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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调解示范法

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调解示范法

及其颁布和使用指南

2002年

联合国

2004年,纽约

目录

页次

大会决 (v)

第一部分

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调解示范法(2002年)

第1条. 用范围和定 (1)

第2条. 解 (2)

第3条. 经由协 的 更 (2)

第4条. 调解程序的开始 (3)

第5条. 调解人的人数和指定 (3)

第6条. 调解的进行 (4)

第7条. 调解人 当 人的联系 (4)

第8条. 披 信息 (4)

第9条. 保密 (4)

第10条. 证据在 他程序中的可 性 (4)

第11条. 调解程序的 (5)

第12条. 调解人担任仲裁员 (5)

第13条. 仲裁程序或 法程序 (5)

第14条. 和解协 的可执行性 (6)

第二部分

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调解示范法颁布和使用指南(2002年)

本指南的目的...........................................1-4 7

一. 示范法简 .........................................5-27 8

A. 调解的概念和示范法的目的......................5-12 8

B. 示范法是统一法规的工 ........................13-14 10

C. 背 和历史情况.................................15-19 10

D. 范围...........................................20-21 12

E. 示范法的结构..................................22-25 12

F. 易法 员会秘书处提供的帮 ..................26-27 13

. 条评注..........................................28-92 14 第1条. 用范围和定 ............................28-39 14 第2条. 解 ......................................40-41 20 第3条. 经由协 的 更............................ 42 21 第4条. 调解程序的开始............................43-48 22 第5条. 调解人的人数和指定.......................49-52 26 第6条. 调解的进行................................53-56 28 第7条. 调解人 当 人的联系..................... 57 30 第8条. 披 信息..................................58-60 31 第9条. 保密......................................61-63 33 第10条. 证据在 他程序中的可 性.................64-74 34 第11条. 调解程序的 ............................75-77 39 第12条. 调解人担任仲裁员..........................78-82 40 第13条. 仲裁或 法程序.......................83-86 43 第14条. 和解协 的可执行性.......................87-92 45

大会决议

[根据第六委员会的报告(A/57/562和Corr.1)通过]

57/18.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调解示范法大会,

认识到纠纷当 人 第 人协 他们设法 好解决纠纷的商 纠纷解决 法对 易的 值,

注意到 调解和调停或类似含 的措词相 的纠纷解决 法在 和 内商 实践中 益多地用于 讼,

考虑到利用 种纠纷解决 法的 点显著,例如,减少纠纷 商业关系的情况,便利商 当 方管理 交易,并节省 家 法行 用,

深信就 法制 可 法律 社会和经济制度的 家接 的示范法, 于发展和谐的 经济关系,

满意地注意到联合 易法 员会完成并通过了 商 调解示范法 ,*

相信 示范法 将大 于各 强关于利用 调解或调停 的立法, 在目前尚 在 类立法的情况 制 相关立法,

注意到 示范法 的拟 经过各 府和 关各界的 当 和广泛协商,

深信 示范法 大会1980 12 4 第35/52 决 所建 的 调解规则 建立用于 和 效解决 商 关系中纠纷的统一法律框架作出了 大贡献,

1. 赞赏联合 易法 员会完成并通过了本决 内所载的 商 调解示范法 和拟 了 示范法 和使用指南

_____________

* 大会 式记录,第五十七届会 ,补编第17 (A/57/17), 一

2. 请秘书 尽一 力确保 示范法 指南 广 人知并广 发

3. 建议各 考虑到统一关于纠纷解决程序的法律的可 性和 商 调解实践的 体 要,对 示范法 的 给 应 的考虑

2002年11月19日

第52次全体会议

第一部分

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调解示范法(2002年)

第1条. 适用范围和定义

1. 本法 用于 1商 2调解

2. 对本法而言, 调解人 系指单 一 调解人或指 或多 调解人

3. 对本法而言, 调解 系指当 人 求一 或多 第 人 调解人 协 他们设法 好解决他们由于合 引起的或 合 关系或 他法律关系 关的纠纷的过程,而 论 之 调解 调停或 类似含 的措词相 调解人无 将解决纠纷的 法强 于当 人

4. 调解如 列情形 调解

(a) 立调解协 时,调解协 各方当 人的营业地处于 的 家 或者

各方当 人营业地所在 并

(b)

履行商业关系中大部 的所在 或者

纠纷标的 关系 密 的 家

5. 对本条而言

__________________

1拟实施本示范法使 用于 内和 调解的 家可能希望考虑对文本作 列更改

– 删 第1条第1款中的 一词

– 删 第1条第4 第5和第6款

2对 商 一词应作广 解 , 涵盖由于商业性 的所 各种关系而发生的 ,无论 种关系是否属于合 关系 商业性 的关系包括但 限于 述交易 供应或交换 物或服 的任何 易交易 协 商业 表或 理 保理 租赁 工程建 咨询 工程 许可证交易 投资 融资 行 保 开发协 或特许 合营企业和 他形式的工业或商业合作 航空 海路 路或 路 运载

2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调解示范法及其颁布和使用指南 (a) 一方当 人 一个 营业地的, 调解协 关系 密 的营业地 营业地

一方当 人无营业地的, 惯常居 地 准

(b)

6. 本法也 用于 方当 人约定 调解是 调解的或者约定 用本法的商 调解

7. 方当 人可自行约定排 用本法

8. 本条第9款的规定外, 论调解 何 依据,包括 当 人在纠纷发生前或发生 达成的协 依据 法律规定的 依据或者 法 仲裁庭或 管 府实体的指示或建 依据,本法均 用

9. 本法 用于

(a) 法官或仲裁员在 法程序或仲裁程序中试 成和解的案

[…]

(b)

第2条. 解释

1. 解 本法时,应当考虑到 渊源 进 统一 用和遵 诚信的必要性

2. 对于由本法管辖的 而在本法内并未明文规定解决 法的 ,应当按本法所依据的一般原则解决

第3条. 经由协议的变更

第2条和第6条第3款的规定 外,各方当 人可 约定排 或者 更本法的任何规定

第一部分: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调解示范法3

第4条. 调解程序的开始3

1. 对所发生的纠纷,调解程序自 纠纷各方当 人 意参 调解程序之 开始

2. 一方当 人 一方当 人参 调解,自 发出之 起 十 内,或者在 规定的 他时 内,未收到接 的,可 作 拒绝调解 处理

第5条. 调解人的人数和指定

1. 当 人约定应当 或多 调解人,调解人应当 一人

2. 各方当 人应尽力就一 调解人或多 调解人达成协 , 约定 程序指定调解人

3. 各方当 人可 在指定调解人方 求机构或个人的协 ,特别是

(a) 一方当 人可 求 述机构或个人 荐 合担任调解人的人选,或者

各方当 人可 约定由 述机构或个人直接指定一 或多 调解 (b)

4. 在 荐或指定个人担任调解人时, 述机构或个人应当考虑各种可能确保指定一 立和 调解人的因素,并应在情况 当时,考虑是否指定一 属于各方当 人 籍的调解人

5. 在被 询关于本人可能被指定 调解人时,被 询人应当披 可能引起对 性或 立性的 当 疑的任何情形 调解人应当自 被指定之时起 在整个调解程序的期 内,毫 延地向各方当 人披 任何 种情形, 调解人 将 种情形告知各方当 人

__________________

3 述案文是对拟 纳时效期限中 条款的 家提出的

第X条. 时效期限的中止

1. 在调解程序开始时,关于调解标的 的 讼时效期限 告中

2. 调解程序未达成和解协 而 的,时效期限自调解未达成和解协 而

之时起恢复 算

4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调解示范法及其颁布和使用指南

第6条. 调解的进行

1. 各方当 人可 通过提 一套规则或者 他方式,自行约定进行调解的方式

2. 未约定进行调解的方式的,调解人可 在考虑到案 情况 各方当 人可能表示的任何愿望和迅 解决纠纷的必要性情况 ,按 认 当的方式进行调解程序

3. 在任何情况 ,调解人都应当在进行调解程序时力求保持对各方当 人的 遇,并应当在 做时,考虑到案 的情况

4. 调解人可 在调解程序的任何 段提出解决纠纷的建

第7条. 调解人与当事人的联系

调解人可 当 人 体或 别进行 谈或联系

第8条. 披露信息

调解人收到一方当 人关于纠纷的信息时,可 向参 调解的任何 他方当 人披 信息的实 内容 但是,一方当 人向调解人提供任何信息 必 保密的特定条 的, 信息 得向参 调解的任何 他方当 人披

第9条. 保密

当 人 约定, 调解程序 关的一 信息均应保密,但按照法律要求或者 了履行或执行和解协 而披 信息的 外

第10条. 证据在其他程序中的可采性

1. 调解程序的一方当 人 调解人和任何第 人,包括参 调解程序行 工作的人在内, 得在仲裁 法或类似的程序中 列 作 依据 将之作 证据提出或就 提供证言或证据

(a) 一方当 人关于参 调解程序的 ,或者一方当 人 经愿意参 调解程序的 实

一方当 人在调解中对可能解决纠纷的 法所表示的意 或提出 (b)

的建

(c) 一方当 人在调解程序过程中作出的 述或 认

第一部分: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调解示范法5调解人提出的建

(d)

(e) 一方当 人 表示愿意接 调解人提出的和解建 的 实

(f) 完全 了调解程序而准备的文

2. 论本条第1款所述的信息或证据的形式如何,本条第1款均 用

3. 仲裁庭 法 或 府 他 管机关 得 披 本条第1款所述的信息 本条第1款提供 类信息作 证据的, 证据应当作 可 信处理,但按照法律要求或者 了履行或执行和解协 的,可 披 或者作 证据 信 类信息

4. 论仲裁 法或类似的程序 目前是或 经是调解程序的标的 的纠纷是否 关,本条第1款 第2款和第3款的规定均 用

5. 本条第1款的限制外,在仲裁或 法或类似程序中可 信的证据并 因 用于调解中而 成 可 信

第11条. 调解程序的终止

调解程序在 列情形

(a) 各方当 人 立了和解协 的,于协 立之

调解人在 各方当 人协商 ,声明继续进行调解 无意 的, (b)

于声明发表之

(c) 各方当 人向调解人声明 调解程序的,于声明发表之

一方当 人向对方或 他各方当 人和 指定的调解人声明 (d)

调解程序的,于声明发表之

第12条. 调解人担任仲裁员

当 人 约定,调解人 应当担任对于 经是或目前是调解程序标的 的纠纷或者由于 一合 或法律关系或任何相关合 或法律关系引起的 一纠纷的仲裁员

第13条. 诉诸仲裁程序或司法程序

当 人 意调解并明确 诺在一段特定时期内或在某一特定 发生 前, 就 或未来的纠纷提起仲裁程序或 法程序的,仲裁庭或法

6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调解示范法及其颁布和使用指南

应当 认 种 诺的效力,直 所 诺的条 实 ,但一方当 人认 是维 利而 要提起的 外 提起 种程序本身并 被视 对调解协 的 或调解程序的

第14条. 和解协议的可执行性4

当 人 立纠纷和解协 的, 和解协 约束力和可执行性……[颁布国可插入对和解协议执行方法的说明,或提及关于执行方法的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

4在实施用 执行和解协 的程序时, 可 考虑 种程序是否可 强制性

第二部分

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调解示范法颁布和使用指南

(2002年)

本指南的目的

1. 联合 易法 员会 易法 员会或 员会 在编写和通过 商 调解示范立法条文时就考虑到, 类条文如果 背 情况和解 性资料,就会成 于各 实 立法 化的一个更 效的工 员会 意识到对将调解作 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 很熟悉的一 家可能会使用 示范条文 本指南提供的资料的 要对象是 府行 部 和负责拟 必要的立法修 条文的立法人士,但也应 对商界人士 业人员 学者和法官等 他使用本指南的人 深了解 所帮

2. 本指南的相当一部 摘自于 易法 员会 商 调解示范法 的准备工作文 本指南解 了 何将示范法中的 条文列入作旨在实 示范法目标的法规的 本特点 员会在草拟示范条文时 设想示范法 文将 解 性材料 例如,某 在示范法中解决而是在指南中处理, 做是 了给 示范法的 家提供新的启发 它 会 于各 考虑必 对示范法中的哪 条文 改 , 体的 情

3. 本指南是由秘书处按照 易法 员会的要求编写的 指南中 映了 员会在通过示范法的会 的 情况和作出的决定 进行编拟工作的 易法 员会第 工作组 仲裁和调解 的 情况

4. 员会 托秘书处 秘书处编写的草案(A/CN.9/514)和 员会第 十五届会 2002 6 17 28 举行 的 情况 础,并考虑到在 员会 论过程中发表的评 和提出的建 , 他建 , 秘书处 情认定 当的方式和限度对指南 定稿, 员会 秘书处将定稿的指南 示范法一并出版 5

__________________

5 大会 式记录,第五十七届会 ,补编第17 (A/57/17),第144段

一. 示范法简介

A. 调解的概念和示范法的目的

5. 在示范法中, 调解 个词是作 一个广 的概念使用的,是指某个人或若 人组成的小组协 当 人设法和睦解决纠纷的过程 在谈判 调解和仲裁 纠纷解决程序之 在着 本性的区别 一 发生纠纷,当 人通常设法 免 纠纷无关的任何人卷入,自行通过谈判解决 纠纷 如果谈判 能解决纠纷, 各种纠纷解决机制可供使用,包括仲裁和调解

6. 调解的一个 本特点是它 发生纠纷的 方当 人向第 方当 人提出的 求 础 在仲裁中,当 人 托仲裁庭解决纠纷和对纠纷作出处理,仲裁庭的决定对 方当 人均 约束力 调解 于当 人谈判之处是,调解 第 人 立和 倚的方式协 解决纠纷 调解 于仲裁之处是,在调解中当 人对过程和结果都完全 支 ,调解过程是 裁决性的 在调解中,调解人本着满足纠纷当 人的 要和利益的目的协 当 人谈判达成和解 A/CN.9/WG.II/WP.108,第11段 调解过程完全是合意性的,纠纷如何解决,由纠纷的当 人在中立第 方的协 自行决定 中立的第 方无 将一 解决纠纷的 法强 给当 人

7. 实践中,用调解 调停中立评判 小型 判或类似的术语等表述方式来 由第 人协 当 人解决纠纷的程序 通过调解方法解决纠纷,使用了各种 法和 换程序, 可被视作对较传统方式解决纠纷的 法 示范法使用 调解 一词来涵盖所 程序 业人员按第 人使用的方法或第 人参 程序的程度来区 表述方式 但是 立法者的角度来看,没 必要区 第 人使用的各种程序方法 在某 情况 , 的表述方式只是语言 的用词 而 ,并 映了所可能使用的每一种程序方法的 特性 总之,所 程序都 一个共 的特点, 就是第 人的作用局限于协 当 人解决纠纷,无 将一 约束力的裁决强 给当 人 只要 纠纷的 解决 程序 备本段所述的特点, 涵盖在示范法范围内 A/CN.9/WG.II/WP.108,第14段 然而,示范法并未提 纠纷的 解决 法 一概念,因 一概念含 清,可能被理解 一个广 的类别,包括纠纷 法解决方法 外 他各类 解决方法 例如,仲裁 , 一般都形成一 约束力的裁决 因 示范法的范围局限于无约束力类别的解决纠纷方法,所 示范法仅 纠纷的 解决方法 一概念 所涵盖的部 程序

8. 目前,世界各地在解决纠纷的做法 来 多地使用调解, 中包括直到十 或 十 前 大使用调解的区域 外,调解的使用 在成 法 和 府机构 社区和商界喜欢 用并 广的解决纠纷的 法 建

立一 营和私营机构,向 关当 人提供旨在 成和睦解决纠纷的服 个例子,就可 看出 种 势 时,世界各区域 极提倡把调解作 一种解决纠纷的方法,各 制 本 的调解法规, 使人们展开 论,要求 出 协调统一的法律途 来 调解提供便利 A/CN.9/WG.II/ WP.108,第15段 更 视 解决纠纷的方法是 道理的,究 原因尤 是 方法的成 率一直很 实 ,在 家和工业部 ,成 率 得出奇

9. 由于调解人的作用仅在于 当 人之 的对话提供便利,而 是作出裁决,所 必设置在仲裁中所 在的那类程序 的担保,例如禁 调解人 一方当 人单 举行会 ,或调解人负 将所收到的一方当 人所 信息向对方当 人披 的无条 因 ,调解程序的灵活性和能够 据每个案 的情节和当 人的愿望调整程序,被认 关 要性

10. 种灵活性 了一种 遍 点,认 种程序如 依赖于当 人的意愿,所 必 立法 规定 的确,人们确信立法规则将会 当地限制和损害调解过程 合约规则被 遍认 是可提供确定性和可 性的 当方法 1980 通过的 易法 员会调解规则 6就是 了向当 人提供一套 合解决 商 纠纷的 统一规则而拟 的 许多机构也使用 调解规则 作 范本,起草 各自的调解或调停服 规则

11. 然而,许多 家都通过了关于调解的法律 它们始 意识到 要维 调解的灵活性,但通过法律是 了解决 业人员的关 , 业人员担心仅凭合约解决方法 能完全满足当 人的 要 调解过程中当 人 一 要的关 是,确保当 人在调解程序中所作的某 述或 认,将 会在 他程序中被利用作 对抗 当 人的证据,合约解决 法被认 合达成 一目标 了解决 一 和 他 例如调解人在 的法 程序或仲裁程序中的作用 调解人的指定过程 调解程序所 用的广泛原则 和解协 的可执行性 , 易法 员会决定拟 一 关于 一 目的示范法,支持增 使用调解方法 人们注意到,虽然某 ,例如某 证据在 的 法或仲裁程序中是否可被 信,或调解人在 程序中的作用,一般是可 通过参照 易法 员会调解规则 7 一 成套规则来解决的,但对于许多情形并未商定 种规则 因 ,如果制定一 强制性立法条文,在当 人 厢情愿希望调解而又未制定一套调解规则时 用,或许可 给调解过程带来益处 外,在一 家,对某 种类的证据可否被 信所达成的协 效力 确定,统一的立法可在 方 提供 益

__________________

6联合 出版物,出 品编 E.81.V.6

7 大会 式记录,第五十四届会 ,补编第17 (A/54/17),第342段

的说明 据指出,对于某 ,例如 执行通过调解达成的和解协 提供便利,只 通过立法才能获得 进调解所 的可 程度和确定程度

12. 调解程序在 节 可能 所 , 决于哪种方法被视 能 于当 人之 的和解 示范法中所载管辖 类程序的条文目的是兼 差别,使当 人和调解人能自行进行他们所认 合 的调解 条文的 本考虑是力求 衡,既要保 调解过程的完整性,例如,确保满足当 人对调解保密的要求, 时又能提供 大限度的灵活性,保 当 人意思自治

B. 示范法是统一法规的工具

13. 示范法系 荐给各 供纳入 内法的立法文本 示范立法 于 约,它 要求 通知联合 或通知可能也 了 示范立法的 他 家 然而,大力 励各 新示范法 或经 易法 员会的工作而产生的 他任何示范法 时, 通知 易法 员会秘书处

14. 一 将示范立法的文本纳入本 法律制度时可 对 示范立法的某 条文 改 或删 就 约而言,缔约 对统一文本进行改 通常 作 保留 的可能性十 限 尤 是 易法 约通常 是完全禁 保留,就是只允许作一 数很少而 十 体的保留 对一 可能希望先对统一法规进行各种改 然 才愿意将 作 内法 的情形,示范立法所固 的灵活性尤 可 尤 是如果统一法规 本 的法 和程序制度 着密 的联系,则进行某种改 是 料之中的 然而, 也意味着,在实 统一的程度和确定性方 ,示范立法可能 如 约 由于示范法所固 的灵活性, 示范立法的 家可能会多于 入 约的 家 了使实 的统一性和确定性在程度 人满意,各 在将新的示范法纳入 本 法律制度时应考虑尽可能少作改 但如作改 ,则应恪 示范法的 本原则 尽可能遵 统一法规的一个 要原因是设法尽可能使 内法对参 在 进行的调解的外 当 人 和调解人 明度并 他们所熟悉

C. 背景和历史情况

15. 由于愈来愈多的实体,包括中小实体签 跨 界交易, 易和 商业都得到了迅 发展 着电子商 的突 猛进,商业 来经常跨 界,因 建立 实 效的纠纷解决制度就成了头等 要 易法 员会草拟本示范法是 了帮 各 设 述目的的纠纷解决程序 降 解决纠纷的成本, 交易当 人之 保持一种合作的气氛, 出 进一 的纠纷,并使 易 确定性 用本示范法并使 商业各方当

人了解本示范法的目的是 了 励各方当 人 求能提 场成本效益的 裁决式纠纷解决方法

16. 本示范法的目标包括 励使用调解和提 使用 的可 性和确定性, 对在 易中厉行节约并提 效率 关 要

17. 本示范法是在认识到使用调解作 一种解决商 纠纷方法 渐增多的情况 制 的 示范法 旨在提供 关调解过程的统一规则 在许多 家,影响调解的法律规则是在 部 的法规中阐明的,对 如保密性和举证特 例外情形之类的 的做法 在 类 得统一, 于 强调解过程的完整性和确定性 当 通过互联网调解时,由于 用法律可能并 言自明,更能显 统一性的益处

18. 员会在 1999 第 十 届会 ,收到了一份 商 仲裁 域中 可能进行的工作 的说明 A/CN.9/460 员会欢迎 机会 论进一 制 商 仲裁法的可 性和可行性, 遍认 在应 对各 易法 员会 商 仲裁示范法 1985 8所 得的广泛而 利的经 易法 员会仲裁规则 1976 9和 易法 员会调解规则 的使用情况进行评 并在 员会 个 遍论 对各种改进仲裁法律 规则和做法的设想和建 的可接 性做出评 员会责成 工作组之一进行 工作,并将 定 第 工作组 仲裁和调解 工作组 , 员会 决定把关于调解的工作列入 先 目 本示范法是工作组在第 十 届 十 届 十四届和 十五届 四届会 拟 的 会 的 告 别作 A/CN.9/468 A/CN.9/485, A/CN.9/487和A/CN.9/506 文 出版

19. 工作组 第 十五届会 ,完成了对条文的 查并 了 指南草案 秘书处 据工作组的 情况修 了示范法的 和使用指南草案案文 示范法草案 和使用指南草案一并 发给各会员 和 察员 求意 ,并提交2002 6 17 28 于纽约举行的 员会第 十五届会 查和通过 A/CN.9/506,第13段 所收到的评 汇编在A/CN.9/513和Add.1和2 文 中 2002 6 24 , 易法 员会 协商一 的方式通过了示范法 关于 员会 关 一 目的 情况, 易法 员会第 十五届会 工作 告 10在编拟示范法过程中,约 90个 家 12个 府 组 和22个 府 组 参 了 论 ,大会通过了本出版物开篇所转载的决 ,建 各 考虑到统一关于纠纷解决程序的法律的可 性和 商 调解实践的 体 要,对示范法的 给 __________________

8联合 出版物,出 品编 E.99.V.3

9联合 出版物,出 品编 E.77.V.6

10 大会 式记录,第五十七届会 ,补编第17 ,A/57/17,第13-177段

应 的考虑 联合 的 种 式语文 拉 文 中文 英文 法文 文和西班牙文 出版了示范法的准备材料 文 登录在 易法 员会的网站 https://www.wendangku.net/doc/e717464528.html, 在 准备工作文 易法 员会 中也收录了 文

D. 范围

20. 员会在编写示范法草案和处理 前的 时,所考虑的是一种广 的调解概念, 也可 调停 解决纠纷的 方式 中性评 和类似说法 员会的意 是所通过的示范法尽可能广泛 用于各种商 纠纷 员会一 认 ,示范法的标 应 是指 商 调解 尽管第1条载 调解 的定 ,但第1条的脚注和第4款 别载 商 和 的定 虽然示范法局限于 和商 案 ,但示范法 可 考虑将示范法的 用范围扩大 内 商 纠纷和某 商 纠纷 第一条脚注1

21. 应将示范法视 一套 衡兼 又 立的规则,示范法既可作 一个单 的法规,也可作 解决纠纷的法律中的一部

E. 示范法的结构

22. 本示范法 强调当 人对进程和结果 支 础,载 定 程序和关于 关 的准则

23. 第1条勾 出示范法的范围,使用一般性措辞定 了调解,使用 体措辞界定了调解在 的运用 法规中一般都 种类型的条文用 确定示范法打算涵盖的 的范围 第2条对 示范法 的解 提供指 第3条明确规定, 第2条和第6条第3款之外,示范法的所 条款均可经由当 人的协 更

24. 第4 第11条涵盖了调解所 程序方 的 规则尤 用于当 人未 用管辖调解的规则 种情形,因 条规则在设 属缺省条文性 规则的目的 在于协 可能 在协 中对纠纷解决进程作明确界定的纠纷当 人,在 种情况 规则是作 当 人协 的一种补充

25. 示范法的 余条文 第12-14条 调解 ,目的是 免由于在管辖 方 没 法定条文而 成 确定的情况

F. 贸易法委员会秘书处提供的帮助

26. 易法 员会秘书处 据 和援 活 可 向 本示范法 础拟 立法的各 府提供 术咨询 易法 员会 向考虑 易法 员会 他示范法 础立法或考虑 入 易法 员会制定的某 易法 约的各 府提供 术咨询

27. 本示范法和指南 易法 员会制定的 他示范法和 约 关的 情,可按 述地址向秘书处索 秘书处欢迎就本示范法和指南发表看法并提供 本示范法 础的立法 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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