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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动态调整规则

福建省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动态调整规则
福建省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动态调整规则

福建省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动态调整规则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工作,保障临床用药的基本需求,根据国家及省里的有关规定,在《关于开展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闽医保办〔2017〕16号,以下简称“闽医保办〔2017〕16号文”)基础上,本着“保障供应、动态调整、加强监测、强化监管”的原则,通过运用市场机制的方式对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进行动态调整,特制定本动态调整规则。

一、基本原则

(一)保障供应。生产、流通企业必须遵守《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药品供应履约管理办法》(闽医保办﹝2017﹞72号)及我省药品流通相关管理规定,诚实守信,保障对我省的药品供应。

(二)动态调整。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药品价格的调节作用,促进药品价格趋向合理,质优价廉,对联采目录及产品实施动态调整,满足临床治疗用药合理需求。

(三)加强监测。对列入我省重点监控及交易异常的产品,加强交易数据的监测与分析,适时开展调查评估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四)强化监管。对挂网企业履约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诚实守信企业予以继续挂网优先采购。对不诚信企业予以撤销挂网,并按相关规定列入黑名单。

二、动态调整

在《关于开展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的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闽医保办〔2017〕16号)规定的联采目录、挂网规则、分组办法等基础上进行动态调整。动态调整分为日常调整和定期调整。

(一)日常调整

1.调整时间

根据企业申报及相关规定,按规定程序实时进行动态调整。

2.调整内容

(1)已挂网企业申请调低本企业挂网产品价格的;

(2)新申请挂网属于联采目录内的竞争组产品,生产企业(含首次申请企业和已挂网企业)同意遵守我省相关规定,按低于目录内本组产品最高销售限价10%(同时承诺全国最低价)与本组最低实际交易价“孰低原则”确定最终挂网价格予以挂网;

(3)已挂网产品通过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依企业申请由竞争组调入非竞争组;

(4)国家和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退市产品、药品批准文件失效的、吊销/收回GMP证书的、有严重不良反应的,按省医保办规定记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重点监控产品未按要求整

改以及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生产企业和产品需要撤网的;

(5)其他需要调整的。

(二)定期调整

1.调整时间

原则上每季度调整一次,按规定程序进行动态调整,具体以平台公布的信息为准。

2.目录(产品)调整

(1)根据国家和我省医保政策规定需新增的联采目录(产品);

(2)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医保办〔2017〕130号)的要求,属于临床必需的经评估需新增的联采目录(产品);

(3)其他需要调整的。

3.最高销售限价和医保支付结算价(标准)调整

(1)根据日常和定期动态调整结果,相应调整最高销售限价和医保支付结算价(标准);

(2)根据药品实际采购价、采购量和供应情况,通过竞价、询价、谈判等方式对有关产品开展最高销售限价和医保支付结算价(标准)调整。

(三)调整程序

1.申报。调整事项由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统一受理,企业凭

有效数字证书,登录福建省药械联合限价阳光采购平台进行申报,其中新增联采目录由医疗机构提出。申报有关事项及资料以平台公布为准。

2.初核。根据“闽医保办〔2017〕16号文”和本动态调整规则对申报资料进行初核。

3.公示。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根据初核结果进行公示。(申请调低挂网产品价格的除外)

4.复核。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进行复核。

5.公布。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

(一)监测预警。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建立预警机制,通过“一电、两函、三牌”督促企业整改。即:平时发现问题苗头及时电话提醒;对履约管理定量评价成绩分值在60分以下的企业发送《履约预警告知函》;对不诚信企业公示前向企业寄发《履约风险告知函》;在药品交易中对单品交易金额异常的,予以蓝牌提示;对列入重点监控的,予以黄牌告示;被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的,给予红牌标识。

(二)处方点评。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期统计本单位采购量排序和规范使用情况,并对价格高、用量异常的药品进行处方点评。对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反馈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纳入重点监控。

(三)强化监管。各地医保局应切实履行属地药品供应保障

职责,及时受理协调药品供应保障问题;对违约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

本动态调整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最新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协议标准通用范本

最新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协议标准通用范本 甲方(经办机构或医疗机构): 乙方(生产企业): 丙方(配送企业): 1、标的及产品有效期 本协议的标的是乙方在医用耗材采购交易平台上的放射影像类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具体见附件一。 乙方所提供产品交货时剩余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整个产品有效期的1/3。 2、采购 采购周期: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采购价格: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通过协商制定产品阳光采购价格,具体产品价格见附件一。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修改附件产品价格。 交付地点和采购数量:以网上交易电子订单为准。 3、付款 医疗机构向丙方回款,回款时间为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天内。丙方向医疗机构开具相应的发票。 4、包装 乙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配送 5.1乙方指定丙方作为本协议期限内向甲方提供产品的配送企业,经乙方提前书面通知,可变更该等配送企业。 5.2在本协议期限内,甲方直接向丙方下达订单。乙方应保证丙方能在确认订单后的 小时内送达,确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告知医疗机构且最长不超过小时,节假日不予配送。 6、质量保证及检验 6.1乙方按协议交付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与申报网上阳光采购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 6.2医疗机构在接收产品时,应当场对产品进行验收,对不符合协议要求或质量要求的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产品,不得影响医疗机构的临床使用。 6.3医疗机构对送达的产品进行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即视为乙方已完成协议规定的有关义务,非质量原因医疗机构不得退货。 7、乙方履约义务 7.1 乙方应保证丙方有足够的备货数量,以免产生缺货现象。 7.2 缺货是指丙方未能响应网上交易电子订单或未能按要求及时供货的情形。 7.3 药械采购中心安排专人负责网上交易监督,如有多次缺货行为,经核实后,可取消乙方所有品种的交易资格。

药品招标新举措--“挂网采购”

药品招标新举措--“挂网采购” 在今年4月9日召开的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谈到,我国今年将进一步改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争取今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在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的前提下,切实把药品虚高价格降下来。 在整顿医药市场秩序、治理商业贿赂的大背景下,四川、广东等省陆续推行了药品挂网招标采购,目前已有12个省(自治区)施行,它对药品购销、流通体制改革、医药工商企业均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招标弊端日渐显露 我国公立医疗机构对药品集中采购的探索始于1993年,河南省卫生厅是首开先河者。当时药品流通秩序十分混乱,为了降低医院采购成本,杜绝假劣药品进入医院,纠正药品购销环节中出现的“吃回扣”等不正之风,河南省卫生厅决定实行医院药品集中采购。 2000年,卫生部开始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行试点。2001年11月,政策框架形成,卫生部开始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的本意是转换采购模式,实现药品采购的专业化、社会化、信息化,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采购制度。同时降低医院的药品购进价格,增加医院的药品差价收入。 但是,就在卫生部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的同时,原国家计委(现已被撤消,其职责并入国家发改委)也推行了一项降低药品定价的新政?“顺加作价”,两项政策同步实施。正是“顺加作价”政策的推行导致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走向“异化”,从某种意义上说,自“顺加作价”开始实施,真正意义上的药品 集中招标采购已经寿终正寝了。

“顺加作价”就是将医院销售药品的加成率限定在一个确定的“流通差价率”上,其计算公式是:集中采购的药品零售价格=中标价×(1+规定的流通差价率)(现行“流通差价率”为15%)。 “顺加作价”要求低进低出、高进高出,因为医院的差价率是固定的,其利润随中标价的提高而提高,这在客观效果上造成了医院不得不靠提高药品采购价格或者使用高价药来获利,这与当初药品集中采购降低药品采购价可谓南辕北辙,水火不同炉。“顺加作价”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逐步异化为“二次限价”,使得药企、医院和流通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于是都开始反对招标采购。 已经实施了八年的原有招标模式因为种种漏洞备受各界诟病,其中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没有很好地起到降低药价的作用。企业对招标政策的熟练应对,已通过种种方式一一化解了招标的威力,比如通过产品组合,用牺牲低价品种保护高价品种销售的做法,结果是药价并没有真正降下来,还衍生出一大堆问题,如产品生命周期被缩短、招标中介费支出不菲等等。更严重的是由于招标拉长了药品采购链,导致了更多的 腐败行为产生。 二、药品“挂网采购”应运而生 由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实施过程中被异化,加上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从2005年起,以纠风部门主导的国家相关部门对原有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进行了调整。 此次调整的主要目的不再是转换采购模式,而是为了降低虚高的药价,治理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减轻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其基本原则也从以前的“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不保证最低价格中标”,转变为“质量保证,价格合理,淘汰报价偏高的药品”。经过模式调整后,出现了以“挂网限价竞价”为特点 的“四川模式”和“广东模式”。

医疗机构医药产品阳光采购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医疗机构医药产品阳光采购 篇一:医疗机构与药品经营企业采购合同 四川省医疗机构与药品经营企业阳光采购数量 合同范本 甲方(医疗机构): 乙方(经营、生产企业): 为了依法保护医疗机构(甲方)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配送企业(乙方)的合法利益,规范购销双方行为,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四川省药品集中上网采购有关规定,双方在完整阅读和充分理解《四川省上网药品阳光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经双方自愿协商,制定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购销方式 甲方医疗机构网上发出订单,乙方(药品经营配送企业)网上确认订单,并进行配送,甲方医疗机构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在网上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二条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

关要求。 第三条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 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价格单 等相关文件, 首次签订合同时须附上述文件为附件。 第四条乙方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 第五条药品有效期在1年或1年半以内的,乙方所供药品不低于有效期限6个月,有效期在2年或2年以上的,乙 方所供药品不低于整个有效期的12个月。 第六条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一、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药品

阳光采购平台实施方案

阳光采购平台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环境,促进材料(设备)采购工作持续健康有序发展,促进采购行为的规范化和有序竞争,建立“阳光”采购工作机制。按照房管局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使采购流程进一步科学化和合理化,特制定《阳光采购平台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一、遵循的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诚实信用; (三)质量优先、价格合理; (四)统一、规范、简捷、高效。 二、实现的目标 (一)推进材料(设备)监管的科学化和信息化建设进程,对材料(设备)采购全程实行有效监督,降低材料(设备)采购成本。 (二)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通过公开竞价议价和价格谈判逐步形成合理的材料(设备)采购价格。 (三)规范材料(设备)采购行为,提高材料(设备)供应质量、提高采购效率,降低工程成本,推行“阳光”采购工作机制。 (四)实现材料(设备)采购全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遏制材料(设

备)流通领域的违规违纪行为,纠正材料(设备)采采购环节中的不正之风。 第二章监督机构及职责 一、采购领导小组 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首的采购领导小组,管理层为核心的集中采购工作方式,下设采购办公室,着力构建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的“阳光”采购工作机制,促进材料(设备)采购工作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材料科人员 二、监督机构职责: (一)采购领导小组,依据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划和指导公司材料(设备)采购工作,负责对采购材料(设备)的供应商、材料质量、数量、采购价格、供应使用情况等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二)指导建立采购信息平台,采购数据库管理,推行合理的点评方法和评价制度,建立长期合作供应关系。 (三)对材料(设备)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出入库管理进行审查,对当事人的保密行为进行监督,依法维护公司的利益。 (四)材料科人员,负责搜集信息---询价---比价,并做好记录,以报告形式上报采购领导小组(报告中包括产品技术参数、质量、价格、

阳光采购管理制度

附件: 药品阳光采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药品阳光采购工作,根据《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修订)、《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贵重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和昂贵医用设备采购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要求,制定我院药品阳光采购制度。 1、加强领导,成立医院药品阳光采购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日常药品采购工作,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组长:业务院长 副组长:药剂科主任 成员:医务科、考核办、采购部、审计科、库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药剂科,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药剂科制定贯彻落实阳光采购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加强药品采购管理工作,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修订)及有关要求,药品100%通过网上阳光采购。严格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经销商及品种价格进行采购,对小部分未挂网或已挂网但难以正常供

货的常用普通廉价药、急救药按规定报药品阳光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3、每月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报送药品阳光采购数据并接受评分监督。 4、接受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采购、使用药品杜绝违规违法事件。加强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每季度对本院的药品采购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院药品全面参与阳光采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药剂科制定有针对进口药品、昂贵药品和自费药品等三类药品的管理制度,从采购使用等环节加强管理;落实对三类药品的监管措施,相应药品使用比例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力争以上三类药品的管理取得实效,相应药品使用比例呈持续下降趋势。 6、药剂科指定专人负责药品阳光采购计划实施并加强监管。 7、医院阳光采购年度平均考核评分≥90分,力争≥92分。 8、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持续改进,管理方法或措施有效,力争获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肯定。

六院阳光采购方案

诸暨市第六人民医院“阳光采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医院采购工作规范、公开、透明运行,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49号)、原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卫生系统“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浙卫发〔2013〕122号)文件精神及市委、市府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医院“阳光采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医院发展中心任务,以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为核心,按照“部门全覆盖、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监督全方位”的要求,形成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以规范促效能的采购工作机制,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医院提供有力保障。 二、采购范围 药品、医用耗材、设备物资。 三、成立组织 医院成立“阳光采购”领导小组、实施小组和监督小组,各

小组要结合工作实际,落实相关责任,认真部署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合力推进“阳光采购”取得实效。 建立医院综合管理专家库,参与招投标评审的专家以随机抽签方式从专家库产生。 1、阳光采购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成员:部分职能科主任 负责采购工作各环节、程序、流程公平、公正。 2、阳光采购实施小组 组长:分管院长 综合专家库成员员:相关业务职能科和科室主任成.(随机抽签) 办公室设在业务相关科室,具体负责采购工作的日常协调、处理。 3、阳光采购监督小组 组长:纪监室 负责监督工作。 4、医院综合管理专家库 2015年聘为中级职称以上人员 名单及职责见附件:综合管理专家库管理办法 四、采购程序

为使采购取得实效,分别制订不同物品采购程序(具体内容见附件)。 1、药品采购程序 2、医用耗材骨科植入性器材采购程序 3、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采购程序 五、确标地点 所有招投标工作在“阳光采购”工作室操作并予全程录音录像,“阳光采购”工作室工作制度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阳光采购”工作是进一步加强了药品和医用耗材、设备物资的采购管理,提高采购的透明度,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2、认真组织落实。各部门按方案工作内容落实执行,将“阳光采购”工作与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相结合,与日常工作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3、加大公开力度。围绕“阳光采购”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凡是要求公开的事项都必须在门户网站、院务公开栏等平台上公开。 十、“阳光工程”工作室制度

陕西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实施方案

陕西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实施方案 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采购行为,降低虚高价格,充分发挥市场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切实履行政府监管职能,根据《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卫规财发〔2012〕86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一、实现目标 (一)全面实行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促进采购交易公开透明; (二)实行品种和价格动态调整,左右联动,促进价格趋向合理; (三)健全采购平台监管功能,促进医用耗材的合理使用。 二、基本原则 (一)一个平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诚实信用。 (二)分步实施、规范运行、价格联动、动态调整。 (三)高效便捷、周期管理、强化监管、合理使用。 三、适用范围 参与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各方当事人,适用本方案。 四、采购模式 实行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全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必须通过采购平台采购医用耗材。鼓励其他机构自愿

参加网上阳光采购。 五、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领导机构:省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履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领导机构职责,研究阳光采购工作的重大问题,协调并督促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阳光采购相关工作。 (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管理机构:省卫生计生委作为牵头部门,协调药监、工商、物价、财政等厅局,依托省药品“三统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履行管理机构职责,负责制定规则、组织协调、监督管理以及研究阳光采购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省卫生计生委专题会议纪要形式印发,阳光采购具体工作中对外公文使用省卫生计生委文件。 (三)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机构: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以下简称“省采购中心”),负责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具体实施,主要职责是提供采购、配送服务,维护平台,受理业务咨询及处理相关申诉投诉等。 (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监督部门:省卫生计生委和省食药监局按照隶属关系对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的机构、人员实行分段监督;参与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的其他相关部门,应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内部监管。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中的申诉和投诉按照《陕西省药品集中采购申诉投诉处理办法(暂行)》执行。 (五)各市、县卫生计生部门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 六、公告方式

医院阳光采购制度知识讲解

医院阳光采购制度

医院药品阳光采购制度 第一条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药品采购环境,规范药品采购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通过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 第三条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在省级集中采购入围药品目录范围内组织遴选本院使用的药品目录。 第四条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药品选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第五条原则上不得购买药品集中采购入围药品目录外的药品。有特殊需要的,由药剂科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同意,报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管理机构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 第六条药品采购由药剂科统一管理,其他科室不得自购自销药品。第七条药剂科根据药品阳光采购平台限定的药品经销商选择配送商,选择原则应考虑配送商的企业规模、配送实绩(能力、信誉、服务)、经营范围等。 第八条药品采购员和库管员应根据医院用药目录及药品的库存情况,拟定采购计划。 (一)每月盘点后编制月度采购计划,并填写“药品采购申请表”报药剂科负责药品采购工作的主任审批。 (二)对部分用量不确定的药品,每日编制临时采购计划,并填写“药品采购申请表”,报药剂科负责药品采购工作的主任审批。

(三)每月月底汇总当月的总采购计划,报送主管院长批阅。 第九条严格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明确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条药品会计每月月底将医院在各公司的购药发票汇总登记并报药剂科主任和主管院长审阅、签名。 第十一条本院基本用药目录中在编的某些贵重药品、特殊药品,药剂科不作库存,需用时,由临床科室填写临时用药申请表,交药剂科主任或负责药品采购工作的主任批准后按申请数量购进。所申请的药品必须在申请时间内用完。放置过期的经济责任由申请科室负责,药剂科有敦促使用的义务。 第十二条药品进价与零售价按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系统规定物价执行。 第十三条药剂科应积极采购临床用药和抢救用药,不得因计划不及时而造成人为断药,影响治疗。

阳光采购让采招过程更透明高效

阳光采购让采招过程更透明高效 H企为华南区域标杆房企,2012年首次跻身中国房企百亿军团,今年更是将销售目标定为200亿,争取在2015年达到500亿。然而,H企从粗犷式向精细化管理转型的过程中,其采购业务中发生的几件事令董事长十分苦恼。例如,某项目消防招标过程中,有供应商举报H企某职员在前期供应商入围考察时暗示供应商可操作招标过程,承诺中标后可修改合同条款,提供变更等条件,并以发放中标通知书为由索要钱财达2万元,后经查实该职员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并被开除处理;又如,H企下属区域公司工管中心某采购主管经查实收受回扣金额达90万元,涉及供应商达11家,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这些采招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往往是因为采招过程中过多暗箱与不透明造成的。 与H企类似,对于许多房企来说,阳光采购仍处于从成长向成熟的过程,很多企业尚未理清楚究竟该怎么操作、如何管理,随着对供应商资源库的重视和逐步建立,近年来关于如何更公平、公开、公正地开展招标采购,一些非常重视采招管理的房企开始逐渐摸索并形成一些成熟的模式和方法。 一、公开透明是采招管理规范化的发展趋势 采招管理的发展,从业务模式上讲, 经历了被动响应型(内部提需求即开展采 购)、提前做规划(采购部门有意识地跟 设计、成本等部门协同、提前计划)、标 准化采购(经沉淀后梳理出标准化体系, 包括产品标准化、部品部件标准化、标书 及合同文本标准化等)等阶段;从信息化 手段上来讲,经历了从无信息化的纯手工 管理,到供应商库建立和采购过程记录留 痕,再到采购计划与执行对比以及外网信 息发布、推送,最后到采招过程的网络交 互,即线上完成核心业务,全程透明公开。 采招业务的发展过程,正体现了对公开透 明化的不懈追求,而这其间,除了企业管 理者的重视和关注,更重要的还在于通过 机制、流程、方法进行规范化管控。一般 而言,采购过程管理流程如图1所示。

药品挂网招标“六步曲”

2000年,国家几部委开始部署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试点工作,2001年11月份,此项工作在全国全面推行。7年来,各方面虽然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提出了一些批评意见,但专家还是认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改革方向是正确的,政策的基本面也是好的。可以说,药品招标采购今后还得继续进行下去。那么,作为一家医药企业,如何在今后做好药品的招投标工作呢?以下谈一些个人的观点,供业界人士参考。 挂网调研要全面 挂网前期,医药企业要认真分析当地前一次招标或挂网:①挂网前3个月派专人拜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中介、有影响力的专家,了解可能出现的政策变化,有效反映企业对挂网的建议及特殊情况,供招标部门和专家在政策制定时考虑;②熟悉上次挂网的模式与程序:首次进入市场的企业要深入分析同类产品、竞争产品在上一次挂网中的状况,制定挂网策略; ③关注招标动态和进程、国家政策导向和邻近、重点省份的挂网变化,可通过拜访挂网主管部门和专家了解相关的信息;④价格调研:在首次进行挂网的地区,要了解企业产品在不同地区、医院、零售终端的价格,在周边省份、价格大区内和重点地区的挂网价格,同类产品和竞品的相关价格等;再次挂网地区,企业要做好维持或提高价格的调研,如优质优价产品提价等。⑤建立和维系政府公共关系。 策略制定要实际 调研后要制定相对实际的挂网策略:①制定价格方案。挂网价格的决定因素包括上次挂网的价格、目前医院的采购价、药店零售价、同类产品的挂网价等。只招价格不招品牌的挂网,低价格是中标的首要条件;既招价格也招品牌的挂网,企业运作的空间相对较大,各地高价中标品种主要是外资、原研、新药、独家、优质优价、单独定价、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中药产品;②先于政府挂网调整价格,保持全国价格平衡、消除区域价格差异、统一医院和零售终端价格等。③准备好充足的提价理由;④产品质量层次不同,工作重点也有不同:进口、原研、优质优价、单独定价品种的关键在于进入挂网目录;GMP产品的关键在于报价和竞价。⑤确定投标主体;⑥若某个地区的挂网价格影响到区域乃至全国价格体系时考虑放弃,同时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是挂网成功的保障。 方式调整要适合 投标主体不同,生产企业的运作方式也不同:①必须生产企业投标的挂网:视当地的产品使用状况、政府资源、推广模式等决定与代理商的合作模式,寻求当地代理商协助可利用其政府资源和对市场的把握;②生产企业和代理商都可以投标的挂网:视生产企业的营销模式和代理商实力而定。代理公司投标虽然熟悉规则、信息通畅、了解同类厂家对策、中介和专家关系较好,但对产品情况了解不透彻、多品种代理公司存在对品种关注不够和利益取舍问题、分配送选择受代理商制约;生产企业投标更关注投标细节、了解产品特性、掌握中标后配送选择主动权,但人脉关系相对较弱、对挂网规则把握不准确、同类产品信息相对较少; ③代理商投标:在挂网前按照销售模式提前调整代理商。如调整为多家代理,应提前与主投商做好分配送约定;尽可能将代理政策调整到位,按业绩进行赏罚;④生产企业投标、代理商配送:为避免代理商抵触,生产企业要做好准备。保证调整的理由来源于共同的挂网认识;尽可能保持原有代理商利益,维系良好关系。调整过程中注意原有代理商终端、代理商库存、

北京市朝阳区延庆区药品阳光采购实施细则

2016年朝阳区、延庆区药品阳光采购 实施细则 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延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

目录 前言 (3) 一、总则 (4) (一)相关定义 (4) (二)药品采购基本原则 (5) (三)药品分类分批采购 (6)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6) 二、阳光采购方式 (7) 三、发布采购公告 (7) 四、报价 (8) (一)报价原则 (8) (二)统一报价 (9) 五、发布候选结果公告 (9) 六、遴选产品及确认价格 (10) (一)遴选产品原则 (10) (二)确认价格 (10) 七、发布医疗机构成交结果公告 (10) 八、签订合同协议与实行价格联动 (11) (一)药品购销合同和廉洁协议 (11) (二)合同协议的履行 (11) (三)采购过程中价格联动 (14) (四)备案采购 (14) 九、监督管理 (14) 十、区域采购实施计划 (15)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和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产品阳光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京政办发〔2014〕63号)、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产品阳光采购工作实施方案》(京卫药械〔2015〕40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坚持质量、需求、价格相统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朝阳区、延庆区药品阳光采购工作,加强采购环节公开透明,进一步规范购销行为,建立阳光采购机制,朝阳区和延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区域内医联体共同制定《2016年朝阳区、延庆区药品阳光采购实施细则》。 按照市卫生计生委“试点先行”和“分类采购”的总体工作部署,本次朝阳区和延庆区作为试点单位,药品阳光采购工作分两个阶段实施,先行试点常用低价药品阳光采购和其他药品跟标,后续探索区域联合采购。 第一阶段,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引导企业生产常用低价药品,保障常用低价药品供应;同时跟标试点单位北京市医院管理局(以下简称医管局)竞价谈判结果,降低药品虚高价格。一是根据北京市政

明信阳光采购管理平台——中小型企业版

明信阳光采购管理平台——中小型企业版 据有关资料统计,中小企业的生产成本主要有两大部分,采购成本和人工成本。其中采购成本占总成本的60% 以上。中小企业材料价格每降低2%,净资产回报率通常可增加1 5%,并且良好的采购还能减少库存、提高产品质量。但中小企业采购面临如下问题。 一、中小企业采购存在的问题 1.采购批量小,缺乏规模优势在采购价格的谈判上,往往处于不利地位,从而导致采购成本的居高不下; 2.采购方式落后,我国许多中小企业仍然采用传统的手工操作方式,没有实现信息化。这样做表面上节约了软硬件的投资开支,但实际上却造成了商品选择效率低下,手工订货操作费时,采购周期冗长,管理复杂,采购成本较高等问题; 3.采购制度不规范,不少中小企业的采购制度不够规范,导致采购部门运转效率低下,甚至出现损公肥私的现象。因此,不合理的采购制度也是造成中小企业采购成本居高不下的原因一。 二、节约采购成本解决方案 1.建立采购联盟 为了建立规模优势,提高中小企业在谈判中的地位,降低采购成本,中小企业可以采用加入采购联盟的方式。采购联盟是多家中小企业为了扩大采购批量,提高对上游供应商的议价能力,从而自愿联合起来的采购方式; 2.合理运用电子商务

采用电子商务进行网上采购,是一种降低采购成本的好办法。中小企业通过电子商务采购,一方面可以规范采购流程,提高间接采购的速度和效率,减少人工操作错误,降低采购成本;另一方面还可以使采购流程更加规范透明,便于实现阳光采购,降低采购监管成本。据研究显示,应用电子商务采购可以降低采购成本5%~10%,缩短采购周期50%~70%; 3.规范采购制度 建立严格的采购制度,规范采购流程,确定各部门的权利、责任和关系。例如对请购、审批、签约、执行、检验入库等环节规范操作流程,建立供应商档案、供应商准入制度和价格评价体系,减少暗箱操作的可能。 《明信阳光采购管理平台》中小企业版,目的是解决中小企业传统采购模式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提高采购工作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促进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最有效的解决方案。 三、采购商与供应商项目管理系统——中小型企业版 网上电子询比价采购子模块是服务于采购商日常询价、比价采购业务的采购方案。采购商通过“采购商项目管理系统”将询价单发送给选定的供应商,同时通过短信、手机客户端(APP)等方式提醒供应商进行响应。根据响应结果能自动汇总生成询比价表进行审批,按照评审结果,自动生成电子采购合同。招标采购等功能模块同大中型企业版,这里不在赘述。

招标投标药品招标流程(完整版)

推荐阅读:招标投标药品招标流程 ?? 【药品招标流程】药品招标流程注意事项及流程 ?? 【公开招标流程】上海简化药品招标流程全程 【药品招标流程】药品招标系统总结 药品招投标 本人从踏上医药行业工作后就一直接触负责招标事宜到现在已有两年的时间,目前负责公司品种全国范围内的招投标工作,因此06年底以来的绝大部分招标均涉及过,对招投标的相关事宜是比较的熟悉。 药品招标的工作可以分成内部操作和外部运作两部分。所谓内部运作就是招标信息的获得,招投标资料的准备,投标报价的网上操作;外部运作则是指对招投标涉及的相关单位进行公关,协调,沟通。 (一) 内部操作 一般而言,在整个招标的活动之中,可以分为这几个步骤: (1) 招标信息的获得 招投标具有时间性,因此及时获得招投标的信息至关重要,一旦错过当次招标往往就会影响一年以上时间的销售。一般而言,招投标信息的获得来源有以下几种: Ⅰ招投标专业网站 最常见的网站就是海虹电子商务网站,很多省市的招标信息都会在该网站上进行公布。还有些地方性的招标网站,如:江西的先锋环宇,山东的金卫医药信息网,河北的医商网,黑龙江的黑龙江天恒医药招标等等。不过,大型的省级招标往往会有其专门的信息发布,操作网站如广东医药采购服务平台,河南省医药采购招标网等。 Ⅱ医药商业公司的通知 由于目前招投标大多是地区性的,因此当地的龙头商业公司对这方面的信息获得是具有超前性的,一般而言,商业公司会将得知的招标信息提前通知给他的VIP客户,以寻求支持和配合。 Ⅲ销售办事处汇报 销售办事处在当地直接的从事销售工作,对于当地的信息收集的更加的迅速,全面,真实,客观。一个好的销售办事处应该对当地的医药信息有着极其敏锐的观察和获知能力。

实现阳光采购

实现阳光采购,树立党和政府公信力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长何黎明在公共采购大厦落成典礼上的讲话 (2012年11月4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公共采购大厦在金融港举行落成典礼,这是我国公共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的一件大事,是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与湖北省、武汉市、光谷开发区战略合作的结晶,我谨代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向关心和支持公共采购大厦落地武汉的湖北省各级政府,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从国际经验看,利用信息化技术促进公共采购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是全球公共采购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中国公共采购电子化平台的开通运行,是中财办“进一步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课题组的阶段性成果,同时也是推进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创新的新起点。公共采购大厦的落成,标志着一个投资总额75亿、服务产值40亿、年缴利税2亿的全球公共采购服务区开始正式扎根武汉光谷,并将伴随着中国公共采购电子化平台的开通运行迅速成长壮大。我们将深入贯彻中财办课题组“以信息化为突破口,促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的试点工作指导精神,在现有试点工作所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全国范围内电子化公共采购各个系统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打造全国统一的公共采购大平台、大市场。通过提升公共采购效率和效益,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采购,树立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为党和政府执政施政提供有力支撑。 全球公共采购服务区落户中国光谷,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国公共采购的开放与发展,对区域经济产生辐射和带动作用,为我国中部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贡献,对于促进湖北省乃至全国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我国公共市场国际经济竞争力,推动我国经济与全球经济融合,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推动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与创新,是时代赋予的使命,任重而道远。在此,希望湖北省人民政府、武汉市人民政府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继续给予全球公共采购服务区建设更多的关怀、指导和支持!同时,也期望与全国各省市政府采购中心等有关单位紧密合作,锐意创新,勇于进取,努力开创我国公共采购事业的新篇章! 谢谢大家!

药品挂网采购

什么是挂网采购? (1)招标主体或者招标办公室机构对某一种或一类药品制定一个统一的供货价,在这一个统一的供货价下,任何一厂家的同种药品均可销售。 (2)统一供货价的制定是由招标主体或者招标办公室机构在众多的同类药品报名品种中,选择一个价格低的作为代表品进行面对面的议价,确定一个供货价,其他的同类品种就不参与议价,只需要参照执行,不同意这个供货价就不能上网,医院就不能采购。 (3)独家品种供货价的制定,是选同一厂家的省外供货价低的作为参考。 (4)多规格品种通过差比价进行定价。 2、挂网采购的利弊 好处: (1)同等条件下,所有品种都可以入市,不至于招不上标全死,改变了以往你死我活的做法。(2)相对公平,勾兑机会减少。 (3)相同价格而空间大的品种优势明显。 不利: (1)同类品种过多价格无法控制,容易价格致死。 (2)不易按照以往通过招标独享市场。 (3)厂家容易进行联合串通,将价格保持到一定的水平,药品降价的空间不大。 (4)厂家临床大显神通,各显身手,卫生局管理难度高。 药品挂网采购对未来临床推广工作的影响 2005年,四川省首次提出了药品挂网采购方案,代替以往的药品招标工作。随后的2006年掀起了医药行业体制改革的浪潮。多种形式的改革在全国各地纷纷展开。从新药报批到Gmp 认证,从OTC市场到处方药销售,都出台了一系列新政策、新法规改革整顿。且不说这些,这里本人仅对药品招标体制的变革发表一下拙见,望大家批评指正。 目前,国内药品的招标模式有很多,但我认为有代表性的主要有以下五种:1、传统招标模式。2、限价招标。3、四川挂网模式。4、南京挂网模式。5、广东挂网模式。 个人认为,限价招标、南京挂网模式和广东挂网模式代表了招标采购三个发展方向。这三种模式虽然手段各有不同,但目的一致。就是要让药品的采购变成一种阳光行动,从流通环节控制药品价格。药品价格的不断下调,导致操作空间的下降将成为以后临床推广的最大困难。如何应对这种情况呢?个人有以下几点看法: 1、加强服务。销售行业本身就是服务行业。在操作空间下降的条件下,我们可以通过提高服务来给产品增值。加强服务本身对销售人员的素质就有了更高层次的要求。销售人员要能够挖掘出客户更多方面的需求,目前的销售员一般都是被动的去满足客户所提出的这样或那样的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则要求他们主动的去寻找和发掘客户需求并且做好服务。 2、市场细分。市场细分是市场化销售模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也是为产品提供增值服务的内在要求。要想为客户提供更完善的服务就必须将客户分类,按照不同的客户采取不同的销售策略。市场细分的另一个方面就是产品细分。现在的销售一般都是按科室划分市场,但以后的工作要求按照适应症和患者划分市场。一方面可以促进合理用药,另一方面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2019)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2019)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含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上市,简称一致性评价,下同) 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试点品种,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实现药价明显降低,减轻患者药费负担;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净化流通环境,改善行业生态;引导医疗机构规范用药,支持公立医院改革;探索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和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二)总体思路。按照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即国家拟定基本政策、范围和要求,组织试点地区形成联盟,以联盟地区公立医疗机构为集中采购主体,探索跨区域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在总结评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扩大集中采购的覆盖范围,引导社会形成长期稳定预期。 (三)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临床用药需求,切实减轻患者负担,确保药品质量及供应。二是坚持依法合规,严格执

行相关政策规定,确保专项采购工作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全程接受各方监督。三是坚持市场机制和政府作用相结合,既尊重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又更好发挥政府搭平台、促对接、保供应、强监管作用。四是坚持平稳过渡、妥当衔接,处理好试点工作与现有采购政策关系。 二、集中采购范围及形式 (一)参加企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中国大陆地区上市的集中采购范围内药品的生产企业(进口药品全国总代理视为生产企业),均可参加。 (二)药品范围。从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试点品种。 (三)入围标准。包括质量入围标准和供应入围标准。质量入围标准主要考虑药品临床疗效、不良反应、批次稳定性等,原则上以通过一致性评价为依据。供应入围标准主要考虑企业的生产能力、供应稳定性等,能够确保供应试点地区采购量的企业可以入围。入围标准的具体指标由联合采购办公室负责拟定。 (四)集中采购形式。根据每种药品入围的生产企业数量分别采取相应的集中采购方式:入围生产企业在3家及以上的,采取招标采购的方式;入围生产企业为2家的,采取议价采购的方式;入围生产企业只有1家的,采取谈判采购的方式。

药品、耗材采购情况自查报告

大兴安岭地区第二人民医院 药品、耗材采购情况自查报告 为保障医疗安全,确保药品和医用耗材的合理使用,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按照《黑龙江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实施方案》黑卫药政发〔2016〕99号文件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省卫计委《关于开展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院认真扎实的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治理工作,先后下发了地区二院【2017】84号《关于印发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地区二院【2017】107号《关于认真落实地区药品、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告》,并组织人员对我院的药品、耗材采工作、“两票制”实施情况对照标准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制度,增强依法采购的自觉性。建立了依法采购领导机制,采购药品由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长具体负责,供应科、药剂科负责实施,并规定按政府采购要求进行采购,建立健全了相关管理制度,院领导还对采购人员组织了目录遴选、关键岗位、关键环节风险控制、相关招投标法规规章等相关制度规定的学习,做到知法、懂法、用法,掌

握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积极参加政府举办的学习培训班,将学习要求列入工作目标考核。 (一)为保障医院药品供应,规范药品使用行为,杜绝药品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根据黑龙江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做如下规定。 1、医院药品除特殊管理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中药饮片等)外,应全部参加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具体工作由药剂科负责,其他科室或个人不得自购、自销。 2、优先遴选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的品种、列入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品种; 3、质量优异且价格低廉的品种; 4、仿制国外药品疗效确切,可替代进口药品的品种; 5、医院临床常年应用质量稳定,未发生过任何不良事件的品种。 (二)凡是我院临床使用的中标药品,每月初由药库管理员根据临床用量并征求临床意见后出具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由采购员通过黑龙江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及时发布采购清单,药品配送企业在规定时间内配送到位后,库管员负责药品的验收、登记、入库,填写药品入库记录,包括药品的通用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生产企业名称、配送企业名称等内容,并及时通过采购平台办理入库手续。 (三)药品配送企业出具的药品销售发票,自九月一日起按照省、地区要求,严格执行“两票制”的有关规定。 (四)、换标的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换标:

各地招投标挂网流程图

投标工作流程 一、招标前期工作 1、关注本区域招标信息网,查看增补要求,督促区域经理做好医院和招标办的增补工作,增补成功后做好记录。如有地区 性差异,无法增补或难度太大,必随时反馈予上级领导。 2、招标前期准备工作,先收集历史中标情况,建立历史中标价数据库。 3、制作商业单位信息档案,了解该地区商业回款情况、区域覆盖率、配送管理水平、商业信用度。 4、随时与区域经理联系,了解本次招标基本概况,提前获取招标前的行业内部信息。 二、招标公告发布期至投标资料递交截止期 1、下载采购公告后必须注意采购周期、标书发售及截止、报价、开标的时间。 2、研读投标文件必须注意:投标资料的制作要求、评标的标准、评标议价方法、定标方法。如果发现招标文件有不符合之 处必在投标截止前15天向招标办提出澄清要求。 3、认真核对投标授权表相关内容,及时与区域经理联系。 4、投标资料的制作按照生产企业主体册、产品册、优势文件汇编册,优势文件汇编册分为:企业资质文件汇编、技术响应 性文件、产品优势文件汇编、产品临床资料汇编。详细内容结合采购文件的要求来制作。

5、投标资料的准备应在接收授权表后两天内准备,在投标资料截止前15天邮寄出。 6、标书邮寄后第三天下午查询快递公司投递情况,联系收件人确认邮件到达情况并核对投标资料的完整性,向区域经理反 馈相关内容,并做好详细的记录。 7、投标资料递交截止前三天与区域经理联系,确认标书已递交无误。 三、报价至中标结果公示期 1、指导报价阶段,必须先接收市场人员的报价申请单。 2、通过区域历史中标价,结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和市场人员反馈,再次分析汇报领导,报价申请经领导审批后回传区域经理 进行报价。 3、开标记录公式后,收集及分析竞争厂家报价,预测价格评分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督促区域经理做好招标公关工 作,随时关注市场动态。 4、收集汇总中标结果。 5、产品如果落标,必须分析落标的原因,并且分析整个投标过程的操作,寻找补救机会,总结经验并汇报上级领导。

最新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合同协议(网络采购)

甲方(经办机构或医疗机构): 乙方(生产企业): 丙方(配送企业): 1、标的及产品有效期 本协议的标的是乙方在________省医用耗材采购交易平台上的________类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具体见附件一。 乙方所提供产品交货时剩余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整个产品有效期的________。 2、采购 采购周期: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采购价格: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通过协商制定产品阳光采购价格,具体产品价格见附件一。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修改附件产品价格。 交付地点和采购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付款 医疗机构向丙方回款,回款时间为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天内。丙方向医疗机构开具相应的发票。 4、包装 乙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配送 5.1乙方指定丙方作为本协议期限内向甲方提供产品的配送企业,经乙方提前书面通知,可变更该等配送企业。 5.2在本协议期限内,甲方直接向丙方下达订单。乙方应保证丙方能在确认订单后的小时内送达,确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告知医疗机构且最长不超过小时,节假日不予配送。 6、质量保证及检验 6.1乙方按协议交付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与申报____________采购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以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 6.2 医疗机构在接收产品时,应当场对产品进行验收,对不符合协议要求或质量要求的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产品,不得影响医疗机构的临床使用。 6.3 医疗机构对送达的产品进行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即视为乙方已完成协议规定的有关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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