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手机通讯费补贴管理办法

手机通讯费补贴管理办法

手机通讯费补贴管理办法
手机通讯费补贴管理办法

公司管理制度基本信息

修订信息

上海A有限公司

手机通讯费补贴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公司员工手机通讯费补贴管理,保证公司对外业务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销售部门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参照本管理办法另行制订相关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相应制度应报人力资源部及财务部备案。3管理原则

3.1公司按岗位工作特点和级别,确定部分岗位相应的手机通讯费补贴标准。

3.2员工按岗位享受,身兼多职的,以最高职位享受。

3.3补贴实行最高上限定额,低于上限据实报销,超过上限则按定额报销。

3.4手机通讯补贴采用财务报销形式。

4管理职责

4.1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手机通讯费补贴的政策制订、管理、解释和监控。

4.2公司财务部负责员工手机通讯费补贴的日常报销管理和监督。

4.3各部门应于每月10日前向公司人力资源部及财务部报备上月员工手机通讯费报销汇总清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

5补贴范围与标准

公司享受手机通讯费补贴的岗位范围及补贴标准见下表:

6管理与报销

6.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手机通讯费补贴实行实报实销。公司总监及以下岗位按设定的最高上限额度标准,在上限额度内的实报实销,在上限额度上的按上限额度标准报销,超出部分个人承担。

6.2以上岗位手机通讯费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予提高。个别特殊岗位因工作业务实际,需要提高补贴上限标准的,或者其他岗位需要享受手机通讯费补贴的,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领导和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备案后方可享受。

6.3不享受手机通讯费补贴的岗位,尽量在工作时间内使用公司提供的办公固定电话联系工作事宜,其管理依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6.4享受手机通讯补贴的员工,必须于每月10日前凭上个月以本人姓名打印的手机通讯话费正式发票,或话费帐单和定额充值发票,由本人按公司规定费用报销流程和本制度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以由总经办工作人员代办。

6.5享受手机通讯费补贴的员工必须保持手机每天处于24小时开机状态,保持通讯联系顺畅,无故关机、停机、不接听或未接到电话后30分钟不回复3次及以上的,经核实后取消当月享受补贴资格。

6.6享受手机通讯费补贴的员工,不得随意变更个人手机号码。如因手机遗失、SIM 卡失效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号码的,应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总经办报告和备案,否则取消个人的手机通讯费补贴享受资格。

6.7以上规定应享受手机通讯费补贴的岗位新入职员工应自转正当月开始享受补贴,试用期内不享受。

6.8手机通讯费补贴按享受人员的部门归属,列入各部门管理费用成本,由财务

部统一分摊核算。

7附则

本规定自2010年5月份起执行,公司原有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

为准。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上海A有限公司手机通讯费补贴申请表》

上海A有限公司

手机通讯费补贴申请表

员工话费补贴管理制度

员工话费补贴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办公通讯费用标准,合理控制费用,使公司员工在报销话费时有章可循并养成良好的费用控制意识。按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试用期除外) 三、手机话费的补贴标准。 公司员工,因所在部门、岗位的不同,享受话费补贴规定如下: 四、管理规定 1、新近员工可申请加入公司集团号(需中国移动手机卡),其目的 加入公司内网,网内话费一定时间内免费,以节省话费支出。 2、使用公司统一提供的手机卡,便于公司管理;特殊情况下,经 总经理批准,也可使用员工本人的手机卡,公司给予话费补贴。 3、公司享受补贴的员工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便于联络;休 假期间亦然。如有特殊原因需在规定的开机时间内关机的,必须提前报备部门经理及总经理。

3、手机发生故障(没电、被停机、手机丢失等)期间,手机使用 者应及时向直接领导说明,并告知应急联络方式。 4、违反上述管理规定而影响工作的,取消当月话费补贴。 五、话费补贴流程 1、凡享受每月话费补贴的员工,如当月费用超出补贴标准的,超 出的部分由个人承担。总经办每月提供补贴名单、补贴金额、 消费金额给财务部,超出的部分将从个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2、除上述享受补贴的员工外,公司正式职员(试用期除外)可享 受每人每月30 元的通讯费补助,并与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六、补贴话费的申请及特殊情况审批 1、如果相关岗位人员因内外工作需要申请话费补贴,由其本人填 写《手机话费补贴申请单》,写明补贴的原因及所报补贴金额的依据,流程为: 填写申请单——部门经理审核——总经办审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执行。 2、如果由于某岗位人员执行特殊项目任务,需要较高的话费支出 时,可以由岗位人员提出申请,其他流程同上。 3、如公司某员工调整了工作岗位,提升(降低)了级别,自调整 后的次月起,该员工的手机话费应按照新岗位话费报销标准进行报销,并重新填写《手机话费补贴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执行。 手机话费补贴申请单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管理办法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管理办法 (国管财〔2004〕5号,2004年1月8日印发)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下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第一条根据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为规范职务消费,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移动通讯工具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控制 经费支出,促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停止用公款为机关工作人员公务活动购置或配备无线移动电话、寻呼机,与此相关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个人自理,对机关工作 人员按职级和工作需要发放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具体标准为:部级每人每月300元; 司(局)级每人每月240元; 处级每人每月180元; 科级每人每月130元; 科级以下每人每月80元; 高级技师、技师每人每月130元,其他工勤人员每人每月80元。 移动通讯费用补贴在“邮电费”科目中列支。 第三条各部门特殊工作岗位人员,可在规定的补贴标准之外,按不同岗位情况每月另行增加100元或150元的补贴。 特殊工作岗位人员是指: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办公室工作人员、部门领导同志秘书、工作流动性较大的工作人员等。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提出本部门特殊工作岗位的意见,分别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商财政部审批。 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离休、退休的,停发公务移动通讯补贴费。特殊工作 岗位人员变动工作后,不再享受另行增加的补贴。

第五条机关工作人员领取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后,必须保证工作联系的畅通。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规定。 第六条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发放公务移动通讯补贴,不得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特殊工作岗位范围。 第七条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仍用公款购置或配备移动通讯工具、支付有关费用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八条本办法实施前已用公款购置或配备的移动电话,可按同类机型现行市场价格的50%折价给个人使用,原使用人不愿购置的,由单位统一公开竞价处理,收回的折价款记入“其他收入”科目。配备给个人的寻呼机可继续使用,不再更新。 第九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含垂直管理部门的京内外行政单位)。依照(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中央级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第十条本办法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1998年2月13日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无线移动电话管理暂行办法》(〔98〕国管财字第35号)同时废止。

手机通讯补贴管理办法

手 机 通 讯 补 贴 管 理 办 法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会签/日期: 批准/日期:

目录 1.目的 2.适用范围 3.职责 4.内容 4.1 定位与举措 4.2 虚拟网 4.3 通讯补贴 4.3.1补贴标准 4.3.2 补贴模式 4.3.3 补贴申请 4.3.4 补贴时间 4.3.5 补贴方式 4.3.6 补贴发放 4.3.7 通讯联络要求 4.3.8 补贴取消 4.3.9 其他 4.4 实施 5.附件 ●附件1 《通讯补贴申请单》 ●附件2 《通讯补贴批量申请审批表》 ●附件3 《通讯补贴汇总表》

1目的:为保障手机畅通,提高工作效率,并合理控制通讯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职能部门管理人员、班组长及以上的管理干部,一线操作工等。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修订本制度,承办通讯补贴事务。 3.2人力资源总监:审批定额模式的通讯补贴 3.3总经理:审批通讯费全补贴号码分配,审批通讯补贴非标申请。4内容 4.1定位与举措:为顺应移动通讯潮流,鼓励手机工作联络,方便信 息推放、传播,公司组建虚拟网,推出通讯补贴政策。 4.2虚拟网 4.2.1公司虚拟网短号通话,拨号省时,一定时长通话免费。 4.2.2公司虚拟网只限公司员工;外部协作单位手机号加入,须书 面向公司的对口业务申报,相关业务单位审核后,报公司批 准方可。 4.2.3虚拟网短号开通,由人力资源部对接中国移动,其他途径不 可加入。 4.3通讯补贴 4.3.1补贴标准

4.3.1.1公司与中国移动签订的协议有较大变化时,公司综合考 虑其他因素,可调整补贴等级所对应的金额。 4.3.1.2补贴等级根据岗位工作性质而定。岗位工作内容有较大 变化时,可调整岗位的补贴等级。 4.3.1.3通讯补贴是为工作需要,个人事务发生的资费应自理。 4.3.2补贴模式 4.3.2.1“定额补贴+ 超额实报”模式:简称定额模式。因 工作联络原因,实际费用确实超出补贴标准时,可以打 印当期通话清单,勾出工作消费,经审核后据实补差报 销,报销审核同补贴申请审核。经常发生超标情况时,

电话费用补贴制度

电话费用补贴办法 1 目的 为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和核算机制的需要,便于开展工作。满足工作需要,坚持勤俭节约。实行限额补贴,超支自行负担。 2 适用范围 2.1 享受住宅话费补贴的对象:公司领导、部门领导。 2.2 享受移动话费补贴的对象:公司领导、部门领导(负责人)、主管、助理、接待秘书及其他有关人员。 3 术语和定义 ——基本补贴基本补贴是为每位人员核定的基本费用标准,为全额报销部分; 浮动补贴是指超出基本补贴的部分,在其核定范围内按发生额的70%报销。 ——浮动补贴根据岗位和工作特性确定享受补贴的对象,并核定补贴标准。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公司对有关人员因公使用的住宅电话和移动电话费用实行月度限额补贴,每季度以话费发票到财务部报销,月度话费可以在当年内结转使用,住宅话费与移动话费也可以结转使用。 4.2 费用 4.2.1 住宅话费 4.2.1.1 公司领导 ——正职:300元/月 ——副职: 200元/月 4.2.1.2 部门领导:100元/月 4.2.2 移动话费 4.2.2.1 公司领导 ——正职:基本补贴600元/月;浮动补贴500元/月 ——副职:基本补贴500元/月;浮动补贴400元/月 4.2.2.2 部门领导:基本补贴300元/月;浮动补贴300元/月 4.2.2.3 部门负责人、主管、助理:基本补贴200元/月;浮动补贴200元/月 4.2.2.4 接待秘书、物资采购员:基本补贴100元/月;浮动补贴100元/月 4.2.2.5 其他有关人员(管理人员等):基本补贴100元/月 4.2.2.6 其他司机:基本补贴100元/月(部门聘请的司机其费用在交通包干费中列支)4.2.2.7 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可按实报销有关公务话费。

手机通讯费补贴管理规定

手机通讯费管理规定 为统一手机通信费用管理,保障工作联系,现特对公司通讯费补贴发放做到有章可依,特制定本规定。 一、手机通信费用补贴范围(公司手机卡): 1)部门经理(含)以上职务; 2)部门主管级别; 3)专员级别; 二、手机通讯费套餐标准: 1)申请按标准给予,如超标准,需经总经理核准。 三、手机电话卡套餐管理办法: 3.1、使用公司电话卡,其手机号码申请、号码开通,套餐确定及更改等,由符合条件者提出申请(需填写:手机卡申请表),由部门经理据业务情况进行审核,据公司原则进行,特殊性业务需手机卡,报总经理核准。 3.2、手机电话号码套餐话费统一由公司交纳,对于个人超过套餐标准,超过部分从其工资中扣出。 3.3、销售业务、销售经理、技术支持、采购、客服等人员,原则上需用公司发放手机卡, 其它人员如不需公司手机卡,而享受到套餐,可提出申请,经同意后,费用可与当月工资统一打入到工资卡中。 四、使用要求 5.1、享受手机通信费用补贴人员必须确保24小时开机,以利于保障通讯联络畅通,并按要求迅速作出反应,对于不接电话或虽接听电话但拒绝执行工作指令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5.2、用公司手机卡者,因自已原因申请补卡,补卡费用自付或从工资中扣出;补卡费用10元。 5.3、手机卡发放注意事项:销售人员卡离职后原则发放给销售人员,领导卡离职回收后需过段时间再发放给其它人员。 5.4、人力资源部负责发放电话卡的人员凭批准的《手机卡申请表》发放电话卡,并 登记于《发放/归还电话卡登记一览表》中。 5.5、辞工到期或调动:领取有公司电话卡的人员辞工到期在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时,需归还手机卡方可离职,不交者予按400—800元扣款。因公司需要工作调动者,必须在接到调令或通知后三天内到人力资源部发放电话卡处交回领取的手机卡; 5.6、公司手机卡发放、保管、信息更改、停机、开机等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六、本规定从核准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人力资源部 2014-7-10

发放通讯费用补贴和有关事项管理的试行办法

关于发放通讯费用补贴和有关事项管理的暂 行办法 (讨论稿) 按照“简化程序、规范管理、便于联络、提高时效”的原则,参照公务员通讯费用补贴标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试行以下办法: 一、公司领导通讯费用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公司以前制定的其它通讯报销办法不变。 二、公司部门经理一级的人员,通讯费用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三、经公司特批的主管和特种岗位员工,通讯费用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元; 四、主管一级人员通讯费用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 五、经公司审核同意,需配备传呼机的一般员工,每人每月15元; 六、在本规定实施后的第一年,凡是公司统一配置传呼机的人员,购置年限在10年以上的,按每人目前领取补贴标准的95%发放;购置年限5年以上,不足10年的,按每人目前领取补贴标准的85%发放;购置年限在5年以内的,按每人目前领取补贴标准的80%发放。第二年按现行的指定的领取标准执行。

七、凡领取补贴不足半年,提出调离公司的人员的,应向公司 交回个人已领取标准的50%的补贴。超过半年的,不再向公司交纳个人实际领取的补贴。 八、以后因工作需要,必需配备传呼机员工,一律自购。公司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发放一定的补贴费用。 九、公司不再统一报销各部门的传呼机费用。每年的7月1日以后的第一个工作周,各部门将为发放通讯费用补贴人员的名单报总办,经总办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然后,由会计部统一发放。发放补贴所需费用,均在本部门的预算内列支。 十、凡每年7月1日之前提职、新入职的的员工,需按规定领取通讯费用补贴,可领取当年的补贴费用;7月1日以后提职、新入职的的员工,不能享受当年的补贴标准。 十一、无论是继续使用传呼机,还是使用移动电话,必须将自己的联系方式,向自己的主管领导报告。并向总办、保卫部备案。 十二、凡领取通讯费用补贴的人员,必须保证联络畅通。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工作延误的,视具体情况,按员工手册中过失类别进行处理。 十三、凡领取通讯费用补贴的人员,当使用的传呼机需要修理时,应报总经办统一办理。使用移动电话的人员,移动电话发生故障,公司不做统一的修理。公司领导除外。

通讯费用补贴管理办法

关于公司通讯费用实施补贴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司通讯费用发放范围 (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二)公司职能部室正职、副职及一般管理人员; (三)公司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一般管理人员; (四)经研究讨论确需通讯费用补贴的其他人员。 第二条发放标准 (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正职每月600元,副职每月400元 总经理助理、副三总师每月300元 (二)公司职能部室: 部长每月260元 副部长每月130元 (三)公司基层单位: 领导班子正职(书记、经理)每月300元 领导班子副职每月220元 部门负责人、主管工长每月130元 一般管理人员每月50元 (四)经研究讨论确需通讯费用补贴的其他人员,应履行审批程序并参照以上原则标准具体确定。 第三条发放方式: 每月随工资同时发放。 第四条其他规定 (一)全体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正常主责工作,不得利用职

权让基层或有关单位为其购买通讯费充值卡或报销通讯费用,违者由纪检监察部门按违纪处理。 (二)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实际需要,对返聘、外聘等其他人员通讯费用补贴实行“一事一办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再行实施。 (三)领取通讯费用补贴的管理人员岗位变动时,从变动的次月起按新岗位标准发放。 (四)领取通讯费用补贴的管理人员自进入项目人才管理中心待岗的当月起,停止发放通讯费用补贴。 (五)上年度按规定完成企业下达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各基层单位可按标准及要求执行。发生以下情况的减发或不发通讯费用补贴:上年度利润亏损的单位,本年度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亏损,在企业规定的时间内未实现增盈的,减发其管理人员标准通讯费用补贴的30%—50%,亏损严重的单位不发放通讯费用补贴;工程项目进入竣工结算清算阶段的,对有关清算组成员减发其标准通讯费用补贴30%—50%;生产经营单位在无工程施工任务或无经营收入期间,不发放通讯费用补贴(六)企业若遇重大政策性变更,或发生经营亏损无力支付时,可随时对通讯费用补贴标准进行调整修订或终止发放。 (七)各基层单位参照本办法原则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相应审批程序批准后再行实施。 (八)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年月日 2

通讯补助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保证集团业务的正常开展,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体现集团对员工的关怀,合理补贴通讯费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XXXX集团诺诚地产全体在职转正员工。 3 职责范围 3.1本办法经总经理审核,董事会审批。 3.2综合管理中心 3.2.1负责诺诚地产各中心员工通讯补助管理; 3.2.2负责诺诚地产各中心员工通讯补助申请的审批、执行与存档; 3.2.3负责城市公司员工通讯补助申请的备案。 3.3各中心、城市公司各部门 3.3.1负责本部门员工通讯补助申请的审核。 3.4城市公司综合部 3.4.1负责城市公司员工通讯补助申请的审核、执行与存档; 3.4.2负责向综合管理中心备案。 3.5城市公司总经理 3.5.1负责城市公司员工通讯补助的审批。 4 通讯补助标准 本办法规定了集团各岗位通讯补助,标准如下: 4.1 诺诚地产各中心通讯补助标准

4.2城市公司通讯补助标准

备注:1、总工的话费补助均享受总监级待遇; 2、兼任多个职务人员,通讯补助按高职务标准执行。 5 通讯补助申请流程 5.1XXXX各中心通讯补助申请流程 5.2 城市公司通讯补助申请流程 5.3 调职员工,岗位、职务发生改变后,如通讯补助标准发生变化,应根据以上流程重新进行通讯补助的申请。 6 通讯管理 6.1 所有转正员工享受此通讯补助的时间为转正日起,经审批后执行。 6.2 通讯补助每月十五日随工资发放。 6.3 所有享受通讯补助的人员必须从7:00至22:30前保持开机状态,休假期间亦然。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含司机)须24小时开机,不得关机。 6.4 所有手机应保证在规定开机时间内电量充足,通信畅通。

话费补贴管理制度(新)

话费补贴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办公通讯费用标准,合理控制费用,使公司员工在报销话费时有章可循并养成良好的费用控制意识。按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凡在公司因工作需要进行外部联系,本人提出申请并得到部门领导同意,报总经理批准后报行政部备案的公司员工均适用本办法。 三、手机话费的补贴标准。 公司员工,因所在部门、岗位的不同,享受话费补贴规定如下:见附件 通讯费岗位补助标准(试行)

四、管理规定 1、公司享受补贴的员工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便于联络; 必须加入公司办公微信群内,对与自己业务相关的事情必须在10分钟内回复短信或微信;休假期间亦然。如有特殊原因需在规定的开机时间内关机的,必须提前报备部门经理及总经理。 2、手机发生故障(没电、被停机、手机丢失等)期间,手机 使用者应及时向直接领导说明,并告知应急联络方式。

3、违反上述管理规定而影响工作的人员,第一次取消当月话 费补贴,之后每出现一次,按补贴话费金额进行等额处罚。 五、话费补贴流程 1、凡享受每月话费补贴的员工,如当月费用超出补贴标准的, 超出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2、每月由行政部统一按标准交纳或打印发票填写报销单到财 务报销。 六、补贴话费的申请及特殊情况审批 1、如果相关岗位人员因内外工作需要申请话费补贴,由其本人填写《手机话费补贴申请单》,写明补贴的原因及所报补贴金额的依据。 2、如果由于某岗位人员执行特殊项目任务,需要较高的话费支出时,可以由岗位人员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 3、如公司某员工调整了工作岗位,提升(降低)了级别,自调整后的次月起,该员工的手机话费应按照新岗位话费报销标准进行报销,并重新填写《手机话费补贴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执行。 本规定自年月日执行

《通信费补贴管理办法》

《通信费补贴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便于更好的开展工作和业务联系,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失误;同时进一步加强和控制通讯费用的管理,根据公司当前和未来实际发展的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限额报销,超支自理”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办法 1、话费报销人员要对报销的手机号码需到公司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登记的手机号必须保持畅通。如有更换,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公司办公室进行替换登记,否则公司不给于话费报销。 2、移动电话费用按月结算,不实行累计,超出限额部分的费用由本人自理(实报实销的除外)。 3、固定(座机)电话的费用报销按照公司要求的包月定额进行支付。 5、报销时应提供专用发票,按本办法规定报销。 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漫游费用应当给予额外报销,但外出差旅的上网通讯费、彩信等其他与工作无关的费用一律不给予报销。 6、员工因岗位调整到不同的区域长时间任职,应在到任1个月内,将手机号码更换到新任职区域所在地,否则不予报销手机话费。 7、享受话费报销的人员职务发生变动时,从次月起按照新职务标准报销。离职、辞退或其他原因离开公司的,从次月起停止报销电话费。 8、实行一人一号报销,不得一人多号重复报销。

二、报销的标准 1、公司董事长按照实报实销的制度。 2、公司总经理按照时报实销的制度。 3、部门经理及办公室主任,给予每月200话费补贴。 4、一般员工,给予每月100话费补贴。 第二篇:交通、通信费补贴管理办法交通、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公司的交通及通讯费用管理办法,规范相应的补助标准,本着高效、合理、节约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销售(含佳印网销售)人员及项目实施人员第三条管理责任部门 本办法由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实施、管理和监控,财务部配合监督第四条交通、通讯费补贴标准 销售人员,项目实施人员的补贴标准为:150元/人/月 第五条通讯费用报销 1、每月10日前由报销人将本人上月交通及移动电话通讯正式发票在对应标准额度内实报实销,超出部分不进行报销; 2、报销流程 2.1本人在每个月的10号前提交本月交通及通讯消费的正式 发票,通过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到财务办理相应的报销手续。 2.2财务部应于每月12日集中当月通讯补贴的报销凭证,并

通讯管理和话费补贴管理办法

通讯管理和话费补贴管理办法 为规范通讯管理和话费补贴标准,结合通讯公司最新推出的团体优惠活动,根据公司各岗位工作的需要以及员工通讯的实际,经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将通讯管理和话费补贴标准进行调整,望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领导、基层单位领导、项目部领导、部室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行政管理部负责办理集团号、优惠套餐等)。 二、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电话费补贴的发放管理,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扩大发放范围,提高发放标准。要求,各单位在每月30日前将话费补贴标准,报行政管理部审核。 三、凡享受话费补贴的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司管理规定,一律不准停机,要求24小时开机。 1、如因本人不提前缴费造成停机者一次,将取消当月的话费补助,第二次取消一个季度的话费补助,第三次取消全年的话费补助。 2、不开机、不接听电话(包括手机没电的),出现一次联系不上的扣除当月话费补助的50%,出现二次联系不上的,扣除当月话费全额补助。 3、未有正当理由,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享受话费补贴的人员不得随意换号,如因换号原因出现联系不上的现象,公司将按不开机、不接听电话处理。 4、除公司主要领导外,其他享受话费补贴人员每人只准用一个电话号码。 5、因工作需要出现工作岗位变动时,话费补助将根据现任职务调整,调整时将按新增话费人员办理。 6、新增话费人员,要经单位、部室领导申请,公司分管经理同

意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话费补助从总经理批准日期支付。 7、公司内部兼其他岗位人员,只按一个级别缴纳话费。 8、岗位变动或离职时,所属各单位、部室要及时报送行政管理部。 9、享受话费补贴人员当月出勤不满15天的(包括连续跨月休假超过15天)不享受话费补贴;出勤15天以上不满20天的享受半个月的话费补贴;出勤满20天的享受全月话费补贴。如当月已领取话费补贴,但出勤不满15天、20天的,所领取的话费补贴将在次月的话费补贴中扣除或从工资中扣除。 10、各单位(部室)负责人要把好话费报销关,不符合报销条件的,应一律不予审批。 11、公司所有员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到基层单位(任何外单位、外协队和个人)索要电话费、报销电话费、让其代缴电话费等,一经发现将按公司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12、所属各单位、部门每月对话费补贴标准核定一次,并在30日之前同考勤表一起报行政管理部。过期不受理,后果由所属单位领导负责。 13、话费报销审批流程仍按原审核程序执行。 四、公司所属独立核算公司、子公司、煤矿等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并纳入财务审计范围。 五、附则 1、本办法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2013年12月1日起执行,原话费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员工通讯费管理规定

员工通讯费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员工通讯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的宗旨和制定依据】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通讯费报销、补贴标准及报销流程,便于工作和业务开展,本着控制成本,节约开支为目标,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办法实行原则】 实行“预算管理、限额控制、满足需要、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通讯费报销、补贴办法 第四条【通讯费报销、补贴方式】 员工通讯费实行实报实销、限额报销、定额补贴三种方式。 1、第一类实报实销:总经理岗; 2、第二类限额报销:销售、技术支持类人员;商务;工程项目(部)经理;总 工、深化设计、现场经理岗; 3、第三类定额补贴:行政、人事、财务、研发及运营部门岗。 说明:销售岗的通讯费在年底业绩提成中作为费用支出扣除;通讯费给予定额补贴岗位将以福利的形式在工资中体现。 第五条【通讯费报销、补贴标准】

第三章通讯费申请、调整及报销流程 第六条【通讯费申请、调整的审批】 1、符合报销条件的人员(含新设部门、新增岗位),由各部门填写《通讯费报 销标准申请表》,经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交财务部执行; 2、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或提升(降低)了级别,需调整通讯费报销标准的人 员,由部门填写《通讯费报销标准申请表》,流程同上; 3、因某岗位人员执行特殊项目任务,需要较高的通讯费支出时,可以由岗位人 员提出报销申请,报部门主管领导审批,行政人事部核实,总经理特批后,交财务部执行。 4、原已报销通讯费而因各种原因(调离、辞职、退休)变更,不再符合报销条 件者,由各部门报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取消报销资格。行政人事部每月将定期进行检查和核准; 5、新增报销人员的报销执行时间,结合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以公司领导审批为 准。 第七条【通讯费报销规定、流程】 1、实行实报实销、限额报销通讯费员工,根据财务报销流程,在财务部统一办

(完整版)通讯费用补贴制度

通讯费用补贴制度 第一条目的 1、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公司通讯费用管理办法,规范职务通讯消费补助标准,本着高效、合理、节约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理岗位、管理服务性岗位及其他特殊岗位。 第三条管理责任部门 1、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实施、管理和监控,财务部配合监督; 第四条移动通讯费补贴标准 1、公司实行补贴范围内实报实销制,即在本办法规定的补贴标准以内的,进行实报实销,超出不补。 2、管理岗每人每月100元。服务岗每人每月50元。 第五条要求 1、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手机在上班时间(含加班)必须保持畅通,无特殊情况下不得擅自关机、停机;发现一次扣除当月话费补贴,并对由此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另行处罚; 2、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手机号码原则上不得随意进行更改;若确需更改,需要重新进行申请,并同时自行负责通知业务联络单位和个人,在获得批准后方才能继续享受对应标准额度的通讯补贴;若发现因为号码更改之后影响正常业务联络的情况,一经发现,即取消享受通讯补贴资格;

第五条通讯费用报销 每月20日与工资一起发放。 第六条特殊岗位通讯补贴申请流程 1、本人填写《通讯补贴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总经 理; 2、申请经批准后通讯补贴从次月开始执行; 3、通过批准的《通讯补贴申请表》由综合管理部存档,并由综合管理部将次月新增或变化的通讯补贴明细名单汇总送财务部; 第七条注意事项 1、本办法是保证因工作需要而使通讯费用超出常规额度而专门给特定岗位和人员设立的补贴,不是所有员工都可以享受的福利; 2、本办法给与的通讯补贴是为了提高特定需求岗位的工作效率和效益设立的,因此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员工应积极主动围绕工作有效、合理、科学使用,实现给与通讯补贴之目的; 3、本办法自12月26日正式实施。 巴州正达绿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6日

通讯补贴管理规定

通讯补贴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通讯费用管理、控制办公经费支出、提高工作效率,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XX公司项目负责人以及特殊岗位人员; 3管理责任部门 本办法由人力行政部负责实施、管理、解释和监控; 4、相关规定 4.1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发放补贴之岗位有义务拨打或接听所有工作电话,凡因个人原因影响工作的,视情节咸少或取消通讯补贴,因未能及时接听或回复电话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公司将视情节追究责任,并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4.2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手机号码原则上不得随意进行更改;若确需更改,需要重新进行申请,并同时自行负责通知业务联络单位和个人,在获得批准后方才能继续享受对应标准额度的通讯补贴;若发现因为号码更改之后影响正常业务联络的情况,发现一次扣5元;发现三次以上则取消享受通讯补贴资格; 4.3 月累计出勤少于10天,不发放通讯补贴。 5、申请流程 5.1本人填写《通讯补贴申请表》→部门负责人→研发经理→人力行政部→财务5.2通讯补贴申请表见附表1 5.3申请经批准后通讯补贴从次月开始执行; 5.4通过批准的《通讯补贴申请表》由人力行政部存档,并由人力行政部将次月新增或变化的通讯补贴明细名单汇总送财务部;

6、注意事项 6.1倡导节约使用,若发现恶性故意浪费通讯补贴的行为将取消通讯补贴资格; 6.2本办法是保证因工作需要而使通讯费用超出常规额度而专门给特定岗位和人员设立的补贴,不是所有员工都可以享受的福利; 6.3本办法给与的通讯补贴是为了提高特定需求岗位的工作效率和效益设立的,因此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员工应积极主动围绕工作有效、合理、科学使用,实现给与通讯补贴之目的; 7、补贴标准及发放方式 7.1每月通讯费补贴按100元/月的标准; 7.2贴发放以补贴形式发放到当月工资中。 8、执行日期 本制度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2012年06月05日 审批: 日期:

手机补贴标准管理办法

核决: 董事长室主 事业本部主管:审核: 经办: 管: 壹、目的 贰、根据规定以及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确保各级员工正常开展工作业务,避免发生业遗漏和问题无法及时处理的现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电话费管理,合理降低通讯费用 化成本控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叁、X X公司各级主管及行政管理、技术、销售业务、售后服务、部门内勤人员,具体单由总经办审批确认。 一、因工作性质,不能经常保持定点办公的。 二、因工作性质,在非工作时间经常发生工作联系的。 三、因工作性质,公司需要随时能够联络上的。 四、因工作性质,出差时需要常与客户联系的。 定义 指涉及在正常工作日和非正常工作时段或假日期间因工作需要而联系处理相关事务产生通话费用的,为了能够达到即能联络方便又能自行控制话费的效果,因此给予相应标准的费给予补贴。 肆、内容 一、各级主管因工作需要,公司按相应级别规定同标准给予话费补贴,如若超额则自付 二、其他工作人员,对外联系较少或无对外相关联系需要者,可使用办公固定电话偶尔对外联 一般情况下不享受公司手机话费的补贴。 三、涉及以上补贴范围的人员按级别,再论业务量的大小给予适当补贴金额的上下浮动。

四、手机话费审批程序: 1、由自己向管理部行政专员领取《手机话费申请表》,填好相关内容及说明工作性质以及相关 由和对外联系量,经直属主管确认,送部门经理签核,再呈总经办核准,复印件送至管理部留原件交财务核发! 2、若总经办已核准可享有每月手机话费补贴,则财务部在收到当事人每月的话费 票及详单后于每月中旬发放。 享受话费报销的人员于每月10日前去所属网络的营业厅将上月“通话详单”及“话费发打印出交至公司财务部审核。 五、享有手机话费补贴的人员,必须确保24小时开机,以利于保障通讯联络畅通,满足经营 理的需要。 当月若发生两次联系不上则扣罚当月话费总额的50%,若发生三次联系不上的则取消当月所有费补贴(超标准的依标准计,未超标准的依实际费用计) 伍、附一、手机话费补贴标准 根据享受手机通信费用补贴人员的工作性质,由管理部拟定话费补贴标准,报总经办审附二、手机话费补贴申请单 陆、本办法经董事长核决后实施! 附件1: xx公司职员手机话费补贴标准附件1 标准(人民币/序号职务名称 备注 月/元) 1 总经理实报实销

通讯费管理办法

通讯费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重庆市德顺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版本/ 修改码 管理文件Q/DS.QC35—2013 通讯费管理办法A/0 第1 页共4 页 1.目的 为加强通讯工具的使用管理, 合理控制公司办公电话、移动电话的费用支出, 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及相关人员。 3.职责 3.1办公室 3.1.1负责公司办公电话的配置、日常维护和管理。 3.1.2负责办理公司办公电话及符合补贴条件人员的移动通讯费用清单打印与审核。 3.2财务部 3.2.1负责通讯费用的监督、审核、支付与核算。 4.办公电话配置 4.1公司办公电话按办公房间与工作岗位相结合的原则进行配备, 一般情况下各部门原则上配备一部市内电话, 部长以上人员配备一部长途电话。其他特殊配备需向办公室申请并报总经理审批。 4.2公司领导、各部门负责人、采购、销售可根据需要开通国内长途电话, 其他电话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开通。特殊岗位因工作需要开通的, 应统一向办公室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 4.3各级人员原则上在打接电话时用公司配备的座机电话, 尽量降低手机费用。 5.移动通讯补贴 5.1为加强公司业务的内外协调工作, 公司根据各职级及岗位的工作实际需求,

对相应人员实行移动通讯补贴, 补贴范围内实报实销制,即在本办法规定的补贴标准 以内的,进行实报实销,超出不补, 。 5.2移动电话费用标准 文件编号重庆市德顺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版本/ 修改码 管理文件Q/DS.QC35—2013 通讯费管理办法A/0 第2 页共4 页 5.2.1报销限额, 序号岗位补贴标准1 总经理、总经理销售助理据实报销2 总经理后勤助理、销售主管200 元3 总经理助理、各部门部长、采购主管150 元4 采购人员 100元5 车间主任、工段长、品质工程师及其它纳入补贴范围人员50 元注,1、销售部驻外人员补贴标准100 元/ 月, 每年凭缴费单报销, 2、具体补贴人员名单详见每月经总经理审批的《重庆市德顺汽车部件制造有 限公司管理人员通讯费用报销明细表》执行。 5.2.2 特殊岗位人员移动电话费用报销标准由个人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总经理审批。5.2.3 因职务变动或岗位调整, 从变动或调整下个月起执行新标准。 6. 报销 6.1办公电话费用及符合移动通讯费用补贴条件人员的手机费由办公室后勤科每月根据 本规定标准进行充值、打印票据及清单等工作, 充值原则按本办法5.1 规定执行。6.2 财务部门依据本办法规定的限额进行审核, 在限额内据实报销。7. 其他 7.1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财务部负责解释与完善。

通讯补贴管理办法

通讯费管理办法 1目的 旨在规范通讯补贴的申请、使用和报销的管理工作,体现通讯补贴之效用;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享受通讯费补贴得部分管理人员; 3执行日期 2014年3月1日 4通讯工具的配备 在保证正常通讯随时畅通的前提下由使用人自行配备. 5通讯补贴标准 见附表1《通讯补贴标准一览表》 6要求 6.1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无特殊情况下不得擅自关机、停机;发现一次扣除当月话费补贴,并对由此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公司另行处罚; 6.2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手机号码原则上不得随意进行更改;若确需更改,需要重新进行申请,并同时自行负责通知业务联络单位和个人,在获得批准后方才能继续享受对应标准额度的通讯补贴;若发现因为号码更改之后影响正常业务联络的情况,发现三次以上则取消享受通讯补贴资格; 7费用报销

7.1每月15日前由报销人本人凭本人上月移动电话通讯正式发票在对应标准额度内实报实销;超出部分不进行报销,不足部分不补; 7.2财务部应严格按照本办法之要求核实把关实施; 8注意事项 8.1倡导节约使用,若发现恶性故意浪费通讯补贴的行为将取消通讯补贴资格; 8.2本办法是保证因工作需要而使通讯费用超出常规额度而专门给特定岗位和人员设立的补贴,不是所有员工都可以享受的福利; 8.3本办法给与的通讯补贴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设立的,因此所有享受通讯补贴的员工应积极主动围绕工作有效、合理、科学使用,实现给与通讯补贴之目的; 8.4享受通讯补贴的人员应积极采用通讯供应商(电信\联通)提供的的费用更为节约、通讯时间更长的通讯服务方式(如用通讯套餐\神州行轻松卡等),既可节约费用,又可得到更长的通话时间,进而确保本职工作中通讯联络随时畅通; 8.5本办法给与的通讯补贴最高额度体现了公司对特定需求岗位和人员的适度补贴,凡是享受通讯补贴的员工不得以通讯费用超额、通讯补贴的取消等原因拒绝通讯畅通;凡是因为本职岗位特性未能享受通讯补贴的员工不得以未享受通讯补贴为借口拒绝保持通讯畅通; 8.6为减少手机辐射,节约费用,倡导在公司办公时使用座机通讯; 9本办法下发后旧的相关管理办法一律作废,通讯补贴相关的管理工作以本

员工话费补助管理规定

员工话费补助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办公通讯费用标准,合理、及时、高效、紧密的加强内外联系。按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试用期除外) 三、手机话费的补助标准。 公司员工,因所在部门、岗位的不同,享受话费补助规定如下: 四、管理规定 1、新近员工可申请加入公司集团号(需中国移动手机卡),其目的加入公司内网,网内话 费免费,以节省话费支出。 2、公司享受补助的员工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便于联络;休假期间亦然。如有特殊 原因需在规定的开机时间内关机的,必须提前报备部门经理及总经理。 3、手机发生故障(没电、被停机、手机丢失等)期间,手机使用者应及时向直接领导说 明,并告知应急联络方式。 4、违反上述管理规定而影响工作的,取消当月话费补助。 五、话费补助流程 1、凡享受每月话费补贴的员工,如当月费用超出补助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2、话补的领用需到财务室签字,与当月工资发放日期一致。 六、话费补助的申请及特殊情况审批 1、如果相关岗位人员因内外工作需要申请话费补助,由其本人填写《手机话费补助申请 单》,写明补助的原因及所报补助金额的依据,流程为:填写申请单——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执行。 2、如果由于某岗位人员执行特殊项目任务,需要较高的话费支出时,可以由岗位人员提 出申请,其他流程同上。 3、如公司某员工调整了工作岗位,提升(降低)了级别,自调整后的次月起,该员工的 手机话补也一并做相应调整,并重新填写《手机话费补助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执行。 备注1、该表格用于话费初次申请及话费调整申请。 2、行政部应对员工话费最终审批的标准进行记录,资料发生更新或变动时应及时通 知财务;财务部门根据核定标准给予补贴。 云南海力特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日

各地区关于通讯费和交通补贴税前扣除的文件

各省市关于通讯费和交通补贴税前扣除标准文件汇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只有经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信费的实际发放情况调查测算后,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的一定标准之内的公务交通、通信费用才可以扣除。除此之外,或者超出这一标准的公务费用,一律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那么各个省市关于交通和通信费补贴标准又是如何规定的呢,在此给大家整理了一下。 各省市关于通讯费和交通补贴标准文件汇总 一、天津关于单位为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文件津地税所〔2007〕18号《关于单位为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近接部分区县地税局请示关于单位为个人负担通讯费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经研究,明确规定如下,请遵照执行。 1、单位因工作需要为个人负担的办公通讯费用,采取全额或限额实报实销的,暂按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标准,凭合法凭证,不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2、单位为个人负担办公通讯费用以补贴及其他形式发放的,应计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3、本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辽宁关于通讯费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

辽宁省已下发了文件规定省直机关按照辽人发[2004]13号规定通讯费补 贴可以全额扣除,免征个人所得税,但目前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未对企业通讯补贴扣除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因此以现金形式支付的通讯补贴要并入支付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党政机关的通讯补贴标准企业不得比照执行。 三、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取得通讯费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个人取得通讯费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个人取得各种形式(包括现金补贴和凭票报销等)的通讯费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取得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取得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2、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规定如下:(1)根据浙委办[2000]99号文件规定 享受通讯费补贴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照浙委办[2000]9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 予以扣除;(2)按照企事业单位规定取得通讯费补贴的工作人员,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每月500元额度内按实际取得数予以扣除,其他人员在每月300元额度内按实际取得数予以扣除;(3)既按浙委办[2000]99号文件规定取得补贴、又按企事业单位规定取得通讯费补贴收入的个人,只能选择上述标准之一进行扣除;个人取得超过上述标准的通讯费补贴收入一律并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3、企事业单位必须事先将本单位通讯费补贴的具体方案报主管地税机关备案,否则一律不得予以扣除。

公司公务交通补贴及移动通讯费用管理办法

公司公务交通补贴管理办法 根据《中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集团有限公司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和《**集团有限公司本部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中具体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公务用车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银行业务、外事活动、商务接待、会务保障、科研生产特殊用车、执纪、安全、保密、应急和通勤用车等公务活动或不宜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替代的用车活动。除上述公务活动外,原则上不再为其他活动提供公务用车。严禁因私使用公务用车。 二、对自购车辆用于公务和方便工作的下列人员,可每月按标准在工资中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公务交通补贴纳入公司预算管理。具体如下:

三、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如有其他因工作需要的岗位须经总办会批准,且按照不超过1000元/月的标准确定补贴。 四、同时兼有多个职位或岗位均享受公务交通补贴的,按其中最高标准执行,不得重复享受。 五、员工当月休假≥20天,不予发放当月交通补贴费用。 六、自购车辆因公外出违反交通法规所形成的罚款、事故损失、行驶安全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七、实行自购车公务交通补贴的岗位人员,原则上除外事活动、商务接待外不再提供公务用车,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因出差前往机场、车站和出差目的地的市内交通费,可按公司差旅费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八、凡实行自购车公务交通补贴的岗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再向公司申请工作常驻地的公务用车。 九、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移动通讯费用管理办法 根据《中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移动通讯费用管理办法》、《**集团有限公司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和《**集团有限公司本部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中具体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通讯费用的标准申请、使用、审批、报销及日常管理,通讯费用不包括通讯设备的购置费、入网费、维修费和上网费等其他费用。 二、公司每月按标准在工资中发放通讯费用补贴,通讯 三、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发放通讯费用补贴,如有其他因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