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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办法

目录

1 适用范围 2

2 合同订立基本要求 2

3 合同相对方的审查 2

4 合同内容 2

5 合同评审 2

6 合同订立 3

7 合同履行 4

8 合同管理 5

9 处罚办法 5

10 附则 5

11 附件 5

合同管理办法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成都朝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各项目及部门。

2合同订立基本要求

2.1订立合同,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订立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的合同。

2.2公司对外的金额为一万元以上、除见票一次性付清的一切交易、合作行为,均须签订书面合同。

2.3公司对外的金额为一万元以下、除见票一次性付清的一切交易、合作行为,均须签订委托工作单或者书面合同。

3对合同相对方的审查

3.1审查订立合同相对方是否领取营业执照,有无法人资格,审查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审查其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是否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或许可证。

3.3审查其履行能力和信用。经办人员应收集其营业执照、当年工商年检记录、资质证书或许可证复印件审查(如系自然人应收集身份证复印件)。

4合同内容

4.1 合同包含当事人的资料或者姓名和住所及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等主要条款。

4.2 合同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合同中可以约定定金条款,可以约定违约后采取必要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

4.3 广告、美术、计算机软件等设计制作合同中,应尽可能约定相关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本公司所有,对方不同意约定的,须经总经理审批同意。

4.4涉及商业秘密的合同,应当订立保密条款,约定保密责任。

4.5 合同应尽可能约定由本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者约定合同的履行地为本公司所在地。

5合同评审

5.1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照《合同评审表(工程类、普通类)》进行合同评审,经办部门、总

经办、财务部、审计、项目负责人/分管领导、副总经理及总经理都必须对合同进行评审,根据需要合同相关部门也需要参加评审。

5.2公司签约法律顾问负责对合同的内容、形式的合法性进行评审。合同必须送公司签约

法律顾问进行审查,对合同中的一般问题,公司签约法律顾问可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修改建议;对有重大法律隐患或对公司严重不利的合同,公司签约法律顾问可以直接进行修改。对通过审查的合同,公司签约法律顾问人员应当签名盖章,并注明审查日期。

6合同订立

图1合同订立流程

6.1 合同可以由本公司或合同相对方起草,也可采用工商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印制的格式合同样本。合同中未填写的空白项目应用斜线划去。

6.2 由公司签约法律顾问审查通过的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合同,经办人及该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总经办、财务部、审计负责人签字,交项目负责人/分管领导、副总经理及总经理签字。各部门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合同均需进行招投标。

6.3 一万元以下的合同及委托工作单由经办人签字后,交该部门负责人审查签署,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审核,并由经办部门对合同负全部责任。

6.4 签字程序完成后,到印章管理人员处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应当同时签字(盖章)确认。两页(含两页)以上的合同,应当加盖骑缝章。

6.5对合同进行修改、增删,应在修改、增删处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6.6由本公司保存的合同文本原件不少于三份。

6.7 国家规定应办理公证或签证的合同,合同主办部门应及时到有关机关办理公证或签证手续。7合同履行

7.1合同经双方盖章(如合同相对方为自然人则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应本着“重合同、守信

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合同全面履行。

7.2 合同主办部门应对合同履行的全过程负责,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7.3 合同相对方违约,应当及时按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按约定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通知方式应当选择易被证明的方式。

7.4遇到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紧急情况,经办人及所在部门除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

扩大外,应同时向公司报告,重大合同纠纷和需要经过诉讼、仲裁解决的合同纠纷由公司签约法律顾问处理。

7.5合同纠纷报告及时处理规定:

7.5.1合同纠纷金额在一万元(含)以下的,报告公司签约法律顾问、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项

目负责人;

7.5.2合同纠纷金额在一万元(含)以上五万元以下的,报告公司签约法律顾问、部门负责人、

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公司副总经理及公司总经理,并通报集团法律事务部;

7.5.3合同纠纷金额在五万元(含)以上十万元以下的,报告公司签约法律顾问、部门负责人、

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公司副总经理及公司总经理,并通报集团法律事务部;

7.5.4合同纠纷金额在十万元(含)以上的,直接报告公司签约法律顾问、集团法律事务部,并

通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项目负责人、公司副总经理及公司总经理;

7.5.5合同纠纷金额在十万元以下的,原则上由公司借助签约法律顾问自行解决;合同纠

纷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解决方案应由公司签约法律顾问会同集团法律事务部共同作出;

7.5.6 法律事务部应定期或不定期追踪合同的履行,发现问题及时向合同主办部门或公司领导提出,并督促合同主办部门及时进行处理;

7.5.7 合同纠纷须报告公司法律顾问、部门负责人及公司领导;

7.5.8 合同纠纷应由公司经办部门会同法律事顾问共同解决。

8合同管理

8.1经办部门对合同的起草、审查、订立、履行负直接责任。

8.2各部门签订的一切合同均应按规定统一编号管理。

8.3合同由经办部门、总经办、财务部各存原件一份,需进行妥善保管五年以上,

不得遗失。

8.4三年以上(含三年)的长期合同,由总经办、财务部、集团总部各保存原件一份。

9处罚办法

9.1对违反本办法,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将予以经办人人民币50元罚款,对其部门负责人

处以人民币100元的罚款。凡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将按《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经济责任,予以处分直至开除;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9.2履行完签字手续的合同,印章管理人员才能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否则对合同经办

人员及印章管理人员处以罚款人民币50—1000元。

9.3履行完签章手续的合同,财务人员才能支付款项,否则对其处以人民币500元∕次的

罚款,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予以处罚。

10附则

10.1 本制度由成都朝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经办负责修订和解释。

10.2 本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试行3个月。

11 附件

合同管理办法74266

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合同管理工作,健全公司内部管理机制,依法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提高经济效益,避免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包括公司及其分、子公司与其他法人、组织及自然人签订的各类合同。劳动合同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及下属各部门。 第四条合同管理实行承办人(经办人)制度和合同备案、审核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法律事务部为公司的合同综合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国家有关合同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制定、修改公 司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参与合同的考察、论证、谈判和起草工作; 3.审查、监督公司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定期向公司领 导汇报; 4.建立主管范围内的合同档案,对合同进行登录、统计、保管 及例行报表; 5.负责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使用(登记、发放、回收、备 案)及签发《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6.依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7.对不适当合同有权向公司领导建议否决和撤销; 8.组织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 第六条法律事务部对公司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指导、监督、检查。 第七条法律事务部负责本业务分工或授权范围内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1.建立健全本单位合同管理制度; 2.监督本单位的合同依法、依程序签订; 3.建立本单位的合同档案,对合同进行登录、统计、保管及例 行报表; 4.监督检查本单位合同的履行; 5.其他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条法律事务部指定一名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1.协助合同承办人(经办人)员依法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 2.提请法律事务部备案本单位的合同; 3.负责保管和使用本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未经领导审核批准, 不得擅自在合同上盖章; 4.负责建立本单位的合同档案,对合同进行登录、统计及保管; 整理和保管合同档案资料; 5.监督本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并将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 告本单位领导和法律事务部。 合同管理员要参与合同的前期考察、论证、谈判、招议标,合同的起草、审核工作,要建立合同档案,负责合同专用章的管理、使用。依法参与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 第九条每一件合同必须确定一名主要承办人(经办人)。 合同签订必须落实到具体的承办人(经办人)。没有具体的经办人的,落实到法律事务部办理。承办人(经办人)为签订合同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合同的手续办理事宜。 承办人(经办人)可以是业务人员或法律工作人员,但不得是社会临时性借、聘人员。 承办人(经办人)须依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进行工作。

合同管理制度试行版

合同管理制度试行版 为了规范公司的合同拟定、审核、签订、监督合同履行及合同文本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一、合同签订形式要件要求 (一)对外发生经济往来需签订合同的,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书面合同未签订生效之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约定内容。 合同签订后,任何对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或提前终止合同等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二)合同带有附件的,应在合同中写明附件的名称,合同附件应与合同约定的内容一致; (三)书面合同必须以双方盖章及各单位时任总经理签字为必备条件,要求合同相对双方使用法定用章盖章(法定用章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四)合同盖章时,除应在合同落款处盖章外,必须同时盖骑缝章,骑缝章应保证完整,并应覆盖合同及附件每一页; (五)合同内有手写内容或对原有条款进行手动修改的,该部分必须由双方盖章予以确认;应保证双方持有版本均进行了修改,不得出现部分合同进行了修改、部分合同未修改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审批制度,合同按授权经各级财务、法务及相关部门审核并由授权领导书面批示同意后才能盖章履行。 (七)应要求交易对方先行盖章,各单位尽量不先行盖章。 二、合同签订实质要件要求

(一)应严格审核交易对方主体资格、履行合同能力、信用情况等,应当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确认其签约资格,必须时,各单位应从工商部门直接调查相关材料。 (二)签订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必须一致,合同条款应详细、规范、完备,公司已经下发合同范本的,原则上应使用公司合同范本签订合同,特殊情况使用非范本的,须经法律顾问审核。 (三)公司签订的合同除其他必经程序外须经法律顾问审核,合同审核授权及流程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法律顾问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异议的,应尽可能进行修改,无法修改的,由授权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签订合同。 三、合同拟定 (一)各业务及职能部门应以公司合同范本(由公司法律顾问拟定的,经公司有权领导批示后,由业务和职能部门在对外业务中使用的合同文本)为版本对外进行业务洽谈。业务部门根据合同谈判具体情况将有关约定的业务内容填写在合同范本中预留的空格处,对合同范本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删减或增加的应在合同范本的特别条款中进行约定。 (二)公司暂无合同范本的 各业务及职能单位应草拟合同文本,法律顾问应给予法律方面的指导和协助,但业务条款应由业务部门明确。 (三)重大项目,法律顾问应参与谈判、进行调研并负责拟定相关合同,对于法律顾问未参加谈判、进行调研的,谈判与调研人员应对法律顾问提交纪要、报告及资料的真实性全面性负责。

武汉理工大学技术合同管理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技术合同管理办法实施说明 第一条为有利于实施《武汉理工大学技术合同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合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说明。 第二条合同管理办法所称的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就 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视同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 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其他横向科研合同是指学校教师、科研人员所签订的、与其专业相关的、完成专项任务的合同。 第三条项目负责人商签技术合同时应当了解的对方当事人资信状况,一般包括对方登记注册的必要信息以及自然人的身份信息。因合同审批必要时,项目负责人应当出具相应证明。 第四条技术合同可以采用合同示范文本订立,也可以经协商一致后 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在签订、变更、终止技术合同以及对外订立委托 加工、转委托部分研发任务等合同时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审批表。 因履行技术合同和其他横向科研合同而对外签订的买卖合同、租 赁合同等应当由各二级单位审批签章或经学校国资管理部门审批签 ^章O 第六条合同的审批流程见附件。

第七条合同金额在 30 万元以下(含 30 万元)技术合同和其他横向科研合同,由学校所属的院(所、中心)的院长或主管副院长(主任或主管副主任)审批,但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与外单位联合建立研究院(中心)合同等合同必须由学校科学技术发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批。 第八条合同管理办法第十条所称的重大风险是指现有履约能力不足 存在的技术困难容易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作为开发标的的新技术可能在合同届期之前被他人公开等等。 重大赔偿责任特指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超过合同总金额。 第九条技术合同、其他横向科研合同一般不得约定技术秘密或知识 产权仅归属于对方当事人,尤其不得限制学校教学、科研的使用和其他教师、科研人员的合法权利。 第十条保密条款的约定不得影响学校的教学、科研活动或课题组以 外教师、科研人员的教学、科研活动。 第十一条技术合同中不得承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称的“对方当事人不具有缔约能力”是指未经授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内部机构、无(限制)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权代理人。 第十三条合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称的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是指禁止性规定和与合同效力有关的义务性规定。 第十四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期限应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中约定的使用费原则上每年不低于 20 万元。 第十五条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发明人或设计人应当负责先行评估,预付评估费用。评估费用从学校收取的专利权转让费中按规定扣除。 第十六条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发明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商签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 第十七条因专利无效、侵权、提前终止产生的法律责任或专利 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发明人承担。 第十八条凡属《武汉理工大学科技项目与经费管理补充规定》【校 科字( 2008 )1 号】第一条规定的、对方当事人要求出具增值税发票或需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细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试行) 目录 一、总 则 (1) 二、合同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1) 三、合同的拟定及谈判 (2) 四、合同的审核及签订 (4) 五、合同的履行 (6) 六、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6) 七、合同的归档 (7) 八、附则 (7)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合同的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减少经济纠纷的发生,使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协议(以下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具体包括建设工

程合同、委托合同、采购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行纪合同以及其它各类民事合同等。本办法所称职能部门是指本公司各业务执行部门及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本公司对所签订的合同进行拟定、审查、监督、登记、归档等处理。具体包括资信调查、意向接触、商务谈判、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二、合同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第四条本公司合同的综合管理工作统一由财务部和法务负责,具体包括全公司合同的登记、编号、送审、统计等工作。 第五条各职能部门合同的拟定、洽谈由本部门负责人委派专人负责,具体负责本部门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的合同管理职能: 1. 负责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并按规定使用合同专用章。 2. 负责合同管理日常工作,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妥善保管合同文本、相关文件、重要数据及证据材料。 3.对合同进行财务层面的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4. 对各职能部门合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配合主办部门的合同签订工作,参与合同的起草、论证、审查、谈判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工作。 6.协助办理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手续。 7.指导配合各部门办理合同的报批、鉴证和公证等事项。 8.承办其他有关合同管理工作。 第七条法务的合同管理职能: 1.制定、完善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办法和合同审查流程,并组织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实施。(流程见附件) 2.宣传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总结推广合同管理工作经验,通报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3.对合同进行编号,联系顾问律师进行初审,并定期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4.负责本公司格式合同的制订和审批。 5.对各职能部门合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本公司所签订、批准合同的最终归档工作。 7. 建立本部门的合同管理台帐及统计报表,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

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

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避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风险,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国家有关印章使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合同专用章的 管理。 第二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发放合同专用章: (一)对外联系购销、加工任务较多的部门; (二)取得授权委托具独立经营资格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成都金龙酒厂或部室对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监督机构 第四条具备本管理规定第二条条件的部门、分支机构为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实行合同专用章专责人保管制度,由企业的负责人授权合同专用章专责人,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企业建立《合同专用章管理表》,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在表上予以记录。被授权人员工作变动的应办理用章的交接手续。 第五条厂部法律事务室负责对企业合同专用章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情况。企业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记录和材料。 第三章用章的流程及档案保管 第六条合同专用章的用章申请审批权由企业依据合同的审批权限授权相关负责人员。超越授权范围的,将追究负责人和使用人的责任。申请人依据已获审批的《用章审批登记表》到用章管理员处办理用章。 第七条《用章审批登记表》包括用章日期、用章单位、用章内容、批准用章人、经

手人、盖章人等内容,必须逐项登记字迹要清楚。 合同专用章的管理人应对《用章审批登记表》上记载内容予以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盖章,并将用章记录在《用章登记簿》上登记。 第八条对须经过多部门会签的合同,凭会签表并在《用章登记簿》登记,可使用合 同专用章,会签表复印件应保存备案。 第九条禁止在空白文本或空白合同书上预盖合同专用章。 第十条所有用印申请审批流程必须按以上流程严格执行,特殊紧急事项需要用章的,如单位领导均外出,用章人可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有用印审批权限的领导口头请示核准后,用章管理人方可用章,事后用章人应补齐用章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合同专用章管理人不在岗时,印章保管部室负责人应指定一名临时用章管理人,临时用章管理人除按照用章程序在合同上用章外,应于《用章审批登记表》 的盖章经手人处签名备查。 第十二条盖章完毕后,印章保管人应将《用章审批登记表》、《用章登记簿》或相 关文件审批表复印件等资料存档以备检查。 第十三条一般情况下,不得将印章携带出单位外使用。如确需在单位外用印时,必须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办理印章出借手续,并由印章管理人员或企业负责人指定的 专人到场监印。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用章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合同专用章,不得擅自出借、携带外出。 所有人员都必须严格依照本管理办法规定程序使用印章,不得越权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违反本管理规定造成损失的,企业有权给予处分,并要求责任人员 赔偿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专用章发生遗失、损毁、被盗等情况时,用章管理人应即日向办公室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美轮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17年制订) 讨论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 第三章合同的管理权限 第四章合同的订立 第五章合同的审核 第六章合同的签约权限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八章合同的检查 第九章合同的纠纷处理、 第十章合同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章奖惩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把风险控制到最低限度,切实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各项目部在开发建设和商业、商务活动过程中的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合同、协议(以下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具体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委托合同、采购合同、借款合同、监管合同、保险合同以及其它各类民事合同等。 第四条各部门和各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落实合同管理工作。 第五条签订和履行合同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从事违法活动,扰乱公司经营管理秩序,损害公司利益、国家利益或社会公众利益。 第六条公司合同的管理、承办、审核、履行和档案管理人员等,对合同负有保密义务,严禁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公司设立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负责合同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和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公司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协助总经理做好各专业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合同管理的领导工作,主要负责指导有关合同管理制度的制订和监督执行,研究审定公司合同,审核合同管理奖、惩建议。 合同主办部门、管理部门和法律顾问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履行合同管理职责。 公司的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综合部门管理、专业职能部门、承办部门和履行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条公司集团办是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合同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拟订公司合同范本,并推行使用。 (四)参与重大合同、重要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五)审核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

合同管理条例(试行)

合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合同的签订、加强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中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合同包括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施工合同,劳动(务)合同、服务合同等,所有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 3.引用/应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术语和定义 经办人:合同中的委托代理人或合同事项的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业务员、采购员等,与对方直接接洽的人员。 5.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5.1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合同模版的起草、编制、改版,定期对公司合同进行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合同中出现的风险;负责保管公司非经营类的合同(如劳动/务合同、施工合同、服务合同等)。 5.2经办人(业务员/采购员):以公司的合同模版,负责合同前期的沟通衔接,保障合同签定后的履行。 5.3事业部负责人:负责对经办人(业务员/采购员)的合同进行评审,修改并代表公司签约;同时负责监督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等事项,对可能有损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损失的事项予以杜绝,同时每月所签定合同原件汇总上交到服务部。

5.4物资部:负责公司原材料和办公用品等所有物品的采购及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并负责保管公司采购类的合同。 5.5服务部:负责销售部销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并负责保管公司销售类(包含其他事业部)的合同。 6. 管理要求与方法 6.1 合同的必要内容 1、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质量标准、单价(价格审批)。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等。 6.2 合同的模版化管理 1、公司合同进行模版化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起草、修订、并送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发行,发行后各事业部可依据最新合同模版进行订制化处理,在保障公司利益的前题下与对方签定正式合同。 2、模版化合同管理执行过程中,由于我方部分合同条款导致无法与对方成交的情况,经事业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变更或删除,经办人不可擅自变更,对于公司发行的合同模版中必要项目如需变更或删除必须由事业部负责报送总经理,经总经理书面同意后方可修改。 6.3 合同的评审与签定

吉林大学技术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吉林大学技术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管理学校的技术合同,有效维护学校和发 明创造人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吉林大学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就从事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等科技活动而订立的技术合同的管理。 经学校授权并以吉林大学名义从事科技活动所订立的技术合同的管理亦适用本办法。 学校科技人员因承担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研究开发任务而与相关管理部门签订的课题(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的管理事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技术合同主要分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四大类。 第四条订立技术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应有利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相关技术权益的保护,有利于加速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第五条技术合同实行技术负责人(项目联系人)负责制。 第六条技术合同的归口管理由学校科技管理部门负责。 第七条利用技术合同损害学校声誉、造成学校技术权益损失的,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第二章技术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学校,学校科技管理部门统一以吉林大学名义对外订立技术合同。未经学校科 技管理部门同意,校内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学校的职务技术成果对外订立技术合同。 第九条订立技术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技术合同的格式及内容一般以国家科技管理部门或相关科技计划项目主管部门拟定并提供的示范合同文本为准。以协议形 式订立技术合同的,协议应具备示范合同文本所要求的主要内容。 第十条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应订立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应约定研 究开发成果的归属。 实施转化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的,参照技术开发合

合同管理办法(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合同管理办法(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合同管理办法(标准版) 1、总则 1.1为了规范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根据《合同法》和《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管理办法。 1.2本合同管理办法适用于XXX局XXX港XXX港区滨江综合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工程项目分包、设备物资采购,各部门在处理相关事宜时,均应按本办法执行。 2、分包合同划分 分包工程按技术复杂程序和规模不同,分为一般性分包项目和重大工程分包项目。 3、合同评审方式 一般分包合同评审可采取传阅或会审方式;重大分包工程合同应采取会审方式,并作好会审记录。 4、分包合同评审内容

对分包人资质、资信、技术、设备、材料、主要人员组织、相关工程经济、财务能力方面进行评审,是否满足工程条件。同时对合同涉及到项目部的工作内容、条件,项目部是否满足,给予评审。 5、分包合同评审程序 5.1根据现场需要确定分包项目。 5.2提交分包报告并获得项目部批准。 5.3对有资格的分包商邀请或公开招、议标。 5.4合同部根据程序文件制度评审内容和表格。 5.5组织召开标书评审会议。 5.6合同部作评审记录。 5.7归纳、提交评审报告。力量 5.8项目部领导成员讨论审批。 5.9确定分包单位。 5.10合同谈判。 5.11合同会审。 5.12合同签署。

兰州大学经济合同管理办法LanzhouUniversity.doc

兰州大学经济合同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经济行为,维护学校合法权益,防范各类财务风险,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经济合同是指以兰州大学的名义,与其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经济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经济合同订立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维护学校的正当权益,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损害学校利益。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经济合同包括商品买卖合同、基建工程及修缮工程合同、合作办学合同、委托加工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借款合同、债权债务的清偿合同、服务合同、捐赠合同等各类经济往来的合同。不包括科研合同与劳动合同。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五条学校财经领导小组是经济合同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并负责合同管理办法的解释。 第六条财务处是经济合同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合同签订程序的审核、合同正本的保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等工作。 第七条校长办公室负责授权委托等手续的办理及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第八条合同承办部门是经济合同的履行部门,负责合同文本的草拟、送审、报批及履行等工作。 第九条学校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其职责范围,受理本部门所管辖经济业务合同的审核、授权范围内合同的签署及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等工作。

(一)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全校各单位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图书、教材采购合同,学校公共场馆专用设备、设施采购和日常维修合同,各类咨询、委托、租赁等服务合同的审核、签署及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 (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各类实验室的设施、设备、办公家具采购及实验室、试验站内部修缮合同的审核、签署及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 (三)基本建设处:负责基本建设工程合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和改扩建工程合同的审核、签署及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 (四)后勤管理处:负责学校各类房屋修缮、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工程及校内旧建筑物拆除(基建处新建项目原址旧建筑物拆除工程除外)工程合同,小型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及后勤专用设施、设备及原材料、燃料、粮油、肉食品等消耗材料采购合同的审核、签署及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 (五)教务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按各自的职责范围负责合作办学合同的审核、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 (六)财务处:负责借、贷款及对外投资合同审核、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 (七)发展规划处:负责学校各类捐赠合同的审核、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 (八)审计处:负责各类委托审计合同的审核、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 (九)其他单位按照《兰州大学采购和招标管理与监督办法》规定负责本部门所管辖业务经济合同的审核及监督。 第十条重要经济合同应经学校法律顾问审查把关,以确保学校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第十一条合同原则上应采用国家有关部门统一制定的格式文本,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 1总则 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在公司经营范围内产生的的合同、协议,包括产品采购、销售、技术维护等业务均列入本制度管理范畴。 3术语定义 3.1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3.2合同主体:又称为合同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 4职责范围 4.1总经办: 4.1.1主持召开重大项目的合同综合评审会议; 4.1.2负责审定重大合同评审结论并会签合同审批。 4.2法律顾问: 4.2.1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对合同文本的规范性、文字表达的准确性、内容的合规合理性进行审查,形成示范性合同文本; 4.2.2 尽量避免和预防法律风险,并协助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4.2.2按照职责权限,对涉及重大经营事项的合同会同公司内部流程审批,并在《合同审批表》中提出法律意见。 4.3 分管领导职责 分管领导应对合同内容进行详细审查,并对合同执行结果负责。 4.3综合部:

4.3.1综合部负责收集各部门提交合同,并提交法律顾问审查; 4.3.2负责审查合同盖章条件,按照《印章管理办法》审查盖章条件;审查合同一合同文本的一致性和合同主体与印章名称的一致性。 4.3.3负责建立《印章使用登记台账》,对各类加盖印章信息进行登记、保管、统计; 4.3.4综合部负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管理; 4.5财务部: 4.5.1财务部负责审核价款、酬金和结算的合理性等; 4.5.2负责及时跟进合同执行情况,向业务部门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4.5.3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必要时提出处理建议。4.6合同承办部门: 4.6.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6.2根据公司经营要求及对外合作意向,结合部门的职责范围,完成合同签订前的调查、洽谈工作; 4.6.3负责调查、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等。 4.6.4根据合作要求以及示范合同文本起草正式合同文本,或要求对方提供正式合同文本; 4.6.5负责督促合同执行单位履行合同,参与合同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处理合同索赔; 4.6.6负责将未签订、实施的合同文本按本办法规定流程送审; 4.6.7 负责对合同实施编号、归档,负责合同资料原件的保管; 5工作程序

合同管理办法-新

、主旨 为更加合理的使用公司资源,避免因人为造成公司损失,及时、高效的促进产 品上市,同时规范品包装及宣传品制作,现制定《产品包装及宣传品制作确认流 程》。 二、适用范围 手机制造筹备小组 三、内容 (一)产品包装及宣传品设计流程 1、手机制造筹备小组采购部负责人,根据产品的上市时间,以书面形式向 营销企划部提出产品包装的设计要求及设计完稿时间。 2、手机制造筹备小组商务部负责人,向营销企划部提供产品功能文字介绍 和产品样机。 3、手机制造筹备小组营销企划部根据产品功能和产品样机, 提出产品卖点及包装表现形式,选择广告公司,签定设计合同,规定其明确设计稿完稿时间。 4、产品包装及宣传品设计稿审核,由营销企划部负责产品卖点及广告文字 审核、产品认证部负责产品包装标识、标志审核、产品项目经理负责产品 功能介绍审核。

能定稿。 包装及宣传品设计确认流程图 企划部:提出产品卖点、广 广告公司:根据包装及宣传 4— 后,呈 (二)产品包装及宣传品制作 *手机筹备小组自行采购包装及宣传品(需要营销企划部协助制作) 手机制造筹备小组营销企划部提出产品包装及宣传品的设计,材质、 结构形式的要求及制作标准。 手机制造筹备小组采购部, 根据营销企划部的指定要求, 选择印刷 制品厂, 规定产品包装或宣传品制作要求, 明确规定产品包装制作 印刷制品厂提供的产品包装或宣传品打样, 需经产品采购部、产品认 5、产品包装及宣传品的设计定稿, 需产品采购部、产品认证部、营销企划 部、产品项目经理确认签字, 最后由移动通讯事业本部总经理批准, 方 产品项目经理:向营销 采购部:提报包装及宣 (1) (2) 打样、 封样时间。 (3)

万科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北京万科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目的 为加强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公司权益,根 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2.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北京市朝阳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开发项目。 3.职责 3.1.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审算中心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 指导、监督检查,北京市朝阳万科成本管理部负责实施细则的制订。 3.2.北京市朝阳万科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 理等)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一般规定、合同订立管理、合同履行管理、合同档案管理、其 他规定) 4.1一般规定 4.1.1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类合同中,土建、安装、材料设备采购、装饰、园林环境、 勘测、检测、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等合同必须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土地、设计、 媒介广告类合同参照本管理办法的精神执行。 4.1.2万科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4.1.2.1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 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 4.1.2.2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 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且能及时结清的零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已经界定清楚归属的 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 4.1.2.3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 即先行施工。 4.1.2.4招标原则 本原则包括以下两方面含义: ◆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除下列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 式确定:(1)某项工程、产品业已经过万科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2) 某些政府垄断工程;(3)属于《万科集团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适用情形,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最新版】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员工对外业务往来中的行为,明确员工在工作中的职责,防止公司蒙受不必要的经济的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2、合同作为明确合同双方权利的义务的依据,具有法律约束力,故凡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以公司名义与外界发生经济往来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3、本办法所指合同均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视为合同的组 成部分。 4、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限公司的房地产经营开发、建设工程、设计、销售、借款、维修、保险等经济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5、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对合同进行动态监督管理,有关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重要事宜由法律顾

问对各部门实行指导。 二、合同的订立的履行。 1、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2、一般合同由各级经办人自行拟稿,合同内容包括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 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 3、国家格式化的合同由经办人按合同纸上的要求填写。 4、重要合同由法律顾问负责拟稿。 5、拟稿完毕后,经办人填写合同流转单,将合同稿一并交部门经理审核。 6、部门经理对合同稿进行审核,同意则转财务部,否决则退回。 7、财务部根据财务制度和资金情况对合同稿审核并签署意见,

同意则转法律顾问,否决则由 经办人根据情况退回,或者要求继续流转同时财务部意见予以保留。 8、法律顾问根据法律要求对合同稿审核并签署意见,同意则继续流转,重要合同则再转总经理,非重要合同则直接交印章保管人用印。 9、法律顾问对合同稿予以否决的、则由经办人根据情况建退回,或者要求继续流转的合同稿同时法顾问意见予以保留。 10、上述流程中财务部、法律顾问予以否决,而根据经办人要求继续流转的合同稿,必须最后经总经理审核。 11、总经理对重要合同稿和有争议合同稿予以审核并具有终审权,同意则交印章保管人用印,否决则退回。 12、审核意见签署在合同流转单上,审核同意的应同时在其中一份合同正本签字,作为财务部做财务处理的依据。 13、合同签章生效后,交财务部,其中有各相关人员签署意见的

合同管理制度(暂行)

贵州企业制度 制度类型:合同管理类版次:第一版 制度编号:发放范围:全公司 贵州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贵州美富力能源有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各下属集团公司及其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切实执行本《制度》,做好永茂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凡违反规定操作而造成企业损失的,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一切由公司、各部门对内、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 第二章合同洽谈 第四条:签订合同或协议前必须选择两家以上合作单位进行对比选择(特殊行业例外),本企业相关负责人须有两人以上参加合同或协议的洽谈工作。 第五条:公司行政人事部相关负责人组织拟定合同或协议,必须按照合同的基本要素来进行;如工程类合同必须按照:工程范围及工程价款、工期及质量安全要求、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保修金及保证金的扣留等。 第六条:合同所含的条款必须能为企业减少损失和提高工作效率、质量,又能为合作方所接受。(注:如工程合同中按工程进度支付款项、乙方必须交纳保证金等条款) 第三章合同审核权限、审核流程

第七条:非工程类的合同或协议,须由公司财务部、法律顾问和其他相关部门召集会议商议,进行审核和修改,在上述部门负责人在合同审核表上签字后,按照合同金额大小报上级领导审批: 第八条:公司合同或协议的审核权限及流程: 注:由公司总经理最终审核签字后生效。 第四章合同订立管理 第九条:合同审核必须认真履行审查义务,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是否有经营权、是否有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及其相应代理权限等。既要考虑本方的权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十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审核同意签订的合同,应当由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编号审核流程进行签订,并加盖企业印章。第十一条:在工程合同审批过程中,因工程工期等紧急、审核人员出差或其他原因不在公司的情况下,可由公司相关负责人将工程合同直接总经理签字生效,免除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对于重要合同,原则上应当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当面签订。对于确需公司先行签字并盖章,然后寄送对方签字并盖章的,应当采用在合同各页码之间加盖骑缝章、使用防伪印记等方法对合同文书加以控制,防止对方当事人任意增减、修改合同条款和内容。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 行政服务中心- 中国科学技术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学校作为一方当事人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书面协议。 第三条 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应当遵循防范风险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对合同实行分类管理、归口实施。 第二章 合同的分类与归口 第五条 学校根据业务和职能,分别授权以下单位为合同归口部门: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涉及其管理事务内容的合同;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涉及人力资源与人事管理等内容的合同; (三)研究生院负责涉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以及其他高端培训的合同; (四)科学技术处负责涉及科学技术研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等合同; (五)资产与后勤管理部负责涉及物资设备及劳务采购、

租赁、实物赠与、处分无形资产等内容的合同,负责涉及后勤服务保障内容的合同; (六)校园基本建设办公室负责涉及基本建设新建项目的建设规划、勘察、设计、工程承包、监理等合同。 以上各项未列举的合同,由党政办公室负责。 第六条 合同内容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归口部门的业务或职能的,根据合同性质或主要条款确定合同归口部门;不能确定的,由所涉归口部门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的,由学校决定。 第七条 学校根据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和顺序刻制合同专用章,由各归口部门管理和使用,并同时遵守学校关于印章的管理规定。校内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合同专用章以外的印章签署合同。 需要使用学校法人印章签订合同的,从其特别规定。 第八条 各归口部门根据其业务内容和管理职能,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分类制定合同示范文本。 各归口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合同管理责任人,并确定专人作为合同管理人员。 第三章 合同的签订 第九条 除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直接签署合同外,学校授权各归口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合同的委托代理人,其他人为代理人的,应当有特别规定或者由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 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署合同时不得超越和滥用代理权。

合同管理规定及方法

合同档案管理规定 1、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企业档案管理,明确职责、强化职能,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便于更有效的为本企业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档案收集归档、组卷装订、借阅使用、保管期限、统计、销毁及其制成材料的质量要求,企业档案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1.2 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南京中建化工名义签约的购销合同。购销合同主要包括:独立的构件供应合同、风力塔架设备销售合同、压力容器供货合同、分包合同和其他经济合同等。如承接工程施工合同,按照安装公司名义承接的项目施工合同模式。 1.3 管理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 (2)诚信履约原则; (3)全过程合同风险管理原则。 1.4 术语和定义 (1)合同管理 本手册所称的合同管理,是以合同文本为载体,以签约把关、履约监控为基础工作和基础目标,以合同风险防控、合同效益提升为核心价值的,风险与效益兼顾、合约与法务融合的复合型企业管理工作。 (2)工程分包招标

企业在其内部向具备相应施工资质或劳务资质的施工单位发布招标信息,通过竞争,选择分包单位,并与之签订分包合同的行为。 (3)重大合同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 购销合同额在3亿元(含)以上的合同; 以八局名义或中建安装公司名义签订的购销合同; (4)风险合同 购销合同额在3亿元(含)以下,且属于以下范围之一的合同:预计合同履约过程中最大净现金流出超过合同总价的10%的项目; 供货加工完成时净现金流出大于合同总价的5%的项目; 以现金支付履约担保的; 合同工期、质量罚款无上限,无条件禁止供货的。 (5)一般合同 指除重大合同、风险合同以外的合同。 (6)经济合同 本篇所述经济合同指除劳动合同之外的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分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联营合同、法律类合同、非法律服务类委托合 同、对外投资合同(股权收购、房地产、基础设施等)、融资合同、合作 协议、租赁合同、担保合同、技术合同、设计合同、借款合同、综合授 信协议、银行承兑汇票协议等。 2、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各级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各部门资料员为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保守秘密,应接受专业知识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具备必要的档案专业和相关专业知识,定期接受公司的评比和考核。 3、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一)凡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材料、图表、声像、软件及实物荣誉等。 (二)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1.归档的纸质文件资料必须是原件,正文附件应齐全完整、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规格统一、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合生创展集团有限公司 合 同 管 理 办 法 (试行) 二零一零年二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合同管理 (5) 第三章合同签订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合同起草 (6) 第二节合同报审及审批 (9) 第三节合同审批模式 (15) 第四节合同修改、定稿 (17) 第五节合同复核、打印 (19) 第六节合同签字、盖章 (20) 第七节合同注销、补签及补充合同 (22) 第四章合同履行跟踪 (24) 第一节合同履行跟踪部门及跟踪人 (24) 第二节合同履行跟踪及跟踪资料 (25) 第三节合同的变更、提前终止和解除 (28) 第四节合同纠纷处理 (30) 第五节合同终止 (33) 第五章招标合同 (33) 第六章合同范本 (36) 第七章合同信息化管理 (38) 第八章合同的档案管理 (41) 第九章合同监管 (43)

第十章附则 (4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宗旨 为加强集团合同管理,明确合同管理的职责和权限,防范合同风险,维护集团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合生创展集团(下称集团)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对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旨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 集团包括:集团按管理架构设立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部、片区(地区)公司、项目公司、集团在国内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及集团在境外注册的公司。各专业集团(指商业地产总部、物业管理集团、酒店管理集团等) 应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合同概念界定 本管理办法所称合同,包括具有书面形式的合同书、协议书、补充合同书、补充协议书以及具有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性质的意向书、备忘录、会议纪要、信函等(不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 第四条合同签订原则 集团签订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集团经营发展战略目标和发展方向; (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集团管理制度; (三)有利于集团的利益,维护集团合法权益; (四)优先使用集团合同范本库内的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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