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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农惠农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定稿)

强农惠农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定稿)
强农惠农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定稿)

强农惠农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问题愈发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多予、少取、放活”的强农惠农政策,含括了教育、种粮、养殖、日常生产生活等多个方面,给广大农村地区和农民群众带来了实质性利益。然而,在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执行中,却出现了一些不协调的声音,农民群众对此看法强烈,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惠农政策作用的发挥。如何把党和国家的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强农惠农资金和政策落实情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相关部门对中央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和积极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一是涉及惠农政策的部分业务部门和乡镇政府对惠农政策的认识不够,特别是个别领导同志将惠农政策简单的理解为“发钱行为”,加之我县处于落后欠发达地区,乡镇政府财力资金有限,对政策的宣传方式和手段比较单一,往往仅限于以文件讲政策和以会议谈政策,不能够直接深入群众中间宣传政策的核心要点,农民群众对政策的核心本质难以充分掌握。二是“五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农村村务不公开现象尤为突出。村委会本应对各项惠农政策执行的范围、发放方式、资金额度等内容进行提前公开和预知,但往往得不到落实,导致群众对相关政策不知晓、不熟悉,只能是

在村干部执行政策后才得知该政策的存在。三是政策资金数额较低,群众积极性不高。惠农资金项目多,涉及的范围广,惠及了几乎所有的农民群众,但个别惠农政策划分到农民个人之后,只有十几元到几十元,农民群众却需要提供各种证明,专门到乡镇机关所在地农村信用社领取,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和其他费用较高,农民群众对此类政策往往积极性不高,影响了政策的执行力。四是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行政运行成本较高。为保证每项政策的落实,县、乡政府和村组织都需要层层部署,安排专人进行落实,要召开会议、转发文件、制作宣传资料、编制账卡表册、核实面积、协调矛盾纠纷等,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政府的行政成本,这些由县、乡政府承担的配套资金,对于欠发达地区来说,具有一定压力。

2、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存在违纪违规操作现象。一是惠农资金存在截留和挪用现象。目前,我县惠农资金的发放实行“一卡通”方式,但就群众反映来看,仍有个别乡镇对惠农资金存在截留和挪用现象。主要是乡镇政府和所在地信用社机构通过“打招呼”或“说情”的方式,延迟惠农资金的上卡时间,移作他用。二是惠农资金的发放渠道单一。作为陕北欠发达地区,我县大多数乡镇往往只有农村信用社一种银行类服务部门,惠农资金的发放渠道“单一化”现象较为普遍,加之个别信用社职工服务意识不强,导致农民群众不能够及时领取惠农资金。各乡镇信用社也存在着“以人力不够,工作量太大”

为由延迟惠农资金发放时间,从而赚取高额利息收入的现象。三是以惠农资金抵消个人账务的问题时有发生。个别乡镇信用社利用自身业务优势,对一些在该社有账务情况的农民群众实行“以资抵债”,拒不兑付农民群众合法享受的惠农资金,个别村干部也利用手中权力,截取部分群众的惠农资金抵消个人债务,严重违反了惠农资金发放的有关规定。四是个别惠农政策的推行实行“一刀切”,未体现公平原则。个别乡镇和农村干部,责任意识不强,“不愿得罪人”心理严重,对相关政策不分类、不评比,直接“一刀切”,缺乏公平。如,个别村对农村低保的发放,实行七十岁以上的老年人方可享受低保的制度,严重削弱了农村低保对保护其他弱势群体最低生活保障的作用。五是骗取惠农资金和冒领现象严重。个别村组干部和乡镇干部勾结,采取虚报、瞒报、漏报、多报等方式,夸大个人土地面积,骗取国家惠农资金。个别乡镇干部利用农民的弱势地位,采取恐吓、强制等手段,骗取农民惠农设备,如,2010年初,我县纪委严肃查处了个别乡镇干部以农民不会计算机操作为由,低价购买省、市扶持我县农村地区建立信息综合服务站的计算机设备。

3、相关部门责任意识不强,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不够。一是职能部门缺乏责任意识。一些政府部门推行惠农政策过分依赖乡镇政府,对乡镇政府提供的各项数据统计不作深入调查,完全信任,对乡镇政府执行政策情况也缺乏必要

的监督检查。同时,个别乡镇政府不能正确看待惠农政策的精神实质,把惠农政策的推行和惠农资金的发放看成是对农民的“施予”,在执行过程中方式方法简单,手段单一。如,部分乡镇对农村低保评选工作仅仅以村组上报的人员名单为依据,不做具体调查评判;对个别惠农项目资金使用上监管不力,导致农民群众不能满意频繁上访。二是专门监督部门监督能力有限,效果不明显。近年来,随着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业务不断增多,加之干部人数有限,只能通过开展定期的专项监督,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无法开展长期的专门监督。同时,乡镇纪委难以有效发挥监督检查作用,也直接影响着惠农政策的执行效果。三是群众监督意识淡薄,无法形成监督合力。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对个别数额较小的惠农资金往往不放心上,对这类资金的发放采取漠视的态度,不想监督,不愿监督思想严重,难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难以发挥作为最直接监督主体的监督作用。

4、惠农政策落实的信息反馈机制不健全。长期以来,惠农政策的推行以“单向式”为主,对于政策推行的效果和惠农资金的使用往往缺乏一定的信息反馈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只管推行政策,却不注重对政策实施效果特别是农民群众对该项政策实施的意见建议,导致既不能为政策制定部门改进和修订政策提供依据,也不利于最大程度的发挥各项政策的实施效果。

二、确保强农惠农资金和政策落实的对策和建议

1、注重开拓创新,做到便民便管。首先要创新性地建立健全一系列强农惠农资金的管理办法和制度规定,将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范围、分配、配套、拨付、使用、报账、监督及农业财政支出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考评、监督管理等各环节以制度化的形式确定下来,用制度规范强农惠农政策的执行,使得政策落实快捷有序,切实有效地防止政策落实过程中“截留”、“变相””、“肠梗阻”等问题产生。其次要积极探索惠农政策和资金整合直通发放的路子,实现所有惠农资金“一折通”。整合补贴种类,简化合并惠农补贴的类别,使计算依据相同的补贴合并为一种补贴。如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其计算依据相同,对一家一户的农民来说,怎样计算,享受的补贴数额是一致的,农民没有因此而受损,与其分开不如合并;退耕还林的粮食补贴、种苗补贴和现金补贴均以退耕面积为依据,也可合并为一种退耕还林综合补贴。通过对财政补贴的整合,可大大减少补贴的运行成本。改革发放模式,在补贴发放的时间要求上,不能分项制定,应该统一发放。对一个地方而言,无论补贴的种类有多少,发放的次数不宜超过两次。补助资金发放方式总体上要围绕“整合资金、规范程序、集中打卡、社会化发放”的工作思路进行,重点是建立以指标统一下、资金一户管、服务一站办、结算一线通、补助一折发、核算一本账为核心内容的“六个一”改革模式。通过探索创新,国家各项惠农补贴的种类、内部管理职能的分工来一次重新整合,以

达到便民、便管之效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做到政策深入人心。强农惠农政策是党和政府为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减轻农民负担而采取的重要措施,事关党和政府形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所以各地、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工作,应采取形式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正确理解和掌握政策。结合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执行力和操作力,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例如有的地方把中央、省、市出台的强农惠农政策编制成册,在政策分类、项目名称、文件依据、扶持对象、扶持标准、落实情况等方面加以明确,以致“农民朋友一封信”的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发放,特别是向自然村发放。有的地方组建了教职工演艺队的农民演艺队以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形式广泛宣传。有的地方把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工作作为全省正在开展的“三万”活动的一个重要抓手,组织工作队进村入户逐户进行宣传,使党强农惠农政策家喻户晓。

3、加大“五公开”力度,做到公开透明。凡是涉及到强农、惠农的政策,各级党委、政府,村级组织都要实时公开,不仅要在政策推行前进行公开,也要把政策推行的各个环节进行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严格落实村务公开,按照村

务公开的要求,加强惠农补贴资金的公示力度。发放惠农补贴的对象和依据、数据,村、组要严格把关,各职能部门要严格审核,经公示并且村民无异议后才能上报,补贴下拨后及时张榜公布。与此同时,各相关监督部门也要全面掌握各类强农惠农资金的种类、数额和发放标准,核实各类资金的管理、发放和使用情况,做到“三公开上一墙”,即公开政策标准、公开举报电话、公开受理单位,各类资金的发放、使用情况在乡、村两级政务公开栏上墙。对各类强农惠农资金实行阳光操作,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政策公平公正执行到位。一是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首先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纠风网站、纸质问卷调查,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举办现场的征询意见活动,并聘请村级纠风监督员等多种渠道和方法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其次要深入基层,主动下访,就是变上访为下访。二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切实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每年,由县纪委、县监察局牵头,从财政、审计、物价、农业、林业、等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县、乡、村三级当年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加大明察暗访的力度,做到监督检查常态化。对检查中发现的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私分强农惠农资金以及违纪违法问题要认真调查,加大对违反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行为和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在新农村建设中违反有

关规定、不顾农民意愿,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损害农民利益的各种行为,严肃查处贪污、挪用、克扣、套取各项惠农资金以及与民争利的行为,严肃查处在贯彻执行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乱摊派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权益。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5、建立健全政策推行的信息反馈机制。重点抓好对各项惠农政策执行效果和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收集、研判工作,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支农惠农政策

中央和省支农、惠农政策解读(一) 主讲老师瑞芬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意义 2015年,农业农村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充分挖掘农业部增收潜力,开发农村二、三产业增收空间,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加大政策助农增收力度,努力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保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的势头。 2015年出台了50项支农惠农政策。 二、政策涉及的主要容及亮点 (一)政策宗旨: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 (二)主要思路:健全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保持农业补贴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逐步扩大“绿箱”支持政策实施规模和围,调整改进“黄箱”支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惠农增收效应。 【说明】 “绿箱”政策,是指由政府提供的、其费用不转嫁给消费者,且对生产者不具有价格支持作用的政府服务计划。如研究、病虫害防治、培训、推广与咨询服务。 “黄箱”政策,是指政府对农产品的直接价格干预和补贴。如价格支持;种植面积补贴;牲畜数量补贴等。 (三)主要容及亮点: 一是继续实施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政策。选择部分地方开展改革试点,提高补贴的导向性和效能。 二是完善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向主产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扩大节水灌溉设备购置补贴围。 三是实施农业生产重大技术措施推广补助政策。 四是实施粮油生产大县、粮食作物种植大县、生猪调出大县、牛羊养殖大县财政奖励补助政策。

五是扩大现代农业示区奖补围。 六是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耕地保护补偿、生态补偿制度。 三、主要政策解读 (一)粮食直补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5年种粮直补资金151亿元。 1.补贴对象 直接补贴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包括主产粮食的国有农场的种粮职工)。 【提示】 坚持谁种地补给谁的原则,承包地转包他人的,按承包协议处理;抛荒地和非农地征用的耕地不予补贴。 具体实施围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2.补贴方式 粮食主产省、自治区(指、、、、、、、、、、、、,下同)原则上按种粮农户的实际种植面积补贴;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当地实际选择切实可行的补贴方式。 具体补贴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3.兑付方式 可以采取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也可以逐步实行“一卡通”或“一折通”的方式,向农户发放储蓄存折或储蓄卡。 当年的粮食直补资金尽可能在播种后3个月一次性全部兑现到农户,最迟要在9月底之前基本兑付完毕。 具体兑付方式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二)良种补贴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继续实行农作物良种补贴,目的是支持农民积极使用优良作物种子,提高良种覆盖率。 1.补贴对象 对生产中使用农作物良种的农民(含农场职工)给予补贴。 2.补贴围

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王传雄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高度关注,各种强农惠农补贴政策相继出台,补贴范围越来越广,补贴资金越来越多。就我市而言,涉及农林部门的强农惠农补贴政策主要有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包括水稻、小麦、油菜、玉米、棉花)。如何抓好上述政策的落实,搞好各项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 惠农政策补贴是国家为农民朋友办的一件实事、好事,是对农民种粮积极性的保护和促进。但在政策的具体落实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政策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惠农政策的项目较多,在落实过程中一般都要受到时间、人力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村组开会传达比较少,导致部分政策农民群众知晓率还不高。在我们调查走访过程中,就发现有部分种植农户只知道这是国家对种粮的一种补贴,具体是什么项目的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怎么补贴还不清楚。个别村组干部在宣传政策时,只是对亲戚朋友讲明道理,对其他农户含糊其词,敷衍了事。 (二)种植农户基础信息的采集不够准确。惠农政策补贴的面积主要是由各镇(区)村组干部根据农户的实际种植面积填表上报。在上报面积时,由于受个人素质、能力、精力、责任心以及时间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了各类补贴项目录入的基础信息资料部分失真,补贴对象定位不准,出现重报、多报、漏报等问题。比如,有的村在集体土地承包给农户种植后,仍以少数村组干部的名义进行上报,套取国家补贴资

金,有的农户将养殖面积算成种植面积进行上报,骗取补贴资金,有的耕地上报数不准。同时存在一种“耕地补贴”现象,定期外出务工土地撂荒的、土地承包权转让的、承包者没有耕种的仍然在享受政策补贴。 (三)政策补贴资金监管力度不够,存在违规违纪现象。受人力和经费等因素的限制,部分惠农政策资金监管力度不够,出现有的政策资金监管失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少数镇的村组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将农户种粮补贴款扣去抵缴新农合投保费、上交款等。有的村对补贴情况未进行及时、全面公示,暗箱操作,引起村民信访、上访。更有甚者,将农户领取补贴的“一折通”卡揣在自己身上,想从中捞点“油水”。以上存在的问题使得部分农民群众意见纷纷,极大地影响了基层党群、干群关系。 (四)政策落实的运行成本较大,缺乏相应的工作经费。惠农政策的落实工作量大,需要人力多,召开会议多,材料印制多,业务费用支出多。各项补贴资金的发放都要经过政策宣传、打表造册、数据录入、签字盖章、审查核定、张贴公示、核拔划款等一系列环节,这些都要由县(市)级主管部门和镇(区)去实施,上级又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县(市)级财力有限也没有安排相应的业务经费,致使部门和乡镇经费支出压力较大。与此同时,多头管理带来的多头检查,无形之中也增加了基层的运行成本。 二、加强惠农政策落实的几点建议 实施强农惠农政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中的重要任务,需要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作用。 (一)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各项惠农政策主要靠镇(区)村组干部去落实。要加强基层村组干部的素质、能力和作风建设,提高政

落实中央省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汇报材料

落实中央省强农惠农政策 和资金汇报材料 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

落实中央、省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汇报材料 省检查组领导: 根据省对中央和省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的工作要求,我县迅速行动,组成了工作专班,进行了拉网式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县位于鄂西北,辖18个镇(场),382个村(居)委会,总人口98.14万,版图面积5673平方公里。随县资源丰富,是全国产粮大县、生猪大县和着名的香菇之乡、蕙兰之乡,随县重晶石储量居全省之首,质量居全国之冠。2011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亿元,同比增长%;规模工业增加值35亿元,同比增长%;外贸出口亿美元,同比增长359%。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在全省创造了经济增长的“随县速度”。2011年我县在全省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考核中上升了28位,获得“全省县域经济发展进位先进县”称号。 二、工作开展情况 自2011年9月建县以来,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三农”工作,始终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整体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次根据省、市 3月5日召开的关于对中央、省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电视电话会的有关精神,我县高位启动、周密部署、认真组织、狠抓落实。 (一)领导高度重视,准备工作充分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次对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开展拉网式检查的工作,县委书记、县长陈德贵同志明确批示:将“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与对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开展拉网检查工作结合起来,要周密部署、认真组织、狠抓落实。结合省、市、县领导的要求,县纪委于3月18日迅速组织召开了全县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拉网式检查工作动员会,及时传达了“省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拉网式检查”电视电话会精神并全文学习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同志的讲话,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对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开展拉网式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下发了《随县关于对中央、省各项

2012年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汇总

2012年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措施汇总 1.国家对今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 2012年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围绕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奋力夺取农业好收成,合力促进农民较快增收,努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要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为重点,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千方百计使粮食产量稳定在10500亿斤以上、农民收入增幅保持在7.5%以上,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持续提高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为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基础保证。在工作着力点上,围绕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突出“巩固、加强、优化、改革”。巩固,就是要巩固增产增收的好形势,扩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果,坚持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发展措施、工作机制,确保农业农村经济在新的起点上稳步前进。加强,就是要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加强体系机构建设,切实提高基层科技服务能力,开展“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更大地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优化,就是要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大力支持主产区、生产大县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提高农业生产专业化、

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改革,就是要坚持不懈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总结、推广基层经验,深入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扩大农业对外开放,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2.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 2012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151亿元,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到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农资综合补贴按照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和增加补贴资金,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2012年农资综合补贴共安排1078亿元。为支持做好春耕备耕工作,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补贴资金835亿元,要求力争在春耕前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直接兑付到农民手中。3月份,中央财政下拨第二批农资综合补贴243亿元。 4.良种补贴政策 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良种补贴220亿元。水稻、小麦、玉米、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长江流域10个省市和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的冬油菜、藏区青稞实行全覆盖,马铃薯、花生在主产区开展试点。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每亩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

(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在线监管平台

1.项目名称 (专项资金、强农惠农)资金在线监管平台 2.项目背景 财政专项资金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广东省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都在400亿元以上,分配至50多个省级部门管理使用,由于传统的监管模式力度小、盲点多、效果差,以致出现了一些跑冒滴漏甚至是腐败问题。目前,虽然我省财政专项资金在线监管有了一定的基础,但也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顶层设计滞后。基于监察、审计、财政和资金管理使用部门“四位一体”的在线监督框架仍未形成,标准尚未制定。二是建设进度滞后。50多个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部门基本未有相应的在线监督系统,建成的也没有一个与省财政厅对接,处于“孤岛”状态。三是应用效果一般。现有的在线监督系统仍然处于探索阶段,大部分服务于内部业务需求,未真正实现实时在线监督。 专项资金与项目管理遵循统一调控、专款专用、权责分明和程序规范的原则。 广东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局、发展计划处、财务与审计处、农机办、种子管理总站、种植业处、农业投资项目中心等多个部门需要对专项资金进行统一监管,包括来自国家级农业项目和省级农业项目等。 国家级农业项目指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等有关部委安排的农业基本建设方面的基建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省级农业项目主要指省有关单位安排的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和农业基本建设项目。 因此建设一个健全的资金监管平台以支撑现有业务,从而确保各处室在申报、审核、拨付资金、资金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与跟踪,以加强风险控制及政府廉政建设。

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专项资金:建设延伸到基层的专项基金使用监管平台,将项目审批立项、投资概算、建设实施、资金拨付、资金使用、竣工验收、资金沉淀统一纳入平台管理,围绕资金流进行项目与资金全过程监管。 强农惠农资金:资金监管覆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农民直接补贴类、农业农村生产发展类、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类共四大项,通过对资金的申报、拨付、使用、分析、评价等一系列流程的监控,实现资金监管“关口前移、全程监控、动态监管” 需求提出单位:畜牧兽医局、发展计划处、财务与审计处、农机办、种子管理总站、种植业处、农业投资项目中心等。 主要建设的模块包括:项目管理、项目申报指南管理、项目申报管理、项目资金管理、项目验收管理、绩效评价、项目监督管理、项目公示、项目综合查询与统计。 3.1.项目管理 主要进行项目的基本信息管理、项目的状态变更管理等。 3.1.1.基本信息管理 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报单位、单位编码、专项资金名称、设立年限、申报责任人、联系电话、设立依据、设立金额、专项资金设立原因及背景、年限内每年资金安排计划、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方向、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等信息。 3.1.2.审批管理 主要是进行项目的审核与发布管理、项目的状态变更等。 审批由业务处室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评审机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在系统中填写相关审核意见。审批的结果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公示。

县“乡镇财政强农惠农政策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docx

县“乡镇财政强农惠农政策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为扎实有效开展“乡镇财政强农惠农政策宣传月”活动,切实做好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谐环境和浓厚的政策宣传氛围,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维护好、实现好全县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握正确宣传舆论导向,突出强农惠农政策宣传重点,强化政策宣传手段和宣传力度,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推进“乡镇财政强农惠农政策宣传月”活动,为促进全县各项社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维护全县和谐稳定的政治局面奠定良好基础。 二、目标任务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村级固定宣传栏,以及发送宣传手册、宣传图片、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咨询解答等手段,宣传中央和省、市强农惠农政策,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了解政策,使强农惠农政策家喻户晓、深入民心。在全县“乡镇财政强农惠农政策宣传月”活动中,要坚持做到强农惠农政策宣传“两不漏”和“四知晓”。“两不漏”即强农惠农政策不漏一项,宣传贯彻不漏一户”;“四知晓”即知晓强农惠农政策是党和政府对“三农”的殷切关怀,知晓强农惠农政策的具体项目、补贴标准及相关办理程序,知晓自己家庭享受强农惠农政策的标准及金额,知晓强农惠农政策受益对象的确定原则、准入条件和审批程序。 三、宣传重点 全县“乡镇财政强农惠农政策宣传月”活动,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宣传的重点为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党和政府支持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和保障农民生产生活的三大类强农惠农政策,主要突出惠及农民、农业、农村等奖补及补贴政策的宣传。 (一)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类方针政策。重点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大决定,贯彻中共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中央和省委关于“三农”问题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深化农村改革的大政方针和党的强农惠农政策,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等。 (二)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类惠农政策。重点宣传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性“三农”保险、退耕还林粮食现金补助及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等惠农政策的重要意义、补贴标准、补贴方式等内容,以及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的意义、筹资筹劳方式、项目实施办法等内容。 (三)保障农民生活类惠农政策。重点宣传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五保户供养、农

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办法

***市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增强强农惠农资金分配、使用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推行强农惠农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财政厅闽财农[2009]106号《关于进一步强化财政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央、省、市、县(区)安排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 第三条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是指对中央、省、市、县(区)安排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分配、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其监管应符合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原则,符合科学、公正、公开和效率原则,符合资金适当集中使用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涉农主管部门是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监管职能。 第二章强农惠农资金的分配使用原则第四条市、县(区)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支持项目以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主。 第五条各级财政部门、涉农主管部门根据年度计划,按照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的原则,对下级报送的强农惠农资金项目要进行综合平衡,做到科学、公正安排;建立完善强农惠农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安全使用;对中央、省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要求配套的,要做到配套到位。 第六条坚持快速便捷、方便群众原则,对补贴、补助农户(个人)的资金,要按程序及时核定,通过“一折(卡)

通”等形式足额发放到位;对公益性的补贴资金(如公益林保护、农村家园清洁、农民培训等),也要按村、按受益点为对象及时足额发放补贴; 第七条实施县级报帐制管理,项目资金实行直接支付。按照“财政部门管资金,主管部门抓项目,监理部门把质量,施工单位报帐目”的管理模式,明确工作职责,对强农惠农项目资金实行专帐、专人管理,实施县级报帐制,财政部门或涉农主管部门在审核报帐手续齐全、程序合规后,将项目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或物资供应商。 第八条执行强农惠农项目工程资金使用"五制"规定。即: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招投标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工程监理制度、竣工验收制度。将项目工程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做到项目建设有人管,资金风险有人担。 第九条有条件的县(市、区),应积极推行县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第三章强农惠农资金的公开办法 第十条政策公开:公开各项强农惠农政策,重点是公开强农惠农资金扶持(补助、补贴)的方向、原则、依据、条件、时间和申报程序等; 第十一条对象公开:公开各项强农惠农资金扶持(补助、补贴)的项目、企业名称和受惠群众等; 第十二条标准公开:公开各项强农惠农资金扶持(补助、补贴)的标准,以及资金配套整合、资金管理方式、资金使用情况等; 第十三条数量公开:公开各项强农惠农资金扶持、补助、补贴的指标分配情况、申报数量,上级下达扶持(补助、补贴)指标的数量和金额以及发放情况等。

惠农政策解读与拓展大纲

《惠农政策解读与农村市场拓展》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普惠金融与农村金融税收优惠政策 国务院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国发〔2015〕74号) 一、发展普慧金融总体思路 (一)什么是普惠金融? (二)普惠金融对象。 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 当前我国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 1.小微企业 2.农民 3.城镇低收入人群 4.贫困人群 5.残疾人 6.老年人 (三)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现状。

1.近年来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特点: 人均持有银行账户数量、银行网点密度等基础金融服务水平已达到国际中上游水平。 (1)服务主体多元 (2)服务覆盖面较广 (3)移动互联网支付使用率较高 2.普惠金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 (1)普惠金融服务不均衡 (2)普惠金融体系不健全 (3)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4)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 (5)商业可持续性有待提升 (四)发展普慧金融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显著提升金融服务满意度。 1.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基本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显著改善城镇企业和居民金融服务的便利性。 2.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完善对特殊群体的无障碍金融服务。 3.提高金融服务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和农户申贷获得率和贷款满意度。 (五)中小银行普惠金融工作措施。 1.提升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能力。

2.广泛开展银政合作、银保合作、银担合作。 3.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 (六)发挥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 1.完善货币信贷政策。 (1)积极运用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等货币政策工具,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更多地将新增或者盘活的信贷资源配置到小微企业和“三农”等领域。 (2)进一步增强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 2.健全金融监管差异化激励机制。 (1)进一步研究加强对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服务、考核和核销方式的创新。 (2)推进落实有关提升小微企业和“三农”不良贷款容忍度的监管要求,完善尽职免责相关制度。 3.发挥财税政策作用。 落实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的相关税收扶持政策。 4.强化地方配套支持。 (1)鼓励地方财政通过贴息、补贴、奖励等政策措施,激励和引导各类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和民生尤其是精准扶贫等领域的支持力度。 (2)省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关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关于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县新农办通知要求,按照昭农办通 [2016] 6号《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回头看”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绥江罗汉坪水库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一)、大坝标段本月完成情况: 1、完成面板混凝土EL1276以下面板裂缝的处理施工 2、完成EL1276以下上游铺盖回填8000 m。 3、完成下游截水墙 m,截水墙回填 m。 4、完成坝顶过渡料填筑950 m。 5、完成防浪墙二期混凝土浇筑8仓,钢筋制安,混凝土 m。 6、溢洪道进口段、泄槽段、消力池、C15埋石砼及C30底板砼浇筑共 m。 7、完成垂直缝缝面表层止水不锈钢盖片,周边缝缝面表层止水不锈钢盖片,不锈钢型钢;不锈钢型钢膨胀螺栓2063套;GB填料 m。 8、引水隧洞于2016年5月3号贯通,完成洞挖石方 m、钢支撑、φ25系统锚杆720根、φ25超前锚杆105根。 (二)、输水干渠工程本月完成情况

1、输水干渠K0+000~K5+370段本月主要施工情况:隧洞欠挖处理及渠道基础开挖完成700m。 2、输水干渠K5+370~10+560段本月主要施工情况: (1)红岩顶隧洞:进口段洞身开挖80m,累计完成;出口段洞身开挖100m,累计完成428m。 (2)明渠段:完成渠基开挖150m、渠道衬砌150m。 3、输水干渠K10+560~15+320段本月主要施工情况:(1)兴隆埂隧洞出口段洞身开挖60m,累计完成60m。 (2)明渠段:完成渠基开挖200m、累计完成850m;渠道衬砌120m,累计完成570m。 (3)陡坡平台开挖全部完工,隧洞出口段水土保护挡土墙正在施工。 4、输水干渠K15+320~27+400段本月主要施工情况: (1)完成渠基开挖520m、累计完成1670m;完成渠道衬砌410m,累计完成645m。 5、输水干渠K27+400~30+400段本月主要施工情况:煤炭湾隧洞出口段洞内堆积体处理。 (三)、投资完成情况 罗汉坪水库工程建设资金目前由六部分组成,一是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二是省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三是省级水利专项贷款资金,四是三峡库区建设补助资

2020年农业惠农政策相关规定

2020年农业惠农政策相关规定 1.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 城镇新增就业11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4.5%以内。加大 就业培训力度,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确保零就业 家庭至少有一人稳定就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到农村施展才华。 2.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办好公平优质教育。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加快实现城镇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继续扩大重点高 校面向贫困地区农村招生规模。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3.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 今年再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以上,完成易地扶贫搬迁340 万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30%以上。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 整合,强化资金和项目监管。实施最严格的评估考核,严肃查处假 脱贫、“被脱贫”、数字脱贫,确保脱贫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 史检验。 4.标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提高到450元 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5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扩大用药保障范围。在全国推进医保信息联网, 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分级诊疗试点和家庭签约服务扩 大到85%以上地市。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 5.促进电商快递进社区进农村 发展医养结合、文化创意等新兴消费。完善旅游设施和服务,大力发展乡村、休闲、全域旅游。促进电商、快递进社区进农村,推 动实体店销售和网购融合发展。支持和引导分享经济发展。 6.完成3万个行政村通光纤

完成3万个行政村通光纤。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城乡困境儿童保障。锲而不舍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决不允许他们 的辛勤付出得不到应有回报。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确保 按时足额发放。稳步提高优抚、社会救助标准。 7.再完成棚户区住房改造600万套 因城施策去库存。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 用地,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今年再完成棚户区住房改造600万套,继续发展公租房,因地制宜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 8.实现进城落户1300万人以上 今年实现进城落户1300万人以上,加快居住证制度全覆盖。支 持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发展。再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000 公里以上,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使城市既有“面子”、更有“里子”。 1.2017年三农问题两会热点解读: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建设 农业品牌是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标签。推进农业品牌建设,优化农产品有效供给,是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 全国政协陈清华在调研中发现,在农业品牌建设过程中依然存在思想观念滞后现象,尤其是在区域品牌与企业产品品牌共建运行模 式上存在误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强,产业链不长,农产品精深 加工不足;营销手段单一,特别是通过“请进来、走出去”进行品牌 扩张的力度明显不够;争创农业品牌的扶持资金,以及标准体系建设、基地建设、市场建设、市场监管等工作没有形成合力等问题。 陈清华建议,必须以现代装备和科技把农民和土地“武装”起来,通过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竞争,促进形成一批农业大品牌。要结合 “十三五”规划的制定,建立健全国家农业品牌发展政策体系和中 长期规划,加快推动农业从产品经营向品牌经营的转变。要建立和 完善有机、绿色、无公害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和生产标准, 建立农资电子监管追溯网络平台,积极引导企业规范标识和推广条

大兴区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

大兴区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

大兴区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 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纪委、国务院有关文件和工作会议精神,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解决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大兴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项清查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加大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清查,力争实现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实行区和镇、街道分级负责、各相关部门分口把关的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既要对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清查,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清查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三是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建立专项清查工作组织保障机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统筹组织专项清查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分工,相互配合,协调推进专项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要认真查找当前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既要解决当前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要切实解决强农惠农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建立健全监管体制和机制,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专项清查的组织领导 大兴区成立由谈绪祥常务副区长任组长,李春亭副区长任副组长的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区财政局、区监察局(纠风办)、区审计局、区发改委、区农委、区教委、区科委、区科协、区市政市容委、区住建委、区人口计生委、区文化委、区妇联、区民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委(粮食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国土分

(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年活动活动工作总结

XX县“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 落实年”活动工作总结 根据州“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落实年”活动工作的部署和安排,我县结合《关于在全州开展“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从3月份开始到9月底结束,历时7个月,深入开展了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活动,基本完成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州委、州政府文件要求,我县在活动一开始立即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一把手担任,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按照各自分工和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职能清晰。同时,县委及时制订了《XX县“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到各乡镇,各单位,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按照《“XX县开展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按照各阶段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工作,保证“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落实年”活动工作深入开展。 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保证活动的深入开展,县上即召开了“强农惠农政策监

督检查落实年”活动工作会,传达了省、州关于开展“强农惠农政策监督检查落实年”活动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各乡镇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及村干部就全县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全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再学习、再培训,做到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保证学习实效。同时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营造监督检查工作良好舆论氛围。一是通过广播、电视、印发各类宣传品、张贴标语、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宣传,向农户开展政策普及活动,确保将中央和省、州的强农惠农精神和政策原原本本传达给农民,将政策的执行与操作公开化、透明化,让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家喻户晓。二是相关部门、乡镇、单位及时公布资金补助发放情况,如补贴对象、申报程序、标准等,让农民了解惠农政策、熟悉申报程序、享受惠农政策待遇。三是县财政等相关部门在有线台举办“惠农热线”,播出XX县相关职能部门解答农民对惠农政策存在的疑问,通过一对一的方式,宣传惠农政策,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四是各乡镇各单位及时上报和编发简报,全县共编发简报84期,通过网络进行信息交流10次。五是推出“惠农政策到我家”系列报道。开展科技大讲堂活动,集中宣传强农惠农政策,把强农惠农政策设计成各类题目,进行闯关比拼,中间穿插文艺节目,农民自编惠农政策小品、歌曲、顺口溜等形式的活动,生动、鲜活地宣传强农惠农政策。 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

惠农政策解读

中央、(省)强农惠农政策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针对新时期“三农”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特点,与时俱进地制订了加强“三农”工作的大政方针,形成了一系列指导“三农”工作的新理念、新认识。 一、国家政策及要求 一是提出了“重中之重”的基本要求。 二是确定了“统筹城乡”的基本方略。 三是作出了我国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的基本判断。”实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为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奠定了科学的理论基础。 四是制定了“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 五是规划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任务。 六是提出了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基本方向。 七是明确了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的基本目标。重点是全面推进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一体化,促进城乡市场开放统一。 二、政策规定 三个取消,农业税,牧业税,特产税 四项补贴,粮食生产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臵补贴,农资综合直接补贴 其它补贴,农民购臵家电补贴,农户繁母猪补贴一个最低保护收购价。 两个重点转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的六小工程等)和社会事业(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社会保障建设,农村文化建设,农民培训等)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两个主要用于,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 坚持农村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也属于集体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农民集体,由该农民集体全体成员共同行使或农村集体组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民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臵产品;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 (一)计生、住房、文化、教育、医疗、残疾人照顾、退伍军人安臵方面的政策 计生政策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惠民政策时,应当优先考虑计划生育家庭。农民实行晚婚晚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村民委员会优先安排宅基地。本条例所称晚婚,指男方年满25周岁,女方年满23周岁的初婚;晚育,指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 接受绝育手术者系农民、城镇无业居民、个体工商户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给予适当经济补助。 第四十九条只生育1个子女,并已落实节育措施的夫妻,经双方共同申请,其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由女方或者男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对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其领证之日起至独生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夫妻均为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夫妻一方为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另一方为农民或者城镇无业居民、个体工商户的,由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所在单位负担;夫妻均为农民或者城镇无业居民、个体工商户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解决。 农村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或者生育两个女孩的父母,以及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依照国家规定由人民政府发给奖励扶助金。 对终身只生育1个子女或者婚后终身无子女的农民或者无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投保奖励,或者在其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由当地人民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各种形式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和生活上的照顾。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申请再生育的,从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之日起停止享受奖励和优待,生育后退还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第五十条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享受下列优待: (一)优先列为重点扶持对象,在扶贫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照顾;

农业科技年工作方案

农业科技年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 1 号文件、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 切实增强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能力, 提高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科技素质,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根据省农委《全省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方案》要求,县农委决定2012 年为全县农业科技促进年, 特制定县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以“科技进村入户,促进增产增收”为主题, 紧紧围绕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力争当苏皖边界先行军”核心任务和“坚持绿色跨越, 实现全面小康”发展主题, 以实施农业基本现代化工程为总抓手, 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总目标, 保增长、保供给、保安全、保持续、保序时, 全面掀起农业科技与人才兴农强农热潮,推进农业创新创业,促进农业转型升级, 充分发挥科技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的引领支撑作用。 二、目标任务 全面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能力,实现农林牧渔增加值54 亿元,增长20%;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1万元, 增长22%;粮食总产达24亿斤, 增长 6.2%;新增高效设施农业(渔业)面积6万亩, 畜禽规模养殖比重提高8个百分点,森林覆盖率提高2个百分点, 水产品出口超过5000万美元, 农业科技贡献率提高2个百分点。着力提升为农科技服务能力, 确保“五有”乡镇建设全面通过省级验收。深化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工程,实施农业技术推广计划, 扎实做好农业三新工程、挂县强农富民工程、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等科技项目, 加快我县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步伐。 三、活动内容 (一)召开全县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会议。按照省、市统一部暑, 制定全县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方案。 3 月份召开全县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启动会议, 传达省、市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对我县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进行安排。 (二)实施农业科技大培训行动。依托现有各类公益性农民教育培训项目资源,广泛发动教育培训、技术推广, 围绕强农惠农政策、防灾减灾知识、种养业关键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加工与营销 管理等内容,多渠道、多形式, 因地制宜地对基层农技人员开展培训,全年开展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17万人, 职业农民培育3000人和科技示范户 3.1 万户。 (三)实施现代种业强县攻坚行动。以“高产创建”为抓手,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 推广配方施肥、精确定量栽培、水稻“四改”等新技术、新成果, 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以调整种植业结构为着力点, 狠抓高产、稳产作物的比重, 进而达到主攻单产、增长总产、提高效益的目的。积极开展高产创建活动,特别是“亩产吨粮县”活动, 建立一批粮食高产高效生产模式、亩产超吨粮的规模化粮食生产基地, 探索以整建制、专业化服务, 推进整建制高产增效创建有效运行机制, 促进大面积平衡增产。全年力争建设高标准农田20万亩, 水稻、小麦、玉米高产示范方各10个, 示范片各 5 个,示范区各2个。 (四)提升为农科技服务能力行动。加强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在全县全面建成“有先进服务手段、有优良专业人员、有规模示范基地、有严格责任制度、有稳定财政保障”的“五有”乡镇农技推 广综合服务中心,确保全部通过省级验收, 并把“五有”乡镇建设与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紧密结合,强化为农服务,推动农业科技进村入户。 (五)深化农业科技入户工程行动。按照“规模稳定、布局调优,

关于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

关于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 惠府…2011?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全国粮食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我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粮食生产发展,确保农产品有效供给,现就我市“十二五”时期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推进现代农业强市建设,升华惠民之州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增强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责任感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现代化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市随着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经济总量不断壮大,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具备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经济实力,为“十二五”时期加快现代农业强市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当前,我市农业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是改变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落后面貌,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迫切需要;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扩大内需的关键举措;是改善农村民生,建设幸福惠州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始终把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围绕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增加农业农村投入,依靠科技进步,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改革创新,千方百计保证粮

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千方百计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二、加大扶持力度,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十二五”期间,要从八个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全面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根据中央和省的部署,重点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粮食生产、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上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着力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以及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平抑物价,改善民生。 (一)加大粮食生产力度,确保粮食生产安全。按照“稳面积、增效益、保安全”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政策支持,坚持不懈地抓好粮食生产。 1. 实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从2011年起(下同),市财政每年安排的市级粮食生产发展专项资金从原来的50万元增加到300万元,主要用于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和产粮大县建设,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2.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提高农业生产科技水平。市财政每年安排的市级农业技术推广经费从60万元增加到12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技术推广与创新,包括新品种的引进、试验、培育、改良、示范、推广等。 (二)加大农田标准化建设力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按照现代标准农田建设要求,加大投入,加快农田标准化和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提升单位面积产出率,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 1. 加快农田标准化建设,提升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市财政每年安

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

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 “十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与时俱进地制定和加强了“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确立了一系列新时期指导“三农”工作的战略思想,提出了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重中之重的基本要求,明确了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基本方略,做出了我国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的基本判断,制定了“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规划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任务,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采取了一系列改革举措,给农民带来了“真金白银”的实惠,赢得了亿万农民的衷心拥护。 一、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在基层实施的基本情况 (一)对农牧民补贴的类别多。当前,我国实施的强农惠农补贴涉及农业、林业、畜牧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移民、灾损、农机、日用品、新农村、就业培训等,种类达80多种。以我们自治县为例,农牧民享受到的补贴大体可分以下几类:一是农业生产类补贴。包括种粮直接补贴、农资综合直接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生态公益林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二是社会保障类补贴。包括农业综合保险、生猪养殖补助资金、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等。三是救灾救助类补贴。主要包括各种救灾、救济类补贴。四是设施建设类补贴。主要包括农村公路建设补贴、农村能源(沼气池)建设财政扶贫补助、农村人饮工程补贴、农网改造补贴等。五是特定群体类补贴。主要包括计生补贴、教育补贴、退伍军人补贴、农村低保及五保补贴等。六是日用商品类补贴。包括“家电下乡”中对农牧民购买彩电、电冰箱、洗衣机、摩托车、热水器、电脑等指定家电品种的补贴。 (二)对农民补贴的兑付方式多。目前,国家实施的惠农补贴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发放:一是通过“一折(卡)通”到户。在落实好补贴对象的基础上,通过农村信用社,将补贴资金直接打进农户个人存折帐户。目前大部分补贴,均通过此种方式发放到户。二是部门审核发放。从村(居)委会→乡镇场政府(管委会)→县直相关部门逐级上报名单,由县直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后,再直接将资金发放到对象手中。如五保供养、抚恤优待、救灾等资金,通过此种方式发放到户。三是提货直接抵扣。农牧户向县直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然后签订购货合同,在提货时按照扣除补贴金额后的差价款交款提货。如农机具购置补贴通过此种方式发放到户。四是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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