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邮寄快递业务流程的通知
各部(室):
为了有序控制和管理快递,保证公司对外业务的正常开展并有效降低行政费用,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快递范围
公司因公邮政快递业务
二、流程
如该份快递因项目产生,其费用归属项目,否则归属部门费用。项目费用由项目经理审批,部门费用由部长审批。
三、邮寄要求
1、快递流程申请完毕后,经办人到前台用正楷字体填写快递单,注明发件时间、发件内容、收件公司、收件人,并将所寄的文件、物品放于快递信封内或者包装箱内。因公快递由前台统一封口,请自备包装箱、快递公司不免费提供,可向试制试验部文员借用。
到付邮件需按快递申请流程在网上提交申请,注明到付金额,审批后,将发票交给前台,发票背面写上经办人姓名、提交日期,前台下月统一报销。
2、由于邮政限制,前台仅办理10公斤以下零部件和文件的邮寄业务。紧急文件类的选择EMS,普通类的选择汇通快递公司,到付邮件选择顺丰快递公司。前台文员根据各部门邮寄物品紧急程度有选择快递公司的权利。
10公斤以上的货物运输,按照后勤管理中的试验车、零件运输申请流程办理。
3、因快递公司取件时间限制,前台接收快递的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10:00-15:00,超过时间的第二天办理。
4、快递费用按月结算,由前台与快递公司进行对账,财务转账。
5、未经同意,严禁员工直接安排快递公司进行取件服务,否则,费用将由员工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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