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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肇庆市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肇庆市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肇府办…2011?4号

印发肇庆市城乡特困居民医疗

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业经十一届5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肇庆市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完善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需要,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和省审计厅联合颁发的《广东省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对象(以下简称医疗救助对象)为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低保对象);

(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镇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人员(以下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三)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医疗救助,是指医疗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用,在扣除各种医疗政策性补偿、补助、减免及社会指定医疗捐赠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政府给予适当比例补助。

第四条医疗救助遵循低标准起步、逐步调整、保障适度、分类施救的原则,具体标准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结合医疗救助对象和救助项目的实际情况,参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职工)医保]

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相关规定制定。对患大病、重病等特殊困难情形,可适当提高医疗救助标准。

第五条各级民政部门负责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医疗救助资金预算、筹集和拨付以及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卫生部门负责做好新农合制度与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城镇居民(职工)医保制度与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审计部门负责对医疗救助资金进行审计监督。

第六条我市的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职工)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

第七条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分为门诊(含普通门诊和特殊病种门诊,下同)医疗救助和住院医疗救助两类,具体按以下标准实行分类救助:

(一)门诊医疗救助标准。

1、低保对象门诊医疗救助标准按当地每人每月低保标准的14%的比例计算,每人全年最高救助限额不超过人年保障标准的14%,具体救助标准由县(市、区)民政局或肇庆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核定公布,并适时调整。患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救助的封顶线可以按家庭成员计算并统一使用。

2、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人员门诊医疗救助标准,自付部分在600元限额内给予全额救助,超出部分按70%的

比例救助,每人全年累计不超过1200元。患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特殊病种的,自付部分在1200元限额内给予全额救助,超出部分按70%比例救助,每人全年累计不超过2000元。

3、患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特殊病种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经批准,自付门诊医疗费用超过3000元的,超出部分按25%的比例救助,每人全年累计不超过1000元。

(二)住院医疗救助标准。

1、低保对象住院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的,按20-25%的比例救助;超过10000元以上20000元(含20000元)以下部分,按25-30%的比例救助;超过20000元以上部分,按50%的比例救助,每人全年累计不超过8000元。

2、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在3000元限额内给予全额救助,超出部分按70%的比例救助,每人全年累计不超过12000元。

3、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住院医疗费用,自付医疗费用超过6000元(含6000元),超出部分按20-30%的比例救助,每人全年累计不超过6000元。

4、上述救助对象经医疗救助后仍然存在特别困难的,经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可再实施必要的医疗救助。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的特殊病种包括:(1)肝硬化(失代偿期);(2)恶性肿瘤;(3)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4)再生障碍性贫血;(5)系统性红斑狼疮;(6)组织器官移植后门诊抗排异治疗;(7)精神障碍性病症(强迫性神经症、精神分裂症、抑郁症、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焦虑性神经症、精神发育迟滞);(8)慢性心功能不全(Ⅱ级以上);(9)中风后遗症;(10)癫痫经常性发作;(11)肾病综合症;(12)重度地中海贫血;(13)老年性痴呆症;(14)高血压病(Ⅱ期以上);(15)糖尿病;(16)儿童残疾性疾病(小儿脑瘫、聋哑、弱智、孤独症)。

第九条对患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特殊病种之一或以上的

医疗救助对象需要住院治疗的,给予治疗前、治疗中医疗救助,凭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卡或诊断书,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一次性预付2000-4000元;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一次性预付1000-2000元。

预付的医疗救助金纳入总的医疗救助金计算,在办理医疗救助结算时扣除。

第十条医疗救助对象患特定传染病,国家和省、市对相关医疗费用的负担有明确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医疗救助对象享受的医疗服务,与城镇居民(职工)医保、新农合制度相衔接,原则上由其户籍所在地城镇居民(职工)医保或新农合的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具体医疗服务形式、

范围和程序参照城镇居民(职工)医保和新农合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下列情形不予救助:

(一)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购买药品的费用(急诊、抢救除外)。

(二)因自身违法行为导致的医疗费用。

(三)因自杀、自残等发生的医疗费用(精神病除外)。

(四)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应由他方承担支付的医疗费用。

(五)超出城镇居民(职工)医保和新农合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等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

第十三条申领医疗救助金的办理程序:

(一)申请。医疗救助对象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如实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医疗救助对象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请的,同时提供受委托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以及低保证、五保供养证或当地民政部门为“三无”人员和特殊困难人员出具的有效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相关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结果、用药或诊疗项目、收费明细清单、转诊证明、转院通知及医疗费用的有效票据。

3、享受城镇居民(职工)医保或新农合等政策性补偿、补助的医疗费证明材料以及获得社会指定医疗捐赠的凭证。

4、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审核。村(居)委会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上门核查和公示(为期3天)并签署初审意见,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签署审核意见后上报县(市、区)民政局(属肇庆高新区的,上报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退回申请材料。

(三)审批。县(市、区)民政局、肇庆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符合条件的,签署审批意见,并核准其享受医疗救助的具体金额,将批准意见送达申请人,并通知同级财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退回申请材料。

(四)救助金发放。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财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批准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医疗救助金拨到乡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资金到位后5个工作日内直接划拨到救助对象的个人银行账户,有书面凭证证明救助对象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个人银行账户的,可直接现金发放。

第十四条医疗救助申请人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医疗救助金的,由县(市、区)民政局、肇庆高新区社会事务

管理局给予批评教育,并追回已领取的救助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有条件的地区应建立网上即时报销系统,实行即时救助,简化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医疗救助资金的来源:

(一)各地财政每年按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人月增加14%的比例和参加新农合人数人年0.5元标准,预算安排基本医疗救助资金。

(二)各地每年在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地方留成部分中按照20%的比例,安排基本医疗救助资金。

(三)中央、省、市财政补助的用于医疗救助的资金。

(四)社会各界捐赠的用于医疗救助的资金。

(五)医疗救助资金形成的利息收入。

(六)其他资金。

第十七条各级财政部门建立医疗救助资金专账,用于核算资金的汇集、核拨、支付和发放等业务。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基本医疗救助金及其他来源的用于医疗救助的资金,应及时转入同级医疗救助资金专账核算。

第十八条医疗救助资金必须专账专款专用,不得从资金中提取管理费或列支其他任何费用。当年资金结余转下年度继续使用。各地当年医疗救助资金结余率不得超过10%,历年累计结余不得超过当年医疗救助资金的15%。

第十九条医疗救助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医疗救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骗取、截留、挪用、克扣医疗救助资金。医疗救助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等情况,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办理医疗救助审批和发放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索取、收受贿赂。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核审批和救助资金发放手续的;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违反规定批准或发放医疗救助的。

(二)虚报、截留、挪用、克扣救助金的。

第二十一条医疗救助对象尚未参加城镇居民(职工)医保和新农合的,参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第二十一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操作细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11年3 月1 日起施行,以前我市发布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民政医疗救助△办法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肇庆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驻肇单位,各民主党派,

各人民团体,市属各院校。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2月25日印发

城乡一体化与区域协调发展一试题

第一部分 ;判断题
1. 下面说法正确吗?长三角区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也明显 加快,人流、物流、资金流、技术流和信息流在长三角区域已经 正确 能够比较自由地流通。 A. A.正确 B. B.错误 您的答案:A 答案分析: 无 正确答案:A

2. 下面说法正确吗?双带就是指我们江苏这个沿海发展带 的和东陇海发展带,其中东陇海地区是国家层面的重点开发区 域 A. A.正确 B. B.错误 您的答案:A 答案分析: 无 正确答案:A
正确 √
3. 下面说法正确吗?要推进区域的一体化进程,一是要加快 基础设施一体化,第二个就是要加快长三角地区的市场体系的 正确 一体化 A. A.正确 B. B.错误 您的答案:A 答案分析: 无 正确答案:A

4. 下面说法正确吗?主体功能区规划它具有约束性,既要约 正确 束市场主体的开发行为,不用约束政府的行为。 A. A.正确 B. B.错误 您的答案:B 答案分析: 无 正确答案:B

5. 下面说法正确吗?江苏省人口分布和经济布局不协调。区 域间功能服务和生态条件的差距还比较大,就是我们三大区域, 正确 分布还不够均匀,不够协调。 A. A.正确 B. B.错误 您的答案:A 答案分析: 无 正确答案:A


6. 下面说法正确吗?现代农业发展步伐加快,江苏坚持一手 抓粮食高产制度的普及化,提高单产水平,稳定粮的食生产, 正确 一手抓高效农业规模化,大力发展适时农业,促进了农业增效、 农民增收。 A. A.正确 B. B.错误 您的答案:A 答案分析: 无 正确答案:A

7. 下面说法正确吗?农业生产空间是叫两带三区。两带是指 沿江农业带和沿海农业带,三区是指我们的太湖农业区和江淮 正确 农业区、徐北农业区,就是苏北灌溉总渠,徐北农业区。 A. A.正确 B. B.错误 您的答案:A 答案分析: 无 正确答案:A

8. 下面说法正确吗?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基地建设,要充 分发挥沿海深水港口、土地、岸线爱心资源比较丰富的独特优 正确 势,集中布局发展大型生化、钢铁、造船、汽车等联合产业, 形成产业发展的规模优势和积聚效应。 A. A.正确 B. B.错误 您的答案:A 答案分析: 无 正确答案:A

9. 下面说法正确吗?具有江苏特色的统筹城乡发展的道路 的思路是以城市化带动农村,以工业化致富农民,以产业化提 升农业,我们努力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大力 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就业保障这 五个一体化,这是工作思路。 A. A.正确 B. B.错误 您的答案:A 答案分析: 无 正确答案:A
正确 √
10. 下面说法正确吗?继续深化户籍制度的改革,放宽城市 特别是中小城市的落户条件,鼓励和引导农民向城镇就近和异 地转移。 A. A.正确 B. B.错误 您的答案:A 正确答案:A
正确 √

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工作汇报

番禺区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更好地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区委、区政府不断加大医疗救助工作力度,从2006年开始实施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工作以“服务城乡统筹,促进便民利民”为中心,扎实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一体化建设和一站式服务,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整体水平明显提高。 一、基本情况 2006年,我区启动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以来,经过不断探索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日趋规范,充分发挥了医疗救助工作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领导重视,形成工作合力。一直以来,区委、区政府都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把关心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做为民生工程来抓。针对我区特困人员主要集中在农村(约13000人),生活水平较低,特别是近年来重大疾病的发病率较高,一些贫困家庭成员患上重大疾病时没法解决巨额的医疗费用的问题,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我区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专门组织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及区法制办等有关部门针对我区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工作进行调研,探讨我区的实施办法,经多次反复研究,我区城乡医疗救助探讨工作取得进展,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

暂行办法》,由区财政筹集专款,用于我区的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对我区在册的城乡低保户、在乡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农村“五保”对象、患重大疾病的低收入家庭成员及国家规定的特种传染病患者,其住院治疗费用经城乡合作医疗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的治疗费用再由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金给予50%的资助,享受救助金总额累计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此外,对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合作医疗需个人缴交的费用由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金全额资助。 (二)强化为民,推进一站式服务。实施医疗救助初期,特困人员“二次报销”的操作是由患者自己先垫付药费,然后凭发票到民政部门“逐层”审批后再报销。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发现有三个问题:一是特困人员家庭本来就经济困难,自身根本没有能力垫付药费,只能东拼西凑地向亲戚朋友借钱,有些人甚至因无法筹到医药费而不去看病;二是有些患者对医药费收据保管不善,因丢失票据而不能办理报销;三是报销的申请程序较为复杂,审批时间较长。为进一步简化特困人员医疗救助金的资助程序,使困难群众放心治病,区政府先后四次组织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信息中心及区城乡合作医疗管理服务中心,对简化特困人员医疗救助金审批程序进行商议,提出了“二次报销”网上实时结算的设想。经过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服务中心和软件开发公司的努力,农村特困人员实时结算系统于2008年1月1日起启用,特困人员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通过医疗救助实时结算系统,出院结帐当场即可以享受医疗救助金。特困人员得到政府医疗救助金的资助而不需要任何手续,改变了过去“逐层”审批后再报销的方式,大大方便了我区的困难群众,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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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补助申请书范文三: xxx人民政府民政办: 申请人:xxx,男,壮族,现年55岁,家庭其他成员5人。家住xx镇xx村民委xx小组14号。本人因患有肺部肿瘤,且引起胸腔大量积液,抽干后又反复发作,先后各在xx医院、xx县中医院、xx县老医院及市医院进行检查治疗。最终在xx州医院确诊为肺部恶性肿瘤。其中除去报销的农村医疗合作费外其开支如下:首先在xx医院医药费共用去玖佰捌拾元整,合币:980元。其次在xx县中医药医药费共用去壹仟肆佰肆拾捌元肆角,合币:1448.4元。 再次在xx老县医药医药费共用去贰仟叄佰零柒元玖角,合币:2307.9元。 最后在xx州医药费共用去壹万壹千柒佰叁拾伍元整,合币:11735元。 其间亲属为服侍病人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共用去叁仟陆百元左右,合币:3600元。 病人医药费用总合币:16471.3元。交通护理费用合币:3600元。两项合币:20071.3元。 因本人家庭经济收入非常困难,无力承担本次治病的.昂贵的医药费用。其中大部分的治疗费用都是从五亲六戚和朋友中借款筹备治疗的。现无法承担这样的大病医疗费用不得不向医院申请出院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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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一体化发展路径和特点分析推进城乡一体化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萧山作为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总体经济实力强劲,区域发展能力迅速,民生改善不断提高。基于这样一个现实,需要进一步科学认识统筹城乡发展的方法路径,建立科学的统筹城乡发展模式,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一、引言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刻阐述了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并明确提出了五个统筹的具体要求。萧山结合实际,在2003年1月的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上,提出了加快经济转型、城市转型、社会转型、实现由强县市型向都市型的转变的发展思路。这个思路的提出,使萧山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思路渐渐凸显。之后,在2003年7月区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做出了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决议,使全区基本形成(空间、经济、人口、社会、生态)五个一体化格局,并相继制定一系列配套政策。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按照人口、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的一体化发展要求,以空间重组为突破口,通过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推进来实现城乡经济发展、空间融合和社会进步,改善城乡居民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 萧山地处钱塘江南岸,为杭州南大门,东接历史文化名城绍兴。全区总面积1420平方公里,2008年末总户籍人口1202249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00929人。辖有22个建制镇,4个街道。城区4个街道总人口269964人,其中非农人口200953人。主城区建成区面积,由1988年萧山撤县设市时的7平方公里扩展到2001年撤市设区前的26平方公里,至2008年达到54.43平方公里,成为杭州实力最强、地域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城区,区域网络化大城区的框架初步形成。2008年,全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986.50亿元,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比重达到4.1:64.1:31.8。全年财政总收入126.80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63.18亿元。2008年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452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569元,恩格尔系数0.35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987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287元,恩格尔系数0.349。城乡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3.83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73.49平方米。城乡统筹的交通、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城乡统筹的养老、医疗、失业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城市化和工业化水平都比较高,全区城市化率超过了65%,2008年全区实现工业总产值3580.24亿元,成为萧山经济的支柱,尤其是民营经济占到工业总产值的80%以上。城市化和工业经济的快速增长为“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奠定了坚实基础,使萧山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有了现实基础。 二、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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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 4.XX省、XX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收入总和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生活来源。 前款所称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各类收入,不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高龄津贴等社会福利补贴。 (四)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认定按照我市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经济状况认定标准执行。 (五)法定义务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履行义务能力: 1.具备特困人员条件的; 2.60周岁以上或者重度残疾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3.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4.XX省、XX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城乡医疗救助申请书

城乡医疗救助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户口性质 农业□非农□ 属别 城市低保□农村低保□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 患病种类 治疗医院 是否参加合作医疗 已用医药费 (元) 合作医疗补助费用 (元) 个人承担费用 (元) 申请人家庭成员 姓名称谓年龄健康状况职业备注 申请救助理由 社区村委会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乡镇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签字) 年月日 民政局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申请城乡医疗救助,按照“申请人(户主)申请、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初审、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审核、区民政局审批”的程序进行。具体办理程序及标准: 一、申请人(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汉台区城市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或《汉中市农村医疗(大病)救助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书;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五保对象《供养证》、优抚对象《优待证》,以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其它相关证件、证明(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资料及医疗费用有效凭证,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保证》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疗证》及当年支付报销医疗费用的有效凭证和救助凭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5、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医疗救助每月审批一次,救助对象应在医疗终结(出院)后3个月内向民

政部门提出救助申请,过期不予受理。 三、区民政局原则上不接收个人送来的申报手续,对符合救助标准的手续由各镇、乡、办事处于当月20日前集中上报。 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出具的《农合病人住院费用结算单》必须为原件,复印件一律无效(外地住院治疗的除外,但必须到区农合办加盖公章)。 五、五保人员大病住院申报程序: 1、分散供养五保户需住院治疗的本人应持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入院通知、个人书面申请,交镇、乡、街道办事处审查后,报区民政局备案,患者需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确因紧急情况需立即住院的,应在一周内补办申报手续,否则按医疗救助一般对象给予医疗救助。 2、集中供养五保户需住院的,由院民所在敬老院书面报告并附诊断证明,报区民政局社救科备案,确因紧急情况需立即住院的,应在3日内补办相关手续,需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六、五保供养人员救助办法: 1、门诊费用救助:分散供养五保人员因病进行门诊治疗的,应持乡级以上门诊治疗发票,按发票实际数额的50%救助,最高金额全年累计不超过2000元;集中供养的按门诊费用实报实销。 2、住院费用救助:分散供养五保户因病住院的,新合疗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在10000元以内的实行实报实销,自付部分10000元以上的对超过10000元的部分按35%救助;全年累计救助不超过15000元。集中供养五保户因病住院的新合疗报销后实行实报实销。 3、分散供养五保户入院治疗费用应由本人、村组、乡镇办事处协调解决,出院后新合疗报销完结按程序进行医疗救助;集中供养五保户应由所在敬老院垫付,新合疗报销完结后按程序进行医疗救助。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试行)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保障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建立和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64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16〕17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特困人员,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三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应救尽救、应养尽养; (二)坚持分类救助、差异服务; (三)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四)坚持城乡统筹、适度保障;

(五)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第四条自治区民政部门负责全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制定等工作;地(市)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配套措施,开展业务培训、监督管理等工作;县(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负责具体审批、终止和档案建立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的日常服务工作,负责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日常看护等工作。 各级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民政部门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 第二章认定条件 第五条凡持有我区户籍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无劳动能力: (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加快推进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的思考

加快推进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的思考 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在实践中,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推进,问题也凸显出来,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就是对城乡一体化内涵的认识存在着误区。 城乡一体化的认识误区 对城乡一体化的认识误区,已有不少专家、学者不同程度地进行了阐述,但总体感觉深度不够,对其相互关系的分析不够清晰,很有必要进一步加以明确。这些误区主要有如下四个方面。 误区一:城乡一体化就是城市化。城市化发端于19世纪中上叶以英国为代表的资本主义工业革命时期,是由于工业化引起的人口自发迁移到城市,是由工业“积聚效应”引起的农村居民变为城市居民的人口集中过程。城市化是工业化和产业分工的结果。而城乡一体化是指统筹城乡这两个系统的经济社会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互协调,共同发展,不是忽视城市与乡村在空间发展和经济基础上的区别,盲目地把农民转非变为市民,把农村变为城市,不是简单地提高了“城市化率”就代表推进了城乡一体化。这种认识不仅曲解了城市化,更

曲解了城乡一体化。城乡一体化发展必然会推进城市化进程,城市化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必然结果,而不简单地等同于城乡一体化。 误区二:城乡一体化就是新农村建设。纵观当前国内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关于城乡一体化的措施、报道,认为城乡一体化就是简单的城市反哺农村,在物质和资金上给农村大力支持,帮助农村修路盖楼,解决农民子女教育、生活、出行等就是在搞城乡一体化,把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文件、措施稍加改动就变成了城乡一体化的政策、文件、措施,这显然是片面的。城乡一体化与建设新农村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的联系在于,城乡一体化包涵新农村建设,是整体和局部。城乡一体化发展了,新农村建设也必然发展了;新农村建设工作做得好,必定能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二者的区别在于,城乡一体化是更高层面更大范畴的旨在打破城乡二元体制、统筹城乡协调共同发展的重大战略。而新农村建设的着眼点是“乡”,基本不包括“城”,主要是针对“三农”问题提出的,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要低于城乡一体化。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首先应该把重点放在“乡”,应该通过提升“乡”的地位、作用,逐步打破分割壁垒,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城乡要素合理流动和分工优化,协调发展,而不能用新农村建设代替城乡一体化。 误区三:城乡一体化就是城乡一样化。这个观点主要体现为

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

城乡医疗救助实施 细则

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建立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意见的通知》(内政发〔〕125号)、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医疗救助操作规程的通知》(内民政保〔〕133号)以及《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辽市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通政发〔〕1号)精神,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城乡医疗救助(以下简称医疗救助)制度是由政府拨款和上级专项资金救助及社会各界自愿捐助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对患重大病和慢性病的城乡贫困居民实行医疗救助的制度。 第三条医疗救助以政府救助为主、社会互助为辅。 第四条对医疗救助对象中的农村牧区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重残人员和65岁及以上老年人实施重点救助。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五条医疗救助遵守以下原则:

(一)属地管理与量入为出的原则; (二)低标准起步,分类施救,逐步提高的原则; (三)制度统一、管理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多方筹集与个人积极参加的原则; (五)与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及慈善机构的救助相衔接的原则。 第三章救助范围 第六条享受医疗救助待遇人员包括: (一)特困供养人员(农村牧区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 (二)正在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对象; (三)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伤残军人); (四)见义勇为及因公受伤、致残的农牧民和无固定职业的城市居民; (五)城乡低收入家庭患重大疾病人员(低收入人员指家庭收入高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我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00%)。 第七条城乡低保对象凭《低保证》到指定医院就诊时,免收门诊挂号费,减免30%的检查费和床位费。 第八条我旗确定的指定医疗救助服务机构为苏木镇场医院、

农村医疗救助申请书

农村医疗救助申请书 梁河县民政部门: 我叫李茂省,男,汉族,现年23岁,梁河县人,现居住于梁河县核桃窝村。 我自幼患先天性心脏病,多年来一直四处求医,靠药物控制病情,维持生命。XX年7月份以来,经常咳嗽,痰中带血,并伴有胸闷,胸胀和肝脏隐隐作痛等症状,经医院检查为心脏肥大,肝肿大和肺水肿等病症,几个月以来,先后到梁河县医院和德宏州医院住院治疗,病情时好时坏,极不稳定,由于不能支付昂贵的医药费,只能出院回家通过农村简单的中药治疗。 医生建议,中药治疗非长久之计,只有通过手术治疗才能痊愈,但估计要用十多万元的手术费和由此而产生的其他费用,这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加之前期已用去检查治疗费7万多元,已是负债累累,为了帮我治病,年迈的父母亲长期在外打工,节衣缩食,然而攒下的钱与昂贵的医药费相比同样是杯水车薪。 鉴于上述情况,为早日凑齐医药费进行手术以延续生命,特恳请民政局给予帮助! 此致 敬礼! ---------- 第一步医疗救助实行属地化管理,救助对象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和优 抚对象中的贫困户,因患病住院在出院后30日内,由本人或其 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二步经村民代表会议

同意并张榜公示后,由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印章,上 报镇乡人民政府审核,镇乡人民政府逐项审核对符合救助条件 的上报市民政局给予医疗救助。 所需材料:表格 附件》申请书 》本人身份证 2、本人身份证。 》证明本人身份有效的合法证明材料 3、证明本人身份有效的合法证明材料(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证、五保证、低保证等)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合作医疗报销情况证明及出院证、转院证、医疗证断书、医疗费用票据 4、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合作医 疗报销情况证明及出院证、转院证、医疗证断 书、医疗费用票据。

城乡一体化概念的历史渊源和界定

城乡一体化概念的历史渊源和界定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陈光庭 在英文和法文的城市科学资料中,与城乡一体化比较相近的有integration(一体化),但是它很少与城乡(Urban-rural)一词搭配,经常是与“经济”一词连用。还有一个词“城乡融合(和解)”(Urban-rural composition),西方学者在20世纪80年代后在工业地理学研究中使用过。其含意是指自20世纪半期以来西方国家的一些制造业从原先的大都会中心向较小的聚落或尚未工业化地区转移,从而形成城市和乡村相混合的新型区域。“城乡一体化”一词的发明权可能应归我们中国人。这种发明可能是阅读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关城乡关系论述时得到的启发而创造出来的。 如果在马克思恩格斯著作中译文本中“城乡融合”译文准确的话,恩格斯是最早提出“城乡融合”概念的人。他在《共产主义原理》中说:“通过消除旧的分工,进行生产教育、变换工种、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以及城乡的融合,使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的发展。”恩格斯指出实现城乡融合的两个标志是:工人和农民之间阶级差别的消失,和人口分布不均衡现象的消失。斯大林认为:“这不是说,城市乡村之间对立的消灭,应当引导到‘大城市的毁灭’。不仅大城市不会毁灭,并且还要出现新的大城市,它们是文化最发达的中心,它们不仅是大工业的中心,而且是农产品加工和一切食品工业部门强大发展的中心。这种情况将促进全国文化的繁荣,将使城市和乡村有同等的生活条件。”可以看出,斯大林把“城市和乡村有同等的生活条件”作为实现城乡一体化的一个标志。 在城市学和城市规划学界,最早提出城乡一体化思想的首推英国城市学家埃比尼泽·霍华德(Ebenezer Howard,1850~1928)。他于1898年出版了《明日:一条通向真正改革的和平道路》,1902年再版时改名为《明日的田园城市》。他在书中倡导“用城乡一体的新社会结构形态来取代城乡对立的旧社会结构形态”。他在序言中说:“城市和乡村都各有其优点和相应缺点,而城市——乡村则避免了二者的缺点……城市和乡村必须成婚,这种愉快的结合将进发出新的希望,新的生活,新的文明。本书的目的就在于构成一个城市——乡村磁铁,以表明在这方面是如何迈出第一步的。”他在书中还绘制了标明“城市”、“乡村”和“城市——乡村”的三块磁铁,同时作用于“人民”,并提出了“人民何去何从”的问题。从而形象地说了他的“城乡一体化”的观点。 美国著名的城市学家刘易斯·芒福德(Lewis Mumford,1895~1990)于1946年为《明日的田园城市》一书再版写序时对霍华德的城乡一体化思想大加赞扬,说“霍华德把乡村和城市的改进作为一个统一的问题来处理,大大走在了时代的前列。”到了20世纪60年代,他又明确指出:“城与乡,不能截然分开,城与乡,同等重要;城与乡,应当有机结合在一起。”他主张建立许多新的城市中心,形成一个更大的区域统一体,重建城乡之间的平衡,有可能使全部居民在任何地方都享受到真正的城市生活的益处。 此外,还有的学者提出“区域城市”的设想,追求整体化的、清晰的区域交通网络;与交通轴理论交叉点相结合的城镇集聚;多中心城镇功能以及相对集中的空地系统。还有的人认为,现代农业的发展,促进中心城市达到更高程度的经济与生态协调,从而使中心城市成为三、二、一产业空间上梯度布局,形成大、中、小城市群体在空间形态上呈区域化的特征,即区域城市(regional cities)。以上等等均反映西方的城乡一体化的思想和理论。 综上所述,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的“消灭城乡对立”、“城乡融合”、“城市和乡村有

城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细则

XXX城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以下简称“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切实缓解城乡特殊困难家庭因大病造成家庭的生活难,根据阿坝州民政局、阿坝州财政局、阿坝州卫生局、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XXXXXXXXX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XXXX〔XXX〕XX号)精神,结合XXX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城乡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是指政府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针对城乡低收入及特殊困难家庭因重特大病医疗发生医疗费用困难时给予一定资助,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的专项救助制度。 第三条大疾病医疗救助按照“救重点、多层次、可持续”的指导方针,实行城乡统筹。救助标准城乡统一,救助类别城乡统筹。建立以“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相结合的医疗救助制度,着力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因重特大疾病医疗的基本保障问题。 第四条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实行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的各乡镇人民政府为主体、有关部门配合的负责制。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大病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负责对辖区内城乡大病医疗救助申请的受理、审核。 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受乡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承担有关调查、评议、公示、日常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县民政部门是XXXX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具体审批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乡医疗救助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量力而行、救急助困、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支付能力相适应的原则。 (二)坚持自救互助为主,政府救助为辅的原则。 (三)坚持制度统一、管理规范、公开公正的原则。

试论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对策

试论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对策 1、城乡一体化的含义、重要性、目的、意义 我国在改革开放后,特别是80年代末期,由于历史宏观因素,城乡分离发展,形成了城乡之间的隔离,造成我国城乡社会发展两极分化的局面,从而产生各种经济社会矛盾,而后为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城乡一体化的思想,主要体现在城乡之间的经济联系和社会进步的要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乡一体化已经成为事关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重大问题。因此对于城乡一体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重视起来,及时的提出解决对策,保证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城乡一体化是把城市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统筹规划、综合研究,通过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促进城乡经济一体化、社会一体化、生态一体化和信息一体化。改变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城乡在政策上的平等、产业发展上的互补、国民待遇上的一致,让农民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样的文明和实惠,使整个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厉以林认为:城乡一体化应该是双向的,即农村居民可以迁往城市,在城市工作或经营企业;城市居民也可以迁往农村,在农村工作或经营企业。还有学者认为城乡一体化是指相对发达的城市和相对落后的农村,打破相互分割的壁垒,逐步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促使生产力在城市和乡村间合理分布,城乡经济和社会生活紧密结合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直至消灭城乡

之间的基本差别,从而使城市和乡村融为一体的过程。总之,城乡一体化是城市和乡村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相互融合渗透的过程。 1、城乡一体化过程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城镇化水平既严重滞后于发达国家和相当部分发展中国家,也滞后于我国的工业化进程,“城乡二元结构”和“三农”问题十分突出。但是,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却在曲折中逐渐提高。根据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我国城镇化可划分为4个阶段: 一、1949年—1978年城乡不协调发展格局 1949年以来,结合自身国情,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实施了优先发展工业的战略,建立了计划经济体制和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人民公社制度和户籍管理制度,初步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使城市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但是由此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户籍制度把农民和土地绑在一起,城乡之间缺少市场联系,城乡二元化开始形成。新中国成立初期,实行“一化三改”,优先发展重工业,强化了城乡二元化,而后随着工业发展的快速推进,导致了城乡差距逐步拉大,加剧了城乡不协调发展。 二、1979年—1989年城乡一体化起步 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转折点,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新阶

农村医疗救助申请书范例范文

农村医疗救助申请书范文 农村特困医疗救助申请书 县民政局: 我叫王冬梅,今年62岁,身份证号码为####042626。系我县习文乡板屯村村民,我全家共有3口人,丈夫患癌症去世,是大病致贫户。 我于2014年患双膝重度骨关节炎,无法行走,丧失了基本的劳动能力和生活能力。多年来一直四处求医,靠药物控制病情。今年以来,先后到安阳、邯郸进行治疗,效果都不理想。家里的钱都花光了。实在没办法,只好向亲戚朋友求助,在大家的帮助下,住进了解放军总医院,先后做了两次大手术,花去医疗费十几万。加上丈夫前几年住院看病,欠下的外债已经是十八万多。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 我两个儿子参军,微薄的津贴孩子不舍得花,省下来给我看病。仅有的4亩地,因无能力耕种也给了别人,此外无任何收入。为此,特恳请民政部门给予救助。 我保证上述情况完全真实,无任何虚假,如情况不实,自愿承担全部责任,如数退还已领取的救助金,并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申请人:王冬梅 2014年4月20日

农村特困医疗救助申请书 西河口乡民政办: 我叫张友树,今年66岁,系我乡河口村卢院组村民,老两口一起生活,现两人年老体衰,均有病缠身。 我于2014年患腰椎第三、四节膨大,行走困难,丧失了基本的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几年来一直四处求医,靠药物控制病情。曾几次到六安进行治疗,效果都不理想。家里的钱都花光了。实在没办法,只好向亲戚朋友求助,在大家的帮助下,住进了合肥安医第二附属医院,由于经济困难,在医院做手术将开支俭省到最低,也花去医疗费近2万元。这对一个年老体弱夫妻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开支。 恳请民政部门领导,给予贫困医疗救助,对所花去的医疗费给予报销,为盼。 申请人:张友树 2014年4月18日 农村大病医疗救助 2014年10月27日,我市下发《建立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对全市所有参合农民实施大病医疗救助。农村大病医疗救助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2014年7月1日至本意见施行前,以及持续住院至2014年7月1日后出院发生的属于大病救助范

科学认识城乡一体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

科学认识城乡一体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 近年来,城乡一体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等战略再次成为政府部门和学术界瞩目的焦点,反映了两者已成为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特别是在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从“五个统筹”的战略高度,将城乡发展与区域发展、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有机结合起来,体现了发展战略的宏观性、全局性和长远性的特点。为了更好地理解中央文件的精神,下面就城乡一体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两者的关系谈几点认识。 1.正确认识实现城乡一体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基本条件 城乡一体化是指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城乡之间通过资源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相互协作,优势互补,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互为市场,互相服务,城乡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日益融合、持续趋优的动态发展过程。其实质是破除城乡分割和对立,加强城乡联系,推进城乡平等与融合发展,形成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农村城市化、生态和谐化、社会文明化整体推进的发展格局,实现城乡一体的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实现城乡一体化需要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工业化基本完成,迈向后工业社会;(2)城市化发展从市区集聚化阶段进入郊区扩散化阶段;(3)都市型农业现代化初具规模;(4)中心城区和郊区之间快速交通网络一体化格局逐步形成;(5)城乡平等发展体制初步形成。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多个行政区经济在体制上组合成为更大规模的经济共同体。其实质在于以区域为基础,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实现这一目标的必要条件是:在一体化区域内,消除阻碍商品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一切障碍,以及一切以区域界限为依据的歧视政策和行为;区域中心城市有较强的综合经济实力:经济整合程度高,并形成区域之间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城乡一体化主要着眼于行政区域内部城乡的协调发展,而区域经济一体化则更多地着眼于跨行政区域的互动协调发展。因此,城乡一体化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前提和基础。另一方面,城乡一体化要实现的交通一体化、市场一体化、产业一体化、制度一体化、空间一体化和社会文明一体化等战略目标和战略重点,也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核心内容和实践任务,两者存在紧密的内在关联性。 2.推进城乡一体化应注意城乡经济运行机制和规律的差异性 我国城乡经济运行机制和规律具有下列明显差异: (1)农村经济以农业为基础,而农业是经济效益低但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大的产业;城市经济以非农产业为主,其生产效率比农业要高得多。无论是土地和资本的产出率还是劳动生产率,农业一般都不及非农产业。 (2)在城乡之间,存在工业经济与农业经济的规模报酬递增幅度的差异。由于农业技术创新和扩散速度低于工业技术创新和扩散速度,加之我国农业本身的分散性和小规模经营特点,因而在目前城乡生产技术水平木高及土地流转制度不完善的条件下,农业经济的规模报酬递增幅度一般要低于工业经济的规模报酬递增幅度。 (3)农民的收益与风险呈一定的负相关关系,而城市居民的收益与风险呈明显的正相关关系。与工业经济、服务业经济相比,农业生产更多地受控于自然条件,各种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均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业生产和经营,而且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越大,农业生产和经营的损失就可能越大。而在城市经济活动中,更常见到的现象是,风险越大,收益就可能越高。 (4)城乡居民的权利和义务不平等。在过去的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国在城乡之间实行了一系列有明显差别的体制和政策,形成了典型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目前,虽然有一部分体制和政策障碍已经基本消除,但在城乡居民就业制度、教育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总结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总结(范文一) ××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实施社会医疗救助,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切实履行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根本宗旨,为稳定社会、建设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本情况 ××年,我县医疗救助累计救助39221人,其中城市1636人,农村37585人;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492.19万元,其中城市29.89万元,农村462.3万元。资助1386名城镇参保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资助32957名农村参保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二、主要做法 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切实帮助城乡困难群众缓解就医困难和因病影响基本生活的问题,使广大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是扩大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将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对象、享受生活定补的60年代精简老职工、重点优抚对象、特困职工等五类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 二是严格审批程序。由救助对象家庭户主向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居民身份证、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公室报销的相关医疗收费收据、必要的病历资料,经村(居)委会进行调查和初审,填写《××县城乡医疗救助审批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县民政局审批。

三是完善医疗救助系统。为了简化程序,方便群众,构建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平台,完成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库采集工作,建立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库,实现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受益人口达4万多人。 四是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农村五保户和城乡低保对象缴纳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合率达到100%。 五是医疗救助资金专户社会化发放。财政部门设立医疗救助专户,实行专项调拨、封闭运行。县民政局将审批核定后的医疗救助对象名单和医疗救助金额报送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按照民政部门提供的救助对象名单和救助金额,及时将资金从财政专户拨至相关金融网点,存入救助对象的存单,实行社会化发放。 三、下步打算 ××年,我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医疗救助资金不够充足,医疗救助范围有待于进一步扩大及医疗救助比例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救助资金投入,进一步扩大医疗救助范围,适当调整医疗救助报销比例,形成更为有效施救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体系。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总结(范文二) ××年,医疗救助工作纳入了市定目标管理。我县的医疗救助工作在县领导重视和上级业务部门精心指导下,建立了以民政部门牵头负责,财政、卫生、人社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结算工作

农村医疗救助申请书范文

农村医疗救助申请书范文 第一篇:农村特困医疗救助申请书 农村特困医疗救助申请书 县民政局: 我叫王冬梅,今年62岁,身份证号码为13212919510042626。系我县习文乡板屯村村民,我全家共有3口人,丈夫患癌症去世,是大病致贫户。 我于20XX年患双膝重度骨关节炎,无法行走,丧失了基本的劳动能力和生活能力。多年来一直四处求医,靠药物控制病情。今年以来,先后到安阳、邯郸进行治疗,效果都不理想。家里的钱都花光了。实在没办法,只好向亲戚朋友求助,在大家的帮助下,住进了解放军总医院,先后做了两次大手术,花去医疗费十几万。加上丈夫前几年住院看病,欠下的外债已经是十八万多。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 我两个儿子参军,微薄的津贴孩子不舍得花,省下来给我看病。仅有的4亩地,因无能力耕种也给了别人,此外无任何收入。为此,特恳请民政部门给予救助。 我保证上述情况完全真实,无任何虚假,如情况不实,自愿承担全部责任,如数退还已领取的救助金,并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申请人:王冬梅 20XX年4月20日 第二篇:农村特困医疗救助申请书 农村特困医疗救助申请书 西河口乡民政办: 我叫张友树,今年66岁,系我乡河口村卢院组村民,老两口一起生活,现两人年老体衰,均有病缠身。 我于20XX年患腰椎第三、四节膨大,行走困难,丧失了基本的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几年来一直四处求医,靠药物控制病情。曾几次到六安进行治疗,效果都不理想。家里的钱都花光了。实在没办法,只好向亲戚朋友求助,在大家的帮助下,住进了合肥安医第二附属医院,由于经济困难,在医院做手术将开支俭省到最低,也花去医疗费近2万元。这对一个年老体弱夫妻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开支。 恳请民政部门领导,给予贫困医疗救助,对所花去的医疗费给予报销,为盼。 申请人:张友树 20XX年4月18日 第三篇:农村大病医疗救助 农村大病医疗救助 20XX年10月27日,我市下发《建立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对全市所有参合农民实施大病医疗救

城乡一体化理论

国内外城乡一体化理论探讨与思考 内容提要:文章通过介绍中外学者对城乡一体化理论的认识,综合已有的理论成果提出了自己对城乡一体化的思考,为当前我国城乡一体化的推进提供理论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理论探讨思考 一、国外学者对城乡一体化理论的探讨 1?马恩列斯有关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论述 马克思指出,实现共产主义必须消灭城乡差别、工农差别、体脑力劳动之间的差别。他在1 8 5 8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一书中首次提出了“乡村城市化”这一理论。恩格斯是最早提出“城乡融合”概念的人。他在《共产主义原理》中说:“乡村农业人口的分散和大城市工业人口的集中只是工农业发展水平还不够高的表现”……“通过消除旧的分工,进行生产教育、变换工种、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以及城乡的融合,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第224页)恩格斯认为实现城乡融合就是:工人和农民之间阶级差别的消失,城市和乡村的对立消失,人口分布不均衡现象的消失以及大家共同享受福利。 斯大林认为:“这不是说,城市乡村之间对立的消灭,应当引导到’大城市的毁灭’。不仅大城市不会毁灭,并且还要出现新的大城市,它们是文化最发达的中心,它们不仅是大工业的中心,而且是农产品加工和一切食品工业部门强大发展的中心。这种情况将促进全国文化的繁荣,将使城市和乡村有同等的生活条件。”(《斯大林选集》下卷第558页)由此可以看出,斯大林把“城市和乡村有同等的生活条件”作为实现城乡一体化的一个标志。 2 ?现代学者的理论认识 在英文和法文的城市科学资料中,没有“城乡一体化”的词语,比较相近的是“城乡融合(和解)”(Urban-rural composition)。其含意是指自2 0世纪以来,西方国家的一些制造业从原先的大都会向较小的村落或尚未工业化的地区转移,从而形成城市和乡村相混合的新型区域。 在城市学和城市规划学界,最早提出城乡一体化思想的是英国城市学家埃比尼泽?霍华德。他于1898年出版了《明日:一条通向真正改革的和平道路》,1902年再版时改名为《明日的田园城市》。他在书中倡导“用城乡一体的新社会结构形态来取代城乡对立的旧社会结构形态”。他在序言中说:“城市和乡村都各有其优点和相应缺点,城市和乡村必须成婚,这种愉快的结合将进发出新的希望,新的生活,新的文明。”霍华德认为应该建设一种兼有城市和乡村优点的理想城市,他称之为“田园城市”。田园城市实质上是城和乡的结合体,它包括城市和乡村两个部分,城市四周为农业用地所围绕。城市的规模必须加以限制,农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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