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山大学药学院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山大学药学院

中山大学

有机化学学术型博士(070303)研究生培养方案(含三年制博士生、直博生、硕博连读生)

一、学科介绍

有机化学是研究有机化合物的一门基础学科,主要涉及有机化合物的分类、结构、命名、性质、制备方法、化学反应和反应机理等有关知识。有机化学是化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也是药学学科的重要基础学科。本学科主要结合现代药物研究和开发的需要,研究化学药物的合成方法和实用生产工艺、先导化合物的结构修饰、天然产物的全合成、有机化合物的分析鉴定、新合成反应及机理等,为新药物的发现和工业生产提供物质基础。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觉悟、人文和道德素养,牢固掌握有机化学基础理论和实验技能,具备独立从事有机化学领域科学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对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化学和药学专业学生,或者已获得化学和药学专业学士学位,并通过考核允许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或者经过两年的硕士培养后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进行系统和深入的有机化学理论知识与实验技能培训。独立开展有机化学领域的研究课题,取得创新性成果并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课程学习成绩合格,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

对于三年制博士生,学制为三年。对于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学制为5年。已按教学计划完成基本课程学习,有特殊原因未能按期完成后续学业者,须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延长学习年限,每次申请延长学习时间不超过1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7年。

四、研究方向

1、有机合成化学

2、药物设计与合成

3、天然有机化学

4、生物有机化学

五、培养方式

本专业采用导师负责的指导小组联合培养方式开展研究生的培养。研究生培养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系统的科学研究训练,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是对研究生科研能力、基础理论水平、基础专门知识掌握程度的综合反映,也是学位授予的重要依据。

1.课程设置贯彻少而精的原则,既注重本学科最重要的基础理论,又注重能力的培养和实践技能的训练。

2.研究生课程结束应进行考试考核,评定出成绩。一般必修课应进行考试,若属于专论或其他不适合考试的课程应进行适当的考核,类似于写综述的考核方式最后应集中以报告的形式给予评定成绩。

3.博士研究生入学第3学期进行中期考核,全面考察其思想品德、课程学习、论文的开题报告及身体状况等。考核合格者,继续论文工作,接受全面的科研技能训练。考核不合格者,应终止其学业,并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学术型博士生(不含硕博连读生、直博生):必修课不少于18个学分。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

七、培养环节与要求

按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及中山大学研究生院《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的规定要求执行。

本专业学科三年制博士生不实行学分制,在硕士期间已获得上述《基础理论课》学分者可免修该课程。必修课分数达75分以上方视为合格。选修课可跨学科选修其它专业的相关课程或根据情况另选未列入表中的其它课程。

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按照本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实行学分制,并保证总学分不少于40学分,其中必修课不少于19学分。

必修课应在第一学年完成。在学期间必须参加累计不少于20学时(或10次)的学科前沿讲座。

八、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应具备科学性、完整性和一定的创新性,基本论点和结果正确,方法可靠,数据真实,推理严谨,结论可信,文字通顺,应能反映作者具备一定的从事理论研究或应用研究的能力水平。论文成果应具备一定的科学意义或实用价值。

1.选题与综述的要求

(1)博士生在学习阶段即应该在导师指导下对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阅读和调研,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写出综述性报告,作为选题的依据。研究生在综述报告中要能对文献内容进行科学分析,提出自已的见解。

(2)在阅读和分析国内外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博士生应根据导师的指导和选定的研究方向,确定研究课题及研究内容,制订实验方案,准备并进行预实验。在一定范围内作开题报告,听取意见并对实验方案进行修改。研究课题应对有机化学学科发展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价值。

2.规范性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需要遵守国家和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学位论文基本格式。有机化学博士学位论文还须符合如下要求:

(1)名称、术语应符合有机化学学科有关规定。

(2)化合物采用化学名,首次出现时列出分子式,特殊情况还需注明结构式。

(3)所有研究和分析采用标准或规定的分析方法,并注明出处;新方法必须详细描述操作程序,所用化学药品必须标明试剂纯度级别,所有

仪器必须标明仪器型号/规格和厂家等。

(4)所用分析数据必须保留到分析方法或仪器检测限的最小有效位数,分析结果以平均正负标准方式表示。

(5)需要采用例行统计软件进行方差分析或显著性检验,所有结论必须有统计显著性结果支撑;文中的计算式必须用公式编辑器编排,并有顺

序号。

(6)除了化学一级学科惯用缩略语外,文中缩略语必须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全称;全文缩略语用单独列表形式排出,列在正文前或参考文献后。

(7)学位论文各章应有图表配合,并附有中英文图表题。

3.成果创新性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除了应具备科学性,完整性外,还应具备一定的创新性。论文成果应具备一定的科学意议或实用价值。具体可包括如下一个或几个方面:

(1)在论文涉及的基础研究领域(有机合成、药物合成及设计、天然有机化学、生物有机化学等)的研究上有所发展,取得某些新知识或

新结果,或在技术方法上有所发展和改进。

(2)在论文涉及的应用研究领域的研发上,取得一定进展。

博士学位论文的创新性研究成果的体现方式包括发表学术论文、登记授权的发明专利以及项目研究报告。

九、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1、本专业全日制三年博士研究生在申请论文答辩前,要求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收录国外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研究型学术论文至少1篇,影响因子需达到3.0(包括3.0)以上。硕博连读、直博生要求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收录国外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研究型学术论文至少1篇,其中至少一篇影响因子需达到3.0(包括3.0)以上,累计影响因子需达到5.0(包括5.0)以上。

2. 学位论文的撰写、评阅、答辩程序等环节严格执行研究生院《中山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

3. 本专业研究生在修满规定学分,通过相关培养环节,论文经过评阅能够进行答辩后,可以申请学位论文的答辩

4、学位论文答辩合格,即可授予博士学位,并颁发博士毕业证书。

十、必读和选读书目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