食源性疾病监测是为了掌握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及时发现食源性疾病暴发线索,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 四、简答题(共15分) 简述医疗机构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采集工作流程及网报时限。

2019年食源性疾病培训试题

2019年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培训试题 科室:姓 名:得分: 一、填空题40分(共8空,每空5分) 1、食源性疾病一般病例:由()或怀疑由()引起的 ()或()就诊病例,包括食物中毒病例和食源性传染病病例,不包括酗酒中毒病例和食物过敏病例。 2、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指出现()例及以上具有和的食源性一般病例或异常病例,或出现()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事件。 3、食源性感染性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的()病人,临床表现为腹泻,可伴有腹痛、发热、恶心、呕吐等症状的病例。 .4.中毒性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并具有生物性、化学性或 ()等因素引起的相关中毒症状病例,如农药中毒、亚硝酸盐中毒、毒蘑菇中毒、菜豆中毒、肉毒毒素中毒、米酵菌酸中毒、河豚毒素中毒等。 二选择题 60分(不定项选择题,每题6分) 1、食源性疾病不包括() A.已知的肠道传染病; B.食物感染的肠道传染病; C.食源性寄生虫病; D.食物中毒 2、下面哪种食品是有毒食品,不宜食用( ) A.发芽的土豆; B.未彻底煮熟的四季豆; C.发霉的花生; D.以上都是 3、下列防范食品污染采取的错误措施是() A.饮用洁净的水,把水烧开了再喝; B.吃饭前可以不先洗手,饭后洗也可以; C.菜刀、菜板用前都应清洗干净 4、食源性疾病基本要素包括() A.传播疾病的载体为食物; B.食源性疾病的致病因子为食物中的有毒有害物质; C.临床特征主要为中毒性或者感染性等表现; D.食源性疾病起病均较隐匿 5、按照食源性暴发事件的定义,应符合的基本条件包括() A.食源性共同暴露; B.多人发病,且症状相似; C.有1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D.停止食用该食品后,发病不能停止 6、王某33岁,误食喷洒农药后的水果,出现腹痛、呕吐、大汗淋漓,随即到医院就诊,CT检查发现右上肺结核,该患者需要上报的报告卡包括 () A.传染病报告卡; B.农药中毒报告卡; C.食源性疾病报告卡; D.肺结核转诊卡 7、发现食源性疾病的报告时限为() A.2小时 B.12小时 C.24小时 D.48小时 8、食源性疾病包括() A.已知的肠道传染病; B.食物感染的肠道传染病; C.食源性寄生虫病; D.食物中毒 9、下列不属于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范畴的是() A.国家法定传染病; B.原因明确的食源性疾病; C.诊断不清的疑难杂症; D.未经试点医院会诊、也未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会诊确定的异常病例/事件

食源性疾病制度

蚌埠四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临床医生做好有关食源性疾病的登记、报告。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一、分管院长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领导,防保科、首诊医师具体负责监测工作,防保科负责全院临床医师的全员培训工作。 二、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登记工作,填写有关项目和登记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写到具体门牌号,要留联系方式及联系人姓名,不得有缺项、漏项。 三、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食源性疾病,除采取抢救措施外,24小时内向防保科电话报告,接到报告后及时向疾控中心报告。 四、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生应立即报告联系防保科、检验科等相关科室,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迅速组织专家小组会诊并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封存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做好登记、抢救记录等资料保存。防保科专管人员搜集和汇总报告卡,上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且附上该患者全部病历的复印件。 五、防保科每月对院内的门诊登记日志进行一次检查核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六、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食源性疾病不按要求上报,瞒报、缓报、谎报者,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食品安全法》、《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关于印发《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 临床各科室: 为了响应蚌埠市卫生计生委的号召,通过对个案病例信息的采集、汇总和分析以及病原学检验,了解重要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及时发现食源性疾病聚集性病例及暴发线索,以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和食品安全隐患的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并印发如下,望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蚌埠四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

2019年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附表2-1 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 一、病例基本信息(横线上填写相关内容,或相应选项的“□”中打√)病例编号:(自动生成) 二、主要症状与体征*(在相应症状或体征的“□”中打√,至少填写一项) 三、初步诊断*:□急性胃肠炎□感染性腹泻□毒蘑菇中毒□菜豆中毒□河鲀中毒 □肉毒中毒□亚硝酸盐中毒□农药中毒□其他 四、就诊前是否使用抗生素:□是□否(抗生素名称) 五、既往病史:□无□一般消化道炎症□克罗恩病□消化道溃疡□消化道肿瘤□肠易激综合征□脑 膜炎、脑肿瘤等□其他

六、暴露信息 是否怀疑进食了某些食品后出现以上症状:是否,如果“是”请于表格中填写食品信息,可填写多行。 注:以下信息可用序号填表 1、食品分类: 1、肉与肉制品 2、蔬菜类及其制品 3、水果类及其制品 4、水产动物及其制品 5、婴幼儿食品 6、乳与乳制品 7、蛋与蛋制品 8、饮料与冷冻饮品类 9、 包装水(含桶装水)10、粮食类及其制品11、豆及豆制品12、坚果籽类及其制品13、菌类及其制品14、酒类及其制品 15、糖果、巧克力、蜂蜜及其制品16、藻类及其制品17、油脂类18、调味品19、其他食品20、多种食品21、混合食品22、不明食品 2、加工或包装方式: 1、餐饮服务业 2、家庭自制 3、定型包装 4、散装(包括简易包装) 5、其他 3、进食或购买场所类型: 1、家庭 2、饭店(酒店) 3、食品店 4、街头食品 5、餐饮业-其他 6、单位食堂 7、学校食堂 8、工地食堂 9、农贸市场10、超市11、零售店 12、零售-其他13、农村宴席14、其他 七、生物标本 八、病例附近 九、填报机构信息 医疗机构名称*:接诊医生:填报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2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临床医生做好有关食源性疾病的登记、报告。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一、分管院长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领导,预防保健科、首诊医师具体负责监测工作,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临床医师的全员培训工作。 二、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登记工作,填写有关项目和登记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写到具体苏木、镇、村、嘎查、社区,要留联系方式及联系人姓名,不得有缺项、漏项。 三、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食源性疾病,除采取抢救措施外,24小时内向预防保健科电话报告,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旗疾控中心报告。 四、发现食物中毒群体性事件,首诊医生除报告外,还应及时联系预防保健科、检验科等相关科室,封存相关标本,做好登记、抢救记录等资料保存。 五、预防保健科每季度对医院内的食源性疾病上报登记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核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六、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食源性疾病不按要求上报,瞒报、缓报、谎报者,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食品安全法》、《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关于印发《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响应内蒙古卫生计生委的号召,通过对个案病例信息的采集、汇总和分析以及病原学检验,了解重要食源性疾病的发病及流行趋势,及时发现食源性疾病聚集性病例及暴发线索,以提高食源性疾病暴发和食品安全隐患的早期识别、预警与防控能力。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并印发如下,望遵照执行。 此通知 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库伦旗医院 感染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实施计划方案

印江县人民医院食源性疾病 监测实施案 一、目的 为全面提高医务人员对食源性疾病的识别、处置能力和报告意识,使食源性异常病例能够早发现、早诊治,避免健康危害,保护公众健康。 二、监测容 (一)食源性疾病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食源性疾病是指“通过摄食进入人体的各种致病因子引起的、通常具有感染性质或中毒性质的任疾病”。我国颁布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致病因子包括细菌、病毒、寄生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天然毒素等,临床表现可分为4类: 1.食物中毒,即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2.经食品感染的肠道传染病(如痢疾)、人畜共患病(口蹄疫)和寄生虫病(旋毛虫病)等; 3.与食物有关的变态反应性疾病; 4.因一次大量或长期少量摄入某些有毒有害物质而引

起的以慢性损害为主要特征的疾病。 (二)、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 1、新的报告机制所针对的应该是一组用目前的知识难以解释的可能与食品有关的疾病或事件(命名为“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其定义或概念应该是宽泛而非特定的,涵盖围是可能与食品有关并且具有以下一个或数个特征的一些疾病/事件: (1)疾病的临床表现(如症状、体征、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果及病程)和流行病学特征(人群分布、时间分布和地区分布等)与现有的诊疗经验和专业判断明显不符,用现有的临床专业知识和经验无法得到合理解释; (2)病情/健康损害重或导致死亡,无法得到合理解释; (3)同一医疗机构接诊的类似病例数异常增多,超过既往水平且不能得到合理解释; (4)存在上述一个或数个特征,且可能与食品有关的疾病; (5)疑似食源性异常健康事件是由一个以上的个案组成。 2.不属于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畴的情况。本监测中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不是临床上的“疑难杂症”,以下情况不属于本次监测的畴: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管理制度 1.目的:进一步做好和监督我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 2.范围:全院医师。 3.定义 3.1食源性疾病: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的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包括食物中毒。 3.2食源性疾病病例: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的就诊病例。 3.3食源性异常病例: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等无法做出明确诊断的就诊病例。 4.权责 4.1医师:为食源性疾病的责任报告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省卫计委《关于全面加强综合性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的通知》(卫食品秘〔2016〕52号)的要求报告。 4.2疾病控制办公室:负责对住院及急诊患者的食源性疾病进行网络报告、检测和管理。 4.3门诊部:负责对门诊患者的食源性疾病进行网络报告、检测和管理。 5.制度内容 5.1首诊医师负责制: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要增强高度的食源性疾病筛查和报告意识,熟练掌握其临床特征、诊断标准,做到早发现、早

报告。 5.2监测对象:所有符合病例定义的就诊病例,即:对疑似与食品有关的生物学、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的感染或中毒性病例、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进行监测。重点(优先)监测对象包括: 5.2.1感染性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的感染性腹泻病人,临床表现为腹泻,可伴有腹痛、发热﹑恶心.呕吐等症状的病例。 5.2.2中毒性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并具有生物学、化学性或有毒动植物性等因素引起的相关中毒症状病例,如农药中毒、亚硝酸盐中毒、毒蘑菇中毒、菜豆中毒、真菌毒素中毒、肉毒毒素中毒、河豚毒素中毒等。 5.2.3异常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但无法明确病因诊断的病例,如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的婴幼儿肾结石病例。 5.3监测内容:对疑似与食品有关或符合病例定义的生物学、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的感染或中毒性病例、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进行监测,包括症状与体征记录、饮食暴露史、临床结果、临床诊断等个案信息。 5.4信息报送 5.4.1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首诊医师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表格》,疾病控制办公室和门诊部经审核接收报卡后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报卡的修订和保存。 5.4.2食源性异常病例信息:临床医生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后,填写纸质《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

学生疾病监测制度

xx中学学生疾病监测制度 为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做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的上报工作,进一步推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在我校的全面实施。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对我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测试与上报工作的具监测制度如下: 一、《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上报情况通报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测试与上报工作的通知》,召开数据上报工作会,对数据上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定要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认清数据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数据报送工作的计划和实施办法。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规定检测,确保上报数据准确。 二、成立专门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xxx xxx 组员:各班班主任 三、定情排查工作 指定专人负责数据上报工作,不可以对数据上报工作听之任之,不闻不问。学校数据上报按规定数据格式和方法上报,数据真实,不许有弄虚作假的现象。 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测试与上报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数据上报工作认识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上报工作,是贯彻落实“健康第一”教育思想,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重要手段。对全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库的数据进行全面统计和科学分析,对于掌握我国青少年健康状况,衡量体育教学成果,科学制定相关政策具有重大意义。数据上报制度的实施将使我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步入量化管理的新阶段。 (二)建立健全数据上报工作制度 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列入工作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出数据上报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办法,从软硬件配备、技术培训、监督检查、工作考评等各方面,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落实数据上报工作。要继续组织进行相关工作的培训,明确学校数据上报工作的责任,把工作落实到人,做到层层有人管,层层抓落实。 (三)数据上报工作要求 1、报送数据的方法根据教育部《通知》的要求,凡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均应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络,将本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数据,报送至“全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简称“国家数据库”)。并注意保存学校代码及国家数据库会员注册号,以备日后查询学校统计报表。 2、报送数据学校的比例和项目。按照教育部对报送《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的学校数量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上报测试数据数量。 2019年3月

食源性疾病管理办法试行

食源性疾病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病例报告 第三章主动监测 第四章信息汇总分析与调查 第五章信息报告与通报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源性疾病管理,配合监管部门加强食源性疾病源头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食源性疾病的监测、报告、调查和信息通报等管理工作。 在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和处置中发现疾病与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相关时,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置外,还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报告和通报。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将食源性疾病纳入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统筹管理,建立健全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调查和信息通报工作体系。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汇总、分析报告的食源性疾病信息,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病例报告 第五条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根据临床表现和病史,

认为或者怀疑是食源性疾病病例的,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第六条医疗机构发现食源性疾病或者疑似食源性疾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 (一)30人以上群体就诊病例; (二)死亡1人及以上; (三)肉毒中毒、河豚毒素中毒等严重中毒性病例; (四)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5人以上就诊病例; (五)地区性或者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5人以上就诊病例。 第七条医疗机构的首诊医生或者负责报告职责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系统报告食源性疾病信息。暂时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或者紧急情况时,可以通过电话报告。 第三章主动监测 第八条国家卫生计生委根据年度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安排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在病例报告的基础上,通过哨点医院开展重点食源性疾病及相关因素主动监测。 第九条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应当会同中国疾病

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流程及管理规定

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流 程及管理规定 Modified by JACK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26, 2020

广饶县陈官镇卫生院 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2018版)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做好食源性疾病病例的登记和报告工作。 一、成立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负责监测工作的综合协调,并设置专职管理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门诊、病房、腹泻病门诊等重点科室要设立兼职管理员,负责本科室内部的组织协调。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由本院或院外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诊疗专家组。 二、病例报告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三、临床医生在全年接诊过程中对发现的所有食源性疾病病例或疑似病例都要及时登记并报告。临床医生发现主诉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的就诊病例,必须做好门诊或住院日志的登记工作,并手工填写(或通过HIS填报)《食广饶县陈官镇卫生院 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2018版)

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不得有缺项、漏项。公共卫生科专管人员负责《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的收集汇总、审核、网络上报和资料存档等工作。 四、临床医生在日常诊疗中一旦发现接诊的病例构成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每起出现2例及以上发病,或1例及以上死亡)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共卫生科(电话:),并医嘱病例留取粪便和呕吐物等标本。重点诊疗科室和检验科等相关部门,要注意留存病例抢救过程中排出的和临床检测完成后剩余的相关生物样本供疾控中心开展进一步的病因学检测。公共卫生科在确认事件属实后,要填写《医疗机构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信息报告登记表》,并及时上报广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 五、公共卫生科负责每周对本院的门诊和住院登记进行一次检查核对。对食源性疾病病例或疑似病例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构成瞒报、缓报或谎报的,一经查实要给予批评教育或 一定的 广饶县陈官镇卫生院 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2018版)

食源性疾病监测管理制度

食源性疾病监测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为保护食品不被污染、避免和减少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护公众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预防保健科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 第三条预防保健科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完成,建立档案。 第四条对食品安全检测检验机构实行认证管理,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市食安办根据全市食品安全质量现状和主要食品污染问题,确定食品监测的重点品种、检测项目和检测周期。由各监管单位负责抽样和检验,完成检验工作后将结果反馈给食安办。 第六条各监管部门承担的本系统的监测抽检任务,由各单位自行安排。 第七条食品安全质量监测结果,按照《市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由食品安全委员会向社会进行公布。 第八条对于食品检测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由食安办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根据专家委员会的意见决定采取相应措施。

第九条相关监管部门在食品检测检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逐级报告,并由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条对污染性食品实行召回制度。 第十一条对受到污染的食品,根据污染程度,按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规定确定处理方案,由市政府和监管部门予以实施。 第十二条需要召回的食品包括: (一)已经引起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 (二)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三)含有对特定人群可能引发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上未予以标识,或标识不全、不明确的食品; (四)经食品安全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十三条污染食品召回程序,按照《食品召回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召回的情况要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

食源性疾病报告制度

食源性疾病报告制度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2017年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手册》等要求,我院作为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哨点医院负责监测食源性疾病病例和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为做好我院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分管院长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的领导,预防保健科、首诊医师具体负责监测工作,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临床医师的全员培训工作。 2、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报告对象包括疑似与食品有关的生物性、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病例。? 3、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上报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首诊医师发现食源性疾病病例应及时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并上报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专管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将病例信息表录入“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进行上报。? 4、预防保健科负责食源性疾病病例网络直报、食源性疾病病例上报统计、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上报质量反馈等工作。? 5、食源性疾病病例上报执行奖惩制度,对及时上报且上报信息填写完整的临床医师进行奖励,对迟报、漏报、上报卡填写缺项严重的临床医师进行相应处罚,奖罚情况报分管领导,每月统计一次。? 6、发现食物中毒群体性事件,首诊医生除填写报告卡外同时报告医疗总值班,还应及时联系预防保健科、检验科等相关科室,封存相关标本,做好登记、抢救记录等资料保存。 7、所有发病人数在2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并及时报县疾控中心,配合其做好流调工作。? 8、对因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例漏报、迟报、瞒报等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相应制度进行处理,对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置。

慢性病监测管理制度上传版

重点慢性病、死因监测管理制度 (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2016一版) 重点慢性病监测以及死亡病人的监测是公共卫生管理的内容之一。为加强我院对重点慢性病以及死亡病人的监测和报告,贯彻落实《成都市卫生和计划委员会关于启动成都市重点慢性病监测信息系统的通知》精神,根据《成都市居民急性心脑血管事件登记报告管理实施方案》《成都市肿瘤随访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报告实施方案》,《成都市居民死亡原因登记报告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及我院病案信息化管理系统的不断更新,重新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组织:成立由医疗院长、病案科主任和网络直报人员以及临床科室 主任组成的报告管理小组,负责全院重点慢性病、死因监测管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报告责任人:科主任为本科室报告工作的管理者和监督者,各主管医生是重点慢性病、死因的报告责任人。 二、报告对象:1、没有区域限制,在我院确诊的所有急性心脑血管疾病、肿 瘤病例。2、凡具有成都市常住户口,在我院通过门诊、急诊、病房或者健康检查等任何一种方式首次确诊的新发高血压、糖尿病病例。3、在我院门诊、急诊、病房死亡的病人 三、报告范围: (1)致死性和非致死性脑卒中(I60-I64),包括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出血、脑梗死及未分类脑卒中,不包括一过性脑缺血发作(TIA)及慢性脑动脉硬化。 (2)急性心肌梗死(I21-I22)和心脏性猝死(I46.1)。 (3)全部恶性肿瘤(C00.0-C97) (4)中枢神经系统良性肿瘤(D32.0-D33.9) (5)原发性高血压(I10) (6)糖尿病(E10-E11、O24):包括I型糖尿病、II型糖尿病、妊娠期糖尿病 (7)死亡病例 四、报告流程及报告要求: (一)门诊慢病系统 (一)进入“门诊医生站”,点击病员,打开“开立”界面。在红色标示“门诊诊断”处按“空格键”按照“ICD-10字典库”进行诊断输入,开立医嘱。 如下:

关于调整xx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调整xx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调整xx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做好食源性疾病的监测与报告工作,结合xx年医院纳入食源性疾病监测医院及部分人员调整情况,经院务委员会研究决定,调整《xx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按要求落实。 附件:xx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方案 年月日xx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方案 为了提高对食源性疾病的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对食源性疾病数据的收集、报告和管理,落实预防为主、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处理的原则,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由于部分人员变动,现调整xx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我院食源性疾病病例工作,统一指挥和协调现场工作,组织对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督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具体负责项目实施。 二、监测细则 (一)定义:食源性疾病病例:主诉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的就诊病例,包括生物性、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及毒蘑菇等所有病例。 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等无法做出明确诊断的就诊病例或事件. (二)重点监测科室:消化内科、儿科、感染性疾病科、急诊科等科室。 (三)监测对象:本院接诊的全部就诊患者,重点为年龄≤14周岁的婴幼儿和儿童,年龄≥65周岁的老年人以及妊娠和哺乳期妇女,特别关注内科、急诊科和儿科的就诊者。 (四)监测内容 1、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管理制度 一、首诊医师负责制 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要增强高度的食源性疾病筛查和报告意识,熟练掌握其临床特征、诊断标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二、监测对象 所有符合病例定义的就诊病例,即:对疑似与食品有关的生物学、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的感染或中毒性病例、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进行监测。重点(优先)监测对象包括: (一)感染性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的感染性腹泻病人,临床表现为腹泻,可伴有腹痛、发热、恶心、呕吐等症状的病例。 (二)中毒性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并具有生物学、化学性或有毒动植物性等因素引起的相关中毒症状病例,如农药中毒、亚硝酸盐中毒、毒蘑菇中毒、菜豆中毒、真菌毒素中毒、肉毒毒素中毒、河豚毒素中毒等。 (三)异常病例:有可疑食物暴露史,但无法明确病因诊断的病例,如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的婴幼儿肾结石病例。 三、监测内容 对疑似与食品有关或符合病例定义的生物学、化学性、有毒动植物性的感染或中毒性病例、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进行监测,包括症状与体征记录、饮食暴露史、临床结果、临床诊断等个案信息。 四、信息报送

(一)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首诊医师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表格》,疾病控制办公室和门诊部经审核接收报卡后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报卡的修订和保存。 (二)食源性异常病例信息:临床医生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后,填写纸质《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报告卡》,疾病控制办公室和门诊部人员搜集和汇总报告卡,及时组织院内专家会诊,确认后将《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报告卡》及时上报辖区疾控中心,并且附上该患者病历的复印件。 (三)报送时限: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报送时间应于病例就诊2日内报送,食源性异常病例信息报送时间应于发现病例1个工作日内报送。 (四)病例报告管理:医院病例报告管理工作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制(包括节假日、双休日),正常上班时间疾病控制办公室和门诊部随时接收报卡并进行网络直报,在非正常上班时间报告总值班。 五、奖惩制度 根据首诊医师负责制,及时上报食源性疾病病例并完整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的,奖励报告医师20元/例,迟报给予责任医师50元/例处罚,漏报给予责任医师100元/例处罚。

8食源性疾病监测培训试题

科室姓名得分 一、定义: 1、食源性疾病: 2、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 二、填空: 1、食源性疾病致病因子包括(17种)病毒(5种)原虫(5种)吸虫(6种)绦虫(3种)线虫(4种)(7种)化学性(9种) 2、《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医疗机构发现其接收的病人属于、或者,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将有关信息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职责:发现其接收的病人属于食源性疾病病人、食物中毒病人,或者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人、疑似食物中毒病人的,应当及时向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食源性疾病的法定报告人。 4、医院报告的病人就诊方式1、(散在病例)2.多个病例(聚集性病例) 5、首诊医生诊断食源性疾病或疑似病例后,填写《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病例信息表》上报预防保健科 三、简答题 1、病例信息采集内容: 2、病原检验内容:

科室姓名得分 二、定义: 3、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包括食物中毒。 2、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参与调查核实的所有发病人数在2人及2人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 二、填空: 1、食源性疾病致病因子包括:细菌(17种)病毒(5种)原虫(5种)吸虫(6种)绦虫(3种)线虫(4种)生物毒素(7种)化学性(9种) 2、《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医疗机构发现其接收的病人属于食源性疾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将有关信息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职责:发现其接收的病人属于食源性疾病病人、食物中毒病人,或者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人、疑似食物中毒病人的,应当及时向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医院是食源性疾病的法定报告人。 4、医院报告的病人就诊方式1、单个病例(散在病例)2.多个病例(聚集性病例) 5、首诊医生诊断食源性疾病或疑似病例后,填写《食源性疾病主动监测病例信息表》上报预防保健科 三、简答题 1、病例信息采集内容:所有哨点医院全年对疑似与食品有关的食源性疾病病例(包括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进行监测。监测内容包括:症状与体征记录、饮食暴露史、临检结果、临床诊断等个案信息。 2、病原检验内容:由科室采集以腹泻症状为主诉的就诊病例生物标本,对沙门氏菌、副溶血性弧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志贺氏菌、诺如病毒等指标进行检测。

食源性疾病监测培训试卷

1.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采集的对象:(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的就诊病例。) 2.异常病例/事件是指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等(无法做出明确诊断)的就诊病例或事件 3.特异性病原体食源性疾病由食品或怀疑由食品引起的,以(腹泻)症状为主的就诊病例。 4.至2016年底,各哨点医院承担监测工作的临床医生培训率达(100%)。 5.发现疑似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6.一旦有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异常健康事件上报,医院应当及时(组织院内会诊),会诊确认后,在(1)个工作日内将报告卡及该患者全部病历的复印件,报至所在地疾控中心。 7.同一哨点医院短时间内发现(2)名或(2)名以上食用同一食物或在同一就餐(送餐)场所共同就餐后出现症状相似病例或原因不明的异常病例属于可疑聚集性病例。 8.至2016年底,各哨点医院网络报告及时率达(100%),准确率达(100%),可疑聚集性事件发现率达(90%)以上。 9.5-10月,每所医院每月至少采集报告(10)例,其余月份每所医院每月至少采集报告(5)例。 10.医院专管人员每日收集病例信息表,登录“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完成网络报告的时限是(1个工作日)。 11.如没有填写(暴露信息),则该病例不予采纳,不计入当月工作量中。 12.被上级部门审核退回的数据,哨点应在(1个工作日)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上报工作。 13.专管人员对院内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实行(周)督查制度。有督查(计划),督查(记录)和结果追踪落实。 14. 《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信息表》中所列的发病、就诊时间应精确到(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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