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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改)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改)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改)

一、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符合规范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各职能部门对分承包单位原材料进场的控制。

三、部门职责

1.物资部负责物资采购的归口管理工作。

2.合约部负责提供单位工程合同。

3.技术部提供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质量要求。

4.质保部负责检查和监督项目部做好材料进场的质量检验工作。

5.材料员负责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验证,并取得相关的证明资料。凭证手续不全,一律不收。将合格材料的凭证手续汇总备案,以备追溯。

6.施工员和质检员应做好检查和督促工作,确保材料进场质量检验的落实,防止弄虚作假,杜绝不合格产品的使用。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4.1工作内容

1.原材料的分类

根据原材料对最终产品影响重要程度,将其分为A类、B类和C类:

A类:即保证安全项,指如果不满足要求,将危及人身安全并导致产品不能完成主要任务的特性。B类:即重要原材料,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部分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的使用或安全性能,可能导致顾客严重投诉、对产品实现有重要影响的物资。C类:即一般原材料,构成最终产品非关键部位的批量物资,它一般不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

2.进货检验判定标准

进货检验判定依据:《原材料进货检验操作规程》、产品标准、技术标准等。批次允收准则:进料检验必须以“0”缺陷为允收准则;其中关键项、重要项合格率100%,一般项不低于98%。

3.检验工作程序

混凝土进场

供方供货→原材料仓库员通知进料检验员→进料检验员、质检员、工长对待检物料进行抽样检验并填写检验结果→待复试材料检测合格后才允许使用。供方首次供货:供方必须将样件、自检报告单、合格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交由质检部,质检负责人依据技术要求制定检验项目,交进料检验员进行检验,检验人员填写《原材料检验单》。非首次供货:供方须待质检报告、理化检验告单、合格证,检验员确认后进行检验,检验后检验员将检验数据和相关资料交质量负责人批准,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4.2工作要求

1.主要设备、材料、进场检验结论应有记录,确认符合本规范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

2.材料进场验收的主管部门,应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要求、检验程序和检验方法,明确各环节具体负责人。

3.材料、设备进场时,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材料、设备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4.设备进场时,采购单位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必须实施旁站监理。监理人员对进场的材料必须严格审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认。监理人员在检验批验收过程中,发现材料、设备存在质量缺陷的,应该及时处理,签发监理通知,责令改正,并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场的材料、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应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未经检验的不得使用,检验不合格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严禁使用,必须清出施工现场。

五、措施、方法及制度

1.原材料质量保证措施

根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要求,首先从原材料的控制,选择合格的供应商,保证所有同工程质量有关的物资采购时能满足规定的要求,做到比质比价,质量第一,品质证明与物相符。

进场材料由项目物资部、质保部联合验收。首先进场材料必须“三证”等资料齐全。其次钢筋、水泥、防水材料等必须经复验合格。

2.原材料验收制度

(1)主要设备、材料、进场检验结论应有记录,确认符合本规范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

(2)材料进场验收的主管部门,应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要求、检验程序和检验方法,明确各环节具体负责人。

(3)材料、设备进场时,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材料、设备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4)设备进场时,采购单位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必须实施旁站监理。监理人员对进场的材料必须严格审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认。监理人员在检验批验收过程中,发现材料、设备存在质量缺陷的,应该及时处理,签发监理通知,责令改正,并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场的材料、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5)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应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未经检验的不得使用,检验不合格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严禁使用,必须清出施工现场。

3.材料、试件、试块的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1)为确保试件质量指标能实时表征建设工程质量状况以及取样的随机性和真实性,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涉及安全的材料、试块和试件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2)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企业见证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3)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监理部的见证人员按计划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4)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地下、屋面使用的防水材料;基础回填材料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5)见证取样送检程序:

①建设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并将见证和取样人员岗位资质证书进行备案。

②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工程现场进行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现场实时见证。

③见证人员应对试样样品进行现场封样,必须和取样人员分别在见证取样送检报告上签字,并随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一起送至检测单位。

④见证人员应实时进行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⑤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送检,必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和取样人员必须在委托单上签字盖章。检测单位必须检查委托单以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见证取样和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专用章。

⑥见证取样人员对试样样品的随机性、真实性负责。

最后样品认可,项目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报监理或甲方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如未经检验和试验的材料,未经批准紧急放行的材料,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楚的材料,过期失效、变质受潮、破损和对质量有怀疑的材料等不得使用。当材料需要代用时,应先办理代用手续,经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同意认可后才能使用。

1)材料采购程序流程如下:

2)原材料检验流程

3)相关人员职责

a)项目试验员:对进场物资进行取样和送样并填写试验检测申请单。

b)项目材料员:对进场物资的材质证明、数量、外观进行检查和验收。安排物

资的贮存保管和经外观及化学性能检测合格后的物资发放工作。

4)工作程序

a)进场物资的检验、验收为了保证用于工程的物资满足规定的要求,所有物资

于进场后都必须先行接受检验或试验,经证明合格后方能允许使用。

b)进场物资的取样由项目试验员负责进行。

c)物资的进货检验由材料员及试验员负责进行。材料员负责材料的外观物理性

能检验,试验员负责材料的性能检验。

d)材料进场后,材料员清点材料,填写料具验收单,核对送货单内容与采购合

同的内容或事先的协定是否一致,不一致则应通知采购责任人及时与材料供

应商联系协商处理。

e)材料员根据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核对到场物资数量,并检查是否与合同要求或

通常要求的各种证明文件齐全。

f)当物资的质量不符合图纸及合同规定时,材料员可拒收该批物资并通知采购

员退货。

g)送货单准确,有材质证明及物资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员在验收单上签字。

2.进到施工现场的材料由项目部材料部门组织人员同质量部门进行验收,验收时根据签订的购销合同要求和国家规范要求对进场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及售后服务等进行验收。

3.进场的钢材对其外观质量直径(厚度)、数量、出厂合格证(牌号、批号、规格、数量)进行验收;检查质量证明书包括牌号、批号、规格、数量、化学分析、机械性能等应符合规范要求;质量证明书如为复印件必须有持原件单位盖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单位、进场钢材的牌号、批号、规格、数量及经办人签字;

4.进场的水泥对其水泥标号、出厂日期、生产厂家、数量及准用证(证书有效期)和质量证明书包括水泥强度等级、出厂日期、生产厂家、数量、安定性、细度、强度实测值(二十八天强度后补)等进行验收。

5.进场的砂对其外观质量、产地、细度模数、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等指标进行验收。

6.进场的砌体材料外观质量、截面尺寸(长、宽、高)、数量、强度等级、强度实测值等进行验收。

7.进场的防水材料、保温材料、装饰材料必须包含出厂合格证、尺寸规格、实验报告。

8.对进场材料需卸到指定的地点,且按规定要求卸货,不得野蛮装卸。

9.对进场材料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用于工程,并及时与供应商联系要求退货,且做好退货记录。

10.对供应商供应的材料质量情况做好记录以便以后采购时作为评价依据。

六、进场物资的标识

1、进场物资标识的范围:水泥、钢材、砂、半成品和成品。

2、进场物资标识的方法

对进场入库物资依据验证结果,采用标牌或记录形式进行标识,其内容:物资名称、规格、产地、进货时间、进货数量、检验结果:即检验状态标识、检验人和日期、产品编号。

3、检验状态标识

(1)检验状态标识的内容:进场物资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需进行下列确认:

a)已检验和试验且合格的,在标识中注明“合格”

b)已检验和试验属不合格的,在标识中注明“不合格”

c)已检验和试验尚未出结果的,在标识中注明“待确定”

d)未经检验和试验的,在标识中注明“未检”

(2)检验状态标识的规定:物资进场后,按照物资验收规范要求,需要进行复试的物资,由材料厂负责联系进行复试,将复试结果交各分部物资部,由各分部物资部管库人员进行标识并记录。

4、各类进场物资标识应根据性能、状态,按类别做出统一设计和规定,并由材料厂/各分部的物资部门实施。管库人员应按照局程序文件规定对物资进行标识。规定检验和标识的物资,而未经检验和标识的,不得发放和投入使用,且必须重新检验和标识。

各分部对现场标识要有专人负责维护,物资负责人应督促检查,确保标识的准确、有序、完好。

七、设备进场验收注意事项

1、机容机貌

外观整洁,油漆颜色较新(七成新),外壳、护罩无明显变形,开关、手柄完好无破损,电源线、控制线外皮无龟裂、老化,线路连接牢固,绝缘良好无裸露,机械统一编号字体整齐、美观。

2、机体结构

各部位完好齐全,机体部分无明显变形,焊接部分无开焊、裂纹,各部位连接牢固,无铁丝代替紧固螺栓或开口销。

3、工作装置

传动机构运转灵活,无卡阻、无异响,整机运行平稳,噪音低,工作性能与机型相符,能满足施工需要。

4、安全防护装置

各种安全防护罩、壳齐全有效,限位器灵敏可靠,制动器操作灵活,制动安全可靠。

5、技术资料齐全

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使用说明书、按装手册、基础图册。

八、原材料不合格处理方法

1.进场原材料

①进场材料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及其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中必须包含厂名、厂址、许可证号、产品标志、生产日期产品说明书等。对于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的生产厂家必须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如不符上述要求即可按不合格处理。立即请退出场。

②对于进场的材料,必须在监理的见证下并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取样、送检,保证送检的式样在取样次数中均匀分布,鉴证的式样必须有标识,并附有“鉴证记录”,在检测结果未出来之前,严禁用于施工,当确认不合格时,原材料应及时清退出场并通知监理;保存好试验样品,以备复查,如果厂商有异议,应找到改进厂商不可试验结果,可按仲裁程序对保存样品送到仲裁资质检测中心仲裁。

2.工艺检验试件对于钢筋的各类接头,在接到检测机构的不合格通知后,应立即报与项目负责人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并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重新双倍取样,送检,经双倍取样试验合格时按合格出具报告,如不合格时按不合格出具报告,保存好试验样品,以备复查。对于制作人应清退出场不在录用。并单独建立检测不合格项目台账及其上报制度,并对上报信息真实性负责。

3.混凝土试件对于混凝土试件,在接到检测机构的不合格通知后,应首先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①选取制作混凝土不具有代表性。第一车混凝土为调试阶段,如果用第一车混凝土制作出来的混凝土试件,有可能发现强度不合格,而现场施工的混凝土强度满足要求;对应措施:在以后的混凝土试件制作过程中在把混凝土调试好之后再进行混凝土试件制作,已达到和现场结构物强度相一致。

②试件制作不规范或试件损坏,制作混凝土试件的人员为实验人员,没有把试件的强度合格当做一回事,只知道只要完成了试件的制作就可以了,责任心不够;对应措施:服从监理管理,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工程质量的重要性,提高工作责任心并以对实验工作出清除出场的决定。我们在进行自我批评的同时,为保证混凝土试块强度能反映混凝土的真实强度质量,不出现类似错误,我们决定以后的试块均有项目实验员亲自完成,且保证试块的整个制作过程及养护条件均按规范进行。针对以上原因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处理并单独建立检测不合格项目台账及其上报制度,并对上报信息真实性负责。

4.其他实体实验当出现不合格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复查或返工,并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执行,并在以后的施工中加强管理,严格制度,增强责任心。

九、进厂验收计划

按照《项目管理手册》要求的填写《物资(设备)进场验收计划表》。

原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项目经理部。 三、相关部门职责 1.工程部负责提供物资采购计划包括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同时做好检查和督促工作,确保材料进场质量检验的落实,防止弄虚作假,杜绝不合格产品的使用。 2.物资部负责物资购买合同的签订和物资采购工作。负责对进场材料进行初验收,提供相关的质量证明资料。将合格材料的凭证手续建立台账备案,以备追溯。填写委托试验单,现场取样或者联合试验员共同取样,需要监理见证的取样应在监理见证下进行。 3.试验室负责物资进场的取样检验工作,提供检验报告,对材料的可用性作出评价,将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对使用材料进行质量追溯。 四、材料使用前工作流程 五、基本要求 1.从原材料的控制,物资部选择合格的供应商,保证所有同工程质量有 关的物资采购时能满足规定的要求,做到比质比价,品质与进场材料相符。 2.原材料生产厂家报监理或建设单位确认。 3.进场材料的质量保证资料必须齐全,资料不齐全者不予验收。

4.物资部对进场材料进行初验收。 5.试验室对进场材料取样复检。 6.报监理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 7.未经检验和试验的材料、未经批准紧急放行的材料、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楚的材料、过期失效、变质受潮、破损和对质量有怀疑的材料等不得使用。当材料需要代用时,应先办理代用手续,经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同意认可后才能使用。 六、原材料进场检验程序 原材料进场检验流程图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工程部提出物资需求计划,计划要提前制定,必须为材料的采购和检验预留出足够的时间。 开始 提出物资计材料订货采材料进场 对原材料初对原材料初报验 填写试验委 配合试验室按规范要求试验检测 见证取样 收集质保资出具检测报报验 配合重新取重新试验检 材料退场 资料归档 材料使用 结束 初 验 结 果不合 不 合材料发放

材料进场验收制度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材料进场验收制度1、主要设备、材料、进场检验结论应有记录,确认符合本规范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 2、材料进场验收的主管部门,应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要求、检验程序和检验方法,明确各环节具体负责人。 3、材料、设备进场时,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材料、设备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4、设备进场时,采购单位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必须实施旁站监理。监理人员对进场的材料必须严 格审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认。监理人员在检验批验收过程中,发现材料、设备存在质量缺陷的,应该及时处理,签发监理通知,责令改正,并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场的材料、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应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未经检验的不得使用,检验不合格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严禁使用,必须清出施工现场。 材料、试件、试块的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1、为确保试件质量指标能实时表征建设工程质量状况以及取样的随机性和真实性,依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涉及安全的材料、试块和试件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存储 管理制度

XXX工程 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 及存储管理制度 XXX项目部

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有效控制工程成本、确保进场材料合格。本着按计划进料、用合格材料、管好材料、优化物资配置、满足工程需要、力争节约的原则,实行物资专业化管理。 二、依据 《公司物资管理办法》 三、选用范围 项目现场的工程材料管理 四、材料进场管理制度 1、工程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凡是进场物资、工程所用原材料进场后一律执行材料进场检验制度。进场物资由物设部、试验室、现场监理进行质量和数量验收,防止不合格材料用在工程中。凡质量员认为不合格的原材料,一律拒收,不准用于工程。 1.1 技术资料验证:检查产品到达的质量证明书,如质量合格证、说明书、装箱单、发货单、材质单、质检单是否齐全,盖章或签字是否有效。 1.2 外观检验:检查材料外观有无变质、残破、锈蚀、变形、等缺陷,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油污、潮湿;检查标识

是否准确、清晰,水泥是否结块等。一旦发现上述情况应立即退货。 1.3 规格数量检验:对照来料清单或发货单,对来料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级、来源、生产厂家等进行核对。并对不同性质的材料进行计件、计重、检斤、检尺、验方、公差检查、复磅、数量验收。 1.4 质量检验验收:依据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规范、设计文件或产品特定标准进行相应的检验和试验。需检验试验的物资,由物资部门填写进场材料报验单交试验室,试验室接到报验单后同监理一起进行取样并试验,出具书面检验、试验报告单。检验和试验报告单发至物资部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检验和试验报告单要妥善保管,工程竣工后存入竣工文件。 1.5材料复试:材料经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1.6 物资检验时限:为使物资尽快投入使用和加速资金周转,分清物资进库前的责任,一般物资检验不超过3个工作日,需物理化学鉴定的不超过7个工作日。确因数量大或检验技术复杂的物资,经领导批准,可酌情延长。进口物资按有关规定验收,不误索赔期。 1.7 对危险化学品的验收,要认真检查生产厂原包装是否完好,名称、规格、数量及所附凭证、使用说明书是否与收料单据一致。有无破损、受潮、变质,硬结等现象,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验收。

原材料进厂检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检查生产用原材料、辅料的质量是否符合企业的采购要求提供准则,确保来料质量合乎标准,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厂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和外协加工品的检验和试验。 3.定义: 来料检验又称进料检验,是工厂制止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环节的首要控制点。来料检验由质量管理部来料检验专员具体执行。 4.职责: 4.1 采购部负责进货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4.2 库房负责验收原材料的数量(重量)并检查包装情况; 4.3 采购部负责制定《来料检验控制规定》。 5. 来料检验注意事项: 5.1来料检验专员对来料进行检验之前,首先要清楚该批货物的质量检测要项,不 明之处要向来料检验主管咨询,直到清楚明了为止; 5.2 对于新来料,在明确该料的检测标准和方法之后,将之加入《来料检验控制作 业标准》。5.3 来料检验时的考虑因素; 5.3.1 来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 5.3.2 供应商质量控制能力及以往的信誉; 5.3.3 该类货物以往经常出现的质量异常; 5.3.4 来料对公司运营成本的影响。; 5.3.5 客户的要求。 6.来料检验方法: 6.1 外观检测:一般用目视、手感、限度样品进行验证; 6.2 尺寸检测:一般用卡尺、千分尺等量具验证; 6.3 结构检测:一般用拉力器、扭力器、压力器验证; 6.4特性检测:如电气的、物理的、化学的、机械的特性,一般采用检测仪器和特定 方法来验证。 7.来料检验方式的选择(见抽检方案) : 7.1 全检: 适用于来料数量少、价值高、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物料或工厂指定进行全检的物料。

原材料进厂检验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符合规范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经理部,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分承包单位原材料进场的控 制。 三、部门职责 1.工程部负责物资采购的归口管理工作。 2.经营部负责开工前提供单位工程合同、工程预算及单位工程材料预算, 以及提供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 3.工程部负责检查和监督项目经理部做好材料进场的质量检验工作. 4.材料员负责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验证,并取得相关的证明资料。凭证手 续不全,一律不收。将合格材料的凭证手续汇总备案,以备追溯。 5.施工员和质检员应做好检查和督促工作,确保材料进场质量检验的落 实,防止弄虚作假,杜绝不合格产品的使用。 四、措施及方法 1.原材料质量保证措施 根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要求,首先从原材料的控制,选择合格的供应商,保证所有同工程质量有关的物资采购时能满足规定的要求,做到 比质比价,质量第一,品质证明与物相符。 进场材料由项目物资部、质保部联合验收。 首先进场材料必须“三证”等资料齐全。 其次钢筋、水泥等必须经复验合格。 最后样品认可,项目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报监理或甲方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如未经检验和试验的材料,未经批准紧急放行的材料,经检验 和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楚的材料,过期失效、变质受潮、 破损和对质量有怀疑的材料等不得使用。当材料需要代用时,应先办理代 用手续,经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同意认可后才能使用。

1)材料采购程序流程如下:2)原材料检验程序

材料检验流程 3)相关人员职责 A.项目试验员 对进场物资进行取样和送样并填写试验检测申请单。 B.项目材料员 对进场物资的材质证明、数量、外观进行检查和验收。 安排物资的贮存保管和经外观及化学性能检测合格后的物资发放工作。 4)工作程序 A.进场物资的检验、验收 为了保证用于工程的物资满足规定的要求,所有物资于进场后都必须先行接受检验或试验,经证明合格后方能允许使用。 B.进场物资的取样由项目试验员负责进行。 C.物资的进货检验由材料员及试验员负责进行。材料员负责材料的外观物理性能检验,试验员负责材料的性能检验。 D.材料进场后,材料员清点材料,填写料具验收单,核对送货单内容与采购合同的内容或事先的协定是否一致,不一致则应通知采购责任人及时与材料供应商联系协商处理。 E.材料员根据采购合同及送货单核对到场物资数量,并检查是否与合同要求或通常要求的各种证明文件齐全。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及送检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建设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管理,确保设备材料质量、数量、规格符合要求,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管理部应严格按照合同、设计文件规定的材料及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进行购买。 2.项目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应邀请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设备、材料进场验收要求、验收程序和验收方法,明确各环节具体负责人。 3. 材料、设备进场时,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进口材料、设备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4.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要制作并提供标的样品。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封样,在施工现场封存。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运到施工现场后,要严格执行报验程序,对封样与到场产品进行比对,与封样不一致的不得使用。 5.重要设备应按照供货合同中约定的厂内初检的相关内容,于发货前在生产厂内进行初检。厂内初检由建设单位组织专业监理工程

师、供货合同双方共同监督设备重要参数出厂检验的全过程,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 6.材料、设备进场时,施工单位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对进场的材料必须严格审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认。 7.监理人员在查验批验收过程中,发现材料、设备存在质量缺陷的,应该及时处理,签发监理通知单,责令改正。 8.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场的材料、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9.涉及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材料、设备进场后,应严格依照相关标准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10.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应100%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未经检验的不得使用,检验不合格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严禁使用,必须清出施工现场。 11.设备安装工程未经系统查测,不得组织工程验收。经查测发现主要设备存在严重缺陷没注意,不符合相关技术质量标准或者不满足合同约定的,必须更换并重新检测。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机电设备进场验收制度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机电设备进场验收制度 8.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对其技术性能、安全性能、环保性能、操作人员持证情况等进行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8.2进场机械设备包括:自有设备、分包队自带设备、外租设备。 8.3入场时需审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上岗资格: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获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执照、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机械设备,不得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设备。 8.4设备进场验收人员应由现场机务管理员、安全员、环保员、分包队负责人或出租方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由现场机务管理员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记录(具体表格详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06)),参加人员共同提出评价意见,并履行签字手续。 对于DB11/383-2006中没有的设备验收表格,可使用自制表格,其内容应符合3.6.1条款的有关要求。 8.5经验收合格的设备,租赁双方必须签订设备租赁合同或协议,合同或协议应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8.6所有验收合格的机电设备,应在机械的驾驶室或设备的明显位置(固定设备可在其周围明显位置)悬挂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7所有验收合格的进场设备应悬挂验收合格证等标识,注明: 1)设备编号、名称、规格; 2)进场日期、验收日期; 3)使用负责人; 8.8设备进场验收记录、产品质量合格证、操作人员的上岗资格证 第 2 页共 4 页

现场材料进场检验制度及检验计划

现场材料进场检验制度及检验计划 一、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符合规定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工程所有分项工程原材料进场的控制。 三、管理人员职责 材料员负责物资采购的归口管理工作。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验证,并取得相关的证明资料。凭证手续不全,一律不收。将合格材料的凭证手续汇总备案,以备追溯。 预算员负责开工前提供单位工程合同、工程预算及单位工程材料预算,以及提供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 实验员做好材料进场的质量检验工作。 施工员和质检员应做好检查和督促工作,确保材料进场质量检验的落实,防止弄虚作假,杜绝不合格产品的使用。 四、措施及方法 1、进到施工现场的材料由项目部材料部门组织人员同质量部门进行验收,验收时根据签订的购销合同要求和国家规范要求对进场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及售后服务等进行验收。 2、进场的钢材对其外观质量直径(厚度)、数量、出厂合格证(牌号、批号、规格、数量)进行验收;检查质量证明书包括牌号、批号、规格、数量、化学分析、机械性能等应符合规范要求;质量证明书如为复印件必须有持原件单位盖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单位、进场钢材的牌号、批号、规格、数量及经办人签字。

3、进场的水泥对其水泥标号、出厂日期、生产厂家、数量及准用证(证书有效期)和质量证明书包括水泥强度等级、出厂日期、生产厂家、数量、安定性、细 度、强度实测值(二十八天强度后补)等进行验收。 4、进场的中砂、碎石对其外观质量、产地、细度模数、级配、含泥量、泥块 含量等指标进行验收。 5、进场的砌体材料外观质量、截面尺寸(长、宽、高)、数量、强度等级、强 度实测值等进行验收。 6进场的防水材料、保温材料、装饰材料必须合格的准用证和质量证明书。 7、对进场材料需卸到指定的地点,且按规定要求卸货,不得野蛮装卸。 8、对进场材料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用于工程,并及时与供应商联系要求退货, 且做好退货记录。 9、对供应商供应的材料质量情况做好记录以便以后采购时作为评价依据。 快速路一纵线(青龙咀立交至狮子口立交段)(二标段)各分部工程主要试验检测计划

香澜坊工程 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材料质量控制是工程建设中重要的质量预控措施,为确保工程质量,制定以下检验制度: 1、根据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工程所用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重要的结构材料如水泥、钢筋、砂、石、砌墙砖和砌块、防水材料、玻璃幕墙及建筑外窗等均应有材料进场复验报告。 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材料。对于经检验不合格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配件及设备,禁止使用于工程当中。 3、按照管理规程规定,Ⅰ类物资属于一般物资,包括保温材料、防火材料、预制砼构件、门窗、隔墙材料、装饰材料、幕墙材材料、焊条、焊剂和焊药,各种管材、管件、原材料,各种安装工程设备、配件等,电力电缆、电线、箱体、各种开关、灯具及设备等;对于物资进场检测,应由项目专业工长、质检员、材料员等有关人员按设计文件要求、现行材料标准规定等具体要求对其进行抽样检测。 4、对于所规定的Ⅱ类物资(需要进场复验材料),除按上述要求进行检测外,还应由有关人员(试验员)按规定“必试项目与检验规则”,进行取样,送检有资质许可的检测单位(试验室、试验中心)进行复试检验(试验),才能认可其质量合格与否。对于此类物资检验,应由项目工程师组织进行,并按要求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 5、对Ⅲ类物资,除须应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复试检验(试验)报告外,还需通过规定龄期后经检验(试验)能认可其质量的,如砼、砌筑砂浆等。对于此类检验,项目应由专职试验工按有关标准要求进行样品制作和送检,并随时与试验单位联系,及时将质量信息反馈给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要保证见证取样数量。 6、物资进场后应按规定程序向监理工程师进行报验,办理相应物资验证手续。 7、工程物资材料经进场检验后,应由质检人员(材料保管员)及时进行挂牌、标识,按现场规定进行贮存、入库保管。 8、对于发现不合格品,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隔离、标识、记录与处置。 四川建联建联有限公司

1.1.4 安全材料、防护用具、施工机具进场检验制度 为加强项目建设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管理,确保设备材料质量、数量、规格符合要求,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建设单位是项目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的主管部门,应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要求、检验程序和检验方法,明确各环节具体负责人。 第二条材料、设备进场时,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进口材料、设备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条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要制作并提供标的样品。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进场材料、设备进行封样,在施工现场封存。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运到施工现场后,要严格执行报验程序,对封样与到场产品进行比对,与封样不一致的不得使用。 第四条重要设备应按照供货合同中约定的厂内初检的相关内容,于发货前在生产厂内进行初检。厂内初检由建设单位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供货合同双方共同监督设备重要参数出厂试验的全过程,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

第五条材料、设备进场时,采购单位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必须实施旁站监理。监理人员对进场的材料必须严格审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认。监理人员在检验批验收过程中,发现材料、设备存在质量缺陷的,应该及时处理,签发监理通知,责令改正,并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场的材料、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第六条涉及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材料、设备进场后,除严格依照相关标准进行见证取样复验外,单一种类材料必须按照合同采购总量的1%(不少于1组的试样)取样,对其产品全部性能指标按照国家相应产品质量检测标准进行检测。 第七条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应100%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未经检验的不得使用,检验不合格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严禁使用,必须清出施工现场。 第八条设备安装工程未经系统检测,不得组织工程验收。经检测发现主要设备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相关技术质量标准或者不满足合同约定的,必须更换并重新检测。 附: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程序 供货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设备、材料进场时间——→监理方、施工方及建设方现场验收——→监理方审查出厂证明、质保单等证明资料并鉴证是否符合要求——→施工方在监理方鉴证下取样送检——→符合资质规定的单位检测、试验——→检测、试验报告单经监理方、建设方签证后分别存档。

主要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优品道贵阳公司优品新城项目主要材料、设备进场管理工作,加强项目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管理,确保材料、设备质量、规格、效果复合设计及规范要求,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优品道贵阳公司优品新城项目的工程施工单位(包含总包、指定分包、甲方独立分包)材料、设备(含甲供、乙供、甲指乙供、甲限乙供)的进场验收管理工作。 主要材料、设备: A类:钢材、水泥、商砼、设备等。 B类:防水材料、保温材料、入户门、防火门、地板、地毯、墙纸、木材、塑钢、铝合金、栏杆、玻璃、烟道、内外墙涂料、油漆、瓷砖、石材、管材、阀门、电线电缆、桥架、配电箱、配电柜、水泵、风机、开关插座、屋面瓦、苗木、五金配件等。 C类:砖、砌块、砂、石等。 3、术语定义 3.1指定分包:甲方指定并经总包单位认可的分包单位,并由其完成总承包工程范围内部分甲方指定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签约形式为甲方、指定分包和总承包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3.2甲方独立分包:又称“甲方专业分包”,不在总承包工程范围内,甲方自行选定分包单位,并由其完成整个项目中与总承包工程有影响的独立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签约形式为甲方和分包单位签订独立两方合同。 3.3甲供:甲方自行组织采购,确定材料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并直接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两方合同,将材料设备供应给施工承包单位的采购方式。 3.4 乙供:乙方自行组织采购,乙方根据设计及合同要求确定材料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并直接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两方合同的采购方式。 3.5甲指乙供:又称“甲定乙供”,指甲方组织采购,选定供应商并确定所需材料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由甲方、指定供应商和施工承包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合同或者由指定供应商直接与施工单位签订两方合同的采购方式。 3.6甲限乙供:又称“甲限品牌”,甲方在工程招标时为确保工程品质,将某些材料/设备限定在若干品牌或规格范围内。施工承包单位在投标时,在甲方

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制度 为保障进场材料满足工程所需及施工中技术标准要求,严格控制不合格材料、设备进场,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主要材料进场检验管理控制程序 1、主要材料包括:水泥、砂子、建筑钢材、砌体材料、防水装饰材料、工程用水等。 2、主要材料进场前,由各作业队提出当月主要材料申请计划,项目部审核后下达当月主要材料供应计划,材料厂根据材料供应计划同各分部物资主管沟通后,安排每天进场的主要材料数量,并提前12小时告诉各分部物资人员进场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各分部物资人员应立即通知各分部现场试验负责人材料的大约进场时间,做好现场取样准备。 3、主要材料进场后,各作业队现场试验负责人应提前12小时通知驻地监理,约定具体的取样时间,由驻地监理见证,现场试验人员和材料厂共同取样。 4、进场主要材料由项目经理部试验室统一办理委托试验手续:填写试验委托单一式两份,材料厂、试验室各一份,并逐笔、逐项填写物资送检台帐。材料厂委托试验时应提供相应材料的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的复印件两份或三份并加盖材料厂的材质证明专用章,写明本次代表数量,各分部物资、中心试验室各一份,注明该材料技证编号、做好技证签收登记薄。具体作业流程如下:

试验室 确定进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材料厂通知物资(试验) 进场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通知驻地监理 见证取样、试验,审批 监理见证,材料厂、分部试验共同取样 材料厂向中心试验室办理委托试验手续 中心试验室负责原材料进场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填写材料报验单 监理审批后投入使用 第二条机械设备进场检验程序 机械设备进场后(含购置和租赁设备),项目部机械工程师要对机械设备进行验证,并填写《机械设备验证表》。经检验后达到一、二类技术状况的机械设备方为合格。自检合格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由作业队机械工配合工程部分批次统一填报《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使用后,分部工程部应及时反馈到分部机械工程师,由机械工程师对机械设备进行技术状况挂牌标识,特种设备还要有验收合格证挂牌标识。完成以上检验工序的机械设备才能投入使用。 第三条试验与检验标准 1、钢材的检验:钢筋进场时,项目部必须按批委托中心实验室做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试验,其中热轧光圆钢筋必须符合GB13013要求,热轧带肋钢筋必须符合GB1499要

1 总则 为了有效地指导对各种原材料的检验工作,以使原材料的各类要求符合规定,确保客运专线桥梁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 主要引用标准 2.1《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 2.2《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17671-1999 2.3《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GB/T1346-2001 2.4《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GB/T8074-2008 2.5《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 2.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 2.7《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GB/T2419-2005 2.8《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补充标准》铁建设[2005]160 2.9《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2005 2.10《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2008 2.11《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GB/T18736-2002 2.12《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GB/T8077-2000 2.13《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GB/T228-2002

2.14《金属材料弯曲试验》GB/T232-1999 2.15《铁路砼工程预防碱-骨料反应技术条件》TB/T3054-2002 2.16《铁路砼用骨料碱活性试验方法》TB/T2922.1~4-1998 2.17《铁路砼用骨料碱活性试验方法快速砂浆棒法》TB/T2922.5-2002 2.18《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14370—2007 2.19《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5224-2003 2.20《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扎带肋钢筋》GB1499.2-2007 2.2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扎光圆钢筋》GB1499.1-2008 2.22《碳素结构钢》GB700-2006 2.23《优质碳素结构钢》GB/T699-1999 2.24《合金结构钢》GB/T3077-1999 2.25《客运专线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梁暂行技术条件》铁科技[2004]120号 2.26 《客运专线桥梁混凝土桥面防水层暂行技术条件》科技基[2007]56号 其他未列规范标准参照《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执行。 3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铁五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石武客运专线许昌制梁场生产箱梁所需的水泥、砂石料、钢筋、钢绞线、掺合料(粉煤灰、

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1、主要设备、材料、进场检验结论应有记录,确认符合本规范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 2、材料进场验收的主管部门,应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要求、检验程序和检验方法,明确各环节具体负责人。 3、材料、设备进场时,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材料、设备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4、设备进场时,采购单位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必须实施旁站监理。监理人员对进场的材料必须严 格审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认。监理人员在检验批验收过程中,发现材料、设备存在质量缺陷的,应该及时处理,签发监理通知,责令改正,并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场的材料、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应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未经检验的不得使用,检验不合格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严禁使用,必须清出施工现场。

材料、试件、试块的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1、为确保试件质量指标能实时表征建设工程质量状况以及取样的随机性和真实性,依据建设部[2000]211号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涉及安全的材料、试块和试件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2、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企业见证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3、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监理部的见证人员按计划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4、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地下、屋面使用的防水材料;基础回填材料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5、见证取样送检程序: ①建设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并将见证和取样人员岗位资质证书进行备案。 ②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工程现场进行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现场实时见证。 ③见证人员应对试样样品进行现场封样,必须和取样人员分别在见证取样送检报告上签字,并随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一起送至检测单位。 ④见证人员应实时进行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⑤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送检,必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和取样人员必须在委托单上签字盖章。检测单位必须检查委托单以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见证取样和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专用章。 ⑥见证取样人员对试样样品的随机性、真实性负责。

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材料、设备的管理,保障工程质量,明确项目建设各相关方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由承包方编制材料、设备需求计划; 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由承包方自行编制进场计划,报监 理方审核、批准后,呈报建设单位项目部备案。 第三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在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由建设单位项目部依据承包方呈报的材料、 设备需求计划进行协调安排。 第四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进场前,由建设单位项目部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监理方和承包方,承包方应做好材料、 设备验收和保管准备。 第五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由项目监理方负责组织验收,建设单位项目部、承包方共同参加,对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数 量、外观质量、质量证明文件资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由承 包方填写材料、设备验收记录,项目监理方代表、建设单位 项目部代表签字确认,材料、设备交由承包方负责保管。甲 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验收合格并不能免除甲方的质量责任, 因承包方保管不当或承包方安装过程中保护不当造成损坏的

除外。 验收不合格,由建设单位项目部负责组织退货更换,由此给 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提出,项目监理方、建设单位项 目部审核确认。 第六条甲方提供的设备,如果其安装、调试工作由供货方负责的,项目监理方负责组织验收,建设单位项目部、供货方共同参 加,对设备规格型号、数量、附件、外观质量、质量证明文 件资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由供货方填写设备验收记录,项 目监理方代表、建设单位项目部代表签字确认,准许设备进 场安装。 验收不合格,由供货方负责组织退货更换,由此给承包方造 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提出,项目监理方、建设单位项目部审核 确认。 第七条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进场后,在规定区域内摆放整齐。 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向项目监理方提出材料、设备验收申请, 监理方组织承包方、建设单位项目经理部共同对材料、设备 的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质量证明文件资料进行现场 验收,验收合格由承包方填写材料、设备验收记录,项目监 理方代表、建设单位项目经理部代表签字确认。承包方提供 的材料、设备验收合格并不能免除承包方的质量责任。 验收不合格,由承包方负责组织退货更换,由此造成的损失 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设备进场和设备管理检查制度 1、设备进场必须按规定验收具体内容如下: ⑴出厂合格证、设备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租赁单位必须有资质证书; ⑵最近一次的使用检测合格证; ⑶外观有无损坏,是否完好。 2、设备进场验收合格后,由专业人员(持有效证件)正式安装,安装完后填写验收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3、大型设备必须经具有相关资质单位检测、认证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方可使用,主要是塔吊、人货电梯、龙门架等。 4、设备一经正式启用后,必须按下列要求进行设备管理及保养,每台设备实行挂牌管理,必须悬挂操作规程和定操作负责人;设专人进行所有设备的管理,包括收拾、放置;每天上班前、下班后对所有设备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⑴龙门吊:每天班前由机修员检查防冲顶装置(高度限位器、重量限位器)、漏电开关、防断绳装置、通讯设施、停靠装置、制动装置运行是否正常;吊篮前后闸门、层间闸门、首层闸门、吊篮两侧防护、进料口防护棚、井架三面围蔽是否完好;钢丝绳、地锚、联轴节、卷扬机锚固、缆风绳或附墙架、吊篮底板是否牢固。 ⑵塔吊:安全保护装置二保险、四限位:(吊勾保险、卷筒保险、力矩限位、超高限位、变幅限位、行走限位)齐全灵敏有效;各传动机构工作正常,润滑良好无异常;各制动器灵敏有效,摩擦面无油污,间隙调整适当;通讯系统可靠;电器控制系统工作正常;主要连接部位螺栓、销子无松动现象,开口销无代作现象;钢丝绳无严重磨损、断裂现象,固定符合规定要求;起重机具、索具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⑶搅拌机:传动部位、离合器、制动器等符合规定;料斗钢丝绳至少保持三圈;料斗保险绳、钩和操作杆保险装置齐全可靠(设置专用配电箱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电源线均分色。

施工平面布置图 附件1 原材料进厂检验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符合规范要求,确保工程质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经理部,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分承包单位原材料进场的控 制。 三、部门职责 1.工程部负责物资采购的归口管理工作。 2.经营部负责开工前提供单位工程合同、工程预算及单位工程材料预算, 以及提供主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 3.工程部负责检查和监督项目经理部做好材料进场的质量检验工作. 4.材料员负责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验证,并取得相关的证明资料。凭证手 续不全,一律不收。将合格材料的凭证手续汇总备案,以备追溯。 5.施工员和质检员应做好检查和督促工作,确保材料进场质量检验的落 实,防止弄虚作假,杜绝不合格产品的使用。 四、措施及方法 1.原材料质量保证措施 根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要求,首先从原材料的控制,选择合格的供应商,保证所有同工程质量有关的物资采购时能满足规定的要求,做到比质比价,质量第一,品质证明与物相符。 进场材料由项目物资部、质保部联合验收。 首先进场材料必须“三证”等资料齐全。 其次钢筋、水泥等必须经复验合格。 最后样品认可,项目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报监理或甲方验收,通过后方可使用。如未经检验和试验的材料,未经批准紧急放行的材料,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楚的材料,过期失效、变质受潮、破损和对质量有怀疑的材料等不得使用。当材料需要代用时,应先办理代用手续,经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同意认可后才能使用。

施工平面布置图1)材料采购程序流程如下: 2)原材料检验程序 材料检验流程 3)相关人员职责

材料进场验收制度 1、主要设备、材料、进场检验结论应有记录,确认符合本规范规定,才能在施工中应用。 2、材料进场验收的主管部门,应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要求、检验程序和检验方法,明确各环节具体负责人。 3、材料、设备进场时,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必须依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设备材料进场验收程序,认真查阅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等文件的原件。材料、设备进场时,应确保质量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对进场实物与证明文件逐一对应检查,严格甄别其真伪和有效性,必要时可向原生产厂家追溯其产品的真实性。发现实物与其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一致或存在疑义的,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4、设备进场时,采购单位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必须实施旁站监理。监理人员对进场的材料必须严 格审查全部质量证明文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认。监理人员在检验批验收过程中,发现材料、设备存在质量缺陷的,应该及时处理,签发监理通知,责令改正,并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进场的材料、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应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未经检验的不得使用,检验不合格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严禁使用,必须清出施工现场。

材料、试件、试块的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1、为确保试件质量指标能实时表征建设工程质量状况以及取样的随机性和真实性,依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项目监理部对建设工程中涉及安全的材料、试块和试件实行见证取样检验制度。 2、见证取样和送样检测是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企业见证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取样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并送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3、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中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并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核批准。项目监理部的见证人员按计划要求,对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 4、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试块、试件和材料: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地下、屋面使用的防水材料;基础回填材料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5、见证取样送检程序: ①建设单位应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并将见证和取样人员岗位资质证书进行备案。 ②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工程现场进行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现场实时见证。 ③见证人员应对试样样品进行现场封样,必须和取样人员分别在见证取样送检报告上签字,并随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一起送至检测单位。 ④见证人员应实时进行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⑤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送检,必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和取样人员必须在委托单上签字盖章。检测单位必须检查委托单以及试样上的标识和封志,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检测。见证取样和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专用章。 ⑥见证取样人员对试样样品的随机性、真实性负责。

原材料进场检验管理制度 1、各级试验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铁道部兰新铁路甘青公司及监理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原材料进场检验管理。 2、水泥取样:同生产厂家、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出厂日期连续进场的水泥,散装水泥每500t为一批,袋装水泥200t为一批,当不足上述数量时也按一批计。试验人员接到通知后,按上述取样原则进行取样。取样要有代表性,从12个不同的部位取等量样品,每。要

求车车必检,监理车车见证试验结果,所有进12kg份试样至少. 场材料未检合格之前不得进入拌合站。 3400m、细骨料取样:同产地、同品种且连续进厂的材料,每33或600t400m也按一批计。试验人员接到检测或600t为一批,不足通知后及时取样。在料堆取样时,试样可从料堆自上而下,不同方向均匀选取9点抽取。 3400m4、粗骨料取样:同产地、同品种且连续进厂的材料,每3或600也按一批计。在料堆取样时,取样不足或600t为一批,400m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表面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下部各由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 5、拌和用水及养护用水:每一新水源或同一水源使用达一年,应取样检验一次。检测项目按补充标准进行。 6、外加剂: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连续进场外加剂,每50t为一批,不足50t时,也按一批计。样品分点样和混合样。点样是在一次生产的产品所取得试样;混合样是三逐步形成或更多的点样等量均匀混合后而取得的试样。每一编号的取样不少于0.2t 水泥所需的外加剂量。检测项目按补充标准进行。兰新铁路甘青公司要求车车必检,监理车车见证试验结果,所有进场材料未检合格之前不得进入拌合站。 7、粉煤灰:同生产厂家、同批号、同品种、同出厂日期的粉煤灰,每200t为一批号,不足200t时也按一批计。粉煤灰的质量按干计)

项目机械设备进场、验收管理规定 (一)机械设备租赁管理规定 1. 设备管理部门应本着先内后外的原则,充分利用单位现有设备,内部调剂余缺,在本单位内部无法解决时可考虑向集团内部及外部租赁。 2. 租赁的设备应选择整机性能好、安全可靠、效率高、故障率低、维修方便和互换性强的设备,避免使用淘汰设备。 3. 外部租赁的设备应优先实行招租,全面考评供方情况、设备状况、服务能力和价格等择优确定供方,招租时应由分、子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及项目经理部共同组织进行,并填写《机械租赁供应方评价表》。 3. 分、子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建立外部租赁供应方管理台账,定期对外部租赁供应方进行考核。 5. 对于外部租赁设备,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协助项目经理部充分调查项目所在地设备租赁的市场价格,根据调查情况填写《机械设备租赁计划审批表》,调查小组最终评审后,并经项目经理同意并签字报分、子公司审批,批准后方可办理设备租赁手续,签订有效的租赁合同。 6. 项目物资设备部根据租赁设备调查情况及实际租赁设备单价,填写《租赁设备月租价格调查表》和《租赁设备台班/小时价格调查表》。按季度上报各分、子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各分、子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对项目设备租赁信息进行分析,并于每年5月20日和11月20日将调查表上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 7. 各分、子公司要建立本单位机械设备调剂平台,并定期发布租赁指导价。 8. 租赁机械设备必须执行租赁合同评审制度,租赁合同经项目经理部领导和相关部门评审、会签,并报各分、子公司审批后签订。 9. 租赁合同中应明确以下主要内容:设备名称、规格、数量、租金及支付方式、进出场费、安装拆卸费和辅助设施费等。 10. 内部租赁的机械设备由分、子公司机械设备租赁站与项目经理部签订设备租赁合同。 11. 外部租赁的机械设备由外部机械设备租赁单位与项目经理部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并报分、子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12. 项目经理部按月结算租赁费用,零租台班应完善签认手续并及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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