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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书刊资料遗失损坏赔偿办法的规定

关于书刊资料遗失损坏赔偿办法的规定
关于书刊资料遗失损坏赔偿办法的规定

关于书刊资料遗失损坏赔偿办法的规定

为了保护学校图书馆馆藏的完整,更好地满足广大读者的阅读需要,特对遗失、损坏书刊资料的赔偿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本校馆藏是供本校教职员工、学生读者使用的公共财产,凡查阅或借出的书刊资料,如有遗失或损坏,借阅者必须负责赔偿。

二、对遗失书刊资料的,原则上要求赔偿原书。如无法赔偿原书,分别按下列规定赔款:

1.赔偿内容相同、版本相同,价格低于原版本的书刊资料,应补交所差金额。

2.一般单行本著作、文学书,按照原价的2-3倍赔款。科技书按照原价的2-4倍赔款。较贵重的书籍按照原书的6-10倍赔款。

3.对二册以上多卷书,污损、遗失其中一本者,按照全套金额的1-3倍赔偿,其余卷册,不归读者。如污损、遗失全套者,按照全套金额的3-5倍赔款。

4.期刊遗失一册,按照全年定价赔款;期刊合订本,按照期刊全年定价的两倍赔款。

三、书刊资料如有损坏(包括批画、涂抹、撕割、严重折页、描拓、抽撤书刊附属印刷品、磁带、光盘等),视情节严重分别作如下处理:

1.损坏书刊资料的文本、插图或附表已无法修补者,按遗失书刊处理。

2.书刊资料虽有损坏,经修理可复原者,由损坏者负责修

理。如由本馆(室)作为修理,费用由损坏者承担。

3.抽撤书刊附属印刷品,包括插图、插页、附录、增页磁带、光盘等,按损坏全书论处。

4.凡故意破坏、隐藏书刊资料或谎报遗失者,违反上述有关规定加倍罚款,从严处理。

5.书刊资料上的条码弃失、污损,适当赔偿,赔偿额度由学校合理确定。

6.由于书价上涨过快,应根据现行价格为底价。

四、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找回原书且无损污,可持原书刊和赔偿收据到图书馆(室)申请退回赔偿费。

五、凡污损图书者,应进行赔偿,并要填写一式二份的“损坏书刊登记表”存档备案。

六、读者在遗失或污损书刊未照章赔偿前,应对其暂停借阅服务。

本馆(室)读者,应自觉遵守本馆(室)规定。

酒店物品损坏赔偿制度

酒店物品损坏赔偿制度 通过酒店物品损坏的案例,来解析对于酒店损坏物品的赔偿问题,店家和消费者针对赔偿的不同说法。以及律师与工商部门的各自见解,来呈现关于赔偿标准的争议。 9月24日,莆田市城厢区工商局接到来自江西南昌的消费者陈某投诉,称他与朋友来莆田游玩,入住某酒店时,不小心在酒店的地毯上留下了5个烟头烫印(未破)。根据酒店制定的“损坏酒店物品赔偿标准”,地毯烫破一个洞赔偿50元,酒店要求陈某赔偿250元。 无独有偶。前不久,涵江的宋某在入住莆田某酒店时,不小心打破了两个玻璃杯,根据酒店的赔偿价目表,打破一个杯子需赔偿10元。宋某认为这是不合理的,属“霸王条款”。他在市场上虽然没有找到一模一样的玻璃杯,但相比较而言,这种玻璃杯的价格最多不会超出5元。更何况酒店的杯子已用了很久,应该折旧。 笔者走访了莆田的多家酒店酒店,发现几乎所有的酒店酒店都在《住客须知》中制定“损坏酒店物品赔偿标准”,规定的损坏赔偿金额高得离谱,如摔坏一个普通的茶杯赔30元,地毯被烟头烫出个小洞赔200元,摔坏房间电话机赔250元,打坏房间的落地灯赔500元等等。 这样的赔偿条款是否合理?店家和消费者各有说法。

酒店:硬性索赔的不多 一些酒店酒店称,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合情合理”作出处理。如果住客损坏的物品可以修复,将相应赔少点;如果物品无法修复,住客则必须按照《住客须知》规定的价格赔偿。《住客须知》在每一间客房都有,酒店并不是想通过这个高价赔偿来赚钱,而是提醒住客要爱惜酒店物品,同时也为了减少事后纠纷。 消费者:赔偿金额应合理 消费者普遍认为,《住客须知》是不合理的,他们表示不能接受按规定的价格赔偿。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一定会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有的消费者说:“如果酒店酒店对一个电话机开出一万元的价格,我们也要照赔吗?” 律师:“须知”属“霸王条款” 莆田众益律师事务所黄律师指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酒店所制定的《住客须知》属于格式合同条款。尽管在住客的行为上,双方存在着合同关系,但《住客须知》是酒店单方面制定的,而且与市场价相距甚远,有欠公允,属于“霸王条款”,是无效合同,对住客缺乏约束力。

财产损坏赔偿制度

实验小学财产损坏赔偿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财产管理,减少损耗,提高教育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学校财产资源更好地为教学、教育服务,同时培养师、生的公德意识和节约观念,建立节约型校园。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固定财产内容 1、学校的所有土地、建筑物、活动场地、设备和环境设施、交通工具等。 2、各处室、办公室、班级内配备的各种电器、电脑、电教设施、文件柜、桌凳、沙发等物品。 3、教室内学生用课桌、凳、电器,宿舍内床铺及各类电器、桌凳、柜子等。 4、图书馆、阅览室内设备及各类图书。 5、实验室、仪器室内各类仪器、电教设备、教具等物品。 6、音乐器材、美术器材、体育器材等。 7、其它固定资产。 二、财产管理 1、学校的财产实行“归口领导、层层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避免重购轻管、只用不管的倾向。 2、总务处在校长的领导下对全校财产负责管理。 3、各处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人、班主任、各活动室负责人、食堂负责人、公寓生活老师是财产日常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对财产进行日常管理,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和财产安全。 4、总务处对学校财产分类别登记造册,列出各教室、各宿舍、各办公室、各教学实验室的详细财产清单,实行财产保管责任制,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追查原因,及时处理。 5、要定期修理,确保财产的完好率,各保管人、责任人定期清点保管的财产,对损坏或丢失的财产,应及时追查原因,主动到总务处办理赔偿手续。 6、每学期期末,总务处负责对各办公室、各班、各专用室、学生宿舍的财产进行检查统计、作为评定“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的依据。 三、责任追究 1、学校严格执行“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照价赔偿”的原则 和“有意损坏,从重赔偿”的原则。 2、学校财产被损坏或丢失,由总务处逐级追究财产损坏或丢失者

图 书 赔 偿 制 度

图书赔偿制度 图书馆的文献资料是国家财产,读者应十分爱护。损毁、丢失、盗窃图书资料的读者应按以下标准赔偿。 一、损毁文献(如圈点、批注、划线、拆散、涂改、卷折、 影描、撕剪、污损等),程度较轻,不影响内容完整者,根据情节轻重赔偿5-20元。损毁程度较严重,影响图书的完整性,按原书价格的两倍赔偿。 二、丢失图书,可在新华书店自购相同版本或最新版本的同 种图书赔偿,每册缴纳5元加工费,不得以其他图书抵冲; 丢失的期刊,可自购同一年度的同期期刊赔偿。如果应赔偿的图书无法购得,根据图书的出版年代、价值等情况按以下情况赔偿。 1、1988年以前(含1988年)出版的书按照原价的5倍进行 赔偿,工具书、艺术书按照原价的6-7倍进行赔偿; 2、1989年以后出版的图书按原价的4倍赔偿,工具书、艺 术书按照原价的5-6倍进行赔偿; 3、遗失珍贵书或者馆藏复本量少的图书按照原价的8-10倍 进行赔偿,一般文艺小说按照原价的3倍进行赔偿; 4、遗失多卷书其中一册者,按全套书价的2倍赔偿,遗失2 册以上按照全套书价的3倍赔偿,遗失全套则按照原价的4倍进行赔偿;

5、单本期刊如果是周刊则按月价赔偿,月刊按季价赔偿,季刊按年价赔偿,单份报纸按月价或季价赔偿; 6、一般性报刊合订本按全年订价加倍赔偿,专业性报刊合订本按全年定价三倍赔偿; 7、遗失随书光盘一张赔偿原书价格; 8、撕毁图书条形码一张赔偿加工费5元,撕毁书标赔款3元。 三、故意剪裁、撕毁图书的读者,按图书定价的2倍缴纳赔偿金,同时停止2个月的借阅权,情节严重者通知所在班级,进行相应的处理,并收回借书证。 四、凡偷窃图书者按原价的10倍罚款,通知班级和家长。 五、对拒不执行以上规定的读者,暂停其借阅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如果是毕业班学生,则不予办理毕业证书。

图书室图书借阅制度、图书损坏赔偿制度、图书报损制度、图书维修保养制度

图书借阅制度 一、凡本校师生均可在本室借阅图书。教师每次借书不得超过5册,学生每次可借阅1本。 二、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教师借阅时间不能超过1个月,班级集体借阅不得超过10天,学生个人借阅不得超过1周。 三、借阅到期必须及时归还,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长期不归还者停止借阅权利,并按遗失图书处理。 四、所借图书如有污损、涂写、圈点及遗失者,能买到原版的图书,可买书赔偿,否则按以下规定赔偿: 1、丢失孤本书、特藏书、工具书按原价四倍以上赔偿。 2、丢失多卷书中的2至4册者,均按全套价赔偿。 五、教职工调动工作及学生毕业、转校时,应在离校前还清所借的图书。 六、班主任在每学期结束前半个月,有责任配合图书管理人员还清本班学生借书。若学生假期需借阅图书,必须交押金由班主任担保方可。 杨集镇中心小学图书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博流通和图书资料的统统,特制以下规定: 一、凡向本馆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书记录。 1、大凡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五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十倍赔偿。 2、成卷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危机、影响图书内容统统及使用保存,就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毁图书封面,大凡图书赔偿壹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叁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20%――6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室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能找回原书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前暂停图书借阅。杨集镇中心小学图书报损制度 一、图书若发生损坏,班级图书管理员应及时追查责任,做好图书损坏赔偿登记,由学校图书管理员查清原因,视图书的损坏程度,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领导审批,对损坏图书做出修补或报废的处理意见。 二、对借阅中正常损坏的图书,要及时进行修补,对无法修好的图书,由图书管理员认定,确实不能再使用,可以申请报废。 三、凡有修复价值的图书应及时修补使用,暂不能修补的,应妥善保管,一律不得报废。 四、每年年终应对图书进行清点,把所有需要报损的图书填好报损报告单,统一办理审批手续,一次性注销。 杨集镇中心小学图书维修保养制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使我们进步的更快,我们必须经常对“阶梯”加以维护保养。 一、管理员对图书的维修保养:

2宿舍公共物品损坏赔偿制度

宿舍公共物品损坏赔偿制度 为完善学校公共财物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使学生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道德品质,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1、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宿舍学生发现问题及时到公寓值班室报修。舍内公物损坏由舍长负责报修。 2、宿舍内家具和设施由学校统一配备和管理,学生负责使用和保管。毕业或其它原因离校时,要进行验收,齐全无损后,宿舍管理员负责收回寝室钥匙,班主任在离校手续单上签字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如有丢失或损坏要按价赔偿。 3、属于自然损耗的宿舍物品,公寓负责免费修理,属于学生不慎损坏的物品,实行按价赔偿,属于学生恶意破坏的物品,除按价赔偿外,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学生宿舍按人配备的床、柜及各类用具,责任到人。丢失、损坏一律由使用者照价赔偿。 5、学生宿舍门、窗、玻璃、门锁及线路、用电装置等为宿舍公用设施、设备。 如需维修,由宿舍长到宿舍管理员处办理维修登记手续,由管理员通知有关部门维修。如属人为损坏须先赔偿后维修。谁丢失、损坏,谁负责赔偿。如无法查明个人责任,则由本宿舍学生共同赔偿。人为损坏的维修要收取材料费和人工费。 6、公共场所的门窗玻璃损坏后由责任人赔偿。 7、严禁私拉乱接,严禁人为改变水电计量表结构。人为改变水电表内部结构或者有意撕毁封条和损坏铅封的,学院职能部门对损坏设施的宿舍实行停水停电处理。待相应的责任人负责恢复或修复好损坏的水电设施后,再按规定向学院职能部门申请恢复供水供电。 1/ 2

8、严禁使用除台灯、充电器、剃须刀等以外的违禁电器,如若因此造成断电,由使用者本人到公寓值班室对断电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上缴违禁电器。学院将对违纪者按照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9、毕业生应做到遵守纪律,爱护公物,文明离校。违纪者按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1 0、"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材料工程学院学生科负责解释。 2/ 2

图书室管理制度

图书室管理制度 篇一:图书室管理制度 图书室管理制度要分类在书柜摆放整齐。一、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负责管理。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图书 三、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 五、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 六、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 七、加强图书维护。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 八、学校图书室有图书账册,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梁庄镇第四中心小学 图书借还赔偿制度 为了更好地开展小学图书室的工作,更好的为全校师生服务,发挥图书室的效益,图书室做以下规定,请全校教职工共同遵守:

一、爱护图书室环境卫生,不准在图书室内吃东西,喝水,乱扔垃圾,更不准在图书室内吸烟。保持图书室安静,不得高声喧哗。 二、爱护图书室的图书及公共设施,阅览报刊杂志要依次序拿取和归还,不能乱拿乱放,不准在书刊杂志上乱写乱画,离开时注意将椅子放回原位。 三、按学校的借阅制度借阅图书资料。未装订成册的报刊杂志一律不借。每期期末,教师借阅的教学参考、教师用书、教学挂图、生字卡片、幻灯片、录音、录象资料等教学类资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四按时归还图书,一般情况图书借阅不得超过一学期,特殊情况可以持借书证和图书到图书室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不超过一学期。凡超过借书期限而未归还者,按遗失图书处理。 五爱护好借阅的图书,不得遗失、损毁,遗失.损毁图书者根据实际情况按书原价的1-5倍赔偿。 梁庄镇第四中心小学 图书管理员职责 一、图书管理员严格执行图书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图书管理员要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钻研业务,掌握图书管理业务的基本技能,制定和执行学校图书室,阅览室的管理工作。三、做好师生的图书出借和阅读工作,经常研究师生的学习借阅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简化借阅手续,,提高图书流通率,充分发

公司物品管理及损坏赔偿办法

公司物品管理及损坏赔偿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强化物品管理责任制,现特制定以下条例: 1.公司对物品的管理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保管,谁负责”的宗旨,要 求各部门做好本部门物品的保管和维护。 2.对于放在公共部位的办公用具、用品等,需要各部门共同做好维护工作。 3.对在工作中使用或保管不当,疏忽大意等主观因素造成公司物件的损坏,公 司按物品价值和损坏情况酌情予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者予以赔偿及罚款。 4.以下物品如有损坏,处以50-500元罚款: 办公行政桌、椅、储物柜、展示柜、告示板、报夹、电话机、碎纸机、吸尘器、饮水机、厨房设备及厨具用品、餐具、茶具及可固定物品等; 损坏物品可以维修的,维修费用当事人自行承担,无法维修的,根据物品价值比例进行赔偿。 5.以下物品如有损坏,处以500-1000元罚款: 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等商务设备、投影机、点钞机、考勤机、电视机、空调、风扇、微波炉、电冰箱、装饰画、鱼缸、落地钟等; 损坏物品可以维修的,维修费用当事人自行承担,无法维修的,根据物品价值比例进行赔偿。 6.对于员工在工作中确实出于无意损坏物品的,物品价值轻微的,公司对当事 人作出口头警告的处罚;对物品价值较高、贵重,且存在疏忽大意的,公司给予书面警告的处罚;并按照公司《员工奖罚制度》标准执行。 7.如故意损坏公司贵重物品,公司将直接追究当事人责任,除对当事人进行处 罚与赔偿外,公司保留对当事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8.公司制订本条例的宗旨是加强所有员工的责任心,提高员工自身素养,做到 爱护公司财物。 9.本条例范围适于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员工。 10.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必要时由公司进行修改。

公司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公司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 度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公司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公司所有物品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行的必要手段,是公司资产的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对物品的管理,保证正常运作,使用操作中要遵守和执行公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避免公共财产铺张浪费,人为破坏、流失等。特定以下制度: 一、如因下列原因致使财资破坏者,予以批评教育,同时按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责令 赔偿和处分。 1.因责任事故引起水、电、火灾害等、造成重大损失者; 2.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按技术规程操作者; 3.把公共财产挪作私用者; 4.不按操作规定,擅自拆卸或改装财物损坏者; 二、各办公部门负责人管理,如有损坏,落实责任,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清责任的 由部门集体赔偿; 三、损坏公物,要及时报修。属正常损耗,经办公室审查,免予赔偿,由于管理或操作 不当造成的损坏,按原价(或修复价)赔偿;故意损坏或损坏不报的按双倍价赔 偿,并按公司规章制度予以行政处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制度。 四、赔偿责任 1、损坏赔偿,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

第一次,按50%原价(或修复价)赔偿;第二次,按100%原价(或修复价)赔偿;第三次,按200%原价(或修复价)赔偿; 2、丢失赔偿,同上。确系失窃者,由公司领导处理; 3、.赔偿责任一经确定后,由财务部落实到位。 五、对一贯不爱惜公共财物、玩忽职守、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推脱责任、态度恶劣、后果严重者,除责令赔偿外,将根据情节给予批评和处罚。 六、赔偿方法 1、现金赔偿、交财务部、由财务部开具收据; 2、实物赔偿,按原物、原样、原位赔偿。

图书室管理制度.借阅制度.损坏赔偿制度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二、图书室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三、图书室需建立科学的图书管理账目,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四、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五、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式目录为主。小学图书室设书名目录或分类目录。 六、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七、新书到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八、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提高书刊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教师教学用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 九、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积极搞好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等活动。 十、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可加倍赔款;孤本、善本等贵重的书刊要按3—5倍赔款;成套书刊,如丢失一册,应按全套价加倍赔款,剩余书刊留室使用。对于轻微损坏书刊者,应予以适当批评教育及必要处罚,情节严重要给予赔偿。 十一、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藏书保障率、读者到室率、图书拒借率等项统计工作。 十二、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晒、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图书保护工作。 十三、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馆借阅规章制度

图书馆借阅规章制 度 1

图书馆借阅规章制度 【篇一:企业图书室借阅管理制度】 图书室借阅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图书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鼓励管理多读书、读好书,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企业管理、职场、成长、成功励志、经济营销、生活情感、期刊及其它类别书籍。 三、图书馆开放对象 本公司内部所有员工。 四、借阅规定 (一)借书时间为每周一至五的日常工作时间。 (二)每人每次借阅图书不可超过2本,借阅期限为10天(逢休息或假日顺延至下一上班日)。到期应归还,未读完需续借者,务必办理续借手续,但以续借一次为限。若逾期未归还,按0.5元/天计算,在工资中扣除(最高不超过书的原价)。

(三)借书时,请填写《借阅单》后向管理员取书,管理员将图书交予借书人后,将《借阅单》妥为保管; (四)借书人还书时应将所借图书交予管理员验收,管理员将《借阅单》归还借书人作废,并将图书放回书架内; (五)读者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违者照章赔偿。借阅资料若遗失或严重损毁时,借阅者得依下列方式于一周内办妥赔偿手续: 1、借阅者自行购买原版数据或其更新版,不得以翻版数据或影印本抵偿; 2、以购回相同书籍赔偿,若因套书无法单本购买,则买同等价钱之书籍赔偿; 3、损坏轻微,能够修护复原者,其修护费由借阅者负担。 (六)所借图书,如遇清点或公务上需参考时,应随时通知收回,借书人不得拒绝。 五、图书管理 (一)由办公室负责图书室的日常管理,包括指定购买计划、整理、盘点,并由采购部配合,负责图书的购买等; (二)每周五进行盘点;

(三)新购图书除按顺序编号外,应将书名、作者、册数、出版日期、购买日期、金额及其它有关资料详细登记于图书管理系统中的《图书室登记总簿》。 六、保护书籍 (一)用书签夹住阅览的页次,不可折页、不可做记号; (二)借阅之图书不可乱画或撕毁。 七、图书交流及捐赠 鼓励捐赠闲置图书,捐赠图书归入图书室。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1月20日 办公室 【篇二:公司图书借阅规章制度】 xxxx公司图书借阅管理规章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图书的管理,提高图书利用率,鼓励职工多读书、读好书,公司特制定本制度。二、图书范围:

酒店物品损坏赔偿制度

酒店物品损坏赔偿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酒店物品损坏赔偿制度 通过酒店物品损坏的案例,来解析对于酒店损坏物品的赔偿问题,店家和消费者针对赔偿的不同说法。以及律师与工商部门的各自见解,来呈现关于赔偿标准的争议。 9月24日,莆田市城厢区工商局接到来自江西南昌的消费者陈某投诉,称他与朋友来莆田游玩,入住某酒店时,不小心在酒店的地毯上留下了5个烟头烫印(未破)。根据酒店制定的“损坏酒店物品赔偿标准”,地毯烫破一个洞赔偿50元,酒店要求陈某赔偿250元。 无独有偶。前不久,涵江的宋某在入住莆田某酒店时,不小心打破了两个玻璃杯,根据酒店的赔偿价目表,打破一个杯子需赔偿10元。宋某认为这是不合理的,属“霸王条款”。他在市场上虽然没有找到一模一样的玻璃杯,但相比较而言,这种玻璃杯的价格最多不会超出5元。更何况酒店的杯子已用了很久,应该折旧。 笔者走访了莆田的多家酒店酒店,发现几乎所有的酒店酒店都在《住客须知》中制定“损坏酒店物品赔偿标准”,规定的损坏赔偿金额高得离谱,如摔坏一个普通的茶杯赔30元,地毯被烟头烫出个小洞赔200元,摔坏房间电话机赔250元,打坏房间的落地灯赔500元等等。 这样的赔偿条款是否合理店家和消费者各有说法。

酒店:硬性索赔的不多 一些酒店酒店称,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合情合理”作出处理。如果住客损坏的物品可以修复,将相应赔少点;如果物品无法修复,住客则必须按照《住客须知》规定的价格赔偿。《住客须知》在每一间客房都有,酒店并不是想通过这个高价赔偿来赚钱,而是提醒住客要爱惜酒店物品,同时也为了减少事后纠纷。 消费者:赔偿金额应合理 消费者普遍认为,《住客须知》是不合理的,他们表示不能接受按规定的价格赔偿。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一定会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有的消费者说:“如果酒店酒店对一个电话机开出一万元的价格,我们也要照赔吗” 律师:“须知”属“霸王条款” 莆田众益律师事务所黄律师指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酒店所制定的《住客须知》属于格式合同条款。尽管在住客的行为上,双方存在着合同关系,但《住客须知》是酒店单方面制定的,而且与市场价相距甚远,有欠公允,属于“霸王条款”,是无效合同,对住客缺乏约束力。

餐具破损赔偿管理规定

餐厨用具人为损失赔偿规定 公司所有的财产属共同财产,每一位员工都有义务合理利用、规范使用,并承担相应的使用以及保管责任。对于非正常损坏的现象,公司特制定以下赔偿规定: 一、客破: 1)发生客人打碎餐具情况时,由当班领班开损耗单,由店经理签字确认, 此项费用不列入员工赔偿范围。 2)帐务处理方面,因餐具在前期配送的时候已经一次性出库了,故不需再 另外作帐目分录,每次客破损耗单开出后,需在当日盘点表中写明,月 末时累计当月的客破量并根据餐厅盘点表进行汇总统计(详见月末盘点 表样表),餐厅经理及管理组在分析成本费用“物耗内容”时需加入“物 耗-客损”的分析说明,以便于餐厅更好的了解费用构成及进行利润控制。 二、员工赔偿 1.可明确确定责任人: 月底盘点缺少、损毁、损坏的餐具或杯具,如果可以确定责任人,则由责任人按折赔偿。 2.不能确定责任人: 月底盘点缺少、损毁、损坏的餐具或杯具,如果不能确定责任人,则由所属部门按缺失物品原价金额的折赔偿。 1)属于本部门的物品由本部门分摊赔偿(前厅或厨房); 2)属前厅分摊赔偿包括:吧台各种杯具、前厅刀叉、法包筐、桌上 物品、台布等; 3)属厨房分摊赔偿包括:各类碗、比萨盘、铁板等; 4)属前后厨一起赔偿的:托盘 3.计价方式:按实际进价计算赔偿标准,不得私自修改进价单价;

三、赔付人: 1.如由部门共同赔偿的,部门全体人员必须共同均摊; 2.当月新进员工15天内不参加共同赔偿分摊;当月新进员工考勤满15天 以上(含15天)者,部门公共赔偿部分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赔偿金额。 (包含暑假工、寒假工,不含小时工) 四、赔付比例 1、店长负责赔付店内前厅、厨房赔付金额的30%,即:前厅餐损的15%,后 厨餐损的15%; 2、部门主管、领班负责本部门赔偿金额的20%; 3、其余各部门的50%由本部门全体员工进行均摊;(含主管、领班,不含店经理)

图书室各种制度

上社小学图书管理员工作职责 1、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按时开放图书室、阅览室,努力做好图书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图书室、阅览室的规章制度。 3、认真做好图书分类归橱,建立卡片,贴上标签,按书号 4 5 6 7 10、教育学生遵守纪律,排队借书,保持图书室的安静。13、阅览室和书库,没天打扫一次,注意通风和防止书籍霉蛀。14、每期结束,进行一次盘店,并将情况向领导作一次口头或书面报告。 11、接受并完成学校教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上社小学图书资料借阅制度 为了加强图书室管理,有效发挥学校图书资源的作用,形成良好的图书流通秩序,培养师生“好读书、读好书”的阅读习惯。使学校图书更好地为教学服务,发挥图书在教学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借书范围 1 2 1 2 3 4 每次限借30 其他同学在门外排队等候依 6、学生入室挑选图书时务必保持书架上其他书籍的整齐摆放,不得弄乱书架上的其他图书 7、图书室内不准吃零食、不准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三、借还书办法 1、本校职工借书,先登记,办好借书手续后方可选借。下

次再借,必须先还后借。 2、读者还书时先检查所借书是否有污染、破损、缺页等;须经管理人员验证处理后方可借出,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均由借书人负责。 3、读者若因调离或转学离校时,离校之前必须还清图书,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四、图书室开放时间 1 理借还书手续。 2 1 2 赔偿。 3 并全校通告批评。 10— 七、本规则如有未尽之处,读者可向管理人员提出建议,以使修改时参考。

上社小学图书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同时引导师生爱护书籍的习惯,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凡向本室借阅的图书、期刊等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1 2 1 2 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室)所有。 六、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七、读者借阅书刊资料时,应仔细检查所借书刊资料情况,如有污损,应即声明,否则应由读者负责 八、学生的赔偿制度落实由班主任负责,教师赔偿制度由总务处负责。

公司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公司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公司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公司所有物品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和员工生活的必要手段,是公司资产的 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对物品的管理,保证正常运作,使用操作中要遵守和执行公 司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避免公共财产铺张浪费,人为破坏、流失等。特定以下 制度: 一、如因下列原因致使财资破坏者,予以批评教育,同时按情节轻重和认 识态度,责令赔偿和处分。 1. 因责任事故引起水、电、火灾害等、造成重大损失者; 2. 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按技术规程操作者; 3. 把公共财产挪作私用者; 4. 宿舍楼的床铺、桌椅、门窗、卫生洁具、电器、水龙头等,由相应的员工 负责;如工作不负责造成损坏、遗失者; 5. 不按操作规定,擅自拆卸或改装公共财务损坏者; 二、各办公部门负责人管理,如有损坏,落实责任,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 不清责任的由部门集体赔偿; 三、损坏公物,要及时报修。属正常损坏,经办公室审查,免予赔偿,由于 管理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坏,按原价(或修复价)赔偿;故意损坏或 损坏不报的按双倍价赔偿,并按公司规章制度予以行政处分。实行谁使 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制度。其中,保安室由办公室负责;办公楼及 宿舍楼公共部分由办公室负责;各宿舍由各寝室长负责。包干到人,落

实到位,并纳入各部门考核,宿舍楼和厂区的公物包括门窗、空凋、开 关、日光灯、床铺、热水器、自来水等。应倍加爱惜,树立节约用水用 电意识。如宿舍蹲坑漏水,漏电等现象;叉车撞坏公共财物、损坏公共 绿化带等;知情不报者,人力资源部将对其进行考核; 四、严禁私接电源和私拆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一经举报核实,除赔偿 外,还需按公司相关制度处罚。 五、赔偿责任 1、损坏赔偿,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按修复费用的200%、100%、80%、50%计价赔偿; 2、丢失赔偿,同上。确系失窃者,由公司领导处理; 3、.赔偿责任一经确定后,由财务部落实到位。 六、对一贯不爱惜公共财物、玩忽职守、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推脱责任、态度恶劣、后果严重者,除责令赔偿外,将根据情节给予批评和处分。 七、赔偿方法 1、现金赔偿、交财务部、由财务部开具收据; 2、实物赔偿,按原物、原样、原位赔偿。 编制部门: 编制人: 审核人:

图书室的管理规章制度

为规范学校图书室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管理员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图书分类按规定执行。 三、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四、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 速图书流通。 五、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 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六、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 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七、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八、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九、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 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十、教工调离、学生毕业、转学等,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 手续。 图书借阅制度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 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师生借阅图书资料,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还均须签名,并注明日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学生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不超过2 本,借期两周。因故不能按期归还者应办理续借手续。资料查找在图书室完成,资料书籍、杂志一律不外借。 二、学生阅读课借阅图书,由指导教师负责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时应清理图书数量, 按图书类别放回原处。 三、学校为教师订阅的杂志由图书室统一管理,各教师阅读后送交图书室作资料保存,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四、图书要加强爱护,全校师生都要爱惜图书,不得将图书、杂志、报刊斯毁、涂污划线摺角等,不允许乱写乱画。如有违反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酌情赔偿或罚款处理。 五、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 价3~5 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

办公物品维修、赔偿制度

办公物品维修、损坏赔偿制度为加强对公司电脑、饮水机等物品的管理,提高资产物品使用期限,特制定此制度。 一、报修事项 1、各部门及时将损坏需维修物品报到办公室,由办公室联系相关售后进行维修,维修完毕后部门负责人签字,如因没有及时维修而导致物品致残的相关人员进行赔偿。 2、所有物品必须现场维修,如需拿走维修,必须填写出入单经批准后方可带出,由专人跟随全程监督。 二、物品损坏赔偿制度 1、公司员工损坏物品 赔偿内容:属于人为损坏、破坏或因工作失职或不作为而导致的,包括有警示标志恶意损坏的。 赔偿原则:根据照价赔偿原则,按备品成本进行赔偿。对有意破坏公共物品的行为,对破坏者除执行赔偿制度外,根据公司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处分。 2、客人损坏物品 在工作中,客人不慎损坏物品者,工作人员应及时和部门负责人员汇报,部门负责人应和客人沟通,参照公司进价进行赔偿,赔偿之后,管理人员应进行详实登记,如有未登记者,月底盘存时应记入本部门应赔偿物品之内。

二、损坏 1、区域管理人员每月必须把各区域的物品进行详实的盘点与记录,如果在盘存中有任何营私舞弊行为者,处罚区域管理人员现金100元。如记录不清者当营私舞弊处理。 2、区域员工在工作中必须对本区域的物品负责,如有损坏,在未查明缘由的情况下,由本区域员工共同承担赔付金额。 3、区域员工在工作中,如有不慎损坏物品,应及时上报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应清楚登记,月底进行赔付,赔付价格参照物品进价金额,不予加倍赔偿。 4、区域员工在工作中,如有不慎损坏物品但未能及时上报管理人员或隐瞒不报,栽赃嫁祸于他人者,经举报或者查实,参照公司物品进价金额十倍进行赔偿。

图书馆图书丢失损坏赔偿制度

泉湖中学图书馆图书丢失损坏赔偿制度(一)超期罚款制度: 1,为保证图书的有效利用,本馆实行借阅(书刊)逾期罚款制度。外借图书超过借阅期,每册图书每超一天罚款0.1元 2,读者在放假期间借阅的的图书,可在开学后一周内还清。超过一周按逾期处理。 3,读者遗失图书需在应还日期之前向借书处报告,并赔偿原书。超过应还日期,如无法赔偿原书则视所遗失图书的情况,分别按下列规定进行赔款。 (二)遗失图书赔偿标准: Ⅰ.赔偿原书:无论中外文图书全部按原书(版本及著者完全一致)+5元(图书加工费)赔偿: Ⅱ.赔款: A.中文图书 ·1980年后出版的:按原价的2倍+5元(图书加工费)赔偿 ·1979年前出版的:按原价的3倍+5元(图书加工费)赔偿B.中英双语图书(原版): ·1980年后出版的:按原价的3倍+5元(图书加工费)赔偿 ·1979年前出版的:按原价4倍+5元(图书加工费)赔偿 C.字典、词典类图书:同1980年后出版的中文图书。 (三)丢失期刊赔偿标准:

中文期刊:当年出版的期刊,丢失一期按全年各期之和赔款。合订本刊如有复本,按出版时间计算,按合订本原价总和的赔款2倍计赔,另加装订费10元。 (四)赔款后,读者又找回原书,所赔款项可如数退还本人,从赔款之日起计算过期罚款。如超过应还日期仍不还书也不办理赔偿手续者按逾期处理。即在赔偿原书的同时,追缴逾期罚款。 (五)损坏书刊赔偿制度: 在书刊上涂抹或勾点、污损图书,普通图书每损坏一页赔款0.5元。如损坏严重,必须赔偿原书,并缴纳图书加工费,无法赔偿原书,按遗失图书条款处理,同时处以5元以上罚款。彩色画册、图集不论开本大小,每页5元,另加加工费5元。 读者撕毁书刊,应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损坏严重者,必须赔偿原书。无法赔偿原书按遗失图书规定处理,同时处以10元以上罚款,并通报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报学校从严处理。 (六)偷窃书刊惩罚制度: 偷窃书刊者,一经发现即处以每本50元以上罚款或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停止借书权一个月至一学期;责令本人写检查,存档备考;在图书馆张榜公布进行批评,并通报本人所在单位。情节严重者报学校从严处理。未办理借阅手续,将书刊携出阅览室者,均按偷书论处。 泉湖中学 2009年3月修订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中卫五小图书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地管理好学校图书室的图书,提高学校图书室图书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应忠于职守,爱护图书,坚持原则,积极为教学服务。 二、图书室对教师全天开放,对学生在规定时间开放,如不能开放须经批准,并在门前贴出通知。 三、对图书要经常检查、整理、防潮、防火、防虫蛀,对破旧图书要及时修补。 四、配合教学需要,及时订购教师学校的报刊杂志等教材,做到不漏订、不错订,数量适当,有关订单须经主管校长审查后方可上报订书;购进新书后,及时将所购新书目录送教务处,将原始单据送总务处查收登记,开出目录、价格、数量清单,然后编目、上架、出借。 五、学生借阅图书应在图书室外翻阅《图书目录》后,向图书管理员提出所要借阅的书名及编号,不准进入图书室。 六、借出的图书管理员应认真登记好图书书名,编号,单价,借阅时间,图书完好程度等情况。 七、学生个人借书每次借书不准超过两本。 八、借出的图书一周内必须归还图书室,归还时图书管理员应检查破损情况,及时处理赔款事宜。 九、借阅的图书若被遗失,破损的图书视其破损程度依据赔偿制度赔偿。 十、一周内未归还的图书,由管理员及时把借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班主任应指令其及时归还或赔偿。

十一、放假前一周,由图书管理员清查一次借出的图书,把未还图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处理。 十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前必须归还清楚所借阅的图书,否则不办理其相关证书及手续。 十三、图书室不向校外开放。贵重图书不向学生借阅,只在阅览室查阅。 十四、因图书室管理员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管理员负责赔偿。 十五、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 十六、经常保持图书室的整洁卫生。 十七、每学期在教务处主持下对所有图书清查一次。 十八、及时收藏报道我校的相关资料。 中卫五小图书借阅规定 一. 学校图书馆按规定定时开放,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学生按班级在规定时间借阅,借书期限最长在两星期。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班级图书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二. 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学生借阅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班级图书要分类在班级“图书角”书柜摆放。 三. 按时归还图书。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归还的,必须持借书本到图书室办理手续,所借图书归还后。方可再借其他书籍。 四. 自觉爱护图书,做到不折角.不涂写,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严禁撕页。损坏图书轻微的必须自觉修补,损坏严重的或遗失图书的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图书的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 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 中卫五小图书赔偿规定

书籍管理制度

图书管-理-员工作职责编辑 一、严格执行图书馆、阅览室的规章制度,保持馆内的清洁卫生和良好秩序。 二、掌握新书出版信息,添购书籍,充实书库。 三、新书买到后,及时进行分类编目,尽快介绍出借。 四、做好师生借书工作,管好学生阅览室和教师资料室。 五、及时做好书报刊订阅工作,月底、年底做好收、装、订保管工作。 六、经常做好书籍、资料,及时送各相关教研组。 七、进行爱护书籍的宣传教育,做好图书的防潮、防蛀的工作和图书修补工作。 八、认真落实防火、防盗措施。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编辑 一、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持图书馆(室)阅览证且经值班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包、书籍、书夹不得带入。 二、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三、读者取书时,必须将代书板插入新取图书的位置,阅览后自觉归架。 四、阅览室图书,只限于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若需复印者,须按书价的5倍缴纳押金后,方可带出发阅览室复印,并要求及时归还,对2小时后仍不归还者,每小时处以押金的10%罚款。 五、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六、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七、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八、有意在阅览场所藏匿书刊资料或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资料带出阅览室者,以窃书论处,并以书价的10倍处以罚金,对损坏阅览室书籍资料、设备设施、情节严重者应报学校行政或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图书借阅制度编辑 一、教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办理借书卡,入学新生由班主任统一组织申请办理借书证。教职工和学生凭借书证(卡)借书。

学校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为了加强对公共财物的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公共财物铺张浪费、人为损坏、流失等现象发生,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物品损坏责任认定及处理办法 1.由于物品本身质量问题或使用时间限制而损坏,损坏公物,由学校负责及时报修,经后勤处审查属于正常损坏,免予赔偿;处理。 2.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并按学校规定给予处分。 3.各部门公物指定责任人进行管理,如有损坏,落实责任,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清责任的由该部门集体赔偿。 4.严禁私拉乱扯、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如造成严重后果由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5.提倡节约、反对浪费,对于浪费现象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去制止,根据浪费情况对责任人或部门做出经济及扣分处罚。 6.把公共财物挪作私用以及对一贯不爱护设备器材者,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推脱责任,态度恶劣,后果严重者,除责令赔偿外,将根据情节给予批评和处分。注:公物损坏后如能主动承认错误并能及时赔偿,按公物原价进行赔偿。对于举报公物损坏并落实到人时,学校应对举报人或班级进行嘉许或适当加分,以作鼓励。 二、赔偿标准 1.损坏赔偿: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按维修费用的50%、100%、200%计价赔偿。 2.丢失赔偿:同上,确系失窃者,由学校领导另行处理。 3.赔偿责任一经确立后,后勤根据赔偿缴费单据进行维修。(如被损坏公物价格表内无价格时,根据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4. 如因公物损坏赔偿金缴费不及时,导致教学或工作不能正常开展以及造成浪费的由该责任人或部门负责人承担一切后果。根据检查问题数及问题整改数双重对学校进行考核。 四、安全检查:

关于物品丢失损坏的赔偿制度

关于物品丢失损坏的赔偿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规范基础三峡大学水利与环境学院团委学生会的物品管理制度,合理利用院学生会的资源,提高物品的使用效率,加强对物品的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强化同学们的责任意识,以保障院学生会各项工作和活动有序、高效、顺利的进行,特制订本条例。 (二)本条例是水利与环境团委学生会对物品管理的基本依据,适用于水利与环境学生会全体成员。 (三)本条例由水利与环境学生会负责解释,水利与环境学生会主席团有权修订。 第二章物品管理 (一)所有财务属于团委学生会整体所有,公有财产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私分、破坏。 (二)所有用品外借,需经学生会主席团或秘书处批准,借方需填写《物品登记表》,由当班值班人负责,借方要做出详细登记,不得以任何原因私自借出。私自借出,但未出现物品损坏的情况,私自借出者必须写检讨一份,贴于水利与环境学院办公公告栏,进行通报批评,并且私自借出者和借物品的同学要共同承担百分之一百二的赔偿费。 (三)若部室做活动需要损耗品,则需提前向团委老师提交活动策划书及物品清单,必须在得到团委老师批准后才能

联系工作人员准备物品。 (四)所有从办公室借出的物品,必须好好保管,对损耗品要充分利用。尽量避免浪费现象的出现。 (五)确定主办活动的工作人员,领取物品时需认真检查物品的情况,如损坏立即更换,已经确认物品无损坏,但借出之后部室人员发现物品有损坏的情况,则一切后果由该部门负责。 (六)工作人员秉承公平公正的态度,依照先到先得的原则进行物品归还。 (七)物品归还时需要登记并签字,工作人员记录借用和归还的全过程。 第三章物资的清点与整理 (一)负责人定期对团委学生会组织物资,进行清点与整理,并向团委、学生会提交物资清单报告。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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