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礼治秩序

礼治秩序

礼治秩序
礼治秩序

法律下乡的尴尬

——《礼治秩序》与《无讼》摘要:

关键词:

一、“法治”与“人治”

很多人认为西洋社会是法治的社会,而我们的社会是人治的社会,其实不然。“法治的意思并不是说法律本身能统治,能维持社会秩序,而是说社会上任何人的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的。法律还得靠人来执行,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并非没有人的因素。”①就像法官判案,在这个过程中,既夹杂了法官个人的偏见,而又不能脱离了法律精神而任意判断。

人治并非是指有权力的人任凭一己的好恶来规定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如果共同生活的人们没有一定的规范的约束,任凭好恶来决定的话,社会必然引起混乱。

人治与法制的区别,并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

乡土社会秩序的维持,在很多方面和现代都市社会秩序的维持是不相同的。乡土社会并不是“无法”、“人治”的社会,它有自己的内在的维持其生活秩序的规律,这种内在的规律就是“礼”。

二、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

乡土社会并不是老子心中“无为”的社会,认为“在鸡犬相闻而不相往来的小国寡民的社会里,社会秩序无需外力来维持,单凭个人

的本能或两良知,就能相安无事了。”②乡土社会是一个礼治的社会。

礼治并不意味着文质彬彬,而是在这个特定的社会中被人们公认和接受的行为规范。合于礼的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对的。法律本身也是一种行为规范,而之所以和“礼”有本质的区别,关键就在于维持这种行为规范发生效力的外在力量的性质。法律依靠国家的权力来发挥作用,而“礼治”则需要传统的力量。“传统是社会所积累的经验。”

③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人们从生下来就生活在一个熟悉的环境中,未来将要面临的状况会有“过来人”传授给你经验,前人用来解决问题的法案,尽可抄袭来作自己生活的指南。愈是经过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也愈值得保守。对于传统,不需要“刨根问底”,之需要知道它有利于生活的保障就可以了。

礼治中的“礼”,是人们对生活中传统的一种认知并自觉的服从于它,这种认知与服从是主动的、发自内心的,不需要国家的强制力量的保证,靠的是人们内在的对这种行为规范的认同与尊重。这也是礼治与法制的不同之处了,法律需要国家的权力来保证其实施,否则法律就失去了作用。而礼治需要人们主动地去按照“礼”来行事,否则将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自己的内心也会不安。

礼治的可能是有条件的,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乡土社会是一个相对固定的社会,人们之间彼此熟悉,所以传统在这里可以发挥其重要的作用;而现代生活的极大的不稳定性,则不得不依赖法律来维持,这就是所谓的法治社会。法治和礼治发生在两种不同的社会环境中,所以说,就如不能强制地使现代都市社会处

于礼治之中一样,乡土社会也不可能飞速地进入法治社会。礼治是乡土社会的特色。

三、乡土社会中法律的地位

现代生活中,法律成了人们保护自己、争取权利的必不可少的武器,但是,在乡土社会中,法律的地位却令人深思。在乡土社会中,“礼”的地位远远高于“法”。在乡下人看来,“讼师”扮演的是挑拨离间的角色,而只有礼才是维持社会稳定的关键因素。

注释:

①费孝通《乡土中国》人民出版社,第58页

②费孝通《乡土中国》人民出版社,第60页③

(完整word版)读《乡土中国》——对差序格局的理解

读《乡土中国》——对差序格局的理解 费孝通先生谈“差序格局”是从私说起,私的问题是个群、人我的界限怎样划法的问题,于是,费老先生把整个社会结构的格局提出来。 中国的社会不像西洋社会,西洋社会是团体社会,称为团体格局,“像由几根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扎,几扎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他们常常由若干人组成一个个的团体。团体是有界限的,谁是团体里的人,谁是团体外的人,不能模糊,一定得分清楚。” 中国的社会结构是像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这个网络想个蜘蛛的网,有一个中心,就是自己。我们每个人都有这么一个一亲属关系不出去的网,但是没有一个网所罩住的人是相同的。”例如,我在家里与家人发生的关系是,我,兄弟姐妹圈子,上一辈父母圈子,上上一辈的爷爷奶奶圈子等;在学校里,较为亲密的舍友圈子,同学圈子,校友圈子等一个个圈子。 西洋社会结构(团体格局)中国社会结构(差序格局) 西洋社会结构里,团体格局是一种平等的观念,在同一团体中,各个分子的地位相等,个人不能侵犯大家的权利;是一种宪法观念,团体不能抹煞个人。 中国社会结构里,差序格局是一种有差等的次序,有远近、亲疏的差序。一切价值是以“己”为中心的主义。在这种差序的推浪形式中,把群己的界限弄成了相对性。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可以说是公。 “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若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

浅谈儒家法律思想

浅谈儒家法律思想 【摘要】 儒家思想产生于春秋战国时期,其思想对后世的法律制定产生啦至关重要的作用,并在此基础上产生啦博大精深的中国儒家法律思想。 【关键词】 儒家法律思想传统法律当代社会指导意义 【前言】 源远流长的儒家法律思想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主导思想,其发展和变化的历程给予当代法律工作不可磨灭的指导作用,正视这种影响对了解我国法律思想发展脉络和当今法制发展则具有重要意义。 【主要内容】 (一)中国儒家法律思想的发展历程。 春秋战国时儒家的法律思想基本继承和发展了西周以来“礼制”和周公的“明德慎罚”思想,提出了一系列维护礼治,重视人治的法律观点。最为重要的是孔子提出了“仁”的观点,基于此呼吁“为政在人”“德主刑辅”的观点。随着历史的发展,儒学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其“德主刑辅”的法律指导思想一直保留着,从汉朝“大德小刑”到唐朝“德刑并用,以德为主”再到明清“明刑弼教”,中国的法律精神自然和谐,以人为本是没有变化的,形成了中国儒家法律思想的一大特色。 (二) 中国儒家法律思想对封建法律制定的影响。 1.中国儒家法律思想对民事法律制定的影响。

众所周知中国古代的民事法律一向不发达,这与儒家主张的息讼有很大关系,但儒学还是深刻的作用着传统民法的发展。孟子提出的“薄税产”“制民之产”,告诫统治者不要暴敛,重赋。后世的明君都把其作为民事的基本原则和富国之策。 儒家思想是与封建大一统相适应的,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也要维护封建统治者的利益。具体到土地所有制度上就是坚决贯彻地主土地私有制,并制定严格的户籍赋税制度。以重农抑商为原则,在商业发展中也有大量限制。即使在封建社会最为发达开放的唐朝,集市也只能在固定的地点,固定的时间开放。在婚姻继承制度上,女人的地位也低于男人,这种状况一直没有改变 2.中国儒家法律思想对刑法制定的影响。 随着历史的发展,中国步入封建社会尤其是在汉时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后,根据德主刑辅的原则,刑法原则基本上秉承了“恤刑慎杀”的指导思想。表现最为明显的就是废除肉刑,这是儒家人治对法律的具体影响。此外,刑名的减少,封建制五刑的确立和不断完善,以及加役流,死刑复审的创立无不闪耀着当政者以民为本的儒学法律思想。 儒家法律思想对古代刑法的另一个重要影响是其家庭本位的观点对使古代法律伦理化。孔子从“亲亲”的家庭主义原则出发,提出了“父子相隐”,这不仅是引礼入法的表现,也深深影响了后世的刑法适用与诉讼。从以后的封建法典中,我们可以看到一系列带有明显亲情

职业道德与法律21——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32——21 职业道德与 法律 一、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新授 1 知识目标:了解违法行为的内涵和分类 能力目标:要认同法律、自觉守法;树立以守法为荣、以违法可耻的观念 情感目标:自觉依法律己,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要受法律处罚 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板书设计】

第四单元自觉依法律己,避免违法犯罪 第九课预防一般违法行为 一、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导入新课〗 【创境激趣】 [情境创设] 暑假时,三名职业高中男生在一起玩耍,又找了一家小饭馆吃饭喝酒。等吃完晚饭已经夜里11点多,没有公共汽车了,可他们身上的钱又不够打出租车的。怎么办呢?借着酒精的作用,有人提议:“干脆劫辆出租车回家,不给司机钱。”其余两人随声附和,还提出可以跟司机“要点儿钱”。于是三人打了一辆出租车到僻静处,不付出租车费,还硬跟司机要100元钱花花。争执推搡中,被巡警发现,三人当场被抓,受到治安处罚。 [问题思考] ●请结合上述案例内容,判断寻衅斗殴是否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如果是的话,它又属于其中的哪一种? 要想弄懂这些问题,我们就要学习第九课,预防一般违法行为。请同学们打开课本105页,我们先来看本单元的引语。 学生朗读(略)。 朗读得不错!我们大家一起来归纳本单元的主要内容好吗?这就是——法律具有保护作用,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卫士”,青少年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拒绝不良诱惑和侵害。维护自尊,培养自信,自立自强,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学生观察体会、思考。 【引思明理】 <设置问题> 1.违法行为的内涵是什么?它是如何分类的? 2.违法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乡土中国》读后感关于“差序格局”的思考----公德和私德精编版

关于“差序格局”的思考----公德和私德在《乡土中国》这本书里,作者提出了“差序格局”这一概念旨在描述亲疏远近的人际格局。即“每一家以自己的地位作为中心,周围划出一个圈子,这个圈子的大小要依着中心势力的厚薄而定”“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样,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这样一来,每个人都有一个以自己为中心的圈子,同时又从属于以优于自己的人为中心的圈子。在这种关系格局中,自己总是这种关系的中心,一切价值是以“己”作为中心的。作者提到”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关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虽然作者没有明确的指出,但是言外之意就是中国人只有私德。通过对实例的分析作者得出结论“公德心被自私心驱走”,很明显,意思是中国人缺少公德心。书中这整节,可以这样理解作者的核心意思:中国私德很强而且少公德心。早在大约一个世纪前,梁启超就提出了一个著名的、一直到今天仍然困扰着人们的判断:“中国,……偏于私德,而公德殆阙如。”类似的论述:叶文宪教授说过“中国人并不是没有道德,我们有良好的私德,只是缺少一点社会公德而已。”关于私德公德,从下面几个问题来说明: 1、为什么会产生“差序格局”?

中国是一个家族化社会,家族构成社会基本单位。因此中国人认为家是最亲近的社会关系,父母兄弟等时最亲近的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因此由远及近,产生“差序格局”。 2、对公德私德的理解? 公德是指存在于社会群体中间的道德包括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社会公德是社会生活中最简单、最起码、最普通的行为准则,是维持社会公共生活正常、有序、健康进行的最基本条件。私德是私人生活中的道德规范,指个人品德、修养、作风、习惯以及个人生活中处理爱情、婚姻、家庭问题、邻里关系的道德规范。 3、为什么中国人公德较低? 中国素称礼仪之邦,人们一向引以为荣,为什么要被说成是没有公德?实事是,在国人的伦理行为和生活中,时常有一个很矛盾的现象,就是在血缘亲情生活圈子当中,他很注重自己的形象,而且在待人接物和进退出处当中,都很在意精心。这样的做人态度实际上有一个发端,就是他的家庭。这这其实是作者所说的差序格局”的根源。我认为除了作者说的“差序格局”是造成中国公德低于西方的原因外经济发展水平也是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可以用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解释,类似于政治制度理论中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意思是人满足了基本的温饱需求后才有精神方面(例如维持高的道德的方面)的需要。依照这种理论,中国人和西方人相比,公私德的水平可能会低一些。

《中国法律思想史》读后感

读《中国法律思想史》论儒家思想与中国古代法律摘要: 通过阅读《中国法律思想史》,对中国法律史有了更系统的了解。从儒家思想产生于春秋战国时期,在此之后的各个朝代,都有所继承和发展。再到汉朝时期,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至此,儒家思想成为了封建统治的正统思想,它与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历史发展相适应,对中国古代法律的形成与发展,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和影响。儒家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律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儒家思想法律化、法律儒家化的儒法合流的法律体系的形成。在封建司法领域,儒家思想的深刻影响更是贯穿我国古代封建社会始终,自汉代以后,历经唐朝,魏晋南北朝,直至明清,一直是历代封建王朝司法活动的指导思想,我国古代法律中很多具体措施,都反映出了儒家思想的主要内容。儒家思想对我国古代法律有则会深刻的影响,其中有积极的影响,也有消极的影响。在我国现代法制建设中,儒家思想也对我们有着重大的意义。 关键词:儒家思想法律儒家化 前言 儒家是在中国历史上影响最大,持续时间最久的一个学派。儒家继承和发展了西周以来的礼治和明德慎罚思想,提出了一整套在维护礼治,重视德治,强调人治的法律观点。儒家思想在春秋战国时期产生之际,就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后世的发展中,也有着十分重大的影响和作用。在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中,儒家学说经过各个朝代的继承和发展,被统治者加以发挥和利用,形成了一种强大的政治学说,成为历代封建统治者制定法律政策治理国家的思想依据。儒家思想不仅对我国古代的法律思想、原则有着重要的影响,对我国现代的法制建设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和借鉴意义。 一、儒家思想产生及其内容 儒家思想产生于春秋末期。儒家学派的基本思想是建立、维护以伦理纲常为中心的社会秩序。儒家创始人孔子尊崇“ 周礼” , 孔子思想体系的核心是“仁”

有关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论文

有关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论文 有关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论文 一、维护公共秩序的必要性 在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的当代社会,维护公共秩序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我们的社会秩序和社会道德,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代和当今任何一个资本主义国家都要好。但是我们并不以此满足还要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高度文化水平的社会主义国家。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消除一切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损害公私财产的违法行为。这将会是一个长期的斗争,不仅仅是在整个过渡时期,我们要进行这种斗争,就是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建成以后,坏思想,坏习惯和坏作风,也不可能全部消灭,我们也还要继续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作斗争。在这个意义上说,贯彻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自觉地维护我国社会主义的秩序,也是一个长期的自我教育和斗争的过程。 事实上,维护公共生活秩序与公共生活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公共生活作为人类生活的重要方面,维护公共秩序对于提高公共生活质量的重要性。众所周知,公共生活领域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而逐步扩大,这是人类发展的必然趋势。在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的当代社会,公共生活日益成为社会成员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有个问题是肯定的,那就是有了公共生活,还是有必要维护公共秩序。秩序之于社会,就像规矩之于方圆。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历史发展和实践证明,公共生活领域月夸大,对公共生活秩序的要求就越高。所以作为一个公民,我们更有必要去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 二、亲身经历 相信大家都会有过这样的经历,在马路斑马线的那头,尽管小广播里不断有提示:“请注意,这会儿是红灯,请不要闯红灯”,还是有些路人为了几分钟,果断的闯红灯了。虽说大家觉得这也许是平凡的一件的事情,可是要是每个人都不遵守公共秩序的话,所有的一切指示灯都是没有意义的,这就是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件小事。刚刚所说的是交通秩序。现在我们再看看娱乐秩序,一条商业街上,道路堵塞,占道经营的摊位,乱停乱放的自行车和乱七八糟的广告“牛皮癣”,污言秽语,打架斗殴,痰迹,烟头,纸屑,垃圾,公共生活就是如此折磨,尽管有辛辛苦苦的清洁工,还是无法阻止这样的画面,最关键的还是每个公民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意识。说道这里,很难不让人想到网站每个BBS和论坛上各色污七八糟的玩意,因此网络的秩序也是需要维护的。 三、与国外的比较 我有个同学去过国外,体验过澳大利亚的整洁,爱护小 动物,清新空气的生活,回来之后常常会感慨我们自己的公共空间,为什么会如此的污浊、混乱、令人难以忍受。更令人可悲的是,“中国人,便后请冲水”、“请安静”、“请不要随地吐痰”......这种仅以中文标示的警示牌,正在中国人出境的许多目的地频现。当大批游客成为中国的最新出口品时,“中国人”却成了不文明、粗鲁的代名词。对于现在的这种状况,我们没有必要在犹豫了,要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是中国的国际形象提升,不再成为国外的笑话词。 四、维护公共秩序的手段 公共秩序是由一定规则维系的人们公共生活的一种有序化状态,主要包括工作秩序、教学秩序、

《乡土中国》第八篇《礼治秩序》导读学案+练习题

《乡土中国》第八篇《礼治秩序》导读学案+练习题 一、根据原文,写出你对以下概念的理解: 1.统治: 2.法治: 3.人治: 4.礼治: 5.礼: 6.传统: 二、根据原文,完成下面7-9题。 7. 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 A. 人们常认为我们是“人治”的社会,这种观点并不符合实际,因为我们是礼治社会。 B. 礼是乡土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有的可能是残醋的,但只要合于礼的就是合式的。 C. 礼治社会的秩序不是人们行为受拘束而自动形成的,而是通过传统的约束被动形成的。 D. 相比较而言,礼治社会比法治社会更为优越,因为礼治社会是靠礼来维持秩序的。 8. 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第一段先由普遍的看法引出本文的观点;最后一段总结上文,再次强调了礼治的特征。 B. 第二段举了旧小说里杀人来祭旗的事例,最终是为了证明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 C. 文章引用“颜渊问仁”的事例,是为了说明礼不是靠外在权力来推行,而是人的主动服从。 D. 本文要论证的中心是礼治和法治的不同,为了论证这一中心,文章多处运用对比论证法。 9. 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礼治靠传统来维持社会秩序,所以即便“无法”也并不意味着无序。 B. 生活在乡土社会中的人们,只要按照传统去做,生活就有可能过得安稳;反之就可能受挫。

C. 礼因为缺乏变化,只能在乡土社会发挥作用,而在变迁很快的现代社会,其效力无从发挥。 D. 如果人们在教养中养成了对礼的敬畏感,就不会出现不好、不对,不合、不成的现象。 三、请完成《礼治秩序》“阅读导引”及“思考与探究”中的所有问题,并认真核对答案、修改。 参考答案: 一、根据原文,写出你对以下概念的理解: 1.统治:是指“社会秩序的维持”。 2.法治:是说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的。是“人依法而治”。 3.人治:是指有权力的人凭借一己的好恶来规定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 4.礼治:是“人们行为不受规律约束”、通过教化养成个人敬畏感而“主动地服于成规”。 5.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 6.传统:是社会所积累的经验。 二、根据原文,完成下面7-9题。 【答案】 7B.点睛:这是一道考核筛选并整合文中信息的能力的题目,题干的表述一般为“对文章有关内容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或者“正确的一项”,错误设置一般为答非所问、混淆范围,强拉因果、曲解文意,偷换概念、无中生有等,命题的手段为改变文章的表述和概括文章的内容,答题时注意阅读题干,找准区位,然后对读,寻找细微的差别。 8D . 试题分析:本题考查筛选信息的能力。筛选和提取信息类试题的答案均在文中,因此,及时找到选项在原文的位置,顺藤摸瓜,确定筛选范围。要把原文与选项对照,辨明正误。D项“文章多处运用对比论证法”错,不是很多处。 9C. 试题分析:这是一道考核筛选并整合文中信息的能力的题目,题干的表述一般为“对文章有关内容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或者“正确的一项”,错误选项的命制基本和考核概念的题目没有区别,答题时注意阅读题干,找准区位,然后对读,寻找细微的差别。比如本题C项强加因果,原文说“因为礼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礼治社会并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的,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 三、“阅读导引”问题答案: 1.P99阅读导引①作者为什么认为“人治”和“法治”相对称的说法并不很清楚?

论西周明德慎罚对法律制度的影响

论西周明德慎罚对法律制度的影响姓名:严华斌班级:10思政2班学号:2010614208 摘要:西周立国之初,其统治者周公旦吸收殷商朝灭亡的教训,为了维护统治秩序,提出了“明德慎罚”的思想,强调统治者以德治为主,以德化人,以刑罚作为辅助手段。西周“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虽然只是适应周初政治形势的一种权宜之计和作为维护其统治的一种手段,但在当时却是一种先进的理论,起过积极的作用,它对后世的立法和司法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关键词:明德慎罚 正文:西周时期,周公等西周统治者吸取了殷商灭亡的教训,提出了“明德慎罚”说,周公认为,统治者应勤政修德。 所谓“明德”,就是要加强自我克制,实行德治的意思。因此,对于统治者本身来说,要严于律己,勤于政事,绝不可骄奢淫逸。周公说“君子所其无逸。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则知小民之依”就是说,统治者不可贪图安逸,要了解一点小民的疾苦,然后对症下药,采取适当的措施,要像文王那样“不遑暇食”,不敢乐于游玩打猎;必须重视小民的力量,适当满足他们的要求,必须宽以待民,“平易近民,民必归之。” 所谓“慎罚”,其一,他要求对罪犯进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对那些故意犯罪和惯犯,要从重惩处,虽然是小罪也应处以重刑。而对于那些过失犯罪和偶犯,则从轻处理,虽然有大罪也可减刑。其二,反对族株连坐,主张罪止一身。强调“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只惩罚罪犯本人。其三,反对乱罚无罪,杀无辜。其四,刑罚适中。就是用刑“不过”,又无“不及”,刑当其罪。这些思想,在当时世界刑法史上是罕见的。当然,周公并非一味讲宽大,也有严的一面。他主张对不忠、“不孝不友”、“寇攘奸宄,杀越人于货”等罪犯严加惩处,“刑兹无赦”。 明德是道德教化,是正面引导,是不会产生负面影响的。刑罚则是惩罚手段,体现了统治者“恶恶”之心。其与教化的不同之处在于其如果不在适当限度内使用,往往会产生相反的社会效果,使民积怨,以致于威胁到统治者的政权。“慎罚”即是认真地对待刑罚,在合理的限度内使用刑罚,使刑罚达到预期目的、避免事与愿违的结果的一种主张。其慎用刑罚的基本要点,一是要慎重断案,不滥用刑罚,提倡罚当其罪,要十分谨慎地使用“中罚”,用刑不可偏重,也不可偏轻,要使刑当其罪。二是在定罪量刑时,要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这在古代思想史上,无疑是一大贡献。三是注重教化.周公认为教化与刑罚的目的都是勉励人民立德,如商汤代夏,以至帝乙,“殄戮多罪,亦克用劝,开释无辜,亦克用劝”,“罔不明德慎罚,亦克用劝”。教化是为道德教化,是以教化者首先须有“德”,因而《尚书》之“明德”首先强调君王之德。“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如果当权者自己行为不端正.怎能去端正别人。“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为政者以德治国,老百姓就会心悦诚服,如同众星环绕于北极星周围一样,四方之民自然会归附少他。“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堰。”当权者的作风好比风,老百姓的作风好比草,风往哪边吹,草就往哪边倒。只要统治者能以德行事.老百姓自然就会好起来。所以.为政者自己要起到表率作用,以身作则,励精图治,居安思危,自己率先循礼守法,上行下效,法令才行得通。第二,先教后杀。周公认为在教与刑并用的情况下,应当先以教化,给人以改过自新机会。如经过教化仍犯,则为故犯,须以刑惩之。如在“群饮”问题上,周公认为,商人饮酒以至于丧国,周人应以此为戒,经过反复教育,而仍“群饮”者,则“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因为周人群饮,是明知故犯,且危及政权。商人“湎于酒”则“勿庸杀之,姑且教之,有斯明享”,因为商人有群饮的习惯且不以此为罪,故先教之而不杀。

遵守公共秩序倡议书

遵守公共秩序倡议书 遵守公共秩序倡议书1 广大市民们: 我们社会调查研究结果表明,淮安市社会公共秩序的现状不容乐观。为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稳定与和谐,形成良好的公共秩序,为人民的生活、出行提供安全保障,特发出如下倡议: 1、不乱穿马路,不乱闯红灯; 2、不随意插队; 3、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 4、不盲目从众; 5、不破坏公共卫生; 6、不在网络上恶意攻击。 维持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是每一位市民的心愿。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需要每一位公民的共同努力,欢迎广大市民加入到我们的“遵守社会公共秩序,从我做起”的签名活动中来,自觉遵守社会公共秩序,身体力行,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遵守公共秩序倡议书2 亲爱的小伙伴们:

当我们飞越天空,华夏无数的荒山,几多浊流尽现我们眼前,令人忧心如焚。长江的百年水患更敲响了中华家园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的警钟。唐朝森林覆盖率尚为86%,而现在平均覆盖率仅13.9%。这个数据是多么令人触目惊心!没有绿木,我们的空气怎会滋润及清新?没有绿木,我们的水源怎会甘洌及不枯竭?没有绿木,我们怎能感受的到鸟语花香?你看学校周边的水资源和环境:河边成了垃圾的聚集地,浑浊的水使小河宛如一条黑色的带子,闻一闻,小河的臭气冲上了天,路过的人捂住鼻子,加快脚步,随地乱扔垃圾、随地吐痰、随意地去破坏绿化,比比皆是。 当我们感觉到美丽的家乡渐渐地失去往日的容颜,新时期的小公民怎能熟视无睹、漠然视之?我们一定要携起手来,把家乡太仓建成天更蓝,水更清,草更碧的生态型旅游城市,为此,我们倡议: 1、爱护公物:不随意损坏社区和公共场所的公物,不在公物上乱涂乱刻。 2、讲究卫生。不在社区和公共场所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我们还要小手牵着大手,向家长市民宣传环保,减少污染。 3、保护环境。积极开展红领巾志愿者活动,深入社区打扫卫生,为社区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4、遵守秩序。在社区和公共场所自觉遵守公共秩序,行为举止文明。 小伙伴们,行动起来吧!我们都是光荣的少先队员,是

费孝通《乡土中国》--礼治秩序美句摘抄及读后感

法治的意思并不是说法律本身能统治,能维持社会秩序,而是说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的,法律还得靠权力来支持,还得靠人来执行,法治其实是“人依法所治”,并非没有人的因素。 “无政府”决不是等于”混乱“,而是一种"秩序”,一种不需规律的秩序,一种自动的秩序,是”无为所治“的社会。 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 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行为规范的目的是在配合人们的行为以完成社会的任务,社会任务是在满足社会中各分子的生活需要。 像这一类的传统,不必知之,只要照办,生活就能得到保障的办法,自然会随之发生一套价值。 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礼是主动的。 礼是个人习惯所维持的。十目所视,十手所指的,即是在没有人的地方也会不能自己。曾子易簧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礼,是合式的路子,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 《礼治秩序》 我们现在常说要建立一个法治社会,那么什么是“法治“?难道一个以人为单位的社会要依靠别的东西治理。其实这种说法有些模糊,”法治“并非是法律本身能统治,而是说人依靠法律的标准维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治理社会的主体还是人。

一个法官的判决,必然是在法律标准的基础上加上自己的主观判断形成的,所以法治必是以法律为标准,加之人在标准上的主观进行的社会治理。那么,与”法治“同时出现的”人治“又是何意呢?我认为人治是在标准的基础上放大了人的主观因素。乡土中国是差序格局,如果法官审判盗窃案对陌生人做出一种判决,那么如果这桩盗窃案是由亲人去做的,必然会有不同的量刑。那么,这标准到底是什么?是礼。乡土中国,审判毕竟是少见的,故而我们可以认为这种大的主观是不常发生的,所以,这里姑且说乡土中国是依靠礼治的。 这里的礼不是文质彬彬的谦让,而是像法一样中立的,当礼表现残酷的一面的时候,比如杀人祭旗为军礼,我们称这种礼为“礼法”。所以一个人的行为是否血腥不是判断正否的标准,其标准必是是否“合礼”。礼是不需要强有力的权力维持的,人们对礼的守护是自觉的,这种自觉来源于传统。 乡土的中国安士重迁,基本被认为没有社会变迁与人员交流,故而传统的力量被无限放大。 传统是社会所积累的经验。我们曾说过,乡土社全是一部电影的重播,我们在生活中所可能遇见的困难,必然都是旧的,是前人所经历过的。在我们出生之前早,已有人替我们准备下怎样去应付人生道上所可能发生的问题了,我们只要”学而时习之“,就能够有效的应对生活。在这里,没有时代的变迁,先人的经验是值得信任的,越是常见的问题,经验便越是有效。甚至于我不必要知道为什么,只要照办即可。在人们的内心里,传统即是真理。于是,青年人对于传统有着敬畏之感,老年人对于传统早已经内化为自己的习惯了,曾子易簧便是内心的敬畏与主动服礼的典型。 但是,人的天性是无拘无束、向往自由的。所以,这样的社会所要付出的代价便是牺牲人对未知的向往,主动地去学习礼,这便是“克已复礼”。 法治和礼治发生在两种不同的社会情态中,礼治的产生,必须要求传统的经验

明德慎罚

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之一。所谓明德,就是提倡尚德、敬德,它是慎罚的指导思想和保证。所谓慎罚,就是刑法适中,不乱罚无罪,不乱杀无辜。 解释:慎:谨慎。多行恩惠,少用刑罚。所谓明德,就是提倡尚德、敬德,它是慎罚的指导思想和保证。所谓慎罚,就是刑罚适中,不乱罚无罪,不乱杀无辜出处:《尚书·康诰》:“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 “明德慎罚”思想的基木内容,包含了崇尚德政和慎用刑罚两层含义。伦理学意义上的“德”字是西周初期开始出现的。商代甲骨文和西周初期的铜器铭文中出现了“德”字的初形。郭沫若先生在对西周金文中的“德”字进行分析时指出:“德字照字面上看来是从心,意思是把心思放端正,便是《大学》上所说的‘欲修其身者先正其身’。”这种“德”观念反映了周人“要把人的力量来济天道之穷”的思想倾向。郭沫若先生认为,周人重德的关键是“在一个‘敬’字上”,并说“这种‘敬德’的思想在周初的几篇文章中就像同一个母题的和奏曲一样,翻来覆去地重复着。这的确是周人所独有的思想”。从《尚书·周书》中可以看出,有关“敬德”、“明德”之类的言论确实俯拾即是。举例如下: 《康诰》:“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梓材》:“先王既勤用明德”。《洛诰》:“公称巫显德”。《无逸》:“皇自敬德”。《多方》:“罔不明德慎罚”。周统治者之所以大讲“明德”、“敬德”,就是因为他们认识到“惟天不畀不明厥德”,即天是不会把大命给予不谨慎修德之人的。在周人看来,周革殷命,他们从殷人手里接过了天命,获得了治理天下的合法宝座,其因乃在于文、武二王能以德配天,这就是《毛公鼎》所说“不显文武,皇天宏厌厥德,配我有周,膺受大命”一语的含义。天眷有德,这是周人特有的观念,其中也可以说蕴含着“天命靡常”[7]的意思,“天命”乃依统治者有德与否为转移,这当然是一种“靡常”(无常)的现象了。因此,对统治者来说,只有持之以恒地谨慎修德,才有望保住“天命”,成为天下的君主。明德是道德教化,是正面引导,是不会产生负面影响的。刑罚则是惩罚手段,体现了统治者“恶恶”之心。其与教化的不同之处在于其如果不在适当限度内使用,往往会产生相反的社会效果,使民积怨,以致于威胁到统治者的政权。“慎罚”即是认真地对待刑罚,在合理的限度内使用刑罚,使刑罚达到预期目的、避免事与愿违的结果的一种主张。其慎用刑罚的基本要点,一是要慎重断案,不滥用刑罚,提倡罚当其罪,要十分谨慎地使用“中罚”,用刑不可偏重,也不可偏轻,要使刑当其罪。二是在定罪量刑时,要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这在古代思想史上,无疑是一大贡献。三是注重教化.周公认为使用刑罚并不是单纯为惩罚人,而是为了劝民为善,防止犯罪。“明德慎罚‘亦克用。要囚,殄戮多罪,开释无辜,亦克用劝。”在中国思想史上,第一次明确地把“德’,与“刑’,结合起来,对后世儒家“德主刑辅’,思想的形成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可以说,儒家的礼治、德治、人治思想,德主刑辅、先教后诛、宽猛相济、刑罪相称等思想大都发端于周公。“明德”与“慎罚”虽然作为为政手段一起使用,但两者并非同等重要。“明德”是核心关键,“慎罚”是辅助手段。以德化人,教而后刑。在弘扬教化、谨慎刑罚问题上周公有如下主张:第一,罚与教必须统一于德的基础之上。周公认为教化与刑罚的目的都是勉励人民立德,如商汤代夏,以至帝乙,“殄戮多罪,亦克用劝,开释无辜,亦克用劝”,“罔不明德慎罚,亦克用劝”。教化是为道德教化,是以教化者首先须有“德”,因而《尚书》之“明德”首先强调君王之德。“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如果当权者自己行为不端正.怎能去端正别人。“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为政者以德治国,老百姓就会心悦诚服,如同众星环绕于北极星周围一样,四方之民自然会归附少他。“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堰。”当权者的作风好比风,老百姓的作风好比草,风往哪边吹,草就往哪边倒。只要统治者能以德行事.老百姓自然就会好起来。所以.为政者自己要起到表率作用,以身作则,励精图治,居安思危,自己率先循礼守法,上行下效,法令才行得通。第二,先教后杀。周公认为在教与刑并用的情况下,应当先以教化,给人以改过自新机会。

读《乡土中国》感悟—差序格局的新趋势

1270班陈蔚 1020103265 波纹社会中的直立芦苇 ——读《乡土中国》有感:差序格局的新趋势及应对摘要:费孝通教授的《乡土中国》写于20世纪40年代,在该书中,他首次提出了“差序格局”概念,对中国传统的社会结构体系进行了精炼的概括与分析。60多年过去,现代社会的经济制度、意识形态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以伦理为基础的传统价值观依然潜移默化的影响着人们的行为,但随着情感、利益等因素的注入,“差序格局”的内涵也在不断地扩大和变化。 关键词:差序格局利益现代中国社会 费孝通教授在1947年出版的《乡土中国》一书中,对传统中国社会中的社会结构和人际关系作了理论上的概括,提出了“差序格局”概念。他以西方现代社会为参照,结合自己所观察的社会现象和人际交往中的亲身感受,对中国传统社会结构进行了生动的表述。我结合我自身的感悟与思考以及近几十年中国社会的变化,对本书中的差序格局部分作了新的解读。 一、差序格局的内涵 中国社会是具有乡土性的,中国的社会关系是按照亲疏远近的差序原则来构建的,中国人在处理人际关系时就“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的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这种关系就“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费孝通教授认为,中国人际关系关系的核心是传统文化最讲究的“人伦”。而“伦”是什么?他指出“我的解释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人伦”之所以能说明差序,在于“伦”规定了差序格局的内容,即差等。“伦重在分别,在礼记系统里所讲的十伦,鬼神、君臣、父子、贵贱、亲疏、爵赏、夫妇、政事、长幼、上下,都是指差等”。费孝通教授的“差序格局”有如下特征。 首先,差序格局的理论基础是人伦次序。用儒家理论来解释人际关系的差序

重点考点一“明德慎罚”立法思想及其立法内容

重点考点一:“明德慎罚”立法思想及 其立法内容 重中之重考点一:“明德慎罚”立法思想及其立法★★★(真题链接:2011‐综‐35,2012‐综‐32,2012‐综‐60) 1、“明德慎罚”的立法指导思想 周初统治者注重从商朝败亡的历验中汲取前车之鉴,认为天命总是归于有德者,天意总是通过民意表达出来。从夏商时代的神权法思想,发展到对人的关注,提出“敬天保民”的民本思想,并将“德”这一抽象的伦理道德准则落实到现实统治之中,形成了“敬天保民”和“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 西周主张首先要用“德教”的办法来治理国家,通过道德教化使天下人民臣服;同时在实施刑罚时应当宽缓谨慎,不应一味地用严刑重罚来迫使臣民服从。明德慎罚并非削弱刑罚,而是为了更有效、更准确地施用刑罚,防止因滥刑而激化矛盾。以明德慎罚取代天罚,具有更强烈的政治号召力和更广泛的社会渗透力,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西周形成了”礼”与”刑”结合的法制特色。 由夏商时期的专任刑罚,发展为注重德礼教化、慎用刑罚以及因时制宜地制定和适用刑事政策。这是古代法律思想史上的重大进步,为后世”德主刑辅”法律思想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2、吕刑 周穆王为革新政治,命司寇吕侯作《吕刑》。它应是西周中期具有代表性的法典,具体内容已不可考。《尚书?吕刑》继承并贯彻了周初明德慎罚的思想,以苗民无德滥刑遭受亡国绝祀的历史教训说明建立法度的重要性,强调必须以德教为本,用刑适中(“明于刑之中”),提出惩罚与罪行相符(“其罪惟均,其审克之”,“上下比罪”),结合具体案情灵活处断(“刑罚世轻世重”、“轻重诸罚有权”)、案情不能确定时从轻不从重(“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等审案原则,还规定了较为完整的收赎办法,赎刑由此开始制度化。 3、九刑 九刑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周朝制定的九篇刑书。《左传》记载:“周有乱政,而作九刑。”《逸周书》中提到成王时有“刑书九篇”,可能西周中后期才有《九刑》之名。二是指西周的九种刑罚,即墨、劓、剕、宫、大辟五刑加上赎、鞭、扑、流等刑罚,合称“九刑”。 4、周公制礼 所谓“礼”,是中国古代社会中长期存在的、维护血缘宗法关系和等级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则以及言行规范的总称。礼最早是氏族社会祭祀鬼神的仪式,是人们自愿遵守的习惯,所谓“奉神人之事通谓之礼”。“国之大事,唯祀与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氏族成员间的等级分化,礼所体现的阶级意志越来越显著。原始状态的礼逐渐由氏族时代的习惯演化而具有法的性质和作用,原来用以区别血缘关系亲疏尊卑的礼,同时成了确定人们在社会中等级尊卑地位的法。 周公在武王死后的摄政期间,深切认识到礼的社会政治作用,因而在立国之初便进行了制礼活动,《左传?文公十八年》有”先君周公制礼”的记载。周公制礼是将夏商两代的礼制加以

第九课-预防一般违法行为1、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0001

第四单元自觉依法律已,避免违法犯罪第九课 预防一般违法行为一、自觉维护社会公 共秩序 教学目标 1.认知 (1)了解违法行为的内涵和分类,知道违法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要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了解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内涵,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理解未成 年人常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即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妨害公共安全行为和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及其社会危害性;明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要受法律处罚。 (3)在实际生活中,要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2.情感态度观念要认同法律、自觉守法;树立以守法为荣、以违法可 耻的观念,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预防一般违法行为。 3.运用学会区分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能判断中学生常见的违反治安 管理行为,初步做到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依法律己,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教材分析 1.教学重点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要受法律处罚 这一重点内容包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内涵,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未成年人常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及其危害性,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该类行为的处罚。从理论上讲,该内容在教学大纲中处于较为重要的地位,在本课时的教学中,占据的分量很重。从对学生的德育培养目标来看,培养遵纪守法的公民,需要认识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处罚,从而增强守法意识。从实践的角度看,只有认识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危害性和违法要承担法律责任,才能认同法律,自觉守法。从现实生活来看,部分中职生存在对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问题,不懂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要受法律处罚,才会出现违法的现象。这就要教育学生认同法律,自觉守法。所以这是教学重点。 2.教学难点 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从理论上看,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还不成熟,虽然开始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和独立性,但由于认知水平所限,对社会复杂性认

司考法制史笔记: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

司考法制史笔记: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 司考法制史笔记: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是司法考试法制史的重要考点,考生应当重点复习,小编将这一考点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整理,希望能够对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 精彩链接: 2014年司法考试教材法制史:大陆法系 2014年司法考试教材法制史:罗马法 2014年司法考试教材法制史:清末“预备立宪” 2014年司法考试教材法制史:明清时期的法律 (一)内容: 1、背景: (1)为谋求长治久安,继承了夏商以来的神权政治学说; (2)为了修补神权政治学说中的缺漏,确定周王朝新的统治策略,进一步提出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 2、“天”涵义: (1)夏商以来的一直奉的“上天”; (2)周初统治者的新认识:认为“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一旦统治者“失德”,也就会失去上天的庇护,新的有德者即可以应运而生,取而代之。因此,作为君临天下的统治者应该“以德配天”。 3、“德”的要求:三个基本方面:敬天,敬祖,保民。

——具体要求:统治者要恭行天命,尊崇天帝与祖宗的教诲,爱护天下的百姓,做有德有道之君。 4、“明德慎罚”:法律敎育网 (1)在“以德配天”基本政治观之下,周初统治者提出的具体法律主张。 (2)要点:用“德教”的办法来治理国家——通过道德教化的办法使天下人民臣服; 在适用法律、实施刑罚时应该宽缓、谨慎,而不应一味用严刑峻罚来迫使臣民服从。 ——具体要求:“实施德教,用刑宽缓”。 注意:“实施德教”是前提,是第一位的。 (3)“德教”的具体内容:“礼治”——即要求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都按既有的“礼”的秩序去生活,从而达到一种和谐安定的境界,使天下长治久安。 (二)影响: 1、代表了西周初期统治的基本政治和基本的治国方针; 2、解决了为什么商汤可以伐桀、武王可以代商的理论问题,为西周社会的发展确定了基本的方向; 3、说明当时的统治者在政治上已趋成熟。 4、在这种观念指导下,西周统治者把道德教化即“礼治”与刑罚镇压相结合,形成了西周时期各种具体法律制度和“礼”、“刑”结合的宏观法制特色。 5、深深扎根于中国政治理论中,被后世奉为政治法律制度理想的原则与标本——汉代中期以后,“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主张被儒家发挥成“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基本策略,从而为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国传统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法律教育网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费孝通《乡土中国之八:礼治秩序》阅读练习及答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人们常以“人治”和“法治”相对称,而且认为西洋是法治的社会,我们是“人治”的 社会。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 量上。但乡土社会不是人治,可以说是个“无法”的社会,假如我们把法律限于以国家权力 所维持的规则,但是“无法”并不影响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社会。 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的就是做得对的,对实合式的意思。如果单从行为规范来说,这和法律无异,法律也是一种行为规范。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 量不同。法律是靠国家权力来推行的,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 不论哪一个社会,绝不会没有传统。衣食住行种种最基本的事务,我们并不要事事费心思, 那是因为我们托祖宗之福,有着可以遵守的成法——传统。在乡土社会中,传统的重要性比现代社会更甚。那是因为在乡土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更大。 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社会,不但人口流动很小,而且人们用以获得资源的土地也很少 变动。在这种不分秦汉、代代如是的环境里,个人不但可以信任自己的经验,而且同样可以 信任其祖其父的经验。不必知之,只要照传统办,生活就能得到保障,自然会随之发生一套 价值。依照着做就有福,不依照了就会出毛病。于是人们对于传统有了敬畏之感。“礼”字本来是从“豊”从“示”。“豊”是一种祭器,“示”是一种仪式。礼并不是靠外在的权力来 推行,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礼是主动的。礼是可以为人所好的,所谓“富而好礼”。孔子很重视服礼的主动性,《论语》记载: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 这显然和法律不同了,甚至不同于道德。法律是从外限制人的,不守法所得到的罚是由 特定的权力所加之于个人的。人可以逃避法网,能逃脱还可以自己骄傲、得意。道德是社会 與论所维持的,做了不道德的事,见不得人,那是不好;受人唾弃,是耻。礼则有甚于道德:如果失礼,不但不好,而且不对、不合、不成。这是个人习惯所维持的。礼治在表面看去好 像是人们行为不受规律拘束而自动形成的秩序。其实自动的说法是不准确的,只是主动的服于威规罢了。孔子一再用“克”字,用“约”字来形容礼的养成,可见礼治并不是离开社会,由本能或天意所构成的秩序。 法治和礼治发生在两种不同的社会情态中。这里所谓礼治也许就是普通所谓人治,只是“礼治”一词不会像“人治”一词那样容易引起误解,以致有人觉得社会秩序是可以由个人 好恶来维持的。礼治和这种个人好恶的统治相差很远,因为礼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 持这种秩序,礼治社会并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的,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 (摘编自费孝通《乡土中国之八:礼治秩序》,略有删改)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人们常认为我们是“人治”的社会,这种观点并不符合实际,因为我们是“礼治” 的社会。 B.礼和法律同中有异:它们都是一种行为规范,但两者用以维持行为规范的力量不同。 C.礼治社会的秩序不是人们行为不受约束而自动形成的,而是通过传统的约束被动形 成的。 D.相比较而言,礼治社会比法治社会更为优越,因为礼治社会是靠礼来维持秩序的。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第一段先由“人们”的观点引出本文的观点;最后一段总结上文,并强调了礼治和 人治的不同。 B.第二段首先阐述礼的内涵,然后比较礼盒法的异同,最后说明传统在乡土社会中的 重要性。 C.本文要论证的中心是礼治和法治的不同,为了论证这一中心,文章多处运用了对比 论证法。 D.文章引用了《论语》中“颜渊问仁”的相关文字,这是为了说明古人遵循礼一般具 有主动性。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乡土社会中,礼的运行并不需要有形的国家机构来维持,它依靠的是长期沿袭下来 的传统。 B.乡土社会虽然从某种角度说是“无法”的社会,但并不是混乱的,它依然是个有秩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