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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标识制度流程

手术标识制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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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标识制度流程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手术部位标识相关制度

为保证手术患者、手术部位、手术方式的正确,确保手术患者的安全。防止手术过程中患者及手术部位出现识别错误,确保手术部位标记工作有据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1.凡需行手术治疗的患者都在手术部位做标记。尤其对涉及有双侧(有左右侧之分的肢体、器官、部位等)、多重结构(手指、脚趾、病灶部位)、多平面部位(脊柱)的手术,必须对手术侧或手术部位做体表标识。

2.标记部位在技术上或解剖学角度来说是不可能或不可行的(例如,粘膜表面或肛门)时候,应准备好一份书面的替代程序,即在医生术前谈话单“术前准备”栏上注明“手术部位确认为——部位”并与家属确定。

3.涉及替代程序的其他情况的实例包括:单器官手术,如腹部、心脏、阴道、尿道、肛门手术等;事前没有明确部位的手术或操作,如心导管手术、牙齿的侵入性操作;不适合做皮肤标记的婴幼儿,但需在病历上记录或相关的放射等特检资料上做好记号。

4.临床医师在医疗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及《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5.主管医师术前要明确手术方式、手术部位、手术目的。

6.择期手术患者于手术前一日由主刀医生或一助与患者或家属共同核对确认后,由医生用蓝色油性记号笔在手术部位做标识。急诊手术诊断后由主刀医师或一助在手术部位用蓝色油性记号笔做体表标识。

7.病房护士术前准备时应核对确认手术部位标识,如有疑问时,联系医生,查对确认。

8.手术室人员到病房接患者时,依据手术通知单和病历与病房护士及患者或家属三方同时核对,再次确认手术部位的体表标识,无标识者暂不接入手术室。待手术医师标识清楚确认后方可接患者入手术室。

9.病人送至手术室后,巡回护士核查手术部位标识。标记有疑问时,联络医师至手术室等候区,完成手术部位标识。

10.麻醉医生在为手术患者进行麻醉前,严格遵守《查对制度》,认真查看即将手术患者手术部位是否有标识,并查对术前切口标识是否和患者即将手术部位一致。若无标识或标识与手术部位不一致,麻醉医师可拒绝为患者进行麻醉,直至手术医师标识清楚方可进行麻醉。

11.医师切开皮肤前,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巡回护士三方同时确认手术部位。

12.标记方式:

(1)普外科——以记号笔标识于相应手术体表部位;

(2)骨科——手术标记方式以记号笔标示手术切开线或以直径2—3厘米空心圆标示并注明为“左”、“右”侧(或以L,t、R,t标注)。如下图所示。

患处已有纱布、石膏、牵引器等,统一标记于包扎物上方4—5cm处,以空心圆标示且注明为“左”、“右”侧(或以L't、R,t标注)。

(3)眼耳鼻喉科——以记号笔标识于手术侧耳后体表分别以“T”——“喉”,“E”——“耳”,“N’,——“鼻”作为标识。

(4)泌尿外科——以记号笔标识于手术部位体表,如“膀胱、前列腺”等部位,标识于耻骨区体表;

(5)神经外科——以记号笔标识于患侧头皮;

(6)肿瘤外科——以记号笔标识于手术部位体表;

(7)胸外科——以记号笔标识于患侧腋中线,若病变位于纵隔,以记号笔标识于胸骨正中;

(8)眼科——以记号笔标识于患侧眉上方正中,以“V”表示;

(9)妇产科——以记号笔标识于手术部位体表;开腹手术在下腹正中线用“l”标示;腹腔镜手术在近脐孔用“t”标示;阴式手术在下腹耻骨联合上方用“Jr”标示;

(10)口腔科——手术部位体表;以E1裂线及面部中线为坐标,分四个象限,标示于同侧的上唇或下唇。

13.手术科室应严格按照此规定,对手术患者进行认真的体表标识(含中线切口、单个脏器的手术)。手术部位体表标志是作为手术部位的再次确认,并不能代替其他的甄别、核对方式。

14.注意事项:手术标记采用不掉色的蓝色油性记号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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