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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锚喷支护工程)

9 锚喷支护工程

9.1 锚杆支护工程

9.1.1 锚杆支护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本节的规定。

(Ⅰ)主控项目

9.1.2 锚杆的杆体及配件的材质、品种、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不同规格的锚杆进场后,同一规格的锚杆每1500根或不足1500根的抽样检验应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或出厂试验报告和抽样检验报告,并在施工中实查。

9.1.3 水泥卷、树脂卷和砂浆锚固材料的材质、规格、配比、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3000卷或不足3000卷的每种锚固材料进场后抽样检验应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或出厂试验报告和抽样检验报告,并在施工中实查。

9.1.4锚杆安装应牢固,托板密贴壁面、不松动。锚杆的拧紧扭矩不小于100N.m。

检查数量:施工班组每循环中逐根检查,并按本规范附录C表C.1做好《工序质量检验验收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A表A.1的规定选检查点,抽样检查《工序质量检验验收记录》。

检验方法:用扭力扳手扳动、观察,全数检查或抽查。

9.1.5锚杆的抗拔力最低值不小于设计值的90%。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F第F.1.1条的规定选检查点。

检验方法:用锚杆拉力计做抗拔力试验,做好试验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抽查试验记录,必要时进行现场实测。

(Ⅱ)一般项目

9.1.6锚网加钢带等骨架支护的井巷工程净断面规格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1.6的规定。

检查数量:施工班组逐循环按本规范附录A表A.1的规定选检查点,并按本规范附录C表C.1做好《工序质量检验验收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A表A.1的规定选点实查。

检验方法:挂中、腰线尺量检查。

9.1.7锚杆的间、排距均应不大于和不小于设计的100mm。

检查数量:施工班组检查每循环中最大和最小的间、排距,并按本规范附录C表C.1做好《工序质量检验验收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A 表A.1的规定选检查点,抽查《工序质量检验验收记录》或实查。

检验方法:尺量抽样实查或抽查。

9.1.8锚杆孔的深度应不大于锚杆设计有效长度的50mm,且不小于锚杆设计有效长度。

检查数量:施工班组每循环中逐孔检查,并按本规范附录C表C.1做好《工序质量检验验收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A表A.1的规定选检查点,抽查《工序质量检验验收记录》。

检验方法:插杆尺量或抽查《工序质量检验验收记录》。

9.1.9锚杆孔的方向与井巷的轮廓线的角度应不小于75°或与层理面、节理面、裂隙面夹角不小于75°。

检查数量:施工班组每循环中逐孔检查,并按本规范附录C表C.1做好《工序质量检验验收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A表A.1的规定选检查点,抽查《工序质量检验验收记录》。

检验方法:插杆用半圆仪全数检查或抽查。

9.1.10锚杆支护井巷工程的锚杆外露长度应不大于50mm;锚喷支护的爆破材料库成巷后,锚杆不得外露。

检查数量:施工班组每循环中逐孔检查,并按本规范附录C表C.1做好《工序质量检验验收记录》;中间或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A表A.1的规定选检查点,抽查《工序质量检验验收记录》或实查。

检验方法:观察或尺量抽查。

9.2 预应力锚杆(锚索)支护工程

9.2.1井巷预应力锚杆(锚索)支护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本节的规定。

(Ⅰ)主控项目

9.2.2预应力锚杆(锚索)的材质、规格、结构、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不同规格的锚杆(锚索)进场后,同一规格的锚杆每1500 根或不足1500根抽样检验应不少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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