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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

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自然资源厅(局)、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保护局: 为加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我们研究制定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以下简称治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治理资金是指中央预算安排的,用于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废弃工矿地整治等工作,促进生态环境恢复和生态系统功能提升的资金。 第三条治理资金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公益方向。治理资金使用要区分政府和市场边界,支持公益性工作。 (二)合理划分事权。治理资金使用要着眼全局,立足中央层面,支持具有全国性、跨区域或者影响较大的保护和修复工作。 (三)统筹集中使用。中央层面注重集中分配,聚焦于生态系统受损、开展修复最迫切的重点区域和工程;地方层面注重统筹使用,加强生态环保领域资金的整合,发挥资金协同效应,同时避免相关专项资金重复安排。 (四)资金安排公开透明。治理资金安排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根据项目法安排的治理资金要坚持采取竞争性评审方式择优确定,并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条治理资金由财政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 本办法实施期限至2023年底。期满后财政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及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形势需要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及延续期限。 第五条财政部负责审核治理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编制资金预算并下达,指导地方加强资金管理等工作。 自然资源部等部门负责组织具体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核,研究提出工作任务及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开展日常监管、综合成效评估和技术标准制定等工作,指导地方做好项目管理,配合财政部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等相关工作。

最新整理地区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管理办法.docx

最新整理地区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生态绿心保护,提升绿心地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加快推进我市两型社会建设步伐,根据《省长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生态绿心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办法〔20xx〕18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态补偿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预算安排、上级转移支付两型专项资金等。 第三条生态补偿资金补偿范围为《长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20xx—2030年)》确定的位于本市范围内生态绿心区域。包括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控制建设区,总面积82.36平方公里。 第四条生态补偿资金补助的项目分为生态基础补偿和绿心地区重点项目补偿。 1.根据绿心地区生态基础评估结果,给予生态基础补偿。 2.绿心地区重点项目补助 (1)生态绿心保护标识设置和日常维护。 (2)森林生态、生态农业、生态村镇、生态廊道和旅游休闲产业建设。 (3)生活污水管wang系统、农村社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4)养殖业结构进行控制性调整。 (5)工业产业退出,含采矿企业退出。 (6)林业、水利、矿产资源的保护。 (7)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补偿事项。 第五条生态基础评估市两型办牵头,会同财政、环保、国土、水务、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制定《绿心地区生态基础评估考核办法》,依据《绿心保护条例》对补偿区域基础生态环境进行全面评估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六条对考核结果评为优秀的,按照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控制开发区面积分别给予每平方公里4万元、3万元、2万元补助,在重点项目资金安排上优先支持;考核结果评为良好的,分别给予每平方公里3万元、2万元、1万元补助,在重点项目资金安排上重点考虑;考核结果评为合格的,分别给予每平方

上海-生态补偿机制建设

上海生态补偿机制 一、政策调研: 1、政策性文件 (1)《关于上海市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 (2)《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沪财预﹝2009﹞108号) (3)《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沪府发〔2010〕1号) (4)《上海市公益林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转移支付考核实施细则》 (5)《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沪府令〔2013〕10号) (6)《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2〕64号)2、上海市生态补偿机制发展进程 2009年,由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主持召开的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关于上 海市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和《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两个文件。会议要求, 要通过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的办法,形成导向明确、公平合理的激励机制,提高区 县进一步开展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优化全市生态环境。 上海市在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工作过程中,先从建立基本农田、公益林、水源地的生 态补偿机制入手,逐步扩大范围、完善方式、健全机制。市政府印发的《关于上海市建立健 全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包括公共财政投入、扶持产业发展、市场运作和相关制度保障 4个方面内容,明确了生态补偿“政府为主、市场为辅”的基本原则,提出了“综合运用行 政、法律、市场等手段,建立相应的生态补偿机制,调整相关各方的利益关系,促进生态保 护地区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上海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部门联合制定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注 重体现区县贡献和政策导向,注重发挥主管部门作用和转移支付整体效用,内容包括转移支 付分配因素、资金使用和管理3个方面。 自本市生态补偿机制建立以来,上海市在饮用水水源地、公益林、碳排放交易生他补偿 等领域均有较好的成效。2009年至2012年,市级安排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累计达43.9 亿元,年均增长为24.3%。2013年,本市进一步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年初预算安排生态补偿 转移支付资金15.5亿元,比去年增长9.2%。 2015年,上海正按照“应保尽保、总量拓展”的要求,划定生态红线。由初步形成的生 态保护红线划示规划方案可以看到,红线保护区域涵盖15类生态空间,包括自然保护区、饮

管理制度-湿地生态补偿制度简论 精品

湿地生态补偿制度简论 王凤远(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摘要: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可以运用经济手段来解决湿地区态建设的资金来源问题,协调 公益性湿地保护与地区发展之间的冲突。文章在对湿地进行科学界定的基础上,对湿地生态补 偿制度的含义、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制度的必要性、补偿主体、补偿范围、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 等方面进行探讨,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湿地生态补偿 一、湿地的界定 对湿地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立法层面的界定,关涉湿地立法保护对象的类型、范围、边界的明确。中国现行湿地立法尚未对湿地概念进行界定,由于湿地概念不清造成实践中湿地的管理与保护的缺位或错位现象很普遍。有些地方即使想保护湿地也不知道其“四至”定在哪里。反过来,挤占、破坏了湿地也不知道。笔者在此对湿地的定义进行简要探讨。 湿地(wetlands)的中英文原意都是指过度湿润的土地。在湿地研究和保护中如何判别湿地还存在不少分歧,对什么是湿地目前尚无统一的认识,这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湿地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据统计湿地定义已超过50种,最早的湿地定义出现在1956年的美国鱼类和野生动物保护组织(U.S.Fish & wildlife Service)的一本题为《39号通告》的出版物中,该书将湿地被定义为:“被浅水和有时为暂时性或间歇性积水所覆盖的低地。包括草本沼泽、木本沼泽、泥炭藓沼泽、湿草甸、池沼、淤泥沼泽以及河漫滩,生长挺水植物的浅水湖与池塘。但河流、水库和深水湖泊等稳定水体不包括在内。因为这些水体不具有暂时性积水而对潮湿土壤的植被的发展几乎毫无作用。”这个定义强调了浅水覆盖在湿地特性形成中的主导作用。也就是说,由于长期或相当长时间的浅水覆盖,形成了特殊的土壤--湿土(Moist-soil),发育了适应这种土壤的挺水植物。可见,最早的湿地定义着重强调湿地作为水禽生境的重要作用,对水深等具体水文指标并没有进行限定。 1979年美国鱼类和野生动物保护组织在其《美国的湿地和生境分类》研究报告中,提 出了新的湿地定义:“湿地是指处于陆地生态系统和水生生态系统之间的过渡地带,其地下水位通常达到或接近地表,或处于被水淹覆状态。它至少具有下列三个属性中的一个属性:1.周期性地以水生植物为优势种;2.基底以排水不良的水成土为主;3.每年在植物生长季节 有部分时间处于水浸或水淹状态。”这一定义将湿地限定为从陆地到水体的过渡区,对湿地属性的决定因素--水文条件进行了界定,并且只要具有3项指标中的一个的区域即可被认为是湿地,因此该定义的包容性较强,现已被美国广泛接受。 1971年2月2日,来自18个国家的代表在伊朗拉姆萨尔签署了《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简称《湿地公约》),该公约于1975年12月21日正式生

生态修复工程技术方案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瑶岗仙矿区生态修复工程 技术方案

建设单位:湖南瑶岗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宜章县瑶岗仙镇 设计单位:长沙赛恩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 目录 第一章项目概况 (1) 1.1 项目名称及主管单位 (1) 1.2 编制依据 (1) 1.2.1法律和法规 (1) 1.2.2标准和规范 (1) 1.2.3与项目其他相关资料 (3) 1.3 编制目的 (3) 1.4 编制原则 (3) 1.5 编制范围及内容 (4) 第二章场地说明及建设条件 (6) 2.1 自然地理条件 (6) 2.1.1 地理位置 (6) 2.1.2 地形地貌 (7)

2.1.3 气候气象 (9) 2.1.4 水文水系 (10) 2.2 建设条件 (10) 2.2.1 交通条件 (10) 2.2.2 配套条件 (10) 2.2.3供水条件 (11) 2 1............................................................. . 污染现状及建设思路第三章.3.1 区域现状及工程量. (12) 3.2 治理思路 (16) 第四章总平面布置............................................................................. 17 4.1布置原则 (17) 4.2 平面布局 (17) 4.3 竖向布置 (18) 第五章项目实施方案.......................................................................... 19 5.1 山体裂缝治理 (19) 5.2 生态恢复方案 (19) 5.2.1 处理方式确定 (19) 5.2.1 A区域生态修复治理方案 (23) 5.2.2 C区域生态修复治理方案 (26)

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

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健全我市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确保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和自然资源利用上线,全面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总体要求 (一)目标。到2020年,实现森林、湿地、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以及重点横向补偿类型、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确保补偿水平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初步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基本建立公平合理、运作规范、相互衔接、积极有效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促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二)基本原则。 1.权责统一,合理补偿。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科学界定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的权利义务,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加快形成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补偿的机制。 2.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将生态保护补偿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保护、泉水保护、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精准扶贫等紧密结合,逐步实现重点领域和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促进绿色协调发展。 3.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着眼于解决当前紧要的实际问题,在重点区域开展试点,稳步推进不同领域、区域间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逐步形成完善的生态保护补偿体系。 4.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发挥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主导作

用,完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拓宽补偿渠道,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二、落实重点任务 (一)重点领域。 1.森林生态保护补偿。建立完善破坏森林资源责任制度。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凭证运输制度、凭证经营加工制度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许可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建设,遏制毁林开山和乱占林地行为,杜绝林地非法流失。继续实施国家、省、市级重点公益林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的生态效益补偿。完善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探索建立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以森林植被碳储量为切入点的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负责) 2.湿地生态保护补偿。落实国家、省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退耕还湿试点政策,研究制定我市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办法。在济西湿地、黄河玫瑰湖湿地、白云湖湿地等国家级湿地公园开展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并逐步在市级及以上湿地公园推广。(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城乡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负责) 3.水流生态保护补偿。开展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实施锦绣川、卧虎山、狼猫山等城乡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流域面源污染治理补偿和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区域生态保护补偿,重点支持水源涵养林、污染治理、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还草等生态保护工程建设。鼓励村民科学施肥,使用低毒、低残留易降解农药。(市城乡水务局会同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负责)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家规范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是调动流域上下游地区积极性,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重要手段,是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重要内容。近年来,一些流域积极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总体上看,这项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缺乏有效的合作平台,联防共治的长效机制尚未真正建立,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的成效。为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政策引导和沟通协调,充分调动流域上下游地区的积极性,加快形成“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使得保护自然资源、提供良好生态产品的地区得到合理补偿,促进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二)基本原则。 1.区际公平、权责对等。流域上游承担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同时享有水质改善、水量保障带来利益的权利。流域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为改善生态环境付出的努力作出补偿,同时享有水质恶化、上游过度用水的受偿权利。 2.地方为主、中央引导。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主要由流域上下游地方政府自主协商确定,中央财政对跨省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给予引导支持,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3.试点先行、分步推进。坚持先易后难,在积极推动各省(区、市)建立本行政区域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同时,扩大跨省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范围,积累经验后,再逐步扩展至跨多个省份的流域,并不断探索在其他生态环境要素开展补偿的可行性及实现路径,不断增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效能。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各省(区、市)行政区域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基本建立;在具备重要饮用水功能及生态服务价值、受益主体明确、上下游补偿意愿强烈的跨省流域初步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开展跨多个省份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 到2025年,跨多个省份的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内容更加丰富、方式更加多样、评价方法更加科学合理、机制基本成熟定型,对流域保护和治理的支撑保障作用明显增强。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补偿基准。将流域跨界断面的水质水量作为补偿基准。流域跨界断面水质只能更好,不能更差,国家已确定断面水质目标的,补偿基准应高于国家要求。地方可选取高锰酸盐、氨氮、总氮、总磷以及流量、泥沙等监测指标,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取其中部分指标,以签订补偿协议前3-5年平均值作为补偿基准,具体由流域上下游地区双方自主协商确定。 (二)科学选择补偿方式。流域上下游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需求及操作成本等,协商选择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补偿方式。鼓励流域上下游地区开展排污权交易和水权交易。 (三)合理确定补偿标准。流域上下游地区应当根据流域生态环境现状、保护治理成本投入、水质改

生态补偿机制改革成效及做法

生态补偿机制改革成效及做法 近年来,**市立足市情,以机制体制创新和市场运作有机结合为抓手,突出“生态功能区调整改革创新、山区农民大转移改革创新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三大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在新的历史时期生态补偿新模式,努力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赢”。从XX年到XX年,全市生产总值由185.1亿元增加到505.68亿元,年均增长13.9 %,人均生产总值达3175美元;三次产业比重从XX年的20.30∶40.30∶39.40调整到XX年10.9:48.6:40.5。与此同时,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的监测数据表明,**XX年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99.4,远高于全省平均值82.8,有5个县进入全省前10位,生态环境质量多年来一直位居全省首位、全国前列。其主要做法: 一、构建生态补偿政策体系。近年来,**市相继出台实施《关于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工作的意见》、《**市推进农业产业化考核办法》、《农业产业化发展考核办法》、《关于加快市直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一系列带有生态补偿性质的政策文件,努力克服财力薄弱困难,采取财政奖励、财政补助、以奖代补、

财政贴息等多种形式,在省级生态乡镇创建、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项目、高效生态农业和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和扶持。市本级从XX年开始,每年从收取的水费中归集专项资金80万元用于市区黄村水库饮用水源地周边村庄的环境污染整治;从XX年起,每年安排农家乐休闲旅游发展资金100万元。龙泉等地对水源地和库区乡镇以生态补偿名义进行了财政补助。庆元县在《XX年全县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中,取消了13个东部乡镇在工业生产、工业税收和招商引资方面的考核指标,考核的重点放在生态保护和生态高效农业发展等方面。 二、推进异地开发生态补偿。着眼于科学保护和持续利用生态环境功能,编制了《**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实施生态移民。对高山人口搬迁实行补偿,以人口异地转移推进生态恢复、生态保护。到目前,已有11.5万农民走出大山,有效减轻水系源头地区的环境压力。XX年8月,发布了《**市十万农民异地转移规划》,计划到XX年,全市累计搬迁41473户146456人。同时,考虑景宁畲族自治县的生态区域功能定位,其县域范围内应限制发展工业,而县域经济发展又离不开工业经济的支撑,**市借鉴金磐开发区生态补偿模式的成功实践经验,积极筹划在市区**经济开发区增挂国家民委扶贫试验区,并在东扩区块内设立面积为3.8平方公里的景宁经济开发区。把景宁制造业转到**,把开发区

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2017年修订)

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2017 年修订) 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中办发〔2016〕58 号),进一步加大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力度,推进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覆盖,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根据财政部等部委《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财建〔2016〕928 号)有关精神,制订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内12 条主要流域,其中跨设区市的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由省有关部门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市、县范围见附件)。 不跨设区市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实施办法,由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于2017 年底前另行制定实施。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推进,多方筹资。根据我省流域特点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全面建立覆盖全省、统一规范的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采取省里支持一块、市县集中一块的办法加大流域生态保护补偿金筹措力度,促进流域上游地区可持续发展和 全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

(二)责任共担,区别对待。流域范围内所有市、县既是流域水生态的保护者,也是受益者,对加大流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投入承担共同责任。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地区受益程度、保护责任、经济发展等因素,在资金筹措和分配上向流域上游地区,向欠发达地区倾斜。 (三)水质优先,奖惩分明。将水质指标作为补偿资金分配的主要因素,建立奖惩机制,对水质状况较好、水环境和生态保护贡献大、节约用水多的市、县加大补偿,反之则少予或不予补偿,进一步调动各市、县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 (四)规范运作,公开透明。按照建立生态保护补偿长效机制的要求,用标准化方式筹措、用因素法公式分配生态保护补偿金,明确资金筹集标准、分配方法、使用范围、管理职责分工及监督检查办法等,实现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筹措与分配的规范化、透明化。 三、资金筹集 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金,按照省政府《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闽政〔2016〕61 号)提出的“力争到2020 年补偿资金比2015 年翻一番”的要求,主要由流域范围内市、县政府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集中,省级政府增加投入,自2018 年起 分三年逐步到位。资金筹集方式如下:

生态补偿机制运行调研报告

生态补偿机制运行调研报告 生态补偿机制是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目的,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主要针对区域性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领域,是一项具有经济激励作用、基于“受益及破坏者付费原则”的环境经济政策。 党的十*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为加快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提供了良好契机。20XX年,中央财政设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几年来,转移支付范围不断扩大,金额不断增加,但实践中还存在补偿不规范、补偿形式单一、补偿主体对象不明确等问题,特别是县级生态补偿仍处于探索阶段。__县作为国家生态县,在生态补偿制度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20XX年,县政府召集环保、财政等部门,共同会商出台了系列生态补偿文件。(1)出台《__县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明确__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全县共划定6类(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清水通道维护区、特殊物种保护区)生态红线区域,总面积233.25平方公里,实施分级分类管控措施。(2)出台《__县20XX年度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实施方案》和《__县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了严格保护运西自然保护区、自然恢复与修补射阳

湖湿地等特殊生态产业区、生态重建与恢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工作任务,采取了建立协调机制、落实生态补偿等六条措施。(3)出台《__县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生态补偿资金补助原则、范围、分配因素等。 20XX年初,县财政局会同县环保局根据__县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实施方案,以补助河道、河塘清淤项目为重点对象,拟定了__ 县20XX年度生态补偿资金使用方案,并以宝财预〔20XX〕9号文件予以明确,安排资金2XXX万元,其中20XX年度省级转移支付生态补偿资金1XXX万元,县级财政预算内安排1XXX万元,专项用于河道、河塘清淤项目。20XX年6月10日,财政通过结算往来拨付预付资金1XXX万元。 目前__已实施或即将实施的生态经济补偿的项目有:(1)开展湿地保护工程,完成__湖水环境状况调查。(2)开展生态中心建设工程,建设__运西湿地森林生态中心。(3)开展有机、绿色食品建设工程,建设有机食品基地面积、绿色食品基地1万亩以上。(4)开展大气污染整治工程,实施在生态红线区内的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或停用。(5)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污染防治工程,建设规模化养殖场沼气治理工程。(6)开展碧水工程,疏浚河道。(7)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关闭或搬迁自来水厂周围的厂家、住户等污染源。(8)开展环保监控能力建设工程,建成潼河水厂水质监测站。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水利水电学院 课题名称: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作者:薛子学号:2016b18022学院:水利与环境工程 专业:水利水电工程 老师:白福青 2017年1 月5日

河道景观设计的基本方法 城市河流往往是孕育城市文明的摇篮,城市河流最初的形式是城市边上自然的过境河。后来由于防御、运输、用水、防洪等需要,逐渐出现了护城河(壕)、运河、引水河渠和排洪河道等城市河流。到了近代,城市的快速发展导致城市河流出现了诸多问题:城市硬化面积的高速扩使得城市河道排洪压力越来越大,而城市有限的土地又让河道面积越来越小,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的大量排入加剧了城市河道的污染。设计逐渐从以水利治水为主转向景观绿化、水利建设、防污治污等全方面的综合治理。 目前河道景观设计中的局限性特征 1自然景物:如水面的波纹、岸旁的芦苇、河岸上的树木、浮动的渔舟、闲适的小鸟、和煦的等,有树、草、鱼、鸟及水、土、石等自然景物的河流景观,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称之为河道景观,而怎样保护它们,确保后人能够合理的应用,是当今设计师需要认真分析的问题。 2人造景物:目前我国大多数的河流景观设计往往侧重于构成景观的“硬质景观”(如堤防、护岸、沿河的建筑、桥梁等景观构筑),而忽视了绿地林荫一类的“软质景观”的规划设计,而软质景观却更适合大众所需要的充满生活气息的环境。如何减少“硬质景观”,增加“软质景观”是目前河道景观设计中要解决的又一重大问题。 3人与文化:河道景观应该是一种综合体,不但有物质上的,还应该有人文性质的。我们所讲述的景观设计是为人而提供的,而我们的活动又离不开自然以及文化的特征,而目前的设计通常没有注意到这个特征,而且和河道有着密切关联的一些历史要素也应该放到设计中。

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一、关于环境补偿机制的文章: 1、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与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十七大报告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宏观调控体系中首次提出,要重视资源与环境保护的要求,即建立考虑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此举旨在通过非行政化的方式解决资源与环境的瓶颈问题。 一、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弥补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 近十几年中,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快速发展,使石油消费量增长100%、天然气增长92%、钢增长143%、铜增长189%、铝增长380%、锌增长311%、十种有色金属增长276%,资源不足成为突出的瓶颈问题。2003年我国成为世界第一煤炭消费大国和第二石油电力消费大国。同时,水资源、土地资源的缺口也在不断增大。数量稀缺且分布不均的资源成为决定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短板”。补足资源“短板”正是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现实意义所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是指国家采取强制手段使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相应费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它的理论基础是公共物品理论和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理论。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重点应该包括: 第一,建立真实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关系、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机制。应该按照维护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要求,构建合理的自然资源价格的差比价关系,正确地处理自然资源与资源产品、可再生资源与不可再生资源、土地资源、水域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等各种不同资源价格的差比价关系;纠正原有的不完全价格体系所造成的资源价格扭曲,将资源自身的价值、资源开采成本与使用资源造成的环境代价等均纳入资源价格体系。通过完善资源价格体系结构,为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实施提供体制保障。 第二,严格执行资源开采权有偿取得制度。石油、煤炭、天然气和各种有色金属等都是面临枯竭的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因此资源开采者必须向资源所有者——国家交纳相应的税费以获得开采权。应彻底取消自然资源一级市场供给(行政无偿出让和有偿出让)的双轨制,使企业通过招标、拍卖等市场竞争手段公平地取得资源开采权。对于此前无偿或廉价占有资源开采权的企业均应进行清理。 第三,发挥财政职能,做好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的管理工作。发挥财政的配置职能,形成合理的资源成本分摊机制,将资源自身价值及开采费用、开采资源造成的环境恢复费用、资源开采生产的安全费用等共同成本合理地分摊到资源开采、资源产品和产品服务等产业链条之中;发挥财政的调节职能,将资源有偿使用的收入进行有效的分配,在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成的基础上,实行“专款专用”;发挥财政的监督职能,依据财经制度促使使用资源的经济成分准确、及时、足额地交纳有关税费,同时对造成资源有偿收入的税源和费源“跑冒漏损”现象进行检查验证。 第四,加强资源开发管理和宏观调控。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资源市场环境,形成统一、开放、有序的资源初始配置机制和二级市场交易体系,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

山体生态修复工程初步设计方案.doc

目录 公司概述: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工程任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自然条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生态袋护坡技术特点......................................... 错误!未定义书签。 1、生态护坡工程系统概述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生态袋.............................................................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施工方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施工步骤...........................................................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边坡绿化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施工工艺:.....................................................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喷播的施工方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植物选择......................................................... 错误!未定义书签。 4、养护................................................................. 错误!未定义书签。 5、效果................................................................. 错误!未定义书签。六.生态修复典型工程案例..................................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山体每平米生态修复工程材料价格估算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山体护坡生态修复工程示意图 (17) 九、附资质资料 (18)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思考与建议 ——国外生态补偿机制对我国的启发 摘要: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与环境问题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给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通过对德国、美国以及一些西方国家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总结了它们成功的经验与失败的教训,结合我国国情,提出自己的建议,认为应当重视法律法规的制定,建立环境税收制度,实施生态补偿保证金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互补作用,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关键词:生态补偿环境问题环境税收和谐社会政府与市场 引言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也在不断恶化。21世纪以来,人类社会的观念开始从一味利用自然资源向与自然界协调发展转变。改革开放后,我国一直处在经济迅速发展的过程当中,而这样的态势一方面使得我国综合实力增强、世界政治地位提高;但另一方面,经济增长过快给生态环境也带来了巨大损害。据统计,我国生产1美元国内生产总值的单位能源消耗是日本的11.5倍、法国和德国的7.7倍、英国的5.3倍、美国的4倍以上。而这样高的能源消耗必然给我国带来生态环境极度破坏,例如土地沙化现象严重、林地退化等。 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家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口号,这说明对环境的保护和资源的再生利用已经刻不容缓。所以,在切实了解我国的历史、地理和当今政策等一系列国情的基础上,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在生态补偿机制方面的成功经验,做到取长补短,从而进一步完善我国现有的生态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一、生态补偿的概念

生态补偿在目前并没有统一的界定,狭义来看,生态补偿是指对人类行为产生的生态与环境所给予的补偿,国外通常称为生态服务付费(paymentforecosys teservice,PES)[1]。而国内大多学者则从政治、生态、法理等角度对生态补偿进行广义的界定,认为生态补偿不仅仅由生态环境的受益者对环境进行补偿,相对应的环境破坏者也应承担责任,其中包括对于生态环境的补偿;对破坏生态行为的活动给予惩罚,将经济活动外部的部分逐渐内部化;对局部生态进行保护。例如:对放弃个人利益以及发展机会的行为予以奖励或补偿;对具有重大生态价值和意义的区域进行保护性投入[2];对开采和使用一次性资源的行为予以限制;对发展循环济和完善环保产业等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发展式等经济活动予以鼓励等。 因此,根据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生态补偿是 以保护和持续利用生态系统为目的,以经济手段为主,调节相互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更详细地说,生态补偿机制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运用政府和市场手段,调节生态保护利益相关者之间利益关系的公共制度。 二、国外生态补偿模式 (一) 政府作为唯一补偿主体模式 政府作为唯一补偿主体模式,主要是指对于自然原因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政府财政作为唯一的补偿。其中德国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作为欧洲开展生态补偿比较早的国家之一,德国的补偿机制根据其具体的地理以及历史发展环境,具有鲜明的特点,而最重要的,是资金到位、核算公平,资金运转的方式以横向转移为主。所谓“横向转移”[3],就是根据一定标准对转移资金量进行复杂的运算,由富裕地区向贫困地区转移支付。也就是说通过横向转移改变不同区域间既得利益格局,实现区域间公共服务水平的平衡。横向转移支付中的资金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扣除了划归各州的销售税的25%后,余下的根据各州居民人数分配;另一

生态保护和恢复及乔木保护方案

. 目录 一、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1) 二、项目分析 (1) 三、水土保持方案 (15) 四、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17) 五、公园修复措施 (18) 六、乔木保护方案 (19) 七、场地绿化分析 (20) 7.1 施工期 (20) 7.2 运营期 (21) . . 一、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根据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50/T-066-2014 中“4.2.12 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采取生态恢复措施,充分利用表层土,对建设项目进行了土石方平衡。”的规定。 本项目对场地内原有树木、水系和表土进行有效的保留、利用,并制定相应的保护和利用方案。 二、项目分析 项目用地原位于悦来新城会展城国际博览中心片区,土地开发使

用权是通过政府“土地招拍挂程序”而取得的,无生产性企业在此分布,因此不存在工业“三废场”导致场地环境土壤污染的可能性。拟建地块呈原始地貌为构造剥蚀浅丘地貌,由于受国博中心及国博大道、国博城等的建设影响,人工改造强烈,人类活动频繁,原始地形遭到破坏,地面经人工改造成草坪绿化带,地形平缓,地势总体东高西低,地形坡角5~10°,地面高程307.00~339.60m,相对高差约32.6m。场地位于城区,原始地貌属构造剥蚀丘陵地貌,现已被整平,地表覆盖条件较好,地下水主要由大气降水和地下管网渗漏补给,根据沿线地下水的赋存条件、水理性质及水力特沿线地下水可划分为第四系松散层孔隙水、碎屑岩类孔隙裂隙水,场地地下水总体较贫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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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广东省生态保护补偿办法的通知

印发广东省生态保护补偿办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财政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广东省生态保护补偿办法 为完善我省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在地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维护我省生态安全,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和“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按照国家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在现行激励型财政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不断加大对生态保护的投入力度,通过转移支付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市)给予适当补偿,增强其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有效调动其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促进我省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可持续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兼顾,逐步推进。做好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与激励型财政机制和县以下政权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衔接,把生态保护与保障改善民生、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有机结合,促进生态保护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根据不同区域生态要素、资源禀赋特征和发展要求,综合各地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以及自身条件因素,采用不同的生态补偿标准。 (三)奖补结合,重在保护。坚持“谁保护,谁得益”、“谁改善、谁得益”的原则,充分考虑重点生态功能区对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贡献,根据维持当地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相当水平的需要,对其予以合理补偿,并在此基础上对生态环境保护较好的地区给予一定的激励。 三、补偿范围 省财政从2012年起每年安排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支付资金,对生态地区给予补偿和激励。补偿资金按县(市)测算,列入补偿范围的县(市)须同时满足以下3项条件:一是我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生态发展区域;二是属于国家级和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以下简称生态区);三是位于我省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建制县(市)。 按照生态保护等级,将列入补偿范围的县(市)分为两类,第一类为国家级生态区,即属于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的县(市);第二类为省级生态区,即属于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的县(市)。 四、分配办法 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支付资金分为基础性补偿和激励性补偿两部分。其中,基础性补偿部分根据县(市)的基本财力保障需求辅以调整系数按不同类别计算确定;激励性补偿部分根据基础性补偿和县(市)的生态指标考核情况计算确定。具体计算方法见附件1.纳入补偿范围的县(市)继续享受现行激励型财政机制转移支付补助。 五、资金总额及使用范围 (一)资金总额。由省财政根据财力情况,每年确定分配总额,并按各50%的比例确定基础性补偿资金与激励性补偿资金的分配额。

生态补偿机制存在问题及借鉴国际经验

借鉴国际经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一、我国生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国际经验借鉴 1、生态补偿模式单一。目前我国在生态补偿过程中,更多采用政府补偿模式,而市场补偿模式采用较少。在补偿方式上以政府主导的纵向补偿为主;区域之间、流域上下游之间、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横向补偿较少。借鉴国外经验,首先要拓展政府主导生态补偿模式,形成政府直接补偿、建立生态补偿基金、征收生态补偿税“三驾齐驱”;其次要推进绿色偿付、配额交易、生态标签认证、排放许可证交易、国际碳汇交易等多种市场补偿模式,建立多元化融资渠道。 2、生态补偿范围单一。即生态补偿主要局限于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水源保护等大型环保项目方面。从补偿领域来看主要集中在森林、流域水资源、矿产资源涵养水源、净化水质、防风固沙等生态功能(服务)。借鉴国外经验,应逐步探索碳汇、生物多样性、景观等生态功能(服务)的补偿机制,尤其是顺应低碳经济的发展,积极扶持碳汇林业、环境友好型生产方式减排固碳参与CDM项目,寻求生态补偿国际资金和技术融资的新渠道。 3、生态补偿标准单一。不同区域的自然地理、气候、收入水平、物价及经济结构等均有较大差异,但在目前各地各类生态补偿标准测算中,往往出现定价机制过于简单,生态补偿标准“一刀切”的现象。借鉴国外经验,首先应考虑补偿的差异性,充分考虑受偿方所在区域的社会经济特点和补偿对象的生态特征;其次应体现补偿的动态性,探索基本补偿阶段、产业结构调整补偿阶段、外溢补偿阶段的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动态调整机制。 4、生态补偿方式单一。在生态补偿过程中,“输血型”补偿过多,“造血型”补偿偏少。以致实施生态保护政策后,除了政府给予的补贴外,缺乏新的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这也导致后期生态保护地区居民慢慢回归传统的生活、生产方式上,影响生态保护的成效。借鉴国外经验,应以“技物结合”作为主要补偿方式,加大产业扶持力度,保障生态补偿机制的长效性。 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六大实施途径 1、财政转移支付。一是推荐“因素法”作为转移支付分配的主要方法,使财政资金获得多少与该地区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任务多少以及重要性挂钩;二是以项目运作作为主要补偿载体,加强地方专项资金配套和横向财政转移支付,优化财政补助结构;三是丰富公共支付体系的实现形式,重视产业扶持型转移支付、技术支持型转移支付、认证培训型转移支付等“造血型”补偿方式。 2、生态补偿基金。一是在现有水权交易模式下,围绕建立流域补偿基金理事会和加强流域补偿基金监督机制两大环节,探索建立流域生态补偿基金制度;二是借鉴中国绿色碳基金运行模式,成立地方碳基金管理委员会,结合地区低碳经济发展规划,若某市(县)的碳源总量高于碳汇总量,就要对超出部分进行现金支付,直接缴入地方碳基金;碳源总量低于碳汇总量的地区则可获得生态补偿。 3、生态补偿税费。可先以大中型水库、水利发电厂、自来水厂、旅游区等经营单位和个人作为生态税课税对象,系统设计税基、税率以及税收优惠、减免等生态税征收办法。在生态税出台之前,可以考虑先推出类似城建税或教育费附加形式的生态附加税,附在三种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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